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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堂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
选聘审计、评估、造价机构的公告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陕07破申18号《决定书》,受理陕西省汉中堂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堂宏公司/债务人)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陕07破申1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了全面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对债务人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至审计基准日的账面数进行资产清查核实确认,临时管理人决定采取公开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评估、造价机构。具体选聘公告如下:
一、 堂宏公司概况
(一)堂宏公司基本情况
堂宏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久长,注册地址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关正街800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99%,股东陈俊希出资比例为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屋拆迁服务,房地产咨询,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 堂宏广场项目情况
堂宏公司系汉中市汉台区堂宏广场项目(以下简称“堂宏广场项目”)开发商,项目位于汉中市城西片区原十号信箱厂区,据堂宏公司披露的项目情况如下:
“堂宏广场”项目分为A、B、C、D四个区,其中,A、B、D区已完工交付。C区主体建设已完成,尚有以下工程未完工 :地下室区域的土建收尾、水电安装(含沉水井强排泵、桥架电缆、排污管道及消防卷帘门电气等);商业1-5层的土建砌筑抹灰、外墙仿石材漆、消防及强弱电系统安装;1至6号楼的室内水泥地面、防水、公共区域装修、护栏安装、户内水电管线敷设及全楼消防设施安装;此外,还涉及空调系统调试、玻璃屋面与观光电梯安装、商业电力外线及配电室工程、以及天然气与自动消防系统等专项工程, 目前C区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二、 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审计工作内容
1. 负责堂宏公司的财务审计及资产清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错帐、漏账,预重整申请受理前已经发生但未结算或者已经结算但未入账的财务活动,企业的财务收支、资产及负债的变动情况、长期股权投资、股东出资、关联方、个人往来款项情况等,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
2. 全面配合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工作。
3. 协助临时管理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抵销行为等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意见及报告。
4. 涉税事项咨询、协助税务清算与测算,包括清算状态下和预重整状态下的税费分析,出具临时管理人要求的税务测算或预测报告。
5. 预重整计划中经营预测或可持续经营状态下的财务分析、财务管理建议书。
6. 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7. 对堂宏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混同情况进行调查,出具混同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8. 以上审计工作内容在堂宏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适用。
9. 审计工作具体内容以审计业务约定书为准。
( 二)提交审计报告要求
1. 自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上述审计工作内容提交审计工作初稿。
2. 临时管理人对审计工作初稿确认并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后十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如本案转入重整程序,根据管理人要求,配合管理人重新出具重整基准日的专项审计报告正式稿,不再另行收费。
三、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工作内容
1. 对堂宏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在评估报告中对涉及建设工程优先债权部分、抵押、质押、融资租赁、留置等事项的资产评估情况做专项说明及披露。
2. 对堂宏公司预重整进行偿债能力分析测算,计算假设企业破产清算状态下的现有财产模拟清偿率,进行重整价值分析等,并出具专项报告;
3. 为本案预重整事项相关的资产评估问题提供咨询,协助临时管理人与人民法院、政府部门等相关主体沟通。
4. 根据临时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 列席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如有)会议等会议,对相关工作报告及工作成果进行报告和说明,并回答相关主体的询问。
6. 根据临时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7. 以上评估工作内容在堂宏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适用。
8. 评估工作具体内容以评估协议约定书为准。
(二)提供评估报告要求
1. 自评估业务约定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上述评估工作内容提交评估工作初稿。
2. 临时管理人对评估工作初稿确认并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后十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如本案转入重整程序,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配合临时管理人重新出具重整基准日的专项评估报告正式稿,不再另行收费。
四、造价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工程造价内容要求
1. 对堂宏广场项目C区前期已完成工程总量及各施工单位所完成的工程进行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审查、确定,提供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并出具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2. 对堂宏广场项目C区 未完工程进行工作面划分和后期续建工程量预算及投资规模测算等,负责编制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并出具相关工作成果。
3. 对堂宏广场项目相关工程款债权进行审查协助,就工程款债权的已完工程量出具专项造价咨询报告;
4. 后续C区如续建,则对实施阶段全程跟踪工程造价控制,负责各阶段费用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审核,出具跟踪审核报告,包括涉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零星工程、增项工程的造价及核定等。
5. 根据预重整工作实际情况需要,临时管理人需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提供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并出具跟踪结算审核书;
(2)在提供造价咨询等专业服务过程中,定期提交的相应报表;
(3)协助管理人处理与施工方的谈判,参与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审核及答疑;
(4)根据实际需要,应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供其他专业服务。
6. 按照临时管理人、法院或政府部门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如有)会议等会议,对工程造价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并回答相关主体的询问。
7. 配合临时管理人、人民法院完成和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工作,如涉及衍生诉讼的,应要求对与本案有关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出具相关说明,必要时派员支持庭审。
8. 预重整、重整(或清算)程序中其他需要工程造价机构咨询核算的事项,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且不再另行收费。如对复工续建工程继续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另行商议。
9. 以上工程造价工作内容在堂宏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适用。
10. 工程造价工作具体内容以工程造价业务约定书为准。
(二)提供工程造价报告要求
1. 自工程造价业务约定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上述工程造价工作内容提交工作初稿。
2. 临时管理人对工程造价工作初稿确认并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后十日内提交工程造价报告;如本案转入重整程序,根据管理人要求,配合管理人重新出具重整基准日的专项工程造价报告正式稿,不再另行收费。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日止或预重整终止单未能进入重整程序之日止。
六、服务费用及其支付
1.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报价应是完成本次审计、评估、造价工作所必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2. 审计、评估、造价费用待进入重整程序,债务人完成资产处置或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按照重整计划载明的时间予以支付,最终以审计、评估、造价委托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3. 鉴于预重整阶段的程序特殊性和堂宏公司实际情况,项目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入选后,或将出现前期垫资完成工作的情形。如后续人民法院受理堂宏公司破产、重整案件,该费用将参考中标价计入破产费用依法清偿;如预重整未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第三方中介机构费用和支付办法将由第三方中介机构与堂宏公司结合市场水平和支付能力等情况商议确定,因此费用支付具有不确定性和一定的风险, 即:管理人不承担最终支付保障责任。
五、申报条件
1. 审计、评估、造价机构须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审计、评估、造价机构或者管理人名册中。
2. 成立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且通过最近一次的年审或年检。
3. 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5. 审计、评估、造价机构具备房地产开发项目预重整、重整案件审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6. 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审计、评估、造价工作的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报材料
1. 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 本公告 要求起草和提交竞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 竞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3. 竞争文件应 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 参选人介绍(包括参选人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3.2 初步的服务 方案 (包括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团队人员组成、 完成时间 等), 报价方案( 其中 报价 应为固定包干价,包括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差旅、税费 以及付款时间节点等,需要特别说明:是否愿意先行垫付服务费用待进入重整程序后作为破产费用支付 );
3.3 竞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3.3.1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3.2 有效的各项 执业资质证书;
3.3.3 项 目负责 审计 师 名单及 执业 资格证书复印件;
3.3.4 参选单位的 破产案件业务经验;
3.3.5 承诺书:至少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配合临时管理人和 人民 法院做好审计工作;④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4. 为使竞争文件准确、具体,参选人在编写竞争文件前,可以致电临时管理人了解堂宏公司情况,或对堂宏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七、 竞争文件的准备、提交
(一)竞争文件的准备
1. 竞争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人公章(可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 参选人应提交一式 两 份的竞争文件;
3. 参选人提交竞争文件 时,向临时管理人同时提供全部竞争文件的电子版(以U盘形式采用信封密封提供) 。
(二)竞争文件的提交
1. 竞争文件受理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
2. 竞争文件接收地址:
联系人: 哈律师、万律师
联系电话:131********、155********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关正街800号·堂宏广场售楼部
八、其他事项
临时管理人审核报名 单位资格后 ,根据审计、评估、造价机构相关业绩、工作方案、报价等 条件 综合评 审 确定入选单位 , 并 由 堂宏公司 与入选 审计、评估、造价 机构 签订委托协议 ; 如未中标,临时管理人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所提交 竞争文件 。
特此公告
陕西省汉中堂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临时管理人
二 〇 二 五年十一月十日
参考价值:
处置主体:陕西省汉中堂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资产类型:股权
资产所在地:西关正街800号
商业内街半鸟瞰黄昏
州中u
大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