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监理五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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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6
发布于
宁夏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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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 监理五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 2505-64*开通会员可解锁*-153572) (项目名称)己由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 2025〕165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 ,估算投资 2692.15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海绵城市示范补助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利通区城区南部,牛家坊民俗文化村北部,北邻金积大道、南接梁涝路、西起同心街、东至利红公路

2.2 建设 内容 及规模:

(一)水生态修复工程

种植水生植物 24595㎡,布置生态基质网箱233㎡、清理芦苇及种植床整理7896㎡、河底生态修复123878㎡;溢流堰改造包括坝体改造1座,增加液压坝设备1套、新建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29.9㎡)生产桥拆除与恢复1座;沟道边坡砌护段落(双侧砌)长 1164m。

(二)岸坡生态修复工程

种植地被花卉 67694㎡、撒播三叶草48827㎡、补植紫穗槐9760穴;局部区域补植乔木及常青树747株;对管网开挖及施工临时占用区域恢复草坪24078㎡。

(三)再生水利用工程

新建取水井 1座,新建过滤器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25.83㎡,护岸砌筑12米。配备潜水泵(型号250QJW63-60/18.5kw)及附件等;新建供水管网34.47km,其中干管De200PE管6.71km、分干管De160PE管3.27km、支管De110PE管5.11km、分支管De50PE管14.93km、出水栓立管De63PE管0.29km、可控摇臂喷头立管De20PE管3.93km、喷头套管PVC管1.18km、过路拉管De300PE管1.08km。新建各类阀井98座,其中主控阀井、分支管闸阀井69座,放空阀井21座,排气补气阀井8座;新建加压泵站1座。

(四)基础设施工程

新建生态挡土墙 167m,新建透水混凝土园路956㎡,现状园路维修85㎡,水泥砖维修329㎡,篮球场面层改造941㎡,安全标识牌50套,安全护栏2000m,太阳能庭院灯126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 共 划分为 五 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监理五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或 由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行政处罚期限截止到开标当天,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持 CA数字证书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 0 元 /套(含押金),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

4.3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 ”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 ”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咨询。

( 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 监理标段不递交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滨河路树木园 内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 5楼510-511

邮 编: 751100 邮 编: 751100

联 系 人: 锁超 联 系 人: 马荣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10.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

2025 年 10 月 26 日

[A6****************]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监理五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监理五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505-64*开通会员可解锁*-153572)(项目名称)己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165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估算投资2692.1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海绵城市示范补助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解决(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利通区城区南部,牛家坊民俗文化村北部,北邻金积大道、南接梁涝路、西起同心街、东至利红公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水生态修复工程

种植水生植物24595㎡,布置生态基质网箱233㎡、清理芦苇及种植床整理7896㎡、河底生态修复123878㎡;溢流堰改造包括坝体改造1座,增

加液压坝设备1套、新建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29.9㎡)生产桥拆除与恢复1座;沟道边坡砌护段落(双侧砌)长1164m。

(二)岸坡生态修复工程

种植地被花卉67694㎡、撒播三叶草48827㎡、补植紫穗槐9760穴;局部区域补植乔木及常青树747株;对管网开挖及施工临时占用区域恢复草坪2

4078㎡。

(三)再生水利用工程

新建取水井1座,新建过滤器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25.83㎡,护岸砌筑12米。配备潜水泵(型号250QJW63-60/18.5kw)及附件等;新建供水管网3

4.47km,其中干管De200PE管6.71km、分干管De160PE管3.27km、支管De110PE管5.11km、分支管De50PE管14.93km、出水栓立管De63PE管0.29km

、可控摇臂喷头立管De20PE管3.93km、喷头套管PVC管1.18km、过路拉管De300PE管1.08km。新建各类阀井98座,其中主控阀井、分支管闸阀井6

9座,放空阀井21座,排气补气阀井8座;新建加压泵站1座。

(四)基础设施工程

新建生态挡土墙167m,新建透水混凝土园路956㎡,现状园路维修85㎡,水泥砖维修329㎡,篮球场面层改造941㎡,安全标识牌50套,安全护

栏2000m,太阳能庭院灯126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监理五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由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

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行

政处罚期限截止到开标当天,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

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等资料0元/套(含押金),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4.3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

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

后果自行承担。

4.5其他:(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

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咨询。

(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

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

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监理标段不递交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滨河路树木园内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邮编:751100邮编:751100

联系人:锁超联系人:马荣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10.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监理五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505-64*开通会员可解锁*-153572)(项目名称)己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165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估算投资2692.1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海绵城市示范补助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解决(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利通区城区南部,牛家坊民俗文化村北部,北邻金积大道、南接梁涝路、西起同心街、东至利红公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水生态修复工程

种植水生植物24595㎡,布置生态基质网箱233㎡、清理芦苇及种植床整理7896㎡、河底生态修复123878㎡;溢流堰改造包括坝体改造1座,增

加液压坝设备1套、新建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29.9㎡)生产桥拆除与恢复1座;沟道边坡砌护段落(双侧砌)长1164m。

(二)岸坡生态修复工程

种植地被花卉67694㎡、撒播三叶草48827㎡、补植紫穗槐9760穴;局部区域补植乔木及常青树747株;对管网开挖及施工临时占用区域恢复草坪2

4078㎡。

(三)再生水利用工程

新建取水井1座,新建过滤器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25.83㎡,护岸砌筑12米。配备潜水泵(型号250QJW63-60/18.5kw)及附件等;新建供水管网3

4.47km,其中干管De200PE管6.71km、分干管De160PE管3.27km、支管De110PE管5.11km、分支管De50PE管14.93km、出水栓立管De63PE管0.29km

、可控摇臂喷头立管De20PE管3.93km、喷头套管PVC管1.18km、过路拉管De300PE管1.08km。新建各类阀井98座,其中主控阀井、分支管闸阀井6

9座,放空阀井21座,排气补气阀井8座;新建加压泵站1座。

(四)基础设施工程

新建生态挡土墙167m,新建透水混凝土园路956㎡,现状园路维修85㎡,水泥砖维修329㎡,篮球场面层改造941㎡,安全标识牌50套,安全护

栏2000m,太阳能庭院灯126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监理五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由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

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行

政处罚期限截止到开标当天,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

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等资料0元/套(含押金),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4.3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

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

后果自行承担。

4.5其他:(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

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咨询。

(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

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

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监理标段不递交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滨河路树木园内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邮编: 751100 邮编: 751100
联系人: 锁超 联系人: 马荣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传真: 10.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监理五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505-64*开通会员可解锁*-153572)(项目名称)己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165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估算投资2692.1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海绵城市示范补助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解决(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利通区城区南部,牛家坊民俗文化村北部,北邻金积大道、南接梁涝路、西起同心街、东至利红公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水生态修复工程

种植水生植物24595㎡,布置生态基质网箱233㎡、清理芦苇及种植床整理7896㎡、河底生态修复123878㎡;溢流堰改造包括坝体改造1座,增

加液压坝设备1套、新建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29.9㎡)生产桥拆除与恢复1座;沟道边坡砌护段落(双侧砌)长1164m。

(二)岸坡生态修复工程

种植地被花卉67694㎡、撒播三叶草48827㎡、补植紫穗槐9760穴;局部区域补植乔木及常青树747株;对管网开挖及施工临时占用区域恢复草坪2

4078㎡。

(三)再生水利用工程

新建取水井1座,新建过滤器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25.83㎡,护岸砌筑12米。配备潜水泵(型号250QJW63-60/18.5kw)及附件等;新建供水管网3

4.47km,其中干管De200PE管6.71km、分干管De160PE管3.27km、支管De110PE管5.11km、分支管De50PE管14.93km、出水栓立管De63PE管0.29km

、可控摇臂喷头立管De20PE管3.93km、喷头套管PVC管1.18km、过路拉管De300PE管1.08km。新建各类阀井98座,其中主控阀井、分支管闸阀井6

9座,放空阀井21座,排气补气阀井8座;新建加压泵站1座。

(四)基础设施工程

新建生态挡土墙167m,新建透水混凝土园路956㎡,现状园路维修85㎡,水泥砖维修329㎡,篮球场面层改造941㎡,安全标识牌50套,安全护

栏2000m,太阳能庭院灯126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监理五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由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

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行

政处罚期限截止到开标当天,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

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等资料0元/套(含押金),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4.3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

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

后果自行承担。

4.5其他:(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

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咨询。

(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

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

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监理标段不递交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滨河路树木园内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邮编:751100邮编:751100

联系人:锁超联系人:马荣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10.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

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

社会公众的监督。

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

展招标工作。

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

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

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

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

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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