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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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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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 2.项目名称: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1,01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01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在该项目完成1年内,中标人须与采购人保持全面沟通,随时跟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办事大厅4、5号窗口;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9009号珠江广场A4栋408室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0:00-10: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 5.其他说明 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9********)。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办事大厅4、5号窗口;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9009号珠江广场A4栋408室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公告内容为准。 (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财库(2024)36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等。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咨询电话********转8或拨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刘工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联系方式:********转234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洪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转2340 系统技术支持:********转1转1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 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 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

[LGDL2025000186-A]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docx

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LGDL2025000186-A]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szczf

LGDL2025000186-A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采购公告.pdf

[LGDL2025000186-A]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pdf

ChoiceLink R
Group

采联集团

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

项目名称: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

特别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信息不公开部分)”,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请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设计供应商:无。本项目造价咨询供应商:无。本项目监理供应商:无。本项目检测供应商:无。

温馨提示

1、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2、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签署日期。

3、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4、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扫描件。

5、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6、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7、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深圳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

8、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7

一、项目基本情况7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7

三、获取招标文件8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9

五、公告期限9

六、其他补充事宜9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0

八、招标文件11

第二章用户需求书12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17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27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31

一、总则31

二、招标文件3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38

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38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43

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仅供参考)4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1

(一)投标文件封面参考51

(二)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52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53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54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5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5

(七)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57

(八)政策功能情况(如有)58

(九)投标函59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61

(十一)声明函63

(十二)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64

(十三)投标人获奖情况65

(十四)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66

(十五)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67

(十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8

(十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9

(十八)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70

(十九)技术规格偏离表73

(二十)用户需求书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74

(二十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75

(二十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6

(二十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78

(二十四)警示情形自查确认表80

(二十五)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82

(二十六)开票资料说明函82

(二十七)对项目背景及必要性理解84

(二十八)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85

(二十九)项目实施方案86

(三十)成果数据库建设87

(三十一)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88

(三十二)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89

(三十三)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90

(三十四)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91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10,000.00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010,000.00元

(五)采购需求: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

(六)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在该项目完成1年内,中标人须与采购人保持全面沟通,随时跟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九)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办事大厅4、5号窗口;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9009号珠江广场A4栋408室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三)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0:00-10: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公告内容为准。

(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财库(2024)36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刘工********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小姐

电话:********转2340

邮编:518040

邮箱:********@126.com

八、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1、有关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2、项目基本概况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工业的发展不断推动社会进步与人类生活水平提高。为落实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文件对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修订的要求,衔接工业用地布局、产业发展格局新变化、落实相关文件推进数智化转型和科技创新工作的要求,落实区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开展全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工作。

3、采购项目清单

服务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履行期限 所属行业
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 1项 1,010,000.00 1,010,000.00 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在该项目完成1年内,中标人须与采购人保持全面沟通,随时跟进。 其他未列明行业

4、项目服务内容或项目建设标准

(一)提供服务总体要求

通过本项目完成全区区块线整体修订,规范全区区块线管理、保障全区工业发展空间,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详细规划,优化工业区块线布局。区块线信息数字化、自动化,实现区块线数据库动态更新维护、高效管理、科学决策。本项目最终的成果体系为1个《龙岗区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成果》(包括汇报系统、文本报告、表格、数据库等)和1个数智化管理成果(包括文本报告、数据库等)。

(二)服务标的数量情况

中标人项目负责人需有高级职称,含项目负责人在内至少11名成员(需包含不少于2名高级职称人员)共同组成基本项目服务团队,包括城乡规划专业、道路交通专业、市政工程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三)具体服务内容

1.龙岗区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

(1)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收集资料及相关技术规范,基于ARCGIS软件平台,将上述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更新全区规划用地信息。

(2)工作底图校核确认:根据《深圳市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作并下发现状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及工业发展预控用地等工作底图数据进行校核确认,并按《各区工业区块线修订工作底图校核说明》要求制作相应的校核矢量文件和文字说明,提交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底图确认。

(3)全区区块线整体修订

①调入地块梳理:根据《工作指引》,结合收集整理的基础数据对全区区块线外工业用地进行全盘梳理,最终形成修订调入图斑数据库及详细信息表。

②调出地块梳理:结合建设项目、更新整备项目规划等进行调出地块梳理,最终形成修订调出图斑数据库及详细信息表。

③全区区块线修订:根据前述梳理的调入地块和调出地块情况,将各街道现行区块线、梳理后符合条件的调入地块、调出地块数据、修订要求等下发至街道,要求各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划定各自调入、调出地块并上报采购人,后续结合《工作指引》要求开展全区区块线修订。

④成果报审及修改完善:需配合区块线整体修订工作报审工作,并根据报审期间相关部门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2.数智化管理

(1)数据采集与整合

①基础数据收集:收集现有的工业区块线划定数据,包括地理坐标、边界范围、面积、占比、调整情况、20+20产业园区情况等信息;汇总工业用地底图数据,包括规划工业用地、现状工业用地、工业发展预控用地等。

②数据标准化处理:对收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按“一张图”系统相关要求统一数据格式和编码规则,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兼容性。

③数据整合与入库:将处理后的数据整合到一个统一的数据库中,构建工业区块线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数据关联关系,实现不同数据之间的互联互通,为后续的分析和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2)信息化平台对接

对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数据管理中心,明确“一张图”系统数据汇交格式、质检规则及接口标准,确保与市级“一张图”系统无缝衔接。

(3)动态维护与管理

建立年度动态更新维护机制:对接“详规一张图”系统,结合最新已批工业区块线调整项目,动态更新工业区块线信息数据库,包括工业区块线范围、面积、占比等。

基于市级平台技术要求,完成数据的格式转换与系统集成。并建立动态更新接口,确保业务数据实时同步。

(四)提交成果

1.龙岗区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成果

(1)《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工作》(word文档格式、ppt格式)

(2)调入图斑、调出图斑、修订后区块线(GIS格式)

(3)相关图斑信息表格(excel格式)

2.数智化管理

(1)《龙岗区工业区块线数智化管理工作》(word文档格式)

(2)数智化管理相关数据(GIS格式)

以上成果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5、标准和规范的冲突处理:

(1)标准、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要求最为严格的标准、规范。

(2)标准、规范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其中最为严格的要求。

(3)国内外规范标准发生矛盾时,以国内规范标准执行。

(4)如果国家有新的行业标准公布,则按新标准执行。

6、商务要求

(一)项目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全区区块线及工业用地,目前全区区块线面积为65.99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包括规划工业用地、现状工业用地、工业发展预控用地共72.16平方公里。(备注:数据已扣除互相叠加部分。)研究范围示意图如下:

图例

一级

二级

规划工业用地

现状工业用地

工业发展预控用地

龙岗区行政区划

(二)★项目服务期限

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在该项目完成1年内,中标人须与采购人保持全面沟通,随时跟进。

(三)项目进度安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结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采购人要求推进。对于过程进度与质量形成审查机制。具体进度如下表:

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表
阶段 项目进度 工作内容及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 验收方式
第一阶段 资料收集整理和前期调研 收集整理包括政策文件、规划基础数据、现状基础数据和项目红线等资料,并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1个月内 /
第二阶段 初步成果 区块线修订:工作底图校核确认、调入调出地块梳理、征求街道意见、形成龙岗区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初步成果。数智化管理:完成数据采集与整合及平台对接工作。 2个月内 采购人审查
第三阶段 中期成果 根据审查意见形成《龙岗区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中期成果报采购人审查审查,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 2个月内 采购人审查
第四阶段 最终成果 1.将形成的《龙岗区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最终成果方案提交采购人审查。2.主办科室归档。 3个月内 采购人审查

实际进度视项目沟通情况确定。

(四)★付款方式

分三期付款:

首期款: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采购人根据当年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作为首期款;

中期款:二期款于中标人提交《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中期成果并经采购人审议通过后,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申请,采购人根据当年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尾款:尾款自中标人提交《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最终成果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并经主办科室成果归档后,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申请,采购人根据当年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五)★验收方式

中标人需按采购人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人将进行项目验收。

(六)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1.项目由采购人审查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内容要求主要包括技术支持等;

2.本项目要求由中标人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

3.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包含以下内容

(1)专员支持服务:安排维护专员为本项目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保证采购人在工作日内能及时联系到维护专员;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2)其他支持服务:中标方应配合采购方进行与本项目相关、合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七)★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投标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人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

7、其他商务要求

1.保密义务

1.1.1.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所有信息都属于保密的内容,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合同的变更

2.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2.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价款改变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

2.3.3.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3.合同转让

3.1.1.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解决争议的方法

4.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4.2.2.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5.合同语言

5.1.1.合同以及双方来往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

6.法律适用

6.1.1.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合同。

7.通知

7.1.1.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7.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8.★知识产权

8.1.1.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

8.2.2.除第三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除外,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

9.合同解除和终止

9.1.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服务,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份或全部协议。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合同,采购人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终止部分货物/服务的价款,并不再对中标人作出额外赔偿。

10.税费

10.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中标人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责。

1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导致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要求的,一经查证属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合同)或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总价均不予调整。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1、说明: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2)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3)技术、商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4)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投标文件初审

序号 资格性审查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如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2)如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3)如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4)如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5)如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6)如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7)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8)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 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序号 符合性审查
(1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2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3 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没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
(4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5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6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
(7 投标文件不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内容没有被公开的;
(8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未带病毒;
(9 投标文件未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0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11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12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初审》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综合评分表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权重(%) 分值(分)
技术部分(合计54分)
1 对项目背景及必要性理解 (一)评审内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背景与具体工作内容、必要性的理解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背景;2.项目具体工作内容;3.项目必要性。(二)评审标准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完整内容得10分,最多不超过30分。在此基础上,再根据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1)结合项目背景分析到位,阐述详细准确;(2)关于项目意义的分析深入透彻,理解准确;(3)关于项目研究范围的阐述详细,理解准确。每满足一点加23.34分,最高加70分。不满足的不加分。 5 5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 (一)评审内容1.提供本项目服务特点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2.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提出应对措施;3.结合上述内容提出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二)评审标准考察以上三点内容,满足全部三点得4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2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以下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从前瞻性、系统性等角度研判重难点,且重难点分析不少于3点;2.从可实施、可操作的角度提出应对措施,且应对措施不少于3点;3.多角度、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每体现一点内容加20分,最多加60分。 12 12
3 项目实施方案 (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初步构思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 1.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实施评估;2.调入、调出地块梳理思路;3.龙岗区工业区块线修订思路。(二)评审标准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完整内容得20分,最多不超过60分。在此基础上,再根据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1)项目实施方案中针对以上3项内容的介绍全面完整,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2)项目实施方案中针对以上3项内容进行了准确清晰的阐述;(3)项目实施方案中针对以上3项内容的分析科学合理;每满足一点加15分,最高加40分。不满足的不加分。 15 15
4 成果数据库建设 (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对成果数据库建设的初步思路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1.数据库建设思路;2.数据库更新维护思路。(二)评审标准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完整内容得30分,最多不超过60分。在此基础上,再根据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1)数据库建设思路严密清晰,完整全面;(2)数据库更新维护思路完整全面;每满足一点加20分,最高加40分。不满足的不加分。 8 8
5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的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组织管理(需包含人员组织架构说明,项目管理制度说明);2.项目进度控制(包含项目进度计划、进度保障措施);3.项目质量保障(包含质量目标、质量保障措施);(二)评审标准满足以上三项内容得50分,满足以上两项内容得30分,满足其中一项得10分,其他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再根据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1)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中项目进度控制计划安排合理;(2)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中组织管理制度全面具体;(3)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中具有切实可行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每满足一点加20分,最高加50分。不满足的不加分。 4 4
6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一)评审内容对项目完成后服务方案与措施的全面、周到和有效性进行评审,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最终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中标人承诺提供至少1年的技术服务支持,且在售后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咨询、部门协调等技术服务支持;2.承诺安排城乡(市)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级别的工程师作为项目售后服务专员,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方式;且保证采购人在工作日内能及时联系到技术专员;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二)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同时满足以上两点得10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5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1 1
7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一)评审内容:1.项目负责人为城乡(市)规划本科或以上学位,得25分;2.具有城乡(市)规划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5分;3.*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获奖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主持或参与的规划类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奖项,每个得25分,最多得50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奖项(须同时提供能证明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主持或参与该获奖项目的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如涉及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的依据,国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3.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证明依据,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4.以上均提供扫描件(或官网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4
8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需要派出至少10名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共同组成基本项目服务团队,不满10人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核心技术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城乡规划或道路交通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5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5分,可累计加分,最高得50分。2.*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投入本项目核心技术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参与过工业区块线修编或工业区块线优化调整或数据库建设或数据库管理类相关项目的,每提供一人得10分,最高得5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要求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2.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3.要求提供人员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证明依据,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以及提供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4.以上均提供扫描件(或官网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5
商务部分(合计26分)
1 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用户需求书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得100分,每偏离一项扣16.67分,负偏离达6项,本项不得分。(有“★”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评分) 3 3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一)评审内容1.*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工业区块线优化、调整类项目经验,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17.5分,最高得70分。2.*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数据库建设或数据更新维护类项目经验,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15分,最高得30分。(二)评审依据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3.以上均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7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承担的规划类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相关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5分,获得过市级相关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高得50分。2.投标人承担的数据库建设或数据库管理类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相关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5分,获得过市级相关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高得50分。(二)评审依据:1.须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的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5
4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规划信息或信息管理应用类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认证的,每提供1项得2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6
5 诚信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二)评分依据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 5
价格部分(合计20分)
1 投标报价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0 20
合计 100 100

备注:

1、评标信息内评分方法的说明:

(1)权重:按百分比进行设置;

(2)评分准则:按照评标系统设置要求,每项“评分准则”皆按百分制打分;

(3)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对应“评分准则”的分值×对应权重%。

2、诚信分评价依据及查询渠道:

《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九条: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因存在以下严重失信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记录或者处罚的,属于本办法所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一)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二)供应商受到财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四)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五)依法应予联合惩戒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第十条: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外,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因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信息,属于本办法所称一般行政处罚信息。

第十一条: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失信信息外,供应商在本市集中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行为,被市、区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且告知记入诚信档案的,属于本办法所称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

(一)投诉查无实据,且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发生同类行为三次以上的;

(二)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情节严重的;

(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

(四)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情节严重的;

(五)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情节严重的;

(六)合同履行情况经市、区财政部门组织的履约评价,最终结果为不合格的;

(七)存在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违反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

(八)因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等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或者处理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

第十四条: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有关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或者网站,依法依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的优质合同信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和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活动主体名称、信用信息的基本情况和认定依据、公示有效期、记录日期和记录机关等。

政策功能

第一部分价格扣除

第1节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C1的扣除(C1的取值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第2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1.(2)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的价格扣除。

1.(3)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

第二部分政策功能说明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4)监狱企业

1.(4)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4)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4)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5)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5)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二、招标文件
(三) 1.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不举行;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1. 投标文件式样 (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的最新版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的,并使用投标人密钥及正确加密规则加密成功的电子档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错误操作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或使用了旧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投标文件无法打开、资料缺失、无法显示等情况导致的扣分、废标等不良后果;不正确加密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五) 1.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2)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2. 投标分项报价 包括但不仅仅限于:项目的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4. 备选方案 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 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二) 1. 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 5人
2. 评标方法 选取方法: 方式一 方式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二: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文件报价修正原则 /
(三) 1. 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方式: 方式一 方式一:综合评分法: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方式二:最低评标价法: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方式三:评定分离项目,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四) 1. 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下述方式 二 确定中标人。方式一:随机抽取;方式二: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
本项目为:方式 一 方式一:非评定分离方式二:评定分离
(六) 1.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下述方式 一 收取;方式一:中标人方式二:采购人(2)按下述第(3)点方式进行独立计算;(3)按照下述方式 一 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方式一: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服务费率类型中标金额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万元(含)-500万元 1.1% 0.8% 0.7%
500万元(含)-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万元(含)-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含)-1亿元 0.25% 0.1% 0.2%
1亿元(含)-5亿元 0.05% 0.05% 0.05%
5亿元(含)-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亿元(含)-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亿元(含)-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元(含)以上 0.004% 0.004% 0.004%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850-500)万元×0.8%=2.8万元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方式二: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方式三: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家;方式四: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按 %缴纳,第二的中标人按 %缴纳。(4)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 / 询问函、质疑函接受的具体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人:洪小姐联系电话:********转2340电子邮箱:********@chinapsp.cn邮编:518040
/ / 分包 不允许;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1、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贷款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3.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其联系方式见本投标邀请的联系事项。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8.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利用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

(2)9.网上投标是指通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3)3.关于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二、关于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其他

(5)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5)2.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5)3.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2、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1)2.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标答疑和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

(2)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已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响应投标的每一投标人。

(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5.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形式: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提出,也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原则上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3)1.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3)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3)1.(2)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的语言

(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构成

(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

(2)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文件的编写

(3)1.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3)2.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

(3)3.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3)3.(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

(3)3.(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3)3.(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3)3.(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3)3.(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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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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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正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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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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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3)3.(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3)3.(8)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3)3.(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5.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3)6.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3)7.警示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投标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投标人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人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3)7.(1)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等(投标文件正文的全部内容)。

(3)7.(2)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部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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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格式自定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口生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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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3)7.(3)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3)7.(4)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望各投标人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4)投标文件的式样

(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的投标文件。

(4)2.投标文件的签署: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

(4)3.投标文件密封:

(4)3.(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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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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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正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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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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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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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

投标文件正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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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生成投标文件

4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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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确定取消

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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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

(4)3.(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

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

(5)投标报价

1.1.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1.2.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1.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货币

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7)联合体投标

1.1.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1.1.(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1.(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投标有效期

1.1.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

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

1.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3楼304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联系方式:********,********,********。

1.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二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

1.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4)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

1.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5、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1)开标

(1)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1)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1)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评标:

1.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评审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2.评标方法

(1)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2)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步骤:

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3详细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4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5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6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3)最低评标价法

(3)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评标步骤:

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价格评审。

(4)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第(6)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价格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详见《价格扣除》。

(6)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投标人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提交、电邮提交方式。

(7)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推荐中标候选人

1.综合评分法

1.(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最低评标价法:

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4)确定中标人

非评定分离项目

1.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

2.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明确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唯一中标候选人的,如唯一中标候选人被认定投标或中标无效,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评定分离项目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

采用自定法: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定标委员会,并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方式,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5)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及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6)采购代理服务费(如适用)

(6)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6)2.中标人经依法被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7)合同的订立

(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8)合同的履行

(8)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投标无效的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9)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9)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9)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9)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废标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0)0.0.(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0)0.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0.0.(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0)0.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1)2.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询问函,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质疑

(2)1.提出质疑: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2.质疑期限:

(2)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

(2)2.(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2.(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3.提交要求:

(2)3.(1)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3.(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7)0.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1)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7)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7)3)事实依据;

(7)4)必要的法律依据;

(7)5)提出质疑的日期。

(2)3.(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4.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具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

(2)8.质疑后续处理:

(2)8.(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8.(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项目采购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日期:年月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日期:年月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2
……

1.相关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采购人):

电话:

传真:

住所:

乙方(中标人):

电话:

传真:住所:

根据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采购标的、数量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1
2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3、服务内容

(1)本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是:

(2)……

(3)……

4、质量要求

5、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为甲方提供验收后年的免费维护服务,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保证甲方顺利运行系统。

(2)对于电话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必须在小时之内派人到甲方现场维护。

6、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履行期限及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8、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9、验收要求:

(1)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日历日内进行验收。

(2)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10、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保密

(1)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3)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12、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天)”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13、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5、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6、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不得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除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已确定的合同分包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7、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1)投标文件封面参考

投 标 文 件口 正本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项目名称: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2)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4)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备注
1
2
……
总计(元) ¥: 大写:

注:

2.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2.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供免费或赠送的产品/服务。

2.3.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

2.4.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2.5

(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的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属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

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

(7)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政策功能情况(如有)

项目名称: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

类别 投标产品(规格型号) 生产者(制造商) 证书编号 所投节能产品金额
节能产品
节能产品总金额: 节能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环保标志产品 投标产品(规格型号) 生产者(制造商) 证书编号 所投环保标志产品金额
环保标志产品总金额: 环保标志产品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说明

1.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不予价格扣除。

(9)投标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

3.我们承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本投标始终有效且不予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5.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7.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8.我们承诺技术规格偏离情况与客观事实相一致,并知悉若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将被主管部门依法列为失信信息等法律后果。

9.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单位(公司)(企业)承担。

10.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11.我们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地址

备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其他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邮箱:

财务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10)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本单位(公司)承诺:

1、本单位(公司)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2)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单位(公司)(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本单位(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本单位(公司)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本单位(公司)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本单位(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单位(公司)承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本单位(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本单位(公司)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

8、本单位(公司)保证,若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认证);其中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则所投该产品须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所投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生产者(制造商)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本单位(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10、本单位(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本单位(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本单位(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本单位(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本单位(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本单位(公司)清楚,若本单位(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本单位(公司)中标本项目,本单位(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本单位(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本单位(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本单位(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本单位(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1、本单位(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本单位(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本单位(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本单位(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本单位(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2、本单位(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13、本单位(公司)承诺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特此声明!

说明:

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日期:

(11)声明函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书面声明函

致: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在参与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政府采购活动时,本单位(公司)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

特此声明。

备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2)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签约及完成时间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13)投标人获奖情况

格式自拟

(14)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格式自拟

(15)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1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非信息公开部分)

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你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1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非信息公开部分)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作为本单位(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提供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你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18)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非信息公开部分)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说明
六、商务要求(二)★项目服务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在该项目完成1年内,中标人须与采购人保持全面沟通,随时跟进。
六、商务要求(四)★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款:首期款: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采购人根据当年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作为首期款;中期款:二期款于中标人提交《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中期成果并经采购人审议通过后,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申请,采购人根据当年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尾款:尾款自中标人提交《龙岗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及数智化管理》项目最终成果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并经主办科室成果归档后,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申请,采购人根据当年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六、商务要求(五)★验收方式中标人需按采购人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人将进行项目验收。
六、商务要求(七)★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2.投标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人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
七、其他商务要求8.★知识产权8.1.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8.2.除第三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除外,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
七、其他商务要求1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导致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要求的,一经查证属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合同)或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备注:

1、本表中“招标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3、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如有)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

4、投标人所填写的“投标人响应描述”及“偏离情况说明”必须与客观事实相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19)技术规格偏离表

(非信息公开部分)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投标人应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偏离情况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说明
带“▲”的重要条款(如有)
一般技术条款(除带“★”和“▲”之外的技术条款)

备注:

1、本表的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2、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如有)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

3、投标人所填写的“投标人响应描述”及“偏离情况说明”必须与客观事实相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20)用户需求书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非信息公开部分)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LGDL2025000186(CLF0125SZ18ZC67)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投标人应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偏离情况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备注
1
2
……

备注: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2.投标人所填写的“投标人响应描述”及“偏离情况说明”必须与客观事实相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2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非信息公开部分)

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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