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_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5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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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_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8-44*开通会员可解锁*-575052
投资项目名称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
招标项目名称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西至侨光路、东至文德南路、南至沿江中路、北至泰康路-万福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楼栋三线整饬约2370米,外墙防盗网整治约800平方米,檐口排水处理约150米、空调集水管增设约400米,增设多功能智慧电子屏,增设及改造街巷休憩家具、绿化、宣传栏、文化墙、文化小品,屋面拆违,外立面整治约16050平米,店招更新,地面铺装更新,路面修复,树池更新、消防设施增设、改造约334处。楼栋供水系统改造与维护约17套,楼栋门及门禁系统更新,楼道空间整治、更新,照明设施更新,建筑外墙整饰约12000平方米,第五立面整治,增设智能防水闸,改造、维护楼栋供水及排水系统,化粪池及各类水池维护与改造,危房加固,慢行空间优化、三线整治下地、入盒约3620米,街巷活动场地及休憩小品建设约100平方米,小区围墙改造约660平米,车行道改造约30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约1800平方米,麻石路整饬,树池更新,增设及改造环卫设施、急救设施、雨水污水设施、公共晾晒设施,建设街巷活动场地,增设、改造宣传栏及文化墙,增设标识指引牌,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改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完善路内停车泊位等。
招标内容 勘察设计总体要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程勘察成果以及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须按照广州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本任务书提及的规范、标准。 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规定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以满足勘察设计进度要求为准(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88.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须提供被授权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该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在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3.4国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3.4.1和3.4.2资质: 3.4.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若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5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不多于2家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单位负责设计工作、不多于2家具备相应勘察资质单位负责勘察工作)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的正式员工。 3.9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合格条件不设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开标地点 2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
招标人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冯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http://qyk.gzcc.gov.cn/logi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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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9-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北京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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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11-北京南立项批复.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12-北京南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13-********-北京南勘察设计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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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SL2********-2********4.GZZB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合同

甲方:

乙方:

重要提示

本合同由《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和《合同附件》三大部分组成,对合同中的部分内容设选项按标准化模式设置,采用“√”或“×”予以选择。合同中此部分内容,标注“√”的选项即为本合同采用,标注“×”的选项为本合同不采用。

目录

第一篇合同协议书4

第二篇合同条款9

第一章一般规定9

第二章勘察-设计承包13

第三章设计工作内容14

第四章设计质量16

第五章设计变更17

第六章工程投资控制18

第七章勘察19

第八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0

第九章违约责任23

第十章索赔25

第十一章法律适用及仲裁26

第十二章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26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27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28

第三篇合同附件29

第一篇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勘察-设计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本合同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勘察-设计承包内容和方式

2.1工程概况:

2.2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3承包方式

由乙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第2.1款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实行勘察-设计承包的方式,并对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勘察-设计承包管理及设计协调服务(包括技术评审服务、设计协调服务、现场服务等)等全面负责。

2.4工期及成果提交时间

(1)勘察设计开始实施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

(2)勘察工期初步约定为:以能满足设计工期要求为准。

(3)设计工期初步约定为: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成果,方案确定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发现问题的,应在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方案确定后天,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

2.5甲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3、合同价款计取与支付

3.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货币,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

3.2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费含税总额按乙方投标报价暂定为万元(大写:),具体如下:

付费次序 请款占勘察设计费的比重 付款额(元) 申请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支付至勘察设计费合同价(中标价)的20% 签订合同并生效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次付费 支付至按经审定的概算价进行修订的勘察设计费总价的40% 通过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财政部门完成概算审核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次付费 支付至按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标价中建安费为基数进行修订的勘察设计费总价的50% 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四次付费 支付至按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标价中建安费为基数进行修订的勘察设计费合同价的60% 已完成的工程量达到施工总承包合同价的50%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五次付费 支付至按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标价中建安费为基数进行修订的勘察设计费合同价的80% 项目竣工验收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次付费 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结算价的100% 完成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结算方式:(1)设计费以区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总承包结算价为计费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取,基本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取值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值为1.15;竣工图编制费=基本设计费*8%。勘察费以区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总承包结算价为计费基数,按照《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估算编制指引(房屋建筑类)》计取,勘察费=工程建安费*0.8%。勘察设计费=基本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勘察费。(2)上述费用最终以越秀区财政等部门审定为准。(3)若结算金额少于实际已付金额,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多出部分。

注: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的资金来源为财政部门,甲方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的(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视为甲方已按期支付。财政拨款不到位、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乙方收款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

3.3付款方式

(1)工程勘察设计费分期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2)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条款;

(5)本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6)项内容的除外];

(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

(7)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

(8)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仍有异议的,可按本合同条款第23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

4.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的来往电报、信函、传真、会议纪要、有关对本合同补充的书面协议以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等,均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信息作为合同附件。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上变更登记资料;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除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在更换后7日内将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交给甲方。

8、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9、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10、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其中招标人的权利、义务、分工与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分工具体详见《代建协议》。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及责任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乙方(联合体主体):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乙方(联合体成员):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二篇合同条款

总则

一、根据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相关规定和本项目管理实际,本合同工程将实行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甲方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若甲方后续委托代建单位对本建设工程实施建设管理,甲方应在确定代建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书面《代建单位授权通知书》,明确代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范围及管理权限、代建负责人及授权期限等核心信息。自乙方收到上述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代建单位即作为甲方在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授权管理主体,其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与勘察设计相关的工作指令,等同于甲方指令,乙方需遵照执行。

三、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合同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1)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符合对本合同工程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3)为确保勘察、设计质量、进度、效果所必须;

(4)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勘察、设计人。

第一章一般规定

1词语定义

1.1本合同工程:指。

1.2甲方:指具有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在本合同中特指。

1.3乙方: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4工程负责人:指乙方委派的负责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5专职设计管理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始终,负责统筹协调、报批报建、资料整理、与设计院对接等工作。

1.6勘察、设计:指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运作和勘察、设计服务。

1.7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指由乙方提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且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能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和作为下阶段勘察、设计依据或能指导施工实施的各阶段勘察、设计图纸、文件、计算书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效果图、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修详通、报建通等软件生成的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工程估算、概算、配合甲方招标工作而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等技术资料。

1.8工程投资估算:指以方案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或按政府规定的评审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

1.9工程设计概算:指以初步设计为基础根据财政管理部门关于工程概算文件编制的指引文件相关要求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委托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核及相关审核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文件。

1.10施工图预算:指以通过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施工图为基础根据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引文件相关要求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有关方面审查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

1.11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承包范围内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及服务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书面确认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勘察、设计周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天数。

1.14勘察、设计服务:指乙方在实施本合同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各阶段工作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服务以及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实施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等活动(包括乙方派出足够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设计服务)。

1.15完整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文件。

1.16有效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均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

1.17正确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均符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同时保证勘察、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整、正确,勘察、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合理,构造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勘察、设计协调统一。

1.18经济合理性:指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是在符合有效性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方案经济比选、价值工程等评价手段,经过评审产生确定的。

1.19可靠性:指根据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明示的条件情况投入的设备,所采用的工艺、工法满足技术控制指标要求,之后所形成的已完工程及投入使用的系统、生产工艺满足合同约定且能够在设计年限内充分、正常地实现其设计功能。

1.20先进性:指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采用国际上先进和适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或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为国内领先。

1.21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

1.22违约责任:指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一般违约责任:指虽然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但其违约行为不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

(2)严重违约责任。指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其违约行为足以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或实质性的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

1.23设计事故:指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对本合同项目造成极其严重恶劣影响的行为。

1.2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由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它形式的补偿要求。

1.25书面材料: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

1.26天或月: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月指日历月。

1.27中国或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1.28元:指人民币元。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语言文字: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来往文件、本合同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和资料等均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使用其他文字书写的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翻译成中文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乙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勘察、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方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

3本合同签订依据(如有最新的规范要求的,按新的规范要求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7)《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8)本合同协议书第4.1款所约定的有关文件;

(9)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批复文件、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和地形图、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

(10)勘察设计任务书;

(11)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场地标高、现有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地质勘察资料等;

(12)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与双方权利义务有关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13)乙方参加投标的方案、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版权属于甲方的其他投标方案。

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应是现行有效的,如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均应按新的要求执行,必要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章勘察-设计承包

4勘察设计承包管理

4.1如乙方为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联合组成),则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乙方承担责任和接受甲方指令、指示和通知,并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承包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

4.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做好下列勘察-设计承包管理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应在实施本合同工程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各阶段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并协助甲方的工程实施、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等活动。

(2)乙方须确保提交给甲方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须积极配合相关的设计工作,提供相关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数据、图表、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相关的计算原理和方法等),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

(3)乙方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消防、卫生、燃气、人防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并配合项目相关的报建和审批工作,保证勘察、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4)乙方应编制勘察设计总进度计划,年度(季度)计划,并负责审核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实施性计划、月度(旬度)计划,定期进行月度(旬度)计划检查。

(5)承包方须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

第三章设计工作内容

5设计范围

完成立项(含可研)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6设计服务

乙方的服务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地提供服务,满足甲方在时间上的要求。

6.1报审报建配合服务

6.1.1乙方应在设计过程各阶段按照本项目报审报建的要求,提交所有必需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刻制成光盘),并配合报审报建过程中必要的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等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审批手续。

6.1.2对乙方提交报审报建资料的要求:提交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按照相关报审报建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提交要求和份数要求。

6.1.3报审报建配合服务:乙方应安排专人(1名)全面配合跟进所有报审报建工作(包括提供甲方报审报建所需的交通便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

7设计人员

7.1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为本合同工程派出的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专职设计管理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经过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或再参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

7.2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

7.3乙方如为境外机构,必须自行配备专业翻译一名。

7.4专业设计单位必须成立设计项目组按照甲方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场所,在勘察、设计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下开展各项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进度和质量。设计项目组人员组成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7.5甲方认为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专职设计管理人员不称职时,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

7.6当甲方认为乙方设计人员、专职设计管理人员的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设计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补充相关人员,直至满足设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扣减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等。

8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

8.1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8.2提交设计资料要求

1、中标设计单位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为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的时间及份数如下

表6-1设计各阶段提交时间控制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提交日期 份数 备注
1 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中标后15天内 6,或按甲方要求提供 电子文档2份
2 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 方案确定后30天内 10,或按甲方要求提供 电子文档2份(含符合评审要求的软件版)
3 初步设计阶段相关报建、报批成果文件 方案确定后35天内 按报建要求或甲方要求提供 电子文档2份
4 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书) 方案确定后45天内 10,或按甲方要求提供 电子文档2份
5 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 施工报建的成果文件 方案确定后50天内 按报建要求或甲方要求提供 电子文档2份
施工图(含管线综合平衡施工图) 方案确定后60天内 10,或按甲方要求提供 电子文档2份

(备注:上述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由建设单位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各阶段所有提供的资料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第四章设计质量

9设计的质量要求

9.1设计应体现甲方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9.2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其他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____/_____)、甲方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甲方要求对设计进行深化、优化。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

9.3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对工序方案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应明确提出关键工序的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9.4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9.5设计图纸必须按照国家对工程图纸规格的规定绘制,保持同类图纸规格统一。

9.6乙方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核意见对勘察、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当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乙方应在收到政府主管部门、甲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通知后5天内将经过修改的符合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甲方。

9.7勘察人所提交的地形图测量等成果资料需满足规划报建、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及规划国土部门的审批要求,否则勘察人应将地形图测量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并能办理上述手续的勘察测量单位负责实施,如果因为资料不合格而导致的返工测量、补充测量、完善资料、修改资料等工作及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9.8乙方应提供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内有关部门对新材料及特殊结构的试验报告,并提供相应新材料及特殊结构在工程中应用的经验供甲方参考。

9.9如有最新的规范要求的,按新的规范要求执行。

第五章设计变更

10设计变更

10.1乙方应本着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及甲方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

10.2由于乙方的成果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问题、设计错误、对设计基础资料选用不当、专业间接口出现矛盾等造成的设计更改(包括因此而发生的甲方另外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变更),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变更。

10.3乙方应充分考虑中国的施工安装条件和水平、材料供应的条件(即充分考虑设计与施工的衔接),若由于设计错误导致无法施工或采购材料,乙方应无条件修改或重新设计。

10.4乙方负责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规定及甲方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对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图纸会审记录进行审核;图纸会审记录中的内容须乙方核准并转化为设计变更后方可作为正式的设计文件执行。

10.5乙方应在设计变更正式发出前对可能的方案进行比选,综合考虑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的因素,确保设计变更的经济性及有效性。

10.6乙方应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进行预审把关,确保本合同工程设计的总体性、完整性及相关专项设计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

10.7乙方应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的完整性、有效性、正确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负总体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分拆、合并设计变更。

10.8乙方应准确判定设计变更的类别,对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须提出概算造价分析,提交设计变更对工期影响评估的书面意见。

10.9乙方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均须经过甲方的同意。

10.10乙方承诺能够根据工程需要修改设计,且修改设计完成时限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并符合本合同要求。

第六章工程投资控制

11工程投资控制

11.1乙方承诺在不降低设计任务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设计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

11.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工程设计概算的准确性。工程设计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价清单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甲方及时提供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资料和协助。如编制过程中图纸发生调整,乙方应据此相应对造价编制成果进行调整并及时报送甲方,确保招标计划的顺利实施。

11.3乙方须保证造价编制成果与甲方(或其委托的复核人)或财政、审计等部门审核(或复核)结果的误差不超过±10%,确保满足甲方对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

第七章勘察

12.1.地质勘察阶段包括建设内容对应的初勘、详勘、施工勘察、超前钻(若有)四阶段,各阶段地质勘察内容与要求执行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2.2.设计单位需对勘察成果予以分析,提出是否需要验证的建议和意见。

12.3.设计和施工配合时,勘察应当参与施工验槽,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施工过程中对桩型收桩判断过程中,如有必要应派人员驻场参与收桩验收(以甲方要求为准);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12.4.针对项目场地采用的勘察技术方案(包括勘察手段、方法、工艺及原位测试、土工试验等),提出本次勘察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12.5.满足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严格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原始资料记录应当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严禁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记录员对记录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录员不在现场不得开钻施工。原始记录按相关表格要求填写,钻孔结束后当天提交原始记录表格。记录员在开钻时、终孔时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及全过程作业现场录像,并对勘察机械设备进出场时间记录,拍照记录按相关表格要求填写。

12.7.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相关标准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应当建立和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的内部审查制度,加强勘察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12.8如有最新的规范要求的,按新的规范要求执行。

第八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甲方的权利:

(1)享有乙方勘察、设计文件的版权和全部使用权。

(2)乙方在勘察-设计进度、勘察-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权利;同时,甲方还有权将乙方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公诸于众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3)甲方有权聘请施工图审查单位作为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乙方应接受该施工图审查单位按照相关勘察、设计咨询法规和甲方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咨询工作。

(4)勘察、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勘察、设计进度的监督权。

(5)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甲方的权利。

19.2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及文件,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方案阶段提供的资料

①勘察设计任务书;

②立项批复文件;

③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

④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和地形图;

⑤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

⑥标委员会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版权属于甲方的其他投标方案。

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的资料

①甲方对于设计方案的修改意见;

②政府部门、职能部门审批意见;

③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

3)提供勘察相关的文件、资料

①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

②本项目工程勘察许可等批文(复印件);

③勘察范围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如有),勘察技术要求、技术资料;

④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

⑤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勘察、设计费。

(3)甲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应酌情签订补充协议。

(4)工程实施前,若甲方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派人与乙方的人员一起验收。

(5)按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进度和阶段及时将乙方提交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转送相关部门审批,并根据时间表的规定将必要的审批件交付乙方。

(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

(7)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在收到乙方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每次勘察、设计会议纪要应在该次会议结束后两日内书面交付乙方或于相关网站上公布。

(8)甲方应在施工现场免费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不含办公设备)。

1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4.1乙方的权利:

(1)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勘察费、设计费。

(2)拥有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署名权。

(3)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在不影响工期及合同约定的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

(4)有权依据甲方的意图和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指令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专项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14.2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外,乙方义务还包括但不限于:

(1)在勘察、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甲方、代表甲方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勘察、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

(2)在勘察、设计各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有权审核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勘察、设计,负责完成由于勘察、设计失误未获有权审核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

(3)乙方不享有对勘察、设计文件的留置权,由乙方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给甲方的,不得拒绝或拖延向甲方提交。

(4)乙方应加强对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恪守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2)强化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因乙方人员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双方及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如造成前述后果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

4)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级别;

5)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

6)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

7)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5)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

第九章违约责任

15双方违约责任

15.1发包人、代建单位违约责任

15.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代建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需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代建单位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发包人的上级、代建单位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15.1.1中(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15.2设计人违约责任

15.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1)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设计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设计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设计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设计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设计人商定为不超本合同总价款30%的实际损失金额。

(2)发包人、代建单位要求勘察设计人必须派代表(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概算编制人员以上)参加工地例会及准时参加发包人、代建单位临时通知的各种会议,无故缺席(需书面请假)或代表不满足要求的按每次处罚2000元,在当期应付款中扣除;如无故缺席或代表不满足要求的次数超过5次,按每次4000元予以处罚,在当期应付款中扣除。

(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返还发包人已支付款项并赔偿因此为发包人带来的误期、重新招标等各项实际损失。

(4)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超过2万)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不超过实际损失的金额。

15.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1)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三,发包人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2)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专用条款6.1,专用条款7.1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三,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5.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若发现概算超出可研报告批复中工程费用限额,设计人应负责修改设计。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的,设计人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1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30000元/次;设计人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内。

违约金=A×(B/C)×2

其中:A-实际增加的建安工程费;

B-本合同设计收费(包括工程设计费及其它设计收费)总额;

C-本合同工程审定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总额。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继续赔偿。

15.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代建单位同意禁止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扣除该部分工程的设计费用。

第十章索赔

16索赔

16.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索赔:

(1)甲方将自己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在限期内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否则,甲方将考虑启用履约担保。

(2)限期届满,乙方没有采取纠正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的,甲方将索赔意向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向担保机构发出书面索赔意向七天内,乙方依然没有用实际行动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或者纠正行为无法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直接向担保机构发出正式书面索赔通知。

(4)如果通过向担保机构索赔的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直接扣取。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向甲方补充提交履约担保。

(5)如果通过向担保机构索赔以及直接扣取勘察、设计费等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形式支付剩余索赔额。

16.2在任何索赔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章法律适用及仲裁

17法律适用及仲裁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等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2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主张,应由甲、乙双方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3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提交争议事项的部分之外,甲、乙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条款。对于甲方依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及时移交资料和退场,同时不得妨碍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十二章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

18、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

18.1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他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18.2本合同工程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署名权,并可在展览或书刊中进行展示、介绍及讨论其设计模型、外观图片、装饰效果图,但不享有知识产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勘察、设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

18.3乙方保证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18.4甲方拥有乙方为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的完全使用权,并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包括但限于用作本项目宣传及工程建设学术研究交流之用等)。

18.5如工程需要使用专利技术,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因此而涉及的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8.6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9不可抗力

19.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合同的勘察、设计或服务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社会事件。

19.2自然灾害的范围及其认定方式,按如下约定执行:

(1)异常天气:仅指50年(含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10级(含10级)以上的台风。因异常天气袭击工地为确保安全而停工的,乙方应于台风、洪水天气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向当地气象部门索取工程所在地台风、暴雨天气资料或报告(含气象实况及对此分析的内容),连同工作日志、现场照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方可认定为是不可抗力。

(2)里氏5级(含5级)以上的地震。

19.3政府关于本项目政策的重大调整或本项目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也属不可抗力。

19.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乙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的延误,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提交勘察、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

20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

20.1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0.2甲、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0.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0.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篇合同附件

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备表

工程名称:勘察设计

姓名 职务 学历 职称 专业资格 从事本工作年限 备注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

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廉洁工程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各项建筑活动,预防本工程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和廉洁,根据《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约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建筑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和甲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建筑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机关举报。

(五)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互动形成纵向监督合力,依照本协议书规定,对本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履行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在建筑活动中须严格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规定:

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索取钱物或接受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其它支付凭证等。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馈赠、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会员资格、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业主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

4.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为自己、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等支付费用。

5.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业主单位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或暗示乙方购买项目工程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

(二)合同签订后组织与乙方相关廉洁责任人见面会,进行廉洁工程建设交底,明确廉洁工程建设责任和目标任务、举报方式。

(三)加强对合同支付、合同结算等建设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审批效能方面的监察检查,提高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四)组织开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

(五)成立监督工作机构,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协调给予解决。

第三条乙方责任

(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行贿或赠送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及其它支付凭证等。

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及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准暗示或要求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提供方便和支付费用。

5.不准介绍和安排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和业主单位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廉洁从业责任状,明确廉洁责任,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三)按甲方要求参加廉政座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共同筑牢防腐防线。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在乙方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甲方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人员出现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的,按本合同规定须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较重的,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

2.乙方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甲方将上报市检察院或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属工程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时止。

第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联合体主体):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联合体成员):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我单位承诺根据本单位在联合体中承担的任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入对应的勘察设计专业人员。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须提交本协议书。

2、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3、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

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项目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

革局关于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越发改投

批(2025)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项目资金来源

为区财政资金,同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建设管理

单位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

2.1.2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至侨光路、东至文德南路、南至沿江中路、

北至泰康路-万福路。

2.1.3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楼栋三线整饬约2370米,外墙防盗网整

治约800平方米,檐口排水处理约150米、空调集水管增设约400米,增设多功能智慧

电子屏,增设及改造街巷休憩家具、绿化、宣传栏、文化墙、文化小品,屋面拆违,外

立面整治约16050平米,店招更新,地面铺装更新,路面修复,树池更新、消防设施增

设、改造约334处。楼栋供水系统改造与维护约17套,楼栋门及门禁系统更新,楼道

空间整治、更新,照明设施更新,建筑外墙整饰约12000平方米,第五立面整治,增设

智能防水闸,改造、维护楼栋供水及排水系统,化粪池及各类水池维护与改造,危房加

固,慢行空间优化、三线整治下地、入盒约3620米,街巷活动场地及休憩小品建设约

100平方米,小区围墙改造约660平米,车行道改造约30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约1800

平方米,麻石路整饬,树池更新,增设及改造环卫设施、急救设施、雨水污水设施、公

共晾晒设施,建设街巷活动场地,增设、改造宣传栏及文化墙,增设标识指引牌,增设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改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完善路内停车泊位等。

2.1.4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同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第1页

2.1.5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总投资4658.7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783.45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3.45万元,预备费221.85万元。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2.1勘察设计总体要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

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程勘察成果以及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

标准。须按照广州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本任务书提及的规范、标准。

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

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范及规定要求。

2.2.2勘察内容:

负责本项目改造方案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方案范

围外的勘察工作(与周边道路连接的场地部分、红线外沿等),改造范围内进行的工程

勘察工作(具体视设计需求开展相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根据设计项目要求,对小区公共部分涉及地面开

挖区域进行地下管线物探;

(2)工程测量(控制测量、房屋建筑测量、地下管线测量、楼道测量、小型工程

测量、地形图测量):

①平面控制测量

依照规范规定结合测区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在拟改造社区及其周边范围内,以点

对或3点组形式布设E级GPS点作为本工程的平面首级控制网,GPS网的测设采用

经典静态或GDCORSSRTK观测方法。对于已有的高等级控制点则检查其点位保存情况

并检测其精度,符合要求的则利用其原有成果。

②高程控制测量

独个或相邻社区以四等水准路线贯通,尽量利用已有的符合要求的水准点,联测地

面GPS点。四等水准测量采用水准仪,中丝读数法,直读距离,观测顺序为“后一后一

前一前”。

③地形图测量

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主要附属设施均应进行测绘。居民地、厂矿、机关、

第2页

学校、医院、河流、道路等应按现有的名称标注。测量道路两侧大树的树木及树径,并

标注于图中。

道路及其附属物应按实际形状测绘。已建道路应测量路肩边线、人行道侧石线、路

面边线、绿化带和设施带边线,标注路面类型及不同类型的分界位置,桥梁建筑物等处

测散点高程,并标出路面结构类型。

现状道路沿线出入口的标高、尺寸和位置,如街坊口、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地坪标

高。

各种现状地物,如管线、高低压线、通讯线等应实测其支架或电杆的位置。高压线

路应注明电压等级。

水系、水底地形及其附属物应按实际形状测绘,涵洞应测出孔径及高程。

④小型工程测量

据设计需要在地形测量范围内,对如桥涵、出水口、树木、绿化、市政及交通配套

设施等实施细部点测量,调查相关属性,标注或绘制平面、剖面图。精度按地形图细部

点的精度要求执行,相关尺寸标注以m为单位,注记到cm。

房屋建筑测量

根据设计要求,对需要进行测量的建构筑物外表、内部进行测量,包括房屋建筑的

平立剖及第五立面。采用全站仪或扫描仪测量建筑物立面位置、形状,尺寸量测采用钢

尺、纤维尺或手持测距仪,绘制立面、平面、剖面。

地下管线测量

地下管线探测需探明工程范围内地下管线的种类、位置、埋深、型号、管径和埋设

年代等,以满足设计和施工对管线资料的需要:还需对项目范围内的架空管线进行调查。

查明工作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结构形式、基础类型、埋深、分布、及地下室基坑

围护等情况。

查明工程邻近相关的既有隧道、轨道交通、桥梁(高架桥、人行天桥、跨河桥)、

驳岸等。

沿线各类管道(雨水、污水、上水、煤气、电力电信、煤气等市政管线)须实测管

径、管位、管底高程、窨井及雨水口位置和高程。管线测量范围应为道路范围内及交叉

口相交道路两侧各100米范围管线。

管线探查及管线测量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电力管线的平面位置、埋深、电缆条数、

规模(10kV、110kV或更高压):通讯管线的平面位置、电信管线所属运营商(如中国

第3页

电信、联通等)、管孔数、电缆条数、埋深:给水管线的平面位置、埋深、管径、管材;

煤(燃)气管线的平面位置、埋深、管径、管材:雨水污水管线要求范围内所有现状排

水设施(管径、检查井井底深度、地面标高、排水流向、管材等),箱涵现状情况(宽

度、深度、地面标高、流向):若有其他管线,如热力管,同样需要平面位置、埋深、

管径。

⑦局部地基

深化设计过程中,如出现局部结构或功能需求进行地基勘察,以具体方案和需求为

准。

2.2.3设计内容:

完成本工程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分为小区和街区公共空间环境

改善与品质提升、小区改造。

2.2.3.1工作范围

详见《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3.2本次需完成本工程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工作,主要包括规划

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后续现场服务等相关配

合工作,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方案设计及完善: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

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使用业主、使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

对发包人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园林工程设计:项目范围内小区和街区的地面铺装更换、围墙修缮(含艺术

墙)、绿化改造、艺术装置增设、店招更新、口袋公园、标识牌增设、街巷宣传栏增设、

树池改造等的设计。

(3)交通工程设计:项目范围内小区和街区道路的人行道改造、车行道路改造、

车止石新建,单车棚、非机动车设施带增设,机动车泊位划线,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等设施的设计。

(4)建筑设计:项目范围内小区的建筑设计,含亭子改造、公共广场改造、建筑

外墙整饰、智能急救站新建、破旧雨棚更换、第五立面改造提升(上人屋面升级改造、

韭上人屋面升级改造)、隧道天粉刷、楼梯彩绘等。

(5)结构设计:本项目范围内建构筑物的结构设计。

第4页

(6)电气设计:项目范围内小区和街区的变电箱翻新、电子广告屏等设计。

(7)弱电防雷系统

(8)给排水设计:项目范围内街巷给排水系统改造(含排水沟、排水管网、供水

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与维护)、海绵城市设施增设等设计。

(9)提供主要设备材料表及技术要求书,配合招标人的招标工作。

(10)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11)其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各阶段各专业的具体设计内容和界

面划分以及报批报审配合服务工作按设计合同执行。

注: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3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具体详见勘察设计

任务书和勘察设计合同)。

2.4勘察设计服务期:以满足勘察设计进度要求为准(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8.4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27

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8.16万元。

工程勘察设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

费标准》(计价格[********号)编制。其中工程设计费的调整系数包含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定为:1.0:复杂程度调

整系数定为:1.15(本项目按照建筑工程III级、园林绿化工程III级复杂程度取值);

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

被授权有效,须提供被授权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该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在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

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

满意。

3.4国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3.4.1和

第5页

3.4.2资质:

3.4.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若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任务的

单位):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

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

单位):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

(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

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

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

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市(2016)2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

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确定。香

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

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

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

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

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

第6页

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

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

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

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

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

招标公告附件一)。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联合体

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

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

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

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

***********

********.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116013.html)。

3.7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

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注册建筑

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

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

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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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

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

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

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

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执业证书及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备

案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不多于2家具备相应设计

资质单位负责设计工作、不多于2家具备相应勘察资质单位负责勘察工作)组成的联台

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负责设计工

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的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

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的,其投标无效。

3.9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

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

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

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不设经济补偿。

第8页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

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5.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

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

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

明。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

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第开标室,

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

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

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第9页

光盘(备用)。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

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第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

自行登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发布。本

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其他事项

8.1投标人可通过***********

8.2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勘察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联系人:余工

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

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

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第10页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5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

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

标无效。

8.6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

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8.7现场考察:

(1)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2)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

联系人:余工

电话(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联系人:冯工

电话(手机)号码:********、131********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gdzefu.com

第11页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网址:***********

招标管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监督电话:********

第12页

附件一:合作设计协议书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

业和香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符

合招标公告第3条资质条件的企业)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

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符合招标

公告第3条资质条件的企业)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注:格式仅供参考,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

第13页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

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

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

相应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

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

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我单位承诺根据本单位在联合体中承担的任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入对应的勘

察设计专业人员。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年月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须提交本协议书。

2、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3、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第14页

附件三: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

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

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

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

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

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

(成)单位全称】。

第15页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

改革局关于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穗越发改投批[2025]16号】)文件批准,

项目代码:2508-44*开通会员可解锁*-575052,我单位拟实施招标

的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已完成各项

前期准备工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

为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按照国家、省、市招标管理的有

关规定,委托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该项目的招标代

理工作并申请办理招标相关程序,恳请批准为盼。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我单位就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

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项目在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

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相符。

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

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

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

为。

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

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

标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招标人公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44********7Y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北京路南段

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

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审核和认可,因

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人实施电子签名,其

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

人承担。

特此委托。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负责的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

已具备招标条件,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委托招标代理单

位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冯怀敏同志(身份证号码:

)负责本项目的招标相关事宜,请准予办理

相关手续。

有效期限:至项目结束。

特此证明。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基础资料准备情况的说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负责的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招标

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满足该项目招标需求,具备招标条件。请贵

单位批准本次招标按计划进行。

特此证明。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金证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508-44*开通会员可解锁*-575052,由我单

位实施的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勘察设计已具备招

标条件,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同步争取上级资金支

持,项目实施的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

特此证明。

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可

行性研究报告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证书编号:甲232024011023

项目名称: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

项目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法人代表:邓兴栋教授级高工注册城市规划师

审定:侯晋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

审核:唐贤腾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初审:陆威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张路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

技术负责:冯文湘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

项目成员:

刘瑛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吴卫华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师

周剑峰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吉彤高级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彭莉娟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李焕新高级工程师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

周艳薇高级工程师园林景观

张益伊助理工程师建筑工程

谭思杰助理工程师城市规划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邓兴栋 教授级高工 注册城市规划师
审定: 侯晋 高级工程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审核: 唐贤腾 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初审: 陆威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 张路 高级工程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技术负责: 冯文湘 高级工程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项目成员: 刘瑛吴卫华周剑峰吉彤彭莉娟李焕新周艳薇张益伊谭思杰 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造价工程师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园林景观建筑工程城市规划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单位名称: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Q 法定代表人: 邓兴栋
技术负责人: 闫永涛 资信等级: 甲级
资信类别: 专业资信

业务: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其他(城市规划)

证书编号:甲232024011023

有效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证单位:中国工程询协会

查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况

1.2项目单位概况

1.3编制依据

1.4主要结论和建议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第三章项目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

3.1区位分析

3.2研究范围和改造范围

3.3现状分析

3.4建设内容和规模

第四章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4.1项目选址

4.2项目建设条件

4.3要素保障分析

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5.1设计依据

5.2设计原则

5.3改造内容

5.4用地用海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5.5数字化方案

5.6建设管理方案

第六章项目运营方案

6.1运营模式选择

6.2运营组织方案

6.3安全保障方案

6.4绩效管理方案

注:具体指标由政府制定和考核。

第七章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I

7.1投资估算

7.2融资方案

7.3资金使用计划

第八章项目影响效果分析

8.1经济社会影响分析

8.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3树木保护专章

8.4资源和能源利用效果分析

8.5碳达峰碳中和分析

8.6海绵城市分析

历史文化遗产影响分析

第九章项目风险管控方案

9.1风险管控方案

9.2应急预案

第十章研究结论及建议

10.1主要研究结论

10.2建议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II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全称及简称

项目名称: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

项目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代码:2508-44*开通会员可解锁*-575052

工程类型:改造类项目

1.1.2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

本项目拟通过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人居环境提升以及文化保育三方面对历

史文化街区进行提升利用和更新活化。在“保护历史,不大拆大建”的基础上,通

过完善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周边人居环境,实现片区的综合改造和

全面提升,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1.3改造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至侨光路、东至文德南路、南至沿江中路、

北至泰康路-万福路,改造范围涉及2个街道、4个社区和11个老旧小区,面积

约11公顷。

1.1.4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括街巷空间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老旧小区房屋建筑与基础设施

改造提升、公共空间环境改善与品质提升3项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街巷空间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

楼栋三线整饬2370米,外墙防盗网整治800平方米,檐口排水处理150米、

空调集水管增设400米,增设多功能智慧电子屏,增设及改造街巷休憩家具、绿

化、宣传栏、文化墙、文化小品,屋面拆违,外立面整治16050平米,店招更新,

地面铺装更新,路面修复,树池更新等。

2、老旧小区房屋建筑与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

消防设施增设改造334处、楼栋供水系统改造与维护17套,楼栋门及门禁系

统更新,楼道空间整治、更新,照明设施更新,建筑内部改造及加装电梯,建筑

外墙整饰12000平方米,第五立面整治,增设智能防水闸,改造、维护楼栋供水

及排水系统,化粪池及各类水池维护与改造,危房加固,慢行空间优化。

3、公共空间环境改善与品质提升:

三线整治下地、入盒3620米,街巷活动场地及休憩小品建设100平方米,小

区围墙改造660平米,车行道改造30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1800平方米,麻石

路整饬,树池更新,增设及改造环卫设施、急救设施、雨水污水设施、公共晾晒设

施,建设街巷活动场地,增设、改造宣传栏及文化墙,增设标识指引牌,增设电动

自行车充电桩,改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完善路内停车泊位等。

1.1.1建设工期

项目整个建设周期为30个月,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中施工周期

为22个月,为确保本项目按时完成,工程进度安排比较紧凑,在实际实施过程中,

各项工作可交叉进行,平行推进,并注意各相互联系工作之间的衔接,尽可能穿插

各道工序以最大限度争取节约时间。

1.前期工作阶段

前期立项和设计阶段。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工程建设阶段

工程实施阶段。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经估算,总投资为4658.7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783.45万元,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653.45万元,预备费221.85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4658.7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拟分配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11

万元、穗财建2022年88号以“绣花”功夫打造老旧小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市补

贴资金24.84万元,同时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剩余部分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拟

通过专项债解决)。

1.1.3建设模式

本项目由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

目管理中心进行建设。

1.1.4绩效目标

本项目初步设置绩效目标如下,具体以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确定的项目绩

效管理方案或合同为准。

表1.1-1项目绩效目标(参考)

项目名称 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目标值
主要投入 资金指标 控制在立项批复范围内
时间指标 在确定的工期内完成
规模指标 控制在立项批复范围内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按要求完成100%
质量指标 满足合格率或优良率安全事故发生0次
时效指标 工程进度达标100%
成本指标 市场化、基本持平
直接效果 项目完成度 建设内容100%完成
服务能力满足建设需求
外部影响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通过街巷空间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老旧小区房屋建筑与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公共空间环境改善与品质提升,能显著提升北京路南段片区公共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为推动区域产业升级提供基础、带动越秀区的经济发展,提升本区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能力。
社会效益指标 高品质改造提升城市既有片区的风貌及质量,实现越秀区高质量发展与保留烟火气有机融合发展,使得越秀老旧小区发出新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人民生活幸福感。考虑周边地块不同年龄层次,职业结构的使用者,满足人民对高质量居住空间的需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文化效益指标 项目的建设在提升风貌、遵循建设引导、避免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成功实现老旧小区的文化传承和现代功能需求的有机结合。
资源和能源效益指标 满足项目所在地区能耗调控的要求
可持续性 运营时间 满足设计使用年限要求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方便,安全,环境好,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注:具体指标由政府制定和考核。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

1.2项目单位概况

1.2.1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本项目由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

目管理中心进行建设。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管理、住房

保障、物业管理以及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

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组织审核城市更

新项目改造方案。

1.2.2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区政府委托的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的

非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代表越秀区政府统筹管理市、区财政或市、区

投融资的,原则上投资额度1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全方位负责项目

管理、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1.3编制依据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发改投资规〔2023〕304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

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设部CJJ/T85-2017);

5、《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7、《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14年修正版);

8、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引(2022年版);

9、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

策划方案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

10、《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导则》(修编版);

1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以绣花功夫打造老旧小区成片

连片改造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2〕55号);

12、《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

13、《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14、《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开通会员可解锁*);

15、《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16、《城市道路品质化提升建设指引》(广州市住建委*开通会员可解锁*);

17、《广州市城市道路全要素设计手册》;

18、《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三线”整治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引》穗更新

函〔2018〕180号;

19、《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7修正版);

20、《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21、《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2020年修正);

22、《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

23、《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0年);

24、《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2016);

25、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有关政策、法规;

1.4主要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1、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是促进越秀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城

市环境,优化居民居住和出行条件的实际行动;是提升社区人居环境和社会可持续

发展的需要,通过本项目示范区的建设,可以带动老城区其他片区的改造提升,从

而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2、要素保障性。项目用地经国土空间规划核实均为城乡建设用地。本工程不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本工程不涉及用地性质改变。本工程不涉及征地拆迁。本项目

不涉及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转用。经核对,本工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综上,本项

目要素保障性较强。

3.工程可行性。本项目地质、自然条件等满足建设要求,大部分建设内容是在

原有的基础场址上改造,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具备施工场地和供电、供水、运输等

条件,完全满足项目建设的施工需求。建设地点位于越秀区中心城区,具备满足生

产生活要求的医疗卫生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及消防设施、安全监控系统配套设施。

配套生活设施较好,满足项目开展需求。经对建设方案进行初步论证,本项目各建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

设内容工程上、材料、设备等均可行。

4、运营有效性。本项目具体由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建设,后

期运营维护管养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园

林绿化管理所等)以及对应街道进行。项目建设后可有效运营维护。

5、财务合理性。项目总投资为4658.75万元,从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功能定位

的角度而言,项目的投资规模是合理的。

6、影响可持续性。项目建设能够提升既有片区的风貌及质量,实现越秀区高

质量发展与保留烟火气有机融合发展,使得越秀老旧小区发出新活力,实现可持续

发展,增强人民生活幸福感。项目影响具有可持续性。

7、风险可控性。根据风险识别,本项目的主要风险点包括项目合法性、技术

经济风险、资金筹措和保障、项目运维、生态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影响等风险。通

过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可有效控制风险和应对风险,本项目风

险影响较小。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用地来源有保障,建设内容与规模符合

项目建设需求,工程方案合理,投资估算较准确,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设单位应按程序尽早办理项目建设各项手续,根据

本项目资金筹措方案抓紧落实建设资金。

2.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在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安排、政策配套等方面给予大

力支持,以便加快推进项目进度,促使项目早日实施建成,早日发挥项目的综合效

益。

3.本项目前期与施工期时间紧张,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确保项目

有序推进。

4.本项目涉及部分车行道及人行道铺装改造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时

间,尽量选择夜间实施,减少因修路对交通造成阻碍。

5.项目历史文化评估范围涉及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控制地

带,涉及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和其他具备保护价值建筑。因此本次改造应当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办法》

《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落实。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2023年,广州市为了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以

绣花功夫提升城市品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制定了《广州市

以绣花功夫打造老旧小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

案》。《实施方案》提出广州市围绕繁荣商业、文化记忆、绿色健康、创新活力等

4类主题街区共谋划19个片区改造项目。其中本项目是19个片区改造项目之一,

规划将以优势产业提档升级为重点,打造健康乐活示范社区。广州市以老城区为重

点,结合重要道路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排水改造、“三线”整治和背街小巷环境

整治提升等工作,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成片连片高质量品质提升示范片区工作。

北京南路片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项目作为广州市19个片区改造项目之一,

项目以“三线”下地、“四网”融合为重点,推动老旧小区实现设施智能、服务便

捷、管理精细。以重要节点、重要路段、重点片区为抓手,围绕建筑立面、市政设

施、城市照明、标识标匾等要素,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和管理,巩固提升旧楼加

装电梯、厕所革命、垃圾分类成效,推动一批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一批老旧设施升

级改造,最终努力建设现代化、品质化的美丽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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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项目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

3.1区位分析

项目位于地处越秀区核心,位于广州近代传统中轴线与珠江岸线交汇带,紧邻

海珠广场,整体处于广州市历史城市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且有着深厚的历史文

化遗产。

1

共区范围

珠光街道

地铁站点

图3.1-1项目区位示意图

3.2研究范围和改造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至侨光路、东至文德南路、南至沿江中路、

北至泰康路-万福路,改造范围涉及2个街道、4个社区和11个老旧小区,面积

约11公顷。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

3.3现状分析

根据现状调研结果显示,项目范围内街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设施老化,存在安全隐患;

②有厚重的历史文化,缺文化演绎;

③有特色传统街巷,但立面环境杂乱;

④有产业空间,但核心地段业态低端;

建设内容,以满足居住人群“安居、乐业、宜游”的生活方式与空间需求。

3.4建设内容和规模

3.4.1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括街巷空间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老旧小区房屋建筑与基础设施

改造提升、公共空间环境改善与品质提升3项主要工作内容。

3.4.2项目产出方案

本项目计划于2027年完成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建设并投入使

用。项目正式运营后,由属地镇街负责组织社区居委、共同缔造委员会确定后续管

养模式。难以确定管养服务单位的,由属地镇/街道结合辖区公共环卫保洁、城市

安全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等工作兼顾该小区的日常管养。运营期内,按照安全、环

保、便捷、高效等运营管理原则,科学组织运营维护工作,建立“干净、整洁、平

安、有序”的城市环境;同时,建立长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创新手段,完善管理,

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从而为公众提供安全、快速、便捷、低碳运行的服务。

本项目公共产品为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的建设工程,公共服务为工程提供

符合相关运维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产业导入后将带动越秀区经济的发展。产出主

要包括直接产出和间接产出两个方面。

1.直接产出

通过老旧街区成片连片改造,提升人居环境,发挥融合片区周边商业、教育、

历史文化资源集聚,公共交通便利的优势,打造生命通道畅通无阻、公共空间健康

生活、慢行空间全域友好、街区环境品质提升的特色老旧街区片区,打造越秀区

“老旧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

考虑周边地块不同年龄层次,职业结构的使用者,赋予尽可能多样化的公共活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

动功能;兼顾使用者日常休闲生活的需要,打造满足不同需求背景的活动场地。增

加了人民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2.间接产出

一是促进文化传承发展。深入挖掘片区的文化内涵,提取片区特色元素和传统

历史风貌建筑肌理,运用到设计中,传承越秀记忆,展现丰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景

观,使得越秀老城焕发出新活力,延续历史文脉,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高质量

发展。

二是带动老城区其他片区的改造提升。通过打造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

示范区,能显著提升北京路南段片区公共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为推动区域产业升

级提供基础、带动越秀区的经济发展,提升本区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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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4.1项目选址

研究范围北至泰康路-万福路,南抵沿江中路,西至侨光路,东达文德南路,

研究范围总面积约27公顷,涉及珠光街道和人民街道,下辖社区4个仰忠社区、

爱家园社区、海傍社区以及太平通津社区。研究范围27公顷中,明确划定保留范

围16公顷,改造实施范围11公顷。

4.2项目建设条件

4.2.1地形地貌条件

越秀区地处白云山、瘦狗岭丘陵区与珠江三角洲过渡地带,河涌纵横交错,与

外江相通。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平均海拔11.6米。最高处为飞鹅岭顶部,海拔

101米;次为越秀山主峰,海拔71.6米。北部为冈丘起伏的台地地区,越秀山向

北逶迤连接白云山,海拔在30~70米之间;南部为低平的冲积、洪积平原和洲岛,

海拔在1~10米之间。平原基岩岩性为红色碎屑岩,其上覆盖厚5~12厘米的淤泥

和砂砾,属第四纪松散堆积或沉积物,南部平原的覆盖层厚度达20厘米。

4.2.2水文条件

越秀区地处珠江三角洲,濒临南海,海洋性气候特征显著,海洋和大陆对越秀

区气候都有非常明显影响。

越秀区域外围水系主要是珠江前航道。内河涌有东濠涌、新河浦涌、沙河涌

(越秀段)、水均岗涌(上游为暗涵)、景泰涌(越秀段)5条明涌,总长11.26

千米;有玉带濠、西濠涌、百子涌、橙基涌、孖鱼岗涌、驷马涌(越秀段)等6条

暗涌,总长11.69千米。过境最大的河流为沙河涌,从白云区至天河区最后流经越

秀区汇入珠江,干流河长14.14千米,流域面积35.56平方千米。越秀区内有流花

湖、东山湖、麓湖,水域面积0.9平方千米,负担城区蓄洪、排涝等功能。此外,

越秀公园、广州动物园和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均有人工湖。

4.2.3气候条件

广州市越秀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是东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

温21.9℃,极端最低气温为-0.4℃,最高气温37.5℃。历年日照时数在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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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小时之间,历年平均降雨量1600mm,四至九月为雨季,降雨量占全年的82%。

季风变化明显,冬半年以北风为主,夏半年多为东南风;九月至次年二月多为北风,

三月至七月多为东南风,八月为南风;全年风主导风向为偏北风,频率为16%,年

均风速为2.3m/s,静风频率为19%。年平均气压为1012.4百帕,年平均相对湿度

为81%。灾害性天气方面,早春常出现低温阴雨,夏秋间常有台风侵袭。1994年

6-7月间,3号4号热带风暴接连在粤西登陆,西江和北江河水暴涨,出现了百年

一遇的两次特大洪水。部分地区有强烈的龙卷风和雷击。总的来说,本区气候特点

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夏热冬暖,时有酷热,偶有低温,夏长冬短,

四季常青。

4.2.4地质情况

广州东北部为中低山区,中部为丘陵盆地,南部是沿海、沿江冲积平原,系珠

江三角洲的组成部分。项目地处广州中部越秀区,为丘陵盆地。

1、水文地质

按含水介质特性划分,地下水类属第四系覆盖孔隙潜水为主,基岩裂隙水次之,

第四系土层赋存孔隙水,(2)层淤泥、淤泥质土、(3)层粉土、(4)、(5)层

粉质粘土、粘土、(6)层砂质、砾质粘性土渗透性较差,属微弱含水层或相对近

似隔水层;(7)层细、中、粗、砾砂、透水性较好,汇水能力强,地下水水量较

大,所含地下水主要为孔隙性潜水,是区内覆盖层的主要富水层位,分布于区内地

势低洼的丘间凹地及河漫滩地带,沿丘凹间地及河涌呈带状分布,带呈成片状分布。

地下水易受地表污染,接受大气降水垂直补给及河涌侧向渗透补给。基岩裂隙

水主要赋存于混合岩的强、中等风化基岩中,地下水富水性属一般,与上覆第四系

含水层无直接水力联系;泥质粉砂岩地区基岩裂隙水则属贫乏。

区内地下水位埋深相差悬殊,在丘陵单元区地势高地段,地下水位深,一般3

米以上,局部10多米孔深未见地下水位。低洼地段,水位浅。施工期间,测得埋

深一般1~2米内,其绝对标高多在5.40米左右。地下水位的差别大致反映了规划

区在地貌单元上的变化。丘陵及丘间凹地的地下水位直接受大气降水的影响,有一

定的季节性。

2、地震地质

第四纪以来,广州地区继承和沿袭白垩纪至第三纪形成的构造格局,受南北向

略向北扭构造应力场的作用,表现在地壳的微弱升降及本地区大断裂在其转折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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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条断裂交汇部位向弱的活动,但均不会诱发灾害性的地震。

根据规划区钻孔资料和区域地质资料分析表明。天河-北亭断裂在第四纪以来,

未见强烈活动迹象,无产生灾害性地震的地质背景,因而整个规划区属于稳定区。

根据广东省地震局地震基本烈度区划分,该区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区内。

3、岩土工程性质分析

第1层人工填土层,成分复杂,结构松散,工程性质差。填土主要分布于塘坝、

道路;耕土主要广泛分布于山间洼地单元区、河漫滩等低洼地段;

第2层淤泥(淤泥质土),呈流塑~软塑状,具有高压缩性、低强度、蠕动性

特征,工程性质差,属不良地基土。广泛分布于山间沟谷、河涌、河漫滩等腰三角

形低洼地段。

第3层砂层,以细砂、中砂为主,局部为粗砂,松散~稍密为主,局部中密,

为场区的覆盖层中主要含水层,水量丰富。其松散砂土,根据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

判定,在强震时,存在砂土液化的地质背景,液化等级为轻微~严重,工程性质差;

广泛分布于丘间凹及河漫单元区。

第4层粉土,稍密~中密,稍密为主。部分稍密粉土层出不穷,在强震时,存

在砂土液化的地质背景,工程性质较差;中密的粉土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小面积零

星分布于山间沟谷。

第5层粘土粉质粘土,软塑层,含水量高,具有高压缩性、低强度特性,工程

性质差。共可塑层,承载力一般,硬塑、坚硬层,承载力较高,工程性质较好。按

成因分歧积及冲洪积:坡积成因,分布在山坡或坡脚,土粒粗细不同,性质不均匀,

与残积土体呈过渡积成因(5a),土粒胶结前,经过筛选,土质较均匀,广泛分布

于山间沟谷及河漫单元区。

第6层粘土、粉质粘土,属残积土,由泥质粉砂岩风化而成,分布于规划区西

南角的低洼地带,位于地下水位之下,被第四纪冲洪积层覆盖,以可塑~坚硬为主,

属低、中等压缩性土,强度较高,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工程性质较好。

第7层砂质、砾质粘性土,属混合岩风化残积土,软塑至坚硬,山丘地段以硬

塑、坚硬为主,且埋藏浅,但在地势低洼地区,埋藏相对较轻,其软、可塑层,承

载力较低。硬塑~坚硬层,承载力较高,工程性质较好。该残积土属特殊土类,孔

隙比e较大,天然密度p0iht,小,吸水性强,具有遇水崩解软化的特点。灌注桩

的桩周土摩擦力和桩端土承载力均会有所降低,坑(井)壁不稳固。天然地基基坑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

若被水淹,会大大降低其承载力。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基础设计施工中,应给予重

视。

第8层泥质粉砂岩,层面埋深较小,力学性质好,承载力高,是良好的地基持

力层,微风化岩层埋深相对较浅,岩石连续稳定性好,是高层建筑良好的地基持力

层,但在其分布地区的地势较低,上部第四系覆盖层出不穷大多分布有一定厚度的

松软土层,对有地下室的建筑物构成较高的工程成本。

第9层混合岩,力学性质较好,层厚大,层面埋深变化圈套承载力较高,是良

好的地基持力层。其中,微风化岩层面埋深适中,岩石连续稳定,力学强度高,是

高层建筑良好的地基持力层。局部地段(东北部的河漫滩),层顶埋藏深,埋

深>45.00米,若在该地区构筑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给将来建筑物的基础及地下室

施工千万较高的工程成本。

根据这一原则,可将第(1)、(2)、(3)层归为松散软弱土层(简称人参

软土层)。

对于中小型建筑物,良好土层是指坚硬、硬塑可塑粘性土,中压缩性的其他土

层,承载力大于150kpa;软弱土层是指压缩性高、强度低的软塑、流塑的软土层、

地震易液化的松散砂层,承载力一般小于150kpa。

综合上述分析,第四系覆盖层中淤泥、淤泥质土及松散砂土土质差,一般适合

于公园苗圃及绿化区;软塑土,土质较差,适合于单层建筑;可塑土土质一般,适

合于多层建筑;硬塑、坚硬土及中密粉土,土质好,适合于多层及一般高层建筑;

基岩承载力高,工程性能好,适合于高层及超高层建筑。

4.2.5交通运输

越秀区位于中部,是广州市的老中心城区,路网密布,有多条轨道交通,区内

有广州火车站、广东省客运站等多个客运枢纽。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1、主干道:

广园东路(中段-西段)、广园西路(中段-西段)、先烈中路-先烈南路、

环市西路-环市东路-天河路(西段)、东风西路-东风东路、中山一路-中山六

路、沿江西路-沿江东路、康王北路(北段)、人民南路-人民北路、解放南路-

解放北路、仓边路-小北路-下塘西路、人民高架路、东濠涌高架路、东华南路-

东华北路、东湖路、广州大道中(南段)等。

2、跨江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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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桥、海印大桥、江湾大桥、海珠桥、解放大桥。

3、高快速路:

内环路(A线、B线)、机场高速、广州环城高速。

4、轨道交通:

越秀区内有地铁1号线、2号线、5号线、6号线、8号线、11号线、12号线

经过,在建设中的10号线、13号线二期、14号线二期也途经区内。

5、铁路港口

广州火车站位于越秀区北部,环市西路和人民北路交界。是广州市内的一座普

通铁路客运站,始建于1960年。广州站是京广铁路的终点站和广深铁路的起点站,

广州站规模4台7线,以接发京广普速列车为主,有少量的省内城际动车。越秀区

暂无大型货运、客运港口。

4.2.6公用工程

项目范围内已通市政供水,用水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场地范围内已整治过雨污

分流体系,大部分地区实现雨污分流。

项目范围已接通市政供电,用电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本项目通信需求无较大变化,对周边市政通信设施影响不大。

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社区均已配置消防站、消防栓等设施,消防满足项目建设需

求。

综上所述,项目区域内的基础设施良好,能满足项目建设条件。

4.2.7建设条件

本项目大部分建设内容是在原有的基础场址上改造,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具备

施工场地和供电、供水、运输等条件,完全满足项目建设的施工需求。建设地点位

于越秀区中心城区内,具备满足生产生活要求的所有设施。配套生活设施充足,可

满足项目开展需求。

区域内居民民风淳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统筹协调高效,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

的社会环境,具备稳步推进工程建设的条件。

4.3要素保障分析

4.3.1土地保障要素

本次项目属于改造工程,不涉及用地性质调整,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5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用海用岛。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资源系统,项目用地大部分为建设用地,属

于允许建设区,沿江中路和天字码头涉及部分限建区。

2、控制性详细规划

经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资源系统,项目用地性质主要以行政办公用

地(C1)、商业金融业用地(C2)、二类居住用地(R2)、服务设施用地(R22)、

公共绿地(G1)等用地为主。

3、国土空间规划

经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资源系统,研究范围内的用地均位于城镇开

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中心城区城市蓝线、绿线、

紫线和黄线。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本次评估范围位于《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的历史城区范围

内;同时,涉及广州古城至珠江北岸地下文物埋藏区,应依照《广州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规划》相关要求进行保护。

本项目研究范围涉及《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传统中轴线(近代)

历史文化街区、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建设控制

地带保护控制要求。项目研究范围涉及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但改

造实施范围不涉及。

5、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本工程为原址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5、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

本项目在不改变原土地利用性质的基础上,对场地交通、边界、景观进行升级

改造,增加用地的综合性、功能性、舒适性、美观性、科技性、体验性、艺术性。

充分利用既有设施、线路,增加与人的互动联系,合理利用闲置空间,科学合理提

高项目功能混合和设施融合,符合国家或地方用地标准等。符合越秀区对城乡土地

利用效率提升的要求,满足土地集约设计建设要求。

4.3.2资源保障要素

1、水资源承载力及其保障条件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

2022年广州全市平均年降水量为1891.9毫米,较常年偏少1.6%,较近十年偏

少0.7%,较去年偏多31.7%。自1961年以来,全市平均年降水量以14.8毫米/10

年的速率呈上升趋势。越秀区平原地域是近代珠江河道沙洲发育形成的,总体地势

低洼,辖内珠江及内河涌受北江水系和潮汐影响。项目南面毗邻珠江,水资源保障

充足,因此项目水资源承载力及其保障条件良好。

2、能源承载力及其保障条件

本工程为旧城区改造类项目,项目用电负荷及用电量无明显变化,改造前后用

电量基本趋平,电力供应无影响。

3、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广东省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2022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别是水泥、钢铁、石化、造纸

和民航五个行业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碳排放管理范围。

4、大气资源

2022年广州市5项大气污染物指标明显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均同比下降或低

浓度持平。其中,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全年每天达标,在国家中心城

市中保持最优,大气环境优良。2022年广州全市平均年日照时数为1780.9小时,

较常年偏多8.6%,较近十年偏多7.8%,较去年偏少5.3%。自1961年以来,全市

年日照时数以64.4小时/10年的速率呈显著下降趋势。空间分布看各区年日照时

数为1732.9~1830.4小时,呈东多西少分布。2022年广州全市平均年平均风速为

2.1米/秒,较常年和去年偏大0.2米/秒。2022年广州全市平均年小风(风速≤

1.5米/秒)时数为8.7小时/天,较多年平均(2014-2021年)偏少2.8小时/天,

比去年偏少1.4小时/天。因此,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优良,具备可以利用的太阳

能资源,但风能资源相对匮乏。

5、生态资源

项目不存在环境敏感区和环境制约因素,项目不涉及用海及围填海。项目在建

设及运营过程中积极采取环保防治措施,将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负面影响。

综上,项目所在地资源环境要素保障能力良好,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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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5.1设计依据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3、《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

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7、《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

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9、《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10、《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1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1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13、《城市道路品质化提升建设指引》(广州市住建委*开通会员可解锁*);

14、《广州市城市道路全要素设计手册》;

15、《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17、《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18、《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19、《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2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2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23、《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建筑给水

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24、《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25、《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三线”整治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引》穗更新

函〔2018〕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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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广州市“十四五”期间老旧小区“三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5.2设计原则

通过本次老旧街区改造,能有效提升人居环境,将片区打造成彰显当代价值的

高浓度文化体验里坊、充满烟火气息的广府慢生活体验里坊和有全天候活力的新经

济消费体验里坊。

5.3改造内容

改造实施范围涉及珠光街道和人民街道,涉及仰忠社区、爱家园社区、海傍社

区以及太平通津社区4个社区。主要内容如下:

5.3.1内容一:主要街巷空间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

楼栋三线整饬2370米,外墙防盗网整治800平方米,檐口排水处理150米、

空调集水管增设400米,增设多功能智慧电子屏,增设及改造街巷休憩家具、绿化、

宣传栏、文化墙、文化小品,屋面拆违,外立面整治16050平米,店招更新,地面

铺装更新,路面修复,树池更新等。

5.3.2内容二:老旧小区房屋建筑与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消防设施增设、改造334处。楼栋供水系统改造与维护17套,楼栋门及门禁

系统更新,楼道空间整治、更新,照明设施更新,建筑内部改造及加装电梯,建筑

外墙整饰12000平方米,第五立面整治,增设智能防水闸,改造、维护楼栋供水及

排水系统,化粪池及各类水池维护与改造,危房加固,慢行空间优化。

5.3.1内容三:公共空间环境改善与品质提升

三线整治下地、入盒3620米,街巷活动场地及休憩小品建设100平方米,小

区围墙改造660平米,车行道改造30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1800平方米,麻石路

整饬,树池更新,增设及改造环卫设施、急救设施、雨水污水设施、公共晾晒设施,

建设街巷活动场地,增设、改造宣传栏及文化墙,增设标识指引牌,增设电动自行

车充电桩,改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完善路内停车泊位等。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

5.3.2给排水设计

5.3.2.1给水系统

项目采用市政自来水,拟从市政给水管驳接自来水管,供本项目绿化用水和清

洗用水使用,项目的消防用水均由市政道路消防管网供给。

5.3.2.2排水系统

(一)室外排水系统

本项目不改变现有排水体制,室外雨水系统采用有组织及自然排放相结合的方

式,雨水经雨水口、排水沟,由室外雨水管汇集至就近的雨水检查井,排放至现有

市政雨水管网及就近小河涌。

(二)排水井

本项目拟对道路的排水井进行装饰化井改造,装饰井布置应与道路前进方向平

行。更换装饰性井盖,严格按照《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实施。

5.3.3电气设计

5.3.3.1供电设计

(1)负荷等级:本工程按三级负荷供电。

(2)供电电源及电压:电源为380/220V三相五线制电源接自小区配电系统,

采用TN-S接地系统。设电表统一计量,电力电缆穿管埋地引至配电房或总开关箱

前,用钢管或PVC管保护引至电气设备。

(3)电气控制:配电箱采用室外防水型,箱体尺寸大小根据箱内所设元件数

量确定。室外配电箱应设置在高处、不易水浸位置,室外照明配电终端回路还应设

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主要针对人员可触及的安装高度在2m及

以下且采用交流低压供电的I类室外照明灯具,人可以触摸到的灯具,人身电击危

险更大。本工程采用智能照明控制,平时采用定时分阶段自动控制亮灯和关灯,并

能手动和自动方式转换,节假日采用节假日模式。

5.3.3.2线路的敷设

(1)380/220低压配电回路中使用的绝缘导线、负荷电缆的额定电压不低于

500V,进户电缆的额定电压不低于1000V;控制电缆的额定电压不低于250V。

(2)室外电缆、电线:动力和照明线路采用YJV,VV型电缆,水景动力和照明

采用专用防水电缆,二次控制线路采用KVV型电缆。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

(3)室内电缆、电线:动力和照明线路采用阻燃ZR-YJV电缆(或ZR-BVV电

线)。

(4)室外动力、照明和控制电缆敷设:采用穿管埋地敷设;穿越道路和广场

硬地处的埋深0.8米,绿化地带埋深0.6米,控制电缆在绿化地带埋深可为0.5米。

穿越车道等处套镀锌钢管保护。

(5)室内电缆和电线敷设:暗敷在楼板及墙中,采用穿PVC难燃电线管。在

吊顶中敷设采用穿金属线管或金属线槽。

(6)导线穿管敷设时,每根线管不宜多于8根导线,而且不同回路的导线不

得同穿一根线管。

(7)连接设备或灯具的电缆,应预留适当长度(1.5米)作为检修和调试设

备或灯具用。

(8)置于室外的配电箱、开关控制设备及灯具或其他用电设备均须采用户外

防水型产品。其中水底灯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埋地灯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其

他室外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落地式景观照明灯、人可触碰到的灯具表面温

度超过60°就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室外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后备保护。

5.4用地用海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经核实,本次项目主要为老旧小区成片连片改造项目,项目用地经与国土空间

规划核实均为城乡建设用地。本工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本工程不涉及用地性质

改变。本工程不涉及征地拆迁。本项目不涉及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转用。不涉及环

境敏感区。

5.5数字化方案

本次项目主要为老旧小区成片连片改造项目,不新建数字化设备,不涉及数字

化方案。

5.6建设管理方案

5.6.1建设工期

项目整个建设周期为30个月,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为确保本项目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1

按时完成,工程进度安排比较紧凑,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可交叉进行,平

行推进,并注意各相互联系工作之间的衔接,尽可能穿插各道工序以最大限度争取

节约时间。

1.前期工作阶段

前期立项和设计阶段。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工程建设阶段

工程实施阶段。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5.6.2招标方案

1、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

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

2、招标组织方式

本项目拟实行委托招标的方式。建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本项目的设计、监

理、勘察、工程施工和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可采取委托招标的形式,这样有利于项

目的顺利推进和尽快实施,节约工期。

3、招标组织程序

建设单位在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的监督和指导下,采用委托招标方式,委托有

资格的专业咨询机构代理招标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投标人均需遵循招标投标法律

和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程序为:申请招标、准备招标文件、发布招

标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投标人名单、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考察、召开标

前会议、发送会议记录、接受投标书、公开开标、审查标书、澄清问题、评标比较、

评标报告、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商签合同。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2

表5.6-1招标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北京路南段片区老旧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按估算
建筑工程 按估算
安装工程 按估算
监理 按估算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情况说明: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安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盖章2025年月日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3

5.6.3建设管理模式

本项目由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

目管理中心进行建设。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4

第六章项目运营方案

6.1运营模式选择

项目建成后,公共部位工程按行业移交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如越秀区城市管

理和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等)进行管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养护工

程管理制度、养护作业标准、技术要求及布置任务。

6.2运营组织方案

6.2.1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一)物业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保洁等工作。该部

门可以设立物业经理和相关基层管理人员,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贴心、专业、高效。

(二)社区维护部门:负责社区公共设施、绿化、环境、道路、交通等方面的

维护和管理工作。该部门可以设立工作人员,定期巡查和维护公共设施,确保社区

环境整洁优美。

(三)客服中心:负责居民投诉、意见反馈和答疑解惑等工作,提供高效、贴

心、精细的服务。该中心可以按照24小时运作,及时处理和回复居民的诉求和反

馈。

(四)安全保卫部门:负责项目的安保和消防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居民的人身

安全和财产安全,可以在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五)社区文化推广部门:负责社区文化推广和活动组织,致力于保护和传承

社区的历史文化,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和展览,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以上是该项目的运营期间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能够完成物业、社区维护、投

诉与服务、安保消防、运营管理、居民参与等方面的工作。具体的设置和职责可以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规模进行调整,以确保社区的高效运营。

6.2.2人力资源配置方案

(一)物业管理部门:配置物业经理、客服主管、保安、保洁、绿化等基层管

理人员,确保项目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社区维护部门:配置相关的基层工作人员,对社区公共设施、绿化、环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5

境、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三)客服中心:配置专业的客服人员,并按照24小时运作,及时处理和回

复居民的投诉和反馈。

(四)安全保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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