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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1722 2.项目名称: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 3.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1,215,9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1,215,900.00)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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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SZDL2025001722-A]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docx 附件2: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附件3:[SZDL2025001722-A]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szczf 附件4:[SZDL2025001722-A]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pdf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ZDL2025001722)
只织
T
H
采购人:深圳医学科学院
采购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
特别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该文件由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特别提醒》
(一)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
(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并请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关键信息
| 项目编号: | SZDL2025001722 |
| 项目名称: |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 |
| 包 号: | A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性审查表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内容 |
| 1 | 不得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
| 2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的; |
| 3 |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4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
| 5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
| 6 |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
| 7 | 未按要求提供《用户需求偏离表》; |
| 8 | 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作出评判); |
| 9 |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或不符合承诺的;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
| 10 |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
| 11 |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
| 12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 |
| 13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 14 |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 15 |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16 |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依法上报监管机关。 (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和“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和“IP 地址”一致的; (3)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
注: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
评标信息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 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 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同时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3)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4% 。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本条不适用)。(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投标人提供服务均应由符合“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申请人的资格-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规定的企业类型的企业承接。备注:(a)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中小企业制造是指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又有非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投标人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认定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投标无效处理。(3)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条款一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 |
| 评分项 | 权重(%) | |||
| 1 | 价格 | 10 | ||
| 2 | 技术部分 | 70 |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 1 | 实施方案 | 17 | 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需求分析;2.工作措施;3.工作方法;4.工作手段;5.工作流程。评审依据:每提供以上一项得10分,全部提供得5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内容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加50分;2.内容比较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评价为良,加40分;3.内容一般、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加30分;4.内容不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或未提供的评价为差不加分。如评审为差,评审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以上累计最高得100分。 |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0 | 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建设重点难点分析;2.针对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3.对项目的建议。评审依据:每提供以上一项得25分,全部提供得7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内容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加25分;2.内容比较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评价为良,加15分;3.内容一般、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加5分;4.内容不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或未提供的评价为差不加分。如评审为差,评审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以上累计最高得100分。 | |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10 | 评审内容:投标人结合项目需求,提供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考察点包括:1.给出分阶段项目时间安排、工作进度与阶段性成果;2.阐述项目时间管理制度与措施;3.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4.阐述项目资料、成果安全性保障制度与措施。评审依据:每提供以上一项得20分,全部提供得8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内容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加20分;2.内容比较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评价为良,加10分;3.内容一般、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加5分;4.内容不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或未提供的评价为差不加分。如评审为差,评审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以上累计最高得100分。 | |
| 4 | 拟安排的总监理工程师情况(仅限一人) | 12 | 评审内容:拟安排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否则本项不计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打分:1.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证书,得25分;2.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25分;3. 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25分;4.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0)证书,得25分。以上累计最高得100分。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2.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的验证结果网页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在海外留学并取得学位的,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3.提供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现有员工;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 |
| 5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 15 | 评审内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否则本项不计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打分:1.专业监理工程师1(项目管理负责人)(限1人,最高得25分):(1)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0分;(2)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10分;(3)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5分。2.专业监理工程师2(系统规划监理)(限1人,最高得25分):(1)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证书,得10分;(2)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业:互联网技术),得10分;(3)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得5分;3.专业监理工程师3(系统测试监理)(限1人,最高得25分):(1)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证书,得10分;(2)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得10分;(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5分。4.专业监理工程师4(系统开发监理)(限1人,最高得25分):(1)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电子或计算机),得15分;(2)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认证方向:安全集成),得10分。以上1-4项累计最高得100分。同一人员满足多项,不重复计分。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2.提供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现有员工;3.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如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或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如海外留学(含港澳台人)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若证明文件为其它语言,必须附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 |
| 6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3 | 评审内容: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承诺中标后将对照采购人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履行义务;2.项目验收后,若采购人有问题需要咨询,将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3.主动办理交接手续,包括项目所有材料移交;4.提供其他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增值服务承诺。承诺以上4项全部服务承诺的得100分,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或者不提供不得分。 | |
| 7 | 违约承诺 | 3 | 评审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3.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
| 3 | 商务部分 | 20 |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 1 | 投标人同类业绩情况 | 8 | 评审内容:*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信息化项目监理类业绩,每提供1个得20分,满分100分。评审依据:1.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信息页需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如合同关键页无法证明的,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 2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7 | 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以下类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类得25分,本项最高得 100 分:1.信息数据监理管理类;2.信息系统安全监理类;3.全过程管理知识库类;4.成本分析审核类。同一类型的多个著作权不重复得分。评审依据:1.如为自有的,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2.如为租赁(或购买)的,同时提供:①租赁(或购买)合同扫描件,需能体现供应商为租赁人或购买人;②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和在中国版权登记查询服务平台(***********)的信息查询截图,需能体现著作权人为出租(售)人;③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可同时提供系统或软件的功能截图辅助判断,证书及截图均无法判断的不得分;④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3.提供的证书如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可同时提供一致性说明,证书及说明均无法判断的不得分;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 |
| 3 | 诚信情况 | 5 |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财规〔2023〕3号)相关规定,如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因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罚款等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或者存在该办法第十一条所称在本市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
目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参考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附录(相关政策)
备注:
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合同条款及参考格式等内容。
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5.带有“R”标识的要求代表适用于本项目;带有“£”标识的要求代表不适用于本项目。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文件编码:0722-2025FE7291SZF-2
一、项目概况: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1722
2.项目名称: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1,215,9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1,215,900.00)
5.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需求 | 备注 |
|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机构团体《法人证书》或事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独立法人单位(如总公司、总校、总院、总所、总会等)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独立法人单位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独立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即:供应商应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中小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文件之一: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至开标当日,未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年*月*日*时*分至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202*年*月*日*时*分-*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本项目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电子密钥办理咨询:********),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医学科学院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光明生命科学园A栋17层
联系人:詹老师
电话:********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B
联系方式:********转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展庭、黄国安
联系方式:********转103、107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各项时间节点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的公布信息为准。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 通用条款序号 | 涉及事项 | 具体补充内容 | ||||||||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 12/13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 ||||||||
| 20 | 投标有效期 | 120个日历日 | ||||||||
| 22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接受 | ||||||||
| 26 | 样品、演示、方案讲解 | 如有样品、演示、方案讲解,具体安排见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相关要求 | ||||||||
| 37 | 评审方法 |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
| 38 | 定标方法 | ☑ 非评定分离
|
||||||||
□ 评定分离本项目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不进行排名,且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内容仅公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不公示得分和排名。
|
||||||||||
| 46 | 履约担保 | ☑ 不需要□ 需要,合同金额的 %,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日内按原方式退还,不计利息。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向中标人每日偿付履约保证金的0.5‰的利息。因中标人原因而未能达到本项目验收标准或验收不通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序号内 容规 定1是否长期服务采购项目□ 是。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否。2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的指导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 各类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费率 | ||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万元(含)-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含)-1亿元 | 0.25% | 0.1% | 0.2% |
| 1亿元(含)-5亿元 | 0.05% | 0.05% | 0.05% |
| 5亿元(含)-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10亿元(含)-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50亿元(含)-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 100亿元(含)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 中标金额(万元) | 各类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费率 | ||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万元(含)-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含)-1亿元 | 0.25% | 0.1% | 0.2% |
| 1亿元(含)-5亿元 | 0.05% | 0.05% | 0.05% |
| 5亿元(含)-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10亿元(含)-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50亿元(含)-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 100亿元(含)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 中标金额(万元) | 各类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费率 | ||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万元(含)-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含)-1亿元 | 0.25% | 0.1% | 0.2% |
| 1亿元(含)-5亿元 | 0.05% | 0.05% | 0.05% |
| 5亿元(含)-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10亿元(含)-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50亿元(含)-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 100亿元(含)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 | ¥1,215,900.00 | ¥1,215,900.00 |
注:本项目在预算金额下设定最高限价,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按照符合性审查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深圳医学科学院与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是一处整合了科研、创新、产业化功能以及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综合医学科技创新园区,它坐落在深圳市光明区的光明科学城内,此地正是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承载区。该园区规划中包含了诸如脑解析与脑模拟设施、合成生物学研究中心、精准医学影像平台以及材料基因组学等关键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永久场地项目的建设,旨在为深圳医学科学院与深圳湾实验室紧密围绕“四个面向”(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导向,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并深入贯彻执行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规划,提供更为稳固的基础保障。这一举措将极大地促进医科院和实验室在科学研究、高端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有力推动区域乃至全国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升级与跨越。
(二)建设内容
本次采购的项目监理服务,所监理的项目建设内容为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具体包含以下部分:
1.信息化应用建设
主要包括含教育教学系统(包括招生、学籍、培养、研工、学位等管理)、转化系统(包括知识产权管理、投资机构管理、孵化管理)、科研服务系统(包括科研过程管理、动物中心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医研企平台、科研数据共享、科研智能服务、科研算力融合等)、资源保障系统建设及升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等,支撑两家科研机构业务发展。
2.智能化应用建设
主要包括智慧服务(院区生活服务、智慧图书馆、智慧会议、数字化展厅、智慧储物)、智慧管理(实验室安全用电、实验室危化品智能配送)、智慧运营和智慧教学,支撑院区智能化管理应用。
3.数据智能平台
主要包括大数据集群支撑平台、数据资产平台、数据服务集成平台、报表分析平台和API中台,支撑数据采集、治理、交换、数据治理及数据应用。
4.基础设施底座建设
主要包括计算、存储、备份资源建设,以及云底座升级、数据中心网络、院间网络、院区中心机房、院区运营管理中心和前端设备等建设,为永久院区提供基础环境支撑。
5.安全体系建设
主要包括网络边界、服务器区、运维管理区、密码应用区、办公区等安全软硬件,支撑永久院区网络信息安全。
项目详细建设内容具体以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主体采购和实施为准。
三、服务需求明细
| 序号 | 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 | 1 | 项 |
四、实质性条款
| 序号 |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
| 1 | 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 |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作投标无效处理。
五、技术要求
(一)项目监理总体要求及目标
要求中标人按照项目建设目标要求,遵循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设计文件、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监理技巧和手段,对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项目进行全程驻场监理,对工程的各个阶段及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管理与协调,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支付及变更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对施工建设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监理,确保交付的建设成果达到系统设计要求;采用组织和技术措施,对本项目建设施工各阶段提交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实现对工程实施的有效监控,包括对承建方提供的产品设备说明、总体施工方案、详细施工计划、系统软件、测试和验收规范等内容进行监理。从而保证承建方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项目监理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工程合同;
2.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3.本工程询价函、询价过程文件、各中标商的投标书;
4.国家有关合同、询价文件、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5.部颁、地方政府的信息工程、信息工程监理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6.建设工程和信息工程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7.建设工程和信息工程技术监督、工程验收规范;
8.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
9.其他与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10.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
(三)项目监理服务工作内容
1.服务范围:
深圳医学科学院应用系统:教育教学系统、科研服务系统、资源保障建设及升级、应用支撑平台、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和智慧运营等。数据智能平台:数据资产平台、数据服务集成平台、报表分析平台和数字化运营管理等。基础设施底座: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防火墙、网闸、入侵防御设备、防病毒网关、防火墙等。系统集成:软硬件系统集成。
深圳湾实验室应用系统:科研服务系统和深圳湾合同管理系统。数据智能平台:API中台。基础设施底座:私有云计算节点、超融合一体机等。安全防护体系:密码服务平台、签名验签服务器、协同签名系统、防火墙等。系统集成:软硬件系统集成等。
最终服务内容满足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总概算批复中信息化部分所有内容的监理。
2.监理工作要求
(1)质量控制
1)依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制定的技术规范书,审查、监督、控制项目建设的质量;
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
3)组织工程质量、系统集成等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4)项目建设期间采取旁站监理监督建设质量,参与软件需求书的确认工作;
5)监督系统项目需求管理、配置管理的执行和控制情况,督促实施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6)参与系统建设工作的测试、集成、竣工验收和交接;
7)跟踪各子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运行状况,督促实施方做好售后服务。
(2)进度控制
1)协助进行项目建设周期总进度目标的分析、论证;
2)审查各子项目的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3)审核设计方、施工方和材料设备供货方提出的进度计划/供货计划,检查、督促和控制其执行;
4)发现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项目承包商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开发进度,以使实际项目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度提交各种进度控制监理报告和报表。
(3)变更控制
1)对项目变更进行严格控制,不能随意地进行变更;
2)监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可能引起的变更要保持预控能力,也应当具备快速反应能力;
3)对变更申请快速响应;
4)任何变更都要得到四方(建设单位、承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
5)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
6)加强变更风险及变更效果的评估;
7)及时公布变更信息;
8)选择冲击最小的方案;
9)执行制定完成的变更程序,对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
(4)投资控制
1)动态管理、跟踪项目费用,进行费用控制和分析;
2)审查项目进度款申报;
3)严格控制和审查项目需求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采购人审批;
4)审核承建单位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竣工结算。
(5)合同管理
1)协助业主确定项目实施的合同结构;
2)协助业主起草与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设计合同、集成合同、开发合同、施工合同、材料和设备定货与安装调试合同等);
3)参与各类合同谈判;
4)监督检查承建单位履行合同;
5)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检查各方执行情况,提交合同管理报表与报告);
6)协助业主处理各子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7)合同整理与归档。
(6)项目文档管理
1)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测试记录、变更记录、问题跟踪处理记录等文件的归档工作,按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按时完成竣工资料(包括监理工作方面的归档资料)验收。确保项目中各类文件传送的规范化、制度化,监理类文书资料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监理方的文档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监理工作各类文书资料,对监理工作文档、收发文签收登记等进行管理。
(7)项目送审
建立项目结算、决算审计流程,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要求,收集、汇总、审核项目审计资料,协助采购方在规定时限内送审项目结算决算,按要求补充、说明相关材料,对审计意见及时沟通承建单位意见等。
(8)项目验收
按照国家及深圳市相关项目验收规定,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提交项目验收或者项目验收备案需提交材料,并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及验收备案其他工作。
3.日常监理
(1)针对性的实施方案
按照总体建设目标的要求和用户需求,根据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目标、特点,分析各类项目的难点和监理重点,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计划管理、人员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变更与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沟通与协调管理、评估与验收管理、文档管理、项目管理办法、承建单位管理办法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审核,并依此进行过程管理;投标人还应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的相关项目的技术咨询顾问和技术指导工作,如技术方案撰写及评审,询价文档起草及评审,以及项目合同准备及评审等。
(2)信息管理
1)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反映各子项目的动态信息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各子项目建设各阶段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代码、会议纪要、变更单、问题跟踪单等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审查承建单位的全部设计文档(含硬件集成和软件开发)、变更单、问题跟踪单,审查承建单位与采购人之间的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记录等,并出具处理意见;
5)当项目质量或工期出现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3)组织协调
1)帮助采购人划分或澄清承建单位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监督本项目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3)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本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4)信息安全管理
1)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备份制度;
2)组织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建立信息化工程监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管理流程。
(5)其他需要日常监理的事项。
根据项目实际要求,提供相关的日常监理服务。
4.过程监理
(1)项目实施阶段监理
1)项目开工前的监理
审核项目实施方案或开发计划: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方案或开发计划的审核,内容包括设计交底,了解项目需求、质量要求,依据设计询价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以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项目实施的障碍;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审核项目进度计划: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审核项目建设人员的资格要求:确认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建设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审核《项目实施计划》或《项目开发计划》。
2)实施阶段的监理
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供货计划的审核;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进场、开箱和检验;促使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合同、询价函、投标文件为依据,确定系统实施范围并进行确认;审核软件开发方提交的各种开发计划、设计文档,并出具审核意见;参与软件需求的调研计划的制定,跟进软件需求调研的具体进展,审核需求规格说明文件;审核软件开发各阶段的相关设计文件并提出审核意见;参与系统的功能测试检查工作,审核项目各个阶段进度计划;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进度执行情况;审查工程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审查承建单位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情况;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和工程专项会议。
3)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协助建设单位确认工程进入试运行;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进行试运行期间系统检测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检测;进行试运行时间核算;协助建设单位确认试运行通过。
4)项目验收阶段的监理
审核承建单位测试方案,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交付质量;制订项目验收计划;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初验、试运行和终验工作,并负责督促和检查承建单位的整改工作;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监督检查承建单位的用户培训工作,检查工程各式用户文档;组织系统初步验收;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文档;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评审会;签署工程验收报告;审核工程结算;审查承建单位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将所有的监理材料汇总,编制监理业务文档,提交建设单位;各项目完工后根据相关合同督促承建单位将完整的原始实施技术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同时负责检查移交的文档,确保真实和完整;出具监理总结报告;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2)项目移交阶段
系统的设计方案、项目过程文档资料的移交;设备、软件、材料清点、核实与移交;工程项目的整体移交。
(3)售后服务中的监理(运维期)
1)审核承建单位的售后服务(定期维护)计划,并定期检查承建单位是否按计划进行售后服务(定期维护);
2)当出现质量问题时,鉴定质量问题的责任;
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跟踪、评审,直至解决为止;
4)出具售后服务期的监理总结报告;
5)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5.服务要求
(1)项目管理团队应当按照项目建设目标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管理;
(2)项目管理单位提供以上基本服务的费用应全部计入报价之中,不得额外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3)项目管理单位应对项目建设所有过程性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归档,并完整交接给采购方。项目完成初验、终验之后,若有审计要求,应协助采购方完成审计工作。
6.交付文件
交付成果为项目管理全过程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的各类表格、技术文档等,交付文件纸质件三份,电子版一份。
7.验收条件
最终建设内容不低于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总概算批复所有内容,并且以完成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竣工验收以及通过结、决算审计视为验收合格。
六、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竣工验收并通过结、决算审计为止。
(二)项目服务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安排具备所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和类似工作经验,监理工作必须由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的人员来担任。采购人提出更换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公司需无条件一个月内完成更换,监理人员的确定和变更,须事先经建设单位同意。监理人员必须奉公守法,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投标人所派的项目服务人员需与投标文件团队人员一致。
1.监理小组要求
(1)1名总监应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2)投标人应建立不少于5人的项目监理小组(不含总监),根据建设单位需求提供全程现场监理工作。采购人提出更换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公司需无条件一个月内完成更换,监理人员的确定和变更,须事先经建设单位同意。监理人员必须奉公守法,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监理过程如需车辆,要求投标单位自行保障车辆用于项目日常监理工作,直至项目完成结束。
2.现场派驻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2名以上的现场监理人员,在项目建设阶段全程驻场,完成项目终验后按需派驻,项目验收完成后方可撤场。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50%首期款,项目(指: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信息化工程)通过初步验收后支付30%进度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15%进度款,项目通过结、决算审计后支付尾款。
(1)本项目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款支付将依财政资金实际下达情况进行支付。采购人的具体付款方式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因政策、财政拨款或中标人原因等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需先提供相应额度的正规发票给采购人,以便办理支付手续;
(2)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应付中标人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减采购人应得之补偿。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3)最终付款方式及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以正式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知识产权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过程文档、成果文档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拥有。
(五)★保密要求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制定一套安全保密制度,同时要求中标人:
1、按照国家、省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履行保密责任,中标后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2、中标人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侵害、外泄或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使任何第三人知悉或使用;
3、中标人保证信息介质的使用安全,做好介质的管理工作,不能随意摆放;
4、中标人保证参与采购人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关于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所使用的电脑软、硬件设施都满足采购人的安全要求。
5、中标人必须对接触到建设单位的所有资料保密(包含纸质、电子等任何形式的资料内容),未经建设单位书面许可,不得向外透露。否则建设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人要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违约要求
1、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中标人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影响项目实施的障碍及排除障碍的工作方案,并竭力排除障碍。双方应就此协商取得彼此谅解并达成一致。如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自延期之日起,每延误一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在可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
2、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交付成果低劣,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应继续完善交付工作,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中标人应在3日内按要求更换人员并提出整改措施,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中标人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其他违约条件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2.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分项报价表,写明分项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人对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5.投标报价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询价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标人的说明作相应处理。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为完成工程项目监理及询价文件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设备、项目管理、场地踏勘、监理费、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询价文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7.投标总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至竣工验收、保修为止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询价范围和询价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9.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签证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10.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依据。
七、其他重要条款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社会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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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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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格式自定 | ||
|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 ||
口生成投标文件
页码:of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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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证明文件与业绩等相关资料列放位置错误,由此引发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开标一览表”的评标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报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单位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单位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重要内容。
6.我单位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7.如我单位按项目要求提供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对样品进行清理。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邮箱: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
2.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至开标当日,未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造假、不围标、不串标、不陪标,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我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被无效处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处罚的风险。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
12.我单位保证,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13.我单位保证,若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认证);其中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则所投该产品须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所投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生产者(制造商)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
15.我单位(公司)承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6.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填写指引1(仅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同时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由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个服务需求(标的);
第四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评标信息”查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上述针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上述针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填写指引2(仅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供应商未填写“采购人名称”或填写的“采购人名称”与招标文件的“采购人名称”不一致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未填写“项目名称”或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不一致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由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个服务需求(标的);供应商未填写“标的名称”或填写的“标的名称”与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一栏不一致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四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评标信息”查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供应商未填写“所属行业”或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约定的“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将导致投标无效;例如,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的行业”,但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为“物业管理”或“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做投标无效处理。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企业类型只能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投标人企业类型填写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其他表述的,视为未按要求填写,作投标无效处理。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类型与实际不一致的,将导致投标无效。例如,供应商本属于中型企业,但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填报为小型企业;供应商本属于微型企业,但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填报为小型企业;以上两种情形均做投标无效处理。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上述针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上述针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提供声明函作为依据,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内容不满足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期: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日期:
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
日期:
(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本条不适用)
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情况下填写;格式自定;要求提供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的扫描件,以证明该协议的有效性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认可)
四、项目详细报价
(一)报价表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 项目 | 大写:小写: |
注: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二)分项报价表
| 序号 | 服务名称、内容 | 总价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 | … | ||
| 报价合计 | |||
5、投标人同类业绩情况(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投标人同类业绩情况”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6、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你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投标(响应)供应商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
|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 ||
| 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 ||||||
| 2 |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 ||||||
| 3 | 项目负责人 | ||||||
| 4 | 主要技术人员 | ||||||
| 5 |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 ||||||
|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 |||||||
|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 |||||||
| 序号 | 关联关系类型 | 关联主体名称 | 备注 | ||||
| 1 | 控股股东 |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 |||||
| 2 | 管理关系 |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 |||||
|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 |||||||
三、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 序号 |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
| 1 |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
| 2 |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 3 |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
| 4 |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
| 5 |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
| 6 |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
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存在法律风险,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我单位应审慎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我单位对投标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使用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经查实,若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签名:
(加盖公章)
日期:
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需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在贵单位代理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采购中若获中标,我们承诺并保证在收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的电子邮件后5日内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电汇向贵公司指定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银行账号一次性支付全额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有违反,我们全责承担因我单位违反行为而可能引起的诚信记录、无法合规签订合同及顺利完成后续审计验收工作、经济损失赔偿等法律后果;
2.我单位知悉并自愿承担如因我单位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或因我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导致项目废标的而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的风险。
特此承诺。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五、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
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 序号 |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1 | 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 |
注:
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若响应情况刚好满足招标要求(即“无偏离”响应该部分内容),则“投标响应”栏填写“完全满足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即可。
3.若响应情况优于招标要求(即“正偏离”响应该部分内容),则“投标响应”栏应填写详细响应情况。
4.若响应情况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即“负偏离”响应该部分内容),则“投标响应”栏应填写详细响应情况。
5.“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
6.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作出评判。
2.实质性条款(标★条款)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六、用户需求偏离表
(一)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1、技术规格偏离表
| 序号 | 技术要求具体内容(实质性条款除外)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1 | 本项目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除标★条款外的全部内容 |
注:
1.上表“技术要求具体内容(实质性条款除外)”栏固定填写“本项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除标★条款外的全部内容”;
2.若响应情况刚好满足招标要求(即“无偏离”响应该部分内容),则“投标响应”栏填写“完全满足本项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除标★条款外的全部内容”即可。
3.若响应情况优于招标要求(即“正偏离”响应该部分内容),则“投标响应”栏应填写详细响应情况。
4.若响应情况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即“负偏离”响应该部分内容),则“投标响应”栏应填写详细响应情况。
5“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要求一致”。
6.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响应情况作出评判。
2、“本项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二)商务规格偏离情况
1、商务规格偏离表
| 序号 | 商务要求具体内容(实质性条款除外)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1 | 本项目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商务要求除标★条款外的全部内容 |
注:
1.上表“商务要求具体内容(实质性条款除外)”栏固定填写“本项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商务要求除标★条款外的全部内容”;
2.若响应情况刚好满足招标要求(即“无偏离”响应该部分内容),则“投标响应”栏填写“完全满足本项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商务要求除标★条款外的全部内容”即可。
3.若响应情况优于招标要求(即“正偏离”响应该部分内容),则“投标响应”栏应填写详细响应情况。
4.若响应情况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即“负偏离”响应该部分内容),则“投标响应”栏应填写详细响应情况。
5“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要求一致”。
6.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响应情况作出评判。
2、“本项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商务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七、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实施方案”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八、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九、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十、拟安排的总监理工程师情况(仅限一人)(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拟安排的总监理工程师情况(仅限一人)”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十一、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总监理工程师除外)(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总监理工程师除外)”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十二、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十三、违约承诺(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违约承诺”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第五章合同模板及参考格式
(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为准)
甲方:深圳医学科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2D56966L
| 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光明生命科学园A栋17层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 |
| 税号: | ********MB2D56966L | 银行账号: | 755952601110806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开户银行: | ||
| 税号: | 银行账号: |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深圳医学科学院于年月日就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xxxxx)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事项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1.1服务目标:;
1.2服务内容:;
1.3服务方式:;
1.4服务标准: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条服务地点、期限
2.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3.2合同价款已包含服务期间必需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材料费、培训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规增值税发票后,按照以下第条的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合同价款。
4.1一次性支付
乙方提供服务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出具的等额合格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4.2分期支付
按年/季度/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
4.3分期支付(注: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开具与合同金额对等的发票)
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在乙方交付服务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减甲方应得之补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偿。
4.4特别说明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由于政府财政部门审批造成支付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据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支付方式以深圳市最新的财政支付政策为准。
第五条服务质保期限
5.1自服务结束之日起年内负责免费维修相关维保部分(明确范围)。
5.2履约保证金(非必选项):
£无。□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满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工作条件;
6.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6.3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
6.4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省、行业有关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服务,直至服务通过验收为止。因乙方提供服务通不过验收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提供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符合同约定;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服务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可以不予确认;
6.6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得服务报酬。
6.7乙方应对合同中涉及的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如有),还应对其在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保险。
第七条保证
7.1乙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7.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7.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乙方提供的服务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7.4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本合同约定和行业标准。
第八条廉洁条款
乙方保证并承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过程中,未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九条知识产权
9.1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的全部技术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且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披露。
9.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涉及知识产权,则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免于甲方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损失。
9.3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应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乙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甲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保密
10.1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10.2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2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的,按照每逾期一日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1.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1.4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给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5乙方擅自将合同转包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甲方在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保留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等相关权利。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终止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乙方迟延提供服务超过30日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甲方通知后拒不改正或者无法达到约定服务要求的;
(2)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担保;
(3)乙方将服务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12.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2.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应退回甲方所有交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流行性疾病,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3.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3.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协商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诉讼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所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其他
15.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服务要求、分项报价表等均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15.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特别约定
16.1双方特别约定如下:
/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本合同并非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双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项下全部条款、权利、义务以及风险,且不存在任何其他不明条款,故签订本合同。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深圳医学科学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1.通用条款说明
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增加附录或补充内容。
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合同条款及参考格式等内容。
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2.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1“采购人”或“招标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依照国家法规设立的,从事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3“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5“中标候选人”即“候选中标供应商”;
3.6“日期”指公历日;
3.7“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8“电子投标文件”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站上传并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3.9“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
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
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联系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工作人员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
5.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
5.3联合体投标
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先行注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
5.3.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6.政策导向
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
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采购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7.6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
8.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踏勘现场
9.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
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9.3采购人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
9.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0.招标采购的询问、质疑、投诉。
10.1询问与澄清: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10.2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参与供应商应在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参与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10.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
10.4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
10.5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法规规定的资金预算监管部门(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第二章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
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册专用条款(以本项目的排序为准)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参考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附录(相关政策)
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提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论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2.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12.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任何有关澄清、变更或者修改等一经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即视为已送达。
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13.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编制、语言及度量单位
14.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14.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机构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证书、荣誉证书、奖励奖项等,都必须是国家机关签发、或在中国合法登记设立并有权颁发相关证明文件的机构签发。
14.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被拒绝。
14.4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4.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证书、产品说明书和样本等)等应为原件的复印件或者清晰的扫描件。
14.6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
14.7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1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7.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
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8.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的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18.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
18.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
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
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
18.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
19.1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或有意涂改遮挡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投标资料异常核查范围为:质疑函、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被质疑供应商答辩说明、被质疑资料原件、被质疑资料相应官方查询渠道查询到的信息等。以下情形可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资料无效:
(1)被质疑供应商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资料原件核对,且不能合理说明的;
(2)被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资料不一致的;
(3)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信息与在相应官方查询渠道查询到的信息不一致,且不能合理说明的。
19.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20.投标有效期
20.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天数要求。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2在特殊的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
20.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
21.关于投标保证金
21.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招标的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
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23.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
23.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23.2.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
23.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23.2.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23.2.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23.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文件(E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
日圆同
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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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3.2.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2.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3.2.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3.2.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