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宝山 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 贮煤筒仓、T23转运站 、#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询价通知
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 XJ2********
二、询价书名称: 中煤宝山 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 贮煤筒仓、T23转运站 、#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报价说明:
1、本项目采用 固定不含税单价 方式报价。
2、报价可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竞争实力确定。
3、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中发生的所有的人工费用、工程所用辅助材料、维护、管理费用、成品保护、保险、利润、文明施工费、施工降效、现场监护、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图纸范围内要求的所有费用、竣工验收直至验收通过、期限内的工程保修等所有费用。
4、若出现报价单位在中煤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填报总价与系统上传报价单不一致的现象,则以系统上传报价单中填报的总价为准。
五、分包工程概况:
本次主要对中煤宝山 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对贮煤筒仓、T23转运站 、#1除铁小室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劳务施工内容。筒仓仓壁采用滑模施工。
六、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2、报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3)与本分包项目的其他报价单位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分包项目的其他报价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中煤集团或采购单位列入“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或“停用供应商”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
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芳
联系电话:135********
采购单位: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00
******** 中煤宝山贮煤筒仓、T23转运站 、#1除铁小室主体劳务分包采购文件.docx
采购文件附件81-2.rar
采购文件附件83-1.rar
采购文件附件83-2.rar
采购文件附件84-13.rar
采购文件附件814-18.rar
物资清单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5******** | 贮煤筒仓、T23转运站 、#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 | 项 | 1.0 | 3 |
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
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M68-FBCG/LW-********
采购单位: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格预审条件:提供近5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算)以来,21米及以上钢筋混凝土结构圆筒仓滑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共计2项(需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 序号 | 业主 | 项目名称 | 直径 | 仓个数 | 开竣工时间 | 工程详细地址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第1章采购须知
| 1 | 现场踏勘 | 踏勘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午12点前,各报价单位自行前往施工项目所在地。 |
| 指定联系人及其电话 | (项目经理:张少海 )/158******** | ||
| 其他说明 | 1、完成工程现场勘查当日,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格式详见下表。2、现场踏勘确认书为报价文件的必要附件,如报价文件中无现场踏勘确认书,按无效报价处理。3、踏勘费用由报价单位自理。 |
现场踏勘证明
根据编号ZM68-FBCG/LW-********(采购编号)询价书要求,就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项目,(报价单位名称)已到现场进行踏勘。已充分了解现场作业条件及进出场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所需时间和费用影响,同时充分了解现场生活住宿需自理等各种影响报价的情况。
采购单位踏勘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报价单位(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第二章报价须知
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工程进行劳务分包采购。
一、工程内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宝钢股份宝山基地厂内。
本次主要对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对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劳务施工内容。筒仓仓壁采用滑模施工。
报价单位需配备施工、技术(含轴线及基准点以外的测量放线)、安全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必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必须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必须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必须持有效安全资格证且要在住建部网上能查询合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纳入采购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以上人员包含在作业内容范围)、电工、塔吊、汽车吊等垂直运输设备指挥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由报价单位法人委托授权,分包工程质量满足《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L/T5210.1-2021)标准要求。
本次采购拟定一家单位进场施工。各报价单位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内容并予以报价,本次采购由于现场无施工图纸,暂定分包内容详见报价单及采购文件,报价单不包括部分,待施工过程中发生时可进行补充完善;报价模式为定价不定量,工程量最终据实结算。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入场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和宝钢厂内道路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与文明。对于施工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应遵循“作业完毕、场地清理”的原则,同时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满足采购方安全标准、业主、总包及采购单位的具体要求。详细信息请参阅中煤宝山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及《中煤建设集团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手册(定版)》。
若现场未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或未能实现场地活完场清,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将处以500至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处/次。若业主、监理或总承包单位提出罚款和人员清理出场等情形,相关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两项罚款规定同时适用,并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如在采购单位安排期限内未完成,采购单位将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罚款依据包括现场罚款照片、罚款通知单、整改通知单等,罚款金额将从当月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参见《行政发文46号关于印发《中煤六十八公司2020版“零容忍”安全隐患管理办法》的通知》、《行政发文〔2024〕33号关于印发《中煤六十八公司“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的通知》及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安全考核管理制度(文件编号FC1034W-AQ7004)、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承包合同附件五(安全考核细则)、施工现场道路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报价单位必须指派报备人员负责劳务人员及车辆入厂事宜,并确保人员入场前至少提前七日完成报备程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入场手续与体检检查要求)。入厂车辆必须具备合法手续,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车辆转弯时必须停止五秒钟,任何车辆违章一次,相关部门将实施清厂处理。报备人员需按照采购单位、总包单位、建设单位及地方政府的规定,收集并整理劳务人员及车辆的相关资料。如因未完成入厂手续导致窝工等额外费用,相关报价单位应自行承担。
二、报价说明:
1、本项目采用固定不含税单价方式报价。报价范围详见报价单。报价单位报价时每项报价都不得超过不含税参考限价(以元为单位,单价及合价如有小数,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小数),超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结算价款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不含税产品单价。工程量依据图纸计算,无图纸的按实际发生量计算(报价单位未按要求施工的不予计算)。
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中发生的所有的人工费用、工程所用辅助材料、维护、管理费用、成品保护、保险、利润、文明施工费、施工降效、现场监护、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图纸范围内要求的所有费用、竣工验收直至验收通过、期限内的工程保修等所有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单位应承担的保险费用;
(2)分包范围施工区域清扫及文明施工要求发生的费用;
(3)分包范围施工过程的各项自检及配合采购单位或上级的各项检查费用;为业主及监理等单位考察、驻场建造等提供便利和必要的协助;
(4)分包范围防范一般性自然灾害而采取的临时措施费用,根据工程进度或采购单位指令在高温、台风及冬雨期施工所采取的临时措施及相关费用;
(5)报价单位办理施工进出场手续、餐食费用及发生的协调、环境卫生、水电等费用均为报价单位承担,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
(6)由于施工场地狭小可能导致的人、机降效影响的费用;
(7)除合同规定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停窝工费用、赶工费用等;
2、报价可根据地方实际,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竞争实力确定。
3、报价应包含为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并达到工程质量要求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风险费用。
4、若出现报价单位在中煤供应链平台填报总价与平台上传PDF报价单不一致的现象,则以平台上传报价单为准。
三、资质及人员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
(1)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3)具有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3)与本分包项目的其他报价单位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分包项目的其他报价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中煤集团或中煤建设集团或采购单位列入“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或“停用供应商”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
3、劳务作业人员要求:
(1)无偿配备专职劳资人力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人员入场安全培训教育资料整理、上报审核工作及劳务实名制等工作。
(2)劳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例如:电工、架子工、电焊工、高处作业证、起重信号工等)。其中电焊工作业证为应急管理部颁发。
(3)地面普工劳务人员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高空作业人员55周岁以下;安保人员55周岁以下;特种作业人员男不得超过55岁,女不得超过50周岁。(不包含本岁数)
(4)所有人员进场必须持有体检报告、劳动合同、意外伤害保险,进场流程及体检等要求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入场手续与体检检查等要求)
(5)厂内人员严禁饮酒。如发现有违反规定饮酒的行为,相关行政部门将依法执行清厂措施。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材料与机械设备:
1、采购单位供应材料及设备适用以下规定:
(1)采购单位提供的材料有:钢材、商砼等主材,钢质周转材料(仅为标准尺寸的钢管、扣件、盘扣式脚手架、钢跳板、工具式上人马道),木质周转材料(仅为木模板、木方、木跳板)、安全网、防火密目网、蓝色钢板网等。采购单位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提供给报价单位。需要报价单位运输、卸车的,报价单位应及时进行。
采购单位根据需要签发领料单,限额领料,报价单位凭单领料。
钢质周材的使用:报价单位需安排专人(由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根据领料单向采购单位限额领料(领取后由报价单位负责保管),报价单位领取时应验收数量、质量完好无损并签字确认(若未验收表示认可质量完好无损),采购单位提供的钢管不允许私自切割、打眼、焊接,报价单位归还扣件时需维修、上油、扣件螺栓齐全、装袋后归还于采购单位,维修用油、螺栓及其它配件均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报价单位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钢管、扣件的退还工作,若因报价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分类码放、退还,造成的延期租赁费由报价单位承担,在进度款中扣除。钢管、扣件损坏、丢失部分报价单位可按采购单位要求的质量、规格、购买归还,未归还部分采购单位将按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周材相关管理办法,由项目部相关部门出具证明资料,从成交的报价单位的进度款中扣除。
木质周转材料使用:报价单位需安排专人(由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根据领料单向采购单位限额领料(领取后由报价单位负责保管),报价单位领取时应验收数量、质量完好无损并签字确认(若未验收表示认可质量完好无损),使用完成后木方、模板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起出钉子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分类打包码放整齐(如没有按要求将使用的木方、模板起出钉子,按合同中所有模板单价的5%作为罚款,从劳务费中扣除),未归还部分采购单位将按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周材相关管理办法从成交的报价单位劳务费中扣除。
(2)采购单位提供的设备有: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
(3)报价单位使用采购单位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相关费用按实予以扣除。如报价单位使用机具设备或者其他设施过程中发生了损毁,报价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如无相应规定,则按照采购单位采购价格赔偿。
2、报价单位供应材料及设备适用以下规定:
(1)报价单位自备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
(2)报价单位提供的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要符合国标及采购单位要求,若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将不合格的材料无条件退场,并进行经济处罚。报价单位使用采购单位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相关费用按实予以扣除。如报价单位使用采购单位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或者其他设施过程中发生了损毁,报价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如无相应规定,则按照采购单位采购价格赔偿。
(3)报价单位提供的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优先使用充电式)不能满足施工组织、或分包工程质量要求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增加或更换,报价单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任。
(4)报价单位运入施工场地的辅助材料、小型工器具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必须专用于分包工程,并接受采购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现场管理。
(5)餐食费用报价单位自理。
(6)采购单位协助报价单位办理施工进出场手续。
(7)施工人员安全帽、安全带、统一工作服、反光警示马甲由采购单位提供,费用由项目部相关部门出具证明资料,在成交的报价单位的进度款中扣除。除采购单位提供的以上个人防护用品外,由报价单位自行采购现场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也必须符合公司相关标准要求。
(8)住宿地点至施工现场约10km,需报价单位自主报价解决通勤及住宿费用,宝钢厂内劳务人员禁止骑自行车或电动车。厂内车辆行驶严格执行宝钢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五、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L/T5210.1-2021)、《火电工程细部工艺施工样板图册(土建篇)》标准要求,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执行中煤六十八公司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劳务分包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质量责任制》、《技术质量管理奖罚制度》、《施工过程“三检”制度》、《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标准化做法(2025年A/0版)》等相关管理制度及项目部相关规定。
(1)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三控制(事前、事中和事后)落实施工过程“三检”制度(自检、专检和交接检)。
(2)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上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未按图纸、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均可视为质量事故。
(4)筒壁钢筋应全数绑扎,扎丝向内弯折;箍筋必须按照图纸设计及图集加工、安装,严禁私自更改制作及安装方式;拉钩、箍筋弯钩应弯折135°,拉钩的布置方式、间距应符合图纸及图集要求。
(5)在滑升过程中,控制滑升高度宜为300mm,每次滑升应对千斤顶进行一次调平,每班应用水准仪抄测水平线2次,将平台精准调平;每班垂直度观测不宜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全高垂直允许偏差宜不得大于50mm,偏差超过10mm时应进行垂直度调整;每班扭转观测不宜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对筒体结构,任意3m高度上的相对扭转值不应大于30mm,且任意一点的全高最大扭转值不应大于200mm;当扭转超过50mm必须采取纠扭措施调整。
(6)预埋件数量、大小(锚固长度)、位置、标高及预留孔洞尺寸、位置、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筒壁预埋件外表面应紧贴钢模板,筒壁预埋件安装应垂直,预埋件出模后应及时清理预埋件表面,将预埋件周边修整平齐、方正;预留洞口应方正,模板应加固牢靠,预留洞口梁底支撑间距不宜大于600mm,立杆距离洞口侧面不超过300mm,预留洞口滑出后根据混凝土强度随吊架及时拆除预留洞口模板。
(7)筒仓混凝土外观达到清水混凝土标准,筒仓滑模混凝土表面处理方法:用抹子抹压一遍,用海绵球打磨,用毛刷蘸清水涂刷表面,需要抹面时,采用同砼配比的砂浆;筒仓内、外壁均应原浆抹压并及时清理流坠,筒仓内外壁表面应平顺、光滑、色泽一致,无蜂窝孔洞、麻面、气孔;筒壁混凝土正温条件下安装水管洒水养护。(8)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必须振捣到位,必须备足振捣手;各部位应加强混凝土的振捣、养护确保不渗漏、不开裂,水平构件采用保温保湿养护(覆盖1层塑料薄膜+1层棉被),竖向构件采用带模养护或涂刷养护液养护,混凝土严禁私自加水,砼结构应内实外光,几何尺寸准确、外形美观、棱角平直、无蜂窝麻面现象。外露部分混凝土应达到清水混凝土的效果:轴线通直、尺寸准确;棱角方正、线条顺直;表面平整、清洁、色泽一致;表面无明显气泡,无砂带和黑斑;表面无蜂窝、麻面、裂纹和露筋现象;模板接缝、对拉螺栓和施工缝留设有规律性;模板接缝与施工缝处无挂浆、漏浆。
(9)止水钢板:接头采用搭接焊四面满焊,不得出现漏焊、过焊现象,底板止水钢板凹槽朝上安装;对拉止水螺栓安装时必须采用三段式止水螺杆,螺杆在构件的两端需设置橡胶垫圈,模板拆除后,剔除橡胶垫圈,从凹槽根部割除螺杆后外露螺杆刷防锈漆,再用防水砂浆抹平凹槽并封堵密实。(10)钢筋工程:施工中钢筋绑扎应划线定位,板底采用预制砂浆垫块(石材、塑料垫块),垫块间距应不大于1.0m,第一个垫块距梁板边距离不大于200mm;梁底采用预制砂浆垫块(石材垫块),垫块间距应不大于0.8m,宽度大于400mm的梁,垫块间距应不大于0.6m,一个横截面上至少垫2个垫块;墙、柱侧面采用预制砂浆垫块或塑料垫块,上、中、下不少于三道;柱梁箍筋加密区范围、箍筋数量、箍筋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主次梁交接处,主梁的箍筋应连续布置,在次梁两侧附加三道间距50mm的箍筋;柱、梁、墙(筒壁)的钢筋应全数绑扎;直螺纹钢筋丝头加工完成后应立即套上保护帽。(11)控制好预留预埋:图纸中要求各孔洞均应预留,不得事后剔凿,埋件正确、接头平整,外露与混凝土面平齐,预埋件与混凝土接触密实,埋件表面涂刷蓝色防腐漆。
(12)模板要求:柱模板采用方柱扣加固,梁模板采用梁夹具加固,各道紧固件间距不大于400mm;不抹灰的柱子阳角采用PVC成品弧形角条,柱根缝隙应封堵严密防止漏浆,梁柱接头应用大板拼接不得碎拼,拼缝应严密,尺寸正确、棱角方正,模板应涂刷脱模剂、及时清理模板;墙体吊模根部应支设不小于300mm宽的水平压板,压板与吊模加工成一个整体,墙体与底板相交处为坡面时,坡面模板应全部支模。现场有相近规格尺寸的钢木质周转材料时,严禁私自随意切割原材料,私自切割的根据实际情况考核500-10000元。
(13)技术质量管理其他要求:首道工序第一次施工应在结构实体内做样板间,对样板间进行验收后再进行施工;对技术质量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回复不得拖延;技术质量考核标准执行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承包合同附件十(工程考核细则)、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工期:
1、施工开始日期:计划*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达到项目部制定的工期总体目标及季、月、周、阶段工期计划要求。报价单位若不能完成总工期要求,则每天按照合同额的3‰进行处罚,达到上限30万元后,解除合同清退出场。报价单位若不能按时完成其中主要节点工期,每节点拖延一天,按10000元/天进行处罚。
主要工期节点要求如下(单个筒仓):
1)筒仓筏板基础施工13天;
2)筒仓滑模机具组装及漏斗以下滑模15天;
3)筒仓漏斗施工50天;
4)筒仓滑模机具改装及漏斗以上滑模18天;
5)筒仓仓顶平台(含滑模机具拆除、仓顶环梁施工、筒仓中心支撑系统搭设)60天;
6)筒仓中心支撑系统拆除15天。
施工人员组织:3个筒仓同时施工,施工人员应满足施工工期要求。
2、上述工期已充分考虑台风、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地方政策管控、等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非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工期不予顺延。
3、本分包工程履行过程中发生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情形的,并不能免除报价单位对采购单位所负的工期责任,但经采购单位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4、报价单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采购单位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因报价单位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采购单位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报价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5、报价单位应当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安排的施工范围及顺序,以及因采购单位总体施工范围及顺序调整而发生的施工范围及顺序调整。
6、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并按时参加采购单位的有关会议(有事须请假),未经采购单位的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七、付款情况及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根据采购单位对工程任务清单的审核确认按期(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当期(月)已完进度的80%,分包工程完工并按照采购单位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完成分包竣工结算及财务挂账后付至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97%;余款(分包结算价款的3%)为质量保修金,自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无息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最终结算价款以报价单位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为前提,报价单位在向采购单位提供发票时,必须向采购单位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预缴完税凭证,如报价单位不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报价单位承诺接受的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均可。
2、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前足额缴纳)。
八、采购文件领取:
参与的各报价单位,请自行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平台(***********)后,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
九、对报价文件的要求:
1、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与报价文件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工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工程内容及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报价文件盖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名称修改为***公司报价文件。
十、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各报价单位需于报价揭示前在中煤供应链平台提交报价文件。
十一、报价揭示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时。
十二、成交原则及评审过程
成交原则: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只对有效的且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分。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报价单位综合实力、施工组织方案、工期、质量、报价等,报价单位应确保采用技术的先进性、可行性和规范化,有确保质量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设定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1)报价 | 50 |
| (2)施工组织方案 | 6 |
| (3)质量保证措施 | 5 |
| (4)工期保证措施 | 10 |
| (5)安全施工措施 | 5 |
| (6)报价单位业绩 | 10 |
| (7)项目负责人业绩 | 4 |
| (8)荣誉奖励 | 10 |
| 合计 | 100 |
(2)评分细则:
| 评 分 项 目 | 分 数 | 评 分 办 法 | |
| 报 价 | 总价部分 | 50 | 1、如果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7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剩余有效报价参与平均值计算。2、如果有效报价小于7家,所有报价单位有效报价均参与平均值计算。3、平均值计算规则:剩余有效报价/所有报价单位有效报价均参与平均值计算。各报价单位报价得分(报价得分按下列标准扣完为止)报价单位报价 > 基准价, 报价得分= 满分-偏差率*100*0.5;报价单位报价 ≤ 基准价, 报价得分= 满分-偏差率*100* 0.25 |
| 及安全措施施工方案 | 施工组织方 案 | 6 | 1、方案先进合理,能保证质量和工期,能保证技术要求。得1-2分。2、管理人员数量及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满足项目需求。得1-4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5 | 1、针对滑模工艺的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得2-5分。2、措施一般。得1-2分。 | |
| 工期保证措施 | 10 | 1、施工人员配置数量满足施工进度需求.得1-3分2、详细合理的作业计划,并能满足总体工期要求。得 1-3分。3、现场生产组织合理有效,满足要求得1-4分。4、工期超过采购文件要求,0分。 | |
| 安全施工措 施 | 5 | 1、安全施工方案完整得2分。2、有针对电厂现场实际情况的安全施工方案及经验加2-5分。 | |
| 企 业 实 力 | 报价单位业 绩 | 10 | 21 米及以上钢筋混凝土结构圆筒仓滑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附盖章版合同扫描件件视为有效),每个业绩得1分;单个合同群仓超4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5个(含5个)以上类似工程的,得4分;承担过3个(含3个)以上类似工程的,得2分;否则得0分。(附盖章版合同扫描件件视为有效) | |
| 荣誉奖励 | 10 | 近三年圆筒仓滑模工程所在项目(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获得省市级、煤炭、电力等行业系统荣誉,每项得2分,满分10分。(附盖章扫描件视为有效) | |
| 总 分 | 100 | ||
采用中煤供应链平台线上评审形式,评审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请报价单位于规定时间在中煤供应链平台提交有效报价。
2、第二阶段:由采购单位于揭示时间进行报价揭示。
3、第三阶段:根据各家的不含税总价情况,采用综合评审原则对各报价单位进行排名,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进场施工,此采购结果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确定成交单位。
4、第四阶段:由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十三、报价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报价保证金5万元。
2、报价保证金应采用方式为:电汇(并注明:宝山筒仓劳务分包)。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报价保证金付至:
开户名: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山东省邹城兖矿支行
账号:37********001477
行号:1********
3、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足额缴纳。
5、未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在采购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后无息退还。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揭示报价后在报价有效期间,报价单位撤回其报价文件。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的条款的。
(3)成交人不按采购文件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成交人将成交事项转包给第三方。
(2)成交人有保障按计划提供劳务人员的义务,以各种理由拒绝依据采购单位进度计划提供劳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采购单位付款延迟、环保检查、设备故障、原材料不足等情况)不按合同履约而影响项目施工的。
(3)成交人施工质量及工期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的。
(4)未按合同约定及报价单位采购过程承诺履约而导致影响项目施工的其他行为。
十四、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芳135********
合同编号:劳25-
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方: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业主”或“总包单位”(以下简称为“业主”或“总包单位”)已与承包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总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经分包方实地踏勘施工现场并对施工环境条件及施工难度进行充分评估,在充分理解施工承包要求的基础上,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分包项目名称
分包项目名称: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
第二条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宝钢股份宝山基地厂内。
第三条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本次主要对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3座24m直径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的垫层、基础、主体、二次结构等所有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劳务施工内容。
第4条分包工期
(一)施工开始日期:计划*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达到项目部制定的工期总体目标及季、月、周、阶段工期计划要求。报价单位若不能完成总工期要求,则每天按照合同额的3‰进行处罚;报价单位若不能按时完成其中主要节点工期,每节点拖延一天,按10000元/天进行处罚。
(二)节点工期要求:
1.按业主及项目部制定的进度计划、工期节点要求执行;主要工期节点要求如下(单个筒仓):
1)筒仓筏板基础施工13天;
2)筒仓滑模机具组装及漏斗以下滑模15天;
3)筒仓漏斗施工50天;
4)筒仓滑模机具改装及漏斗以上滑模18天;
5)筒仓仓顶平台(含滑模机具拆除、仓顶环梁施工、筒仓中心支撑系统搭设)60天;
6)筒仓中心支撑系统拆除15天。
施工人员组织:3个筒仓同时施工,施工人员应满足施工工期要求。
2./
(三)上述合同工期已考虑台风、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非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工期不予顺延。
(四)本分包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情形的,并不能免除分包方对承包方所负的工期责任,但经承包方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五)分包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承包方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因分包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承包方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分包方应当无条件服从承包方安排的施工范围及顺序,以及因承包方总体施工范围及顺序调整而发生的施工范围及顺序调整。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L/T5210.1-2021)、《火电工程细部工艺施工样板图册(土建篇)》标准要求。执行中煤六十八公司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劳务分包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质量责任制》、《技术质量管理奖罚制度》、《施工过程“三检”制度》、《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标准化做法(2025年A/0版)》等相关管理制度及项目部相关规定。
技术质量管理其他要求:各主要工序首次施工前应先制作实体样板,作为该工序的实体验收标准;对技术质量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回复不得拖延;技术质量考核标准执行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承包合同附件十(工程考核细则)、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二)本分包工程质保期为12个月,自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无息支付。若质保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分包方负责按承包方与业主之间的合同所约定的方式、期限等进行返修,费用由分包方承担。若分包方没有按照要求履行返修义务,承包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返修,返修费用从尚未向分包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仍由分包方承担。
(三)在保修期内,若因工程质量缺陷或分包方维修不及时以及维修过程中给承包方、业主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承包方、业主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如第三方向承包方提出赔偿要求时,承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相应索赔费用或经通知分包方后,先行向第三方赔付,然后向分包方追偿。若分包方拒绝赔偿承包方、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承包方有权按每次相应索赔费用的100%向分包方追偿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一)本合同采用下列第(3)种方式确定分包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固定劳务报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小型机具使用费和综合管理费等),劳务报酬共计/元;大写(/)。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工日单价,按确认的定额工日计算。该单价包含完成该工序所需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费用、施工期间的各种风险费用;不同工种劳务的工日单价分别为:/
(3)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该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完成该分项工作的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小型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技术措施费、辅费、保险、风险费用等。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价格分别为:详见附件单价明细表,合同含税价款暂定元,该价款适用税率%,税金元,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元。结算价款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不含税产品单价。
(4)其他费用计算方式:/
(二)以上合同价款是分包方为完成工作和服务所应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分包方管理费、成本、利润、地方关系协调费、环境保护、侵权赔偿费、资料整理费、各类风险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其他税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合同价款一律不作调整。
(三)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
(四)价格调整特别条款
(1)无论选用何种计价方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分包方不得以人工或材料涨价以及各种原因的工期延误等为由主张调整工程价款,更不得据此停工,否则应当根据本合同及总包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果分包方以人工或材料等涨价为由单方主张调整工程价款,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分包方按已结算款项的10%承担违约责任,且承包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未完工程委托第三人完成,并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承包方因此遭受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损失:
1.业主、总包的处罚;
2.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机械设备租赁费用增加、窝工费等全部损失;
3.承包方委托第三人施工发生的费用;
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
对于上述赔偿及违约金,承包方有权直接从分包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应付分包方分包款项中直接扣除。
(3)零星用工需执行*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发的零星用工管理规定,预先开具派工单。
第七条付款
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采取下列第(五)种支付方式:
(一)与总包合同付款条件相匹配
承包方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在/日内按承包、分包双方确认的工程款支付。如果业主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实际条件/进度与总包合同相关约定不一致,则应以业主实际支付工程款的条件/进度作为支付分包工程款的依据。
(二)按月进度支付
(1)每月完成工程量经双方确认后,在次月/日前支付确认工程款的/%。
(2)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承包方及监理、业主验收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3)在包含分包工程在内的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过承包、分包双方结算后的10日内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的/%,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保修金并扣除相关保修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三)按工程节点进度支付
(1)在本分包工程/、/、/等节点完成后,分别在次月的/日前支付已完工程款的/%。
(2)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承方及监理、业主验收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3)在包含分包工程在内的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过承包、分包双方结算后的/日内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的/%,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质保金并扣除相关保修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四)工程完工后支付
(1)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承包方及监理、业主验收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2)在包含分包工程在内的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过承包、分包双方结算后的10日内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的/%,留/%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且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保修金并扣除相关保修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五)其他支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根据承包方对工程任务清单的审核确认按期(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当期(月)已完进度的80%,分包工程完工并按照采购单位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完成分包竣工结算及财务挂账后付至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97%;余款(分包结算价款的3%)为质量保修金,自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无息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最终结算价款以分包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为前提,分包方在向承包方提供发票时,必须向承包方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预缴完税凭证,如分包方不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承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分包方承诺接受的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均可。
(六)分包收款账户如下:
1.单位名称:
2.开户银行:
3.银行账户:
分包方上述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前书面通知承包方,若未通知承包方,视为分包方收款账户未变更,承包方向该账户转账、汇款仍视为合法、有效的付款行为,分包方不得再主张由承包方重新支付。
(七)关于工程款支付的其他约定
(1)承包方可以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者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支付工程款,并不承担贴息等费用。
(2)分包方应在承包方每次付款前按本合同要求向承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承包方要求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分包方任何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
(3)承包方在支付任何一笔工程款前,有权扣除分包方违约造成的违约金、损失或者分包方应承担的费用等款项。
第八条税务条款
(一)本合同使用的增值税发票按以下第项执行: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适用税率标准:
1.劳务分包适用税率为:%;
2.其他:/;
(三)增值税发票提供的时间:承包方在向业主结算或提供发票前,分包方必须完成与承包方之间的结算并向承包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四)有关要求
1.因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分包方需依法向承包方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向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2.分包方应按照承包方要求,及时向承包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发票。因分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及时给承包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等情形的,分包方需向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3.分包方向承包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分包方必须确保增值税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且票面信息与本合同内容相一致。因增值税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开的,分包方需向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4.其他发票有关要求:分包方在办理进度审批或工程结算时,需及时向承包方财务部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财务挂账或付款的依据。(依照国家税务政策的变化最终按国家最新税务政策要求开具发票)承包方付款时以分包方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做为前提条件,如分包方发票未及时提供,承包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九条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为分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以上图纸及资料均以业主向承包方提供为前提。负责工程质量验收,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责令分包方返工,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二)负责检查、监督分包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有权责令停工,待安全标准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由此产生的施工延误及经济损失,分包方需自行负责。若分包方在停工整改后,仍未能满足安全要求,承包方将保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导致的损失亦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三)负责对分包方的施工进度进行考核,合同履行期间,分包方累计出现2次完不成月度、季度进度计划的情形,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四)承包方有权随时向分包方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令,分包方应执行这些文件和指令。
(五)其他承包方权利:/
第十条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执行承包方现场生产、安全、质量等管理制度。负责分包方所有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各种岗位证件(含特殊岗位证件)的办理及费用。承包方替分包方对其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各种岗位证件(含特殊岗位证件)办理的行为,并不视为承包方与分包方人员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二)分包方应做好同承包方的协助、配合工作,遵守承包方的总体计划安排。
(三)已完工工程未经承包方交付业主之前,分包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方自费予以修复。
(四)分包方在进场前须将进场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意外保险、体检报告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分包方印章)交承包方备案,并保证进场人员的稳定和无犯罪记录。人员变更应重新报承包方备案。分包方需配备施工、技术(含轴线及基准点以外的测量放线,配置相关仪器)、安全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必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必须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必须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必须持有效安全资格证且要在住建部网上能查询合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纳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以上人员包含在作业内容范围)、电工、塔吊、汽车吊等垂直运输设备指挥人员及相应工器具。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由报价单位法人委托授权。劳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例如:电工、架子工、电焊工、高处作业证、起重信号工等)。
(五)分包方必须为其进场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建筑工程团体人身保险、主险保额(意外死亡、伤残、烧烫伤):每人保险金额:RMB1.000,000.00;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意外医疗):每人保险金额:RMB100,000.00),并将其缴费复印件加盖分包方印章交承包方备案。
(六)分包方必须每月将其现场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加盖分包方印章交由承包方备案,如本月不交次月不予以结算工程款。
(七)分包方自行处理施工现场周边工农关系,并承担费用。
(八)承包方提供的图纸和文件等,分包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分包方不得将承包方提供的图纸、文件及已经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九)分包方印章应预留印鉴在承包方备案,该预留印鉴上应加盖分包方印章确认,分包方印章内容不得含有易使他人误认为分包方为承包方或其上级所属单位的字样。
(十)分包方应保障承包方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分包方自有职工或其聘用的务工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3.分包方为本工程采购或租用设备材料引起供应商就货款和违约金的责任;
如分包方因上述原因导致承包方因此遭受有关的索赔、诉讼或损害赔偿的,分包方应向承包方承担处理该等事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1.2倍,向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分包方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全面了解和理解了承包方与业主之间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条款,在本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分包方同意接受承包方与业主之间所签订的合同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进度、工期、结算方式、安全、违约等条款的制约。分包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保障承包方免于承担因本合同项分包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业承包方可能承担的任何赔偿费用。因分包方违反法律法规、总包合同等要求引起的罚款、违约责任、承包方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十二)分包方应保证承包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实施、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免于承担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任何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有关的任何损失、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如分包方在分包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项或导致承包方因以上事项承担相关责任的,应赔偿承包方因此所承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交通食宿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并按5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承包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十三)其他分包方义务:/
(十四)分包方承诺:分包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相关约定,导致承包方对分包方提起诉讼或仲裁,承包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被他人起诉或仲裁,连带承包方被诉的,承包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前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代为支付的款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交通食宿费、鉴定费、处理费、违约金、政府机构行政处罚等)。上述款项承包方有权从尚未向分包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仍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承包方供应材料及设备适用以下规定: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有:钢材、商砼等主材,钢质周转材料(仅为标准尺寸的钢管、扣件、盘扣式脚手架、钢跳板、工具式上人马道),木质周转材料(仅为木模板、木方、木跳板)、安全网、防火密目网、蓝色钢板网。承包方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提供给分包方。需要分包方运输、卸车的,分包方应及时进行。
承包方根据需要签发领料单,限额领料,分包方凭单领料。
钢质周材的使用:分包方需安排专人(由分包方法人授权委托)根据领料单向承包方限额领料(领取后由分包方负责保管),分包方领取时应验收数量、质量完好无损并签字确认(若未验收表示认可质量完好无损),承包方提供的钢管不允许私自切割、打眼、焊接,分包方归还扣件时需维修、上油、扣件螺栓齐全、装袋后归还于承包方,维修用油、螺栓及其它配件均由分包方自行承担。分包方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钢管、扣件的退还工作,若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分类码放、退还,造成的延期租赁费由分包方承担,在进度款中扣除。钢管、扣件损坏、丢失部分分包方可按承包方要求的质量、规格、购买归还,未归还部分承包方将按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周材相关管理办法,由项目部相关部门出具证明资料,从成交的分包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木质周转材料使用:分包方需安排专人(由分包方法人授权委托)根据领料单向承包方限额领料(领取后由分包方负责保管),分包方领取时应验收数量、质量完好无损并签字确认(若未验收表示认可质量完好无损),使用完成后木方、模板应按照承包方要求起出钉子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分类打包码放整齐(如没有按要求将使用的木方、模板起出钉子,按合同中所有模板单价的5%作为罚款,从劳务费中扣除),未归还部分承包方将按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周材相关管理办法从成交的分包方劳务费中扣除。
现场有相近规格尺寸的钢木质周转材料时,严禁私自随意切割原材料,私自切割的根据实际情况考核500-10000元。
(2)承包方提供的设备有: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
(3)分包方使用承包方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相关费用按实予以扣除。如分包方使用机具设备或者其他设施过程中发生了损毁,分包方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如无相应规定,则按照承包方采购价格赔偿。
(二)、分包方供应材料及设备适用以下规定:
(1)分包方自备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
(2)分包方提供的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要符合国标及承包方要求,若不符合承包方要求,承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将不合格的材料无条件退场,并进行经济处罚。分包方使用承包方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相关费用按实予以扣除。如分包方使用承包方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或者其他设施过程中发生了损毁,分包方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如无相应规定,则按照承包方采购价格赔偿。
(3)分包方提供的辅助材料及小型工器具(优先使用充电式)不能满足施工组织、或分包工程质量要求时,承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增加或更换,分包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任。
(4)分包方运入施工场地的辅助材料、小型工器具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必须专用于分包工程,并接受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现场管理。
(5)餐食费用分包方自理。
(6)报价单位自行办理施工进出场手续。
(7)施工人员安全帽、安全带、统一工作服、反光警示马甲由承包方提供,费用由项目部相关部门出具证明资料,在成交的分包方的进度款中扣除。除采购单位提供的以上个人防护用品外,由报价单位自行采购现场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也必须符合公司相关标准要求。
(8)住宿地点至施工现场约10km,需报价单位自主报价解决通勤及住宿费用,宝钢厂内劳务人员禁止骑自行车或电动车。厂内车辆行驶严格执行宝钢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三)关于材料设备的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遵循总包合同之约定。
(四)关于设备材料的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工程量确认
由分包方按月将完成的工程量报承包方确认,上报工程量必须是完成全部设计要求的工程量,未完成设计要求的不予确认,不予结算。因分包方原因造成返工、变更的工程量,承包方不予确认,不予结算。
第十三条质量验收
分包方应确保所施工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施工的工程经业主验收后,若质量不合格,分包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承包方因此向业主承担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导致承包方的其他损失。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与签证
(一)施工中如发生业主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承包方应向分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如有图纸)和说明。分包方应按照承包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二)施工中分包方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等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延长工期,还应赔偿因此给承包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承包方对涉及设计变更、工期调整、材料价格调整、停/复工、工程索赔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仅作为证明合同履行期间对相关事项是否发生存档备查的证据,分包方不得据此向承包方主张任何工程价款或工期的调整。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一)施工安全
1.合同履行期间,分包方为本合同所涉工程的安全主体,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2.施工期间,分包方由于自身或其员工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以及对承包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等,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分包方的劳动者因发生事故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所有费用均由分包方全部承担。双方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若分包方发生安全事故,事故赔偿费用及事故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承包方有权从尚未向分包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其他各类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仍由分包方承担,对此分包方无任何异议。
4.分包方严格按照业主、总包及承包商晨会制度要求,每日按时组织作业人员召开晨会,并且视频录制和签到表发到群内,确保签到表与人员数量一致,否则,业主和总包出现考核,分包方承担。
5.入厂车辆必须具备合法手续,执行宝钢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车辆转弯时停止五秒,任何车辆违章一次,相关部门将实施清厂处理。
6、分包方执行承包商地面建筑工程“三分离”建设的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全部安装监控系统并且进行抓拍,业主和总包对违章现象的考核,分包方承担。
7.分包单位负责人须定期组织现场管理人员细致审视施工场地之安全状况,主动及时排除潜藏的安全隐患,并将安全检查之详细报告悉数呈递于承包方。分包单位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问题。
8.倘若分包单位未能恪守安全职责,引发安全事故之发生,承包方有权指令分包单位迅速进行整改,且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合同之执行。
9.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安全生产规范执行施工作业。
(二)环境保护
1.分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约定,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来保护施工现场内外的环境,做好对噪声及震动、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避免因环境保护措施不力对承包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员及财产造成损失或损害。
2.合同履行中对于破坏草场、林地、耕地、农作物等与生态环保有关的事项,分包方应予以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3.分包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因环境污染事故受到相关方投诉或处罚等情形时,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同时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
4.分包方应控制扰民问题,发生扰民事件,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
5.因环境保护事项导致承包方受到行政处罚及任何第三人向承包方主张赔偿责任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交通食宿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且承包方有权从尚未向分包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仍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十六条工资保障
分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避免发生劳动纠纷及其他各类风险。
(一)工资发放。分包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为其员工发放发放工资:
1.承包方代发工资。分包方负责为招用的员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员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承包方通过银行直接将工资划入员工个人工资账户,并向分包方提供代发工资凭证。实行代发工资的,由承包方与分包方另行签订委托工资支付协议,承包方代替分包方向其员工发放工资行为并不视为分包方员工与承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2.分包方自行发放。分包方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资金专用账户,承包方在日常结算支付分包工程款时,优先将每月核定的员工工资支付到资金专用账户,分包方应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承包方有权跟踪监督分包方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情况。
(二)无论任何原因,分包方均不得拖欠或克扣其员工工资及社保费用,若因分包方拖欠其员工工资及社保费用,发生分包方员工到政府部门、业主、承包方进行上访或给承包方造成劳动纠纷等事件,分包方应按2万元/次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承包方有权从尚未向分包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其他各类保证金)扣除,分包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同时,分包方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所承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交通食宿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履约保证金
(一)分包方应向承包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采取第种方式:
1.现金缴纳;
2.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
3.从进度款中分次扣缴,履约担保的金额:元
(二)履约保证金返还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分包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业主按承包方与其签订的合同返还承包方全部质保金后,分包方向承包方提出书面返还申请,经承包方审查如分包方未拖欠承包方任何违约金及其他款项时,方可将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2..分包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本分包合同工程内容完工且完工验收合格满三个月后,分包方向承包方提出书面返还申请,经承包方审查如分包方未拖欠承包方任何违约金及其他款项时,方可将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本合同质保期满,且未发生质量问题,分包方向承包方提出书面返还申请,经承包方审查如分包方未拖欠承包方任何违约金及其他款项时,方可将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三)分包方发生以下情形,承包方可视情况从分包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违约金及费用,不足部分仍由分包方继续承担:
1.分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及其他情形。
2.分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及出现其他违约情形。
3.因分包方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伤费用、社保费用、外购设备材料款等,导致任何第三方向承包方主张权利的。
4.其他可能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情形。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一)分包方未在承包方规定时间完成承包方要求的工作,每延迟一天,需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为违约金。若因分包方进度滞后造成工期延误,导致业主向承包方索赔的,分包方应承担该赔偿责任,且承包方有权从尚未向分包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承包方有权向分包方追偿。
(二)如分包工程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自行修复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修复费用由分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本分包工程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
(三)分包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当月下达的任务指标,应向承包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
(四)根据承包方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承包方对分包方进行的质量安全方面的罚款视为分包方缴纳的违约金。
(五)分包方(实际施工人)所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印章、资质证照、授权委托书、与其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任一弄虚作假情形的,分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
(六)分包方违反本合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相关规定的,应向承包方支付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如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低于1万元时,分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对因此给承包方带来的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出现任何纠纷,应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若分包方或其员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上访、聚众闹事、游行示威、拉挂横幅、阻碍施工、围堵承包方、业主或政府相关部门或采取其他各种“软暴力方式”时,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形,分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违约金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八)分包方为履行本合同向他人租赁、购买设备或材料等,因未及时结清相关款项,给承包方造成任何影响,承包方有权暂停向分包方支付合同价款,因上述事项给承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分包方应按承包方要求向承包方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影响承包方向业主移交工程资料,每延迟一天分包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0元,承包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
(十)分包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的,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纠正其违约行为之日或承包方解除合同之日止,分包方需每日(次)向承包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十一)其他分包方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中分包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对承包方的损失赔偿款项,承包方有权从尚未向分包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其他各类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仍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对此无异议。同时,分包方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所承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交通食宿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索赔
(一)承包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向业主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分包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交符合承包方要求的资料。
(二)分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承包方可向分包方索赔。
(三)分包方向承包方提出索赔的必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视为放弃索赔;索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分包方的印章(其他任何形式无效),否则无效。分包方的索赔事件自承包方收到分包方索赔材料后10日内若未取得加盖承包方印章(其他任何形式无效)的书面回复,则视为承包方未认可其索赔事件。
第二十条合同解除
(一)无论承包方与业主的总包合同因何种原因被解除或终止的,本合同均自动终止,未履行部分均不再履行,且分包方不得因此主张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部门及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承包方可解除本合同,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
(三)分包方提出与承包方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包方,在承包方同意解除合同前分包方应确保正常施工且不能影响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四)出现下列情形时承包方有权随时通知分包方解除合同,且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若给承包方造成损失时,分包方还应赔偿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分包方未在承包方规定时间完成承包方要求的工作,影响、拖延其他工程的进度的;
2.分包工程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修复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3.合同履行期间,分包方累计2次及以上完不成承包方当月下达的工作任务时;
4.合同履行期间,分包方累计出现2次及以上相同类型的违约情形时;
5.合同履行期间,分包方累计出现2次及以上各类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6.分包方所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印章、资质证照、授权委托书、与其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任一弄虚作假情形的;
7.分包方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的;
8.分包方拖欠其员工工资的;
9.合同履行期间,分包方或其员工累计出现3次以上包括但不限于:上访、聚众闹事、游行示威、拉挂横幅、阻碍施工、围堵承包方、业主或政府相关部门或采取其他各种“软暴力方式”时;
10.分包方存在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11.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12.其他承包方解除合同情形:/
(五)无论双方因何种原因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方仅按照合同约定对分包方实际完成且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量(必须经承包方报业主验收合格)进行结算,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无论双方因何种原因解除合同,若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可直接从尚未支付给分包方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仍由分包方承担。
(六)无论双方因何种原因解除合同,分包方应在合同解除或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到期、工程完工)接到通知后10天内将其人员、设备材料等其他物品按承包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每延迟一天需向承包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承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以上费用承包方可直接从尚未支付给分包方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仍由分包方承担。
如承包方根据施工需要,需留用分包方的设备时,分包方不得将该设备擅自拆除运离施工现场,留用的设备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各类费用和工期延误等事项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处理:
1.承包方和分包方的人员伤亡由各自的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分包方自有或租赁的设备、材料等物品损坏、灭失的由分包方承担。
3.承包方提供给分包方使用的设备、材料等物品损坏、灭失的由分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分包方应承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有关人员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5.双方各自承担停工期间自身的损失。
6.延误的工期经业主书面认可后承包方方可对分包方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不可抗力发生在分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不能免除分包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承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不论产生何种裁判结果,诉讼或仲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人员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分包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第三方,一经发现,承包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分包方应承担20000元的违约金赔偿给承包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四条通知及送达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需通知对方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通知等),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通知:
(一)承包方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山东省邹城市矿建东路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二)分包方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
电子邮件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传真号码:
以EMS发送至上述地址,不论是否签收、阅读均视为已通知或有效送达,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若拒收或无法送达的,以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传真发送的,不论是否阅读,均视为已通知或有效送达,以该信息到达对方特定系统之日为送达之日。
若双方上述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五条其他
(一)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签订的涉及价款变更等重要内容的任何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对账单、签证单、结算书等均以双方加盖公章确认的为准,除一方向另一方另行提供加盖有己方公章的特别授权书之外,加盖任何项目部公章、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财务章或项目部人员签名均对该方不具有效力,另一方应谨慎审查相关文件的签署主体资格和权限,对于相关无权代理人签署的文件应及时提交对方追认。
(二)分包方或其员工应以自己名义对外采购、租赁、融资等,不得使用承包方名义或承包方项目部名义,否则如果第三方因此以承包方或承包、分包双方为被告,或以承包方为第三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的,无论产生何种裁判结果,均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承包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人员差旅费等)均由分包方承担,且分包方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如因业主违约导致分包方以自身名义或联合承包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不论产生何种裁判结果,均由分包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或法律责任。承包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人员差旅费等)均由分包方承担。
(四)承包方不允许项目部人员擅自变更本合同、以承包方或承包方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担保或签订补充协议、承诺书、确认书、欠条等文件。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对账单、结算单、承诺书、确认单等均以承包方加盖公章确认,除此之外,任何加盖项目部印章、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财务章或由项目部人员签名的文件对承包方均无约束力。分包方应谨慎审查相关文件的签署主体资格和权限,对于无权代理人签署的文件,分包方应及时提交承包方追认,承包方未盖章追认的,对承包方不产生约束力。分包方与承包方项目部人员相互串通虚构发货单或结算单的,应向承包方支付虚构金额2倍的违约金。
(五)分包方确认在同意订立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及内容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了充分的理解,对承包方所特别提示的,免除或者限制承包方责任的条款已充分知悉。
第二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承包方执伍份,分包方执壹份。
合同附件(附件为本合同内容构成):
(1)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2)劳务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3)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4)供需双方廉洁共建互保协议
(5)技术质量管理协议
承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
附件1: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承包人):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人):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
2.工程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钢股份宝山基地厂内。
3.分包形式:劳务分包
4.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前述分包合同约定内容
二、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2.甲方项目经理:张少海;安全经理(安监员):邓宏丽;
3.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4.审查乙方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岗位资格证等必备证件(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人员的必备证件)。
5.负责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施工现场专项安全教育。负责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分部分项工程按照施工部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7.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落实救援队伍和人员。
8.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识。
9.提供施工现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备。
10.保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完整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所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11.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经济处罚的权利,依照《行政发文46号关于印发《中煤六十八公司2020版“零容忍”安全隐患管理办法》的通知》、《行政发文〔2024〕33号关于印发《中煤六十八公司“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的通知》及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安全考核管理制度(文件编号FC1034W-AQ7004)、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承包合同附件五(安全考核细则)、施工现场道路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2.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有权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勒令退场。
13.有权对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措施。
14.有权对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动态考核,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若业主、监理或总承包单位提出罚款和人员清理出场等情形,所有考核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并追究其责任。
16.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如实上报,并且积极组织救援。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区域和作业活动的安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自保体系,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
2.乙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安全经理(安监员):;
群监员设置:乙方50人以下的设1人,50人以上的设2人,由项目部工会组织予以领导。群监员应由有一定管理能力和责任心的人员担任。
3.乙方配备符合要求的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符合甲方要求,作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必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必须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必须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必须持有效安全资格证且要在住建部网上能查询合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问题。
4.乙方从业人员需身体健康,入场前提交体检报告,年龄符合国家及业主相关规定,地面普工劳务人员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高空作业人员55周岁以下;安保人员55周岁以下;特种作业人员男不得超过55岁,女不得超过50周岁。(不包含本岁数)
5.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岗位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检验后归还)及复印件(留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承接、承建超越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
6.乙方配合甲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资料整理、施工现场专项安全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7.乙方人员进场前提供个人劳动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录入业主智慧化工地门禁系统方可进施工现场。
8.乙方人员须严格遵守厂内道路及交通安全管理,入厂车辆必须具备合法手续,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车辆转弯时必须停止五秒钟,严禁逆行,任何车辆违章一次,相关部门将实施清厂处理,考核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施工人员接受作业场所的危险危害因素的书面告知、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遵守的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0.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每日按时组织作业人员召开晨会,并且视频录制和签到表发到群内,签到表与人员数量一致,一旦出现经济处罚,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入场人员严格执行甲方地面建筑工程“三分离”建设的管理要求,厂内全部安装监控系统并且进行抓拍,对违章现象发生经济处罚,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人员变动前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对新工人进行入场教育、或者换岗教育。
1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也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
14.乙方对施工区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动态保持,材料归类码放,做到活完场清。
15.对所辖范围内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临边、洞口等的防护设施)的搭设、拆除、维护、改造及其正确使用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现行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向甲方申报并听从甲方统一协调。
16.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会同乙方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
17.乙方所使用由甲方提供的设备以及工具,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按要求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机具处于完好状态。
18.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9.乙方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供电设备和安全用电负责。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对应条款的规定;有权拒绝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本责任区域拉接电源。
20.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2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执行甲方的动火审批规定。
22.负责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3.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
24.对所辖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保证所辖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环卫卫生达标。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危废要合规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不得擅自处理;必须与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每次处理固废和危废手续和费用及时给甲方提供资料,因处置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5.乙方定期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撒出人员。
26.对甲方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项。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多次提出书面整改而整改不力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7.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事故,乙方应全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甲方负责人或甲方现场管理人员。
28.使用非责任区域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前,应与甲方办理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29.乙方人员在生活区和施工区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偷盗、吸毒、嫖娼、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和犯罪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乙方负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0.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施工区以外、生活区发生的伤亡事故、违反社会治安和犯罪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1.乙方应按照国家、省地有关规定承担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预防和检查,并承担因从事本工程而引发职业病人员的治疗和康复费用。
3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为本合同所涉工程的安全主体,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33.施工期间,乙方由于自身或其员工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以及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的劳动者因发生事故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若乙方发生安全事故,事故赔偿费用及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尚未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其他各类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仍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35.乙方负责机械、设备、机具等材料在现场的保管。乙方应对现场的各种材料承担保管看护责任,承担各种材料损毁、灭失的风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
1.甲方向乙方收取安全、治安、消防、环境卫生保证金,金额为/元(一般约定为合同预估价款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纳,保证金在保证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随时保持充盈,如该保证金金额不足,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时补足,否则,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违反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管理的罚金从此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在施工中无任何违章行为,待分包工程结束后全额退还。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2
劳务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致: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与贵公司签订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合同,我公司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贵公司就劳务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如下承诺:
1.我公司将成立由专人负责的劳务工权益保障专职部门,部门人员由项目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劳务工权益保障专员组成;项目经理兼任劳务工权益保障部门经理,与贵公司劳务工权益保障部工作对接。
2.我公司承诺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在贵公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劳务工用工和管理工作,足额支付分包人的工程款,确保按时足额将劳务工工资发放到劳务工本人,安排好本公司劳务工的生活,做好本公司劳务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放劳保和安全用品。
3.我公司承诺将劳务工权益保障工作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之一,按贵公司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有关劳务工权益保障资料,按劳务花名册及时发放工资,并把发放工资册签字后复印盖章交给贵公司。如果我公司违反承诺,我公司同意在发放劳务工工资完毕并提供相关凭证后,再要求贵公司支付工程款。
4.我公司承诺收到支付的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后7日内,将如数优先发放我单位工人工资(包括外包/外聘劳务工人工资)并签字确认,绝不拖延,如发生任何经济纠纷与贵单位无关,全部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5.劳务工工资分为“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和“其它工资”,其中“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按照现场实名制考勤情况,由我司委托贵司每月代为发放,代为发放部分于进度款中扣除,“其它工资”部分由我司发放。我司同意每月从贵司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公司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经贵公司审定后无息返还该保证金。本公司一旦出现严重拖欠劳务单位、农民工工资情况,或出现因拖欠劳务工工资导致欠薪闹事情况,同意由贵公司直接代为支付相关款项,并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6.一旦出现本公司因劳务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突发事件,并造成一定影响,本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承诺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附件3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附件4
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
乙方: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监督与举报
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渠道: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126.com,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
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
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
(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
(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
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
附件5:
技术质量管理协议
承包人: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
承包人将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具体施工内容同主合同及技术协议)委托分包人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对业主负责,对工程负责,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及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标准化做法》2025版A/0,明确双方在施工质量管理方面的责任,双方在签订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就工程质量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混凝土工程达到清水混凝土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化达到中煤六十八公司A级标准,竣工验收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具体要求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经设计单位确认的变更施工。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L/T5210.1-20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3、严格执行火电工程细部工艺施工样板图册(土建篇)、中国中煤火电建设项目施工标准化工艺图集、中煤六十八公司《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标准化做法》2025版A/0等图集的相关条款要求;钢筋工程制绑应严格执行18G901、22G101系列图集。
4、筒壁钢筋应全数绑扎,扎丝向内弯折;箍筋必须按照图纸设计及图集加工、安装,严禁私自更改制作及安装方式;拉钩、箍筋弯钩应弯折135°,拉钩的布置方式、间距应符合图纸及图集要求。
5、在滑升过程中,控制滑升高度宜为300mm,每次滑升应对千斤顶进行一次调平,每班应用水准仪抄测水平线2次,将平台精准调平;每班垂直度观测不宜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全高垂直允许偏差宜不得大于50mm,偏差超过10mm时应进行垂直度调整;每班扭转观测不宜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对筒体结构,任意3m高度上的相对扭转值不应大于30mm,且任意一点的全高最大扭转值不应大于200mm;当扭转超过50mm必须采取纠扭措施调整。
6、预埋件数量、大小(锚固长度)、位置、标高及预留孔洞尺寸、位置、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筒壁预埋件外表面应紧贴钢模板,筒壁预埋件安装应垂直,预埋件出模后应及时清理预埋件表面,将预埋件周边修整平齐、方正;预留洞口应方正,模板应加固牢靠,预留洞口梁底支撑间距不宜大于600mm,立杆距离洞口侧面不超过300mm,预留洞口滑出后根据混凝土强度随吊架及时拆除预留洞口模板。
7、筒仓混凝土外观达到清水混凝土标准,筒仓滑模混凝土表面处理方法:用抹子抹压一遍,用海绵球打磨,用毛刷蘸清水涂刷表面,需要抹面时,采用同砼配比的砂浆;筒仓内、外壁均应原浆抹压并及时清理流坠,筒仓内外壁表面应平顺、光滑、色泽一致,无蜂窝孔洞、麻面、气孔;筒壁混凝土正温条件下安装水管洒水养护。
8、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必须振捣到位,必须备足振捣手;各部位应加强混凝土的振捣、养护确保不渗漏、不开裂,水平构件采用保温保湿养护(覆盖1层塑料薄膜+1层棉被),竖向构件采用带模养护或涂刷养护液养护,混凝土严禁私自加水,砼结构应内实外光,几何尺寸准确、外形美观、棱角平直、无蜂窝麻面现象。外露部分混凝土应达到清水混凝土的效果:轴线通直、尺寸准确;棱角方正、线条顺直;表面平整、清洁、色泽一致;表面无明显气泡,无砂带和黑斑;表面无蜂窝、麻面、裂纹和露筋现象;模板接缝、对拉螺栓和施工缝留设有规律性;模板接缝与施工缝处无挂浆、漏浆。
9、止水钢板:接头采用搭接焊四面满焊,不得出现漏焊、过焊现象,底板止水钢板凹槽朝上安装;对拉止水螺栓安装时必须采用三段式止水螺杆,螺杆在构件的两端需设置橡胶垫圈,模板拆除后,剔除橡胶垫圈,从凹槽根部割除螺杆后外露螺杆刷防锈漆,再用防水砂浆抹平凹槽并封堵密实。10、钢筋工程:施工中钢筋绑扎应划线定位,板底采用预制砂浆垫块(石材、塑料垫块),垫块间距应不大于1.0m,第一个垫块距梁板边距离不大于200mm;梁底采用预制砂浆垫块(石材垫块),垫块间距应不大于0.8m,宽度大于400mm的梁,垫块间距应不大于0.6m,一个横截面上至少垫2个垫块;墙、柱侧面采用预制砂浆垫块或塑料垫块,上、中、下不少于三道;柱梁箍筋加密区范围、箍筋数量、箍筋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主次梁交接处,主梁的箍筋应连续布置,在次梁两侧附加三道间距50mm的箍筋;柱、梁、墙(筒壁)的钢筋应全数绑扎;直螺纹钢筋丝头加工完成后应立即套上保护帽。11、控制好预留预埋:图纸中要求各孔洞均应预留,不得事后剔凿,埋件正确、接头平整,外露与混凝土面平齐,预埋件与混凝土接触密实,埋件表面涂刷蓝色防腐漆。
12、模板要求:柱模板采用方柱扣加固,梁模板采用梁夹具加固,各道紧固件间距不大于400mm;不抹灰的柱子阳角采用PVC成品弧形角条,柱根缝隙应封堵严密防止漏浆,梁柱接头应用大板拼接不得碎拼,拼缝应严密,尺寸正确、棱角方正,模板应涂刷脱模剂、及时清理模板;墙体吊模根部应支设不小于300mm宽的水平压板,压板与吊模加工成一个整体,墙体与底板相交处为坡面时,坡面模板应全部支模。现场有相近规格尺寸的钢木质周转材料时,严禁私自随意切割原材料,私自切割的根据实际情况考核500-10000元。
13、技术质量管理其他要求:首道工序第一次施工应在结构实体内做样板间,对样板间进行验收后再进行施工;对技术质量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回复不得拖延;技术质量考核标准执行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承包合同附件十(工程考核细则)、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承包人责任与权利
1、承包人负责对分包人的生产行为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2、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拒绝分包人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有权要求分包人限期退场。
3、承包人有权制止分包人的违反作业规程、违反施工方案、违反技术交底的作业,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承包人有权要求专业素质差、不服从指挥的施工人员退场。
4、承包人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有权责令分包人进行整改,并按承包人相关制度对分包人进行处罚。
5、当分包人施工的工程不能满足质量标准或承包人要求、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拒不整改、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有权终止分包人合同,责令分包人限期退场,同时承包人保留索赔权利。
第三条:分包人职责与权利
1、分包人应遵守承包人技术质量管理制度,自觉服从承包人管理。
2、分包人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质量保证措施,并认真落实。
3、分包人应配备专(兼)职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分包人应认真熟悉图纸、设计变更,严格按图纸施工,发现设计图纸存在问题、按图施工无法操作或不能满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部位,分包人必须及时向承包人反应,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施工,任何情况下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或更改设计。
5、分包人应编制并报审施工方案,根据相关施工规范及中煤六十八公司《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标准化做法》2025版A/0中的对应做法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严格执行。
6、分包人不得使用(或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工程质量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统一供给的工程材料,分包人应按照现场标识使用,施工中如发现使用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反映,等候处理,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害。由分包人自购的工程材料,分包人必须报承包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分包人自购的且规范要求进行复检的材料,进场后及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复检,复检取样时必须通知承包人现场见证,未通知承包人见证的检测报告一律无效。如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私自更换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7、分包人应对施工班组及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技术交底,并将交底记录报承包人备案。
8、分包人应对自身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并积极配合承包人组织的质量检查,对有重大偏差的项目,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接受承包人处罚。
9、分包人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承包人进行验收,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自负。
10、未经承包人验收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承包人责令分包人整改(或拆除),并无条件整改(或重新)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并对分包人进行罚款处理。
11、分包人不得违规指挥或强令施工人员违反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承包人提出的有违反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施工要求,可提出反对意见并拒绝施工。
12、分包人不得隐瞒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上报承包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擅自进行处理的,将处以200~2000元/次罚款。
13、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参加承包人召开的相关会议。
14、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工序自检、交接检等过程验收资料。
第四条、其他
1、对暂未发现由分包人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有权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及经济处罚。
2、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定的本工程合同或相关协议书为准;
承包人: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第三章报价文件格式
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
报价文件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日期:2025年月日
附件一:
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报价单
| 序号 | 工程项目 | 部位 | 工作内容 | 单位 | 预估工程量 | 不含税参考限价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 贮煤筒仓 | ||||||||
| 1 | 混凝土工程 | 商砼天泵直接入模(垫层混凝土) | 砼浇筑、振捣,人工养护(水平构件覆盖塑料薄膜及棉毡棉被、竖向构件涂刷养护液),施工时的落地砼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位置、严禁浪费,超高、垂运、脚手架等一切费用。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成品保护,配合支设泵车、从罐车内放砼及操作平台的铺设,地泵接泵管及拆除、泵管架子搭设及拆除,合理的泵管堵塞及商砼停顿窝工及二次水平运输。天泵高度不足部分采用地泵或者塔吊垂直运输,小推车人工推运,地泵、塔吊吊运按施工中实际施工部位结算。仓顶梁板如果使用天泵浇筑方式执行商砼天泵漏斗以上筒壁价格。 | 元/m3 | 1060 | 45 | ||
| 2 | 商砼天泵直接入模(筏板基础混凝土含基础梁) | 元/m3 | 5000 | 38 | ||||
| 3 | 商砼天泵泵送(包括漏斗平台梁板、环梁及漏斗以下部位不含漏斗) | 元/m3 | 7000 | 48 | ||||
| 4 | 商砼天泵(纯漏斗、不含梁) | 元/m3 | 1500 | 63 | ||||
| 5 | 商砼天泵(漏斗环梁以上的筒壁) | 元/m3 | 6800 | 65 | ||||
| 6 | 商砼地泵、塔吊吊运、小推车人工推运(漏斗环梁以上的筒壁) | 元/m3 | 1000 | 70 | ||||
| 7 | 商砼地泵、塔吊吊运、小推车人工推运(仓顶梁板等) | 元/m3 | 1000 | 70 | ||||
| 8 | 筒仓模板支拆 | 垫层、筏板基础(含地梁) | 本工程采用盘扣式脚手架。木模的制作,钢模板及竹胶板的安装加固拆除,3.6及3.6米以内的脚手架支撑系统,超过3.6米只计算3.6m以上部分。保护层垫块的材料及安放,原材料从堆放点至工作面的运输、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的杂物,刷隔离剂、模板拆除后的清理、扣件、对拉螺栓的回收、分类堆放码垛、运至指定地点,钢管、钢模、扣件的维修(包括维修材料)及码放、木模及方子起钉子,木工棚的清理、0.3平米以内的孔洞预留,搭设及拆除时卸料平台的安装与拆除,浇筑混凝土时看护模板,对拉螺栓的割除、打磨、防腐、螺栓眼封堵。超高、垂运,脚手架等各种手工工具的采购等一切费用。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安全防护的搭设、挂网及拆除。 | 元/m2 | 2500 | 85 | ||
| 9 | 漏斗(不含漏斗层梁板及漏斗盖模) | 元/m2 | 6000 | 103 | ||||
| 10 | 其他部分(除漏斗外) | 元/m2 | 6500 | 90 | ||||
| 11 | 钢筋工程 | 漏斗外其他部位 | 钢筋制作、绑扎、安装,钢筋半成品、原材料的运输,钢筋绑扎时临时脚手架搭拆,保护层垫块的制作与安装,钢筋的加固,超高部分的垂直运输和临时支撑等一切费用。包括自备绑线、马凳的制作安装(≥500mm厚筏板基础及板马凳按实际安装工程量结算,<500mm厚的筏板基础及板马凳筋不计入计算内)。自备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含钢筋半成品的厂内运输,不含原材料倒运。保护层垫块自备。)包含滑模时钢筋骨架筋制作、安装钢筋、调直、下料、焊接(高4.5-6.0m)、安装。 | 元/吨 | 3500 | 1050 | ||
| 12 | 漏斗(不包含漏斗的平台梁板、环梁) | 元/吨 | 500 | 1250 | ||||
| 13 | 滑模配合费(D=24m) | 包括滑模施工所有工序:提供滑模液压控制系统、安装、操作、降模、拆除及进出场费用,包含整套滑模机具的组装、改装、滑升、拆除、维修、装卸车等工作,其中滑模机具组装包含提升架(开字架)、围圈、内桁架、内外三脚架、千斤顶、液压站、油管、滑模平台的联系钢平台、标识(含钢材矫正、划线、下料、平直、钻孔、刨边、煨弯、焊接、刷漆及在现场设备的配合下垂直倒运);模板滑升包含控制柜操作、巡检、滑升模具的改制及二次组装、拆除(在现场设备的配合下垂直倒运)、维修、中间改模、拆除后的清洗、刷油、码放及场内运输及供电、通信、照明等系统设施的安装、调试及运行中的维护(含沾模等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装卸车包含滑模材料运至现场后的卸车、码放、水平倒运。滑模材料拆除后的水平倒运、码放、装车。搭架子,滑模前挂模,安装、搭拆及改装操作平台,每层平台浇筑搭拆操作平台及挂吊架(包括拆铺脚手架、铺跳板、挂拆安全网、密目网、蓝色钢板网平台铺设铁皮)、木工预留洞口,所有预埋件(包含措施预埋件)安装(不含制作),堵梁窝,放置聚苯板或轻质材料、清理聚苯或轻质材料及砼垃圾,配合安装照明设施、加工爬杆、焊接及插爬杆、爬杆切割、压头、打磨爬杆及爬杆加固,钢平台拆除,调限位,返标高、返限位,改装桁架,每次拆装模板及清理模板和过程中清理模板,模板钢筋保护层(材料自备)制安、模板打磨、刷油,牛腿安装,挂安全网、漏斗环梁施工吊架、仓上外挑脚手架穿筒壁洞口预留套管及安装、安全通过的搭拆、活完场清等一切费用。空滑加固、预留洞口加固。(含自备混凝土分料器及安拆、滑模平台铺设、滑模内外吊架、固定泵管脚手架搭拆) | 元/仓 | 3 | 400000 | |||
| 14 | 仓顶板支撑系统安拆费(因仓顶梁板未出图纸,最终按现场实际情况三选一结算) | 一根中心筒 | 使用单根中心筒作为中心支撑,辐射贝雷梁,作为仓顶结构受力支撑体系。中心筒身与仓壁之间的辐射梁安拆。包含支撑体系的预留预埋、搭设拆除,操作平台、配套脚手架搭拆等所有工作内容。包含平台木跳板铺设,安全网、钢板网、等多层密封。不含平台以上脚手架搭拆。 | 元/仓 | 3 | 200000 | 14项至16项均须报价,但只取第16项的合价计入总价。 | |
| 15 | 三根中心筒 | 使用三根中心筒作为中心支撑,辐射贝雷梁,作为仓顶结构受力支撑体系。中心筒身与仓壁之间的辐射梁安拆。包含支撑体系的预留预埋、搭设拆除,操作平台、配套脚手架搭拆等所有工作内容。包含平台木跳板铺设,安全网、钢板网、等多层密封。不含平台以上脚手架搭拆。 | 元/仓 | 3 | 240000 | |||
| 16 | 四根中心筒 | 使用四根中心筒作为中心支撑,辐射贝雷梁,作为仓顶结构受力支撑体系。中心筒身与仓壁之间的辐射梁安拆。包含支撑体系的预留预埋、搭设拆除,操作平台、配套脚手架搭拆等所有工作内容。包含平台木跳板铺设,安全网、钢板网、等多层密封。不含平台以上脚手架。 | 元/仓 | 3 | 260000 | |||
| 17 | 仓上环梁外挑操作防护架 | / | 筒壁滑模后环梁处搭拆外挑架子,外水平杆需弯曲后对接搭接,挂安全网、密目网、钢管刷漆,垂运、堆码、维修刷油等全部工序。按垂直投影计算工程量(延长米乘以高度)。 | 元/m2 | 1050 | 45 | ||
| 18 | 满堂脚手架 | 漏斗结构部位支撑 | 本工程使用盘扣式脚手架。原材料堆放点至工作面的运输,脚手架基础施工,安拆架子底座,搭拆架子及分类堆放,钢管、扣件的维修及码放,安全防护,垂运,现场清理等。此项内容包含主体施工所有架子工程,挑架的安装拆除及挑架的处理,上料卸料平台、安全网、密目网的支拆,洞口及临边防护的支拆。自备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只计算超过3.6米(不含3.6)以上部分,搭拆比例60%,40%。 | 元/m3 | 14000 | 32 | ||
| 19 | 滑模内外壁抹压 | / | 内外壁清理、原浆抹压、外观处理、浇水、扫浆,清扫落地灰并堆放至指定地点,人工运输、上料,工程量扣除门窗等洞口,须达到清水混凝土的要求。自备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 | 元/m2 | 11310 | 10 | ||
| 20 | 地面 | 清理基层、调运砂浆、砂浆的拌制、水泥砂浆抹平收水后应二次压光,砼压光养护、人工上料、超高、垂运等一切费用。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 | 元/m2 | 4000 | 15 | |||
| 通用部分 | ||||||||
| 1 | 人工配合机械回填 | 5米以内的取土、碎土、平土、洒水、按设计要求分层夯实。 | 元/m3 | 8500 | 15 | |||
| 2 | 基坑清槽 | 配合机械开挖,人工清土、渣石至设计标高并清理平整。 | 元/m2 | 1500 | 5 | |||
| 3 | 桩间清槽 | 配合机械开挖,配合挖填基础内排水沟,人工清土、渣石至设计标高并清理平整。 | 元/m2 | 1500 | 10 | |||
| 4 | 商品混凝土(泵送)(垫层、基础 | 铺设临时运输道路,砼浇筑、振捣,水泥浆找平压光、人工养护(水平构件覆盖塑料薄膜及棉毡棉被、竖向构件涂刷养护液),施工时的落地砼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位置,水平运输、脚手架搭设等一切费用。配合支设泵车、从罐车内放砼及操作平台的铺设,合理的泵管堵塞及商砼停顿窝工及二次水平运输。天泵高度或长度不足部分采用吊车或者塔吊浇筑方式浇筑,单价不变。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包含安全防护的搭设、挂网及拆除,成品保护。 | 元/m3 | 130 | 50 | |||
| 5 | 商品混凝土(泵送)(垫层、基础之外) | 元/m3 | 489 | 55 | ||||
| 6 | 非筒仓模板工程 | 本工程采用盘扣式脚手架。木模的制作,钢模板及木模板的安装加固拆除,保护层垫块的材料及安放;原材料从堆放点至工作面的运输、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的杂物,刷隔离剂、模板拆除后的清理、所有模板支撑及加固体系的回收、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放码放整齐;钢管、钢模、扣件的维修(包括维修材料)并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放码放整齐;木模、方子、跳板起出钉子并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放码放整齐;木工棚的清理、边角料回收至指定地点;搭设卸料平台及卸料平台的安装与拆除,浇筑混凝土时看护模板,对拉螺栓的割除、打磨;运输及超高;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支拆比例为60%、40%。包含安全防护的搭设、挂网及拆除,增加止水对拉螺栓封堵.层高(上层板底标高-下层板顶标高)≤3.6m时不额外计算满堂脚手架,层高>3.6m时,按实际全高额外计算模板支撑体系满堂脚手架 | 元/m2 | 3571 | 75 | |||
| 7 | 钢筋工程 | 钢筋制作、绑扎、安装,钢筋半成品、原材料的运输,钢筋绑扎时临时脚手架搭拆,保护层垫块的安装,钢筋的加固,超高部分的垂直运输和临时支撑等一切费用。包括自备绑线、马镫的制作安装。自备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含钢筋半成品的厂内运输,保护层垫块自备。) | 元/t | 125 | 1230 | |||
| 8 | 钢筋搭接焊接 | / | 烘烤焊条、焊机就位、焊接、焊渣清理等钢筋搭接焊所需的全部工作。自备焊机,药剂、焊条等。 | 元/头 | 800 | 5 | ||
| 9 | 钢筋直螺纹接头制作、安装 | 钢筋使用无齿锯切断、钢筋端头套丝、包括套筒及丝头保护帽材料的采购,丝头戴保护帽安装,用套筒连接安装,钢筋运输,扶钢筋、临时架子搭拆、满足施工需要的一切费用。 | 元/头 | 1500 | 8 | |||
| 10 | 砌筑工程 | 在厂区内的运输、浇水,砌筑砂浆的搅拌和后台上料,人工配合机械卸砖,砌筑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所用材料的运输和返还指定位置按规定码垛整齐,3.6m以内脚手架搭拆和原材料的运输(超出3.6米脚手架仅计算超高部分 ),落地灰的清理,安全网的挂拆和脚手架的铺设,墙内预埋的配合,活完场清等一切费用。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 | 元/m3 | 1031 | 340 | |||
| 11 | 砌块水平 、垂直运输 | 施工场区内的砌块水平、垂直运输。(可由堆放点直接吊至工作面的不计取此项费用)。 | 元/m3 | 500 | 50 | |||
| 12 | 构造柱、圈梁、女儿墙及压顶(含钢筋) | 钢筋制作、绑扎、安装,钢筋半成品、原材料的运输,钢筋绑扎时临时脚手架搭拆,保护层垫块的制作和安装,超高部分的垂直运输和临时支撑(高度4m范围内)。木模板的制作,竹胶板支撑系统的安装拆除,保护层垫块的制作、安放,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的杂物,刷隔离剂、模板拆除后的清理、扣件、对拉螺栓的回收、分类堆放码垛、运至指定地点,钢管、扣件的维修及码放、木模及方子起钉子,木工棚的清理、浇筑混凝土时看护模板,对拉螺栓的割除、打磨,超高、垂运,脚手架。铺设临时运输道,后台的上料清理,加外加剂,倒水泥,砼搅拌、运输、浇筑、振捣,人工养护,施工时的落地砼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位置,超高、垂运、脚手架等一切费用。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工程量按混凝土浇筑长度计算。 | 元/m | 2000 | 90 | |||
| 13 | 压顶、板带、挡水沿(含钢筋) | 钢筋制作、绑扎、安装,钢筋半成品、原材料的运输,钢筋绑扎时临时脚手架搭拆,保护层垫块的制作和安装,超高部分的垂直运输和临时支撑(高度4m范围内)。木模板的制作,竹胶板支撑系统的安装拆除,保护层垫块的制作、安放,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的杂物,刷隔离剂、模板拆除后的清理、扣件、对拉螺栓的回收、分类堆放码垛、运至指定地点,钢管、扣件的维修及码放、木模及方子起钉子,木工棚的清理、浇筑混凝土时看护模板,对拉螺栓的割除、打磨,超高、垂运,脚手架。铺设临时运输道,后台的上料清理,加外加剂,倒水泥,砼搅拌、运输、浇筑、振捣,人工养护(水平构件覆盖塑料薄膜及棉毡棉被、竖向构件涂刷养护液),施工时的落地砼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位置,超高、垂运、脚手架等一切费用。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工程量按混凝土浇筑长度计算 | 元/m | 1500 | 70 | |||
| 14 | 墙体抹灰工程(内墙) | 墙面的清理、预留洞眼的封堵、浇水、扫浆、打点、挂网、砂浆搅拌、清理修补基层、堵眼调运砂浆、及后台上料,清扫落地灰并堆放至指定地点,人工运输、上料、垂直运输,包含3.6米以下施工脚手架搭拆,超出3.6米脚手架按实际搭拆高度计算,抹灰时架子翻板等一切费用。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工程量按墙面垂直投影面扣除门窗等洞口计算,洞口侧面计算工程量。 | 元/m2 | 3500 | 22 | |||
| 15 | 墙体抹灰工程(外墙) | 墙面的清理、预留洞眼的封堵、浇水、扫浆、打点、挂网、砂浆搅拌、清理修补基层、堵眼调运砂浆、及后台上料,清扫落地灰并堆放至指定地点,门窗预留洞口(洞口侧面部不增加)及反檐的抹灰,人工运输、上料、垂直运输,包含3.6米以下施工脚手架搭拆,超出3.6米脚手架按实际搭拆高度计算,抹灰时架子翻板等一切费用。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外墙含分隔条安装、含吊篮。工程量按墙面垂直投影面扣除门窗等洞口计算,洞口侧面计算工程量。 | 元/m2 | 3641 | 26 | |||
| 16 | 脚手架 | 满堂脚手架(其他部位) | 原材料堆放点至工作面的运输,脚手架基础施工,安拆架子底座,搭拆架子及分类堆放,钢管、扣件的维修及码放,安全防护,垂运,现场清理等。此项内容包含主体施工所有架子工程,挑架的安装拆除及挑架的处理,上料卸料平台、安全网、蓝色钢板网搭拆,外防护架钢管刷漆,洞口及临边防护的支拆。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搭拆比例60%,40%。 | 元/m3 | 7440 | 22 | ||
| 17 | 内双排脚手架 | 元/m2 | 4032 | 20 | ||||
| 18 | 盘扣式外双排脚手架 | 元/m2 | 4500.5 | 25 | ||||
| 19 | 利用主体内外墙施工脚手架砌筑抹灰 | 更改主体内外墙施工脚手架,达到砌筑抹灰施工用要求。 | 元/m2 | 4000 | 18 | |||
| 20 | 零星用工 | / | 现场施工员安排的不包括在约定工作范围内的其它零星工作。 | 元/工日 | 500 | 200 | ||
| 21 | 钢管防护栏杆 | / | 搭设、拆除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临边、洞口等挂安全网、密目网。工程量计算按延长米计算(包含两层水平栏杆及垂直立杆)。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安拆6:4)。 | 元/m | 1000 | 16 | ||
| 22 | 钢管上人马道 | / | 按照技术交底搭拆上人马道(含加固),铺跳板,挂设安全网、蓝色钢板网搭拆,安装踢脚板,搭拆安全防护棚;平土,安底座(包含混凝土底座),场内外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搭拆脚手架,上料平台,挡脚板,护身栏杆,铺跳板,挂拆安全网及日常维护更换和拆除后的材料堆放等工作。脚手架钢管的刷漆。(安拆6:4)。 | 元/m | 50 | 500 | ||
| 23 | 工具式上人马道 | 按照技术交底拼装工具式上人马道(含加固),平土、安底座,场内外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拆除后的材料堆放等工作。搭拆比例50%、50%。(计算方式为高度延长米) | 元/m | 150 | 400 | |||
| 24 | 预埋件安装(不含滑模部分) | / | 预埋件运输、安装等一切费用。 | 元/t | 20 | 1300 | ||
| 25 | 预埋螺栓 | 直径≤25 | 1.安装埋设.2.螺栓运输、埋设固定。 | 元/根 | 200 | 40 | ||
| 26 | 直径>25 | 元/根 | 200 | 65 | ||||
| 27 | 植筋≤8 | / | 钢筋调直、切断,孔点测定、钻孔、矫正、清除孔内余灰、孔内清洗干燥,灌胶、植入钢筋、养护等一切费用。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 | 元/根 | 1000 | 5 | ||
| 28 | 植筋>8 | 钢筋调直、切断,孔点测定、钻孔、矫正、清除孔内余灰、孔内清洗干燥,灌胶、植入钢筋、养护等一切费用。包含小型工器具及辅助材料。 | 元/根 | 800 | 8 | |||
| 29 | 安全通道搭拆6m*6m | / | 搭设、拆除,包括上部铺双层跳板,蓝色钢板网搭拆、安全网挂设拆除等一切费用。搭拆费用比例40%、60%。按照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 元/m2 | 200 | 50 | ||
| 30 | 通勤及住宿补助费用 | 按单月费用报价。暂按44*3=132人考虑。其中住宿费:44*3/4*2200(4人间,月租含水电费)= 72600元,车费:45座车月租25000元,每月3辆车(含司机工资 、保险 、油 、燃料 、保养)合计:147600元/月,竣工后按实结算。最终以按实际人数和天数按以上标准计算 | 元/月 | 8 | 147600 | |||
| 不含税合计(元)注:仓顶板支撑系统安拆费第14项和第15项报价不计入总价。 | ||||||||
| 税金(元)能够提供发票情况(请勾选):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请勾选税率): 1%; 3%; 6%;9%;13% | ||||||||
| 含税合计(元) | ||||||||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日期:2025年月日
附件二:报价保证金凭证
附件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报价活动。代理人在报价、揭示、评审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利。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
报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鉴章)
本授权书有效期:2025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关系证明资料如下:
附件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红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五:
承诺书
| 工程名称:中煤宝山 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输煤系统PC项目贮煤筒仓、T23转运站 、#1除铁小室劳务分包 | ||||||
| 序号 | 承诺主要内容 | 承诺声明 | 备注 | |||
| 1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 2 | 工程工期 | 按采购单位制定的进度计划完成 | ||||
| 3 | 安全管理 | 无人身轻伤以上事故 | ||||
| 4 | 农民工工资保障 | 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 ||||
| 5 | 其他 | |||||
| 承诺单位(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
| 日 期:2025年 月 日 | ||||||
附件六: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25年月日
附件七:入场手续须知
一、入场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照片(电子版正反面)(电话号码)
2、劳动合同
3、意外伤害保险
4、体检报告(入场前90天内县级及以上三甲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5、特殊工种人员需提交特殊工种复印件(2份)(特殊工种人员需在网站查询到证件真实性并打印1份)
要求:入场人员年龄控制:地面普工劳务人员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高空作业人员55周岁以下;安保人员55周岁以下;特种作业人员男不得超过55岁,女不得超过50周岁。(不包含本岁数)
二、体检检查要求
普工体检-心电图,血压,血常规,视力
焊工体检-热处理、无损检测人员-血压、内科常规、眼科、皮肤科、耳科、心电图、DR胸片、肺功能、肝功能ALT、血常规、尿常规
油漆工-血压、内科、耳科、心电图、DR胸片、肺功能、肝功能ALT、腹部B超、血常规、尿常规
注:因职业病体检取报告时间15至20天,入职前必须先交入职体检(普工体检)
附件八:
(1)中煤建设集团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手册(定版)
(2)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3)中煤六十八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操作手册试行
(4)中煤六十八公司2020版“零容忍”安全隐患管理办法
(5)中煤六十八公司“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
(6)中煤宝山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安全考核管理制度(文件编号FC1034W-AQ7004)
(7)中煤宝山输煤系统PC承包合同附件五(安全考核细则)
(8)中煤宝山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施工现场道路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9)火电建设项目施工标准化工艺图集
(10)火电工程细部工艺施工样板图册(土建篇)
(11)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标准化做法(2025年A/0版)
(12)中煤宝山输煤系统PC承包合同附件十(工程考核细则)
(13)技术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14)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15)施工过程“三检”制度
(16)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7)劳务分包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
(18)中煤宝山电厂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