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9
发布于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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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NZC2025-G1-07132-YNGH-0416

项目名称: 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拟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包括(1)平台系统开发:涵盖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的微信小程序端、后台管理系统、大数据驾驶舱等所有前端、后端应用程序,以及相关的中间件、数据库等。需确保微信小程序端及管理后台各功能模块的稳定运行,如订单发布、飞手认证、飞手接单、任务记录等功能。(2)平台运维:包括安全防控、性能监控、数据备份、日志分析、容量规划、故障处理等,保障平台运行的服务器等稳定运行。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6: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现代商务中心16F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3.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地 址: 北京路223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

联系方式: 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丽

电 话: 152********

附件信息:

(国合11.08定稿)YNZC2025-G1-07132-YNGH-0416(YNGH[2025]-916)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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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NZC2025-G1-07132-YNGH-0416

采购人: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一月

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5-G1-07132-YNGH-0416
部门 项目部 项目名称 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编制 高铭 采购人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校核 冯丽 项目编号 YNZC2025-G1-07132-YNGH-0416
批准 张正举 采购人联系人 廖老师 ********
日期 2025.11.07 文件版次 1107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三、获取招标文件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

五、公告期限2

六、其他补充事宜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一、总则10

二、招标文件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

五、开标与评标15

六、中标结果18

七、其他事项19

第三章资格审查19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

一、评标机构22

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22

三、评标委员会职责22

四、评标纪律23

五、评标原则23

六、评标程序23

七、推荐原则28

八、评标报告编写28

九、评标结果28

第五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9

第六章采购需求29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8

(资格审查部分)39

(投标报价部分)50

一、开标一览表52

二、投标报价明细53

(商务技术部分)54

一、投标函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57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59

四、技术部分60

五、服务部分61

六、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63

第一章招标公告

YNZC2025-G1-07132-YNGH-0416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C2025-G1-07132-YNGH-0416;

2.项目名称: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3.预算金额:陆拾万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4.最高限价:陆拾万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5.采购需求:拟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包括(1)平台系统开发:涵盖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的微信小程序端、后台管理系统、大数据驾驶舱等所有前端、后端应用程序,以及相关的中间件、数据库等。需确保微信小程序端及管理后台各功能模块的稳定运行,如订单发布、飞手认证、飞手接单、任务记录等功能。(2)平台运维:包括安全防控、性能监控、数据备份、日志分析、容量规划、故障处理等,保障平台运行的服务器等稳定运行。

注: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交付地点: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6: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

2.地点: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

(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一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紧急可拨199********)。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

(2)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3.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2238号

联系方式:廖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

联系方式:高铭、武江艳、张正举、夏伟、杨云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铭、武江艳、张正举、夏伟、杨云惠

电话:132********、13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采购人: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2238号联系人:廖老师 ********@continue@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联系人:高铭、武江艳、张正举、夏伟、杨云惠联系电话:132********、137********、********@continue@项目名称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continue@项目编号YNZC2025-G1-07132-YNGH-04162.1资金来源政府采购资金,已落实3.1采购内容拟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包括(1)平台系统开发:涵盖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的微信小程序端、后台管理系统、大数据驾驶舱等所有前端、后端应用程序,以及相关的中间件、数据库等。需确保微信小程序端及管理后台各功能模块的稳定运行,如订单发布、飞手认证、飞手接单、任务记录等功能。(2)平台运维:包括安全防控、性能监控、数据备份、日志分析、容量规划、故障处理等,保障平台运行的服务器等稳定运行。3.2合同履行期限1年。4.1★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②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5日前8.3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澄清联系人:高铭电话:132******** 传真:********10.3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符合性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其他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符合性评审标准和★号条款。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天17.1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7.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8.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9投标文件的加密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20.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20.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2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28.1履约保证金无28.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29.1中标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作为基准价,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40%(低于¥3000.00按¥3000.00收取)的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收款单位: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白龙寺支行账号:24********899注: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中标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作为基准价,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40%(低于¥3000.00按¥3000.00收取)的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收款单位: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白龙寺支行账号:24********899注: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中标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作为基准价,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40%(低于¥3000.00按¥3000.00收取)的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收款单位: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白龙寺支行账号:24********899注: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中标服务费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政府采购政策响应: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环保节能政策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进口产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实施进口产品采购。政府采购政策响应: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环保节能政策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进口产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实施进口产品采购。(2)本项目核心产品: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核心产品: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可以进行电子签章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可以进行电子签章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所要求内容。

3.采购内容及合同履行期限

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5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质疑和投诉

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6.2投标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4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其中,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应当是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6.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7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6.8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6.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10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6.11接收质疑的方式

受理质疑部门: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

联系人及电话:同本项目公告(邀请书)中明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12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要求提供的项目、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六章采购需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8.招标文件的询问

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8.3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10.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0.3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1.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构成

12.1投标文件构成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

13.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4.投标报价

14.1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本次产品的报价和标准附件、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14.2投标人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各类价格。报价包括本次产品的报价和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实际情况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

14.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

15.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6.投标有效期

16.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6.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文件的签章及递交要求

17.1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8.2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

18.3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加密

19.1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0.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0.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4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0.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

21.2开标时政采云平台提取所有已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的投标人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1.3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政采云平台提取所有已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的所有投标人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导入完成后进行唱标,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对于开标时未在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企业,不再等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

(4)唱标:由系统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的所有投标人顺序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5)采购人、纪律监察、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会议结束。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1.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评标

22.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2.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22.4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5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中标结果

25.中标人的确定

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6.中标通知书

26.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履约保证金

28.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8.3履约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退还。

七、其他事项

29.中标服务费

29.1中标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中标单位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

30.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②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机构

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

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三、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标纪律

(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

(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

(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五、评标原则

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

六、评标程序

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单位公章;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单位公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1项规定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符合招标文件格式及资料提供的要求。
其它实质性要求 (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2)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无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投标报价 报价完整、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小于等于采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单价限价)

(二)澄清有关问题

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综合评分方式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

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审查内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F1评审(满分30分) 投标报价(满分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0。
技术部分F2评审(满分50分) 对项目的理解及重难点分析(满分10分) 1、对项目内容、目的及采购需求的分析理解(3分)对内容和目的理解充分透彻,对需求的分析和把握准确到位的得3分;对内容和目的理解充分透彻,对需求的分析和把握准确的得2分;对内容和目的理解粗浅片面,对需求的分析和把握准确欠佳的得1分;对内容和目的理解严重偏差或对需求的分析和把握严重偏离的得0分。2、对项目重难点问题把握及产生原因的分析(3分)对项目实施的重难点问题分析全面、把握准确,对产生原因的分析科学合理的得3分;对项目实施的重难点问题分析全面、把握较准确,对产生原因的分析较科学合理的得2分;对项目实施的重难点问题分析较全面、把握准确性欠佳,对产生原因的分析科学合理性欠缺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或内容严重偏离的得0分。3.针对项目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4分)解决方案内容完整,结构逻辑性强,对解决项目重难点问题具有强针对性及适用性的得4分;解决方案内容较完整,结构逻辑性较强,对解决项目重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及适用性的得2分;解决方案内容较完整,结构逻辑性欠佳,对解决项目重难点问题的强针对性及适用性欠佳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或对解决项目重难点问题无强针对性、无适用性的得0分。
项目实施方案(满分30分) 包括以下方案:①平台系统开发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端微信小程序、B端后台管理系统(PC端)、数据大屏(PC端));②技术支持及系统微调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运维和运营推广);③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功能完整性、运行稳定性、数据准确性、用户体验性、服务连续性);④安全防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安全、权限安全、网络安全、作业安全、安全检测);⑤技术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架构规格、数据库规格、接口规格、图表规格、性能规格);⑥故障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性故障、严重故障、系统性故障)。(1)内容科学合理、完善、清晰,针对性强,能清晰阐述相关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得5分;(2)内容科学合理、清晰,有针对性,能简略阐述相关实施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得4分;(3)内容合理性、完善性、针对性差,相关实施方案阐述不清晰,与采购需求结合度不高的每项得2分;(4)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存在明显缺漏,无相关实施方案阐述,不满足采购需求每项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内容存在重大缺陷的不得分。
服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 包括以下内容:①整体进度及各节点控制措施;②动态管理;③进度分析; ④进度监督措施;⑤工期偏离时的建议及处理措施等。(1)内容全面具体、思路清晰、标准规范,流程科学、合理,且具备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满分2分;(2)内容基本全面,思路较为清晰,流程合理且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能够响应项目主要需求的每项得1分;(3)内容片面、存在重大缺漏,思路不清晰,流程不合理或缺乏可操作性,与项目实际需求严重脱节的不得分。
备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独立进行打分。
商务部分F3评审(满分20分) 服务承诺(满分8分) 包括以下内容:①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②巡检内容、故障处理、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程序,包括流程、负责人及负责人电话等;③性能调优、升级服务等方面说明;④售后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1)内容详尽、明确、清晰,阐述细致、透彻、条理清楚、思路清晰,对项目实际情况和关键难点把握充分,方案合理有效、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每项得2分;(2)内容整体符合要求,但存在个别表述不清、非关键性信息疏漏等细微瑕疵,且不影响对方案整体理解和执行的每项得1.5分。(3)内容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与项目实际联系不紧密;方案描述笼统,缺乏对项目关键点的深入分析和具体措施,表述不清晰、不完善的每项得1分;(4)内容阐述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关键信息缺失,导致核心方案不可行、存在重大误解或歧义的,每项得0.5分;(5)内容完全缺失,或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完全无关、严重不符,无法识别出任何有效方案的不得分。
项目人员配置(满分9分) (1)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的得3分;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或管理程序存在缺陷的得1.5分;未提供则不得分;(2)项目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得3分;项目岗位职责不明确或或存在缺陷的得1.5分;未提供则不得分;(3)有明确的人员保障措施,能保障服务人员的稳定性的得3分;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存在缺陷的得1.5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类似项目业绩(满分3分) 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每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复印件
备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独立进行打分。

(四)得分汇总

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

2.除投标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七、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各评分因素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有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以其提供的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多的优先(同时属于两个清单的不重复计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进行计算),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最终排名仍一致时,由评标委员会不记名投票决定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

八、评标报告编写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九、评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第五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作为参考,以最终甲乙双方签订的为准)

甲方(采购人公章)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中标人公章)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甲方: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恪守。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2、服务内容:;

3、交付地点: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4、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实施相关服务内容。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根据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总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

2、支付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在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100%。

三、甲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后,根据项目需要,按约定的工期向乙方提供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图件,并对提供的文件、资料、图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而使报告失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在乙方作业过程中,甲方应指派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3、因乙方提供的部分成果数据为保密资料,甲方需对乙方提供成果资料采取必要的保密防护措施。

4、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相关成果设定的使用范围内正确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完全由甲方负责。

......

四、乙的权利和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准确性资料之日起,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组织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并按甲方约定和协调的时间完成工作;

2、质量成果符合国家、行业的规范及标准;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作业;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完成工作的成果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6、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或不续签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入围单位未能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的,质量要求达不到的,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相关入围单位自行承担。

......

五、保密协议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价款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永久有效。

六、监督及检查

甲方按合同内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采购人不定期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及检查,乙方须配合甲方的监督及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监督、检查及整改。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政府政策、命令、指示或其他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致合同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同样视为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并不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同时就剩余合同是否履行或如何解除进行协商。另在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应当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九、合同变更和追加

合同生效后,对甲乙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如果甲方要求变更服务内容或增减项目,影响履行期限,则评价完成日期和费用由第三方另行商定。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服务项目的,每一项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因行为和言论不当,致使甲方形象、信誉等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3、乙方在未接到甲方通知的情况下,自行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不予接受,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该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4、乙方实施项目的工作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与之单方解除本合同。

5、如违约金无法覆盖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重新寻找第三方补充或修正乙方工作造成的人工费、服务费,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支付给第三方违约金,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经济损失,乙方应还应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直至清偿完毕为止。

十一、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首先进行双方和解解决,和解不成,可寻求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或双方进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之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根据具体招标方式可做删减、增加或修改)

第六章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功能包括构建“农户发单-飞手接单-作业执行-订单结算”闭环流程,支持打药、施肥、播种等多类型农业作业服务下单,实现订单状态实时同步与全程可追溯;多角色协同服务:满足农户、个人飞手、服务商、平台管理员四类角色需求,农户可自主发单与查询进度,飞手可抢单、上传作业凭证,管理员具备用户管理与订单审核能力;搭建运营数据统计模块:支持接单量、作业面积等核心指标按今日、本周、本月及自定义时间筛选,通过图表直观展示业务趋势,辅助决策制定;嵌入农业资讯推送、飞手技能培训报名功能,关联基础农技咨询入口,拓展平台服务边界,提升用户粘性。支持多端口协同服务:a.用户端小程序(农户/飞手双角色):农户可发单、查订单、农技咨询;飞手可抢单、传作业凭证、看接单统计,支持双角色身份切换与数据隔离。b.管理后台(PC端):管理员实现用户管理、订单审核、数据配置、内容发布等全流程管理,界面支持多标签页操作与数据批量处理。数据驾驶舱:实时展示平台总用户数、订单数、交易金额、订单趋势、用户结构、地理分布等核心数据,支持4K分辨率输出与多屏同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的规定。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服务范围:

1.1平台系统开发:涵盖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的微信小程序端、后台管理系统、大数据驾驶舱等所有前端、后端应用程序,以及相关的中间件、数据库等。需确保微信小程序端及管理后台各功能模块的稳定运行,如订单发布、飞手认证、飞手接单、任务记录等功能。

1.2平台运维:包括安全防控、性能监控、数据备份、日志分析、容量规划、故障处理等,保障平台运行的服务器等稳定运行。

2.服务内容:

2.1平台系统开发

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包含用户端微信小程序(农户/飞手/管理员多角色)、B端后台管理系统(PC端)及数据大屏(PC端)三大模块。用户端小程序支持农户发布打药、施肥、播种等作业需求并实时追踪订单状态,飞手可抢单、上传作业凭证及查看接单统计,双角色数据隔离且支持身份切换;后台管理系统提供用户管理、订单审核、数据配置及内容发布等全流程管理功能,支持多标签页操作与数据批量处理;数据大屏实时展示平台总用户数、订单数、交易金额、订单趋势、用户结构及地理分布等核心数据,支持4K分辨率输出与多屏同步。平台需构建全链路订单闭环流程,实现多角色协同服务,集成农业资讯推送、飞手技能培训报名等增值功能,并通过数据可视化模块辅助运营决策,同时提供系统开发、7×24小时运维保障、功能迭代优化及合规支持等全周期服务。

2.2技术支持及系统微调

★协助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进行平台运维和运营推广;平台移交时提供完整源代码及相关文档资料;协助采购方申请软件著作权至少2项;当涉及政策调整或上级管理部门信息系统调整时,进行业务功能与技术的免费适配优化及模板适配。(提供承诺函)

3.质量要求

3.1功能完整性:核心模块功能实现率100%,无关键功能缺失,增值服务模块可用率不低于99%。

3.2运行稳定性:平台年均故障停机时间不超过8小时,故障恢复响应时间≤1小时,解决时间≤3小时。

3.3数据准确性:订单信息、统计数据传输与存储误差率≤0.1%,支持数据回溯与核对。

3.4用户体验性:C端小程序页面加载时间≤3秒,B端管理平台操作响应时间≤4秒,界面设计符合农业用户操作习惯。

3.5服务连续性: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保障农忙高峰期(如春耕、秋收)平台无间断运行。

4.安全要求

4.1数据安全:用户手机号、身份证等敏感信息采用加密存储,订单数据备份频率不低于每日1次,备份数据保留期限≥6个月。每月进行全量数据备份,涵盖平台所有用户信息、订单数据、商品信息等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存储。具备高效的数据恢复能力,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在4小时内完成关键数据恢复,保障平台核心业务不受影响,并在8小时内完成全部数据恢复工作。

4.2权限安全:实现基于角色的权限管控,不同角色操作权限边界清晰,操作日志留存≥1年。

4.3网络安全:支持HTTPS加密传输;重要数据支持SM2+SM4加密传输。

4.4作业安全:飞手认证需核验无人机驾驶证等资质材料。

4.5安全: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漏洞扫描,全面检测平台系统、小程序以及服务器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修复SQL注入、跨站脚本等安全漏洞。

5.技术规格要求

5.1架构规格:采用前后端分离架构,前端支持微信小程序(适配微信iOS/Android最新3个版本)及PC端浏览器(兼容Chrome、Edge、Firefox最新2个版本);后端基于SpringBoot框架开发,支持集群部署。

5.2数据库规格:采用MySQL8.0及以上版本(主从架构),支持数据容量≥100GB。

5.3接口规格:集成地图API(支持地址解析、实时定位),提供标准RESTfulAPI接口,接口文档完整度100%,接口调用成功率≥99%。

5.4图表规格:趋势图表支持折线图展示,可切换接单量、作业面积数据维度,数据节点点击可显示当日明细;统计卡片支持同比/环比数据展示,增长/下降状态标识清晰。

5.5性能规格:支持同时在线用户数≥100人,订单提交峰值处理能力≥10单/分钟,文件上传下载速度≥2MB/s,格式兼容JPG、PNG。

6.故障处理

6.1一般性故障,如页面显示异常、部分功能响应迟缓等,运维团队需在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平台正常使用。

6.2对于严重影响平台运行的故障,如系统崩溃、数据丢失等,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紧急修复,保障平台关键业务恢复运行,并在后续4小时内彻底解决问题,确保数据完整性和一致性。(提供承诺函)

6.3系统性故障,需1小时内确认问题问题,并在12小时内完成软件开发和系统更新,24小时内消除BUG引起的数据异常。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1套

2.交付地点: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2.合同履行期限:1年。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编号:YNZC2025-G1-07132-YNGH-0416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②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提供声明的请按给定格式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我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承诺

致:(采购人)

我单位独立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承诺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存在以下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注:(1)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的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附件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是)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部分)

项目编号:YNZC2025-G1-07132-YNGH-0416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格式自拟)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项目编号:YNZC2025-G1-07132-YNGH-0416

投标总报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 交付地点 质量承诺 备注
大写:小写:¥ 元
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
注:1.表中“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一致。

二、投标报价明细

项目名称: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项目编号:YNZC2025-G1-07132-YNGH-0416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和规格 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原产地 数量 计量单位 合价(元)
¥:

注:1.单价应包括本次货物的报价和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2.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采购农业无人机社会化服务平台软件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部分)

项目编号:YNZC2025-G1-07132-YNGH-0416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格式自拟)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

据此函,我单位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服务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并在服务期限内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名称)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其身份证号码:,作为我的合法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名称)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交付地点、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表格填写说明:

1、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电子签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电子签章。

2、表格中“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招标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

3、表格中“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

4、本表格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

四、技术部分

1.对项目的理解及重难点分析

(投标人根据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

2.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

3.服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投标人根据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

五、服务部分

1.服务承诺

(投标人根据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

2.项目人员配置

(格式自拟)

3.类似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名称 项目地点 签订时间
1
2
3
4
5
...

后附业绩证明材料

六、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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