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缙云县 | 保安服务
项目概况
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Y分散磋商2025-86
项目名称: 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二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缙云县新区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6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金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377号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扬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刘小芳
质疑联系方式: ********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缙云县财政大楼7楼
传真:
联系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服务采购.doc
424.8K
涉公平台.png
56.0K
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服务采购.doc
涉公平台.png
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1.1.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Y分散磋商2025-86
项目名称: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采购单位: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采购需求5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3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50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5
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77
2
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分散磋商2025-86
项目名称: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数量:不限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
3.方式: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磋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王金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377号二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缙云县财政大楼7楼
联系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该树立积极防范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的能力,做好采购人的治安、消防工作,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使采购人有一个安全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及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及防恐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区域内安全无事故;负责区域内的保安值守、巡视,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出入停放管理,保证区域内秩序井然;负责区域内夜间巡逻执勤等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疏导、纠纷处置工作;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任务及应急任务。
二服务要求
(一)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要求:
1、本招标项目根据采购人的需要须配备12名保安服务人员。
2、保安服务队伍要求相对稳定,了解采购人保卫工作的特殊性,熟悉安防设备设施。在辖区内切实执行常规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24小时全天候治安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夜班值班人员夜间不能睡觉。
(二)保安人员的能力与素质要求:
1、人员要求:首次派驻保安员年龄在18-45周岁以下,身高165cm及以上,初中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优先(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心健康,身体素质良好,政治素质良好。
3、拟指派保安人员应当统一穿着保安制服,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制服。
4、保安人员原则上在缙云县招募,采购人有权参与保安管理企业对本项目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政审标准必须符合甲方要求,采购人对招聘录用人员有最终的审核确认权。
(三)服务要求:
1、保安服务的总要求:
(1)保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保安派遣服务岗位的职责、制度;
(2)保安人员应熟悉值勤区域内的环境,做好值守与巡查,勤勉尽职,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和治安事故;保安人员在工作中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或案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做好现场处置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3)保安人员必须自觉采购人单位的各项信息保密制度,不得打听、传播采购人的各种公务或其他信息;
(4)保安人员值勤时保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精神饱满,文明服务;值勤过程中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不脱岗、不睡岗、不玩手机、不约客长谈、不中途离岗,认真记录外访人员信息;
(5)维护采购人的治安秩序,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防设备使用及日常巡检),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守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合理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避免治安事件的发生。门卫24小时值班,服务区域实行昼间定点巡查、夜间巡查制度,加强夜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目标区域24小时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6)负责管理区域外围交通疏导工作;指挥车辆按规定进出管理区域;指挥车辆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对运送货物车辆的停放、装卸货物等实施管理;对非机动车辆停放负责管理;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上岗前,当岗人员不得下岗;
(8)熟悉掌握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开展工作。
(9)切实履行保安服务协议规定职责,积极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门岗的服务要求:
(1)文明执勤,礼仪服务;
(2)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
(3)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验证、登记和管理,加强夜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4)制止身份不明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辖区;
(5)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辖区;
(6)遇到外来人员将大件物品带出辖区,即与物主核实,并作登记;
(7)协助采购人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8)为采购人提供便利性服务。
3、巡逻哨的服务要求:
(1)按规定路线巡视检查,不留死角;
(2)巡查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对辖区内的嫌疑人员进行检查防范;
(4)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方面的问题,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或案件,应及时向采购人主管人员报告,并做好现场处置和现场保护;
(6)管辖区域及楼宇安全、防火检查;
(7)防范和协助公安部门处理各类治安案件;
(8)防范和制止各类违反辖区管理制度的行为;
(9)负责管理区域外围交通疏导工作,指挥车辆按规定进出管理区域,指挥车辆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对运送货物的车辆的停放,装卸货物等实施管理,对非机动车辆停放负责管理。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二年。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个月度20日前完成上个月服务费用的结算(具体应付金额甲乙双方根据考核情况和乙方实际服务情况进行结算),完成结算并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度的服务费。
四其他
本项目涉及的税收、人工费、差旅费、评估费、培训费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都应包含在报价中,如遇政策性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社保缴纳基数、最低公积金缴纳基数等按照实结算。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2.1 | 采购人 | 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1.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4 | 合格的供应商 | 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5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接受 |
| 1.6 | 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1本项目不可以分包。□2.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
| 1.11.2 |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 |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12.2 | 节能环保产品品目 清单 | 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 1.12.3 |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 | 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 1.12.4 |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品目 |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
| 1.12.5 |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上述填写的所属行业详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新成立企业也需要提供声明函,在声明函中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数据不填写。2、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其中行业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但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的除外。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存在疑义的,由供应商澄清说明,供应商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作出合理解释,且企业类型正确的,声明函有效。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的,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且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价格扣除或者资格审查通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制造商请务必和《报价明细表》的制造商保持一致。《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制造厂商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声明函无效。 |
| 1.12.8 | 采购进口产品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 1.13.3 | 核心产品 | / |
| 1.14.1 | 现场考察 |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考察。 |
| 2.2.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 |
| 2.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 | 浙江政府采购网(***********)。 |
| 3.2.1 |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关于资格的声明;(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8)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 3.3 | 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 一、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函;(2)承诺函;(3)商务响应表;(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
| 3.4 | 报价文件的组成 | (1)磋商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
| 3.5.1 | 其他文件的组成 | 样品或平台操作讲解:提供平台操作讲解(若有)。注:其他文件只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响应文件当中。 |
| 4.3 | 磋商有效期 | 90天 |
| 4.6.1 | 响应文件的份数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响应文件。 |
| 5.3.1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
| 5.3.2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同磋商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 5.3.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是 |
| 7.1.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时磋商地点: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政采云平台)。 |
| 7.1.4 | 磋商时供应商须携带的资料 | 无 |
| 7.3.6 | 磋商评审办法 | 本项目的磋商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价评审价法,具体磋商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
| 7.5.1 | 推荐成交候选人家数 |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
| 8.4.3 | 付款条件 | 按合同条款执行 |
| 8.4.4 | 付款方式 | 由采购人直接按付款要求支付。 |
| 9.1.1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10.3 | 注意事项 | 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qq.com)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
| 10.4.1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377号二楼 |
| 10.4.2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王金勇联系电话:******** |
| 10.5 | 其它 | 中标供应商有资金需求,可申请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2、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履约保函,政采贷,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办理方式。中标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我的工作台——金融服务——融资专区或保函专区申请。金融专线********。3.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 |
| 10.6 | 解释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3.1.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供应商”系指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磋商的法人。
1.2.4“监督机构”系指缙云县纪委、监委、采购监管科等。
1.2.5“买方”系指采购人,“卖方”系指成交供应商。
1.2.6“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7“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8“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1.2.9“工作日或天数”:“工作日”系指节假日除外的日历天数,“天数”系指日历天数。
1.2.10“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需求中标明“▲”的条款、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含有“必须”、“应当”等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关键性条款”系指采购需求中标明“★”的条款。
1.2.11“电子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
1.2.12“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1.3资金来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合格的供应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联合体磋商
1.5.1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应当符合第1.4条中的特定资质条件。
1.5.3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同一资质应当以资质最低一方作为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5.4联合体磋商的,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书》。
1.6转包与分包
1.6.1转包与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7磋商费用
1.7.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包括取消采购任务等情况),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1.1.1.7.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为陆千陆百元整(¥:6600.00),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请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1.7.3供应商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缴费,视为其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1.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8.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应当以中文简体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8.2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
1.9质疑和投诉
1.9.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供应商对磋商公告(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请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请在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在成交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4)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不当、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前提出质疑。
1.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9.3供应商未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的,将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程序,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1.9.4采购人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采购人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质疑人、被质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9.5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人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和处理决定。
1.9.6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9.7质疑处理办法和相关格式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关于印发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文件要求。
1.10保密
参与采购磋商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磋商评审情况以及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11.1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应当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省政府采购(***********)等渠道进行查询。查询后的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1.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则以页面截图、打印等方式进行留存,作为政府采购档案的归档资料。
1.11.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1.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1.6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法查询信用信息记录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1.12政府采购政策
1.12.1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12.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12.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系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证书的认证标准必须符合第1.12.2条规定的。
1.12.4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各供应商拟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符合第1.12.3条规定的认证证书,并且可在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1.12.5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2.6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7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
1.12.8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2.9采购进口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原则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磋商。
1.13特别声明
1.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2采用最低磋商评审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评审;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优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评审。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的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或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金额占项目报价50%以上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13.3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同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明“★”标志的产品。
1.14现场考察
1.14.1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
1.14.2为使供应商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供应商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获取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4.3现场考察完毕,将认为供应商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1.14.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由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行使追偿权。
1.14.5采购人联系方式见采购须知前附表。
3.2.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主要条款;
(5)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评审办法及标准;
(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2.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电子文档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应当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发布,供各供应商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查询或浏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以负责。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3.3.3.响应文件的组成
3.1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3.2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3.2.1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联合体磋商的各方供应商必须按照本条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3.3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3.3.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必须提供采购商务响应表,并且符合相关要求。
3.4报价文件的组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4.响应文件的编制
4.1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4.1.1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1.2供应商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1.3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4.1.4因磋商失败后重新磋商而造成响应文件的采购编号后缀不一致时,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4.2响应文件的格式
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4.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4.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4.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4.3.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4磋商报价
4.4.1磋商报价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格式填写。
▲4.4.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工资、易损材料、工具、修理费、清洗费、卫生用具、办公、食宿、通信、劳保、福利、利润、税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政策性收费、招标代理费等各项全部费用。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以调整,人员数量按实结算。
4.4.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5.1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4.5.2电子响应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CA签章。CA签章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4.6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4.6.1响应文件形式为电子响应文件。
4.6.2本项目开评标均启用电子交易,在电子交易使用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关法律效力。
3.5.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包装
5.1.1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
5.1.2响应文件应当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5.1.3不予接收的响应文件情形
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
5.1.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5.2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5.2.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当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
5.2.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
5.2.2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5.3.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4响应文件澄清、说明、补正
5.4.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务必在线等待,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3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6.6.磋商无效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标。
6.1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章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或者内容虚假的;
(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4)磋商有效期、工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除报价文件外出现磋商报价的;
(7)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磋商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3)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技术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6.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磋商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不一致的;
(4)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或者出现重大偏离的;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及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1)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
(2)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6.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3.7.7.磋商、磋商评审及定标
7.1磋商
7.1.1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5.3.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第5.3.1项规定的地点磋商。
7.1.2磋商准备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磋商、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95763)。
7.1.3开磋商评审程序
(1)宣布磋商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主持人宣布磋商会的人员姓名;
(4)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qq.com)提供备份响应文件;
(5)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6)主持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8)在有效供应商之间进行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时的承诺及补充内容;
(9)磋商最多不超过三轮,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
(10)磋商小组对资信及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评审(包括打分);
(11)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在线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及相关内容,同时开启签字时段(签字时段为开启签字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及时确认无疑义后进行在线签字确认,否则自行承担风险。签字时段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流程进入下步工作;
(12)开启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一轮报价,公布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包括打分);
(14)主持人宣布报价标评审(得分)情况;
(15)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则汇总各供应商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采用最低磋商评审价法的,则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
(16)磋商小组起草磋商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
(17)主持人宣布有效供应商的评审结果以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
(18)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
(19)磋商结束。
7.1.4磋商时供应商须携带的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资格审查
7.2.1资格审查的内容按照第3.2.1条规定执行。
7.2.2资格审查小组按照第7.2.1条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7.2.3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7.3磋商评审
7.3.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3.2磋商评审规定
(1)磋商小组审查资信及商务标和技术标响应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2)磋商小组审查技术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技术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进行答复。
供应商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磋商小组按照磋商评审办法中的技术、资信及商务分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及商务分,并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6)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价格扣除,按照磋商评审办法中的价格扣除公式计算出供应商的调整后的磋商报价。
(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磋商小组按照磋商评审办法中的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价格分,并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磋商小组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9)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0)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评审报告。
(11)磋商小组协助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现场供应商对磋商评审结果报告提出的疑问。
7.3.3磋商内容
(1)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
(3)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商期间供应商的书面承诺。
7.3.4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6条第一款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7.3.5磋商评审纪律
(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
(2)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评审有关的内容;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评审的正常进行;
(4)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5)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撤离职守,影响磋商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磋商评审资料;
(7)其他不遵守磋商评审纪律的行为。
7.3.6磋商评审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7磋商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所有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7.4定标
7.4.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经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家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2定标排序:见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7.4.3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以及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
7.5突发情况处理
7.5.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采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7.5.2供应商未按时在线解密的,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备份响应文件。
7.5.3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7.5.4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3.8.8.成交和合同
8.1成交
8.1.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提交采购人确认。
8.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评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磋商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8.1.3采购人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10个工作日内未按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
8.1.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应重新组织招标:
(1)成交候选人因采购人标后复核不通过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2)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认因成交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
8.2追加采购合同标的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8.3成交结果
8.3.1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按8.3.1条款进行复核且通过的,采购人将按8.1.4条款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8.3.2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3.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项目。
8.4合同签订
8.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修改。
8.4.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时间、地点以及磋商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8.4.3付款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4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9.9.履约保证金和质保
9.1履约保证金
9.1.1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本条规定的要求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9.1.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能按第9.1.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标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9.1.3在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规定及相关承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9.2质保期
9.2.1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2.2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超过第9.2.1条规定的,则应当按照供应商承诺执行。
9.2.3质保期为合同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则应当按照第9.2.1条和第9.2.2条执行。
3.10.10.其他事项
10.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10.2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依据和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省、地方现行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凡属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内容将根据国家、省、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0.3注意事项: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qq.com)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10.4采购代理机构对定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第四章采购合同
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服务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项目地点:浙江省缙云县
采购单位: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承担单位: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成交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编号()在2025年月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经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派驻岗位
1.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负责从事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内的安防工作,其职责如下:
(1)乙方保安员在执勤中应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治安制度及门卫制度,执勤巡逻情况必须有记录备查。
(2)乙方保安员必须加强甲方的治安管理,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维护生产、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治安保卫方面偶发事件。
(3)乙方保安员必须做好甲方消防、技防设施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消除隐患,以免甲方遭受重大损失。
(4)乙方保安员在执勤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涉及法律问题,应交司法部门处理,严禁越权执法。
(5)乙方对所派保安员进行领导、管理、检查、监督,保安人员如有违法乱纪或工作责任心不强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
2.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应满足以下岗位要求:
(1)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上岗资格。
(2)身体健康,无身体残疾、无精神疾病史及间歇性精神病等不适宜从事安保工作的疾病。
(3)没有受过任何治安管理处罚,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4)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保,并确保本次服务在前述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内。
(5)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恪尽职守。
(6)在派驻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
(7)在派驻期间必须统一着装上岗,注重仪表,坚守岗位,文明执勤,微笑待客,不得脱岗、串岗、睡岗,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与旁人闲聊。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合同签订后二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保安服务费用与结算
1.乙方首次向甲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名,元/人/年,两年共计保安服务经费为元(大写人民币)。以后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保安人数,需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甲方要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每年12月31日前与甲方按照实际服务人数、服务天数进行对账,如有余额转入次年,在合同到期时,按照实际费用进行最终结算,进行多退少补。同时旧合同到期后,新合同未生效前,按照旧合同服务规定执行,执行时间不超过2个月。
2.保安服务管理成本收费标准为元/人·月,甲方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求,需增减保安人员,双方按照实际服务岗位的增减人数、时间,按实结算保安经费。乙方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甲方在发票开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按月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
3.10.1.3.履约保证金:无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个月度20日前完成上个月服务费用的结算(具体应付金额甲乙双方根据考核情况和乙方实际服务情况进行结算),完成结算并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度的服务费。
3.11.本项目是以人工投入为主的服务类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5.其他约定:
(1)派驻人员工资约定支付标准,由甲方在每月号前向乙方提供派驻人员工资发放清单,乙方在每月号前发放。派驻人员年终经甲方考核后向乙方提供发放清单,乙方根据清单进行发放。
(2)由乙方办理缴纳派驻人员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3)社保、住房公积的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在派驻人员工资内扣除。
(4)如果发生其他费用支出的,乙方根据实际金额,按实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于开票后15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内。
3.12
4.乙方指定银行开户行账户: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需通过甲方的相关面试后,甲方才予以接受,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内,除被派驻保安人员与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撤回或调换被派驻的保安人员。
2、甲方享有对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权。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如有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等违章、违纪情形的,甲方在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保安派遣费用时,可根据迟到、早退、缺勤、旷工等的时间相应扣除用工费用。此情形若影响甲方正常营业的,乙方还将根据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向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应向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市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对其实施劳动保护。
4、甲方将根据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其他考核内容给予及时评估,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乙方,若被派驻的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将该保安人员退回乙方,并要求乙方重新派驻符合用工岗位需求的人员。
5、甲方可以根据需要或乙方派驻保安人员的个人表现,临时调整乙方派驻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应予以服从。
6、甲方应对在岗被派驻保安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双方确认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中。
7、甲方应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保安服务提供单位,向甲方派驻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的保安人员均为乙方职员,该保安人员到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关系及人事关系仍归属乙方,甲方仅为接受服务单位。
2、乙方应根据国家及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被派驻保安人员办理录用、辞退等相关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与被派驻保安人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当将本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驻保安人员,不得克扣甲方按照本协议应支付给被派驻保安人员的劳动报酬,并不得向被派驻保安人员收取费用。
4、乙方向甲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乙方在与被派驻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严格审查该保安人员的健康证、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
5、乙方有义务监督被派驻保安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统一着装,保安制服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配备。
6、乙方有义务对被派驻保安人员进行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教育,并指导被派驻保安人员按甲方的要求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内从事工作,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甲方的员工管理制度处理被派驻保安人员的违纪行为。
7、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需指定一位专门联系人或在被派驻的保安人员中指定一名管理者,负责协调现场工作和被派驻保安人员的管理工作。
乙方指定的专门联系人和管理者为,联系电话:。
8、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在被派驻期间因疾病或因执行工作任务自身受到损害,依法被认定为工伤的,由乙方按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若因乙方未办理工伤保险而使被派驻的保安人员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责任。
9、若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因玩忽职守或操作不当发生意外给甲方及其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并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需配合乙方进行善后处理。
10、若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故意破坏或发生偷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给甲方及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并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需配合乙方进行善后处理。
11、乙方应承担涉及甲方工资、福利及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保留或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各类数据和业务资料。
12、乙方应保障甲方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的企业利益和社会声誉。
第六条员工福利
1、保安员住宿:甲方安排被派驻保安人员在岗期间的办公场地和休息场所,保障被派驻保安人员获得正常休息。
2、保安员考核奖励:由甲方对保安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后核定,乙方代其发放。
第七条保密条款
1、乙方及其派驻保安人员应对在甲方进行的工作内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以及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在服务期间,乙方派驻保安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涉密信息(包括甲方及甲方客户相关信息等)带离办公场所或进行非授权复制。
2、乙方有义务要求其派驻保安人员遵守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乙方保安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永久有效,不以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人民币为),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它事项
/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未提及之事项,双方共同协商,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期满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期满的影响。
4、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相关经济损失,应提前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5、本协议自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13.一、响应文件格式说明
1.供应商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以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代理机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供应商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
3.14.二、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标段:(若有)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编:
年月日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
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关于资格的声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1.1企业营业执照
内容要求:
1、须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注册供应商”栏目查询供应商注册页面信息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1.2.2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1.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
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期: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期:
1.5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企业人数:_____________人
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1.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新成立企业也需要提供声明函,在声明函中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数据不填写。
2、填写要求:
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其中行业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但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的除外。
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存在疑义的,由供应商澄清说明,供应商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作出合理解释,且企业类型正确的,声明函有效。
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的,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且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价格扣除或者资格审查通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制造商请务必和《报价明细表》的制造商保持一致。《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制造厂商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声明函无效。
1.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3.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标段:(若有)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编:
年月日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1)磋商函;
(2)承诺函;
(3)商务响应表;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1、磋商函
致:(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磋商活动,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份;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
2.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成交)。
(4)如果在磋商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贵方有权上报财政部门,建议财政部门将本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磋商。
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3.31
2、承诺函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1.如我方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我方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磋商结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供我方按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且已将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的类似业绩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其它加分项(如有)的所有资料原件,如我方未在该条款规定的期限或未按该条款要求一次性提供齐全的资料原件或经采购人复核复印件与原件不相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
2.我方按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且已将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的类似业绩合同、成交通知书等其它加分项(如有)的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相符,且材料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3.如我方存在上述现象,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建议将本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4.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未提供本承诺函的,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证件或证书等复印件打分的条款不予以得分。
3、商务响应表
| 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 工作内容 | |||
| 工作要求 | |||
| 付款条件 | |||
| …… | |||
| … |
填写说明:
1.项数不够时,可自行添加。
2.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进行响应,如有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3.未在上表列出或不填写此表的,则视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3.32
供应商盖章:
日期:
3.33.四、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封面
(格式)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标段:(若有)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编:
年月日
报价文件目录
(1)磋商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1、磋商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序号 | 内容 | 数量(项) | 总报价(元) | 备注 |
| 1 | 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 1 | 大写: 元1.1小写: 元 |
注: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工工资、易损材料、工具、修理费、清洗费、卫生用具、办公、食宿、通信、劳保、福利、利润、税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政策性收费、招标代理费等各项全部费用。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
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报价及优惠前报价,请供应商直接填报优惠后的报价。
3.34.2.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评委小组应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委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按规定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2、投标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行编制)
注:1、供应商需按“总报价表”的报价,对“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的分项报价分别进行详细列表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资信及商务技术90分。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人资格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一轮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一名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中标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1.2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投标人最终资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资信商务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1.3资信商务技术分为90分,评审专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1.4报价分值为10分,由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
1.5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如某分项评分要素为2分,则评审专家在0.01〜2分内打分。
综合得分=资信及商务技术分+价格分
2、资信商务技术评审内容及标准(90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范围 | 评审标准 | 打分方式 |
| 1 | 资信情况(10分) | 0-4分 | 供应商具有行业信用评价A级得4分,B级得3分;C级得1分,以下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截图,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
| 0-6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截图,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 ||
| 2 | 同类项目案例(1分) | 0-1分 | 2022年至今投标人提供成功实施同类保安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可得0.5分,此项最高可得1分。(须提供合同,同一份合同不重复使用及计分。) | 客观分 |
| 3 | 项目实施方案(12分) | 0-12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服务的宗旨、方针、目标、设想是否完整、周到、切合实际情况。1.提供的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6分;2.提供的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3.提供的内容不全面,缺陷较多得2分;4.其他不得分。 | 主观分 |
|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重点岗位、重点工作是否完整、周到、切合实际情况。1.提供的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6分;2.提供的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3.提供的内容不全面,缺陷较多得2分;4.其他不得分。 | ||||
| 4 | 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方法(10分) | 0-10分 | 根据供应商各项公众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详细完备进行打分。1.提供的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10分;2.提供的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7分;3.提供的内容不全面,缺陷较多得4分;4.其他不得分。 | 主观分 |
| 5 | 企业团队服务,人员实际配备情况1.1.1.(12分) | 0-12分 | 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供应商现配备的人员情况进行打分。1.提供的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6分;2.提供的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3.提供的内容不全面,缺陷较多得2分;4.其他不得分。(需提供养老保险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缴纳清单复印件,无复印件的不得分) | 主观分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方案,如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数量保障方案、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人员管理规范等进行综合评审。1.提供的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6分;2.提供的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3.提供的内容不全面,缺陷较多得2分;4.其他不得分。 | ||||
| 6 | 服务的便捷性(10分) | 0-1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立的服务机构的便捷性和响应时间等内容进行打分。1.服务保障便捷性优良、响应时间快(30分钟内);得10分;2.服务保障便捷性较好、响应时间及时的(2小时内);得7分;3.服务保障便捷性差、响应时间长的(8小时内);得4分。1.1.4.其他不得分。 | 主观分 |
| 7 | 服务承诺(10分) | 0-10分 | 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其他优惠承诺等情况进行打分。1.提供的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10分;2.提供的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7分;3.提供的内容不全面,缺陷较多得4分;4.其他不得分。 | 主观分 |
| 8 |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保障(15分) | 0-3分 | 突发事件(包括灾害性天气导致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等情况进行打分。1.提供的方案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3分;2.提供的方案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全面,缺陷较多得1分;4.其他不得分。 | 主观分1.1.11.1.2 |
| 0-3分 | 应对冲突性事件、暴恐事件等类型的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打分。1.提供的方案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3分;2.提供的方案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全面,缺陷较多得1分;4.其他不得分。 | |||
| 0-3分 | 应对突击保障、突发问题解决、纠纷的响应速度、后勤保障措施以及处理方案等是否具有可靠性和周密性等情况进行打分。1.提供的方案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3分;2.提供的方案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全面,缺陷较多得1分;4.其他不得分。 | |||
| 0-3分 | 对特殊需要时迅速派出足够数量和有经验的增援人员的应急方案,如保安力量储备调配能力等情况进行打分。1.提供的方案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3分;2.提供的方案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全面,缺陷较多得1分;4.其他不得分。 | |||
| 0-3分 | 对重大活动和演习的安全预案和措施等情况进行打分。1.提供的方案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3分;2.提供的方案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3.提供的方案不全面,缺陷较多得1分;4.其他不得分。 | |||
| 9 | 企业员工的培训计划及目标的方案(10分) | 0-10分 | 根据为本项目配置的主管人员、专业人员概况,各类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各部门,各岗位人员配置等的满足性、合理性等情况进行打分。1.提供的方案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10分;2.提供的方案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7分;3.提供的方案不全面,缺陷较多得4分;4.其他不得分。 | 主观分 |
(2)报价得分计算
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3.投标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余投标人报价与该基准价对比,计算出报价评分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C涉公合同管理“一体化”应用
招标信息
流水号:2********招标状态:招标中
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服务采购
招标负责人:蔡顺(135********)创建单位: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提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28:34分管领导:梁彬彬
》》》》》》》》》》》》》》》》》》》》》》》》》》》》》》》》》》》》》》》》》》》》》》
起草招标审查审批招标定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08:48:2310:16:3711:01:06
招标信息招标审查招标审批中标信息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定标后自动生成业务类型:服务类-其他服务采购类
十三自/培心
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1.1.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Y分散磋商2025-86
项目名称: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采购单位: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采购需求5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3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50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5
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77
2
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分散磋商2025-86
项目名称: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缙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安采购服务
数量:不限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
3.方式: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磋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王金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377号二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缙云县财政大楼7楼
联系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该树立积极防范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的能力,做好采购人的治安、消防工作,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使采购人有一个安全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及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及防恐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区域内安全无事故;负责区域内的保安值守、巡视,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出入停放管理,保证区域内秩序井然;负责区域内夜间巡逻执勤等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疏导、纠纷处置工作;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任务及应急任务。
二服务要求
(一)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要求:
1、本招标项目根据采购人的需要须配备12名保安服务人员。
2、保安服务队伍要求相对稳定,了解采购人保卫工作的特殊性,熟悉安防设备设施。在辖区内切实执行常规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24小时全天候治安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夜班值班人员夜间不能睡觉。
(二)保安人员的能力与素质要求:
1、人员要求:首次派驻保安员年龄在18-45周岁以下,身高165cm及以上,初中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优先(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心健康,身体素质良好,政治素质良好。
3、拟指派保安人员应当统一穿着保安制服,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制服。
4、保安人员原则上在缙云县招募,采购人有权参与保安管理企业对本项目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政审标准必须符合甲方要求,采购人对招聘录用人员有最终的审核确认权。
(三)服务要求:
1、保安服务的总要求:
(1)保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保安派遣服务岗位的职责、制度;
(2)保安人员应熟悉值勤区域内的环境,做好值守与巡查,勤勉尽职,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和治安事故;保安人员在工作中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或案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做好现场处置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3)保安人员必须自觉采购人单位的各项信息保密制度,不得打听、传播采购人的各种公务或其他信息;
(4)保安人员值勤时保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精神饱满,文明服务;值勤过程中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不脱岗、不睡岗、不玩手机、不约客长谈、不中途离岗,认真记录外访人员信息;
(5)维护采购人的治安秩序,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防设备使用及日常巡检),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守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合理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避免治安事件的发生。门卫24小时值班,服务区域实行昼间定点巡查、夜间巡查制度,加强夜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目标区域24小时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6)负责管理区域外围交通疏导工作;指挥车辆按规定进出管理区域;指挥车辆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对运送货物车辆的停放、装卸货物等实施管理;对非机动车辆停放负责管理;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上岗前,当岗人员不得下岗;
(8)熟悉掌握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开展工作。
(9)切实履行保安服务协议规定职责,积极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门岗的服务要求:
(1)文明执勤,礼仪服务;
(2)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
(3)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验证、登记和管理,加强夜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4)制止身份不明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辖区;
(5)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辖区;
(6)遇到外来人员将大件物品带出辖区,即与物主核实,并作登记;
(7)协助采购人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8)为采购人提供便利性服务。
3、巡逻哨的服务要求:
(1)按规定路线巡视检查,不留死角;
(2)巡查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对辖区内的嫌疑人员进行检查防范;
(4)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方面的问题,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或案件,应及时向采购人主管人员报告,并做好现场处置和现场保护;
(6)管辖区域及楼宇安全、防火检查;
(7)防范和协助公安部门处理各类治安案件;
(8)防范和制止各类违反辖区管理制度的行为;
(9)负责管理区域外围交通疏导工作,指挥车辆按规定进出管理区域,指挥车辆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对运送货物的车辆的停放,装卸货物等实施管理,对非机动车辆停放负责管理。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二年。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个月度20日前完成上个月服务费用的结算(具体应付金额甲乙双方根据考核情况和乙方实际服务情况进行结算),完成结算并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度的服务费。
四其他
本项目涉及的税收、人工费、差旅费、评估费、培训费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都应包含在报价中,如遇政策性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社保缴纳基数、最低公积金缴纳基数等按照实结算。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2.1 | 采购人 | 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1.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4 | 合格的供应商 | 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5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接受 |
| 1.6 | 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1本项目不可以分包。□2.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
| 1.11.2 |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 |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12.2 | 节能环保产品品目 清单 | 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 1.12.3 |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 | 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 1.12.4 |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品目 |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
| 1.12.5 |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上述填写的所属行业详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新成立企业也需要提供声明函,在声明函中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数据不填写。2、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其中行业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但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的除外。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存在疑义的,由供应商澄清说明,供应商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作出合理解释,且企业类型正确的,声明函有效。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的,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且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价格扣除或者资格审查通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制造商请务必和《报价明细表》的制造商保持一致。《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制造厂商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声明函无效。 |
| 1.12.8 | 采购进口产品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 1.13.3 | 核心产品 | / |
| 1.14.1 | 现场考察 |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考察。 |
| 2.2.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 |
| 2.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 | 浙江政府采购网(***********)。 |
| 3.2.1 |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关于资格的声明;(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8)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 3.3 | 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 一、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函;(2)承诺函;(3)商务响应表;(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
| 3.4 | 报价文件的组成 | (1)磋商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
| 3.5.1 | 其他文件的组成 | 样品或平台操作讲解:提供平台操作讲解(若有)。注:其他文件只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响应文件当中。 |
| 4.3 | 磋商有效期 | 90天 |
| 4.6.1 | 响应文件的份数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响应文件。 |
| 5.3.1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
| 5.3.2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同磋商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 5.3.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是 |
| 7.1.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时磋商地点: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政采云平台)。 |
| 7.1.4 | 磋商时供应商须携带的资料 | 无 |
| 7.3.6 | 磋商评审办法 | 本项目的磋商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价评审价法,具体磋商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
| 7.5.1 | 推荐成交候选人家数 |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
| 8.4.3 | 付款条件 | 按合同条款执行 |
| 8.4.4 | 付款方式 | 由采购人直接按付款要求支付。 |
| 9.1.1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10.3 | 注意事项 | 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qq.com)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
| 10.4.1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377号二楼 |
| 10.4.2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缙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王金勇联系电话:******** |
| 10.5 | 其它 | 中标供应商有资金需求,可申请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2、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履约保函,政采贷,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办理方式。中标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我的工作台——金融服务——融资专区或保函专区申请。金融专线********。3.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 |
| 10.6 | 解释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3.1.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供应商”系指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磋商的法人。
1.2.4“监督机构”系指缙云县纪委、监委、采购监管科等。
1.2.5“买方”系指采购人,“卖方”系指成交供应商。
1.2.6“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7“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8“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1.2.9“工作日或天数”:“工作日”系指节假日除外的日历天数,“天数”系指日历天数。
1.2.10“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需求中标明“▲”的条款、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含有“必须”、“应当”等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关键性条款”系指采购需求中标明“★”的条款。
1.2.11“电子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
1.2.12“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1.3资金来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合格的供应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联合体磋商
1.5.1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应当符合第1.4条中的特定资质条件。
1.5.3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同一资质应当以资质最低一方作为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5.4联合体磋商的,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书》。
1.6转包与分包
1.6.1转包与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7磋商费用
1.7.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包括取消采购任务等情况),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1.1.1.7.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为陆千陆百元整(¥:6600.00),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请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1.7.3供应商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缴费,视为其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1.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8.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应当以中文简体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8.2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
1.9质疑和投诉
1.9.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供应商对磋商公告(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请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请在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在成交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4)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不当、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前提出质疑。
1.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9.3供应商未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的,将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程序,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1.9.4采购人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采购人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质疑人、被质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9.5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人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和处理决定。
1.9.6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9.7质疑处理办法和相关格式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关于印发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文件要求。
1.10保密
参与采购磋商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磋商评审情况以及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11.1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应当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省政府采购(***********)等渠道进行查询。查询后的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1.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则以页面截图、打印等方式进行留存,作为政府采购档案的归档资料。
1.11.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1.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1.6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法查询信用信息记录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1.12政府采购政策
1.12.1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12.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12.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系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证书的认证标准必须符合第1.12.2条规定的。
1.12.4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各供应商拟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符合第1.12.3条规定的认证证书,并且可在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1.12.5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2.6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7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
1.12.8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2.9采购进口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原则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磋商。
1.13特别声明
1.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2采用最低磋商评审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评审;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优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评审。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的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或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金额占项目报价50%以上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13.3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同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明“★”标志的产品。
1.14现场考察
1.14.1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
1.14.2为使供应商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供应商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获取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4.3现场考察完毕,将认为供应商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1.14.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由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行使追偿权。
1.14.5采购人联系方式见采购须知前附表。
3.2.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主要条款;
(5)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评审办法及标准;
(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2.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电子文档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应当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发布,供各供应商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查询或浏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以负责。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3.3.3.响应文件的组成
3.1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3.2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3.2.1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联合体磋商的各方供应商必须按照本条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3.3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3.3.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必须提供采购商务响应表,并且符合相关要求。
3.4报价文件的组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4.响应文件的编制
4.1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4.1.1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1.2供应商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1.3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4.1.4因磋商失败后重新磋商而造成响应文件的采购编号后缀不一致时,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4.2响应文件的格式
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4.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4.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4.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4.3.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4磋商报价
4.4.1磋商报价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格式填写。
▲4.4.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工资、易损材料、工具、修理费、清洗费、卫生用具、办公、食宿、通信、劳保、福利、利润、税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政策性收费、招标代理费等各项全部费用。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以调整,人员数量按实结算。
4.4.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5.1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4.5.2电子响应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CA签章。CA签章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4.6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4.6.1响应文件形式为电子响应文件。
4.6.2本项目开评标均启用电子交易,在电子交易使用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关法律效力。
3.5.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包装
5.1.1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
5.1.2响应文件应当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5.1.3不予接收的响应文件情形
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
5.1.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5.2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5.2.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当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
5.2.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
5.2.2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5.3.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4响应文件澄清、说明、补正
5.4.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务必在线等待,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3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6.6.磋商无效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标。
6.1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章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或者内容虚假的;
(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4)磋商有效期、工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除报价文件外出现磋商报价的;
(7)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磋商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3)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技术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6.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磋商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不一致的;
(4)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或者出现重大偏离的;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及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1)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
(2)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6.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3.7.7.磋商、磋商评审及定标
7.1磋商
7.1.1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5.3.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第5.3.1项规定的地点磋商。
7.1.2磋商准备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磋商、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95763)。
7.1.3开磋商评审程序
(1)宣布磋商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主持人宣布磋商会的人员姓名;
(4)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qq.com)提供备份响应文件;
(5)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6)主持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8)在有效供应商之间进行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时的承诺及补充内容;
(9)磋商最多不超过三轮,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
(10)磋商小组对资信及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评审(包括打分);
(11)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在线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及相关内容,同时开启签字时段(签字时段为开启签字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及时确认无疑义后进行在线签字确认,否则自行承担风险。签字时段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流程进入下步工作;
(12)开启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一轮报价,公布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包括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