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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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湖南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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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861

项目所在行政区:430500

采购项目类型:政府采购

采购人名称:邵阳县教育局

采购人代码:1143********9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预算:********.98万元

招标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HNSZZFCG-2025-0861-01

采购项目子包名称: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分包预算:********.98元

招标类别:政府采购

控制价(最高限价):

统一交易标识码:D01-********MB0W04633J-********-000012-4

投标人资格条件:无

标段(包)内容:

招标文件下载.pdf

政府采购(服务)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

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262号

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861

采购代理编号:SZC-2025-0137

采购人:邵阳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节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六、中标信息公布

七、合同签订

八、政府采购政策

九、其他规定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邵阳县教育局的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

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262号

3.采购代理编号:SZC-2025-0137

4.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861

5、采购项目预算:小写:********.98元人民币/3年,大写:壹佰玖拾伍万贰仟玖佰贰拾捌

元玖角捌分人民币/3年

6、项目最高限价:小写:********.98元人民币/3年,大写:壹佰玖拾伍万贰仟玖佰贰拾捌

元玖角捌分人民币/3年

7、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验收,验收后正式投入使

用。

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技术服务业

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预付比例:/

11、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品目编码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3年)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3年)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本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HNSZZFCG-2025-0861-01 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C******** 详见采购需求 ********.98 ********.98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止。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

文件下载。

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解密时长: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3.开标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

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

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项目同一阶段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的只接受受理第一次提出

的质疑。

3.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邵阳县教育局

地址:邵阳县教育局(邵阳县塘渡口镇芙蓉学府附楼)

联系人:银义

电话: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严亮

电话:138********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亮

电话:138********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邵阳县财政局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第1.2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2款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邵阳县教育局地址:邵阳县教育局(邵阳县塘渡口镇芙蓉学府附楼)联系人:银义电话:130********
第2.3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严亮电话:138********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
第2.5款 采购进口产品 不接受
第3.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章
第3.2款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第5.1款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详见第一章
第5.2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不组织,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采购人组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地点:/。
二、招标文件
第7.4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18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注:带“★”条款为必须满足的商务或技术服务要求(参数),不满足视为投标无效。
第9.1款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投标文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3.2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详见第一章
第13.8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所填报价应与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否则,以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4、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第14.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资格审查表》
第16.1款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日
第17.1款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交《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第18.1款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第19.1款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网络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递交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上传模块(***********)”,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
四、投标
第21.1款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详见第一章;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4.1款 开标地点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第24.2款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见“开标一览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28.2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七、合同签订
第31.1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九、其他规定
第33.2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第33.3款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35.1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第36.1款 其他规定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书面通知方式为公告通知,因此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交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盖单位公章,具体结果以开标当天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甄别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出之日止(可往后延,不得提前)。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36.1款 其他规定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或截图)件。
第36款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建议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CA与签章CA为同一CA证书)。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3、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均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投标人使用网上开标系统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邵阳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邵阳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

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

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支

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13号),按照双方自

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邵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第二节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

投标无效。

2.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

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

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

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

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

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

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

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

实质性偏离。

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

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

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8.询问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

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

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9.4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

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

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封面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

附件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附件4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附件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附件6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封面

九、技术要求响应

十、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十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

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

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

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

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

为,其投标无效。

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

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

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款的有关要求。

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

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

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

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

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

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相关资料,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

束力。

18.分包

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

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19.投标文件的组成

19.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

投标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要求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9.1.2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

19.1.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

19.1.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

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1.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

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

19.1.6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所有内容。

19.1.7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

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9.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和内容见第七章。

四、投标

20.投标文件的加密和递交

20.1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

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20.2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

投标文件,邵阳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

制作与上传。

21.投标截止期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21.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

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

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

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

23.串通投标行为

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

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

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4.开标

24.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4.2电子开标程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视频,按下列程序进

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方、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5)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

(6)唱标;

(7)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通过电子开标软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4.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

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

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5.2采购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后进入“资格审查”,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逐一进行审查后汇总,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评标委员会商务技

术评审程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

26.评标委员会

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

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7.评标

27.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7.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

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导出打印后送采购人。

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

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

限为1个工作日。

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

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

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

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

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

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

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

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

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1.履约担保

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政府采购政策

33.政府采购政策

33.1优先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3.2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3.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的企业应

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并按要求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在货

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

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有中小企业方可参与投

标。

(3)【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5.3(1)条件的

供应商,价格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

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

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

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

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

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3.5部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

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

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格式);

(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九、其他规定

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

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

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

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

资格进行审查。

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不适用);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

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

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

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

适用)。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作为查

询记录和证据,做入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

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以虚假响应处理。

3.资格审查结果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4.其他

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

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附表1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项目编号: HNSZZFCG-2025-0861 项目名称: 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分包编号: HNSZZFCG-2025-0861-01 包名称: 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262号,日期:年月日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下面材料(1.1、1.2、1.3、1.4、1.5之一):1.1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1.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3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1.4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投标人为营利法人或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4 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5 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报价低于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

注意:因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只能看到“资格证明文件”,未放在“资格证明文件”的

资格证明资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无法查阅,可能会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3款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第4.2款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按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部分4.2规定修正
第5.2(1)项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
第5.2(2)项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第5.3(2)项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第6.1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第6.2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

附表】)。

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

投标文件符合性。

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

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

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

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

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数据电文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

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投标无效。

(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

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

本节第5.2(1)、5.2(2)款规定处理。

5.3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

定的价格折扣。

(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

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

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

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

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

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

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废标

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

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

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

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投标无效

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861项目名称: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分包编号:HNSZZFCG-2025-0861-01包名称: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262号,日期:年月日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 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结论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

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

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

(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

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3.投标报价评价

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

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

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

5.评标总得分

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

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一)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F1 价格部分 0.20(A1)
F2 技术部分 0.40(A2)
F3 商务部分 0.40(A3)
合计 1.00

(二)评审因素见下表

分类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因素、标准
价格部分(A1) 投标报价 100分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注:(1)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且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等主要指标有大量或明显故意不符,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者项目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部分(A2) 产品专业性质 40分 1、监管机构多层级管理(10分)能够通过平台进行多层级监管,监管的层级有县(市、区)、乡镇级,各层级只能监管辖区范围的相关数据。能够提供PC端和移动端都能操作的记10分;仅提供PC端操作的记5分;不能提供层级区分的不计分。(需要提供实际可以访问项目的地址和账号密码,以备查验。没有实际案例地址的不计分。)2、学校管理端(10分)提供PC端和移动端操作界面,方便学校管理员对学生乘车信息进行录入、更新和管理。PC端和移动端均能操作的记10分;仅提供PC端操作的记5分;无此功能的不计分。(需要提供实际可以访问项目的地址和账号密码,以备查验。没有实际案例地址的不计分。)3、家长移动端(10分)家长能够通过手机小程序或APP实时接收学生上下车的位置、时间、图片、状态等信息,确保家长及时获取学生的乘车情况。通过微信小程序使用的记10分;通过APP使用的记5分;无此功能的不计分。
技术部分(A2) 产品专业性质 40分 (需要提供实际可以访问项目的地址和账号密码,以备查验。没有实际案例地址的不计分。)4、校车企业(配备校车的学校)管理端(10分)提供PC端和移动端操作界面,方便校车企业对运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数据更新。PC端和移动端均能操作的记10分;仅提供PC端操作的记5分;无此功能的不计分。(需要提供实际可以访问项目的地址和账号密码,以备查验。没有实际案例地址的不计分。)
采购需求响应 60分 1、采购需求中的《湖南省校车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智能化功能指导清单》,每满足一项得2分,其中“第6条安全带检测”不参与评分,满分36分。(需要提供实际可以访问项目的地址和账号密码,以备查验;没有实际案例地址的不计分。)2、服务内容具体要求标注“▲”号的每满足一项得3分,满分24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能反映“▲”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功能截图证明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功能截图的需要提供实际可以访问项目的地址和账号密码,以备查验;没有实际案例地址的不计分。)
商务部分(A3) 产品实用及专业性 10分 投标人所投的平台产品参与过主管部门批复的校车安全管理智能化试点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智能化试点相关政府批文复印件,批复时间须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前,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企业实力 30分 1、经验能力:投标人所投的平台产品,有3个成功案例的,共计15分,每提供一个记5分;2、人员资质: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团队人员具备程序设计工程师计5分;具备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软件工程师证书的计5分;具备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的计5分,共计15分。一人多证的视为只满足其中一项,不累积计分。(以上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 24分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目标、时间进度安排、详细的项目人员方案、实施过程管理、质量管理方案、风险控制方案、保障措施、安全管理。以上8个基本项计分点每缺一点(没有单独列章节进行说明的)扣3分。方案包含以上基本项的,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且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计24分,方案有欠缺或方案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或与本项目实际需要无关的每处扣1分,
扣完为止。说明:内容有欠缺或不合理或不具备可操作性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实施方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3、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未提供的不计分。
售后服务方案 21分 投标人提供运维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运维人员保障、服务内容、运维流程、数据管理、故障响应处理机制(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及系统故障处置流程)、应急预案、日常巡检方案。以上7个基本项计分点每缺一点(没有单独列章节进行说明的)扣3分。方案包含以上基本项的,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且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计21分,方案有欠缺或方案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或与本项目实际需要无关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内容有欠缺或不合理或不具备可操作性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实施方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3、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未提供的不计分。
培训服务方案 15分 集后服务方案有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资料等内容,且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符合项目需求、可实施性强的,计5分;方案内容欠完整、表述不清晰、欠合理、实施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内容有欠缺或不合理或不具备可操作性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实施方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3、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未提供的不计分。
A1、A2、A3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3=1)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综合得分前3名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以报价低者靠前,报价相同以技术评价项得分高者靠前。
说明 1、计算过程中,算数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取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3、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说明 并将情况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说明:

1、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计分。

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将情况报同级财政

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有有限期的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所述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为电子签章或鲜章扫描件。

5、有缺陷或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

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品目编码 简要需求 数量 采购预算单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供货期
HNSZZFCG-2025-0861-01 邵阳县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C******** 校车智能监管平台采购及运维 1项 ********.98 本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人)。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

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第二节技术要求

1.项目建设目的

新引进的校车智能监管平台的主要作用及功能,能完整解决辖区校车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

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辖区范围内校车动态信息

自动监督、管理、执法,并能指导路面现场执法,最大限度减少甚至消除行车安全隐患,提高校

车动态安全系数。管理手段先进,管理过程客观、公正。

提高监管效率:通过智能化校车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对校车安全的实时监控和智能化管理,

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提高服务质量:平台提供的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可以帮助校车企业(配备校车的学校)更

好地了解校车运营情况,提高校车服务质量和水平,从而增加生源。

增强责任意识:通过平台记录的各类数据和信息,明确校车公司、学校、司机、照管员、家

长等相关方的责任,增强各方责任意识。

降低运营成本:利用智能化技术降低人力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为校车企业、配备校车的学

校节省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

提升考核评估能力:通过平台的数据分析和考核评估功能,可以对校车运营状况进行全面、

客观的评估,提高校车服务质量和水平。

完善法规制度:通过智能化校车安全监管平台,可以帮助完善校车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明

确各方职责和操作规范,使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增强协同能力:平台可以实现校车管理、学校管理、照管员管理、家长接收信息的协同工作,

提高多方之间的协同效率和信息透明度。

优化校车路线:通过平台的数据分析和智能规划功能,可以优化校车路线和班次,提高运营

效率并为学生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2.智能化程度

要求平台自动识别、自动预警、行车记录、联网联控、自动评估、指挥调度、大数据统

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针对校车进行安全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性平台,由政府监督子系统、政

府管理子系统、校车服务提供者监管子系统和服务子系统组成。

平台按统一建设、分级使用的原则,各级单位接入使用,针对校车的特点,系统基本功

能实现以下管理目标:

定位追踪:即时定位,车辆启动即开启卫星定位,并保留最后熄火位置。

可视化调度:调度室电脑可以实时显示车辆的线路位置、方向、照片。

线路管理:可回放3个月以内的车辆行驶轨迹。

安全管理:城市道路可分段设置安全合理的超速报警。

身份识别:智能分析司机身份是否与校车司机一致。

车载录像:可以在平台查看校车监控录像。

触发拍照:所有系统报警都会实现触发拍照。

交接留证:学生上下车时需要留下记录,采取动态信息化方式推送并保留。

非规范驾驶:能够接收并显示校车上传的非规范驾驶行为报警。

乘员遗留:在车辆熄火后能够有方式检测是否有乘员情况。

操作简便:可以方便地搜索车辆,离线车辆分离、报警报表等,界面人性化。

联网联控:可以对接的平台有交警综合信息平台、公安交警指挥平台、防汛抗旱

指挥平台、其他需要联网联控的平台等。

2.1.使用对象

教育部门监管单位(县市区级、乡镇级)、校车经营者主体机构、配备校车的学校(幼

儿园)、需要校车服务的学校(幼儿园)、随车老师(照管员)、学生家长。

2.2.性能要求

平台服务器采取云服务器,并发>300,QPS(TPS)>1500+。

平台用户,并发>150。注册用户不少于40000人,正常情况下并发访问量不少于150个

用户,系统运行流畅稳定,整体响应性能在2秒以内。

高速高效:系统在编程设计时应调整缓存机制,减少系统IO的负载,加快系统的运行

速度。

易操作性:提供友好的用户管理和使用界面,便于操作的维护。

稳定性:系统应保证能够7×24小时运行,故障时间不超过百分之一,导致业务连续停

止时间不超过4小时。一个月内不需要重启服务器不间断访问系统,系统的运行效率不会明

显降低。

稳定性:系统出现故障,须按照管理规定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

安全性:应采取可靠手段,保证系统和数据安全。

3.标准规范要求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216.1-1999)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2007)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运输校车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要求》JT/T1077-201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讯协议》JT/T1078-2016

《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通讯协议规范)》协议T/JSATL12-2017

《湖南省校车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智能化功能指导清单》

4.平台能力要求

本项目要求平台结合硬件后必须满足湖南省校车安全监管平台指导清单(19项)中的18项,

对于第六项“安全带检测功能”需要平台预留接口,将来只需要增加硬件设备后能直接和平台对

接使用,以便满足湖南省校车安全监管平台指导清单的全部(19项)要求。

湖南省校车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智能化功能指导清单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性质 功能说明 响应说明
1 驾驶员身份识别 违规监管 全程对驾驶员是否为指定人员进行识别,防止校车运行途中更换驾驶员;违规时系统自动发出警示信息。 需满足
2 驾驶员行为识别 违规监管 车辆行驶期间全程自动识别驾驶员非规范驾驶行为,包括抽烟、打电话、看手机、长时间不看前方,以及疲劳驾驶(打哈欠、不断闭眼);违规时系统自动发出警示信息。 需满足
3 线路偏离 违规监管 依据确定的校车行驶线路,对偏离线路的车辆运行行为(偏离线路超过50米,或偏离线路时间2分钟以上,或未在停靠站点停靠)进行预警;违规时系统自动发出警示信息。 需满足
4 分段超速限制 违规监管 对校车行驶线路的不同路段按相关规定进行限速;违规时系统自动发出警示信息。 需满足
5 人数超载检测 违规监管 全程检测乘坐校车的人数是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违规时系统自动发出警示信息。 需满足
6 安全带检测 违规监管 对车辆行驶期间所有乘坐学生及司机是否佩戴安全带进行检测;违规时系统自动发出警示信息。 需满足
7 遗留检测 违规监管 对校车停止运营后的车内是否遗留学生进行检测;违规时系统自动发出警示信息。 需满足
8 分级报警 违规监管 系统自动对相应违规行为进行识别,并自动以语音方式提醒驾驶员,同时按照已设定的警示级别,分别将警示信息发送至校车运营企业、政府监管部门。 需满足
9 远程视频监控 实时查看 值守人员通过远程实时视频或历史录像对校车运行时的车厢情况进行查看,如学生是否未系安全带,是否有学生站立、打闹,学生上下车时随车照管员在车下的引导、指挥情况,驾驶员与随车照管员是否存在聊天等影响工作行为,判断驾驶员习惯,路况环境等。 需满足
10 运行轨迹查看 实时查看 值守人员查看车辆运行轨迹、车辆最后停车地点(主要指每天停止运营后的停车地点、发生事故时的地点)。 需满足
11 多客户端 实时查看 政府监管部门、校车运营单位、学校、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学生家长等多方人员都具备客户端,每天上传车辆设备、运行等情况,均可参与校车运行管理。 需满足
12 语音提醒及语音对讲 联系沟通 值守人员根据收到的警示信息,或根据其他工作需要,通过语音对讲方式对驾驶员进行语音提醒或交流,或发送其他工作信息。 需满足
13 主动安全高级辅助驾驶(ADAS) 提升驾驶安全 根据校车运行时的路面交通情况,系统自动向驾驶员发出碰撞预警、车道保持、车距监测、并道提醒的提示。 需满足
14 安全设备状态管理 设备管理 对非智能化安全设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进行台账式管理;对智能化安全设备(破窗器、安全带检测设备、遗留检测设备等)进行实时状态管理。 需满足
15 数据存储时间 数据存储 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视频数据应当至少保存3个月,违法违规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需满足
16 到达停靠站点时间预测 提升校车服务质量 通过GPS/北斗系统,运用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学生家长可预先估计校车到达停靠站点时间。 需满足
17 监护权转移留证 提升校车服务质量 在家长和校车之间接送学生、校车与学校之间接送学生的上下车时,对学生监护权的转移行为进行留证(照片、录像等打卡证据),证据应该保留至云平台,家长及学校、校车照管员可随时调取。 需满足
18 家长投诉举报与处理反馈平台 提升校车服务质量 家长通过客户端平台向相应部门或单位进行举报或投诉(包括司机酒驾举报、校车服务质量投诉、校车安全管理建议等),相关部门对接到的举报或投诉进行办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或向有关单位进行交办、有关单位办理后再由相关部门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 需满足
19 联网联控 多部门监管 将校车违法违规数据分享至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以便于加强路面查控;将天气、路况等信息共享至校车,预防事故发生。 要求至少拥有交警管理端

4.1.实施与维护要求

4.1.1平台结构要求:

所有功能由一个平台来进行管理,数据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流程统一。平台需要针对

校车管理进行优化(专门研发最佳),满足县级、乡镇级监管人员、校车运营企业、拥有校

车的学校(幼儿园)、学校(幼儿园)、照管员、学生家长等多角色端口管理。校车平台的

标准API接口满足国家部标协议809与部标协议1078,满足与市平台的对接。

4.1.2实施管理要求:

要求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的持证人员担任项目的总协调大管家,用

专业方法盯人、管进度、控质量、防意外,确保整个项目从开工到验收顺顺利利,不超时、

不超支、不烂尾。

4.1.3后期维护要求:

系统架构维护:

需要持有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软件工程师证书的人,来负责让我们的平台系统更稳定、

更优化。主要工作是让系统架构能扩展,硬件能兼容,系统能抗压。这样在更新功能和升级

硬件的时候,技术这块儿都能保持稳定。

核心功能维护:

需要一个有专业证书的程序员来负责设计和调整程序的主要部分,确保程序能够准确地

处理任务,并且能够不断学习和改进。这样可以提升程序的性能和用户使用体验,同时让程

序能够快速适应新的需求和变得更加智能。

4.2.所需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机房设备
1 智慧大屏 不低于以下要求:LCD液晶显示单元;尺寸:49英寸;分辨率:1920x1080;视角:178°(水平)/178°(垂直);响应时间:8ms(GtoG);对比度:4000:1;亮度:500cd/㎡;物理拼缝:3.5mm;输入接口:VGA×1,DVI×1,HDMI×1,输出接口:VGA×1,DVI×1,HDMI×1控制接口:RJ45forRS-232(输入×1,输出×2)功耗:≤134W;电源要求:AC100-240V;寿命:≥60000小时;工作温度和湿度0℃--50℃:10%--90%(无凝露);外形尺寸:长1100mm;宽900mm;高120mm边框宽度:2.3mm(左/上),1.2mm(右/下) 9
2 拼接屏支架 49寸LED拼接屏壁挂支架 9
3 视频处理器 9屏拼接,4K高画质,随意分屏。
4 服务器 双路2U机架式服务器主机国产信创1颗5380/538516核32线程2.5GHz64G内存丨3块960G企业级固态
5 机柜 服务器机柜T2.6022/600宽1000深1200高22U玻璃前门
6 企业级防火墙 散热方式:自然散热类型:有线路由器防火墙:支持防火墙LAN输出口:千兆网口机身材质:金属天线:其他管理方式:云端管理,远程管理,WEB页面WAN口类型:电口企业VPN:支持企业VPN上网行为管理:支持上网行为管理支持IPv6:不支持IPv6WAN接入口:千兆网口其他端口:USB口适用面积:>400㎡Wan口数量:2个AP管理:支持AP管理无线协议:无总带机量:151-200终端无线
6 企业级防火墙 速率:其他VPN类型:IPSecVPN,L2tpVPN,其他LAN口类型:电口LAN口数量:3个
7 办公椅 靠背椅,可移动,上下、靠背调节 2
8 机房设施运维 所有机房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包括远程诊断、上门设维护、设备送修与安装 3
二、平台软件部分
1 智能化校车安全综合监管平台 一、多级政府监管系统(区县乡镇)1、大数据中心1.1、满足各级、部门、区域的车辆实时运营数据统计(含学生上下车台账,家长推送数据)、报警数据统计(含驾驶员行为)、校车经营者主体单位运营数据(报警处理)、监管单位监管情况(报警处理)统计等,形成一张总表,并有评分,能一目了然的了解排名情况。1.2、在服务期间内根据运营时的情况,对平台提出的合理功能,要求能及时响应,升级平台功能,增加统计报表。1.3、建立适用于校车管理条例所需的档案,包括校车经营主体单位基础信息(执照、性质、电话等)、学校基础信息(执照、性质、电话等)、校车信息(行驶证、年检、校车标牌、保险、维护期限等)、驾驶员信息(身份信息、驾驶证等)、随车老师信息(身份信息)、学生信息(身份信息、照片、年级、班级、监护手机号等)。1.4、大数据可视化展示大屏页,包含车辆统计、里程统计、接送学生统计、报警统计等,使用饼图、柱状图、曲线图等图表进行展示。1.5、要求运行管理中心提供统一的认证、授权管理机制。2、报警中心2.1、▲需要平台拥有自动报警功能,不需要人员查看。报警的类型有:车辆超速(分路段限速)、线路偏离(非电子围栏形式)、身份识别(实时)、非规范驾驶行为(疲劳驾驶、抽烟、打电话、注意力不集中等)、乘员遗留、乘员超载。2.2、行车辅助:前车碰撞预警、车道保持、实时车距检测。满足各级监管机构的要求,可以设置不同的报警规则。当报警发生时需有自动提醒功能,并有报警事件的处理流程机制。2.3、支持风险事件的智能分析和判断。支持监控员查看风险事件关联的报警详情并进行干预处置。3、车辆监控中心3.1、通过地图查看整个辖区内的校车,要求便捷的显示出每台车的当前位置、状态、车内人数。3.2、通过地图上的车辆可以查看实时车内监控画面。 1
1 智能化校车安全综合监管平台 3.3、需要拥有同时打开多台车辆内监控画面的功能,画面数量可以随需求变化。3.4、检索车辆要便捷,拥有自定义分组功能,快速找寻所需的区域内车辆。3.5、需求通过平台可以对单台或指定区域内多台车辆发送文字信息公告,车内需要播报公告内容。3.6、▲为节省流量,视频数据保存在车辆内,通过平台能够调取历史视频回放,在校车熄火(ACC关)情况下能够远程唤醒终端后再进行视频回放。3.7、可按条件调阅车辆运行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运行轨迹,报警记录,驾驶员,照管员,学生打卡信息等。3.8、▲需能够查看车辆行车前检查台帐,每次登记内容为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警示灯、停车牌等。3.9、可按条件调阅车内的所有拍照记录。4、车辆运营设置4.1、需求站点管理功能,能通过平台设置站点,按照设置的站点给学校设置线路。4.2、站点定位时需要满足PC端在地图中远程定位,同时需要通过手机端能获取当前定位来确定站定位置。4.3、▲需要平台支持危险点设置功能,在PC端设置危险地点后,车辆经过时车内进行提醒。二、校车经营者机构主体管理系统1、基础数据管理1.1、机构基础信息设置,包括名称、执照、联系人、电话、性质等。1.2、车辆信息管理,包括车型、燃油类型、车牌号、核载人数、行驶证信息、年检信息、保险信息、年检与保险、校车标牌、维护期限等到期提醒。1.3、驾驶员信息管理,驾照信息、驾驶员身份信息、准假车型、资格证信息等。1.4、随车老师信息管理,身份信息,账号信息。1.5、终端设备管理,按照部标要求记录相关参数,同时记录流量卡号等,方便管理。1.6、以上记录的数据,要求再运营期间可以合理的增加参数记录,及时响应,平台升级。2、报警中心2.1、需要平台拥有自动报警功能,不需要人员查看。报警的类型有:车辆超速(分路段限速)、线路偏离(非电子围栏形式)、身份识别(实时)、非规范驾驶行为(疲劳驾驶、抽烟、打电话、注意力不集中等)。2.2、行车辅助:前车碰撞预警、车道保持、实时车距检测。满足各级监管机构的要求,可以设置不同的报警规则。当报警发生时需有自动提醒功能,并有报警事件的处理流程机制。3、车辆运营设置3.1、▲线路设置,可以根据校车行驶线路自动采集录入,同时满足手动编辑或补充线路,能分路段限速设置。3.2、车辆、终端、线路、驾驶员、随车老师、学生的关联要求灵活易用,更换方便,即可固定也可多变。3.3、要求能设置校车运营时间,也可以根据假期或者特殊情况增加运营时间。4、车辆监控中心4.1、通过地图查看整个辖区内的校车,要求便捷的显示出每台车的当前位置、状态、车内人数。4.2、通过地图上的车辆可以查看实时车内监控画面。4.3、需要拥有同时打开多台车辆内监控画面的功能,画面数量可以随需求变化。4.4、检索车辆要便捷,拥有自定义分组功能,快速找寻所需的区域内车辆。4.5、需求通过平台可以对单台或指定区域内多台车辆发送文字信息公告,车内需要播报公告内容。4.6、为节省流量,视频数据保存在车辆内,通过平台能够调取历史视频回放,需根据时间范围检索历史视频。4.7、支持车辆视频通道预览时即时回放功能。4.8、可按条件调阅车辆运行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运行轨迹,报警记录,驾驶员,照管员,学生打卡信息等。4.9、可按条件调阅车内的所有拍照记录。5、数据中心5.1、▲满足机构内的车辆实时运营数据统计(含学生上下车台账,家长推送数据)、报警数据统计(含驾驶员行为)、校车经营者主体单位运营数据(报警处理)、监管单位监管情况(报警处理)统计等,形成一张总表,并有评分,能一目了然的了解排名情况。5.2、建立适用于校车管理条例所需的档案,包括服务学校的基础信息(联系人、电话等)、校车信息(行驶证、年检、校车标牌、保险、维护期限等)、驾驶员信息(身份信息、驾驶证等)、学生信息(身份信息、照片、监护手机号等)。5.3、大数据可视化展示大屏页,包含车辆统计、里程统计、接送学生统计、报警统计等,使用饼图、柱状图、曲线图等图表进行展示。4、须具备LED大屏投投屏功能,可选择性进行大数据投屏。6、▲随车老师端6.1、随车老师拥有手机即可操作的端口,操作要简单易用,记录学生上下车打卡数据。6.2、随车老师再记录学生打卡考勤时,要求方便快捷,还要能对缺勤的学生进行请假等操作。6.3、能够在打卡时做到缺勤补充(请假、自接、断网、其它等)说明。6.4、能够对学生信息进行基本管理。三、学校机构管理系统1、学生数据管理1.1、学生基本信息管理,姓名、年龄、照片、班级、年级、监护人手机号等。1.2、查询学生的上下车台账数据。四、运维管理系统1、运维管理1.1、拥有移动端的设备维护管理功能。1.2、▲出现设备故障(摄像头故障、车载终端故障)时,应有提示信息,快速检索出问题车辆,方便维护人员快速找寻问题所在。五、对外提供的服务1、第三方接口1.1、要求平台能够预留数据接口,能够在需要时与第三方平台对接。1.2、在运营期间,有第三方平台对接要求时,需及时响应,完成对接工作。1.3、终端设备应具备向多个平台发送数据的能力,数据应符合部标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JT/T1078);需兼容部标的旧版,也能满足新版。校车平台的标准API接口满足国家部标协议809与部标协议1078。2、学生家长端2.1、需要能关联绑定自己的小孩,可能是多个小孩,关联的操作要简单易用。2.2、家长使用公众号形式,不需要安装任何应用。2.3、小孩(多个)上下车时能及时获取推送信息,要求地图上显示打卡时的位置、时间、打卡照片。2.4、家长能查看小孩所乘坐车辆的实时位置,方便预判到站时间。2.5、具备车辆到达提醒功能,可通过但不限于微信消息、短信等。六、平台功能结合硬件要求6.1需要随车老师(照管员)使用平台提供的随车老师端完成学生的上下车打卡。6.2要求平台结合硬件后功能能够完成《平台能力要求》中的18项功能。6.3要求未来只需要校车上再新增对应的安全带检测设备结合本次采购的平台即可全部满足19项功能。 1
三、校车监管硬件部分
1 行驶动态分析ADAS摄像头 不低于以下要求:成像器件:解析度720P;1/31.3MCOMS;制式:AHD;同步系统:内同步;镜头:3.6MMF2.24G;视场角:D=79°,H=67°,V=53°;白平衡:自动白平衡;视频输出:AHD同轴标准6PIN航空线;音频输出:内置喇叭;有效频率:20HZ-20KHZ;接头定义:6PIN航空头1、SPK_N,2、SPK_P,3、GND,5、视频,6、DC5V;电源:DC5V;功耗(最大):DC5V81mA;工作环境:湿度20%-95%,温度-25℃~80℃;存储温度:-40℃~85℃。ADAS摄像头支持镜头与固定支架分离,便于后期拆卸维护。 144
2 驾驶行为分析DSM摄像头 不低于以下要求:产品规格:解析度720P;6mm/6pin/红色接头;Sensor:JX-H65;传感器类型:130WCMOSSensor;像素尺寸:3.75um*3.75um;成像靶面:1/2.8”;ISP:TP3803;图像模式:黑白;输出信号:AHD;视频制式:PAL;帧率:25FPS;镜头组成:4G+1IR(940mm);焦距:6.0mm;光圈:2.0;镜头螺纹尺寸:M12*P0.5;视场角:D=60°H=45°V=26°;IRFILTER:IR940nm;功耗(最大):DC5V140mA;工作环境:湿度20%-95%,温度-25℃~80℃;存储温度:-40℃~85℃。行为识别分析DSM摄像头支架底座支持不低于2CM伸缩高度调节,适用各类车型都能正对人脸识别,避免画面不全导致脱离监管。 144
3 车厢内状态监控摄像头 不低于以下要求:成像器件:1/41.3MCOMS;解析度:720P;制式:AHD;最低照度:0.01LUX(红外开);同步系统:内同步;镜头:2.8MMF2.564G;视场角:89°;CDSIN:红外同步彩转黑触发信号1.6V-8V;白平衡:自动白平衡;彩转黑:外同步控制;夜视效果:黑白;视频输出:AHD同轴标准4PIN航空线;音频输出:内置拾音器;有效频率:20HZ-20KHZ;灵敏度:>-32dB;接头定义:4PIN航空头1、DC12V,2、GND,3、音频,4、视频;电源:DC12V; 144
4 车门状态监控摄像头 144
功耗(最大):DC12V红外未开启63mA,红外开启236mA;工作环境:湿度20%-95%,温度-25℃-80℃。
5 天线 GPS/BD、4G天线 144
6 线材 4Pin航空头/部标A型定义/带屏蔽/10M;显示屏转接线/公母双头 144
7 对讲套件 监控中心可与驾驶员实行免提式双向对讲,实现可控式实时调度,免提式对讲可避免司机使用传统的对讲手麦造成驾驶分心,影响行车安全。 144
8 紧急报警按钮 带2m延长线 144
9 2T硬盘 2.5寸固态硬盘 144
10 车载设备安装 按标准规格,需接刹车、左右转向信号线、摄像头安装需走暗线、必须明线部分尽量少、接口要做防水处理 144
11 车载设备运维 维护的内容包括非人为和不抗力外的设备问题,如:线路故障、摄像头故障、天线故障、硬盘故障、接触不良、固定架脱落等问题。 3
四、平台安装、部署、调试、培训、数据初始化部分
1 平台开户、权限配置、报警策略配置、平台部署调试,各级使用机构平台操作人员培训,基础资料录入(采购单位根据要求收集需要的数据,供应商应负责项目初期的数据录入指导。) 1
五、平台更新、维护、流量、管理部分
1 平台服务器资源(保持所有车辆每年数据的清理、留存等)、流量(系统所需要的专线、车载设备流量等)、管理服务费(包含服务器软硬件向维护、服务器配套工具软件更新、接口更新、平台服务专员等) 3

5.采购内容

监管平台:对于校车项目所需的管理平台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系统、监控系统、数

据分析平台等),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技术实力、软件功能、用户口碑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选

择最符合项目需求且具备持续升级能力的平台

运维采购:为确保校车项目平台软件及其硬件的稳定运行,采购单位将按年采购相关的维护

服务。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软件的BUG修复、软件升级、技术支持等。采购人将与供应商签订维

护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关键条款。

运维人员:中标人提供3个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专业技术维护,2名平台看管。

第三节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维护费、流量费按年度支付,其余费用凭发票办理支付手续。

2.项目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验收,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

3.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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