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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_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包)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MA9Y7HPJ3A-********-000009-5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开通会员可解锁*-09138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道渔沙坦村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国家级、省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国家级60.00%、省级4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包括“山上”“山下”两地块,其中: (1)山上:本地块地势较为陡峭,海拔61m至103m。包括:综合研究楼1栋、值班楼1栋、人工繁育A楼一栋、人工繁育B楼一栋、隔离救治楼一栋,总建筑面积9829.43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建筑总高度17.9米,最大单跨跨度20.05米。 (2)山下:本地块地势较为平缓,海拔33m至47m。包括:科普服务楼1栋、配套楼1栋、宣教笼舍楼1栋,总建筑面积8286.57平方米(其中地下2294.40平方米,地上5992.17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19.8米,最大单跨跨度11.3米。 | ||
| 招标内容 | 包括采购穿山甲医院物资及设备、穿山甲检测鉴定实验室设备、穿山甲繁育物资及设备、野外监测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穿山甲遗传资源保存库设备、穿山甲饲料仓储和加工设备等设备一批。 | ||
| 工期(交货期) |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进口产品9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426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供货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2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招标人 | 广东省野生动物监测救护中心 | 联系地址 |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一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https://login.gzggzy.cn/#/) |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114).docx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1114).doc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114).doc
招标人声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资金证明.pdf
招标申请函.pdf
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协议书).pdf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pdf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114).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东省野生动物监测救护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要提示
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目录
第一卷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
第二卷40
第五章用户需求书41
第三卷4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3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东省野生动物监测救护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一楼联系人:黄工、刘工电话:********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投标人业绩:/(4)信誉要求:/(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形式:/。 | ||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发布。 |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技术需求书》中带“★”号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项数:详见招标文件。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和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或招标澄清文件),方可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426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各投标单位在最高投标限价内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分项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内容的单价、数量、金额和投标总报价。3、投标人的报价,应是其按第五章“用户需求书”完成采购、安装的所有费用。4、本项目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4.1.2 | 备用光盘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 5.1(B)(新增)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
| 5.2(4)(A)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 |
| 5.2(B)(新增) | 开标程序 | 开标程序调整如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光盘备用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3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 日(最后一天为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7.2 | 评标结果异议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2、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光盘。(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可选择不提交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项目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 10.2 | 送达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 10.3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
| 10.4 | 4.3.4投标文件修改 |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
| 10.5 | 其它 | 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详见网站“日程安排”栏目)。5.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供与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文件五套(2套正本3套副本)及电子文件一套(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
二、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为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分项报价表”进行判定,“分项报价表”任一设备不存在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视为不存在“为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的情形);
(3)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为本标段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另册);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用户需求书;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分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供货业绩情况表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实施方案
(12)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价格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如有,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用户需求书、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递交 | 解密情况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附件二:确认通知
(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
附件三:问题澄清通知
(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
附件四:问题的澄清
(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
附件五:中标通知书
(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函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 供货能力 | 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1)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按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商务和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招标文件及技术需求书中打“★”号条款规定。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50分投标人总得分为汇集每一评委的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取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且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大于5名时,以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少于或等于5名时,以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没有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时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10分) | 类似项目业绩(7分)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7分。注:①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如上述资料不能清晰显示购买方、金额、货物清单、签订时间等内容的,还须提供购买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④同类设备是指包含本次投标设备中的一项或多项设备。 |
| 体系认证(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注:需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管理体系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40分) |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30分) | 根据投标文件“4.1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 “▲”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完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指没有技术负偏离),得20分;2.部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技术负偏离条数≤5条的,得15分;3.部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5条<技术负偏离条数≤10条的,得10分。4.部分或全部不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负偏离条数>10条的,得0分。注:(1)《技术需求书》中凡是标有序号的一般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2)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采购需求有要求的,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②采购需求中无要求的,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图片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须按货物实际参数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 |
| 根据投标文件“4.2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 非“▲”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完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指没有技术负偏离),得10分;2.部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技术负偏离条数≤15条的,得8分;3.部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5条<技术负偏离条数≤30条的,得5分。4.部分或全部不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负偏离条数>30条的,得0分。注:《技术需求书》中凡是标有序号的一般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
| 设备供应(4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供应计划方案、供应保证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定。1.能够按照业主要求的工期计划完成设备供货,措施可行合理的得4分;2.较全面、有可行度的得3分;3.一般的得2分;4.未提供的得0分。 | ||
| 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总体方案、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人员配备进行综合评定。1.全面、合理、可行得3分;2.较全面、较合理、较可行得2分;3.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得0分。 | ||
| 技术服务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支持、技术培训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定。1.全面、合理、可行得3分;2.较全面、较合理、较可行得2分;3.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得0分。 |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报价得分(5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5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扣至0分为止,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注:
1、投标人须提供各项评审因素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2、各项评审因素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修改实质性条款。
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合计总额:¥ ; 大写: | ||||||
一、货物内容
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合同总价包括货物的搬运费、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验收、货物设计、制造、包装、培训、强检设备的首次检测费用、设备检测、质保期服务、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产品成本、利润、各种税金、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中标后市场价格浮动风险由乙方负责。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设备要求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交货要求
1、交货期:
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4、交货要求:
(1)乙方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2)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的合同款项支付按如下方式及要求进行: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按项目总额的50%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甲方支付项目总额的50%;所有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项目总额的50%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甲方于15日内支付项目总额的50%。
备注:乙方凭中标通知书、合同与甲方结算,第二次付款结算时需额外提供双方签署的项目验收报告。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因财政资金到账时间影响而导致实际付款方式或付款时间延迟的,甲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验收:
(一)乙方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二)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招标人技术验收合格。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备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乙方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招标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6.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乙方要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除甲方书面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若逾期未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已支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
七、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所有新购设备需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运输、卸货、搬运、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等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货物运抵现场后,至本项目全部安装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前,货物的保管、看护及安全保障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期间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损毁等情形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更换或补足,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设备至甲方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八、售后服务
1.质保期期限: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乙方必须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
2.质保期内报修响应时间:24小时;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12小时。一般故障2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48小时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需提供同等规格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排除。
3.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服务,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若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已支付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退还已支付款项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甲方仍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价的5%。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技术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引发第三方侵权投诉或诉讼,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赔偿金、律师费等),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其他条款。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第二卷
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另册)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分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供货业绩情况表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实施方案
12、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提供本招标项所有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分项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供货业绩情况表;
(7)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8)技术支持资料;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实施方案
(11)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2 | 投标内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3 | 交货地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6 | 法 人 营 业执 照 证 号 | 法 人 营 业执 照 证 号: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1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 |
注: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条款号对应到最小一级编号如“①”,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2.“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3.投标人须在“偏离说明”栏内说明偏离情况,如描述不能清晰表达偏离情况,将按评分标准相应扣分或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4.2商务和技术一般条款偏差表(非“★”和“▲”号条款)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 |
注: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没有标注的“★”和“▲”号条款进行填写。条款号对应到最小一级编号如“①”
2.“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3.如不填写的视为对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五、分项报价表
(一)分项报价表说明
(投标单位自拟说明)
(二)分项报价汇总表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报价(元) | 备注 |
| 1 | 穿山甲医院物资及设备 |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 | |
| 2 | 穿山甲检测鉴定实验室设备 | ||
| 3 | 穿山甲繁育物资及设备 | ||
| 4 | 野外监测设备 | ||
| 5 | 穿山甲实验室仪器设备 | ||
| 6 | 穿山甲遗传资源保存库设备 | ||
| 7 | 穿山甲饲料仓储和加工设备 | ||
| 8 | 总价(含税) | ||
备注:本项目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合同总价为货到广东省野生动物监测救护中心指定地点含税全包价,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管、保险(至货物运抵使用单位放置、拆箱、就位)、装卸、搬运、安装调试、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检测费用、总包配合服务费、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分项报价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盒/瓶) | 品牌 | 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
| 一、穿山甲医院物资及设备 | ||||||||||
| 1.1 | 手术无影灯 | 2 | ||||||||
| 1.2 | 超声刀 | 3 | ||||||||
| 1.3 | 高清动物内窥镜系统 | 1 | ||||||||
| 1.4 | 动物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 | ||||||||
| 1.5 | 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 1 | ||||||||
| 1.6 | 尿液分析仪 | 2 | ||||||||
| 1.7 | 动物血压计 | 3 | ||||||||
| 1.8 | 血气分析仪 | 1 | ||||||||
| 1.9 | 紫外灯消毒柜 | 4 | ||||||||
| 1.10 | 麻醉机 | 3 | ||||||||
| 1.11 | 台式彩超 | 3 | ||||||||
| 1.12 | 监护仪 | 1 | ||||||||
| 1.13 | 麻醉气体废气管 | 10 | ||||||||
| 1.14 | 单笼位ICU急救箱 | 4 | ||||||||
| 1.15 | 制氧机 | 3 | ||||||||
| 1.16 | 低速离心机 | 2 | ||||||||
| 1.17 | 动物血压监护仪 | 2 | ||||||||
| 1.18 | CT扫描仪 | 1 | ||||||||
| 1.19 | 多功能宠物处置台 | 3 | ||||||||
| 1.20 | 住院饲养笼 | 4 | ||||||||
| 1.21 | 医用超声波清洗机 | 2 | ||||||||
| 1.22 | 动物医疗灭菌器 | 2 | ||||||||
| 1.23 | 电动升降手术床 | 2 | ||||||||
| 1.24 | 动物专用注射泵 | 4 | ||||||||
| 1.25 | 腹腔镜 | 1 | ||||||||
| 1.26 | 兽用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 | 1 | ||||||||
| 小计 | ||||||||||
| 二、穿山甲检测鉴定实验室设备 | ||||||||||
| 2.1 | 全自动物种信息鉴定分析一体机 | 1 | ||||||||
| 2.2 | 高通量测序仪 | 1 | ||||||||
| 2.3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 | 1 | ||||||||
| 2.4 | 生物显微镜 | 1 | ||||||||
| 2.5 | 梯度PCR仪 | 1 | ||||||||
| 2.6 | 琼脂糖凝胶电泳仪 | 1 | ||||||||
| 2.7 | 琼脂糖凝胶成像仪 | 1 | ||||||||
| 小计 | ||||||||||
| 三、穿山甲繁育物资及设备 | ||||||||||
| 3.1 | 动物电刺激采精仪 | 2 | ||||||||
| 3.2 | 精子全自动分析系统 | 1 | ||||||||
| 3.3 | 可视输精枪 | 10 | ||||||||
| 3.4 | 精子储存罐 | 4 | ||||||||
| 3.5 | 动物保育箱 | 3 | ||||||||
| 3.6 | 生物光学显微镜 | 1 | ||||||||
| 3.7 | 水浴锅 | 2 | ||||||||
| 3.8 | 恒温培养箱 | 1 | ||||||||
| 小计 | ||||||||||
| 四、野外监测设备 | ||||||||||
| 4.1 | 无人机套装 | 1 | ||||||||
| 4.2 | 智能无人机自动飞行系统 | 1 | ||||||||
| 4.3 | 背包激光雷达扫描系统 | 1 | ||||||||
| 4.4 | 自动红外相机监测系统 | 1 | ||||||||
| 4.5 | 无线电追踪系统 | 1 | ||||||||
| 4.6 | 服务器 | 2 | ||||||||
| 小计 | ||||||||||
| 五、穿山甲实验室仪器设备 | ||||||||||
| 5.1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1 | ||||||||
| 5.2 | PCR仪 | 1 | ||||||||
| 5.3 | 荧光图像分析系统 | 1 | ||||||||
| 5.4 |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 1 | ||||||||
| 5.5 | 生物安全柜 | 1 | ||||||||
| 5.6 | 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 1 | ||||||||
| 5.7 | 脂肪测定仪 | 1 | ||||||||
| 5.8 | 纤维测定仪 | 1 | ||||||||
| 5.9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 ||||||||
| 5.10 | 组织研磨低温均质仪 | 1 | ||||||||
| 5.11 | PH计 | 1 | ||||||||
| 5.12 | 冷冻干燥机 | 1 | ||||||||
| 5.13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1 | ||||||||
| 5.14 | 电泳仪 | 2 | ||||||||
| 5.15 | 分析天平 | 2 | ||||||||
| 5.16 | 恒温培养箱 | 2 | ||||||||
| 5.17 | 烘箱 | 2 | ||||||||
| 5.18 | 水浴锅 | 2 | ||||||||
| 5.19 | 分光光度仪 | 1 | ||||||||
| 5.20 | 多功能酶标仪 | 1 | ||||||||
| 5.21 | 手持式均质仪 | 1 | ||||||||
| 5.22 | 马弗炉 | 1 | ||||||||
| 5.23 | 恒温摇床 | 2 | ||||||||
| 5.24 | 超净工作台 | 3 | ||||||||
| 5.25 | 微波炉 | 1 | ||||||||
| 5.26 | 荧光显微镜 | 1 | ||||||||
| 5.27 | 体式显微镜 | 1 | ||||||||
| 5.28 | 生物光学显微镜 | 1 | ||||||||
| 5.29 | 八道可调量程移液器 | 1 | ||||||||
| 5.30 | 十二道可调量程移液器 | 1 | ||||||||
| 5.31 | 移液枪 | 4 | ||||||||
| 5.32 | 全自动显微 操作系统 | 1 | ||||||||
| 5.33 | 流式细胞仪 | 1 | ||||||||
| 5.34 | 全自动生长曲线分析仪 | 1 | ||||||||
| 5.35 | 低速离心机 | 1 | ||||||||
| 5.36 | 水平离心机 | 1 | ||||||||
| 5.37 | 掌上迷你离心机 | 2 | ||||||||
| 5.38 | 冰箱 | 4 | ||||||||
| 5.39 | 实验室专用雪花制冰机 | 1 | ||||||||
| 5.40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 | ||||||||
| 5.41 | 卧式冰箱 | 3 | ||||||||
| 5.42 | 全自动显微操作系统 | 1 | ||||||||
| 5.43 | 超速离心机 | 1 | ||||||||
| 5.44 | 洗板机 | 1 | ||||||||
| 小计 | ||||||||||
| 六、穿山甲遗传资源保存库设备 | ||||||||||
| 6.1 | 液氮罐 | 15 | ||||||||
| 6.2 | -80℃超低温冰箱 | 30 | ||||||||
| 6.3 | 超低温菌种管 | 20 | ||||||||
| 6.4 | -20℃冰箱 | 20 | ||||||||
| 6.5 | 生物安全采样箱 | 20 | ||||||||
| 6.6 | 采血及保存设备 | 10 | ||||||||
| 小计 | ||||||||||
| 七、穿山甲饲料仓储和加工设备 | ||||||||||
| 7.1 | 4℃冰箱(656L) | 3 | ||||||||
| 7.2 | 破壁机 | 3 | ||||||||
| 7.3 | 分析天平 | 2 | ||||||||
| 7.4 | 电子称 | 10 | ||||||||
| 7.5 | 商用电子称(1-150kg) | 5 | ||||||||
| 7.6 | 高压灭菌锅 | 1 | ||||||||
| 7.7 | 锤片式粉碎机 | 1 | ||||||||
| 7.8 | 鼓风干燥箱 | 2 | ||||||||
| 7.9 | 双螺旋混合机 | 1 | ||||||||
| 7.10 | 颗粒机 | 1 | ||||||||
| 7.11 | 畜禽料膨化机 | 1 | ||||||||
| 7.12 | 立式烘干机 | 1 | ||||||||
| 7.13 | 蒸汽压片机 | 1 | ||||||||
| 7.14 | -20℃冰箱 | 4 | ||||||||
| 小计 | ||||||||||
注:1.表中未列设备属于设备必不可缺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标明。
2.本项目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合同总价为货到广东省野生动物监测救护中心甲方指定地点含税全包价,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管、保险(至货物运抵使用单位放置、拆箱、就位)、装卸、搬运、安装调试、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检测费用、总包配合服务费、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的全部费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网 址 | 传 真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 备注 | ||||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二)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七、供货业绩情况表
供货业绩情况表
| 设备名称 | |
| 规格和型号 | |
| 项目名称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投标货物说明书
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详细阐述所提供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性能、产地及投入市场时间。投标人必须对应本次招标货物的技术要求,提交投标拟提供的各投标货物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货物的结构特点、性能、功能或特性的说明以及产品样本。
2.货物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的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或使用的有效文件扫描件。
...
九、技术支持资料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1、投标人应列明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设计与制造标准、技术规范等。
2、投标人应列明工厂制造检查和测试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应指出投标文件中本合同项下应提供货物的初步检查和检验项目。
3、投标人应列明正式验收检查和测试的合格标准和验收方案。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1、中标人应阐述采取何种措施的培训,以保证招标人运行人员能最终熟练操作使用其货物和进行维护。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的目标、培训的时间、地点、授课人员的简介,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的培训。
2、中标人应给出针对本项目的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
3、质保和维护维修承诺书:附件1
4、技术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承诺:附件2
附件1:
质保和维护维修承诺书
致:(招标人)
经详细阅读本工程招标文件,我司已理解招标人对本招标项目工程管理的高标准及严格要求,在此,我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供年免费质保和维护维修服务。
二、质保及维护维修均由我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三、我司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配合安装调试、验收,保证全程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装调试、验收。
四、我司保证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在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上门进行硬件维修、软件维护和升级等免费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但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除外。
五、………
(其它服务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技术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阐述采取何种措施的培训,以保证发包人运行人员能最终熟练操作使用其货物和进行维护。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的目标、培训的时间、地点、授课人员的简介,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的培训。
2、乙方应给出针对本项目的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一、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
1、承包商应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应结合本项目特点来制定,必须满足本次货物设计、生产、供货和安装的特殊要求,投标人要根据以上特点,针对货物生产、供货、安装各个关键环节,制定符合本项目质量、进度的要求人员保证方案、设备保证方案和交货期保证方案,提出详细具体的方法和措施满足交货期和质量要求包括项目部成员组成及资格,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各个环节的实施与协调等。实施方案包括:
1)人员保证方案
对本企业的人员总数、构成情况作出说明;详细列出拟投入本次货物供货的人员组成、数量。说明如何保证生产和供货的需要。
2)设备保证方案
对本企业的设备和生产线总数、构成情况作出说明;详细列出拟投入本次货物生产的设备组成、数量。说明如何保证生产和供货的需要。
3)交货期保证方案
请详细说明将采取何种特殊措施保证满足交货期要求。
4)与监理单位、主体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机电安装总承包单位和其他专业承包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要求投标人详细描述如何做好与机电安装总承包单位和其他专业的协调配合措施且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管理,在永久电未接入之前,利用临电进行安装调试并做好竣工验收后到正式移交给使用方之前的成品保护及维护。
5)安全保证措施
投标人必需按照本项目施工的特点,提供适合本项目的安全保证措施,其中包含电梯井围护人员安全保证措施等。
6)维修保养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质保期内的正常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同时提交质保期满后起三年的正常维修保养服务方案(此费用无需列入投标总价中)。
十二、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其他应该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技术需求书
一、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进口产品9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标的提供的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
四、验收要求
(一)乙方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二)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招标人技术验收合格。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备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乙方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招标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6.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乙方要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除甲方书面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若逾期未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已支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
(一)报价要求,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搬运费、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验收、货物设计、制造、包装、培训、强检设备的首次检测费用、设备检测、质保期服务、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产品成本、利润、各种税金、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中标后市场价格浮动风险由中标人负责。
(二)交货要求(技术参数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
1.中标人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2.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中标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招标人。
(三)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及售后服务(技术参数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
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所有新购设备需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运输、卸货、搬运、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等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货物运抵现场后,至本项目全部安装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前,货物的保管、看护及安全保障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期间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损毁等情形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更换或补足,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设备至甲方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9.售后服务:
①质保期期限: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乙方必须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
②质保期内报修响应时间:24小时;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12小时。一般故障2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48小时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需提供同等规格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排除。
③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④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服务,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技术标准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