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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_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MA9Y7HPJ3A-********-000009-8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0-44*开通会员可解锁*-38969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南侧939-03地块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总投资约78360万元,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南侧939-03地块,项目整体定位为番禺智车创新基地,建成后计划引进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本次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用地面积27611.42m2,总建筑面积约119521.96m2。规模如下: (1)1#-01厂房(8层),单体建筑面积约21731.13m2,H=48.65m,最大单跨9米。 1#-02厂房(2层),单体建筑面积约3194.97m2,H=17.65m,最大单跨21.25米; 1#-3#厂房(8层),单体建筑面积约21731.07m2,H=48.65m,最大单跨9米。 (2)2#厂房(地上9层)及地下室(-1层)合共单体建筑面积约41222.47m2:2#厂房地上建筑面积约31760.08m2,H=53.15m,最大单跨16.8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9462.39m2,H=4.8m,最大单跨12米。 (3)3#厂房(9层),单体建筑面积约31642.32m2,H=53.15m,最大单跨16.8米。 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详见招标公告) | ||
| 招标内容 |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项目主体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详见招标公告) | ||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总工期:700日历天内完工,完工是指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项内容(包括项目实体及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发包人检查确认并签发《工程完工确认书》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3712.984592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招标人 | 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1号(房地产大院2号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13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http://qyk.gzcc.gov.cn/login) |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上网版)招标文件-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1).doc
(上网版)招标公告-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docx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pdf
上网版-(工程量清单)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xlsx
招标公告-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pdf
(上网版)廉政协议书.doc
(上网版)施工合同-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doc
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11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28
(一)总则28
(二)招标文件2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40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41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45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45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52
(一)总则52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56
第三章合同条款81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2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97
第六章图纸103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104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107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1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主)广州城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北京联合维思平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成)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 检测机构: / |
| 2 | 2.2 | 工程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
| 3 | 2.2 | 建设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5 | 2.2 | 承包方式 | 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和规范及标准要求总价大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抽水台班、包移交、包结算、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以及为履行合同的所有合理费用等。 |
| 6 | 2.2 | 质量标准 |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7 | 2.2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8 | 2.2 | 工期要求 | 施工总工期:700日历天内完工,完工是指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项内容(包括项目实体及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发包人检查确认并签发《工程完工确认书》为准。 |
| 9 | 3.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10 | 4.1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 1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异议或投诉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后120日历天。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
|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该投标人应在发现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交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注: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2、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 |
| 15 | 5 | 踏勘现场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 16 | 8 | 投标答疑 | 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 日4.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中“我是投标人”→“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提交问题时需插入投标人CA证书)。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款。6.答疑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 |
| 17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
| 18 | 20.1 |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1、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签到。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19 | 26 | 开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方法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评出合格的投标人。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小于等于20家的,则全部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大于20家的,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推荐前20名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入围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20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
| 20 | 29.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若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的: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5%。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方式一:从中标人开户银行帐户中转账或汇款到招标人以下银行账户﹙收款单位: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0888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东区支行)。方式二: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中标人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额为中标价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担保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补交的投标保证金,并由其他中标候选人顺次序替补。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签订施工合同的工作,并将中标人已签妥的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提交招标人。若不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中任一项综合单价超过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 22 |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88 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4元。暂列金额为********.26 元。暂估价为0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 23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 | |
| 24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在开标前从[0,100] 的整数中随机抽取。 | |
| 25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 ]中的)。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 家的,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不少于 家进入第二阶段)。注: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六。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家数应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的要求。 | |
| 26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303416861.33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
| 27 |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技术分权重为 40 %,经济分权重为60 %。注: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按《关于诚信综合评价在招标投标环节中应用的指引》(招标投标指引2020年第6期)规定执行,招标人可在[0,20%]选择。技术分权重=100%-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 | |
| 28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 定标委员会 |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 | ||
| 29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本工程不设置综合诚信评价得分。 | |
| 3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具体工作内容。 | |
| 31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 本款不适用。 | |
| 32 |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 本款不适用。 | |
| 33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本款不适用。 | |
| 34 | 13.4、13.5.2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
| 35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 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 36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 |
| 37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 38 | 内容: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说明与要求□具体要求在中标后根据投标承诺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填写) | ||
| 39 | 投标人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 | 1、确定经济标评审的评标参考价:设立入围及格分数线(本项目入围及格分数线为技术标得分为60分),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X: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2、确定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分×技术分权重4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60%。技术、经济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终得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位于前2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入围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20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 |
| 40 | 工程项目银行专户 | 中标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前需在相关规定内银行机构设立本工程的银行专户,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若中标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 |
| 41 |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 中标人须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具体执行及管理办法参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执行。 | |
| 42 | 补充说明 | 1、本项目主体工程的桩基础部分与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采取精细化协调穿插施工。中标人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和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及进度,积极与广州市番禺区智车创新基地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深度沟通的协作对接机制,确保项目整体进度不受影响,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任何费用和工期。2、本项目已对红线范围区域进行施工围蔽。本次招标控制价中措施费也包含施工围蔽费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需要中标单位进行再次围蔽施工,就计费其围蔽费用。若不需要中标单位进行再次围蔽施工,就在结算中对该费用进行扣减。3、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室外部分(包括园建工程、园林工程、室外景观照明、室外景观给排水、屋顶景观照明、屋顶景观给水等部分)实施过程中按业主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对该部分费用进行充分考虑,并不得因该设计变更要求另行增加其他费用和工期。4、关于高低压配电工程中的开关房,范围从潮田变电站起至本项目开关房止,包括潮田变电站引至本项目开关房进线柜的高压引入电缆FY-ZRYJV22-3×300mm²、柜间连接高压电缆FY-ZRYJV22-3×70mm²、配套电缆排管、电缆井、电缆头及开关房内高压配电柜、站用变柜、综合测控单元等,该部分的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实际工程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若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中标单位施工,结算时按实结算。若实际施工过程中不需要中标单位施工,需在结算中对该部分费用进行扣减。 |
工程施工地点位置(标识)示意图:
项目位置
沙
高尔夫地块
前锋净水厂
图例
长
| 一类工业用地 | 服务设施用地 | 交通场站用地 | 东 | F |
| 商业商务用地 | 新型产业用地 | 1工业/商业弹性用地市 | ||
| 其他商务设施用地 | 其他公用设施 | 桥绿地 | 水 | |
| 二类居住用地 | 供应设施用地 | 水系 | ||
| 中小学用地 | 环境设施用地 | 现状已建用地 |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5.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投标人需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以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有疑问的应在招标答疑时提出,招标答疑后经招标单位修正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综合单价包干的结算依据,投标单位必须按此清单统一报价。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7.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
注:①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提出本项目对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明确本项目采购绿色建材和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的环保、节能、低碳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②鼓励招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
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另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注:①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提出本项目对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明确本项目采购绿色建材和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的环保、节能、低碳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②鼓励招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
条款号:8.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现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中“我是投标人”→“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提交问题时需插入投标人CA证书)。
条款号:8.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现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9.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9.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评标部分及定标部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投标文件(评标部分)由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标组成。投标文件(定标部分)由入围候选人施工履约能力与水平评价、服务保障能力、企业施工能力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提供清晰扫描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0)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本企业信用档案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5)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审资料(如有)。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上述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3企业业绩信誉等资信相关证明文件(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格式自拟);
11.2.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11.2.5《技术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
11.2.6《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四章);
11.2.7《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2.8《投标人基本资料》(格式见第四章,不作为废标条款);
11.2.9《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
11.2.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格式见第四章);
11.2.11《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
11.2.12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如有)。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等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自动生成)。
11.3.3《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
11.3.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1.3.6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图纸并复核清单的工程量及项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符,应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提出质疑,并向招标人提出修正意见。承包人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质疑,即视为承包人对本项目清单中各单一子项工程量及清单中单一子项工程金额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漏项的认可,若发生清单中单一子项工程金额达10万元及以上的漏项时,承包人须委托该工程原招标代理(或预算编制)单位复核并出具工程漏项清单报告以书面形式单列提出,在工程结算时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单位审核通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评审结果各承担50%的比例予以调整。对于上述漏项,承包人需在第一次图纸会审会议(合同签订后15天内召开)中提出,逾期提出,发包人将不予受理。
11.4投标文件(定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根据《定标因素表》(详见第二章附表)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入围候选人施工履约能力与水平评价的证明文件;
(2)服务保障能力的证明文件;
(3)企业施工能力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投标文件(定标部分)一起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传。
条款号:12.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注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现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注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条款号:12.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
现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条款号:13.1.1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1.1投标报价的计费依据:
13.1.1.1工程计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等有关规定、粤标定函〔2025〕2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有关补充规定。
13.1.1.2材料综合价格部分、人工日工资价格及机械台班价格执行本项目概算评审所参考的同期月度有关文件。
13.1.1.3材料价格依据:本项目概算评审所参考的同期月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信息价,不足部分参考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及市场价等有关价格文件。
13.1.1.4本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其质量档次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49.9要求进行计价。
条款号:13.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现文: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包括有关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资料)及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条款号:13.3.1-13.3.9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3.1技术措施项目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措施其它项目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特殊工程培训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临时占用道路费、永久管线标志设置费、环境保护费、环保报批费、施工便道、栈桥、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等费用〕、其它项目费用{包括总承包服务费、管理配合费、材料保管费、预算包干费等费用}、拟建工程(道路、建筑物等)周边的房屋进行房屋鉴定费用(因施工原因引起的鉴定)费用等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及保证质量、安全的各项技术措施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
预算包干费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m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机电安装后的补洞(槽)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等。
13.3.2本次投标报价是包含施工过程风险的报价,承包人在施工过程所需的施工风险处理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造成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已完成的构件破坏,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凡施工图纸中未有详细注明的做法,则按国家及广东省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将些因素考虑在内。
13.3.4投标人还应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由招标人另外委托的其他专业承包人(例如各种专业设备安装等非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等进入现场施工的管理配合费用,并须在施工过程中在人力和机械方面给予配合和管理。
13.3.5承包人按现行的相关规定及施工合同条款要求购买工程保险,所需费用由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3.3.6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工期需与其它标段配合,施工需与其它标段穿插进行,相关费用及工期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及工期。
13.3.7招标人不提供取土点,土方的运距按15公里考虑进行计价,因运距而引起造价变化属投标风险,招标人在项目实施时对相关影响不作增减。
13.3.8中标人需配合由发包人委托的桩基等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负责按检测单位要求提供水源、电源、脚手架、修建检测车辆出入便道、检测场地平整、钻芯孔回灌封闭所需的水泥等、检测用桩帽的制作、相关预埋件的埋设、结构实体检测后的恢复工作等准备、配合工作,相关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13.3.9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2〕1767号)第二条规定:“新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设单位为委托工程质量检测的主体,工程质量检测费用不应纳入投标总价。”因此,在编制本工程投标预算时,其他项目费中的材料检验试验费不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条款号:13.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原则上不得变更,但涉及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异常,超出发承包双方按以往经验所能预见与避免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的情况除外,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条款号:13.5.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现文: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详见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72.工程变更事件的有关规定。
条款号:13.5.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现文: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材料价格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条款号:13.10-13.12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3.10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投标人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本工程的一切风险因素(如场地因素、地质资料和地下障碍物因素、材料设备价格因素、工程费用调整因素、外部环境影响因素等),在投标报价时作出最优和最合适、最有竞争力的报价。
13.11工程变更详见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72.工程变更事件的有关规定。
13.12工程量清单说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条款号:16.1-16.6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
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现文:16.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
16.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该投标人应在发现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补交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16.3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条款号:17.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现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17.2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应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文件打印(其中的预算文件需转换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一式五份,中标人加盖公章提供给招标人,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条款号:18.1~18.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定标部分)(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定标部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19.1~19.5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现文:19.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定标部分)。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定标部分)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定标部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条款号:2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2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现文: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定标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条款号:27.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现文:27.1招标人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条款号:27.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现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条款号:27.5-27.6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27.5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即视为中标人确认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由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纸质图纸。中标人领取纸质图纸后必须与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电子版图纸进行核对,如有不符须于收到纸质图纸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纸质图纸和电子版图纸核对无误,中标人须于领取纸质图纸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其中两套图纸上每页盖公章确认连同经盖公章的图纸确认函(一式两份)一并送回给招标人,表明中标人认同纸质图纸中内容与投标时的电子版图纸内容一致。
27.6如果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天内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可由原定标委员会根据原定标办法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票决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条款号:28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8.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现文: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补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人并且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8.3中标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前需按相关规定设立本工程的银行专户,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若中标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8.4中标人须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具体执行及管理办法参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
条款号:29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9.履约担保
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29.履约担保
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缴交方式一:从中标人开户银行账户中转账或汇款到招标人以下银行账户﹙收款单位: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0888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东区支行﹚。
方式二:中标人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额为中标价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补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31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31.其它费用
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投标人需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以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有疑问的应在招标答疑时提出,招标答疑后经招标单位修正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综合单价包干的结算依据,投标单位必须按此清单统一报价。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另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注:①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提出本项目对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明确本项目采购绿色建材和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的环保、节能、低碳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②鼓励招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中“我是投标人”→“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提交问题时需插入投标人CA证书)。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评标部分及定标部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投标文件(评标部分)由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标组成。投标文件(定标部分)由入围候选人施工履约能力与水平评价、服务保障能力、企业施工能力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提供清晰扫描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0)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本企业信用档案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5)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审资料(如有)。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上述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3企业业绩信誉等资信相关证明文件(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格式自拟);
11.2.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11.2.5《技术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
11.2.6《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四章);
11.2.7《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2.8《投标人基本资料》(格式见第四章,不作为废标条款);
11.2.9《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
11.2.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格式见第四章);
11.2.11《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
11.2.12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如有)。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等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自动生成)。
11.3.3《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
11.3.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1.3.6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图纸并复核清单的工程量及项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符,应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提出质疑,并向招标人提出修正意见。承包人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质疑,即视为承包人对本项目清单中各单一子项工程量及清单中单一子项工程金额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漏项的认可,若发生清单中单一子项工程金额达10万元及以上的漏项时,承包人须委托该工程原招标代理(或预算编制)单位复核并出具工程漏项清单报告以书面形式单列提出,在工程结算时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单位审核通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评审结果各承担50%的比例予以调整。对于上述漏项,承包人需在第一次图纸会审会议(合同签订后15天内召开)中提出,逾期提出,发包人将不予受理。
11.4投标文件(定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根据《定标因素表》(详见第二章附表)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入围候选人施工履约能力与水平评价的证明文件;
(2)服务保障能力的证明文件;
(3)企业施工能力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投标文件(定标部分)一起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传。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注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13.1.1投标报价的计费依据:
13.1.1.1工程计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等有关规定、粤标定函〔2025〕2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有关补充规定。
13.1.1.2材料综合价格部分、人工日工资价格及机械台班价格执行本项目概算评审所参考的同期月度有关文件。
13.1.1.3材料价格依据:本项目概算评审所参考的同期月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信息价,不足部分参考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及市场价等有关价格文件。
13.1.1.4本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其质量档次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49.9要求进行计价。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包括有关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资料)及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3.1技术措施项目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措施其它项目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特殊工程培训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临时占用道路费、永久管线标志设置费、环境保护费、环保报批费、施工便道、栈桥、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等费用〕、其它项目费用{包括总承包服务费、管理配合费、材料保管费、预算包干费等费用}、拟建工程(道路、建筑物等)周边的房屋进行房屋鉴定费用(因施工原因引起的鉴定)费用等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及保证质量、安全的各项技术措施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
预算包干费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m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机电安装后的补洞(槽)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等。
13.3.2本次投标报价是包含施工过程风险的报价,承包人在施工过程所需的施工风险处理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造成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已完成的构件破坏,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凡施工图纸中未有详细注明的做法,则按国家及广东省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将些因素考虑在内。
13.3.4投标人还应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由招标人另外委托的其他专业承包人(例如各种专业设备安装等非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等进入现场施工的管理配合费用,并须在施工过程中在人力和机械方面给予配合和管理。
13.3.5承包人按现行的相关规定及施工合同条款要求购买工程保险,所需费用由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3.3.6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工期需与其它标段配合,施工需与其它标段穿插进行,相关费用及工期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及工期。
13.3.7招标人不提供取土点,土方的运距按15公里考虑进行计价,因运距而引起造价变化属投标风险,招标人在项目实施时对相关影响不作增减。
13.3.8中标人需配合由发包人委托的桩基等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负责按检测单位要求提供水源、电源、脚手架、修建检测车辆出入便道、检测场地平整、钻芯孔回灌封闭所需的水泥等、检测用桩帽的制作、相关预埋件的埋设、结构实体检测后的恢复工作等准备、配合工作,相关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13.3.9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2〕1767号)第二条规定:“新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设单位为委托工程质量检测的主体,工程质量检测费用不应纳入投标总价。”因此,在编制本工程投标预算时,其他项目费中的材料检验试验费不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原则上不得变更,但涉及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异常,超出发承包双方按以往经验所能预见与避免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的情况除外,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确定价格办法详施工合同。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详见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72.工程变更事件的有关规定。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材料价格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3.10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投标人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本工程的一切风险因素(如场地因素、地质资料和地下障碍物因素、材料设备价格因素、工程费用调整因素、外部环境影响因素等),在投标报价时作出最优和最合适、最有竞争力的报价。
13.11工程变更详见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72.工程变更事件的有关规定。
13.12工程量清单说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
16.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该投标人应在发现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补交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16.3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17.2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应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文件打印(其中的预算文件需转换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一式五份,中标人加盖公章提供给招标人,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定标部分)(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定标部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定标部分)。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定标部分)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和定标部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2.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19点的规定执行。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3、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定标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7.中标通知书
27.1招标人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27.5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即视为中标人确认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由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纸质图纸。中标人领取纸质图纸后必须与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电子版图纸进行核对,如有不符须于收到纸质图纸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纸质图纸和电子版图纸核对无误,中标人须于领取纸质图纸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其中两套图纸上每页盖公章确认连同经盖公章的图纸确认函(一式两份)一并送回给招标人,表明中标人认同纸质图纸中内容与投标时的电子版图纸内容一致。
27.6如果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天内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可由原定标委员会根据原定标办法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票决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补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人并且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8.3中标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前需按相关规定设立本工程的银行专户,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若中标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8.4中标人须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具体执行及管理办法参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
29.履约担保
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缴交方式一:从中标人开户银行账户中转账或汇款到招标人以下银行账户﹙收款单位: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0888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东区支行﹚。
方式二:中标人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额为中标价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补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0.合同生效
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31.其它费用
31.1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2.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2.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
条款号:36.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现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条款号:36.3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
条款号:36.5.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现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条款号:37.3.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7.3.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现文:37.3.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2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入围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条款号:37.5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7.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现文:37.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位于前2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入围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条款号:37.6修改类型:增加
37.6评标委员会只负责投标文件(评标部分),投标文件(定标部分)不属于评标委员会负责的评审范围,定标部分文件不得查看。
条款号:38.5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8.5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现文:38.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
条款号:39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9.定标
39.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39.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9.5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现文:39.定标
39.1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委员会递交的定标报告,最终审定3个中标候选人。
39.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定标报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3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本职务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可由原定标委员会根据原定标办法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票决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39.4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定标信息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定标,但不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9.5招标人原则上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定标。
39.6定标规则及程序:
39.6.1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撰写评语。
39.6.2定标工作开始后,发放选票,由定标委员会参考定标因素及定标辅助资料进行投票排名。
39.6.3定标辅助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与定标文件。
39.6.4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辅助资料,在同等条件下,定标因素的相对标准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入围候选人施工履约能力与水平评价;
(2)服务保障能力;
(3)企业施工能力。
39.6.5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后,分3轮按顺序分别进行一次性票决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每轮只有1票表决权(即每轮只能对其中一家合格中标候选人投票),按每轮得票数最多合格中标候选人为对应序列的中标候选人;若第一轮投票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下一轮投票不能再对该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如此类推,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对应序列的中标候选人时,对票数相同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性附加票决;若附加票决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对应序列的中标候选人时,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为对应序列的中标候选人。
39.6.6定标委员会根据选票情况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
39.6.7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
条款号:可选办法一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二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三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三
条款号:可选办法四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五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六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八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40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2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3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5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40.7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8评标委员会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
现文: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投标人递交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2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3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5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40.7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8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位于前2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入围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条款号:4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现文:41.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
条款号:41.2.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现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条款号:41.2.4.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3.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现文:41.2.4.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e、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条款号:41.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3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现文:4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条款号:42.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现文: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一。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条款号:45.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2计算评标参考价:
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现文:45.2计算评标参考价:
区间抽取法:
设立技术标入围及格分数线(本项目入围及格分数线为技术标得分为60分),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条款号:45.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现文: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4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6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位于前2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入围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条款号:48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现文: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位于前2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2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入围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编制评标报告。
注:总得分排序仅作为推荐入围定标阶段的依据,不作为定标阶段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条款号:附表一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资格审查表》
现文:详见修改《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二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现文:详见修改《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三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现文:详见修改《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四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文:详见修改《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一)总则
35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5.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5.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
35.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5.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35.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5.8《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粤发〔2004〕4号);
35.9《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
35.10《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3〕12号)。
35.11《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23〕8号);
35.12本项目招标文件。
36.开标
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36.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
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36.5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36.5.2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的规定执行;
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36.5.4开标结束。
36.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6.7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7.评标
3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7.2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37.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7.3.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7.3.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2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入围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7.3.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7.3.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7.3.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7.3.4.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7.3.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7.3.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7.3.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7.3.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7.4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包括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殊性、需求目标和实施要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标准等,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37.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位于前2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入围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37.6评标委员会只负责投标文件(评标部分),投标文件(定标部分)不属于评标委员会负责的评审范围,定标部分文件不得查看。
38.投标文件的澄清
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8.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38.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8.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
39.定标
39.1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委员会递交的定标报告,最终审定3个中标候选人。
39.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定标报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3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本职务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可由原定标委员会根据原定标办法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票决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39.4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定标信息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定标,但不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9.5招标人原则上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定标。
39.6定标规则及程序:
39.6.1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撰写评语。
39.6.2定标工作开始后,发放选票,由定标委员会参考定标因素及定标辅助资料进行投票排名。
39.6.3定标辅助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与定标文件。
39.6.4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辅助资料,在同等条件下,定标因素的相对标准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入围候选人施工履约能力与水平评价;
(2)服务保障能力;
(3)企业施工能力。
39.6.5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后,分3轮按顺序分别进行一次性票决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每轮只有1票表决权(即每轮只能对其中一家合格中标候选人投票),按每轮得票数最多合格中标候选人为对应序列的中标候选人;若第一轮投票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下一轮投票不能再对该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如此类推,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对应序列的中标候选人时,对票数相同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性附加票决;若附加票决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对应序列的中标候选人时,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为对应序列的中标候选人。
39.6.6定标委员会根据选票情况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
39.6.7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投标人递交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2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3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5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40.7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8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位于前2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入围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并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41.开标细则
41.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
41.2细则
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
41.2.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41.2.4按36.5.1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1.2.4.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e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4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
42.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一。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43.投标人资格审查
43.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43.2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3.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43.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3.5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3.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4.技术标评审
44.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招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44.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