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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 | 抢险车
项目概况
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恒诚龙采2025-006
项目名称: 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或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金额面向中小企业,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本项目预留部分金额面向中小企业,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龙泉市龙渊街道环城东路和福小区2栋4单元4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 4.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地 址: 龙泉市广济街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龙泉市龙渊街道环城东路和福小区2栋4单元4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兰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9********
质疑联系人: 余佳琦
质疑联系方式: 13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传真:
联系人:项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11.11.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1).doc
529.7K
11.11.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1).doc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恒诚龙采2025-006
采购人: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项目名称: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恒诚龙采2025-006
采购人: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备案单位: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盖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采购需求..........................................................7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1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
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0
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97
第七章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104
1.1
1.2.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1.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恒诚龙采2025-006
项目名称: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数量: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人民法院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或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金额面向中小企业,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本项目预留部分金额面向中小企业,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5.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0元
1.6.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龙泉市龙渊街道环城东路和福小区2栋4单元402室),(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1.7.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8.六、其他补充事宜
1.8.1.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1.8.2.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1.8.3.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8.4.4.其他事项:
4.1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
4.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
1.9.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0.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广济街9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龙渊街道环城东路和福小区2栋4单元4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兰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
质疑联系人:季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传真:********
联系人:项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1.11.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1.12.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投标人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投标人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除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和型号均相当的产品参加。
4.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5.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报价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人及制造企业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人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等,投标人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1 | A********抢险车 | 1辆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三、技术指标
| 招标参数 | 省指导参数 | |||
| 一、底 盘部分 | 1.1 | 1、底盘为国内知名品牌; | ||
| 1.2 | 2、底盘国六排放标准; | |||
| 1.3 | 3、底盘发动机功率:≥160kw | ≥160kw | ||
| 1.4 | 4、总质量:18000kg: | |||
| 1.5 | 5、整备质量:≥9790kg | |||
| 1.6 | 6、载质量:≥8000kg轮胎数 | |||
| 1.7 | 7、车辆轴距:≥4500(mm); | |||
| 1.8 | ★8、长宽高≦9270x2520x3170(mm) | |||
| 1.9 | ★9、前悬后悬:≧1750/2900(mm) | |||
| 1.10 | ★10、后退档位数接近角/离去角:≦17/9(°) | |||
| 二、 撒 布机 部分 | 2.1 | 1、分体式料仓,采用高钢板折制成型,整体刚性好,不变形; | ||
| 2.2 | ★2、撒布机料仓容积≥8m³ | 固体融雪剂撒布仓容量≥8m³ | ||
| 2.3 | 3、撒布宽度(m):撒布宽度 3∽12m 无级调整 | 撒布宽度3∽12m 无级调整 | ||
| 2.4 | 4.撒布密度(g/m2):5∽370 | 撒布量 20∽150g/m2无级调整 | ||
| 2.5 | 5、料仓采用倒V减压梁结构,减少输送带负载; | |||
| 2.6 | 6、料仓采用防腐工艺处理,撒布装置采用不锈钢材质,整机防腐性能极佳; | |||
| 2.7 | 7、料仓上盖有筛网,可有效过滤大块融雪剂; | |||
| 2.8 | 8、梯子平台安装在撒布机后部,带可向上折叠,方便检查和维护: | |||
| 2.9 | 9、输送方式采用耐低温耐腐蚀人字形橡胶带输送,不锈蚀不侧漏; | |||
| 2.10 | 10、皮带机由液压马达驱动,可通过调整剂量调节板调整料层厚度,从而调整撒布量; | |||
| 2.11 | 11、返程胶带设置清扫刷,有效清除皮带上剩余的返程残料,不需人工清理,没有物料泄露; | |||
| 2.12 | 12、撒布盘的外罩采用塑料一次成型,防止物料飞溅,确保现场人员安全,减小噪音; | |||
| 2.13 | 13、撒布速度可通过调整马达转速实现无级调速,撒布量不受车速控制; | |||
| 2.14 | 14、撒布斜槽长度可调,改变斜槽的长度可调整撒布盘的高度,适应不同的车型及路况; | |||
| 2.15 | 15、撒布系统可折起,具有清仓功能,一人可操作,便于运输、存储和维护; | |||
| 2.16 | 16、撒布系统上安装工作灯,提高了撒布车的可见度,通过后视镜反光看到的撒布材料也可反映设备的工作情况; | |||
| 2.17 | 17、撒布模式可通过控制盒调整电动推杆进而实现扇面撒布、对称撒布和单侧撒布: | |||
| 2.18 | 18、液压系统电比例控制,调节输送系统、撒布系统的马达的转速来调整工作速度,确保精确的撒布剂量和撒布宽度调节; | |||
| 2.19 | 19、控制系统为机、电、液一体化控制方式,位于驾驶室内部可实现各种功能控制。 | |||
| 3、 雪 刷部分 | 3.1 | 1、滚刷转动采用液压马达驱动,马达全部内置安装,整机轴向短,方便清扫路缘石根部,方便存放; | ||
| 3.2 | 2、清扫宽度:≥3700mm; | 除雪滚刷宽度≥2.8m | ||
| 3.3 | 3、刷片直径:≥810mm; | |||
| 3.4 | ★4.雪刷外形尺寸(mm):≤3700×2450×1370; | |||
| 3.5 | 5、雪刷左右摆角:≥±30°; | |||
| 3.6 | 6、工作转速(rpm):≥300; | 转速≥300r/min | ||
| 3.7 | 7、刷片采用平片与隔环间隔安装,保护刷轴及刷片内圈不受腐蚀,刷辊内不卡滞积雪,低速清扫无漏点。刷毛采用聚乙烯包钢丝和聚乙烯刷丝1:1混合型。刷片双卡柱,运行平稳,减小速度变化对雪刷的惯性阻力; | |||
| 3.8 | 8、雪刷刷毛离地间隙可根据实际除雪需要进行精确调节可按实际情况设定高度,充分保证除雪效果和人机安全; | |||
| 3.9 | 9、雪刷可以自动适应路面横坡变化角度,可以保持与地面全部切合及扫雪最佳受力角。有整体浮动功能,缓冲由于地面不平带来的冲击; | |||
| 3.10 | 10、雪刷具有刷罩,采用钢板折制,刚性好,前部安装橡胶挡雪帘,阻止雪雾后扬,保护司机视野; | |||
| 3.11 | 11、雪刷具备支撑轮,脚轮可360°旋转; | |||
| 3.12 | 12、控制元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驾驶员在驾驶室内可完成雪刷的升降、摆动等全部操作; | |||
| 3.13 | 13、雪刷外罩材质采用高强度钢板,马达的两侧有成型钢板保护装置,雪刷两端配有黄色警示灯,所有钢结构件均采用防腐处理工艺,表面喷砂处理,喷涂防锈底漆及面漆; | |||
| 3.14 | 14、雪刷与底盘车连接采用挂板式挂装机构,挂架装置整体采用平行四连杆结构,上下连接架采用三角结构,保持除雪角度不受高低位置的影响而且运行平稳。 | |||
| 3.15 | 15、雪刷可拆卸,可更换为除雪铲。 | |||
| 4、 雪 铲部分 | 4.1 | 1、最大除雪宽度(mm)≥3760; | 推雪板宽度≥3m | |
| 4.2 | 2、最大除雪速度(km/h)≥60; | 作业时速≥30km/h | ||
| 4.3 | ★3、铲刃厚度≥20mm,采用耐磨钢材质; | |||
| 4.4 | 4、偏转角度>±30°,除雪铲双向角度可调,使用伸缩液压缸实现雪铲的旋转; | |||
| 4.5 | 5、三段及以上分体垂直避让,最大避障高度≥200mm | 三段及以上分体垂直避让,最大避障高度≥200mm。 | ||
| 4.6 | 6、安装挡雪帘,保护司机视野: | |||
| 4.7 | 7、独立的液压单元给雪铲的动作油缸提供动力; | |||
| 4.8 | 8、雪铲与底盘车连接采用挂板式连接机构,可与雪刷实现快速互换 | |||
▲其他要求:
1.设备涂装要求:设备外观涂装采用《浙江省公路管理基层单位视觉标识系统规范化建设手册》A-014标识色彩搭配专用表第三行所规定黄、红、黑三色,设备通体涂装黄色,设备驾驶室门外涂装红色公路路徽,设备两侧和前方显著位置涂装黑色黑体“浙江公路应急”。
2.A********抢险车符合本项目所在地上牌要求,投标人负责办理A********抢险车上牌手续,并承担上牌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购置税费、上牌费、第一年保险费(包含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200万以上、座位险等)、验收费)。
3.A********抢险车平均年故障时间:<=1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
4.A********抢险车随机配置:工具、易损件各1套。
▲备注:
1.以上技术指标只是采购人提出的参考技术指标,投标人可选择其他性能与以上技术指标相当或优于的产品参加投标,可提供国家规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工信部公告参数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制造企业公章)作为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依据。
2.采购内容只是采购人提出的参考内容,但作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基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清单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种类及数量。如采购内容中遗漏了完工必须具备的设备、材料、货物、配件或服务,请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自行配齐,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有义务保证采购人产品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材料、货物、配件或服务导致本产品无法正常运行,投标人须免费提供,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风险。
▲四、质量保证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应满足采购人的使用功能要求。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与响应文件相一致,产品是原厂生产、全新、未使用过,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4.如有进口配件,须提供相应的进口报关单,中国商检部门的商检手续等资料复印件。
▲五、售后服务
1.产品的售后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或10万公里(自采购人(或其被委托人)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应保证除人为因素和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外免费负责维保、更换配件等;售后服务期满后应保证优惠提供备件和维保服务。
2.投标人能提供24小时全天候召修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履行维修服务义务,6小时解决问题,若不能在6小时内解决,须提供同等性能、同等配置的产品替换,售后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备品备件及耗材要求:该产品所需要的所有配件,售后服务机构应常年备货以保证产品正常运行,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五年的供应。
4.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
5.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龙泉市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自行设立或授权设立),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由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
▲六、商务要求
1.安装(交货)时间及地点要求
1.1安装(交货)时间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上牌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1.2安装(交货)地点: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1.3产品供货、安装、调试、上牌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中标人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中标人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依次累计;如中标人逾期交货达5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中标人时生效,且不予支付合同款,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2.验收
2.1产品供货、安装、调试、上牌完成后采购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执行,所有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提交并签署验收报告后视为合格。
2.2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全套设备配置清单(列出详细规格型号),维修手册和使用手册,简易操作使用规程,维护保养规程电子版、线路图等。
2.3若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在10日历天内包退、包换到位,进行二次验收,若二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中标人时生效,且不予支付合同款,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3.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4.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对乙方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结清,(中标人根据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5.2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对其服务态度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若经采购人评价为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的,采购人将暂不予以支付合同款,待纠纷解决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付。
▲七、项目安全事项
1.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产品供货、安装、调试、上牌、验收、售后服务等各项工作,投标人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2.投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必须为完成本项目所招用的所有人员【劳务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3.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做好安全工作。投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八、培训要求
1.技术培训
1.1现场培训
在所有产品部署现场,投标人负责用户的现场技术培训,包括产品的功能、部署条件、部署步骤和注意事项、产品升级、日常维护事项等方面,使用户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测试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使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1.2课程培训
投标人应提供专门的课程培训,包括理论教授,问题讨论和上机操作,以便采购人能够迅速掌握相应的培训内容。
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课程的内容、资料讲义、授课方式、课程目标。
2.培训费用
所有培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不得另行向采购人收取。
3.培训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4.培训人数:至少3人;
5.培训天数:至少2天。
▲九、其他
1.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资、产品、劳务、管理、材料、运费、安装调试、验收、质保、保险、利润、税金、培训费、措施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第三方检测费用、备品备件费用、相关审批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12.1.前附表
| 序号 | 须知项目 | 内容、要求和时间 |
| 1 | 项目名称 | 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恒诚龙采2025-006) |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3 | 采购人 | 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
| 6 | 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接受。 |
| 7 |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2. 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给予 4 %的价格扣除;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4.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
| 8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如投标人投标前未进行现场踏勘,所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9 | 澄清或者修改 |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 10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
| 11 | 投标文件提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投标人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当。 |
| 12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龙泉市龙渊街道环城东路和福小区2栋4单元402室),(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须插入CA锁。(详见流程***********) |
| 14 | 评审办法和细则 |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
| 15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等媒体上发布,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
| 16 | 签订合同 |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 17 | 发布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等。 |
| 18 | 电子开标注意事项 |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3.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 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4.请务必确保在开标、评审期间政府采购云平台账户在线,以便遇到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况时,投标人能够及时上传答辩。5.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流程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流程进行开标及评审。 |
| 19 | 招标文件解释 |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2.2
1.12.3.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
3.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3.1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4.2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4.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4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特别说明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投标的,应当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5.4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12.4.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产品、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招标公告
6.1.2采购需求
6.1.3投标人须知
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6.1.5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1.6评审办法和细则
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
7.投标人的风险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
9.3其中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
***********
9.4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9.4.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两种形式。
9.4.2投标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内容应完全一致。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0.2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资格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1营业执照扫描件;
11.1.2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11.1.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11.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1.5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记录声明书;
11.1.6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11.1.7分包意向协议书(若有);
11.1.8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
11.1.9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1.1.10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2.1投标声明书;
▲11.2.2投标人投标申请表;
▲11.2.3商务响应表;
11.2.4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
11.2.5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6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
11.2.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证明资料。
11.3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3.1开标一览表;
11.3.2分项报价表;
11.3.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3.4投标人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3.5投标人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3.6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7投标报价
▲11.3.7.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7.2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1.3.7.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3.7.4投标人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3.7.5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设计费、专利费、材料费、设备、定制产品、采购产品、安装费、运费、劳务费、管理、质保、保险、利润、税金、备品备件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由投标人承担。
11.4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5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纯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他符号,页码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任何一页上不设置页眉。正文文字说明部分的行距为1.5倍行距,表格内文字部分的行距为单倍行距。
11.6封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本章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12.1投标人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均为90天。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
14.2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12.5.四投标保证金
15.投标保证金(无)
1.12.6.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标记、提交、修改和撤回
16.1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及标记
16.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
***********
16.1.2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投标人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当。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标记和提交。
18.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未经允许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8.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12.7.六开标和评标
19.开标
19.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
19.2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会议。
19.3采购会议由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情况、投标人名单,宣读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采购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
▲19.4开标时间后的30分钟内,由各投标人自行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
▲19.5本项目优先采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若有以下特殊情形的,采用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
19.5.1因网络或政府采购云平台或其他问题造成所有投标人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
19.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9.6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投标人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当。
19.7唱标
19.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9.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开标记录。
19.8开标会议结束。
20.资格审查
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资格要求和资格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1.评审流程
21.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1.2评审
21.2.1符合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1.2.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21.2.3报价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3.2相同品牌的产品
23.2.1如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投标人认定。评审后得分最高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得分高者;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3.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清单中标注★的为项目关键核心产品,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多家投标人中,有一家投标人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均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如项目无标注关键核心产品的,项目采购内容及清单中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多家投标人中,有一家投标人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均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23.2.3当技术评审时发现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有一家以上投标人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的,评审后得分最高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24.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
25.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
25.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流程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流程进行开标及评审。
1.12.8.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2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
26.1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
26.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出现特殊情况,采用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的情形除外);
26.3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IP地址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26.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26.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盖章的;
26.6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6.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6.8若采用暗标的项目(包)的技术文件没有采用暗标的;
26.9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
26.10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
26.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6.1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6.13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额外免费、无偿赠送或分项报价为0元情况的;
26.14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需求的;
26.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16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6.1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6.18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6.1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12.9.八法律责任
2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7.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7.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7.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7.7未按合同的规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
投标人有前款27.1至27.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8.1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8.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3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8.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8.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
29.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0.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30.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0.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30.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30.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30.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1.12.10.十询问
32.投标人有权就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
32.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2.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书面询问的内容,以现场提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3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2.5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十一质疑
3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3.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3.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3.5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3.6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3.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
33.8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2.11.十二投诉
3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12.12.十三授予合同
3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5.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人可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3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6.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须经龙泉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报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37.签订合同
3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3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7.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30日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7.5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37.6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期满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退还,采购人将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中标人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时,应开具保证金收据。
中标人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需注明以下内容:
37.6.1缴款单位为采购人。
37.6.2注明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7.6.3中标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37.6.4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合同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为止。
但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项目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采购合同被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充抵违约金。
37.6.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的,其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产品质保期满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期满后无息退还。
37.7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十四验收
38.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8.1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38.2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
38.3其他投标人,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8.4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5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9.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在政府采购活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9.1.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9.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9.1.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9.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39.3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39.1条的扶持政策。
39.4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39.1条的扶持政策;
1.12.13.十六其他事项
40.解释权
40.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1.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42.项目监督。
42.1本项目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43.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43.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中标金额为1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000元;
43.2评标专家评审、交通费用:参照现行的财政部门规定支付;
43.3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第4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中标人:(以下称乙方)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根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在年月日开标会上,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
2.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产品(服务),详细配置见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分项价款详见乙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2.本合同总价款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二选一)
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最终实际使用的数量×中标单价。(二选一)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书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澄清修改文件
5.乙方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更正文件
7.招标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合同货款的30%。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文件相一致,产品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产品质保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保期内,证实产品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
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5.本项目质量保证的特殊条款:
第六条技术资料
1.乙方应将每种产品的中文技术资料完整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
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第七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八条交付时间、方式、地点
1.交付时间:;
2.交付方式:;
3.交付地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产品、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产品。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检验和验收
1.乙方应将所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2.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产品包装是否完好;甲方须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产品调试验收的标准:按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执行。
6.甲方有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7.制造企业对所供产品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8.本项目验收的特殊条款:
第十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投标文件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2.1产品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2就产品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乙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按甲方要求。
4.所有产品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产品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6.本项目售后服务的特殊条款:
7.本项目培训服务的特殊条款: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时间内,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整。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货款支付方法: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拒付合同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
3.如乙方不能交付产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付时间;不认可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理由的,按逾期交付产品处理。
6.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
7.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产品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本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3~8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未按本合同、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2种方式解决争议:
2.1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须经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甲方须经龙泉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报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档,二份报送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5.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中标人为乙方,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合同见证方,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见证方: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1.13.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1.13.14.一资格文件格式
1.13.15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1.13.16
1.13.17
1.13.18
1.13.19.1、营业执照扫描件
内容要求:
1.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扫描件须加盖公章确认。
2、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1.13.20.2.1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内容要求:
1.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扫描件须加盖公章确认。
2.2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我(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被委托人工作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码:性别:
▲注:
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
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
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
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 正面: 反面: |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 正面: 反面: |
投标人盖章:
日期:
1.13.21.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期:
1.13.2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期:
1.13.23.5、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记录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在处罚有效期内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1.13.24.6、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采购活动联合参与采购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采购活动,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采购投标文件。
二、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或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体中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五、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名称)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八、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九、本协议一式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份。
| 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
▲注:1、若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本协议;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等相关材料。
1.13.25.7、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
分包意向协议书
甲方(投标人名称):
乙方(分包投标人):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中标投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投标人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投标人名称),(某分包投标人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三、质量
四、价款或者报酬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办法
七、其他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
▲注:
1、项目若是有分包的,须提供本协议;有多个分包协议的,按本格式要求相应添加。
2、分包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等相关材料。
8、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
1.13.26.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13.27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1.13.28
1.13.29
1.13.30
1.13.31.1、投标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份(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内容应完全一致;
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
4.如果我方中标,在合同签订后天(日历天)完成该项目。
5.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人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9.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否则我方愿意承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我方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
1.13.32.2、投标人投标申请表
| 机构代码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
| 营业执照编号 | 投标人地址 | ||||||
| 注册日期 | 注册资金 | ||||||
| 投标人网址 |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 主营项目 | |||||||
| 兼营项目 | |||||||
| 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 |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投标品牌(如招标文件有品牌可选) | |||||
| 1 | |||||||
| 2 | |||||||
| 3 | |||||||
| 4 | |||||||
投标人盖章:
日期:
3、商务响应表
内容要求:
1.投标人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序号 | 类别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承诺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投标人盖章:
日期:
1.13.33.4、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序号 | 投标产品名称 | 制造企业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是否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注:
请各投标人参照采购需求,应根据投标产品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
1.投标产品名称应与采购需求的内容一致;
2.单位、数量应不少于采购需求的内容;
3.“备注”栏注明投标产品优劣及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应按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本表格不得体现报价;
1.13.34.6.投标人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因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35.5、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偏离表
| 序号 | 投标产品名称 | 采购需求技术指标 | 投标产品实际技术指标 | 偏离情况详细说明 | 备注 |
| 1 | |||||
| 2 | |||||
| … | … | … | … | … | … |
注:
请各投标人参照采购需求,根据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指标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
1.“投标产品名称”应与采购需求的内容一致;
2.“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应与采购需求的内容一致;
3.“投标产品实际技术指标”应注明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指标、参数等,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应注明详细的偏离技术指标及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备注”应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6.存在实质性条款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采购需求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7.“投标产品名称”、“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如与采购需求的内容不一致,有意修改且不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可对此项按评审办法加倍减分;
8.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如某项投标产品实际技术指标为“负偏离”,而投标人注明为“正偏离”或不注明的,评标委员会可对此项偏离按评审办法加倍减分;
9.投标人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以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
10.投标人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因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36.6、项目质量保证方案
内容要求:
1.投标人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1.13.37.7、安装(交货)时间保证方案
内容要求:
1.投标人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1.13.38.8、培训方案
内容要求:
1.投标人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9、验收保障方案
内容要求:
1.投标人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1.13.39
1.13.40.10、售后服务方案
内容要求:
1.投标人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1.13.41
1.13.42.11、其他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证明资料。
1.13.43.三报价文件格式
1.13.44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1.13.45.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名称 | 金额 |
| 项目总报价 | 大写: (¥: ) |
▲注:
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本次报价采用综合报价,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设计费、专利费、材料费、设备、定制产品、采购产品、安装费、运费、劳务费、管理、质保、保险、利润、税金、备品备件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盖章:
日期:
1.13.46.2、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
投标人需按“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对产生总报价的分项报价进行详细列表说明。
| 序号 | 投标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 | ||||||
| 总报价 | 大写: (¥ ) | |||||
投标人盖章:
日期:
1.13.47.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14.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1.15.日期:
1.16
1.16.1.5、监狱企业证明格式
监狱企业证明
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7.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
1.17.1.一总则
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
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按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1.17.2.二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
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1.17.3.三评标程序
3.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3.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循序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3.2.2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3.3报价文件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3.3.2报价修正;
3.3.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3.4评标结果
3.4.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投标人的确定,投标人结果排序;
3.4.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3.4.2.1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3.4.3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
3.5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评审结果,并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1.17.4.四评审一般规定
4.1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4.1.1评审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审专家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投标人最终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4.1.2商务技术权重为70%,评审分值为70分,评审专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4.1.3报价权重为30%,评审分值为30分,由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
4.1.4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
1.17.5.五评审内容及标准
5.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及分值单位: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打分方法 |
| 1 | 投标产品综合性能 | 供应商应根据投标产品的配置、实际技术指标,并对照采购需求,对确实存在配置、技术指标与采购需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1.完全满足或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得满分32分。 2.重要条款负偏离,每条扣3分;3.普通条款负偏离,每条扣2分。(扣完为止) | 0-32 | 客观分 |
| 2 | 项目质量保证方案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目标、项目质量保证方案等符合本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完全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由评审专家打分。(打分范围:8,7,6,5,4,3,2,1,0) | 0-8 | 主观分 |
| 3 | 安装(交货)时间保证方案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装(交货)时间保证方案思路清晰、方案完善、严密且符合本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完全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由评审专家打分。(打分范围:8,7,6,5,4,3,2,1,0) | 0-8 | 主观分 |
| 4 | 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打分:培训方案合理且规范,内容具体且丰富、完善合理等,符合本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完全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由评审专家打分。(打分范围:6,5,4,3,2,1,0) | 0-6 | 主观分 |
| 5 | 验收保障方案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验收保障方案思路清晰、方案完善、严密且符合本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完全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由评审专家打分。(打分范围:8,7,6,5,4,3,2,1,0) | 0-8 | 主观分 |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思路清晰、方案完善、严密且符合本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完全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由评审专家打分。(打分范围:8,7,6,5,4,3,2,1,0) | 0-8 | 主观分 |
5.2投标人报价满分为30分,报价权重30%,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
5.2.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
5.2.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分。
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且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投标价格进行修正。若该投标人中标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增项和数量进行供货,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2.4报价得分按以下顺序方式计算:
5.2.4.1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报价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其他的报价+∑小微企业报价×(1-10%);
5.2.4.2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2.4.3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5.2.4.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
5.3本项目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5.4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1.17.6.六评审纪律和要求
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9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
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15.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
6.17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章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和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
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
2、投标人须将该声明书签署后将扫描件(加盖公章)在解密环节之后60分钟内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3、该声明书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准备好。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恒诚龙采2025-006
采购人: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项目名称: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恒诚龙采2025-006
采购人: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备案单位: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盖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采购需求..........................................................7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1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
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0
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97
第七章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104
1.1
1.2.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1.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恒诚龙采2025-006
项目名称: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数量: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通设备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人民法院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或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金额面向中小企业,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本项目预留部分金额面向中小企业,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5.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0元
1.6.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龙泉市龙渊街道环城东路和福小区2栋4单元402室),(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1.7.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8.六、其他补充事宜
1.8.1.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1.8.2.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1.8.3.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8.4.4.其他事项:
4.1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
4.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
1.9.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0.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广济街9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龙渊街道环城东路和福小区2栋4单元4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兰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
质疑联系人:季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传真:********
联系人:项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1.11.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1.12.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投标人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投标人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除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和型号均相当的产品参加。
4.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5.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报价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人及制造企业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人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等,投标人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1 | A********抢险车 | 1辆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三、技术指标
| 招标参数 | 省指导参数 | |||
| 一、底 盘部分 | 1.1 | 1、底盘为国内知名品牌; | ||
| 1.2 | 2、底盘国六排放标准; | |||
| 1.3 | 3、底盘发动机功率:≥160kw | ≥160kw | ||
| 1.4 | 4、总质量:18000kg: | |||
| 1.5 | 5、整备质量:≥9790kg | |||
| 1.6 | 6、载质量:≥8000kg轮胎数 | |||
| 1.7 | 7、车辆轴距:≥4500(mm); | |||
| 1.8 | ★8、长宽高≦9270x2520x3170(mm) | |||
| 1.9 | ★9、前悬后悬:≧1750/2900(mm) | |||
| 1.10 | ★10、后退档位数接近角/离去角:≦17/9(°) | |||
| 二、 撒 布机 部分 | 2.1 | 1、分体式料仓,采用高钢板折制成型,整体刚性好,不变形; | ||
| 2.2 | ★2、撒布机料仓容积≥8m³ | 固体融雪剂撒布仓容量≥8m³ | ||
| 2.3 | 3、撒布宽度(m):撒布宽度 3∽12m 无级调整 | 撒布宽度3∽12m 无级调整 | ||
| 2.4 | 4.撒布密度(g/m2):5∽370 | 撒布量 20∽150g/m2无级调整 | ||
| 2.5 | 5、料仓采用倒V减压梁结构,减少输送带负载; | |||
| 2.6 | 6、料仓采用防腐工艺处理,撒布装置采用不锈钢材质,整机防腐性能极佳; | |||
| 2.7 | 7、料仓上盖有筛网,可有效过滤大块融雪剂; | |||
| 2.8 | 8、梯子平台安装在撒布机后部,带可向上折叠,方便检查和维护: | |||
| 2.9 | 9、输送方式采用耐低温耐腐蚀人字形橡胶带输送,不锈蚀不侧漏; | |||
| 2.10 | 10、皮带机由液压马达驱动,可通过调整剂量调节板调整料层厚度,从而调整撒布量; | |||
| 2.11 | 11、返程胶带设置清扫刷,有效清除皮带上剩余的返程残料,不需人工清理,没有物料泄露; | |||
| 2.12 | 12、撒布盘的外罩采用塑料一次成型,防止物料飞溅,确保现场人员安全,减小噪音; | |||
| 2.13 | 13、撒布速度可通过调整马达转速实现无级调速,撒布量不受车速控制; | |||
| 2.14 | 14、撒布斜槽长度可调,改变斜槽的长度可调整撒布盘的高度,适应不同的车型及路况; | |||
| 2.15 | 15、撒布系统可折起,具有清仓功能,一人可操作,便于运输、存储和维护; | |||
| 2.16 | 16、撒布系统上安装工作灯,提高了撒布车的可见度,通过后视镜反光看到的撒布材料也可反映设备的工作情况; | |||
| 2.17 | 17、撒布模式可通过控制盒调整电动推杆进而实现扇面撒布、对称撒布和单侧撒布: | |||
| 2.18 | 18、液压系统电比例控制,调节输送系统、撒布系统的马达的转速来调整工作速度,确保精确的撒布剂量和撒布宽度调节; | |||
| 2.19 | 19、控制系统为机、电、液一体化控制方式,位于驾驶室内部可实现各种功能控制。 | |||
| 3、 雪 刷部分 | 3.1 | 1、滚刷转动采用液压马达驱动,马达全部内置安装,整机轴向短,方便清扫路缘石根部,方便存放; | ||
| 3.2 | 2、清扫宽度:≥3700mm; | 除雪滚刷宽度≥2.8m | ||
| 3.3 | 3、刷片直径:≥810mm; | |||
| 3.4 | ★4.雪刷外形尺寸(mm):≤3700×2450×1370; | |||
| 3.5 | 5、雪刷左右摆角:≥±30°; | |||
| 3.6 | 6、工作转速(rpm):≥300; | 转速≥300r/min | ||
| 3.7 | 7、刷片采用平片与隔环间隔安装,保护刷轴及刷片内圈不受腐蚀,刷辊内不卡滞积雪,低速清扫无漏点。刷毛采用聚乙烯包钢丝和聚乙烯刷丝1:1混合型。刷片双卡柱,运行平稳,减小速度变化对雪刷的惯性阻力; | |||
| 3.8 | 8、雪刷刷毛离地间隙可根据实际除雪需要进行精确调节可按实际情况设定高度,充分保证除雪效果和人机安全; | |||
| 3.9 | 9、雪刷可以自动适应路面横坡变化角度,可以保持与地面全部切合及扫雪最佳受力角。有整体浮动功能,缓冲由于地面不平带来的冲击; | |||
| 3.10 | 10、雪刷具有刷罩,采用钢板折制,刚性好,前部安装橡胶挡雪帘,阻止雪雾后扬,保护司机视野; | |||
| 3.11 | 11、雪刷具备支撑轮,脚轮可360°旋转; | |||
| 3.12 | 12、控制元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驾驶员在驾驶室内可完成雪刷的升降、摆动等全部操作; | |||
| 3.13 | 13、雪刷外罩材质采用高强度钢板,马达的两侧有成型钢板保护装置,雪刷两端配有黄色警示灯,所有钢结构件均采用防腐处理工艺,表面喷砂处理,喷涂防锈底漆及面漆; | |||
| 3.14 | 14、雪刷与底盘车连接采用挂板式挂装机构,挂架装置整体采用平行四连杆结构,上下连接架采用三角结构,保持除雪角度不受高低位置的影响而且运行平稳。 | |||
| 3.15 | 15、雪刷可拆卸,可更换为除雪铲。 | |||
| 4、 雪 铲部分 | 4.1 | 1、最大除雪宽度(mm)≥3760; | 推雪板宽度≥3m | |
| 4.2 | 2、最大除雪速度(km/h)≥60; | 作业时速≥30km/h | ||
| 4.3 | ★3、铲刃厚度≥20mm,采用耐磨钢材质; | |||
| 4.4 | 4、偏转角度>±30°,除雪铲双向角度可调,使用伸缩液压缸实现雪铲的旋转; | |||
| 4.5 | 5、三段及以上分体垂直避让,最大避障高度≥200mm | 三段及以上分体垂直避让,最大避障高度≥200mm。 | ||
| 4.6 | 6、安装挡雪帘,保护司机视野: | |||
| 4.7 | 7、独立的液压单元给雪铲的动作油缸提供动力; | |||
| 4.8 | 8、雪铲与底盘车连接采用挂板式连接机构,可与雪刷实现快速互换 | |||
▲其他要求:
1.设备涂装要求:设备外观涂装采用《浙江省公路管理基层单位视觉标识系统规范化建设手册》A-014标识色彩搭配专用表第三行所规定黄、红、黑三色,设备通体涂装黄色,设备驾驶室门外涂装红色公路路徽,设备两侧和前方显著位置涂装黑色黑体“浙江公路应急”。
2.A********抢险车符合本项目所在地上牌要求,投标人负责办理A********抢险车上牌手续,并承担上牌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购置税费、上牌费、第一年保险费(包含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200万以上、座位险等)、验收费)。
3.A********抢险车平均年故障时间:<=1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
4.A********抢险车随机配置:工具、易损件各1套。
▲备注:
1.以上技术指标只是采购人提出的参考技术指标,投标人可选择其他性能与以上技术指标相当或优于的产品参加投标,可提供国家规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工信部公告参数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制造企业公章)作为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依据。
2.采购内容只是采购人提出的参考内容,但作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基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清单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种类及数量。如采购内容中遗漏了完工必须具备的设备、材料、货物、配件或服务,请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自行配齐,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有义务保证采购人产品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材料、货物、配件或服务导致本产品无法正常运行,投标人须免费提供,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风险。
▲四、质量保证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应满足采购人的使用功能要求。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与响应文件相一致,产品是原厂生产、全新、未使用过,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4.如有进口配件,须提供相应的进口报关单,中国商检部门的商检手续等资料复印件。
▲五、售后服务
1.产品的售后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或10万公里(自采购人(或其被委托人)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应保证除人为因素和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外免费负责维保、更换配件等;售后服务期满后应保证优惠提供备件和维保服务。
2.投标人能提供24小时全天候召修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履行维修服务义务,6小时解决问题,若不能在6小时内解决,须提供同等性能、同等配置的产品替换,售后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备品备件及耗材要求:该产品所需要的所有配件,售后服务机构应常年备货以保证产品正常运行,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五年的供应。
4.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
5.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龙泉市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自行设立或授权设立),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由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
▲六、商务要求
1.安装(交货)时间及地点要求
1.1安装(交货)时间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上牌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1.2安装(交货)地点: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1.3产品供货、安装、调试、上牌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中标人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中标人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依次累计;如中标人逾期交货达5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中标人时生效,且不予支付合同款,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2.验收
2.1产品供货、安装、调试、上牌完成后采购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执行,所有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提交并签署验收报告后视为合格。
2.2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全套设备配置清单(列出详细规格型号),维修手册和使用手册,简易操作使用规程,维护保养规程电子版、线路图等。
2.3若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在10日历天内包退、包换到位,进行二次验收,若二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中标人时生效,且不予支付合同款,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3.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4.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对乙方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结清,(中标人根据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5.2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对其服务态度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若经采购人评价为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的,采购人将暂不予以支付合同款,待纠纷解决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付。
▲七、项目安全事项
1.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产品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