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08
发布于
青海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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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国宏竞磋(服务)2025-005

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一、建设内容: (1)图斑监测。基于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采用遥感和地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变化图斑因子属性的过程。 (2)样地调查。以样地为单元,采用地面调查与遥感判读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样地(样方)、样木因子,获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储量、质量、结构和荒漠化沙化状况及其动态变化信息的过程。 (3)数据汇总。统计分析评价。汇集和处理调查数据,编制以州级为单位的林草湿荒综合监测成果报告,产出监测成果。 二、建设规模: (1)图斑监测。完成海西州7个市县(行委)国家下发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不少于1271个。 (2)综合监测。完成海西州7个市县(行委)国家下发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样地调查不少于536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6、其他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采购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3、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 4、公示网址: 青海政府采购网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西州林业站

地 址: 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柴达木东路10号海西州林草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女士

电 话: ********

附件信息:

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荒综合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1.07).doc.pdf

410.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海西州林业站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100.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海西州林业站
采购单位地址 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柴达木东路10号海西州林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青海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国宏竞磋(服务)2025-005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

综合监测项目

采购人:海西州林业站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3.磋商费用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5.磋商文件的质疑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磋商保证金

9.磋商有效期

10.响应文件构成

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五、磋商过程

14.磋商过程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5.磋商小组

16.磋商程序

17.评审办法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8.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9.成交通知

八、授予合同

20.签订合同

九、磋商活动终止

21.终止情形

十、处罚

22.处罚情形

十一、其他

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2.报价说明

3.商务要求

4.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磋商采购公告

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青海国宏竞磋(服务)2025-005

1.项目概况

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

取通过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国宏竞磋(服务)2025-005

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小写:¥********.00元(大写:壹佰万零贰仟元整)

最高限价: 人民币:********.00元 大写: 壹佰万零贰仟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标段名称: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

服务期:1年

服务地点: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茫崖市、乌兰县、都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6、其他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

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5.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6.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线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

12楼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不见面线上解密;供应商如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

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

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

工);天谷CA********。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具体以《青海省

政府采购网》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上传。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

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9、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海西州林业站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

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国宏竞磋(服务)2025-005
3 采购人 海西州林业站
4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控制预算价:人民币:********.00元大写:壹佰万零贰仟元整
8 服务期 1年
9 采购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0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
10 供应商资格条件 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6、其他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收款单位: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西宁分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账号:35********445缴费时间:磋商截止期,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2 缴费方式 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不接受现金),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13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潜在供应商如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15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的,视同放弃答疑。
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招标代理费:15000元。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2〕1980号)计算收取,由供应商支付。
17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
19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日
20 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采购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1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海西州财政局联系电话:********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磋商活动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

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

3.磋商费用

3.1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项目合同书

(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6)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5.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

式(邮寄)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

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

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三日前,

将变更公告发布在磋商公告同一媒介。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

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保证金

8.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

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退还。

8.2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转款方式直接缴入“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

限公司”指定账户。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磋商有效期

9.1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日。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

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

10.1.1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磋商供应商承诺书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资格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9、磋商保证金证明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

12、评分对照表

1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13.1)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最终轮)

14、分项报价表(第一轮)

(14.1)分项报价表(最终轮)

15、服务要求响应表

16、服务方案

17、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

1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19、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

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1、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22、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

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

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1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请登录政采云客户端

投标)。

11.2磋商响应文件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11.3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如果供应商未按第12.1-12.2条要求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

予受理。

12.2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3.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五、磋商过程

14.磋商过程

14.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4.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

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4.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5.磋商小组

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

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5.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

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5.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

责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5.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6.磋商程序

16.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

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

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6.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

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6.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

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第10.1.1的1-11项);

(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6)项目服务期、磋商有效期等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磋商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6.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

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2.4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

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6.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

应商的评审方法。

17.评审办法

17.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

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

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1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

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18),

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小

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7.3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评审项目 内容 满分分值 评审标准
磋商报价(10分) 报价分 10 磋商基准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
磋商报价(10分) 报价分 10 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商务评价(10分) 业绩情况 10 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的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5项以上(含5项)的,得10分;提供5项以下的,每提供1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有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采购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或扫描)件)
技术评价(40分) 服务内容 20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服务内容全面符合要求的得15分;服务内容较全面符合要求的得10分;服务内容基本符合要求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人员 20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林业类相关专业每人得2分,最高8分,没有不得分。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备中级职称林业类相关专业的每人得2分,最高10分,没有不得分。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备初级职称林业类相关专业的每人得1分,最高2分,没有不得分。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人员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在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技术方案(30分)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30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工作总体思路定位;(2)主要任务及实施流程;(3)对项目背景的理解;(4)时间进度安排;(5)标准管控;(6)作业目标;(7)档案管理;(8)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措施;(9)保密措施;(10)应急预案。上述内容内容提供完整的,与实际项目贴合的得30分,每缺一处扣3分;每有一处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服务及质量保证(10分) 服务及质量保证 10 (1)服务机构:提供机构框图、人员数量、职责分工。(2)服务人员:提供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电话号码。(3)服务响应时间:明确服务响应时间,包括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完成服务时间及特殊情况下的时间安排。(4)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提供内容完整的得4分。未提供或不完整的不得分。上述(1-3)内容提供完整的,与实际项目贴合的得6分,每缺一处扣2分;每有一处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阐述简略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8.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

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

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

19.成交通知

1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政府

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

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0.签订合同

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

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0.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

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九、磋商活动终止

21.终止情形

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

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1.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十、处罚

22.处罚情形

22.1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

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国宏竞磋(服务)2025-005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海西州林业站(盖章)

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

采购日期: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海西州林业站

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XX月XX日2025年中央林改资金(第二批)海西州林草湿荒综合监测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国宏竞磋(服务)2025-005)的采购文件要求和青海省国宏工程

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乙、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报价文件;

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

写),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人

员工资、交通、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

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服务期:1年

2.服务地点: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茫崖市、乌兰县、都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

3.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应当在服务完成后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验收,逾期不评审验收的,乙方可视

为验收合格。乙方交稿并通过评审验收后,由甲乙双方签署服务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

时予以解决;

6.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相关完税发票(按甲方需求提供);

四、付款方式

资金到位后,按以下方式进行付款: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40%

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乙方完成调查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待乙方提交

终期成果,并通过专家论证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

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不按约定付款、行为视为违约;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约定完成目标任务、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行为视为违约;

2.甲方无故延期验收或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

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款的5%,超过10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

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履行义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其它违约行为按合同总价款5%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

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中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侵权,由乙方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

2.乙方完成的规划编制方案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用于

除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甲方的商务、

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

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可仅

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

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

的甲方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期间,双方无争议的合同部分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的,适用专用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日期:年月日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

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

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

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

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

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

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

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

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

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范围

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

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

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

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和

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

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

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

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

济赔偿。

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

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

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

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

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

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

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

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保密

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

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

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

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

信息;

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

品牌等;

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

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

协议为准。

7.质量保证

7.1货物质量保证

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

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

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免费质保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

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

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

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免费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

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

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

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

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

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免费质保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

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

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

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

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

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

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

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

变质。

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

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

方负责。

9.价格

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

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

免费质保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

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

承担的一切税费。

9.3检验费用

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

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

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

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

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

交货时间: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开箱验收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

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

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

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

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

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11.2检验验收

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

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

检验。

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

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

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

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1.3使用过程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

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

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

担的合同义务。

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

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3.4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5支票或汇票。

13.6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

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4.索赔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免费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有

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

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

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

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

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

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

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

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

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

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

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

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

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

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

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

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

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

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

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

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

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相应页码,否

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注:资格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上传至

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无效响应。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号: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

年月日

磋商响应文件目录

1、磋商函........................................................所在页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

4、磋商供应商承诺书...............................................所在页码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

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

9、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

1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所在页码

12、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

1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所在页码

(13.1)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最终轮)............................所在页码

14、分项报价表(第一轮)..........................................所在页码

(14.1)分项报价表(最终轮)......................................所在页码

15、服务要求响应表............................................所在页码

16、服务方案..................................................所在页码

17、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所在页码

19、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

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

21、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所在页码

22、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格式1、磋商函

磋商函

致: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项目名称)(项目编码)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

磋商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

解并接受。

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

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

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磋商、

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期限必须满足磋商有

效期的要求)。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职务: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4、磋商供应商承诺书

磋商供应商承诺书

致: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25年月日(项目名称),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磋商

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需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

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

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提供实

施相应补救措施或方案,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

接受;

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

的其他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

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

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

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

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

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6、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

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

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①供应商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

证书;②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

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③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只需提供本单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3个

月内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2、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无欠税证明需加盖当地税务局公章)。

格式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

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格式9、磋商保证金证明

磋商保证金证明

致: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

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

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

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

损失。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竞磋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格式1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

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

格式12、评分对照表

评分对照表

序号 磋商文件评分标准 磋商响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

格式1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磋商首次报价 服务期 备注
大写:
小写:
优惠承诺及其他: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

2、“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必须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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