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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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5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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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分*开通会员可解锁*4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老年病科医疗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地 址: 阿克苏市虹桥路10号

联系方式: 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塔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

联系方式: 158********,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凤娇,董继亮

电 话: 158********,153********

附件信息:

谈判文件.pdf

871.4K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分*开通会员可解锁*4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公章):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高玉磊

电话:157********

地址:阿克苏市虹桥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

电话:158********、153********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塔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

商铺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2.合格的供应商

3.保密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5.踏勘现场

6.询问

7.偏离

8.履约担保

9.采购代理服务费

10.采购文件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2.响应报价

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8.开标、谈判、成交

19.质疑

20.投诉

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

1.评审附表

2.评审方法

3.评审标准

4.评审程序

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采购公告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开通会员可解锁*4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老年病科医疗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

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

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

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

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00至14:00,

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

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

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

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

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

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

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

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

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

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

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

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

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

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

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

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

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

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

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

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地址:阿克苏市虹桥路10号

联系方式: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塔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

商铺

联系方式: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陈文文

电话:158********,153********、18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地址:阿克苏市虹桥路10号联系人:高玉磊电话:157********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塔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电话:158********,153********
3 监管部门 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4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5 项目编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采购内容 采购老年病科医疗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8 最高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玖拾万零陆仟玖佰玖拾元整)本项目实行单价和总价限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单价及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采购单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 服务(供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10 服务(供货)地点 阿克苏市虹桥路10号(业主指定地点)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否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3 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
15 履约担保 ☑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6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7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充文件
18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日17点前
19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从补充文件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20 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应提交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批准文件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依法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
20 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银行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保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六、其他要求: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提供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声明函》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查询)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 ☑不允许
21 价方案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22 响应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检定/校准费用及合格证书、货物本身价格、保险费用、培训费、养护费、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装卸费、损耗、税金费用、自检费、人工费、其他配件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3 响应报价的次数 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多轮谈判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其中第一轮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4 进口产品投标 ☑不允许□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25 样品 ☑不需要□需要,样品要求如下:1.样品: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供应商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3.送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4.送样送达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好展示,样品不能有供应商的标识及品牌,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25 样品 6.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电源线等),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7.宣布评审结果前,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供应商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谈判小组已经确定供应商响应无效或者废标的,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宣布评审结果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成交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
26 保证金的交纳
27 响应文件编制 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响应文件分技术文件、商务文件。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4.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
28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1.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加盖其个人电子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28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9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30 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本项目解密时长为:30分钟,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或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为同一个CA。3.签名时长为:10分钟,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接到通知后的10分钟内,使用数字证书完成电子签名确认报价的流程。若在规定的10分钟时间内,供应商未进行确认报价操作,将被视作对该报价无任何异议,后续流程将按照无异议情况正常推进。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以免影响项目进程及自身权益。
3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
32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33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谈判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谈判小组成员。
34 评审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35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每包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3
36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37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7.1 供应商电子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
37.1 供应商电子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应按当地交易中心要求递交场地费(如有),在进入评标环节前完成缴费,若不缴纳场地费,则不予进入评标环节。
37.2 定义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7.3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不允许□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37.4 多包成交规则 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个包报价,但只能成交*个包。供应商可依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多个包报价。若所投多个包的报价排位均第一,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个包成交;其他包参与报价排序,排序第一也不成交,成交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37.5 监督 本次采购活动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项目所在地财政局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7.6 相关费用 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实际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
37.7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投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7.7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7.8 成交公示及签订合同 1、采购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成交公示。2.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如发现承诺多兑现少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合同期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将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3.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向我公司提供一份合同扫描件(PDF格式),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发送至邮箱********@xjzeyi.com。用于合同备案,逾期未提供,后果自负。
38.1 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 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本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都享受本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8.1 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八。(3)企业标准请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3%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8.2 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 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8.2 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采购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相应文件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准志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

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1.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同一

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报价;

2.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5.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5.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

定的条件;

2.5.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2.5.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6除采购人拟采购的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

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8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资格。

3.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

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相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

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报价有效期

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

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

并作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

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

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

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

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

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

的10%。

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9.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参照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实际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招标工作完成后,中标

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9.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已经列支的,由采购人支付,并按照财政

部门规定列支;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未列支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万-500万元 1.1% 0.8% 0.7%
500万-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亿-5亿元 0.05% 0.05% 0.05%
5亿-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元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

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10.采购文件

10.1采购文件的组成

10.1.1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

件。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供应商须知;

(6)开标、谈判、成交;

(7)纪律要求;

(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9)响应文件格式;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

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2.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报监管部门批准并在当地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3个工作日的,

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10.2.2供应商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

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供应商有义

务对采购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

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

应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

10.2.3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当地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采购

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0.2.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

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

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10.2.5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当

地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

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

内容。

10.3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

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当地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

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1.3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2.响应报价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

表签署。

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谈判小组对各响应

文件进行比较。

12.7开标时,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

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

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

12.8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装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

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

响应情况。

13.6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

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5.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15.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的;被授权代表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

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均不退还。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

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

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响应文件”或者“撤回报

价”字样。

1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采购文

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

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17.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7.1保证金的交纳

17.1.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7.1.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

力。

17.2保证金的退还

17.2.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

金。

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7.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17.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谈判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履约

保证金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17.3.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

18.开标、谈判、成交

18.1.开标程序

18.1.1宣布开标纪律;

18.1.2宣布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8.1.3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

18.1.4供应商相互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8.1.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

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1.6开标结束。

18.2.开标

18.2.1开标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

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8.2.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18.3谈判小组

18.3.1谈判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谈判由依

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

以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

18.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8.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谈判小

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18.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谈判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18.3.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18.3.4谈判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

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18.3.5谈判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谈判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

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

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

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18.3.6谈判小组的职责:

18.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

作出评价;

18.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18.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

交供应商;

18.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8.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18.3.7谈判小组的义务:

18.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18.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18.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18.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

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18.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

责任;

18.3.7.6编写评审报告;

18.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18.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18.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18.3.8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8.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18.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18.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18.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18.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18.4评审程序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

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5评审

18.5.1资格性审查

18.5.1.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

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18.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

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

询内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8.5.1.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

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

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

前两款规定处理。

18.5.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的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或者其委托

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

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

签字确认后,提交谈判小组审核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

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谈判小

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

18.5.4技术评审

18.5.4.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报价供应商所投货物和服务的规格、质量、数量

及服务要求等技术要求和参数,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

符合性审查。

18.5.4.2对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响应文件技术或指标不一致的,谈判小组应根据

采购文件以及各响应文件情况,在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同等或

者略高于采购文件标准确定统一谈判技术指标(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谈判现

场形成书面技术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该标准是评审报告的组成部分,

谈判技术指标经所有参与谈判供应商书面承诺后方可进行谈判。

18.5.4.3对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响应报价(含单项报价)超出市场价格但总

价不高于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以及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谈判小组应根据本次采购预算

金额、市场价格以及供应商响应报价,在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

判小组必须集体讨论确定谈判标底和报价轮次,该标底必须低于本次开标报价的最低报

价并低于市场价格。

18.6澄清有关问题

18.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

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6.2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

应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

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18.6.3谈判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

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18.7谈判

18.7.1谈判前,谈判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谈判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

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

18.7.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

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7.3谈判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谈判

小组现场集体决定是否继续报价,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参与谈判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

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预算价的;(2)采购货物的市

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

(4)最后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有权予以废标

或者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后继续报价。

18.8成交

18.8.1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

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依

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8.8.2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上

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18.8.3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

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谈判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

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

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8.8.4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原响

应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供应商响应报价与保证金之和,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

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8.8.5谈判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8.8.6优先成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小组必须给予优先成交: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18.8.6.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

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报价,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在满足

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其最终报价再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价格最低或

与最低价相同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

扣除。

18.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18.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

成交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介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文件随成交

结果同时公告。

18.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

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

偿责任。

18.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8.10响应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8.10.1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有);

18.10.2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18.10.3供应商报价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

18.10.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

18.10.5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8.10.6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10.7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谈判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谈判小组做出的决定。

18.11终止

18.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8.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8.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11.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

外;

18.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8.11.2终止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8.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8.12.1谈判小组成员的更换

18.12.1.1谈判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

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

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

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

件,择期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18.12.1.2退出谈判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

提出更换谈判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

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18.12.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8.12.3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

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18.13违法违规情形

18.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8.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8.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8.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

价;

18.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8.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

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8.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8.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8.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8.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8.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8.13.2.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8.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8.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谈判小组成员等信息;

18.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8.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8.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18.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谈判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

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18.14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阿克苏

市政府采购活动:

18.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8.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8.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9.质疑

1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9.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9.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9.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19.2.3提出质疑的日期。

19.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

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9.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

回复。

19.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9.6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

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20.投诉

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2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20.2.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0.2.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20.2.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20.2.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20.2.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

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20.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0.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0.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20.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0.4.4提起投诉的日期。

20.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0.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

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

具体权限和事项。

20.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附件: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质疑函范本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接收方式 ☑书面质疑递交(或邮寄)地址:阿克苏市虹桥路10号联系人:高玉磊电话:157********
☑书面质疑递交(或邮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塔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翟代波158********或胡双双199********收;同时将质疑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邮箱(邮箱地址:********@xjzeyi.com)

注:质疑函附件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应附

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单。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 1台 210000 210000
2 肠内营养泵 1台 3500 3500
3 体外除颤监护仪 1台 38500 38500
4 磁振热治疗仪 1台 28000 28000
5 监护仪 1台 10500 10500
6 全胸振荡排痰机 1台 21000 21000
7 注射泵 3台 2520 7560
8 医用可视喉镜 2台 25200 50400
9 转运呼吸机 1台 105000 105000
10 六分钟步行监测分析系统 1台 91000 91000
11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台 16800 16800
12 指夹式脉搏血氧仪 10台 154 1540
13 电动护理床 1台 21000 21000
14 智能经络腧穴模拟人 1台 15400 15400
15 男导尿模型 1台 1260 1260
16 女导尿模型 1台 1260 1260
17 灌肠模型 1台 3500 3500
18 肌肉注射模块 1台 210 210
19 心肺复苏模拟人 1台 3500 3500
20 插胃管模型 1台 9800 9800
21 高仿真静脉注射及穿刺手臂 2台 700 1400
22 高仿真动脉采血模型 1台 770 770
23 口腔护理模型 1台 140 140
24 耳穴模型 5台 112 560
25 人体骨骼模型 1台 1190 1190
26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1台 196000 196000
27 治疗床 8台 1400 11200
28 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100台 560 56000
合计(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

设备详细参数

1.体外除颤监护仪

体外除颤监护仪参数 1.具备手动除颤、自动体外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护、无创血压监护;2.除颤采用双相波,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3.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最大能量:≥360J,多种能量梯度调;4.除颤充电时间:≤7s;5.具备病人接触状态等实时显示;6.具备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具备抢救过程自动录音功能,从开始AED分析到放电准备就绪≤15s,记录时长:≥8小时。7.具备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起搏功能,具备降速起搏功能;8.心电波形速度:支持50mm/s、25mm/s、12.5mm/s、6.25mm/s等;9.心律失常分析种类:≥20种。支持ST/QT实时分析;10.具备声音、灯光等多种方式报警功能,可快速设置;11.成人、小儿一体化电极板,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12.可根据病人类型自动切换除颤默认能量、CPR提示和参数报警;13.支持中文操作界面;14.关机状态下设备具备自动运行自检功能;15.可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可连续存储ECG波形;16.具备防水性能,抗震,抗撞击,抗电磁干扰;17.配可充电电池,心电监护时间:≥2小时;18.配置AED连接线1套。

2.肠内营养泵

肠内营养泵 1.操作方式:采用触摸屏设计2.工作模式:连续模式、间歇模式、脉冲模式、时间模式、科学喂养模式。3.速度范围:1ml/h~400ml/h,速度范围可根据客户需要适当增大。4.预置量:0mL~9999ml,最小以0.1ml/h变化;已输液量0-36000ml。5.输液精度:±10%
参数 6.流量误差≤10%7.间歇模式8.喂养次数:1次~99次,最小以1次变化。9.单次喂养量:1ml~1000ml,最小以1ml变化。10.间歇时间:00小时:01分钟~23小时:59分钟,最小以1分钟变化。11.时间模式:运行时间:00小时:01分钟~99小时:59分钟,最小以1分钟变化。12.Bolus速度:400ml/h,最小以1mL/h变化。13.反抽、冲洗功能:速度:100ml/h~400ml/h,最小以1ml/h变化。14.反抽、冲洗量:1ml~1000ml,最小以1ml变化。可选择打开或关闭脉冲冲洗方式,打开时以脉冲模式冲洗,关闭时以连续模式冲洗。15.KTO功能:KTO速度:1ml/h~10ml/h,最小以0.1ml/h变化。当运行速度大于KTO速度时,完成报警或间歇等待的同时转为KTO速度运行;当运行速度小于KTO速度时,完成只发出报警,速度不变,以保持管路的畅通。16.加热功能:加热温度:30℃~40℃,最小以0.1℃变化;加热温度误差:±5℃(室温,速度≤200mL/h);加热功能可选择开、关。17.历史记录:1000-2000条历史记录。18.阻塞压力:高、中、低三档可选。对应的产生阻塞报警压力范围为:低:10~60Kpa,中:30~80Kpa,高:50~100Kpa19.声光报警(全面):阻塞报警、输液完成报警、接近完成报警、空瓶报警、管路错误报警、电池供电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电池耗尽报警、忘记报警、系统错误报警、硬件故障报警、超温报警、加热异常报警、门未关报警等。20.其他功能:语音提醒,交流直流自动切换,系统休眠,记忆配置,历史记录,静音,参数范围限制,模式锁定,胰岛提示,常用营养液容量选择,交流掉电提示,无线监护(选配),音量等级,背光,时间设置,键盘锁,语言设置,系统维护,开机自检。

3.磁振热治疗仪

磁振热治疗仪参数 1.柜式一体机型2.推车设计带锁止万向轮,各种角度灵活转动;3.触摸屏+一键飞梭的操作模式,更简便快捷,优化了临床使用的治疗效率;4.四通道输出,交变磁场、生物磁振、温热疗法三功合一;5.配备4种不同类型治疗导子;针对不同治疗部位,使用对应的治疗导子,更贴合治疗部位,使治疗效果更优;6.每个治疗导子内置8个热磁振子;7.磁场强度:0~38mT,允差±30%,距离治疗器≥5cm处,磁场强度<0.5mT;8.磁场强度的波形周期T为20ms±0.4ms,振动频率为50Hz±1Hz;9.加热模式:“常温”、“40℃”、“46℃”、“52℃”、“58℃”五档可调;10.具有独立于恒温器的非自动复位的超温保护装置,超温保护装置动作时,设备停止输出,应用部分的温度≤60℃;11.达到设定温度后共有6种治疗模式,其中周期范围1s~5s,频率范围0.25Hz~1Hz,占空比范围8%~29%;12.治疗时间:1~60min,步距增量1分钟,误差±10%;13.治疗仪连续工作时间>8小时;

4.监护仪

监护仪参数 1.≥12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分辨率≥1280*800,≥10通道波形显示,提供证明。2.屏幕标配最新电容屏非电阻屏,提供证明。3.内置锂电池,插槽式设计,无需螺丝刀工具支持快速拆卸和安装,锂电池支持监护仪工作时间≥4小时4.安全规格:ECG,TEMP,SpO2,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5.监护仪设计使用年限≥10年。6.USB接口支持连接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和遥控器等设备,7.监护仪清洁消毒维护支持的消毒剂≥10种。8.配置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参数监测,以上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患者。9.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支持成人、小儿、新生儿患者。10.心电波形扫描速度支持6.25mm/s、12.5mm/s、25mm/s和50mm/s11.提供窗口支持心脏下壁,侧壁和前壁对应多个ST片段的同屏实时显示。12.支持室上性心动过速和SVCs/min等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提供证明材料13.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200~800ms。14.心电支持≥3个分析导联实时动态同步分析,提供证明材料15.提供SpO2,PR和PI参数的实时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来自SpO2的PR测量范围:20-30016.支持指套式血氧探头,IPX7防水等级,支持液体浸泡消毒和清洁。17.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序列和整点5种测量模式,提供24小时血压统计结果,提供说明书或检验报告证明。18.提供呼吸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呼吸测量范围:1-200rpm。19.配置无创血压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收缩压25~290mmHg。20.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21.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满足医护团队快速管理患者报警需求,产品用户手册提供报警限自动设置规则,提供证明。22.具有图形化技术报警指示功能,帮助医护团队快速识别报警来源。23.支持≥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24.支持≥1000组NIBP测量结果。25.支持≥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ST模板存储与回顾26.具有特殊报警音,当监护仪在病人发生致命性参数报警时,发出特殊的报警音进行提示病人处于危急状态,提供证明资料。27.具备参数组合报警功能,可对患者同时多个参数变化给出统一报警提示,更好地反映病人状态28.支持RJ45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和除颤监护仪一起联网通信到中心监护系统。29.提供计时器功能,界面区提供设置≥4个计时器,每个计时器支持独立设置和计时功能,计时方向包括正计时和倒计时两种选择。30.动态趋势界面可支持统计1-24小时心律失常报警、参数超限报警信息,并对超限报警区间的波形进行高亮显示,帮助医护人员快速识别异常趋势信息。31.标配2.4G/5G无线WiFi,方便无线联网。
监护仪参数 32.产品型号通过国家III类注册

5.六分钟步行监测分析系统

六分钟步行监测分析系统参数 1.测试系统1.1中央PC工作站与移动端可通过局域网进行数据通信,实现远程生理参数监测,可实时呈现和回放每个被测者的心电图波形和心率、血氧变化趋势等信息。1.2系统可按照实际需求自定义测试时间,测试开始后自动倒计时,计时完成后自动结束。1.3可根据被测者个体情况设置报警预设值,测试过程中出现异常值,具备智能报警提示功能。1.4可以按照6分钟步行试验场地的实际长度设置单圈长度,不影响步行距离计算。1.5患者移动端可自动记录步行圈数,PC端可同步显示和调整1.6运动过程中,患者移动端同步显示步行圈数、心率、血压、血氧等信息1.7患者移动端可连接心电图、血压、血氧设备,同时可以自动控制血压的测量。1.8测试开始前,可自动检测心电和血氧设备电量,出现低电量时有提示。1.9可自动或手动上传静息心率值、静息血压值、静息血氧值、静息血糖值等1.10医生可根据操作习惯,选择在PC端或者移动端输入患者提前终止测试的具体原因、测试结束后的自感疲劳等级和呼吸困难等级及最后一圈的距离等信息,输入的结果可在报告中显示。1.11自动生成报告,测试报告中能够显示场地的长度、步行的总圈数,步行的总距离、预测距离、实测距离占预测距离百分比、心功能分级以及匹配心功能分级的运动处方建议等;能够记录每一圈以及整个测试过程中的平均速度、用时、心率、血氧、代谢当量、摄氧量等数据,可对整个测试过程进行评估。1.12可根据测试结果自动生成简易运动处方1.13可打印整个运动过程的心率、血压和血氧变化趋势图,同时可选择打印整个运动过程任意时段的心电图波形报告1.14系统可拓展有氧运动训练系统,开展心肺康复训练治疗。2.监护设备2.1血压2.1.1具备一键测量,智能加压功能2.1.2具备高清显示屏,可显示舒张压、收缩压、脉搏等2.1.3具备双管设计2.1.4测量数据可自动上传到工作站PC端和移动端2.1.5分度:1mmHg/0.1kPa2.1.6压力测量范围:0mmHg~299mmHg(0kpa~39.9kpa)2.1.7精度:压力:±2mmhg(内控标准),±3mmhg(外控标准)2.1.8单次测量完成时间≤180秒2.2脉搏血氧仪2.2.1血氧饱和度测量范围:70%-100%,分辨率:≤1%,测量精度:±2%(90%-100%);±3%(70%-89%)2.2.2脉率测量范围:30~245bpm,分辨率:≤1bpm,精度:±2bpm2.2.3产品符合GB9706.1-2020最新检测标准要求。2.2.4腕式外观设计,具备智能蓝牙数据传输功能
六分钟步行监测分析系统参数 2.3心率计(单导联)2.3.1心率计尺寸约:70*40*15mm2.3.2心率计重量:≤40g2.3.3心率胸带可调节范围:560-980mm2.3.4电池寿命:≥5年2.3.5满电量使用时间:≥30小时2.3.6支持蓝牙4.0/5.0连接

6.注射泵

注射泵参数 1.屏幕≥3.0英寸,全中文显示,人机操作界面。2.具有双通道3.适用注射器规格:5ml、10ml、20ml、30ml、50(60)ml所有符合标准的注射器。4.速度范围:0.10mL/h~2000mL/h(最小步进0.01ml/h)。5.快进(Bolus)速度范围:0.10mL/h~2000mL/h(最小步进0.01ml/h)。6.注射精度≤±1.8%。7.KVO速度设定范围:0.1mL/h~30ml/h可调。出具医疗器械检验报告证明。8.具有≥9种注射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间断给药模式、梯度模式、剂量时间模式、序列模式、微量模式、首剂量模式。

7.转运呼吸机

转运呼吸机参数 1.电动电控呼吸机,适用于为成人、小儿和婴幼儿提供正压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无须气源驱动,峰值流速≥260L/min。2.具备≥7英寸医用电容触摸屏;呼吸机整机重量≤5.5kg;内置2块锂电池(工作时长≥600分钟。3.具备氧耗工具,可以在主机屏幕显示当前的耗氧量、氧气预估可用剩余时间。4.可支持双管路通气,保证通气更精准;内置呼气安全阀组件可徒手拆卸,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134℃)。5.通气模式:具有压力及容量控制通气下的辅助控制通气和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V-A/C、P-A/C、V-SIMV、P-SIMV)、CPAP/PSV、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DuoVent)、心肺复苏模式(CPRV)。6.高级模式: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和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自适应通气模式、成比例通气模式、气道压力释放通气(APRV)以及容量支持通气(VS)模式7.具备无创通气模式:P-A/C、P-SIMV、CPAP/PSV、DuoVent、PSV-S/T或NIV-ST。8.具有插管补偿功能,选择不同孔径的气管插管,呼吸机可以自动调节送气压力,使插管末端的压力与呼吸机压力设置值保持一致。9.可根据病人的肺特性,调节吸气触发、压力上升时间和呼气触发参数,减少治疗过程中呼吸机设置值的频繁调节。10.10.1潮气量:20ml-4000ml;10.2呼吸频率:1-100次/min;10.3吸气时间:0.10s~12.0s;10.4呼末正压:0-50cmH2O;10.5压力支持:0-90cmH2O;
转运呼吸机参数 10.6吸气压力:1-90cmH2O;10.7呼气触发灵敏度:Auto,1-85%;10.8分钟通气量:25-350%;10.9触发灵敏度:流速触发:OFF0.5/min~20l/min;10.10压力触发:-20cmH2O~-0.5cmH2O。11.压力监测:PEEP、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驱动压、机械能等监测。12.每分钟呼出通气量:总的分钟通气量、自主呼吸的分钟通气量、泄漏的分钟通气量的监测。13.潮气量的监测: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自主呼出潮气量的监测;14.其他要求:所用耗材需要在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平台、南部联盟、北部联盟目录采购;如在合同执行期间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平台、南部联盟、北部联盟采购挂网限价调整,采购价格亦实时调整。

8.全胸振荡排痰机

全胸振荡排痰机参数 1.整机外观轻便小巧,标配移动台车。2.按键方式:一键飞梭的操作方式,所有功能的调节仅需通过对一个键施以旋转及按压动作即可全部完成。3.具有治疗频率实时数值显示功能。4.治疗模式:手动模式、自动模式5.定时时间可设置:手动模式(治疗时间设置范围为1min-99min,步长1min,),自动模式(治疗时间设置时间为5min-20min,步长为5min),6.手动模式中叩击排痰治疗频率可设置,震动频率:10~30Hz,调节步长为1Hz,叩击头可更换、可调节角度。7.具有定时设置功能,未启动治疗时可显示设置治疗时间,启动治疗后可显示剩余治疗时间。8.具有电源开关之外的功能开关(启动/暂停按键),可随时中止治疗程序。9.设备使用年限≥8年。

9.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

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参数 1.脉搏参数:1.1血氧显示:70-100%+2%;1.2脉搏显示:35次/min~165次/min时,脉率显示误差不大于2次/min;1.3D/S比值:实时显示,峰值的比值(P)和面积的比值(A);1.4血氧波形采用滚动推进式显示,具有连续性和可追溯性;2.心电参数:2.1心电信号增益:四级增益,共模抑制比>80dB,心电检出门限应不大于0.25mV;2.2心电导联:标准三导联;2.3心率显示:35次/min~165次/min时,心率显示误差不大于2次/min,心率与脉率同频双显示;2.4滤波技术:50/60Hz高低通滤波;2.5心电波形采用滚动推进式显示,具有连续性和可追溯性。3.触发模式:3.1房颤病人触发模式。
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参数 3.2设有体外反搏压力微调模式,并且有舒适低、中、高三级调节。4.多重保护措施及保护显示:4.1早搏触发排气保护,并在显示器中显示早搏心电波形,治疗继续进行.4.2过早充气和过迟排气保护,停机后电磁阀延续排气;5.压力系统:5.1空气压力泵节能高效;5.2压力调控:治疗压力单位以“毫米汞柱”和“兆帕斯卡”双显示,临床操作治疗压力时单位直接换算;压力调控范围75-300mmHg,可以调节高低,每次加或减5mmHg。6.其他要求:必备双下肢气囊,可增配双上肢气囊,具有紧急暂停功能

10.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参数 1.柜式一体机,可同时使用两个十二腔气囊。2.触摸屏加旋转编码器操作3.时间设定功能时间范围为:0~59min步长1min。4.生物波功能:4.1四组生物波输出;4.2输出模式分为连续波、正弦波和方波三种模式;4.3脉冲频率应为1Hz~99Hz连续可调,步长为1Hz,脉冲宽度为≥500μs。5.充气模式:八种基础充气模式,可任意组合治疗。6.治疗仪压力范围:6~25kPa7.极限压强:≤40kPa,且超过2kPa的持续时间应不大于3min。8.治疗仪应具有过压保护措施。9.手动释压器:治疗仪应提供在各种状态下手动解除患者压强的措施。10.连接管路应有防止接错的装置或标识。11.工作噪声:治疗仪正常工作时的噪声应不大于70dB。12.配备:1套十二腔上肢气囊、2套十二腔下肢气囊(左/右)

11.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参数 1.产品供医疗机构作肌电图、神经电图和视听体感诱发电位检查2.主要功能要求与技术参数2.1放大器:4通道,lemo接口2.2输入阻抗:≥3000MΩ;2.3噪声电压(短路噪声):≤0.4uV;2.4共模抑制比:≥115dB;2.5幅频特性(频率范围):0.15Hz~10KHz,电压测量误差+5%---10%;2.6分辨率:24比特;2.7电压灵敏度:0.05uV/div到30mV/div分档控制,显示灵敏度0.01uv/D—30mv/D;2.8扫描速度测量误差(扫描时程):0.5ms/D—30000ms/D内,要求不超过±5%;2.9采样率:≥200千赫/每通道;2.10电刺激器:1个;2.11刺激类型:恒流;2.12刺激强度:0-100mA;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参数 2.13刺激分辨率:0.1mA;刺激频率0.1~70Hz;2.14听觉刺激器:1个;2.15刺激极性:疏音、密音、交替音;2.16刺激波形:喀喇音、纯音、爆发音等;2.17视觉刺激器:棋盘格翻转、LED;2.18刺激输出:≥21寸视觉刺激器;2.19刺激视野:全视野、半视野、1/4视野;2.20视觉注视点:可移动;3.软件功能项目:3.1神经电图:运动传导速度、感觉传导速度、F-波、H-反射、重复电刺激、瞬目反射、运动单位数目、交感皮肤反应、心脏副交感反应;3.2肌电图:静息单位电位、运动单位电位、干扰相、同步电位、单纤维;3.3体感诱发电位:上肢体感、下肢体感、脊髓诱发、三叉神经体感;3.4听觉诱发电位:脑干诱发电位、40Hz听觉3.5视觉诱发电位:棋盘格翻转、LED闪光;3.6运动诱发电位:上肢运动、下肢运动;3.7前庭肌源性诱发电位:cVEMP、oVEMP;3.8事件相关电位:视觉P300、听觉P300、听觉P50、失匹配负波、伴随负电位、视觉N4004.配置服务及要求4.1仪器符合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实验标准要求;4.2配备系统工作站

12.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特定电磁波治疗器参数 1.适用治疗板直径:≥166mm;2.支臂伸缩范围:0-76cm;3.电源盒升降范围:0-50cm;4.头部调节范围:仰角:0-90°;方位角:360°;5.波普范围:2μm-25μm;6.定时范围:0-60分钟;7.工作寿命:≥2000小时;8.机身及治疗头要求:双机身、双治疗头;9.治疗头要求:带防烫把手;10.治疗器电源盒可升降。

13.治疗床

治疗床参数 1.床体尺寸(长宽高):约2000×620×660mm,允差±10%。2.具有肩孔、海绵扶手。3.配有患者呼吸孔及海绵堵头。4.床体最大承载重量:≥200kg。5.呼吸孔下方配备支撑垫。6.床体配备调节地脚,便于调整床体平整度。
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参数 1.显示方式:OLED显示2.血氧饱和度显示:0-100%,±2%3.脉率显示:25-250BPM,±1%或±1BPM4.重量:≤50g(不含电池)

15.医用可视喉镜

医用可视喉镜参数 1.显示屏:尺寸≥3.0\",图像空间分辨率≥6.0lp/mm;2.摄像头:分辨率≥1600*1200,视角≥60°3.电池:锂离子电池,容量≥3400mAh,电压3.7V,持续工作时间≥200min;4.电源:USB接口,充电器输入100-240V,充电器输出5V/2A;5.工作距离:30-90mm;6.光源:色温≥2300K;照度≥400lx;7.显示器旋转角度:前后旋转角度范围≥140°,左右旋转角度范围≥180°;8.防雾功能:无需预热,开机即可防雾;9.拍照摄像:一键快速拍照,可连续摄像;10.报警功能:电池电量低、电池耗尽、叶片未连接;11.存储:内置≥8G存储记忆卡,最大可扩展至32G;12.手柄:人体工程学设计,舒适、便携;13.显示屏能够以百分比形式显示剩余电量;14.显示屏能够调节图像的饱和度、亮度等;15.主机显示器、手柄一体化设计,无需拆解,可适配儿童、成人、肥胖患者三种规格一次性使用喉镜片,实现一台主机三用;16.一次性使用喉镜片采用PC材质,防折断设计。

16.男导尿模型

男导尿模型参数 1.模型为常规导尿操作体位,男性阴茎形象逼真手感真实。2.成人男性尿道全长约16-22cm具有真实的三个狭窄两个弯曲。3.导尿术:操作时与真实环境一样会遇到阻力,如果操作手法不正确,插管将会很困难。当导尿管通过尿道进入膀胱时,会有模拟尿液流出。4.可进行留置尿管练习。5.可进行膀胱冲洗。

17.女导尿模型

女导尿模型参数 1.模型为女性成人仿真盆会阴部,高分子环保材料制成。2.女性外阴部形象逼真,分开小阴唇可显露尿道口、阴道口和阴蒂,尿道粗、短、直,约3-5cm。3.导尿术:插管时会遇到真实的阻力,导管进入膀胱会有模拟尿液流出。4.可进行膀胱冲洗、留置导尿的示教、练习。5.配有透明体位垫。6.可反复进行练习。

18.灌肠模型

三、报价明细表(根据采购清单自行调整)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品牌 型号
1 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
2 肠内营养泵
3 体外除颤监护仪
4 磁振热治疗仪
5 监护仪
6 全胸振荡排痰机
7 注射泵
8 医用可视喉镜
9 转运呼吸机
10 六分钟步行监测分析系统
11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2 指夹式脉搏血氧仪
13 电动护理床
14 智能经络腧穴模拟人
15 男导尿模型
16 女导尿模型
17 灌肠模型
18 肌肉注射模块
19 心肺复苏模拟人
20 插胃管模型
21 高仿真静脉注射及穿刺手臂
22 高仿真动脉采血模型
23 口腔护理模型
24 耳穴模型
25 人体骨骼模型
26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27 治疗床
28 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合计:

备注:

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保险费用、培训费、养护费、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

费、装卸费、损耗、税金费用、自检费、人工费、其他配件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

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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