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3
发布于
广东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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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易|其他交易;交易公告信息;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CQZB250013

交易机构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项目概况

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产权招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11 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QZB-2025-047-GK

2.项目名称: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 标的名称: 乐城街道临湖 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 2) 标的数量: 1项

(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 内容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土地租赁使用权使用期限

1

乐城街道临湖 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自土地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 20年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3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 5 年 11 月 3 日 18 点 30 分 至 202 5 年 11 月 10 日 23 点 59 分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产权招标交易系统”

方式: 网上 获取 (详见 “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 (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事宜:

( 1)报名流程: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在用户登录窗口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产权招标交易系统”进入产权招标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投标报名 > 项目列表”查看可报名的项目,选择需参与的项目分包,点击“报名”,输入联系人、联系电话,输入Pin码验证成功后,点击“确认”即可。在“已报项目”栏中看到已报项目,即为报名成功。

( 2)投标人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登录产权招标交易系统按报名流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 3)未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韶关市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和产权招标交易系统投标人入库手续的,投标人应当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用户注册及完善企业信息、上传资料,携带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使用产权招标交易系统注意事项》的附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产权招标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

( 4)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产权招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指南(以最新日期版本为准)参加投标活动。

2.补救方案

( 1)开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在开评标过程中,因主场或副场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评标系统故障,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时,在短时间内无法解除故障的,则转为线下评审。

(2)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因系统故障转为线下评审,则以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七、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公布媒介

(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 ***********);

( 2 )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乐昌市人民政府乐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东省乐昌市佗城中路 2号

联系方式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昌市人民北路 95号二层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 ********

发布人: 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 日期 : 202 5 年 11 月 3 日

招标文件-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docx

代理协议.pdf

委托代理协议

项目名称: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TQZB-2025-047-GK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乐昌市人民政府乐城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甲方:乐昌市人民政府乐城街道办事处

乙方: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将

本单位招标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招标工

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TQZB-2025-047-GK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5.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招标人与供应商签订招标合同之日止。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2.在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公告。

3.协助甲方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4.落实开、评标地点,组织开、评标工作,并做好开、评标记录。

5.整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及有关部门。

6.在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7.向中标人发送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受理和答复供应商关于招标程序、中标(或成交)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9.招标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本项目招标主体负责监督招标项目招标的全过程

2.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评分

2

细则、合同文本等材料和要求,并保证这些材料的准确性及合法性。需财政部门

核准招标的项目,还应向乙方提供财政部门对招标项目进行核准的文件。

3.甲方负责解释和回复投标人/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内有关技术、服务、商务

条款和评分细则的合法、合理性所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4.甲方提供项目有关技术服务、商务条款和评分细则等资料,但不得以不合

理的条件对投标人/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5.甲方可按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派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方式如下:

选项1.甲方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代表和监督(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选项2.甲方不派员参加评审工作(须在开标前一天出具书面声明告知乙方)

口选项1(口代表、口监督)口选项2(请在对应的口内打“”)

6.开标会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选项1.甲方自行组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选项2.甲方委托乙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口选项1

口选项2(请在对应的口内打“”)

7.中标结果确认方式

选项1.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人。

选项2.甲方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口选项1口选项2(请在对应的口内打“”)

8.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监督人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9.甲方有义务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0.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方案。市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甲方盖章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

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意见。

6.乙方可以按照弥补编印成本的原则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不得以项目预算金

3

额作为定价依据。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协助甲方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问题。

11.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招标制度。

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

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招标项目

发生更改或取消;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招标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乙方缴纳招标服务费,招标

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颁布的《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

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相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4.代理服务费不包括:进口设备专家论证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异地专家

(如有)往返城市交通费、住宿费等。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表
中标或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类项目 服务类项目 工程类项目
100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 1.10% 0.80% 0.70%
500~1000 0.80% 0.45% 0.55%
1000~5000 0.50% 0.25% 0.35%
5000~1亿 0.25% 0.10% 0.20%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4% 0.04% 0.04%
10亿~50亿 0.01% 0.01% 0.01%
50亿~100亿 0.01% 0.01% 0.01%
100亿以上 0.00% 0.00% 0.00%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协商解决未果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乐昌市人民政府乐城街道办事处

签字代表:李昶

联系电话:********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乙方(盖章):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字代表:本

联系电话:********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签订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

5

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乐昌市人民政府乐城街道办事处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跨行、异地、网络系统延迟等因素,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三、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与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切勿转错账户,以免导致无效投标或影响投标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重招的招标项目,在第一次招标时已报名的投标人须按重招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报名材料和缴纳标书工本费,并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分包组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参与多个包组投标的,应按不同包组分开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开密封提交。

六、投标文件须按顺序编制页码,并仔细检查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包装。

七、同一投标人及其授权代表不能以两家投标人名义报名同一项目同一子包,对一家投标人递交两份报名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一份报名材料。

八、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核实参会代表是否与投标授权代表一致。

九、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决定不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4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

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和定标20

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29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9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产权招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QZB-2025-047-GK

2.项目名称: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土地租赁使用权使用期限
1 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自土地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20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点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点59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产权招标交易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事宜:

(1)报名流程: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在用户登录窗口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产权招标交易系统”进入产权招标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投标报名>项目列表”查看可报名的项目,选择需参与的项目分包,点击“报名”,输入联系人、联系电话,输入Pin码验证成功后,点击“确认”即可。在“已报项目”栏中看到已报项目,即为报名成功。

(2)投标人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登录产权招标交易系统按报名流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3)未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韶关市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和产权招标交易系统投标人入库手续的,投标人应当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用户注册及完善企业信息、上传资料,携带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使用产权招标交易系统注意事项》的附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产权招标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产权招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指南(以最新日期版本为准)参加投标活动。

2.补救方案

(1)开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在开评标过程中,因主场或副场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评标系统故障,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时,在短时间内无法解除故障的,则转为线下评审。

(2)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因系统故障转为线下评审,则以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七、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公布媒介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2)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乐昌市人民政府乐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乐昌市佗城中路2号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95号二层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人: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1.项目名称: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2.服务地点:韶关市乐昌市乐城街道广乐高速出口右侧。

3.土地租赁使用权使用期限:自土地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20年。

4.首年租金总价最低限价:80,600.35元/年(不含税费)。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153180㎡,主要用于建设新能源车友充电服务站、汽车营地、特色太空舱民宿特色农庄、草地游乐园、葡萄酒体验馆、葡萄酒文化长廊、酿酒葡萄观光园、游客服务中心(含会议大厅)、农产品展销中心、鱼友垂钓场、湖边健康廊道等,土建投资1200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1800万元。

三、项目建设范围

经套合乐昌市2023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库,红线范围内地类为:村庄4262.03㎡,公路用地174.18㎡,果园115.17㎡,旱地1047.50㎡,坑塘水面4342.73㎡,农村道路220.23㎡,其他草地6270.22㎡,乔木林地13887.91㎡,水田6235.73㎡,养殖坑塘1.15㎡。各地类具体范围见下图:

乐昌市2023年士地禾用现状图后部

果城水其他林地人水田其地林地城水地类名称积平方米村庄4262.公路用地174.果园115.17水田坑塘水面早地1047.504342.73其他草地农村道各6270.22乔木林地13887.91水水田6235.73水养列坑塘1.15水旺总计36556.85水田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5,000

三、土地租赁管理方式

(一)项目用地租赁期限及费用

1.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位于韶关市乐昌市乐城街道广乐高速出口右侧(拟租赁面积为103223.52m²),主要用于建设新能源车友充电服务站、汽车营地、特色太空舱民宿特色农庄、草地游乐园、葡萄酒体验馆、葡萄酒文化长廊、酿酒葡萄观光园、游客服务中心(含会议大厅)、农产品展销中心、鱼友垂钓场、湖边健康廊道等,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2.此项目用地租赁范围图如下

乐城街道办事处拟出租地块范围线

乐广高速广乐出口

已征L地块面积约28亩

昌市古佛岩

潭冲山塘面积约100亩

积约30亩

A

东誉马值荷酒庄园

3.租赁条件详见如下:

(1)物业出租方式:整体出租,按年度计算;

(2)租金交付标准:租金按年度支付,中标人应于每年一月十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每月的租金。在承包期内,中标人应按时向招标人交纳租金,逾期交纳的,每逾期一天,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逾期交纳租金的0.1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20天(含2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租金不包含管理费;

(3)租赁年限为20年;

(4)租金每三年递增5%;

(5)土地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由中标人向相关部门缴纳,在此过程中,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日常管理需求

1.招标人与中标人完成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工作后,由中标人全权负责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每年运营维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随着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使用,新增的日常运维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安保费用、文化工作者费用、山塘管理人员费用、清洁人员费用、日常水电支出、杂费支出、电力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维护等);

2.中标人有保护目前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已完成固定资产安全的义务,应当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并保证其完整、安全以及功能使用的完好,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3.中标人承担在土地租赁期间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4.土地租赁期间内中标人不得在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私自转让和转包给他人,不得在房屋内进行黄赌毒行为等,若因中标人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与人身伤害责任由中标人负责,跟招标人无关。

5.在土地租赁期内所有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须在使用期间为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购买公众责任险。

四、日常运维需求

1.生态环境保护:中标人在运营期间保障要保护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生态环境,不能影响山塘的防洪灌溉功能,严格遵守政府相关防洪灌溉调度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2.安全事故责任: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由中标人全权负责。中标人承担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中标人在运营管理期间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救护措施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培训和演习,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公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有效保障所有活动公共秩序的安全,运营期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

3.人员管理:中标人委派的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的专人负责项目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为保障山塘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及运行调度等工作,招标人安排2名山塘管理员进行定期巡查等工作,中标人须配合山塘管理员日常工作。

五、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的土地转让与转租

1.在中标人租赁期间,招标人不得抵押或出卖中标人所租赁的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土地。

2.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第三人转包、转让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

3.土地租赁期满,招标人有权收回该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土地,中标人应如期交还。中标人如要求续期租赁,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函告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中标人应于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天,将属于招标人在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及附属设备、设施、物品等清点后如数交还给招标人。

5.土地租赁期满后,中标人装修改造投入的设备、设施、物品可移动的归中标人所有,不可移动的移交归招标人所有。

6.在土地租赁期间,如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时,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如遇政府拆迁时,招标人应按国家拆迁补偿的费用归中标人所有。

7.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如招标人继续对外招租,同等条件下中标人享有优先权。如中标人不继续承租,需按约定时间内交还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给招标人。

七、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缴纳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赔偿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的损失或因中标人违约而支付给招标人的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中标人必须追加赔偿金,以补足赔偿招标人的损失金额。如发生赔偿后,中标人必须在1个月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达到5万元。

3.合同终止时,中标人无违反招标人合同约定、招标人相应的规定,可于合同终止后5日内按时完成各项退场交接及清算工作,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扣除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1个月内向中标人无息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1.总体说明

1.1.招标类别及资金说明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

1.2.关于限价

本项目的首年租金总价最低限价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凡投标报价低于首年租金总价最低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适用范围

本项目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招标内容。

1.4.合格的投标人

1.4.1.具有符合《投标邀请》中申请人资格要求;

1.4.2.是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标活动;

1.4.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招标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1.4.5.已在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5.投标费用

1.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2.投标人参与重新招标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费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重新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及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和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6.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6.2.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7.定义

1.7.1.“招标人”指本招标项目的委托人和最终使用单位,亦指“业主”“招标人”。

1.7.2.“招标代理机构”指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7.3.“投标人”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报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指“投标人”。

1.7.4.“中标人”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7.5.“甲方”指招标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7.6.“乙方”系指中标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7.7.“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1.7.8.“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递交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7.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8.知识产权

1.8.1.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招标人使用,其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招标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1.9.禁止事项

1.9.1.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9.2.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9.3.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接触。

1.9.4.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事项。

1.10.保密事项

1.10.1.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图纸、样品、模型、模件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非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招标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资料。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投标邀请

2.1.2.采购需求

2.1.3.投标人须知

2.1.4.开标、评标和定标

2.1.5.合同书格式

2.1.6.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2.1.7.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均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电传、传真、电报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通知应确保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期4天前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信函、传真等形式作出答复。

2.2.2.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招标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4.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或在本项目上查阅相关通知或公告后,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在修改通知或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视作同意修改内容。

2.2.5.投标人未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4.本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安保费用、文化工作者费用、山塘管理人员费用、清洁人员费用、日常水电支出、杂费支出、电力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维护等)

3.1.5.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招标人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他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作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3.1.6.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或出现负数,视为未响应。

3.1.7.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评审所需资料,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三部分内容:①资格性和符合性;②商务文件;③技术文件。具体内容可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排。

3.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3.2.2.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3.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3.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3.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3.3.3.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4.投标文件的签署、封装和递交

3.4.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产权招标交易系统按要求完成授权、投标保证交纳及在线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产权招标交易系统并完成在线投标。),相关操作流程可查看投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使用产权招标交易系统注意事项》的附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产权招标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如遇系统问题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伍工QQ:260153990/电话:********。

3.4.2.投标文件纸质文档总共五套:正本一套,副本四套,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A4规格制作。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为光盘或U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如有任何更改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3.4.3.投标文件封装成三份:“唱标信封”“正本”“副本”,分别封装于密封的信封或包装(电子文档装入唱标信封内),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收件人名称: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3.4.4.招标代理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4.5.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通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产权招标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3.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邀请函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已上传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3.4.7.投标人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产权招标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后,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投标。

3.4.8.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邮寄的投标文件。

3.4.9.投标文件应按上述要求提供齐全并封装,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将会作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3.5.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所享有的权利及其所负有的义务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3.6.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技术支持:QQ:260153990/电话:********伍工)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8000.0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3)缴纳投标保证金流程:投标人在已报项目处理页面中,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可以进入缴纳投标保证金页面。

(4)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①转账、②保函

①转账: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时,需选择一家缴纳保证金的银行。选中银行后,点击“确认,下一步”按钮,可以生成保证金付款子账号信息。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需要使用投标人公司账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一次性打入足额保证金到保证金收款子账号中,才能缴纳成功。

②保函: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时,填写开具保函银行、保函担保费、保函有效期、保函编号,上传保函扫描件。保证金缴纳成功,才能参与评标。

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服务指南-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产权招标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

4.首次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产权招标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服务指南-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产权招标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

3.7.缴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与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不接受现金、分批次交款或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产权招标交易系统将在招标活动结束后按招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

(5)投标人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登录产权招标交易系统重新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7)采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保函,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按照产权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并上传保函电子文件。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开标、评标和定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5.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5.1.合同的订立

5.1.1招标人确认结果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1.2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1.3.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5.1.4.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2.合同的履行

5.2.1.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招标人应当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招标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招标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5.2.2.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招标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备案。

6.招标服务费

6.1.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相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2.招标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账号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缴纳招标服务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账号为准。

6.3.中标人不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扣服务费,不足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

6.4.招标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6.5.经依法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6.6.招标服务费本公司仅开具普通发票。

7.异议与回复

7.1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原件,逾期异议无效。投标人对开标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7.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7.3提交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异议者提供的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异议时间,异议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异议书时需提供异议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受理书面异议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异议属于无效异议。

7.4投标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异议的证明材料。

7.5投标人异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7.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其他投标人的投标秘密。

7.7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涉及评审过程或者结果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

8.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2025年月日

质疑函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招标项目名称:

质疑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分包号: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电子开标)

1.1.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2.开标时,主持人进入开标会议后,页面上将进行开标倒计时。到达开标时间后,主持人宣读“开标会议议程”,议程宣读完成后进行开标,点击“开始开标,下一步”,显示投标企业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名称等信息,下一步进入“文件解密”环节。主持人点击“主持人解密”环节,并插入CA进行认证后,对投标电子标书进行解密操作。文件解密完成后,参会人员确认内容和电子投标书的有效性。点击“文件解密完成,进入评标环节”,进入评标环节。纸质标书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保管,在电子评标过程无异常时,不需要拆封使用。

1.3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5.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标过程,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评标

2.1.评标委员会

2.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除招标人指派评委代表参加外(招标人评委不多于评委会成员三分之一),其他成员均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区域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2.1.2.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招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招标项目只能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

各级招标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招标项目的评审活动。

2.2.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2.2.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价格的详细评审,最终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标报告。

2.2.3.评分方法:按照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价格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评分。

2.2.4.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2.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2.2.6.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2.3.1.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3.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3.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

2)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5)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8)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2.3.4.符合性审查结论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2.3.5.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2.3.6.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价格的评审。

2.3.7.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技术、商务评定

2.4.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商务评审表》。评审内容见附表。

2.4.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分。

2.5.价格评定

2.5.1.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复核原则为: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投标处理;

3)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5)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采购需求》所明示数量为准;《采购需求》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决定;

2.5.2.价格评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依据。

2.6.综合评分的计算

2.6.1.综合评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6.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与招标人商讨确定。本次项目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招标人推荐综合总得分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评标委员会按上述排序向招标人推荐综合总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人,其余依次为中标备选投标人。

2.7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将作废标处理:

2.7.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7.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3.定标

3.1.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人。

3.2.招标人确认结果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3.中标结果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缴纳招标服务费通知书》。

3.4.中标人凭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书》到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凭银行回单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3.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6.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4.评审附表

本次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具体评分分值分配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商务 技术 价格 总分
10分 40分 50分 100分

附表1: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1 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评审。

注:投标人如有以上任意一项评审内容不通过的则被评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

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1.投标(报价)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2.首年租金总价≥80,600.35元/年。
3.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4.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5.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署、盖章要求。
6.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 无负偏离的;
7.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8.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注:投标人如有任意一项评审内容不通过的则被评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能进入商务、技术、价格评审。

附表1:商务评分表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审标准
1 商务响应程度 5分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三、土地租赁管理方式”“四、日常运维需求”的响应程度评分:1.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的,得5分;2.有1~3项条款为负偏离/无响应的,得3分;3.有4~5项条款为负偏离/无响应的,得1分;4.有6项(含)以上条款为负偏离/无响应的,得0分。
2 诚信记录 5分 根据《关于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韶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评审扣分”诚信管理运用措施,即响应供应商该项目评审因素得分=诚信记录得分×5%。 注:1.在评审活动开始前,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即有效期内的诚信记录得分),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2.首次参加韶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 分,在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 分。 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诚信记录查询,诚信记录得分以联合体成员的诚信记录平均得分参与评审。
合计 10分

附表2:技术评分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对项目背景、目标的理解程度 15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背景、目标等情况的理解程度进行评审:1.对项目背景见解全面、深入,对目标的认识非常清晰准确,得15分;2.对项目背景见解较全面,对目标的认识较清晰、较准确的,得10分;3.对项目背景基本全面、基本深入,目标的认识基本清晰准确,得5分。4.对项目背景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目标的认识不够清晰准确,得1分。5.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 日常运营管理方案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案、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性较高,针对性较强,符合采购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实际需求,得4分; 4.方案简单,针对性较差,合理性、可行性较差,不能满足采购实际需求,得1分; 5.此项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 预防应急管理方案 10分 拟定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审: 1.能预想到可能会出现的紧急情况并能拟定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考虑周到完善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10分; 2.预想到可能会出现的紧急情况并能拟定较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考虑较周到、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7分;3.能基本预想会出现的紧急情况并能制定基本的应急处理方案措施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4.应急处理方案考虑不够周到,与项目实际要求有所偏离措施不完整、可行性差的得1分;5.此项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4 安全管理方案 5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基地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1.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实际需求,得3分; 3.方案简单,针对性较差,合理性、可行性较差,不能满足采购实际需求,得1分; 4.此项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合计 40分

附表3:价格评分表

1 投标报价 50 通过本项目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且投标价格最高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50。

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偏离实质性条款。

行修订。

甲方:

乙方: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年;(小写:¥元/年)(不含税费)。

二、土地租赁使用权使用期限:自土地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20年。

三、服务地点:韶关市乐昌市乐城街道广乐高速出口右侧。

四、项目用地租赁期限及费用

1.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位于韶关市乐昌市乐城街道广乐高速出口右侧(拟租赁面积为103223.52m²),主要用于建设新能源车友充电服务站、汽车营地、特色太空舱民宿特色农庄、草地游乐园、葡萄酒体验馆、葡萄酒文化长廊、酿酒葡萄观光园、游客服务中心(含会议大厅)、农产品展销中心、鱼友垂钓场、湖边健康廊道等,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2.此项目用地租赁范围图如下

乐城街道办事处拟出租地块范围线

乐广高速广乐出口

已征L地块面积约28亩

昌市古佛岩

潭冲山塘面积约100亩

积约30亩

A

东誉马值荷酒庄园

3.租赁条件详见如下:

(1)物业出租方式:整体出租,按年度计算;

(2)租金交付标准:租金按年度支付,乙方应于每年一月十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交纳每月的租金。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逾期交纳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纳租金的0.1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20天(含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租金不包含管理费;

(3)租赁年限为20年;

(4)租金每三年递增5%;

(5)土地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由乙方向相关部门缴纳,在此过程中,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日常管理需求

1.甲方与乙方完成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工作后,由乙方全权负责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每年运营维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随着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使用,新增的日常运维费用也由乙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安保费用、文化工作者费用、山塘管理人员费用、清洁人员费用、日常水电支出、杂费支出、电力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维护等);

2.乙方有保护目前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已完成固定资产安全的义务,应当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并保证其完整、安全以及功能使用的完好,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3.乙方承担在土地租赁期间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4.土地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在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私自转让和转包给他人,不得在房屋内进行黄赌毒行为等,若因乙方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与人身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跟甲方无关。

5.在土地租赁期内所有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在使用期间为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购买公众责任险。

六、日常运维需求

1.生态环境保护:乙方在运营期间保障要保护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生态环境,不能影响山塘的防洪灌溉功能,严格遵守政府相关防洪灌溉调度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2.安全事故责任: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承担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乙方在运营管理期间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救护措施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培训和演习,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公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有效保障所有活动公共秩序的安全,运营期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3.人员管理:乙方委派的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的专人负责项目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为保障山塘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及运行调度等工作,甲方安排2名山塘管理员进行定期巡查等工作,乙方须配合山塘管理员日常工作。

七、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的土地转让与转租

1.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抵押或出卖乙方所租赁的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土地。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包、转让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

3.土地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土地,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期租赁,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函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天,将属于甲方在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及附属设备、设施、物品等清点后如数交还给甲方。

5.土地租赁期满后,乙方装修改造投入的设备、设施、物品可移动的归乙方所有,不可移动的移交归甲方所有。

6.在土地租赁期间,如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时,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如遇政府拆迁时,甲方应按国家拆迁补偿的费用归乙方所有。

7.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招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不继续承租,需按约定时间内交还乐昌临湖5C车旅营地给甲方。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缴纳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中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或因乙方违约而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必须追加赔偿金,以补足赔偿甲方的损失金额。如发生赔偿后,乙方必须在1个月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达到5万元。

3.合同终止时,乙方无违反甲方合同约定、甲方相应的规定,可于合同终止后5日内按时完成各项退场交接及清算工作,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1个月内向乙方无息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九、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约人(签字):签约人(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投标文件须编页码,且页码必须连续;

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投标文件编制一式5套,正本1套,副本4套。正本封面及内容须全部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

4.投标文件全部用A4规格打印。

5.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封装为三份,正本封装一份,副本封装一份,唱标信封一份。

6.唱标信封内装以下文件(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投标(报价)函;

②开标一览表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④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资料;

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壹份。

二、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一)自查表

1.资格性自查表

2.符合性自查表

3.商务评审自查表

4.技术评审自查表

(二)资格性、符合性文件

1.投标(报价)函

2.资格条件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实质性)条款响应表(如有)

5.“▲”重要条款响应表(如有)

(三)商务文件(按《商务评分表》评审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1.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

2.合同条款响应表

3.缴纳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4.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四)技术文件(按《技术评分表》评审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凭证

(六)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七)各类证明材料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一、自查表

1.资格性自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自查结论 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第 页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第 页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第 页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第 页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第 页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第 页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第 页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第 页

2.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自查结论 证明材料
1 投标(报价)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首年租金总价≥80,600.35元/年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署、盖章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6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 无负偏离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7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8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准则 证明文件
1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说明:按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表》评审内容填写,并注明每项评审内容所对应的页码,以便查对。

4.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准则 证明文件
1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说明:按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分表》评审内容填写,并注明每项评审内容所对应的页码,以便查对。

二、资格性、符合性文件

1.投标(报价)函

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你方提供的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及其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TQZB-2025-047-GK的投标;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被确定为中标人,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格式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4.我方同意按照你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

5.我方理解评审小组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你方可能收到的报价;

6.我方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

7.我方自行完全承担因投标文件错误、缺漏、不清晰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8.我方确认此次招标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并完全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我方的报价被接受,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0.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1.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2.我方理解你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格资料,并愿意应你方的要求提交。我单位若有违反本资格声明内容的行为,被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招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5年月日

2.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报价,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报价文件中标注的报价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报价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4.“★”(实质性)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TQZB-2025-047-GK

序号 采购需求带“★”号条款内容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响应页码
1
2
3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号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并简述偏离内容。

3.如招标文件没有带“★”号条款的不需填写此表。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5.“▲”重要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TQZB-2025-047-GK

序号 采购需求带“▲”号条款内容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响应页码
1
2
3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号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中标注“×”,并简述偏离内容。

3.如招标文件没有带“▲”号条款的不需填写此表。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三、商务技术文件

1.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

[说明]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所列商务技术条款的内容一一响应,完全满足的在“是否响应”栏中填写“完全响应”,不能满足的填写“否”,有差异的则在“差异内容”栏中写明差异内容。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是否响应 差异内容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2.合同条款响应表

[说明]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所列合同条款的内容一一响应,完全满足的在“是否响应”栏中填写“完全响应”,不能满足的填写“否”,有差异的则在“差异内容”栏中写明差异内容。

序号 招标文件合同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是否响应 差异内容
...

注:对可以有差异的,其内容的确定,在签订合同时,由买卖双方协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3.缴纳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贵司代理的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TQZB-2025-047-GK)招标中若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4.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致: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的公开招标【项目编号:TQZB-2025-047-GK】,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四、技术文件

服务方案

【根据技术评审内容编写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相关资料。

六、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TQZB-2025-047-GK

序号 项目名称 首年租金报价总价(不含税费) 土地租赁使用权使用期限
1 乐城街道临湖5C项目用地租赁项目 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自土地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20年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七、各类证明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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