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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_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
标段(包)名称: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MA9Y7HPJ3A-********-000006-5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46436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1号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图纸和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1.教学区外立面修缮改造。2.水土流失治理及绿化改造。3.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耕种区建设等。翻新改造总建筑面积为45252.52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23.7米,最大建筑单跨8米。同时包含施工过程中应拆除的项目及余泥外运等。 | ||
| 招标内容 | 项目图纸和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1.教学区外立面修缮改造。2.水土流失治理及绿化改造。3.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耕种区建设等。翻新改造总建筑面积为45252.52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23.7米,最大建筑单跨8米。同时包含施工过程中应拆除的项目及余泥外运等。 | ||
| 工期(交货期) | 365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136.93351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审查不需提供业绩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招标人 |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94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陶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2401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http://qyk.gzcc.gov.cn/login) |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08资金证明.pdf
07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06招标人声明.pdf
05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04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03招标申请函.pdf
02图纸和技术资料证明.pdf
13广东省代码.pdf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rar
招标文件-二中宿舍施工(定稿).doc
招标公告-二中宿舍施工(定稿).doc
招标公告-二中宿舍施工(定稿).pdf
招标控制价.PDF
挂网施工合同.pdf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xlsx
资金证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中心负责组织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
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建设工作,本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资
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特此证明。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
维修项目招标,我中心授权李明昌、彭燕萍作为招标人代表,
专职负责确认、联系招标事宜。
特此证明。
招标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小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
维护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项目在招标计划、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资格预
审文件、招标人代表选派、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中标结
果等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
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
件内容相符。
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
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
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
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
标串标、行贿、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
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
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
位招标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
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
开通报。
招标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委托书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
项目招标条件已完备,拟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工作,现委
托贵公司代理此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希望贵公司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
投标法>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负责本次招标事宜,请遵守法律
法规并且公开、公平、公正地为我局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
特此委托。
招标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4********2J,电话:********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市教
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
如下:
1.被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
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
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被委托人实施电子
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
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中心拟实施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
宿舍维护维修项目,已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施
工招标代理工作。目前已取得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建
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施工招标进行有关
手续,请贵办/中心给予协助办理为盼。
转此函达。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所需图纸证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中心实施的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
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招标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该项目
的施工要求,现申请进行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
特此证明。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24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464366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
项目名称:
维护维修项目
审核备类型:审批
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
行业类型:普通高中教育【P8334】
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水西路21号
项目单位: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7R
守信承诺
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
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
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
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
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10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22
(一)总则22
(二)招标文件2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4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32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33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36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36
(一)总则42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45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45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51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53
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54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55
附表五:经济标评分表(适用于区间抽取法)62
附表六:算术复核表63
第三章合同条款65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66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83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84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85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86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1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 检测机构: / |
| 2 | 2.2 | 工程名称 |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学场地及宿舍维护维修项目 |
| 3 | 2.2 | 建设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5 | 2.2 | 承包方式 | 工程综合单价包干、按系数计算的措施费项目合价包干(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工程量按实结算。报价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资料,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要求,成交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建筑垃圾按广州市相关规定清运、包验收等。 |
| 6 | 2.2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及国家、广东省、工程所在地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报价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为准。 |
| 7 | 2.2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具体以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
| 8 | 2.2 | 工期要求 |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暂定实施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各期具体进场开工时间。 |
| 9 | 3.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0 | 4.1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同一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或工艺、材质相同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需一致。如不一致,结算时以报价低的单价送审结算。 |
| 1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超过120日历天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方式一: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
| 15 | 5 | 踏勘现场 | 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 16 | 8 | 投标答疑 | 1、疑问提交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2、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提问一律不得署名。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4、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
| 17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的为准。 |
| 18 | 20.1 |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1、开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应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递交时出具),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安排。 |
| 19 | 26 | 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方法七(适合综合评分办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100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满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技术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以差额选举的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
| 20 | 29.1 | 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为中标价款的5%。 |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1,369,335.15元。 | |
| 22 |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926940.39 元,暂列金额为 ********.47元,专业暂估价金额: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 23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 24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在开标前从[0,100]的整数中随机抽取。 | |
| 25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本款不适用。 | |
| 26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人民币 37,232,401.63元 (最高投标限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
| 27 |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本款不适用。 | |
| 28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 29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本款不适用。 | |
| 30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 本款不适用。 | |
| 31 |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 本款不适用。 | |
| 32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本款不适用。 | |
| 33 | 13.4、13.5.2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
| 3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 35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
| 36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最新指引。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及经济部分投标文件(包含Excel版)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注:因交易系统原因,本项目投标工程量清单以系统中生成的PDF版为准,Excel版工程量仅为方便评审时使用。 | |
| 37 | 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 | 内容: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说明与要求:□具体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投标承诺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本项目无“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 | |
| 38 | 31. | 其他费用 | 1.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39 | 新增 | 投标文件要求 | 中标单位在本项目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后3天内,须提供与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四套(一正三副)及电子文件一套(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给招标人。 |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5.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并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误差必须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7.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
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另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条款号:8.1-8.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现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8.2招标答疑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3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招标答疑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9.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11.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按招标文件附件二要求);
11.2.2投标函(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三)
11.2.3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附职称证书扫描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0)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1)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的内容提供)。
11.2.5企业资信证明材料:(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的内容提供)。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2.7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条款号:11.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文: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经济标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目录)。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等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自动生成)
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1.3.6其它辅助说明资料(如有)。
条款号:12.1-12.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现文: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注:若招标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相应内容按格式填报;没有格式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
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条款号:13.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现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13.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本项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调整。
条款号:13.513.5.113.5.213.5.313.5.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13.5变更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条款号:13.6.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现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经发包人同意,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条款号:13.8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现文: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若招标人未明确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且未明确参考品牌的,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均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要求,为合格品。
条款号:13.9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现文:13.9主要材料的价格调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条款号:16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限定投标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2招标人可委托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平台。
16.3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5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
16.6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16.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7.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7.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7.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现文: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17.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现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由广州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系统生成的“工程量清单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页和扉页可以仅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处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最新指引。
条款号:18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最新指引。
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19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
现文: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5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同时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条款号:2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27.中标通知书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7.中标通知书
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现文:27.中标通知书
27.1招标人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条款号:28.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8.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现文:28.4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采用过程结算。
条款号:29.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现文:29.1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条款号:31.其他费用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
注:①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提出本项目对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明确本项目采购绿色建材和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的环保、节能、低碳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②鼓励招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0)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
(2)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编制,应突出重点,标准、规范中已有的内容无需赘述,一般篇幅不宜超过150页;对于技术特别复杂,施工工艺超出国家标准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20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2.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19点的规定执行。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3、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7.中标通知书
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8.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29.履约担保
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0.合同生效
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31.其它费用
32.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2.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
条款号:36.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现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条款号:36.3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
条款号:36.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36.5.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原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现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条款号:36.5.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现文: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或不签字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条款号:38.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现文: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出澄清。
条款号:39.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现文: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将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者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条款号:(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注:以下八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条款号: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三(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条款号:4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现文:41.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主持;
条款号:41.2.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现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条款号:41.2.4.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2.4.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现文:41.2.4.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e、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条款号:41.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3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技术标开标记录上签字。
现文:41.3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条款号:42.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现文: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一。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条款号:43.6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3.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现文:43.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条款号:45.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计算评标参考价: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现文:计算评标参考价: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为17分(技术标满分为20分),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条款号:45.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现文: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100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100满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条款号:45.5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45.5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高的排前;技术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技术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条款号:46.2.8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6.2.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现文:46.2.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条款号:48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现文: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45.5确定的投标人总得分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条款号: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见范本
现文:见后附(现文: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见范本
现文:见后附(现文: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见范本
现文:见后附(现文: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见范本
现文:见后附(现文: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一)总则
35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5.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5.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
35.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5.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35.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5.8《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粤发[2004]4号);
35.9《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
35.10《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3〕12号);
35.11《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23〕8号);
35.12本项目招标文件。
36.开标
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36.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
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
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36.5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36.5.2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的规定执行;
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36.5.4开标结束。
36.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6.7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7.评标
3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7.2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37.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7.3.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7.3.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7.3.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7.3.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7.2.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7.2.4.2必须公正、不得徇私;
37.2.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7.2.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7.2.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7.2.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7.4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包括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殊性、需求目标和实施要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标准等,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37.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8.投标文件的澄清
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8.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38.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8.5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9.定标
39.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39.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9.5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注:以下八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2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3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5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40.7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8评标委员会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
41.开标细则
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细则
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
41.2.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41.2.4按36.5.1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1.2.4.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1.3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技术标开标记录上签字。
41.4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
42.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3.投标人资格审查
43.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43.2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3.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43.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3.5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3.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4.技术标评审
44.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招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44.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5.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
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5.2计算评标参考价:
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最高投标限价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6.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
46.1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46.2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6.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6.2.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46.2.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6.2.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6.2.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6.2.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6.2.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46.2.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47.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3名投标人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49.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附件1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 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 |
| 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 |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扫描提交。) | |
| 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 |
|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
| 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
| 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一致 | |
| 10 | 关于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 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
| 13 |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投标总工期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
| 2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质量标准的; | |||
| 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 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技术标格式二、格式三),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 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 7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 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 2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 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
| 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经济标格式四、格式五),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 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6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 7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评委签名: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能力(80分) | 项目负责人 | 2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目最高得2分。 |
| 技术负责人 | 7 |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技术负责人岗位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7分。 | |
| 质量负责人 | 7 |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质量负责人岗位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7分。 | |
| 安全负责人 | 7 | 1、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安全负责人岗位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7分。 | |
| 造价负责人 | 7 | 1、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 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造价负责人岗位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7分。 | |
| 其他人员 | 20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件《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的,得8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配置完善合理:1、结构工程师1名: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最高3分;2、安全工程师1名:具有安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最高3分;3、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2名: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3分,最高6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
| 负责人答辩 | 30 | 1、负责人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参与投标项目的了解情况;(2)施工组织方案要点、安全防范措施;(3)项目施工组织的重点、难点(场地机械配置、垂直运输管理、校园绿色文明施工、危大工程管理、分期实施管理)分析及应对措施;(4)人员、设备投入计划。2、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方案所提的相关问题(20-30]分:对施工组织方案认识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危大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合理可行,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有保障,对设计工作的配合方案合理可行,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质量、工期的保证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10-20]分:对施工组织方案认识较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基本合理,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基本有保障,对设计工作的配合方案基本可行,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质量、工期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比较清晰、内容基本准确。(0-10]分:对施工组织方案认识一般;或未能把握施工的重点、难点;或安全防范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欠合理;或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保障差;或对设计工作的配合方案可行性较差,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质量、工期的保证可行性较差;或回答评委提问思路不清晰、答非所问。(0分):负责人未参加答辩。 | |
| 二、企业资信(20分) | 企业业绩 | 9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9分; |
| 企业奖项 | 5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 工程研发能力 | 6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曾主编或参编过国家级房建类技术规范、标准的,每项得2分;曾主编或参编过省级房建类技术规范、标准的,每项得1.2分;曾主编或参编过市级(含副省级)房建类技术规范、标准的,每项得0.6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 |
| 100 | |||
注:
1、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能力: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指本公司人员,不含子母公司,含分公司;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子公司,专指集团本部人员,同样下属子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同时提供各细项评审所分别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在投标人本单位*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证明(如是退休人员的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人员不予计算得分。
(3)安全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4)造价负责人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信息查询网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注册单位需是投标人单位,且状态为“正常”。(网址:***********)。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5)人员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③人员业绩的名称和岗位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如不能体现的,则提供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④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6)负责人答辩:由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讲解投标方案、解答疑问,评标委员会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审。讲解投标方案注意事项如下:
①讲解投标方案的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或以上级别中的1人或2人组成(参与人员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②讲解投标方案的顺序:所有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顺序为“开标记录表”由上往下的顺序(即从序号1开始)。
③讲解方案人员的要求:投标人在参加讲解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供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等能证明其身份的材料,若为公司副总或以上级别,需提供经投标人盖章的任命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核对确认身份后再进行讲解。未能出示前述证明文件的单位不予参加讲解环节。
④讲解形式与要求:讲解环节在评标时进行,具体时间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进度而定;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方案讲解开始前通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到达讲解地点(讲解人员应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并保持通讯畅通),讲解人员先陈述,评委针对陈述内容及施工方案提问,由讲解人员进行解答。未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方案讲解。
⑤讲解时长控制:每家投标人答辩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内。
2、企业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企业奖项:
(1)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相同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国家级质量奖包括: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机电安装、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类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港口航道等的获奖不参与计分。获得多个奖项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如发证单位为协会(或学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截图页(网址:***********)。
(2)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体现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否则不予计分。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4、工程研发能力:
国家规范/标准、地方(省或市级(含副省级))行业规范/标准、行业协会团体规范/标准;证明材料包括名称、编号、目录及编制单位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且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主管部门或协会行业网上公示链接及截图等证明材料(时间以规范或标准实施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计分。若发布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
附件: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 提供合格证书,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 电气工程师 | 1 | 具有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 结构工程师 | 1 | 具有结构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 安全工程师 | 1 | 具有工程安全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 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 | 2 |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 造价工程师 | 1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 材料工程师 | 1 | 具有材料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附表五:经济标评分表(区间抽取法)
经济标评分表
工程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PT(元) | ||||||||||||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 | ||||||||||||
| 评标参考价PC(元) | ||||||||||||
| 偏差((PT-PC)/PC)(%) | ||||||||||||
| 减分(A) | ||||||||||||
| 得分(I=100-A) | ||||||||||||
| 得分排名次序 | ||||||||||||
评委签名:
附表六:算术复核表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投标人:单位:元
| 编号 | 算术校核项目 | 修正前投标报价A | 修正后投标报价B | 修正率r=|A-B|/A*100% | 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 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时,R=0 |
| 1 | [单位工程1] | |||||
| 2 | [单位工程2] | |||||
| … | … | |||||
| … | … | |||||
| … | … | |||||
| n | [单位工程n] | |||||
| ∑ | 投标总报价 | ∑A=A1+A2+…An;∑B=B1+B2+…Bn |
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评委签名:日期: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投标报价(A) | 算数复核后投标报价(B) | 误差率(r=|A-B|/A*100%) |
评委签名:
第三章合同条款
注: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执行,另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若招标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相应内容按格式填报;没有格式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
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一: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
【技术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格式二:
(适用于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 工程名称 | |
| 投标总报价(元) | |
| 其中:人工费(元) | |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
| 投标总工期 | |
| 工程质量标准 | |
| 保修期限 | |
| 项目负责人 | |
| 专职安全员 |
注:“投标总工期”“工程质量标准”“保修期限”可以直接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按招标文件内容填写。
格式三:
投标函
致:(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的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必须受贵方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在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招标人认可,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担保。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格式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第号
|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号
|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注: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2、本格式供参考。
格式五:
拟投入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从事工程工作年限 | 备注 |
| 1 | 技术负责人 | ||||||||
| 2 | 质量负责人 | ||||||||
| 3 | 安全负责人 | ||||||||
| 4 | 造价负责人 | ||||||||
| 5 | |||||||||
| ……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本表为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的基本情况汇总,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本表中填报的所有人员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表》格式要求编制并提交个人简历。
5、本表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和评分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相应评分项不得分。所有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清晰扫描件。
6、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后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五附件:
技术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身份证号码 | |||||||||
| 在本项目任职 | 职称 | 学历 | |||||||
| 参加工作年限 | 担任相应职务年限 | ||||||||
| 资格证书号 | |||||||||
| 业绩简介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格式六:
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投标人名称 |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格式七:
企业业绩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竣工验收日期 | 金额 |
格式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粤建规范〔2019〕2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
(1)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