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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1821-2025-01621
预算金额:********.3600
采购品目: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黄滔
项目负责人:黄滔
项目概况
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项目(一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202509FG172
项目名称: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项目(一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26,647.3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3,826,647.3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26,647.36 | - |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满 12个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须有一家作为主体单位。对于联合投标的,由投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在合同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职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 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 佛冈县汤塘镇广佛产业园
联系方式: 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源祥路96号弘大商贸创意园1栋10楼1005房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
电话: ********
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项目(一标)招标文件(2025111102).zip
附件7服务清单-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项目(一标)(3).xls
资格声明函.docx
委托代理协议(1).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821-2025-01621
采购项目编号:JC202509FG172
项目名称: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项目(一标)
采购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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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
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项目(一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项目(一标)
采购计划编号:441821-2025-01621
采购项目编号:JC202509FG17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26,647.36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826,647.3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满12个月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
定),须提供《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
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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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
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
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
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
(报价)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须有一家作为主体单位。对于联合投标的,由投标联合体各方
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在合同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职
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
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佛冈县汤塘镇广佛产业园
联系方式: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源祥路96号弘大商贸创意园1栋10楼1005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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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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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项目(一标) |
| 项目预算(单位:万元) | 382.664736万元 |
| 采购人单位 |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市政道路保洁和园林绿化管网维护等相关服
务。
(二)项目属性: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原因说明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 序号 |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是否进口 |
| 1 | 采购包1 | 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 C********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项 | 1 | 382.664736万元 | 否 |
三、技术要求
(一)市政设施维护要求
1.执行标准: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三次修订】、《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城
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道路交通
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22)、《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
(DBJ440100T15-2008)、《井盖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BJ440100/T160-2013)及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和采
购人制定的技术条件等执行(如有最新规定则参照执行,合同价不予调整)。
2.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每日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和处理。日常维护工作应避免在日间和交通繁忙时间进行,当天的工
作量应当天完成,不能遗留作业面,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迟)维修时间的,中标供应商可报请采购人批准;所有市政设施
因各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的,一般在12小时内修复,涉及抢险(修)等情况的,应在2小时内排除险情。
3.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养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进入养护作业现场内的人员,必须
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养护作业车辆应配置警示标志、灯具,其规格、颜色、品种、性能应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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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4.市政设施的养护及修复质量按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及要求执行。
5.常见沥青路面破损的维修
当路面出现裂缝、松散、坑槽、拥包、车辙、桥头跳车、波浪、麻面、啃边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保养小修。铺筑沥青混
合料低温施工时应有保证质量的相应技术措施;雨天时不得施工。当沥青路面摊铺面积大于500㎡时,须采用摊铺机铺筑。沥
青路面维修边线、纵横缝接茬使用机械切割。
(1)裂缝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缝宽在10mm以内的,应用热沥青(缝内潮湿时应采用乳化沥青)灌缝。缝宽在10mm以上时,应用细粒式热拌沥青混
合料或乳化沥青混合料填缝。
(2)坑槽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坑槽深度已达基层,应先处治基层,再修复面层。修补的坑槽应为顺路方向的矩形,坑槽四壁不得松动且必须涂刷粘层
油,槽深大于50mm时必须分层摊铺压实。
(3)拥包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拥包峰谷高差小于等于15mm时,须采用机械铣刨平整。拥包峰谷差大于15mm且面积大于2m2时,应采用铣刨机将拥
包全部除去,并低于路表表面层,清扫干净后,喷洒粘层油并用热沥青混合料重铺面层。基础变形形成的拥包,应更换已变形
的基层,再重铺面层。
(4)沉陷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土基和基层已经密实稳定,可只修补面层。土基或基层被破坏时,应先修补土基和基层或先修补基层再重铺面层。桥涵
台背填土沉降时,应先处理台背填土后再修补面层。正常沉降时,可直接加铺面层。
(5)车辙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车辙在15mm以上时,须采用铣刨机械清除。当联结层损坏,应将损坏部位全部挖除,重新修补。基层局部下沉而造成
的车辙,应先修补基层。
(6)波浪(搓板)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波浪(搓板)的波峰与波谷高差起伏大于15mm时,应采用铣刨机削平。当铣刨后的路面露出粗骨料或底面层时,应重
铺面层且厚度大于30mm。当局部强度不足时,应先修补基层,再重铺面层。
(7)麻面与松散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已成松散状态的面层,应将松散部分全部挖除,重铺面层,或按0.8~1.0kg/㎡的用量喷洒沥青,撒布石屑或粗砂进行处
治。沥青面层不贫油出现的轻微麻面,可在高温季节撒布适当的嵌缝料处治。大面积麻面应喷洒沥青,并撒布适当粒径的嵌缝
料处治。须采用微表处等方法维修。
(8)脱皮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封层的脱皮,应清除已脱落和松动的部分,再重新做上封层。沥青面层层间产生脱皮,应将脱落及松动部分清除,在下层
沥青面上涂刷粘层油,并重铺沥青层。
6.人行道的养护
人行道养护应包括人行道基层、面层及人行道无障碍设施、人行道缘石等。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应处于完好状态。人行道
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面平整,无积水,砌块无松动、残缺,相邻块高差符合要求;缘石、踏步稳定牢固,不得缺失;人行道上检查井不得凸
起、沉陷,检查井盖不得缺失;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位置应安装正确。
7.面层养护
面层砌块为振捣成型、挤压成型和加工的石材均可用作人行道面层的铺装。人行道面层砌块铺装必须设置足够强度的基层
和垫层。面层砌块发现松动应及时补充填缝料,充填稳固,若垫层不平,应重新铺砌。
(1)面层养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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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块填缝料散失的补充;路面砖松动、破损、错台、凸起或凹陷的维修;较大面积的沉陷、隆起或错台、破损的维修;井
盖沉陷和凸起的维修。
(2)面层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更换的砌块色彩、强度、块型、尺寸均应与原面层砌块一致。面层砌块发生错台、凸出、沉陷时,应将其取出,整理垫
层,重新铺装面层,填缝。修理的部位应与周围的面层砌块砖相接平顺。对基层强度不足产生的沉陷、破碎损坏,应先加固基
层,再铺砌面层砌块。砌块的修补部位宜大于损坏部位一整砖。检查井周围或与构筑物接壤的砌块宜切块补齐,不宜切块补齐
的部分应及时填补平整。盲道砌块缺失、损坏应及时修补。提示盲道的块型、位置应安装正确。
8.基础养护
人行道两侧立缘石不得缺失。形成坑槽的路面应及时修补。当人行道变形下沉和拱胀凸起时,应对基础进行维修。修复挖
掘的人行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沟槽回填的最小宽度应满足夯实机械的最小工作宽度,且不得小于600mm,应分层回填夯实,分层的厚度应小于夯实机
械最大夯实厚度。当不能满足回填最小宽度时,可采用灌注混凝土等方法回填密实。沟槽回填应高于原路床,夯实后再整平,
恢复面层。
9.缘石养护
缘石应保持清洁。混凝土缘石应经常保持稳固、直顺,发生挤压变形,拱胀变形应予以调整,调整后的缘石应及时勾缝。
更换的缘石规格、材质应与原路缘石一致。
10.检查井、雨水口
路面上的检查井盖、雨水口,应安装牢固并保持与路面平顺相接。检查井及其周围路面1.5m×1.5m范围内不得出现沉陷
或凸起。检查井井座、雨水口出现松动,或发现井座、井盖、井篦断裂、丢失,应立即维修补装完整。检查井井座与路面的安
装高差,应控制在±5mm之间。雨水口的安装高度,应低于该处的路面标高20mm。应在雨水口向外不小于1m范围内顺坡
找齐。
11.本合同终止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全部档案资料。
(二)环卫保洁服务要求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DB44/T2364-2022)、《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
2022)、《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
理条例》《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相关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和采购人制定的检评标准条件等执行
(如有最新规定则参照执行,合同价不予调整)。
1.清扫、保洁的质量要求
(1)路面的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废弃物控制指标表》规定,并且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
的50%。
废弃物控制指标
| 保洁等级 | 果皮(片/1000㎡) | 纸屑、塑膜(片/1000㎡) | 烟蒂(个/1000㎡) | 痰迹(处/1000㎡) | 污水(㎡/1000㎡) | 其他(处/1000㎡) | 备注 |
| 二级 | ≤6 | ≤6 | ≤8 | ≤8 | ≤0.5 | ≤2 | 桥梁、道路、隧道参照指标 |
(2)路面余泥、煤渣、沙灰及其他废弃物要及时清扫干净。
(3)路面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干净,下水口不应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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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日的清扫作业在清晨前结束,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等应整洁。
(5)主要路段应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6)砼防撞栏、侧石清洁见本色,无污染、泥渍。
(7)路面冲洗每周应不少于3次,迎检期间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随时冲洗,达到清新、洁净、无污迹的标准。
(8)道路洒水应保持隔日一次,气温30℃以上时,平均每天洒水应不少于2次。
(9)人行道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栏杆应整洁,无乱贴、乱画。
(10)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构筑物应无乱贴、乱画。
(11)车行隧道的路面应干净,无积存污水和垃圾;隧道两壁无明显污物;隧道通道与进出口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路段
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12)废物箱的完好率应不低于98%;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13)过往或停留车辆的散落物,丢弃物、淤泥等在自发现起30分钟内清理,化学物品、危险物品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立
即组织人员清理。
(14)行人、非机动车的丢弃物在发现起30分钟内清理。
(15)垃圾收运:应定时定点进行,工具、设备及设施并按规定归位停放并保持整齐整洁,不得停放在路边。垃圾需日
产日清,收运垃圾车辆应加盖密闭,防止垃圾散落,并按要求进行分类收运到垃圾压缩站或装车点,垃圾装车点及周边应保持
整洁,要求桶容干净,需保持路面、站点干净整洁,地面无残留垃圾。
(16)项目已要求最低清扫、保洁频率,若清扫、保洁质量不满足要求,应增加清扫、保洁频率,采购人不再另行计量
支付。
(17)其他保洁服务项目,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中道路保洁二级标准及城管部门的
有关道路保洁二级标准的相关质量水平。
2.要求:保持环卫设备、设施等功能齐全并能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作业时需做足安全措施及标志,防止发生意外。
3.保洁要求:重大节假日(春节、五一、国庆节等)期间、其他突发或应急清理、在道路整修后、大风、水浸等特殊情况
导致路面垃圾增加时,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增配人员进行保洁,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作业调整,采购人不再另行计量支付。
4.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安排,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中标供应商员工,采购人有
权对中标供应商的管理责任进行处罚,对个别严重违法乱纪人员可直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直至诉诸法律。
5.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道路清扫保洁次数为每天两扫,实际保洁作业时间为16小时。
6.合同终止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全部档案资料。
(三)园林绿地养护服务要求
1.执行标准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6-2018)、《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
质量标准》(DB44/T269—2005)和相关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和采购人制定的检评标准条件等执行(如有最新规
定则参照执行,合同价不予调整)。
2.二级养护要求
(1)总体要求: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日常管理到位,建有工种齐全和相对稳定的养护队伍;植物长势良好,叶色正
常,病虫害危害株率不超过同种类植株的5%、草坪杂草率小于7%;及时补植,死株、缺株及黄土露天现象小于2%;园林建
筑及绿地设施维护得当,保洁措施到位,绿地整体景观较好。
(2)绿地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地的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
维护等。
(3)行道树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道树的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
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等。
(4)各类园林植物养护要求
草坪生长良好,整齐,四季常绿,修剪高度保持在8~10cm,能及时处理堆料堆物,覆盖率达95%以上,杂草率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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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坑洼积水,无垃圾及堆料堆物。
乔木树冠完整,长势良好,生长与开花正常;分枝不影响游览及观景;行道树的体量、高度基本保持一致,下缘线和分
枝点高度控制在3.0m以上,倾斜率小于5%,无死株、缺株现象。
花灌木生长发育正常,造型美观,能适时开花,花后修剪及时。地被植物覆盖率达98%以上,无恶性杂草,无死株、缺
株。
花坛、花带及绿篱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基本无杂草,无死株、缺株,修剪及时,花期基本一致。
造型植物的修剪合理,规则式种植的造型植物,形状、体量保持一致;自然式种植的,形状和体量基本符合设计和景观
的要求。
藤本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牵引合理,覆盖率不低于85%。
草本花卉生长良好,株型完整,开花适时,具有一定的株行距,开花时覆盖率达到90%以上,无枯枝残花,缺株、倒伏
不超过3处;花后修剪规范。
水生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固定其生长位置和范围,边缘清晰。
及时清理死苗,补植于发出整改通知书5天内完成。补植的植物种类保持与原植物品种相同、规格接近。行道树存活
率100%,草坪补植后一个月内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他植物补植的成活率达到95%以上。
病虫害防控及时。受害植株不超过同种类植株的5%,无鼠害,无明显影响植物景观效果的病虫草害。
修剪考虑每种植物的生长特点,确定修剪时间,适当修剪,减少伤口,切口要平。常年开花植物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
花;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枝叶密度适宜,内膛不空通风透
光。
灌溉、施肥要根据植物的生长、开花特性及不同季节的天气状况,合理灌溉和施肥。并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1~2
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五年以内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
(5)其他养护要求
绿地整洁,无杂物,做到保洁及时,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随产随清,
垃圾日产日清,不焚烧垃圾。
园林建筑、栏杆、园路、桌椅、路灯、园灯、井盖、牌示和广播等园林设施完好,并得到合理维护。
古树名木养护应有合理的技术方案,管养科学,抚育精心。生长优良,枝繁叶茂、无病虫害及枯枝;统一设立古树名木
标志,标明树名、学名、科属、树龄、地点、权属和管理养护责任单位,建立生长情况档案,记录养护和管理措施及生长情
况。古树名木应建立围栏或花基进行保护。
绿地内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
3.土壤管理
(1)表层土壤管理
土壤松土除草。需松土除草的地方,深度以8~12cm为宜,选择晴天时进行。还可用翻土、打孔,冬天深翻等方式进
行。
土壤覆盖。宜用有机覆盖物覆盖裸露土壤表面,如树叶、树枝、碎树皮、木片、松针、草屑、麦秆、稻草、碎草、苔
藓、椰壳纤维、坚果壳、粉碎的植物材料等有机生物体材料。覆盖厚度宜5~10cm。
(2)土壤改良
降低pH值
a.土壤pH应符合DB4401/T26-2019的规定。
b.对土壤pH值高于7.5的土壤,可选用下列措施进行改良:
(a)可用酸性有机改良材料如草炭、泥炭、木屑、松针等进行改良为主,也可用无机改良材料如石膏、磷石膏、硫黄
粉、硫酸亚铁和过磷酸钙等。
(b)可施用硫酸铵、氯化铵、硫酸钾、氯化钾等生理酸性肥料和过磷酸钙等化学酸性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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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可用酸化水浇灌,如灌溉水中加入硫酸亚铁、明矾等酸性化学物质。
调节EC值
a.土壤EC值应符合DB4401/T26-2019的规定,宜在0.16~0.6ms/cm之间。超出此范围的土壤,宜采取调节土壤
EC值的措施。
b.增加有机肥或适量的无机肥均可调高土壤EC值。
c.不同原因引起的土壤高EC值,应采取不同措施:
(a)盐碱地。选择耐盐碱植物;增施有机肥,同时施用石膏、脱硫石膏、磷石膏、硫黄、亚硫酸钙等无机改良剂;增加
地表覆盖物;采用如灌溉洗盐、深沟排水、平整土地后灌排结合等工程措施。
(b)外源施加的物质导致EC过高。及时切断外源;宜施用低盐分的土壤改良剂如草炭等,也可换土;必要时采取工程
措施水洗排盐。
(c)氯化钠引起的盐分毒害。施用过磷酸钙、石膏和脱硫石膏等来降低钠离子和氯离子的毒害。
增加养分
a.土壤有机质含量应符合DB4401/T26-2019的规定,有机质≥17.6g/kg。含量低于17.6g/kg时,应增加土壤有机
质。
b.应增施有机肥、绿化用有机基质、腐植酸等肥料或富含养分的土壤改良材料,必要时可增施化学肥料。
c.提倡利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土壤调理剂改良土壤。
d.提倡落叶归根,增加土壤有机质。
e.提倡绿地种植固氮类植物。
(3)土壤质地改良
土壤质地应符合DB4401/T26-2019的规定,为砂质壤土、壤土、粉砂壤土、砂质粘壤土、粘壤土或粉砂质粘壤土。
土壤过砂或过黏均需进行质地改良。
过砂土壤改良:可用添加有机质或掺入粘性土壤的方法进行改良,也可添加聚丙烯胺等土壤结构改良剂。
过粘土壤改良:施用有机肥或有机基质或掺入中粗砂子或质地轻的物质来改良。
树冠垂直投影内的铺装宜采用通气透水的铺装。
种植过深(超过原根茎高度5cm以上的)的植物,应铲除土壤直至露出根茎。
土壤质地局部改良。乔木宜选择穴施、环状沟施、辐射状沟施等施肥方式,灌木宜细致松土约10cm,均匀铺放
8~10cm沃土、土壤改良剂,增施有机肥等。草坪花卉宜撒施约5cm的沃土、土壤改良剂等。
(4)土壤结构性改良
宜增施有机肥或有机基质,或用秸秆、种壳及果壳、有机食品废渣、植物有机废弃物、泥炭、珍珠岩等人工栽培介质改
良土壤结构。
防止践踏或适时进行围闭保养。
选择合理翻土时间,勤松土,反复捣碎。
以有机覆盖物覆盖土壤改良质地。
(5)土壤排水改善
宜采用添加砂子、有机肥或有机基质等方式提高土壤排渗能力,降低土壤粘性。
地势低、土壤质地黏重,宜开排水口,完善绿地排水系统。
4.施肥管理
(1)土壤施肥
一般规定
a.施肥需顾及市容安全卫生和人群健康。不宜选用引起污染和心理上的厌恶感的肥料种类;慎重考虑施用方法和施用时
机;花坛、草坪严禁施用人粪尿或未经腐熟堆制的家畜家禽粪尿;严禁将重金属超标或其他有毒物质超标的废弃物当肥料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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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b.施用肥料应以有机肥为主,无机肥料为辅,速效与持效、针对性与全效肥料相结合等措施,保证各种养分满足植物生长
的需要。
c.应根据园林植物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的土壤结
构。
施肥的时间和位置
施肥时间和位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a.应选择天气晴朗、土壤干燥时进行。
b.肥料必须施在距乔木树冠外缘投影2/3的树木吸收根处。
c.应避免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化学肥料,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
d.除根外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乔灌木藤的叶片。
不同种植阶段的施肥
不同种植阶段的施肥,应符合如下规定:
a.基肥施肥时必须与土壤混匀,严禁将肥料直接施在根系上。
b.追肥施肥量应遵循“薄肥勤施”的原则,严禁施浓肥和过量施肥,化肥兑水的施用量不能超过1%,干肥施用要均匀适
量。
不同生长阶段的施肥
不同生长阶段施肥方式应符合如下规定:
a.壮龄前的树木宜采用穴施。
b.青、壮龄树宜采用环状沟施。
c.壮老龄树宜采用放射状沟施。
d.草坪地被和小灌木宜采用撒施。
e.乔灌草藤,施肥后应将肥料用土覆盖,且宜在施肥后进行一次灌溉。
不同土质特点的施肥
不同土质特点的施肥应符合如下规定:
a.沙质土应少量多次。
b.粘质土应重基肥轻追肥。
c.壤质土应基肥追肥并重。
不同植物特性的施肥
不同植物特性的施肥应符合如下规定:
a.观花植物应分别在花芽分化前和开花后各施磷肥一次。
b.竹林应以施有机肥为主,并适量加入含铁的复合肥料。最佳施肥时间为早春3月和8月~9月。
c.草坪施用肥料的种类和次数应根据草的种类(品种)、生长阶段、生长势以及景观要求而确定。干旱季节可采取控制氮
肥、增施钾肥的措施,以减少浇灌及修剪次数;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浇水。
d.草本花卉在生长期和开花期适当追肥;追肥宜采用颗粒肥料,亦可采用水肥;必要时,可进行叶面追肥。
e.水生植物、观花的沿生或挺水植物,应以有机肥为主,用土壤将肥料混合成块状肥料棒,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深
度25cm以上的淤泥中。
f.喜酸性植物如野牡丹、蕨类、杜鹃、茶花、栀子宜用硫铵、硫酸钾生理酸性肥料。
5.园林设施维护
(1)园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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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建筑应保持外貌整洁,室内及墙面清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先对现场进行围合,并设
置警示标志,再进行修复。
钢结构的园林建筑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应符合GB50212-2014的规定。
园林建筑中的木质构件应定期检查和保养,对白蚁进行监测和防治;腐烂受损的木质构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园林绿地中的厕所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保洁,干净整洁、无异味。
(2)道路平台
绿地内的铺装、侧石、台阶、斜坡等道路平台应保持平整,无缺损,无积水;保持材质外观的延续性和协调性。发现变
形、下沉等损坏时,应及时修复。
各种道路地坪应保持清洁,无障碍设施必须完好、通畅。
(3)其他设施维护
垃圾箱及垃圾堆场应外观清洁、完整,内壁无污垢、陈渍,箱内无陈渍垃圾;垃圾应实行分类;垃圾堆场必须与景区分
隔,地面排水良好,场内无臭、无蚊蝇滋生。
园椅、园凳分布合理,位置固定,无损坏、松动,整洁美观。同一场地内材质、形式相对统一。维修与油漆未干时,必
须设置明显标志。
指示牌位置恰当,形式美观,书写端正,字迹清楚,构件完整,材质、色彩须与绿地景观和环境协调。
报廊、宣传廊设置合理,整洁美观,构件完好,内容丰富、健康,陈列材料定期更换。
停车场地平整清洁,车位有明显标志。
防汛、防雷、消防等设备保持完好、有效,保证应急使用。
园林绿地给排水设施和设备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绿地内的各种栏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做好防腐、防锈等处理。受损的栏杆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4)其他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按照《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6-2018)等相关标准执
行。
四、商务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一)合同履行期限:1年(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满12个月止)。
(二)地点:广佛(佛网)产业园内
1.广州大道中(入园大道一横路中段)
2.市民休闲健身广场
3.科兴路(规划17路)
4.科宏路(规划14路)
5.科创路(含规划18路、规划25路)
6.规划22路
7.入园大道一纵路(一期)
8.2#3#污水提升泵站
9.东区园区、南区园区
(三)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7《服务清单》。
(四)服务要求
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应对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公共绿化、市容环卫进行维护、保养
工作;同时应会同采购人等有关部门迅速排除交通阻塞,并及时修复因被撞、被盗或交通肇事逃逸、载货车辆超高等因素导致
损坏的设施。做到:①设施要修复,路容要修饰,设备要修理,伸缩缝要清理。②路面平整无坑,设备完好无恙,排水畅通无
阻,标志清晰无污。③天桥、路面行车道、人行道、道路洒水、道路冲洗、交通标志牌保洁、道路栏杆清洗、构筑物内立面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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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垃圾运输、重大节假日清洗保洁、其他突发或应急清理费用等项目内容。
1.一般要求:
(1)除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外,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道路畅通,道路设施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2)通过巡视等方法及时掌握信息,做出预测,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措施。
(3)为确保项目设施迅速得到养护与维修。应以机械化养护为主。
(4)在维护管养范围内,作业人员必须着标志服,夜间为反光标志服;作业机械必须按标准涂以橘黄色,且按标准安装
黄色示警灯。
2.材料要求
材料需满足相关桥梁、公路、隧道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等规范标准的要求。
3.维修任务的确定:
(1)中标供应商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购人,需在实施前经采购人代表认可后方可进行维修,并在完成后进
行现场计量和采购人代表确认。
(2)一般维修任务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书后方可进行维修,并在完成后进行现场计量和采购人代表确认。
(3)中标供应商每月5日前须将上月完成的任务量及造价统计表报送给采购人。
(五)人员及设备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拥有一支不少于42人的作业队伍负责该区域的市政巡查、维护、绿化养护、道路保洁,配备足够的设
备保持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中标供应商必须为作业人员按照政府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并签订劳动合同。基本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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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人员岗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负责项目统筹管理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有担任相关市政道路绿化养护或绿化养护类项目负责人经验。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人 | 负责项目统筹管理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有担任相关市政道路绿化养护或绿化养护类项目技术负责人经验。 |
| 3 | 技术管理人员 | 6人 | 市政项目主管(1名):负责本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其他管理人员(包括园林项目主管、保洁项目主管、给排水项目主管、预算项目主管及环境项目主管):负责本项目现场技术工作,管理人员分别具备园林相关专业、清洁清扫环卫相关专业、给排水相关专业、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环境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 4 | 日常巡查 | 3人 | 负责园区内的日常维护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作业内容。保洁项目主管:负责本项目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管理工作,具有丰富项目管理经历。保洁作业人员:具有保洁作业经验。管网维护人员:具有管网维护作业经验绿化养护技术人员:需配备绿化工、植保工、土壤植物肥料检测员、白蚁防护人员、无人机操作员等。负责园区内安全作业检查和督促工作。负责项目台账整理工作。要求投入的人员不少于3名具备相关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 5 | 道路保洁 | 8人 | |
| 6 | 管网维护 | 7人 | |
| 7 | 绿化养护 | 13人 | |
| 8 | 安全员 | 2人 | |
| 9 | 资料员 | 1人 | |
| 合计 | 42人 | ||
2.作业人员要求:
①中标供应商应自备满足本项目规模所要求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中标供应商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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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作业期间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号章,夜间作业应佩戴反光安全标志。
3.设备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满足本项目规模所要求的机械设备和作业机具。项目拟需投入以下设备:(道路清扫车1辆、吸污车1辆、
垃圾压缩车1辆、洒水车3辆、载货汽车2辆、绿篱机5台、喷(打)药机5台、抽水机5台、木材粉碎机1台)
巡查车(管理专用车):主要用于巡查园区市政情况,检查道路设施、保洁及绿化等日常情况,确保园区市政道路整
洁、安全和畅通。
道路清扫车:用于园区道路清扫,确保园区市政道路整洁
吸污车:用于收集、中转、清理、运输园区内污泥、污水,避免二次污染。
垃圾压缩车:用于装载、压缩、运输园区内垃圾,杜绝二次污染。
绿篱机:用于修剪树枝、整理草坪、清理落叶等,提升城市形象和生活水平。
油锯:用于园区绿化修剪树枝工作。
剪草机:主要用于园区内绿化植物的修剪和美化等工作中。
绿化用洒水车:主要用于浇灌路边的花木、清洁路面、路面洒水降温等工作,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作为消防车使用,进行
临时应急消防洒水。
喷(打)药机:可用于喷洒农药预防绿化植物病虫害、园区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等。
木材粉碎机:可用于粉碎园区树根、树叶等园林绿化废弃物,进行环保无害处理等。
抽水机:抽水工作使用等。
载货汽车:载货工作使用等。
(六)其他要求
1.服从监管要求:中标供应商须自觉配合、接受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质量评检和监督,采购人派出相关主管部门对中
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沟通,中标供应商需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
制度和管理规定。
2.组织架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具有完备的组织架构,设立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带班班长
可根据排班安排数名,并提供名单及联系方式给采购人备案。
3.最低工资保障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聘用本项目的作业人员,中标供应商支付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及各种福利待遇和政策性补贴、
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保费用,否则按中标无效处理。
4.责任承担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员工的工资、各种福利待遇和政策性补贴、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保
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中标供应商自己解决,采购人无连带关系和责任。如发生安全生产、交通事故、违法、违规、违反
计划生育规定等行为,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5.中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项目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最低工资标准、各种福利待遇、补贴等各种政策调整风险,采购人一律
不做相应的单价调整。
6.通讯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7.食宿要求:承包期间,采购人不提供中标供应商人员的食宿。
8.若遇国家、省、市检查或重要活动,中标供应商要无条件确保活动期间辖区内所有市政设施完好且使用功能正常,采购
人不予支付经费。
9.如遇强台风、特大暴雨,中标供应商可以不安排人员上路清扫保洁,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成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清扫
保洁应急队伍,服从采购人和政府三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台风、暴雨过后,中标供应商应立即组织人员做好清扫保
洁工作。特殊情况,如需协助抢险救灾工作,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和政府三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0.本《采购人需求书》与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以相关技术规范为准。
11.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有害生物的防制工作和消杀工作,避免流行疫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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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技术措施、组织管理、工作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安全防护制度及应急预案、项
目质量保障措施及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等工作开展预案安排,确保中标后项目能顺利实施。
13.中标供应商*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承接过的相关市政道路绿化养护或绿化养护类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并获得过客户的满
意评价。
(七)报价要求
1.投标人按服务清单进行详细报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投标报价为含税价。
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报价须按照服务清单内容单独列出”道路迎检保洁”的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服务清单注明的”道路迎检保洁”价
格,道路迎检保洁服务按照实际发生结算,结算价按投标人报价为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单独列明”道路迎检保
洁”报价,格式自拟)
(八)履约担保
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以保函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在
服务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采购人受到较大损失的,或在服
务期内发现原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的,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
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对中标供应商违反本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负有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连带责任。
2.中标供应商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
(1)中标供应商事前未告知或未征得采购人同意而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
(2)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职责而造成采购人财物损失的;
(3)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职导致责任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4)克扣人员工资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
(5)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中标供应
商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发生以上情形之一,采购人可直接从中标供应商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银行直接提取违约金作为
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3.逾期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交纳服务费用总金额5%的违约金。
注:合同期间,中标供应商违约,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受损,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
时向中标供应商索偿;中标供应商拒绝赔偿的,履约保证金将用于冲抵采购人经济损失后返还金额,如保证金不足以冲抵损失
时,采购人有权另行向中标供应商追讨。
(九)验收要求
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2.履约验收时间:不定时巡查、月度验收及整体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1)月度验收:中标供应商于次月3日前整理上月度验收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申请后3个
工作日内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2)整体验收:中标供应商于服务期满后7日内整理服务期内全部验收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
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开展整体验收工作。
4.履约验收程序:验收组依据合同服务要求、《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检
评考核表》《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环卫保洁管理检评考核表》、《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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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绿化养护管理检评考核表》进行验收工作。
5.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括采购需求的每一项技术及商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服务质量情况等进行验收。
6.验收标准:依据招、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内容的服务要求、相关验收标准执行。
(十)资料归档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各项养护工程的竣工资料。
2.中标供应商的档案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
(十一)考核要求
在履约期间,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实行每月考核扣罚制度。中标供应商每月各项工作的检查评分满分为100分。
1.市政维护工作考核办法(每月评分一次)(详见附件4、《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市政设
施维护管理检评考核表》)。
2.市政保洁工作考核办法(每月评分一次)(详见附件5、《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环卫保
洁管理检评考核表》)。
3.绿化养护工作考核办法(每月评分一次)(详见附件6、《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绿化养
护管理检评考核表》)。
4.每月的检查评分总分为100分=市政保洁考核总分*40%+绿化养护考核总分*20%+市政维护考核总分*40%,采购
人根据每月的考核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扣罚:
(1)考核得分≥90分的,不在本月的维护总金额中扣罚;
(2)85分≦考核得分<90分的,每多扣一分,扣减中标供应商1000元;
(3)80分≦考核得分<85分的,每多扣一分,扣减中标供应商2000元;
(4)75分≦考核得分<80分的,每多扣一分,扣减中标供应商5000元;
(5)考核得分<75分的,扣减本月维护总金额的50%。
5.若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连续3个月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或累计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视为中标供应商
无履约能力,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因此所
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月度扣款在维护费用中扣除。
(十二)违规、违约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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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违规、违约行为情形 | 处罚形式 |
| 1 | 因中标供应商原因不履行或不完全按采购需求履行服务合同的。 | 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 |
| 2 | 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他人履行的。 | 如发现,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
| 3 | 在履约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联系人)难以联系,或联系后服务态度差(或无正当理由推诿责任的)。 | 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 |
| 4 | 中标供应商拒绝配合接受采购人或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检查。 | 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 |
| 5 | 没有取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将项目资料泄露给其他人。 | 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 |
| 6 | 其他违约行为。 | 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 |
(十三)支付方式
本项目采购总价包干方式结算(除”道路迎检保洁”服务按实际发生计算外),结算价不得超出合同总价。
1.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进度款1:*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单位的服务经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进度款2:*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单位的服务经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结算款: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合同余款30%。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
(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如遇到财政支付冻结,则采购人在财政支付解冻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剩余的款
项事项(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
6.采购人服务费用的支付均以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为前提。中标单位应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交等额
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正常情况下,经努力仍不可预见、无法控制、不可避免的事件,且直接影响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比
如战争、台风、地震、严重的火灾或水灾等。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具体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十五)服务清单(详见附件7另册)
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采购人管理需要调整中标供应商管养面积,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相应减少面积及合同
价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不负赔偿责任。
附件:
1、履约保函
2、廉政责任书
-第18页-
3、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市政设施管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4、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检评考核表
5、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环卫保洁管理检评考核表
6、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绿化养护管理检评考核表
7、服务清单(另册)
8、安全生产合同
附件1:
履约保函
编号:
致(受益人)
鉴于受益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以下简称承包合同)。根据承
包合同约定,我行接受承包人的委托,同意出具保函为承包人担保,对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及责任,以总金
额人民币元向受益人承担连续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担保。
向受益人保证如下:
1、本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我行在接到受益人提出的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本保函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一次性向受益人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
须受益人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理由。
2、我行将不坚持要求受益人首先向承包人索要上述款项。我行还同意:任何受益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款项的修改、规
范或其他合同文件的变动、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行。
3、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验收合格,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六个月止。本保函超过有效期自行失效,请
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本保函项下相关一切索款要求需在保函有效期届满前提出。
4、我行在支付索赔款前,仅就索赔额是否属于或超过担保范围,索赔是否超过担保期限二个事项进行审查,除此之外不
作审查,且我行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受益人采取的未明示免除我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
任。
5、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受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6、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7、本保函为独立保函,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
担保机构名称:(盖章)
担保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件2:
廉政责任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19页-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
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
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
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
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
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款项、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
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采购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
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
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款项、好处费、
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
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履行期限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十份,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其余副本甲乙双方各
执三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第20页-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
| 地址: | 地址: |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市政设施管养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 第一条 | 为加强监管,切实提高精细化管养水平,确保市政管养服务单位认真履行合约,保障园区市政设施完好,根据国 | ||||
| 附件4: |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检评考核表 | ||||
| 考评时间: | 受检单位: | ||||
| 检评单位: | 检评人: | -第21页- | |||
| 检评人: | -第21页- | ||||
| 检评项目 | 标准分 | 检评(标准)内容 | 考核情况记录 | ||
| 扣分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 市政设施 | 100分 | 1、非报请批准延长(迟)维修时间遗留作业面,没有做到当天工作量当天完成。每处扣1分。 | |||
| 2、发现有雨、污水管道向外冒水,没有在12小时内疏通。每处扣1分。 | |||||
| 3、各类检查井、排水井内有异物,阻塞下水道不通水。每处扣0.5分。 | |||||
| 4、发现各类井盖有缺损、丢失,没有在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每处扣1分。 | |||||
| 5、作业车辆没有按规定配置警示标志、灯具等。每台扣1分。 | |||||
| 6、作业人员没有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 | |||||
| 7、作业现场没有设置安全标志等。每人扣0.5分。 | |||||
| 8、作业人员在岗期间有其他不文明行为。每人扣0.5分。 | |||||
| 合计 | 100分 | ||||
注:扣分以单项累计确认人员:
附件5: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环卫保洁管理检评考核表
考评时间:受检单位:
检评单位:检评人:
| 检评项目 | 标准分 | 检评(标准)内容 | 考核情况记录 | ||
| 扣分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 市容管理 | 65分 | 1、普扫未在7:00前完成,上下班高峰期(7时一8时30分,17时一18时30分)使用大扫把每宗扣0.5分;一级道路未实行16小时保洁,二级道路未实行12小时保洁,一级道路每项扣2分、二级道路扣1分、三、四级道路扣0.5分; | |||
| -第22页- | |||||
| 2、废物箱、垃圾桶、斗车、小水车、清扫车等环卫设施不按规定及时维修、油漆,每宗扣1分。设施外侧不洁,每次扣0.5分;设施摆放不整齐,每宗扣0.5分;工具房维护和使用不符合要求,每宗扣1分; | |||
| 3、保洁区域1000㎡范围内超过3件垃圾(如烟蒂、果皮、便溺、痰迹、塑料袋、纸屑、蔗渣、明显污迹、倾倒粪便、碎垃圾、碎石沙泥、沙井盖淤塞、人行道杂草等),且落地时间超过20分钟的一级道路每项扣1分、二级道路扣0.5分、三、四级道路扣0.2分;没有按规定冲洗道路、广场、人行天桥,每处扣1分,冲洗不干净每10米扣0.5分;路面落叶堆积每5㎡扣1分,焚烧落叶每宗扣3分;卫生死角、垃圾堆积,每处扣1分;未按日常作业标准,漏扫、漏冲洗路面等情况,每次扣1分; | |||
| 4、路面积水超过10㎡,每次扣1分; | |||
| 5、路面侧石、人行道每半个月必须彻底冲洗1次,侧石、人行道积沙,每10米扣1分; | |||
| 6、扫地车扫地作业时导致扬尘,每次扣1分; | |||
| 7、零星余泥撒漏(超过0.05立方米),未及时上报或接到通知后未及时清理的,每堆扣1分; | |||
| 8、遇暴雨天气过后,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山泥倾泻,泥土厚度≤3厘米未及时清理,或泥土厚度>3厘米未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 | |||
| 9、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每宗扣0.5分; | |||
| 10、垃圾斗车、垃圾桶或废物箱满溢,清理不及时每处扣1分; | |||
| 11、每周抽查1次护栏冲洗情况。每次抽检1条路,选取5个点,若用手摸护栏有明显污迹的,每个点扣0.1分; | |||
| 12、公共绿化带有废弃物、烟头、纸屑、便溺、蔗渣、塑料袋等,每处扣1分;故意将沙石等垃圾扫入公共绿化带内,每宗扣2分; | |||
| 13、公共绿化带有落叶堆积每5㎡扣1分; | |||
| 14、保洁质量不符合“五无”、“五净”规定的每项扣0.5分; | |||
| -第23页- | |||
| 15、设施破损或不能正常使用,每宗扣0.5分;无充分理由拒绝行人如厕或无故不开放的,每宗扣1分。 | |||||
| 人员和作业设置、配备 | 15分 | 1、未按合同要求,定员定额配备工人的,每缺超过10%以上,每次扣0.5分; | |||
| 2、未按要求配备足够的作业车辆,或作业车辆未正常出车的,每次每车扣1分;车辆未按路线行驶的,每车每次扣0.5分; | |||||
| 3、工人上岗作业没按规定统一着装,每人扣0.5分; | |||||
| 4、未向建设与市政园林局市政绿化组备案人员花名册、车辆行驶台账(如车辆车牌、行驶时间、路线等)的,每次扣1分; | |||||
| 5、车身有污渍或垃圾等,每车每次扣0.5分; | |||||
| 6、车辆设备未及时维护、更新,每车每次扣0.5分。如:扫地车喷水系统、车辆灯光是否正常;垃圾车垃圾水滴漏,每车每次扣0.5分。 | |||||
| 工人工资福利 | 5分 | 1、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每缺超过10%的工人未购买五险一金的,每次扣1分;签订用工合同一个月内未给工人购买五险一金的,每次扣1分; | |||
| 2、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津贴、高温补贴(6—10月份)不准时发放的,每项扣1分; | |||||
| 3、未及时与工人签订合同的,每人扣0.5分。 | |||||
| 安全生产 | 5分 | 1、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体制等,每次扣0.5分; | |||
| 2、未定时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每次扣0.5分; | |||||
| 3、未按安全生产规范作业(如路面作业未穿反光衣、设置警示标识)等,每宗扣1分; | |||||
| 4、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每宗扣1分。 | |||||
| 国家、省市区检评、媒体曝光、市民有效投诉 | 10分 | 1、国家检查存在问题,每处扣4分;省检检查存在问题,每处扣1.5分;市检评存在问题,每处扣1分;区检查存在问题,每处扣0.5分; | |||
| 2、国家媒体曝光,每处扣4分;省媒体曝光,每处扣3分;市媒体曝光,每处扣2分;管委会领导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市民有效投诉的,每处扣1分。 | |||||
-第24页-
| 合计 | 100分 | ||||
| 综合评分 | |||||
注:扣分以单项累计确认人员:
附件6: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绿化养护管理检评考核表
考评时间:受检单位:
检评单位:检评人:
| 检评项目 | 标准分 | 检评(标准)内容 | 考核情况记录 | ||
| 扣分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 草坪 | 30 | 1、草坪缺株,导致黄土裸露,每平方米每天扣0.1分; | |||
| 2、草坪上有枯枝败叶、垃圾杂物、明显(10%)杂草的,每平方米每天扣0.1分; | |||||
| 3、草坪地表不平整、凸凹、积水,每平方米每天扣0.05分; | |||||
| 4、草地平均高度超过10公分、澎蜞菊高度超过25厘米以上5、未及时修剪的,每平方米扣0.1分; | |||||
| 6、叶色枯黄,长势不良,每平方米扣0.01分; | |||||
| 7、感染病虫害且未及时处理的,每平方米扣0.02分。 | |||||
| 8、管理地段内的道路附属绿带、林带、花坛等绿地,以及附属园路等范围有明显垃圾、余泥、砖石、瓦渣等杂物,每处每天扣0.2分。 | |||||
| 园林绿化设施 | 20 | 喷灌设施、花基、花架、护栏和绿化扩张网等附属园林绿化设施残缺损坏,每处每天扣0.2分。 | |||
| 内部管理 | 25 | 1、绿化管养单位每月下旬递交本月养护记录及下月工作计划到规划建设局建设组,逾期未交一次扣1分; | |||
| 2、绿化管养单位每次施肥应提前三天通知规划建设局建设组到现场监督并提交该次施肥的购肥发票备案(施肥要求按合同规定执行); | |||||
| 3、逾期3天领取业务文件(包括任务单),每宗扣0.5分; | |||||
| -第25页- | |||||
| 4、在合同签订后6月内,未按甲方要求提交养护台账明细及电子图纸的,每个子包每个月扣8分。 | |||||
| 应急处理 | 25分 | 1、无正当理由未按委托要求完成绿化砍伐、迁移或修复任务,且受客户有效投诉,每宗扣1分。 | |||
| 2、对养护地段范围内一般因非养护原因造成的绿化及其设施的损坏,养护单位必须及时报告,不报告、不处理,经发现查实,每宗扣1分。 | |||||
| 3、遇涉及绿化的重大交通事故,养护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协助处理疏导交通、拍照取证,不报告、不处理,经发现查实,每宗扣2分。 | |||||
| 4、在台风暴雨期间,绿化养护(包括工程养护)单位必须安排专人持续巡查,发现倾斜、倒伏树木及时扶正修理支撑,倒伏树木适当修剪重新种植。主干道路、参观路线暴风雨造成的倾斜、倒伏树木必须在接到我方通知(包括口头、电话)30分钟内(一般路段6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逾时未处理被检查发现,除责成整改外,每株乔木扣1分。 | |||||
| 合计 | 100分 | ||||
注:扣分以单项累计确认人员:
附件7服务清单(另册)
附件8: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合
同,明确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
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监督乙方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五)依据甲方制定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二、乙方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
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项目经理、工
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
查、总结和评比。
-第26页-
(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驻项目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施工人员)及
各职能部门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规定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
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有责任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各种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五)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所在岗位(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
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且经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责
任。
(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
使用方法;乙方不能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
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处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
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九)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
牌。
(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十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十二)遵守清远市安全管理部门、建设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安全生产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为采购合同附件,至采购合同失效后失
效。
|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 住所: | 住所: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 (签字)电话: | (签字)电话: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1.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年(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满12个月止)。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按采购需求“四、商务要求”地点要求执行。 |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本项目采购总价包干方式结算(除”道路迎检保洁”服务按实际发生计算外),结算价不得超出合同总价。1.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30%;2期:支付比例20%,2.进度款1:*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单位的服务经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20%;3期:支付比例20%,3.进度款2:*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单位的服务经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20%;4期:支付比例30%,4.结算款: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合同余款30%。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如遇到财政支付冻结,则采购人在财政支付解冻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剩余的款项事项(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6.采购人服务费用的支付均以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为前提。中标单位应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交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1期:详见采购需求书。 |
| 履约保证金 | 交纳比例:5%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其他账号:8********6303户名: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说明: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以保函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在服务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采购人受到较大损失的,或在服务期内发现原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的,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对中标供应商违反本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负有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连带责任。2.中标供应商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1)中标供应商事前未告知或未征得采购人同意而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2)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职责而造成采购人财物损失的;(3)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职导致责任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4)克扣人员工资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5)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发生以上情形之一,采购人可直接从中标供应商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银行直接提取违约金作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3.逾期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交纳服务费用总金额5%的违约金。注:合同期间,中标供应商违约,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受损,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向中标供应商索偿;中标供应商拒绝赔偿的,履约保证金将用于冲抵采购人经济损失后返还金额,如保证金不足以冲抵损失时,采购人有权另行向中标供应商追讨。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 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 项 | 1.00 | 3,826,647.36 | 3,826,647.3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第29页-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书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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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
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
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
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
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
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
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
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
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
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
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
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
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
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
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
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
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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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 7 | 现场踏勘 | 否 |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9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2家 |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1家 |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 14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 | 无:- |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下浮10%执行。 |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 18 | 其他 |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
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
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
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
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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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
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
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
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
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
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
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
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
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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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
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
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
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
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
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
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
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
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
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
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
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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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
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
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
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
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
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
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
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收。具
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
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
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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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
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
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
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
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
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
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
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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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
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
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
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
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
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
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
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
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
购网(***********)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
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
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
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
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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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
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
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黄工
电话:158********、********
传真:********
邮箱:********@163.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源祥路96号弘大商贸创意园1栋10楼1005房
邮编:5107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
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冈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89号
电话:********
邮编:511600
传真:********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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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
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
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
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
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
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
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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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
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
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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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
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
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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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 | 10%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2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 | 6% |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
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
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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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
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
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
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
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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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须提供《投标函》。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须提供《投标函》。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须提供《投标函》。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投标函》。 |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 8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须有一家作为主体单位。对于联合投标的,由投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在合同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职责。 |
| 9 |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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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不少于90天。 |
| 2 | 投标文件式样和签署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要求。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投标文件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4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5 | “★”条款 | 对采购文件中的招标范围及“★”条款没有构成偏离的。 |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为含税价。 |
| 7 | 报价合理性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8 | 无效情形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
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5.0分技术部分45.0分报价得分10.0分 | |
| 服务技术措施(8.0分) | 1.投标人能清楚描述项目技术措施,能根据项目情况特点,分析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处理措施,能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人的需求,得8分;2.投标人能较清楚描述项目技术措施,能根据项目情况特点,分析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处理措施,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和项目的特点,得6分;3.投标人能描述项目技术措施,能根据项目情况特点,分析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处理措施,基本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和项目的特点,得4分;4.投标人有项目的技术措施,但描述不清楚,未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和项目的特点,得2分;无或其它情况不得分。 | |
| -第46页- | ||
| 技术部分 | ||
| 组织管理、工作计划及其保证措施(8.0分) | 1.投标人有非常详细的组织管理结构图、工作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完善的保证措施,能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人的需求,得8分;2.投标人有组织管理结构图、工作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保证措施较完善,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和项目的特点,得6分;3.投标人有组织管理结构图、工作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基本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4分;4.投标人组织管理结构图、工作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有漏项保证措施不完善,得2分;无或其它情况不得分。 | |
| 安全防护制度及应急预案(8.0分) | 1.投标人有安全防护制度及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包含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等内容),可行性高,能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人的需求,得8分;2.投标人有安全防护制度及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包含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等内容),合理可行,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和项目的特点,得6分;3.投标人安全防护制度及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包含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等内容),可行性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4分;4.投标人安全防护制度及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包含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等内容)有漏项,可行性差,得2分;无或其它情况不得分。 | |
| 项目质量保障措施(8.0分) |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质量目标明确,质量保障措施非常完善,有明确的质量承诺,能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人的需求,得8分;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质量目标基本明确、质量保障措施齐全,有质量承诺,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和项目的特点,得6分;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质量目标、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合理,有质量承诺,基本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4分;4.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质量目标不明确、质量保障措施不全、有漏项,无质量承诺,得2分;无或其它情况不得分。 | |
| 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5.0分) | 1.投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5分;2.投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较完善、可行的,得3分;3.投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不全,有漏项,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 | |
| -第47页- | ||
| 机械设备保障能力(8.0分) | 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情况:(1)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机械设备及数量(道路清扫车1辆、吸污车1辆、垃圾压缩车1辆、洒水车3辆、载货汽车2辆、绿篱机5台、喷(打)药机5台、抽水机5台、木材粉碎机1台),得6分,否则不得分。(2)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增加机械设备:①每增加1辆洒水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②每增加1辆载货汽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1、机械设备若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吸污车、垃圾压缩车及载货汽车还须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2、机械设备若租赁的须同时提供①出租方购置发票;②租赁合同;③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吸污车、垃圾压缩车及载货汽车还须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提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3、提供的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中的购买方的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租赁的,应与出租方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4、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 |
| 商务部分 | 类似业绩(10.0分)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承接过的相关市政道路绿化养护或绿化养护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需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双方签署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得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 履约评价(5.0分) | 投标人每具有一份正面评价(优秀、优良、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的评价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及用户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客户评价注明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评价均可得分,评价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
| 人员资质-项目负责人情况(4.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①身份证;②职称证书;③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相关市政道路绿化养护或绿化养护类项目业绩,每具有一份正面评价(优秀、优良、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的评价得1.5分,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正面履约评价资料。 | |
| 人员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4.0分)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同时提供①身份证;②职称证书;③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2、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的相关市政道路绿化养护或绿化养护类项目业绩,每具有一份正面评价(优秀、优良、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的评价得1.5分,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的正面履约评价资料。 | |
| -第48页- | ||
| 人员资质-项目主管(15.0分) | 1.市政项目主管情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5分,无或其它不得分。2.园林项目主管情况: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5分,无或其它不得分。3.保洁项目主管情况:具有清洁清扫环卫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5分,无或其它不得分。4、给排水项目主管情况: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5分,无或其它不得分。5、预算项目主管情况:具有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5分,无或其它不得分。6、环境项目主管情况: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5分,无或其它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15分。一人一岗,均不得兼任。需同时提供①身份证、职称证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 |
| 人员资质-团队其他技术人员情况(7.0分) | 配备服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高级绿化工5人、高级植保工5人、土壤植物肥料检测员2人、无人机操作员2人,白蚁防治员1人,完全满足上述人员配备的得4分,未满足上述人员配备的不得分;满足上述人员配备情况下,每有一个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人员加1分,最高得3分。注:上述人员均不得兼任。需提供①身份证、职称证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
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
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
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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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821-2025-01621
采购项目编号:JC202509FG172
项目名称: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项目(一标)
采购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竞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项目(一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项目(一标)
采购计划编号:441821-2025-01621
采购项目编号:JC202509FG17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26,647.36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826,647.3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满12个月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佛(佛冈)产业园市政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须有一家作为主体单位。对于联合投标的,由投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在合同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职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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