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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pdf
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农村客货邮融合柴油客运车辆采购网上竞价公告1_2********0.pdf
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农村客货邮融合柴油客运车辆采购网上竞价公告1 -副本.docx
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docx
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网上竞价公告
一、网上竞价邀请
|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8: | 00:00; |
|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8: | 00:00; |
3.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竞价开始前):*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0;
4.资格审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2:00:00;
5.供应商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5: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7:00:00;
6.联系人:李算枝
7.联系电话:153********
8.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8.2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8.3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4在“其他”上传“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8.5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9.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竞价报价文件”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
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10.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1.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供应商资格审查报名时需上传“供应商资质要求”
及“技术商务要求”(表格见“二、供应商资格审查”)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2.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
1.供应商资质要求:
|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任意一项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问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问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问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参加招标活动前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 |
|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 |
| 资格承诺函(允许) | 以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以上的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8.1.1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8.1.2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1.3在“其他”上传“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8.1.4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9.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竞价报价文件”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
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2.技术商务要求。
(1).索引
(1.1)标的说明一览表
(1.2)技术和服务要求响表
(1.3)商务条件响应表
(1.1)标的说明一览表
采购编号: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1 | 2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
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
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
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
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
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
(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
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
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
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_月_日
(1.2)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采购编号: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项目为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响应要求)
车辆技术要求
| 申购单位: | 厂牌型号 | 等级 | 小型高级 | |||||
| 驱动电机 | 型号 | 永磁同步电机(质保10年) | 底盘 | 座位/核载人数 | 9 | |||
| 功率 | ≥100KW | 班线起讫 | 辆数 | 2 | ||||
| 车辆主要求配置 | ||||||||
| 项目 | 配置 | 项目 | 配置 | |||||
| 1 | 纯电控制系统 | 纯电系统(三电系统保质期10年) | 12 | ▲安全锤/灭火器 | 4把符合客运企业要求的安全锤/4KG灭火器 | |||
| 2 | 动力电池 | 电量≥90kwh,续航≥400km;动力电池(保质期10年),液冷系统 | 13 | 安全带 | 全车座椅三点式安全带,带提醒功能 | |||
| 3 | 三电系统防护等级 | ≥IP67 | 4 | ▲北斗终端主机及摄像头 | 符合泉州相关部门要求的卫星定位设备且能办理营运证 | |||
| 4 | 行李舱 | ▲带后背行李舱 | ||||||
| 5 | 空调系统 | 标配,质保3年 | 15 | ▲倒车影像 | 高清倒车影像 | |||
| 6 | 整车质保 | 质保3年 | 6 | ▲胎压监测预警系统 | 胎压监测系统 | |||
| 7 | 悬架系统 | 标配 | 17 | 油漆 | 金属漆 | |||
| 8 | 转向系统 | ▲电动助力 | 18 | 车身 | 符合泉运集团要求 | |||
| 9 | 制动系统 | ▲前后盘式 | 19 | 随车附件 | 除原车外工具箱,另配小型工具箱(带螺丝刀扳手)、三角锲、反光衣 | |||
| 10 | ABS+EBD辅助制动系统 | ABS+EBD | ||||||
| 11 | 轮辋 | 标配 | 20 | 车门 | 电动门 | |||
| 备注 | 泉运集团标志及座位位置排列按规范要求执行,未说明部分按标准配置。供方负责该车符合国家汽车公告和营运车等级评定标准;发动机及底盘号码拓印三份。无说明部分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配置表配置。 | |||||||
车辆部分参数
北斗终端主机及摄像头系统,该系统设备及软件至少必须具备以下功能,达到以下配置要求:
供应商应预留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线束:线束必须
按照交办运〔2018〕115号、泉交委科【2019】7号、泉交委科【2019】12号文件等技术规范要
求预留。主要预留线束有:电源正极、电源负极、ACC状态、制动信号(刹车)、左转向灯信号、
右转向灯信号、近光灯信号、远光灯信号(大灯)、空调、喇叭信号、定位状态、前门、GPS信
号、北斗信号、摄像头、紧急报警按钮、里程数、车速),系统设备及功能软件根据使用要求免
费提供升级服务。
备注:
1、各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各自产品实际情况进行投标响应,不得虚假应标。
2、以上条款必须响应或正偏离。若出现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审,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意:
注:1.标注“▲”号条款以及未标注“▲”号的条款负偏离均不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
2.技术条款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条款视
为负偏离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3.1“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
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
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2“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
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
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1.3)商务条件响应表
采购编号: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 1 | 交付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7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车验收合格。注:每延期交货的违约金,以每辆车每天伍佰元(500元/辆/天)计算,从车款中扣除。 |
| 2 | 交付地点 | 成交供应商送车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交付条件 | 验收合格 |
| 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方,按中标总价的3%,在合同签订时汇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整车质保3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1)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由供应商提供)等;响应文件的承诺。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认定有异议时,以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产品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验收程序:①出厂检验:成交供应商在车辆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供应商应随同车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车辆说明书、合格证书、质保手册及技术资料等。②货到调试验收:车辆到达采购人处,由采购人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2)交付验收:①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②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00公里;③(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④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网点信息;⑤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必须能提供本采购项目中的全部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 |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1)货款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人支付货款时要求中标人提供以下资料:①验收单及税务发票原件(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②其他有关资料。(2)付款方式:对公转账①车辆经最终验收合格且办理完免征购置税和牌、证后,采购人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②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
4、质量保证
7.1文本资料
——制造商提供的出厂合格证书;
——整车及相关配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质保手册;
一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
以上所有资料为中文书写。
7.2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7.2.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
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各
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车辆出现
质量技术问题,应更换合格的车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
7.2.2维保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整车质保期三年(易损件除外);
三电系统质保10年;空调系统质保期三年,免费保修期从车辆注册登记时间起算。在保
修期内车辆及附属设备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损坏的零件或设备总
成件。售后服务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必须立即响应协调维修事宜,8小时内上门维修。
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为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成交
供应商应负责更换总成件。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且未能按时履行保修职责的,采购
人有权雇请第三方维修,相关责任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报价要求
8.1投标报价包含: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条件供货,在交货地点验收合格所发生的
所有费用,包括车身价、安装调试费、保管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保修运行维护费、售后
质保期内免费保修费、车辆上牌费、运费、送车费、税费等费用。(注:车辆保险、
购置税、上牌手续需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办理,除车辆保险费、购置税外,其余费用均由供
应商承担。)
8.2在项目完工综合验收前,成交供应商在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
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3在本项目执行期内,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价格不作调整。
8.4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6、双方责任
9.1成交供应商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赔偿采
购人的一切损失。
9.1.1所提供的整车及相关配套设备与配置表不相符;
9.1.2成交供应商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等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
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9.1.3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9.1.4成交供应商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9.2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
观情况协商处理
9.3成交供应商在整车及相关配套设备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
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整车或配件的损坏概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其他事项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
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
项对应;对“商务条件”不允许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
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
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电子签章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标书软件
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
报名,电脑插入CA,登录签章软件,点击获取,可以获取到CA信息,投标人
信息和CA信息一致,可以报名成功,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
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500元整。(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
项目编号)。
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
关联,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
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
金处置同意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044134
3.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报价系统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或其他相关说明
文件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
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投标人在“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其资格审查不
合格。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报价无效:
5.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
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2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
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
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
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
5.3投标人上传的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
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7.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
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
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安装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安
装、人工等费用。
9.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招标项目不收取
交易服务费。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
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
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
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
①、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
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
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
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
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
布。
七、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
等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
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
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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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网上竞价公告
一、网上竞价邀请
|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8: | 00:00; |
|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8: | 00:00; |
3.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竞价开始前):*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0;
4.资格审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2:00:00;
5.供应商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5: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7:00:00;
6.联系人:李算枝
7.联系电话:153********
8.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8.2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8.3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4在“其他”上传“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8.5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9.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竞价报价文件”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
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10.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1.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供应商资格审查报名时需上传“供应商资质要求”
及“技术商务要求”(表格见“二、供应商资格审查”)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2.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
1.供应商资质要求:
|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任意一项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问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问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问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参加招标活动前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 |
|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 |
| 资格承诺函(允许) | 以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以上的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8.1.1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8.1.2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1.3在“其他”上传“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8.1.4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9.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竞价报价文件”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
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2.技术商务要求。
(1).索引
(1.1)标的说明一览表
(1.2)技术和服务要求响表
(1.3)商务条件响应表
(1.1)标的说明一览表
采购编号: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1 | 2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
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
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
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
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
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
(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
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
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
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_月_日
(1.2)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采购编号: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项目为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响应要求)
车辆技术要求
| 申购单位: | 厂牌型号 | 等级 | 小型高级 | |||||
| 驱动电机 | 型号 | 永磁同步电机(质保10年) | 底盘 | 座位/核载人数 | 9 | |||
| 功率 | ≥100KW | 班线起讫 | 辆数 | 2 | ||||
| 车辆主要求配置 | ||||||||
| 项目 | 配置 | 项目 | 配置 | |||||
| 1 | 纯电控制系统 | 纯电系统(三电系统保质期10年) | 12 | ▲安全锤/灭火器 | 4把符合客运企业要求的安全锤/4KG灭火器 | |||
| 2 | 动力电池 | 电量≥90kwh,续航≥400km;动力电池(保质期10年),液冷系统 | 13 | 安全带 | 全车座椅三点式安全带,带提醒功能 | |||
| 3 | 三电系统防护等级 | ≥IP67 | 4 | ▲北斗终端主机及摄像头 | 符合泉州相关部门要求的卫星定位设备且能办理营运证 | |||
| 4 | 行李舱 | ▲带后背行李舱 | ||||||
| 5 | 空调系统 | 标配,质保3年 | 15 | ▲倒车影像 | 高清倒车影像 | |||
| 6 | 整车质保 | 质保3年 | 6 | ▲胎压监测预警系统 | 胎压监测系统 | |||
| 7 | 悬架系统 | 标配 | 17 | 油漆 | 金属漆 | |||
| 8 | 转向系统 | ▲电动助力 | 18 | 车身 | 符合泉运集团要求 | |||
| 9 | 制动系统 | ▲前后盘式 | 19 | 随车附件 | 除原车外工具箱,另配小型工具箱(带螺丝刀扳手)、三角锲、反光衣 | |||
| 10 | ABS+EBD辅助制动系统 | ABS+EBD | ||||||
| 11 | 轮辋 | 标配 | 20 | 车门 | 电动门 | |||
| 备注 | 泉运集团标志及座位位置排列按规范要求执行,未说明部分按标准配置。供方负责该车符合国家汽车公告和营运车等级评定标准;发动机及底盘号码拓印三份。无说明部分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配置表配置。 | |||||||
车辆部分参数
北斗终端主机及摄像头系统,该系统设备及软件至少必须具备以下功能,达到以下配置要求:
供应商应预留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线束:线束必须
按照交办运〔2018〕115号、泉交委科【2019】7号、泉交委科【2019】12号文件等技术规范要
求预留。主要预留线束有:电源正极、电源负极、ACC状态、制动信号(刹车)、左转向灯信号、
右转向灯信号、近光灯信号、远光灯信号(大灯)、空调、喇叭信号、定位状态、前门、GPS信
号、北斗信号、摄像头、紧急报警按钮、里程数、车速),系统设备及功能软件根据使用要求免
费提供升级服务。
备注:
1、各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各自产品实际情况进行投标响应,不得虚假应标。
2、以上条款必须响应或正偏离。若出现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审,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意:
注:1.标注“▲”号条款以及未标注“▲”号的条款负偏离均不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
2.技术条款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条款视
为负偏离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3.1“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
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
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2“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
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
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1.3)商务条件响应表
采购编号: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 1 | 交付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7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车验收合格。注:每延期交货的违约金,以每辆车每天伍佰元(500元/辆/天)计算,从车款中扣除。 |
| 2 | 交付地点 | 成交供应商送车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交付条件 | 验收合格 |
| 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方,按中标总价的3%,在合同签订时汇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整车质保3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1)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由供应商提供)等;响应文件的承诺。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认定有异议时,以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产品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验收程序:①出厂检验:成交供应商在车辆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供应商应随同车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车辆说明书、合格证书、质保手册及技术资料等。②货到调试验收:车辆到达采购人处,由采购人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2)交付验收:①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②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00公里;③(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④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网点信息;⑤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必须能提供本采购项目中的全部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 |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1)货款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人支付货款时要求中标人提供以下资料:①验收单及税务发票原件(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②其他有关资料。(2)付款方式:对公转账①车辆经最终验收合格且办理完免征购置税和牌、证后,采购人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②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
4、质量保证
7.1文本资料
——制造商提供的出厂合格证书;
——整车及相关配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质保手册;
一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
以上所有资料为中文书写。
7.2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7.2.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
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各
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车辆出现
质量技术问题,应更换合格的车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
7.2.2维保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整车质保期三年(易损件除外);
三电系统质保10年;空调系统质保期三年,免费保修期从车辆注册登记时间起算。在保
修期内车辆及附属设备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损坏的零件或设备总
成件。售后服务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必须立即响应协调维修事宜,8小时内上门维修。
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为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成交
供应商应负责更换总成件。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且未能按时履行保修职责的,采购
人有权雇请第三方维修,相关责任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报价要求
8.1投标报价包含: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条件供货,在交货地点验收合格所发生的
所有费用,包括车身价、安装调试费、保管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保修运行维护费、售后
质保期内免费保修费、车辆上牌费、运费、送车费、税费等费用。(注:车辆保险、
购置税、上牌手续需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办理,除车辆保险费、购置税外,其余费用均由供
应商承担。)
8.2在项目完工综合验收前,成交供应商在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
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3在本项目执行期内,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价格不作调整。
8.4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6、双方责任
9.1成交供应商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赔偿采
购人的一切损失。
9.1.1所提供的整车及相关配套设备与配置表不相符;
9.1.2成交供应商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等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
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9.1.3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9.1.4成交供应商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9.2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
观情况协商处理
9.3成交供应商在整车及相关配套设备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
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整车或配件的损坏概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其他事项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
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
项对应;对“商务条件”不允许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
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
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电子签章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标书软件
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
报名,电脑插入CA,登录签章软件,点击获取,可以获取到CA信息,投标人
信息和CA信息一致,可以报名成功,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
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500元整。(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
项目编号)。
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
关联,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
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
金处置同意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044134
3.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报价系统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或其他相关说明
文件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
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投标人在“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其资格审查不
合格。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报价无效:
5.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
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2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
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
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
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
5.3投标人上传的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
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7.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
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
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安装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安
装、人工等费用。
9.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招标项目不收取
交易服务费。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
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
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
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
①、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
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
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
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
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
布。
七、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
等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
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
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网上竞价公告
一、网上竞价邀请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0;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0;
3.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竞价开始前):*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0;
4.资格审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2:00:00;
5.供应商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5: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7:00:00;
6.联系人:李算枝
7.联系电话:153********
8.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8.2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8.3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4在“其他”上传“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8.5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9.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竞价报价文件”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10.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1.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供应商资格审查报名时需上传“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技术商务要求”(表格见“二、供应商资格审查”)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2.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
1.供应商资质要求:
| 明 细 | 描 述 |
| 单位负责人授 权书(若有)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 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 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营业执照等证 明 文 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 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 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财务状况报告 (财务报告或资 信 证 明 )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 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 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 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 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 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 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 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 求。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任意一项的缴纳凭证)复印 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问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 问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问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 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 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 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函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参加招标活动前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 产 |
|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 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 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 具 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 |
| 资格承诺函(允许) | 以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提供符 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以上的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 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 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8.1.1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8.1.2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1.3在“其他”上传“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8.1.4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9.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竞价报价文件”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2.技术商务要求。
(1).索引
(1.1)标的说明一览表
(1.2)技术和服务要求响表
(1.3)商务条件响应表
(1.1)标的说明一览表
采购编号: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1 | 2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_月_日
(1.2)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采购编号: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项目为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响应要求)
车辆技术要求
| 申购单位: | 厂牌型号 | 等级 | 小 型 高 级 | |||||
| 驱动电机 | 型号 | 永磁同步电机(质保10年) | 底盘 | 座位/核载人数 | 9 | |||
| 功率 | ≥100KW | 班线起讫 | 辆数 | 2 | ||||
| 车 辆 主 要 求 配 置 | ||||||||
| 项 目 | 配置 | 项 目 | 配置 | |||||
| 1 | 纯电控制系 统 | 纯电系统(三电系统保质期10年) | 12 | ▲安全锤 / 灭 火器 | 4把符合客运企业 要求的安全锤/4KG 灭火器 | |||
| 2 | 动力电池 | 电量≥90kwh,续航≥400km;动力 电池(保质期10年),液冷系统 | 13 | 安全带 | 全车座椅三点式安 全带,带提醒功能 | |||
| 3 | 三电系统防护等级 | ≥IP67 | 4 | ▲北斗 终端主 机及摄 像头 | 符合泉州相关部门要求的卫星定位设备且能办理营运证 | |||
| 4 | 行李舱 | ▲带后背行李舱 | ||||||
| 5 | 空调系统 | 标配,质保3年 | 15 | ▲倒车 影像 | 高清倒车影像 | |||
| 6 | 整车质保 | 质保3年 | 6 | ▲胎压监测预警系统 | 胎压监测系统 | |||
| 7 | 悬架系统 | 标配 | 17 | 油漆 | 金属漆 | |||
| 8 | 转向系统 | ▲电动助力 | 18 | 车身 | 符合泉运集团要求 | |||
| 9 | 制动系统 | ▲前后盘式 | 19 | 随车附件 | 除原车外工具箱,另配小型工具箱(带螺丝刀扳手)、三角锲、反光衣 | |||
| 10 | ABS+EBD辅助 制动系统 | ABS+EBD | ||||||
| 11 | 轮辋 | 标配 | 20 | 车门 | 电动门 | |||
| 备注 | 泉运集团标志及座位位置排列按规范要求执行,未说明部分按标准配置。供方负责该车符合国家汽车公告和营运车等级评定标准;发动机及底盘号码拓印三份。无说明部分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配置表配置。 | |||||||
车辆部分参数
北斗终端主机及摄像头系统,该系统设备及软件至少必须具备以下功能,达到以下配置要求:
供应商应预留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线束:线束必须按照交办运〔2018〕115号、泉交委科【2019】7号、泉交委科【2019】12号文件等技术规范要求预留。主要预留线束有:电源正极、电源负极、ACC状态、制动信号(刹车)、左转向灯信号、右转向灯信号、近光灯信号、远光灯信号(大灯)、空调、喇叭信号、定位状态、前门、GPS信号、北斗信号、摄像头、紧急报警按钮、里程数、车速),系统设备及功能软件根据使用要求免费提供升级服务。
备注:
1、各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各自产品实际情况进行投标响应,不得虚假应标。
2、以上条款必须响应或正偏离。若出现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审,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意:
注:1.标注“▲”号条款以及未标注“▲”号的条款负偏离均不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技术条款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条款视为负偏离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3.1“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2“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
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1.3)商务条件响应表
采购编号: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
| 序号 | 类型 | 要 求 |
| 1 | 交付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7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 个工作日内交车验收合格。注:每延期交货的违约金,以每辆 车每天伍佰元(500元/辆/天)计算,从车款中扣除。 |
| 2 | 交付地点 | 成交供应商送车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交付条件 | 验收合格 |
| 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方,按中标总价的3%,在合同签订时汇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在整车质保3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1)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由 供应商 提供)等;响应文件的承诺。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认定有异议时,以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产品的书面鉴定意见 为处理争议的依据。验收程序:①出厂检验:成交供应商在车辆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供应商应随同车辆提供产品生产 厂家的车辆说明书、合格证书、质保手册及技术资料等。②货到调试验收:车辆到达采购人处,由采购人按规定的标准要 求进行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2)交付验收:①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在交付 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并排除 已发现 的汽车故障或瑕疵;②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00公里; ③(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④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 网点信息;⑤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必须能提供本采 购项目中的全部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 |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1)货款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人支付货款时要求中标人提供以下资料:①验收单及税务发票原件(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②其他有关资料。(2)付款方式:对公转账①车辆经最终验收合格且办理完免征购置税和牌、证后,采购人 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②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
4、质量保证
7.1文本资料
——制造商提供的出厂合格证书;
——整车及相关配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质保手册;一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
以上所有资料为中文书写。
7.2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7.2.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车辆出现质量技术问题,应更换合格的车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
7.2.2维保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整车质保期三年(易损件除外);三电系统质保10年;空调系统质保期三年,免费保修期从车辆注册登记时间起算。在保修期内车辆及附属设备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损坏的零件或设备总成件。售后服务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必须立即响应协调维修事宜,8小时内上门维修。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为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更换总成件。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且未能按时履行保修职责的,采购人有权雇请第三方维修,相关责任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报价要求
8.1投标报价包含: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条件供货,在交货地点验收合格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身价、安装调试费、保管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保修运行维护费、售后质保期内免费保修费、车辆上牌费、运费、送车费、税费等费用。(注:车辆保险、购置税、上牌手续需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办理,除车辆保险费、购置税外,其余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8.2在项目完工综合验收前,成交供应商在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3在本项目执行期内,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价格不作调整。
8.4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6、双方责任
9.1成交供应商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赔偿采
购人的一切损失。
9.1.1所提供的整车及相关配套设备与配置表不相符;
9.1.2成交供应商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等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9.1.3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9.1.4成交供应商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9.2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
9.3成交供应商在整车及相关配套设备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整车或配件的损坏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其他事项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不允许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电子签章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电脑插入CA,登录签章软件,点击获取,可以获取到CA信息,投标人信息和CA信息一致,可以报名成功,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500元整。(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关联,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044134
3.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报价系统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或其他相关说明文件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投标人在“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报价无效:
5.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2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
5.3投标人上传的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7.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安装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安装、人工等费用。
9.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招标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
①、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
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泉州市泉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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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
(招标单位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单位同意并知悉,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情形退还及处置:
(1)若我单位为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2)若我单位为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3)若我单位为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填写书面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附件2)及中标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证明材料,列明需要进行退款的中标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由项目发布单位通过线上操作的方式提交至采购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
(4)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且未书面告知采购平台其他处理意见的,超出投标有效期(即投标保证金退还截止时间)后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其他处理意见的且中标人已缴纳交易服务费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中标单位均发出《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招标方账户通知函》,采购平台在收到招、中标单位的确认签收单起3个工作日内将按规定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且未书面告知其他处理意见的,超出投标有效期后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其他处理意见的且中标人未缴纳交易服务费的,采购平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中标单位均发出《关于投标保证金与交易服务费抵扣的通知函》,采购平台在收到招、中标单位的确认签收单起3个工作日内将按规定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交易服务费,采用多退少补形式,多余保证金将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特此承诺。
XXXXXX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