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2025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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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3
发布于
新疆博尔塔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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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2025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包)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ZHGK2025-0024

项目名称: 2025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7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包)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购置中心供养设备、健康一体机、中药煎药机、中医综合问诊仪,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公司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企业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新成立公司不提供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会计制度);;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设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 ********。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博乐市达勒特中心卫生院

地 址: 博乐市达勒特镇红旗路2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博州阿拉山口市诚悦酒店2楼

联系方式: ********、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佐燕

电 话: ********、15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B包)二次10.13.pdf

1.0M

项目编号:ZHZHGK2025-0024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5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

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包)二次

采购人:博乐市达勒特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6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

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HGK2025-0024

项目名称:2025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

目(B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最高限价(元):76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4

单位:台/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中心供养设备、健康一体机、中

药煎药机、中医综合问诊仪,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

扣除。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

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1-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

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公司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

提供);

(3)提供企业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

生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

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新成立公司不提供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会计制度)

;;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系统(***********

v.cn)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生产企业需

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设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

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

,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

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录,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

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标-右边选

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

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

服务热线

********。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

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

作系统。

4、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

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

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5、特别提示:

①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③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

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④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

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

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

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

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

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乐市达勒特中心卫生院

地址:博乐市达勒特镇红旗路25号

联系人:许翠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博州阿拉山口市诚悦酒店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佐燕

电话:********、159********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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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项目内容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博乐市达勒特中心卫生院地址:博乐市达勒特镇红旗路25号联系人:许翠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博州阿拉山口市诚悦酒店2楼联系人:佐燕电话:********、159********
3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包)二次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采购预算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6 采购限价(元) 760000.00(如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7 采购需求 购置中心供养设备、健康一体机、中药煎药机、中医综合问诊仪,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8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9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供货指标 合格
11 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工业】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公司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3)提供企业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新成立公司不提供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会计制度);;(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设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 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转包/分包内容:转包/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5 媒体发布渠道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布
16 现场踏勘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 商务文件组成 1、无串标行为承诺函及投标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投标人情况介绍;6、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8 商务文件组成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9 技术文件组成 1.货物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设备清单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货物配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产品详细参数、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及服务方案等。(投标人应提供技术、主要设备、成套设备、设备附件和设备备件的详细技术要求规格,具体内容可按照项目上的要求注明。或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目录和所有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规格说明书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等,产品说明书应与货物清单上所列的产品规格型号完全一致。)5.技术支持、培训计划等内容6.其他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7.投标人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8.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0 报价文件组成 (1)投标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1 投标报价要求 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配套服务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货物、备品备件、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货物、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
23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4 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5 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 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按照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按照要求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 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制作完成,使用有效CA证书进行加密,加密完成后在“政采云”平台递交。
26 投标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评标时间和地点 评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评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28 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 资格审查结束前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以公对公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不予认可。交纳金额:按合同价款的5%收取收款单位:博乐市达勒特中心卫生院开户银行:新疆博乐农商银行达勒特支行银行账号:8351********004337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还,返还需提交合同原件,验收合格单,返还收款收据、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备注开户行行号。
30 核心产品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健康一体机、中医综合问诊仪。注:若不单独标明核心产品则所有产品均被视为核心产品。
31 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以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首先按照报价确定,报价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报价一致,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以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乙方30%合同价款,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70%合同价款。
33 采购代理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建建函(2018)17号】规定,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计价〔2002〕1980号)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34 “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企业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参加开标会。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数字证书并绑定帐号,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等相关配套设置,以便开标时正常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
34 “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常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3、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35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实行价格评审优惠(由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标时进行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其评标时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标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JY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JY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JY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具体

扣除比例为10%。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

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

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

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4%。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

-11-

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
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优惠: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注: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该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
36 其他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36 其他 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为供应商认同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
37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办理政采云CA投标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了解学习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投标文件,递交电子加密投标书,投标企业须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稳定的电脑端登录,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38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货物

-13-

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

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

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

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短信、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

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星标的条款。

2.9“允许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

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

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转包/分包

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特别说明:

7.1如果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的资格、信誉、业绩等材料的,资格、信誉、业

绩等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

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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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

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

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

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采用电子招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的计

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识别信息均相同的;

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

传、解密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识别信息均相同

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查重分析,存在两处及以上细节错误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其他情形。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

(一)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二)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

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15-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

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

或修改公告为准。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

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更正公告,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

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不

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

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

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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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采购文件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

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采

购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

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

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

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12.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2.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

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

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13.1投标文件组成

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文件文书、文件格式(如有)

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

14.1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

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

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文件提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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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合并编辑成一

个电子文档)。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编排格式进行,不

按要求提交齐全的文件、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

件是造成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的风险。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未按规定的文件格式编

制的、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

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0元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

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

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

子签名。

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投标无效。

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

条件的承诺。

19.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20.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

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

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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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

“政采云”平台将拒收。

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

地点的要求。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

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

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与投送教程”)

22.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

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四、开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

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

标。

24.开标程序

24.1开标形式: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

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

重新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

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

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

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4.2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

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

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

投标文件解密。未进行解密或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

理:详见本章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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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

面开标大厅展示;

(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

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四、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

上审查。

25.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条件。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

过资格审查。

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

(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

文件资料的;

(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

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25.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五、评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

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

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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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

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

物或者其他好处。

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

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

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

28.3评标的保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

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

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

处理。

28.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

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

采购活动。

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

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

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

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六、中标和合同

30.确定中标人

30.1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按“评标方法及标准”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并

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人。

-21-

30.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则以报价最低者参与评标,采用综合评分

法则以评审得分最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报价相同的或者采用综合

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确定,确定后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投标无效或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

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

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3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1、采购结果

31.1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

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

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

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

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中标供应商可同步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

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

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

35.履约保证金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签订合同

36.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22-

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对

中标人的履约能力及中标的产品的质量进行最后审查,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

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

行决定评标得分(或价格)居其后的投标人中标(在标书有效期内)或由招标代理机

构组织重新招标。

36.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

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

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

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

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36.4采购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

成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

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

订合同。对此,请供应商参加采购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36.5中标通知书是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均应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36.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

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赏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6.7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

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

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

36.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1份,副本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原件壹份,复印件贰

份备案,投标供应商所需合同份数需自行酌情签订。另项目验收后将验收单原件壹份,复

印件贰份送至代理机构。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23-

(***********)”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供应商需及时将采购合同送至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

38.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询问

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

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

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8.2质疑

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

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

(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

殊约定的,对公开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

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

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

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

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

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

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

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

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

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

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

-24-

(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

(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

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

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

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

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3投诉

38.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

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提起投诉,投诉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38.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

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38.3.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

。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8.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8.3.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

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

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38.3.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七、验收

39.验收

3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

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

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

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

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

-26-

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

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

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八、其他事项

40.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

商提供的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

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

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7-

第三章采购需求

受博乐市达勒特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

2025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包)二次

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

3.1标书编号:ZHZHGK2025-0024

3.2招标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3.2.1招标内容要求:购置中心供养设备、健康一体机、中药煎药机、中医综合

问诊仪,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3.2.2招标数量:购置中心供养设备一套、健康一体机一台、中药煎药机一台、

中医综合问诊仪一套。

4.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标项2:

医用制氧机系统参数

1、技术说明及性能要求

(1)数量及产氧量:1套,产氧量必须≥3.0m³/h,单机耗电量不大于6KW/h;

(2)利用先进的PSA变压吸附技术从空气中提取氧气,供临床使用,具有技术完

整性、先进性。

(3)制氧系统必须是无油设计。

(3)制氧系统由无油涡旋空压机、过滤器组、吸附式干燥系统、缓冲罐、制氧主

机、氧气储罐、氧浓度分析仪、氧气流量开关、PLC控制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管路系

统等组成。

(4)制氧系统安全可靠,氧气输出压力:0.2-0.5Mpa(可调);

▲(5)制氧系统通过YY9706.102-2021《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基本安全和

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全项检测,包括:辐射发射

(30MHz~1GHz电场强度≤47dBμV/m,0.15MHz~30MHz磁场强度≤23.5dBμA/m)、抗

扰度试验(静电放电±8kV、电快速瞬变脉冲群±2kV、浪涌±2kV、射频传导抗扰度

3V/m等)。(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制氧系统开机5min,其氧产量、氧气纯度应达规范要求,氧气浓度≥93%

(V/V);

(7)制氧系统采用的流量计应具有实时流量显示功能,氧气经过流量计后必须无

压力损失,具有数据远传功能。

(8)制氧系统中的气体处理精度必须达到0.01μm,过滤系统必须具备功能效能

-28-

自动显示功能。

▲(9)制氧系统制取的富氧空气中水分含量:≤0.0067%(ml/ml);一氧化碳浓

度≤0.0005%(ml/ml);二氧化碳浓度:≤0.03%(ml/ml);二氧化硫:≤0.0001%

(ml/ml);氮氧化物:≤0.0002%(ml/ml);油分含量:≤0.01(mg/m³)(提供第三方有

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0)制氧系统实现自动启停机、远程启停机和数据监控、不合格氧气自动放空

功能;

(11)制氧系统噪音≤65dB;

▲(12)制氧系统为一体式设计、系统集成度高。

(13)制氧设备配件之间的连接管道的材料优质。

(14)皮内刺激、皮肤致敏测试符合GB/T16886.10-2017标准,皮内刺激最终记

分必须为0,致敏率≤10%(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5)体外细胞毒性:必须通过GB/T16886.5-2017标准检测,细胞存活率≥70%

(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6)投标产品提供ISO18562-2:2024标准并采用薄膜过滤法的生物相容性检测

报告,证明其颗粒物排放量低于5μg/m³。

2、制氧系统配置清单及规格技术要求

2.1无油涡旋空压机(1台)

2.1.1、要求为无油涡旋空压机;

2.1.2、气量:≥0.6m³/min;

2.1.3、功率≤5.5KW;

2.1.4、排气压力:≥0.8MPa;

2.1.5、要求可连续24小时不停机运行。

2.2过滤器组(1组)

2.2.1、包含汽水分离器、精密过滤器、除菌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

2.2.2、能够有效过滤去除直径0.01μm或更小颗粒,含油量≤0.001ppm;

2.2.3、直接处理压缩空气中的水分、油份及污垢;

2.2.4、铝合金压铸外壳内部须带自动排水器,配有阻塞指示器,能及时提醒用户

更换失效滤芯,卡口式滤芯,维护保养方便。

2.3缓冲罐(7个)

2.3.1、材质为优质不锈钢或铝合金;

2.3.2、容积:≥28L/个;

2.3.3、最大工作压力≥0.8Mpa;

2.4吸附式干燥系统(1套)

-29-

2.4.1、气量:≥1m³/min

2.4.2经过处理的压缩空气的常压露点≤-40℃。

2.5制氧主机(1套)

2.5.1、氧气输出压力:0.2—0.5Mpa(表压、可调);

2.5.2、氧气纯度:≥93%(V/V);

2.5.3、单台产氧量:≥3.0m3/h;

▲2.5.4、成品氧气理化指标的质量报告(须提供省级或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检

测报告);

2.6氧气储罐(1台)

2.6.1、有效容积≥1000L;

2.6.2、最大工作压力≥0.8Mpa;

2.6.3、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7氧浓度分析仪(1台)

2.7.1、要求为优质品牌;

2.7.2、采用离子流氧传感器作为测量单元,测量精度±1%.FS;稳定性±1%.FS/7d;

2.7.3、整机功耗≤6W;

2.7.4、采用4-20mA信号输出。

2.8氧气流量开关(1台)

2.8.2、采用双色显示,异常值一目了然;

2.8.3、重复精度在±1%F.S以下,流量调整阀与显示部件一体化,大幅节省安装

空间。

2.9PLC控制系统(1套)

2.9.1、处理速度0.8~1.2m/s;

2.9.2、标准化程度高,稳定性高;

2.9.4、采用优质品牌PLC控制器,触摸屏显示控制;

2.9.5、能够根据实际需要对制氧系统参数进行编程,根据用户需要远程设定、变

更控制技术参数指标;

2.9.6、能够实时监控制氧设备的流程及运行状态;

2.9.7、能够实时显示氧气浓度、流量、压力指标,并可自动储存和查询历史数据

2.9.8、能够实时显示系统运行时间以及距离维修保养的时间;

2.9.9、具有自动报警功能;

2.9.10、系统具有管理权限设置功能,保证管理上的安全性。

2.10远程监控系统(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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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采用物联网智能控制,在线监测。

2.10.2、包括:GIS地图、实时监控、维保中心、历史数据等界面;

2.10.3、可实现远程数据采集并上传至云平台;

2.10.4、历史数据可以查询设备运行过程中所采集的所有数据内容。

2.11管路系统(1套)

制氧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和仪表控制管路需采用不锈钢硬管连接。

3.招标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3m³/h
2 氧气储罐 ≥1m³/0.8MPa 负责特检所备案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3 物联网远程控制 物联网远程控制
4 压力表 2 每半年校验一次
5 安全阀 2 每年校验一次
6 安装电源控制柜
7 进风通道(进风窗口)
8 出风窗口(出风窗口)
9 防爆开关
10 防爆灯
11 灭火器 4
12 安全服 4
13 上墙制度
14 氧气和设备带连接 包含48个氧气终端,并按照客户要求将48个氧气终端安装在设备带中,45个分配到15个病房内,1个手术室,2个抢救室内。设备带
14 氧气和设备带连接 配置床头灯,开关,空开,氧气阀门,5空插座2个,楼层配有稳压箱,流量计,均与制氧机输出氧气管道连接。
15 质保期内每半年全面保养 1

16、售后保障(关键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安装设备,保证正常投入使用。需具备医用气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安装前提交详细施工方案。

2.供应商负责定期巡检维护:需提供每季度巡检(含管道密封性检测、压力仪表

校准、报警系统测试),每年提供1次全系统深度维护(含制氧机/液氧罐核心部件检

修),并出具书面巡检报告。

3.供应商故障响应时效:承诺1小时内电话响应,市区范围内1小时内上门维修。

4.人员培训与技术支持:安装验收后,供应商为医院运维人员提供免费操作培训

(含日常检查、应急处理流程);长期提供技术咨询热线,每年可额外提供1次升级培

训(如系统优化、新规解读)。

5.维保服务:整机二年免费质保,终身有偿服务。

慢病一体化门诊系统技术参数

一、整体参数

1、主要检测功能:身高、体重、BMI、血压、脉率、血氧、血糖、尿酸、血脂四

项(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甘油三脂、总胆固醇)、体温、心电、人体脂肪

成分(脂肪含量、水分含量、基础代谢率、体脂肪量、体水分量、骨量、内脏脂肪等

级、体型判断等)、腰围、臀围、腰臀比、中医体质辨识。

2、整机一体式设计,所有外围检测设备内置式设计,以防外界环境污染;读卡

器、摄像头、触摸屏等全部为内部嵌入式设计。拒绝身高体重秤和整机分离或整机拼

装,便于整体维护和移动。

3、使用简单自助,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能力,具备动画、语音提示引导检测者完

成检测。

4、配备电容触摸屏操作屏,规格尺寸≧21寸,16:9宽屏显示,触摸屏需采用加

硬钢化玻璃材质安全耐用。

5、配备≧23寸显示屏,无人检测使用时可自动播放健康宣教常识。检测使用时

显示检测项目内容。健康宣教内容支持后台发送和本地内容播放。

6、须安装抽拉式储物抽屉,可放置设备所需的零配件和耗材。

-32-

7、配备高清摄像头,摄像头整体内嵌隐藏至触摸屏内部。可用于人脸识别登录使

用操作

8、检测报告单采用A4纸规格打印,报告单中针对检测异常项目单独提示统计,

清晰易懂。

二、生理参数软疗软件系统:

1、支持刷二代身份证、或者输入身份证号或者输入手机号自助建档检测,体检数

据上传至健康数据管理平台个人健康档案中。

2、▲系统支持拓展人脸识别,替代刷卡登录检测。并提供对应的生物识别系统软

件著作权证书。

3、健康系统软件可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对人体体质进行中医复合体质辨识分析,

并给出相应建议。需具有中医体质辨识系统著作权证书。

4、具有动画、语音播报提示,方便使用,

5、每检测完一个项目,结果同步显现,结果异常项目用箭头方式提醒,并提供参

考范围值供检测者参考,以及上一次测量结果及时间提供比对,清晰知晓变化状况。

6、健康宣教可支持图片、视频、文字等方式内容,支持从本地和后台系统实时更

新。

7、可查看以往每次体检报告,并可打印A4纸张报告单;报告单对检测项目进行

分项分析,并对异常项目汇总,对异常项目提供健康促进方案参考,并生成A4规格报

告单。

8、系统须开放数据接口,支持和第三方数据平台对接,将检测数据上传到指定的

数据服务端。

9、▲系统管理:支持用户设置、登录设置、数据备份、数据统计、用户列表统

计、用户管理、档案管理、权限管理。需提供软件截图证明

10、▲支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公卫建档要求建立健康档案,公卫随

访服务(包括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服务、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预防接种

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患者管理、肺结核管理服务、中医

药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公卫事件)。

11、▲可编辑用户基本信息,既往史、家族史、生活环境等用户档案信息。需提

供软件截图证明。

12、▲信息工作站由主机、检测设备、运行集成软件组成。运行集成软件应具有

医疗注册证,并至少涵盖血压、体温、心电、血氧、血糖等的信息采集,信息工作站

整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注册证复印件佐证。

-33-

13、▲具备强大AI智能分析扩展功能,针对性的提供详细结果解读、风险评估、

调理改善等建议,可支持扩展至少四个核心算法大模型应用选择。并提供系统截图证

明。

三、资质要求:为满足产品在后续使用过程中的升级扩展需求及避免侵权分析,

投标产品应具有对应的知识产权资质。

1、▲信息工作站整机制造商应具有包含“生理参数管理软件”等字样的软件著作

权证书;

2、▲信息工作站整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健康信息工作站产品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健康信息工作站产品制造商应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健康信息工作站产品制造商应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信息工作站整机制造商应具有中医体质辨识系统著作权证书;

7、▲信息工作站整机制造商应具有高体重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8、▲信息工作站整机制造商应具有血压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9、▲信息工作站整机制造商应具有心电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10、▲信息工作站整机制造商应具有人体脂肪成分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11、▲信息工作站整机制造商应具有血检三项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12、▲信息工作站整机制造商应具有血脂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13、▲信息工作站整机制造商应具有体温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14、▲信息工作站整机制造商应具有血氧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四、各分项检测

(一)身高体重测量

1、身高测量方式:超声波测量

2、操作方式:自动测量

3、体重测量方式:精密平衡梁式压力传感器称重

4、称重范围:1kg—200kg,精度±0.1kg

5、测量范围身高:70cm—210cm,精度值:±1cm

6、测量语音提示

7、国际通用体质指数(BMI)

8、电击防护:I类B型设备

9、电源电压:AC220V/50HZ

10、▲为确保使用的稳定性,需提供和整机制造商同一品牌的产品计量器具型式

批准证书,

(二)血压计

-34-

1、测量原理:脉搏波法

2、显示方式:LED数字显示

3、测量范围:压力0~300mmHg(0~40)kPa,脉搏40次/分~180次/分

4、精度压力:±2mmHg(±0.267kPa)以内,脉搏数:±2%以内

5、电源AC100~240V,50~60Hz,1.6~0.8A

6、工作温湿度:5℃~40℃,15%RH~80%RH

7、运输和保存温湿度:-20℃~+55℃,≤93%RH

8、工作大气压力:80kPa~106kPa

9、运输和保存大气压力:50kPa~106kPa

10、适用臂周范围:17cm-42cm

11、电机保护:Ⅰ类设备,B型应用部分

12、臂筒可左右旋转±10度

13、通讯接口:RS-232接口

(三)心电仪

1、12导联同步显示和采集,支持12导联合6导联自由切换

2、频响:0.05Hz~150Hz(-3.0dB~+0.4dB)

3、灵敏度:5mm/mV,10mm/mV,20mm/mV

4、走纸速度:12.5mm/s、25mm/s、50mm/s

5、输入方式:浮地输入,具有抗除颤保护电路和起博脉冲抑制电路

6、时间常数:≥3.2s

7、输入回路电流:<0.05µA

8、患者辅助电流:≤0.1µA(DC)

9、噪声电平:≤15µVp-p

10、共模抑制比:>90dB

11、采样频率:500Hz/通道

12、滤波器:肌电滤波、基线滤波、工频滤波

13、供电:DC5V从USB口供电模式

14、安全标准:II类/CF

15、心电采集支持多种格式:12x1、6x2+1R、3x4+3R、3x4+1R

(四)人体脂肪测量仪

1、测量指标:脂肪率、基础代谢率、水分率、体脂肪量、体水分量、体质指

数、体型判断等指标。

2、可判断消瘦、标准、健壮、肥胖等体型

3、电源:USB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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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温度:5℃-+40℃

5、测量方法:生物电阻抗法

6、使用温湿度:10℃—40℃、30.0%RH-50.0%RH

7、运输和保存温湿度:-10℃—60℃,相对湿度不大于93%

(五)血氧仪

1、测量范围:血氧饱和度35%-100%;脉搏率35次/分-240次/分

2、测量精度:血氧饱和度:70%-99%段为±2%,低于70%无定义

3、使用温湿度: 5℃~40℃(六)血糖尿酸总胆固醇多功能分析系统1.原理:电化学生物感测原理2.标定:以生化分析仪对血浆标定3.血样:新鲜指尖全血4.可测量血糖、尿酸、总胆固醇5.0.18~1.19mmol/L 、30%~80%
6.测试时间: 血糖不超过6秒;尿酸不超过116秒 检测范围: 血糖1.1~33.3mmol/L、总胆固醇2.59~10.35mmol/L、尿酸
7.血球容积: 30%-55%(血糖、尿酸)8.试纸储存温度10-30℃9.操作温度10-40℃10.相对湿度﹤95% ;总胆固醇不超过30秒
11.胆固醇浓度≥3.88mmol/L)12.电池使用寿命900次以上13.3分钟内无任何操作自动关闭14.数据可通过USB输出(七)血脂仪1、测试范围: 35%-50%(总胆固醇)
系统正确性: ±20%(当血糖浓度≥4.17mmol/L、尿酸浓度≥0.30mmol/L、总

CHOL:2.59~12.93mmol/L(100~500mg/dL);

HDL:0.39~2.59mmol/L(15~100mg/dL);

TG:0.51~7.34mmol/L(45~650mg/dL);

LDL:1.29~5.18mmol/L

2、检测时间120s以内(4项)

3、样本:全血、血清、血浆均可

4、检测原理:酶法、反射光度测定法

-36-

5、标本量:单项测试卡为10μL;三合一测试卡为35μL,

6、单位:mmol/L、mg/dL可设置,默认为mmol/L

7、使用环境:15-35℃,≤80%湿度

8、存储环境:0-50℃,≤90%湿度

9、存储:200组数据及其测试日期和时间

10、数据可通过USB输出

(八)体温仪

1、测量方式为非接触式红外测温

2、测量范围:体温:34.0℃~42.9℃

3、测量重复性≤±0.2℃

4、测量距离5cm-8cm

5、测试部位:额头、手窝、耳后根

6、测量数据支持上传

五、操作平台:

(1)主控主机

1、CPU:2.0GHz二核以上

2、内存2G以上高速缓存;

3、硬盘:固态硬盘60G以上容量;

4、显卡:支持同步、异步双显;

5、I/O接口:8个232串口以上,8个usb口以上

(2)高清多媒体显示屏

1、显示规格≧23英寸

2、显示比例16:9

3、分辨率:1920(H)*1080(V)

4、视角:全视角

(3)操作显示屏

1、显示规格≧21英寸

2、显示比例16:9

3、电容触摸,加硬钢化玻璃材质,安全耐用

4、分辨率:1920(H)*1080(V)

(4)身份证读卡器

1、符合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兼容ISO14443(TypeB)标准;采用

非接触式IC卡技术,与计算机或其它设备连接可用于读取居民身份证专用芯片内相关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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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口:RS-232C或USB接口;

3、阅读距离:0-3cm;

4、阅读时间:<1s;

5、嵌入终端式设计,整体美观

(5)信息工作站操作台

1、一体式设计,所有外围检测设备、读卡器、触摸屏等全部为嵌入式设计。

2、安装移动轮,可方便移动,设备到达现场后只需接入电源和网络即可检测使

用。

3、安装储物抽屉,可放置设备所需的零配件

(6)打印机

1、连接方式:USB

2、耗材类型:一体式硒鼓

3、幅面:A4

4、技术类型:激光打印

(7)包含智能慢病管理系统1套,同时与院内医疗管理系统、医防融合管理系统、

公共卫生系统、家庭医生签约系统等接口互通,数据传输。

(8)售后服务

1.定期维护保养:提供每年不少于1-2次的上门维护服务。

2.故障响应与维修:提供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响应。

电话无法解决时,48小时内安排工程师上门维修。

3.软件支持与人员培训:免费提供设备软件的升级服务。在设备安装调试后,为

我院操作人员提供至少2次现场培训。

4、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2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因设备本

身质量问题或非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故障,贵司应提供免费的维修或更换服务。

密闭三缸中药煎药机技术参数

详细参数:

额定电压:220v

文火功率:800W*3

武火功率:1000W*3

煎药容量:20000ml*3

设备重量:130kg

外形尺寸1600*520*1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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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特点:

密闭煎煮,节省人力,提取残留药汁;

电动挤压装置,100度自动挤压;

挤压药包中的药液和药包外的药液充分混合,提高药效40%;

电动挤压大幅度减轻劳动强度,省时、省力;

数控技术,控制精度高,文火、武火自动转换;

高温时间自动显示,节省时间,保持期长;

可单独煎药,也可联机煎药包装一体使用;

自动两煎功能,符合国家规范,提高药效;

不锈钢机箱,经久耐用,耐腐蚀,不生锈;

适用于医院、诊所、药店等机构。

装机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材质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煎药机 不锈钢箱体
2 说明书 含保修卡
3 合格证
4 网桶 不锈钢 30*32cm
5 排水软管 50cm
6 药钩 不锈钢
7 压力表
8 压盘 不锈钢
9 连接钢丝管 150cm
10 无纺布袋 无纺布 15 40*50cm
11 电机

密闭三缸中药煎药机售后服务

1.质保期:整机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免费质保。其中核心部件如加热管、

密封圈、电路板等2年质保。

2.核心服务内容

定期维护:每半年上门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包括清洁加热盘、检查密封圈老化情

况、校准温度传感器。

故障维修: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上

门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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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供应:长期供应密封圈、排气阀、过滤网等易损件。确保接到订单后3个工作

日内送达。

3.培训与技术支持

设备安装调试后,为操作人员提供一次免费的现场培训。内容包括日常操作、清

洁保养和简单故障排除。提供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电子版及纸质版,方便随时查阅。

中医综合诊断系统技术参数

一、基础功能

1、设备由主机、II型台车、预装软件、各级采集器及配套附件组成;

2、体质辨识问诊量表及判定标准符合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ZYYXH/T157--2009

《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要求;

3、设备可针对不同场景选择体质辨识问诊量表;

4、设备可根据体质检测结果,给出易发疾病倾向,并提供相应养生调养方案;

5、设备能开展个体化中医养生干预服务,并给出合理的养生调养指导和经典处方

建议;

6、个体化养生干预方案包含饮食调理、经穴养生、运动调理、食疗食谱等内容,

为被测试者提供个体化的健康养生指导建议;

7、设备符合ISO9001及13485质量体系认证标准,并出具认证证书;

二、脉诊单元

1、为确保采脉方式符合中医浮中沉诊脉指法。设备具有气动无极梯度加压模式。

配有磁吸式腕带脉象采集组件,传感器与腕带为磁吸式连接,便于快速确定脉位。

2、脉图采集界面中可实时显示静压值(须提供软件界面截图);

3、采样精度:主机采样率≥24位精度(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

报告,厂家自检报告无效);

4、灵敏度:传感器模块灵敏度≥3.6mV/g(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

验报告,厂家自检报告无效);

5、快速泄压功能:在正常状态及单一故障下,可在12s内将外加力学量泄放到

2.5kPa以下,电源中断情况下仍满足要求(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报

告,厂家自检报告无效);

6、压力稳定性:压力控制模块在0至70kPa范围内,压力稳定后的1min内,

压力无变化(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报告,厂家自检报告无效);

7、安全性:腕带与传感器之间具有分体式结构,可在任意状态下解除传感器与

患者之间的接触,解除传感器模块对患者取脉部位的束缚(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出具的检验报告,厂家自检报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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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脉诊设备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

9、具有“一种磁吸式脉象采集装置”和“一种可拆卸的脉象采集装置”。

三、舌诊单元

1、光源环境为模拟日光光源,发光组件为球面无影光源,其中照明光源为LED

灯;

2、光源模块显色指数≥95(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报告,厂家

自检报告无效);

3、色温范围在5000k~5800k(优先范围小,色温控制能力强的产品;须提供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报告,厂家自检报告无效);

4、光源模块照度在标称值的±8%范围之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检验报告,厂家自检报告无效);

5、成像分辨率≥3lp/mm,最大像素为800万(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

的检验报告,厂家自检报告无效);

6、色彩还原度:成像装置对色彩准确还原,对标准色卡上的色彩成像后,各色在

CIELAB色空间的色差小于⒛(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报告,厂家自

检报告无效);

7、舌面象采集箱具有紫外消毒功能;

8、舌面象采集箱具有吸入式通风功能;

9、舌诊设备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

10、具有“智能中医四诊仪”,“中医舌面象采集仪”相关证书。

四、经络单元

1、采集器具有弹性力控制装置,用于缓冲使用,并具有可拆卸功能(须提供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报告,厂家自检报告无效);

2、可检测出人体24个经络穴位阻抗值,依次记录检测结果,并将结果输出与报

告中;

3、仪器具有穴位采集图示靶向定位功能,检测过程提供智能语音管理;

4、仪器可提供包括:肺经、大肠经、胃经、脾经、心经、小肠经、膀胱经、肾

经、心包经、三焦经、胆经、肝经等脏腑辨证与病症分析;

5、报告可输出经络平衡参数包括“传导系数”、“左/右”、“阴/阳”、“上/

下”、“自律神经”、“甲状腺指数”以及“新陈代谢指数”;(须提供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报告,厂家自检报告无效)

6、采集方式及判定标准须符合YY/T1661-2019《穴位阻抗检测设备》要求;

7、个体化养生干预方案包含饮食调理、经穴养生、运动调理、食疗食谱等内容,

为被测试者提供个体化的健康养生指导建议;

-41-

▲8、测量的阻抗W的取值范围为100Ω≤W≤10MΩ,分为三档,测量误差≤

4%,平均相对偏差≤0.3%,测量结果以电压值连续显示。

第1档:100Ω≤W≤20kΩ;

第2档:20kΩ≤W≤470kΩ;

第3档:470kΩ≤W≤10MΩ。;

9、测量稳定性:测量状态稳定后数据波动≤0.3%。

10、检测电极阻抗≤1Ω;

11、信号检测电流:最大不超过0.5mA(r.m.s);

12、检测电压:检测电压最大值≤3.33V。

13、电极的有效尺寸

1)检测电极的有效直径为4mm,实际值与标称值之间误差≤±2.5%;

2)辅助电极的有效面积不小于1000mm²。

14、检测电极使用不锈钢材质06Cr19Ni10。

五、信息功能

1、具有多维度数据管理功能,可对体质结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以饼状图显示;

2、可实现治未病大数据挖掘,具有中医治未病大数据挖掘与健康管理系统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

3、具备经典处方模块,可根据医生选择,数据库给出建议经典处方方案,包括饮

片及中成药,供医生诊断参考之用;具备中医医用经典处方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书;

4、可针对0-6岁儿童进行体质辨识,具备儿童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管理系统软件

著作权登记证书;

5、可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体质辨识,具备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管理系

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可针对孕产妇进行体质辨识,具备孕产妇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管理系统软件著作

权登记证书;

7、可实现经络穴位采集分析功能,具有中医经络穴位智能采集分析与健康评估诊

断系统(中医CT)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配置单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一体机电脑 1
1 工作台车 1
1 扫码器 1
4 二维码桌牌
5 加密狗
6 键鼠
1 脉诊仪 1
1 脉象传感器模块 1
1 磁吸式腕带 2
1 舌诊仪 1
1.1 舌面象采集箱
1.2 摄像头 嵌入
1 中医经络穴位检测仪 1
1 Usb隔离器 1
1 辅助电极 40
1 中医望闻问切四诊信息采集分析与综合诊断体质辨识系统 1
1 中医体质辨识与养生方案指导系统 1
1 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管理系统 1
4 孕产妇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管理系统
5 儿童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管理系统
6 中医医用经典处方系统
7 中医治未病大数据挖掘与健康管理系统
8 中医经络检测软件
9 中医经络穴位智能采集分析与健康评估诊断系统

8、售后服务

-43-

质保期:整机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的免费质保。

定期校准与维护:每半年上门进行一次设备性能校准和全面检测。确保脉象、舌

象等采集数据的准确性。

故障维修: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

时内上门维修。

软件支持: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包括算法优化和功能更新。

培训与技术支持:设备安装调试后,为操作医师提供一次免费的现场培训。内容

包括操作流程、数据解读和日常保养。提供详细的操作手册和视频教程。

注:

“▲”、“*”为重要参数。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采购文件,不得仅将采购文件内容简单复制

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

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

料,技术支持资料以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1、技术指标中凡有品牌描述或指向某品牌的指标描述均为参考指标,同时作为衡

定类似服务产品的参考依据,供应商可投同档次服务产品或更优服务产品。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届时将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全套的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光盘、密码开放,免费现场培训操作及维修

人员。

4、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行决定排名居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在标

书有效期内)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重新招标。

违约责任:①乙方提供设备如达不到合同规定设备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

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②乙方逾期交

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以及有关方面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供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

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日0.04%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需方因此遭致的损失

费用。③除不可抗力或者合同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

者履行没有意义外,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拒签合同的法律

责任:承担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五的罚款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④未列事项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执行。

5、验收要求:按照设备参数要求、配置清单、装箱清单、产品型号品牌一致,根

据供货合同的要求验收。

-44-

6、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牌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

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招标人工作正常运

转,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3有关说明:

3.3.1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须按人民币报价)。

(1)供应商应按照单价、总价分别报价,并提供相应的配置明细表。

(2)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

配套服务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货物、备品备件、工程的成本、

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货物、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

3.3.2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

云平台(***********)发布澄清文件为准。

-45-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一节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

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

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

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

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第二节评标程序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审查,响应文件开启后,审查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

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

格,其投标无效。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投标文件审查及响应性(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是否合格 是否合格 是否合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公司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 提供企业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新成立公司不提供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会计制度);
6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设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10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评审结果
“√”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一项不合格为无效投标处,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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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 评审内容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投标人N
符合性评审 1 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证明文件要求的;
2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 投标文件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4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人是否提服务方案,向用户提供满意的技术支持及服务;
6 投标报价是否不高于采购预算额度;
7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8 投标有效期等相关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 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伪造证明文件等虚假投标的。
结论:合格/不合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年月日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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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服务技术需求偏离表

(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

项号 招标文件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的页码
货物名称 货物参数 货物名称 所提供货物的内容
1 …… 1……2……3…… …… 1……2……3……
2 …… 1……2……3…… …… 1……2……3……
...

注:

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当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否则视为虚假应

标。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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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清单表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三、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货物配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附表: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

按此格式自制)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本项目中的职责 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1、售后服务承诺

附表A

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注册地址 货物技术人员数量 联系电话

注:关于项目涉及的所有售后服务机构均在本表注明,包括投标人本单位和符合条件

的第三

方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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