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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2000093 项目名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45 万元 最高限价:245.00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供货通知 60 日内供货到位并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5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00 (北京时间) 地点: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地 址: 汶上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宁市中德广场B座1119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85********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大气环境监管
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SBM-2025-G0046
省网项目编号:SDGP37********2000093
采购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代理机构: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第五章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BM-2025-G0046(省网项目编号:SDGP37********2000093)
项目名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
目,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组,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能力,提
高检测执法装备水平。需配备一批便携式环境监测仪器,为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预警启动、
防范措施实施及效果评估提供有效数据支持,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
平,实现环境执法过程中观测企业气态污染物的跑冒滴漏,为制定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政策提供关键技术支撑。拟购置1套红外热成像仪,3套粉尘快速测定仪,2套多参数气体检
测仪,2套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1套便携式恶臭检测仪,2套VOC/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3
套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2套紫外烟气分析仪,建设大气治污设施监控系
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接到供货通知60日内供货到位并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2)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
目或同一包组的投标;生产厂家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
采购编号的投标;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得存在
相关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根据是《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
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供应商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
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5.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
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
(***********)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参与:
如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注册;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注册,响应本项
目。
2、具体响应如下:
(1)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
政府采购,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凡未在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应先
办理注册(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
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CA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0537-
********、********。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2)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
标文件及报价。供应商未注册的先进行注册。
(3)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在注册,登录、响应项目
操作过程是通用的。各供应商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流程》。
3、电子版文件上传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4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
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2)具体操作:登录“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项目,上
传文件。
4、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如有
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的,将同时在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
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变更公告)一
旦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5、本项目采用“去标识化”评审。依据《济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去标识化评审试
点工作的通知》(济财采〔2025〕6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
标文件,将“明标”和“暗标”分开,同时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
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下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联系人:徐高锋联系电话: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中德广场B座1119
联系人:张娜娜联系方式:185********
电子邮箱:********@qq.com
3、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汶上县财政局
地址:汶上县政和路北开元大厦
联系人:高科长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如正文内容有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联系地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驻地人:徐高锋联系电话:150******** |
| 2.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济宁市中德广场B座1119室人:张娜娜方式:185********电子邮箱:********@qq.com |
| 3.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SBM-2025-G0046(省网项目编号:SDGP37********2000093) |
| 4. | 项目地点 | 汶上县区域内 |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6. | 出资比例 | 100% |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8. | 预算控制价 | 本次招标预算控制价:小写:245万元;大写:贰佰肆拾伍万元整。预算控制价是采购人对采购期望的最高限价。(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供应商认为预算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可放弃投标,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其报价为无效 |
| 8. | 预算控制价 | 的报价。 |
| 9.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组,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能力,提高检测执法装备水平。需配备一批便携式环境监测仪器,为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预警启动、防范措施实施及效果评估提供有效数据支持,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实现环境执法过程中观测企业气态污染物的跑冒滴漏,为制定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政策提供关键技术支撑。拟购置1套红外热成像仪,3套粉尘快速测定仪,2套多参数气体检测仪,2套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1套便携式恶臭检测仪,2套VOC/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3套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2套紫外烟气分析仪,建设大气治污设施监控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10. | 供货期 | 接到供货通知60日内供货到位并调试完毕 |
| 11. | 质保期 | 自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3年。备注:1、本项目所投入的产品质保期为3年,且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更换;2、如因安装与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
| 12.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13. | 安全标准 | 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
| 1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1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16.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况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组的投标;生产厂家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则以解密早的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
| 16.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况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1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须自行勘察,勘察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 |
| 18.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9. | 转包和分包 | 不允许 |
| 20. | 偏离 | 1、本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指标,不带标识的为一般指标。在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允许出现正偏离或负偏离。2、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
| 2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前(北京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 |
| 23.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00前(北京时间),统一答疑内容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所有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招标文件的澄清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或书面告知,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 24. | 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00前(北京时间),统一修改内容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所有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 25.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2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7. | 投标文件份数 | 本项目仅以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形式上传至电子系统,开标时不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 28. | 评分标准及方法 | 综合评分法(附件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去标识化”评审。依据《济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去标识化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济财采〔2025〕6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和“暗标”分开,同时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要求。 |
| 29.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标书制作软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tbdx格式)后上传。2.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时将资格证件的电子版、商务部分证件的电子版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签字、签章或盖章的部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视为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内容认可),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电子投标文件共分为“技术标(暗标)”、“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明标)”两个部分。4、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技术标(暗标)编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要求中“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采用明标形式。5、如划分标段,各标段分别按上述要求制作。6、未按照上述要求制作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7、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之前上传到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 30. | 电子投标 |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供应商须使用电子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在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时领取)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电子运行管理系统(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供应商须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系统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因网络、系统等不可预见、非人为因素故障或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参与各方均不承担责任。3、供应商应通过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填写,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电子系统显示出的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技术联系电话:********; |
| 3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到开标现场,但必须参加在线开标,在电脑前随时查看开标、评标信息,委托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询标。 |
| 3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采购人依法组建,5人及以上单数。 |
| 33.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供应商的报价高低、商务部分得分高低、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即报价低的排序优先,如报价相同时,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排序优先,如报价、商务部分得分相同时,则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优先。以上几项情况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排序。当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不含)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
| 3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3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36.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生效后,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调试完毕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额的60%,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0%,剩余10%自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后付清。以上资金的支付需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 |
| 37. | 不同供应商所报同品牌产品的认定 | 核心产品:红外热成像仪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 38. | 资格审查时验证证件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需包含以下内容:1、营业执照;2、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 |
| 38. | 资格审查时验证证件 | 证。4、总公司授权书(分公司提供)。备注:以上有效证件的扫描件,缺少任何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料必须保证与原件一致,清晰可辨且真实有效,否则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
| 39.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投标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
| 40. | 知识产权 | 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2、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专利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等各项税费。3、采购人提供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
| 4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节能环保产品;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
| 42. | 信用查询 | 资格审查时,对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山东”网站(*********** |
| 42. | 信用查询 | dex.html)查询,截止到开标时如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4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代理服务费¥3095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 |
| 4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网上下载: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 |
| 45. | 开标组织形式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交易中心。 |
| 46. | 所属行业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工业)。 |
| 47. | 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 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定标后,采购人一定会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
| 48. | 质疑投诉 | 供应商如有质疑,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的规定提出。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联系地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联系人:徐高锋联系方式:150********: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济宁市中德广场B座1119联系人:张娜娜联系方式:185********电子邮箱:********@qq.com |
| 48. | 质疑投诉 | 注:1、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者不予受理。2、供应商恶意质疑或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质疑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出的质疑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并不作出答复,情形恶劣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 49. | 说明 | 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同时,招标人对其他相关事项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公开报价项目的时间均以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标书工具软件编制。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其报价无效,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供应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公开报价当日,所有供应商不必抵达交易中心,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公开报价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互动交流、提异议等活动。4、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需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开标时间前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开评标程序。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行为及意思表示均视为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否认。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合理配置软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 |
| 49. | 说明 | 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7、评审小组在作出任何一项决定前,将视情况通过不见面系统告知当事供应商。供应商应在开评审期间全程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系统发出告知通知后按主持人要求的时限及时进行回复,如届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的,则视为其认可该评审结果。 |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1.1.2本项目采购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本项目名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1.1.5本项目地点:汶上县区域内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供货期、供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代理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保密
1.6.1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
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1.7.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
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
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该澄
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转包和分包:不允许。
1.11偏离:
1.11.1本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指标,不带标识的
为一般指标。在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允许出现正偏离或负偏离。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允许负
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包含以下部分: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说明及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6)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其他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
/WenShang)予以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延迟开
标时间。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
/WenSha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
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
(***********)予以发布。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延迟开标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
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
的表述不一致时,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
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标(暗标)”、“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明标)”两个部分。投标文件
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标书制作软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tbdx格式)后上传。
3.1.1.1技术标(暗标)包括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除技术标内容外,其他内容材料
不得编入暗标标书。
3.1.1.2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报价部分(明标)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技术偏离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商务部分(明标)
1、供应商企业情况表
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供应商资格证件(请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时验证证件”的内容编制)
4、商务部分(请按“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的内容编制)
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6、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明细表
7、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信用查询截图
12、承诺书
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合理化建议、优惠条款等)
三、技术标(暗标)
1、技术标;(按“评分标准”中“技术标”的内容编制)
备注: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
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
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行距固定值22磅;页边距
(均为2厘米);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不允许出
现页眉和页脚,不得设置封面及目录,不准添加背景色。
4)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
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如投标文件
未按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进行编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其他材料
(1)投标文件应参考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2)投标文件中签字、签章或盖章的部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位
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他部分的签字、盖章不
作要求。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3.2.2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
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项目并通过
验收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
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3本项目报价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承担的所有费用,应是包含完成《第四章项目说明及要
求》中所列产品的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费、生产加工费(包含加工损耗费等各项费用)、包装费、卸车
费、装货费、采购费、保险费、检验费(包括出厂检验、到场检验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检验检测等所
有检验费用)、技术指导费用、运维费用以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配合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材
料上涨风险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遗漏的任何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中,招标代理费应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
3.2.4本项目报价总价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2.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
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支持,并视为该
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申请不或批准。
3.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
参加同一采购编号的投标;
3.2.7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含广电)等有
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但相应证明材料必须为该分支机构所独有,各分支机构的证明
材料不得相互采用,否则均不予认可。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
“分支机构负责人”。
3.2.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3.4供应商企业资料
3.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资
格要求中需要提交的材料的原件。
3.4.2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
3.5备选投标方案
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本项目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存档的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也不需
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评审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因证件模糊或与实质性内容不符导致无法评审的后
果自负。
3.6.2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6.3本项目仅以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形式上传至电子系统。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编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
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同报价截止
时间。因电子投标文件评审和电子签章需要,须用专门的标书制作软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
用标书制作软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tbdx格式)后上传;不满足资格审查项的,其报价无效。
3.6.5电子投标:
3.6.5.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3.6.5.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
评标系统,供应商须使用电子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在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时领
取)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电子运行管理
系统(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
供应商须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系统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因网络、系统等不可预见、非人为因素故障或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
力,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参与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3.6.5.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
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技术联系电话:********537-********。
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1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2开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5.3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4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
6开标
6.1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开标程序
6.2.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2地点: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仪式由采购人或代理公司主持。
6.2.4开标前准备。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需登陆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开标时间前签到,
未按规定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开评标程序。
6.2.5解密投标文件。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2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各自投标
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络、系统等不
可预见、非人为因素故障或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参与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6.2.6电子唱标系统公开唱标,供应商可通过系统查看各供应商投标报价等唱标单内容。
6.2.7开标仪式结束,进入评审阶段。
6.3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唱标,即使已唱标的,其投标文件仍然无
效:
6.3.1“投标函”(或投标书首页)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3.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
6.3.3供应商未按要求在汶上公共资源交易网(***********)响应本项目的
情况;
6.3.4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
6.4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外处理
外,其开标结果不予以纠正。
7评标
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审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评标委员会解散。
备注:供应商应在开评标期间全程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系统发出告知通知后按主持人要求的
时限及时进行回复确认,如届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的,则视为其认可该评审结果。
7.1组建评标委员会
7.1.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为了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环保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
根据供应商情况、投标产品情况给予适当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8合同授予
8.1定标方式
8.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1个工作日内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
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8.1.3中标人确定后,由采购人会同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
中标的供应商。
8.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人。
8.3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签订合同
8.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
应当予以赔偿。
8.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重新采购
9.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由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
作。
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
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分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
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质疑和投诉
10.5.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10.5.2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
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进行处罚。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10.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
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
盖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供应
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0.5.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和其他有关
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
(三)中标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
(四)预中标人情况;
(五)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
10.5.5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
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10.5.6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政府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规。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和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将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没
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采购人和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原则
1.1评标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1.2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
因素。
1.3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1.4本次采购,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且能够履行合同并且能提
供最佳服务的供应商,但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2.评审标准
2.1资格审查: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分办法;
2.2.2评分标准:见评分办法;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采购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时验证证件”要求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查、核验;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具体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
(2)响应性评审,具体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的修正;
(4)报价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汇总初步评审结果,确定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供应商名单。
3.1.3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或小数点报价有明显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
表)为准;
(2)如果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
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1.4报价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
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报价
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认定意见不一致时,采用投票表决方式认定。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经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合格、被否决、认定为废标的投标不再进入详
细评审阶段。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分办法中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将做无效
报价处理。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
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该材料上传至电子系统)。供应商不能合理说
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价,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
价处理。
3.2.4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不完整;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3)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5)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周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6)投标文件出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要求等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7)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供应商未按规定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的;
10)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招标活动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11)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12)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
13)投标报价或者经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
14)降低本招标文件规定不可竞争费用的;
15)供应商拒绝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进行说明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的,以及说明理由不成立或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属实的;
16)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者证明材料不被
专家认可的;
17)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供应商报价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
1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2.5无效投标
3.2.5.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2.5.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实质性内容不符,导致无法评审的;
3.2.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①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②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③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④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⑤供应商串标(指供应商之间私下串通,共同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采购
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
3.2.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作废标处理:
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或同一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编制或上传的;
⑤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⑥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
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
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高到低的顺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
附: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1.1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2、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4、总公司授权书(分公司提供)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1.1.2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文件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供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质保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 权利义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说明及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价格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二)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打分法),满分100分。
打分前,评标委员会首先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
条款、条件,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
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未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
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投标文件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入评审打分阶段。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并
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由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供应商的报价高低、商务部分得分高低、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即报价低的
排序优先,如报价相同时,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排序优先,如报价、商务部分得分相同时,则技术
标得分高的排序优先。以上几项情况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
中标候选人排名排序。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报价部分(明标)(30分) | 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有效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
| 商务部分(明标)(50分) | 供应商综合实力(10分) | 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参与核心产品(红外热成像仪)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份有效证明资料得2分,最多得6分。备注:以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产品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业绩的产品型号与本次所投产品型号相同的,供应商或制造商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供应商与制造商、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不予认可,未提供者、提供不合格者、提供不全者,均不得分。 |
| 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4分,三级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 项目服务团队(4分) |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的,每提供上述一种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截止到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任一时间段内连续三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需体现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提供不全者或扫描件模糊不清者不得分。 | |
| 产品性能指标(36分) | 根据供应商对第四章项目说明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技术要求中注“▲”参数为重要指标,标注“▲”参数每负偏离1条扣3分,扣完为止。其余未标注“▲”参数为一般参数,每负偏离1项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36分。备注:标注“▲”的重要指标参数,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佐证(评委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技术文件等证明材料能否充分证明产品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打分),如不能提供,则视为负偏离。 | |
| 技术标(暗标)(20分) | 供货保证方案(1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下5项供货安装组织实施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设备的供货实施方案总体概述;2.设备的运输,供货,调试方案;3.项目设备供货计划,安排,响应及进度保障措施;4.设备验收方案;5.设备紧急故障处理预案;方案内容完善、条理清楚、有针对性,得满分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每有1处表述不清晰、不完善等相对弱势项扣1分(每小项最多减2分),扣完为止。 |
| 质量保证措施(3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下3项质量保证措进行综合评分:1.全流程、各环节的控制措施;2.针对项目难点和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3.安全生产措施;措施完善、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可行扣1分,扣完为止。 | |
| 培训方案(2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下2项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培训计划; |
| 2.培训内容、培训考核办法;培训方案全面、针对性强得2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可行扣1分,扣完为止。 | ||
| 售后服务方案(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下5项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保修范围与故障响应时间;2.供货售后服务机构设置与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3.设备检修及巡查方案;4.常用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及价格;5.质保期外维修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内容完善、条理清楚、可行性高,得满分5分,本项最高得5分。每存在1处表述不清晰、不完善等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 |
备注:
1、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业绩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须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2、若合同页数内容较多,为减轻供应商负担,评审因素中需要提供相关合同的,供应商可将
合同中显示合同金额、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名称及签章、项目负责人姓名(若需
要)等与评审相关的页面扫描件上传,无需将全部合同内容上传。
3、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投标报价;
4、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
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定标后,供应商一定会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
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投标资格,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
关责任。
7、评标专家评分分值高出或低于所有评标专家评分平均分值20%以上的,该评标专家应做出
书面说明,并交由现场监督人员存入评标档案。
8、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一)小微企业价格折减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若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
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
不予认可。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质量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
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政策优惠说明
小微、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折扣
(三)根据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残疾人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需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四)节能、环保
1.本项目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鲁财法
(2021)3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
2.本项目所称节能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中国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时间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
期的自动失效。3.本项目所称环境标志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规定,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
的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时间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
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4.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根据(鲁财采(2023)1号)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
根据所投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进
行计算,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给子价格评标总分值的6%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
中,对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6%的加分。
根据所投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环保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进行计算,在
价格评标项中,对环保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6%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环保产品给予技术评
标总分值的6%的加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并符合制表要求,同时附所投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或价格、技术加分。
(注: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非强制类产品进行扣除,强制类
产品不给予扣除;②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
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评审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制作在电子投标
文件里否则不予认定)。
(五)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同等条件下,优
先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在优先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公司
提供的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
数量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注:政策优惠说明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价格折扣
2、若为联合体报价,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
不子折减。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折扣。
第四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本项目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组,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能力,提高检测执法装备水平。需配备一批便携
式环境监测仪器,为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预警启动、防范措施实施及效果评估提供有效数据支持,提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实现环境执法过程中观测企业气态污染物的跑冒滴漏,为制
定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政策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拟购置1套红外热成像仪,3套粉尘快速测定仪,2套多参数气体检测仪,2套油气回收三项检测
仪,1套便携式恶臭检测仪,2套VOC/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3套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
仪,2套紫外烟气分析仪,建设大气治污设施监控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供应商一年内能够提供技术人员现场协助开展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接到供货通知60日内供货到位并调试完毕。
二、技术要求:(本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指标,不
带标识的为一般指标。在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允许出现正偏离或负偏离。)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功能及参数 | 备注 |
| 1 | 红外热成像仪 | 套 | 1 | 1.采用高精度制冷型红外探测器,必须具备远程非接触红外成像,主要应用于VOCs气体泄漏检测,能够快速发现、排查泄漏点,具备防爆功能;2.探测器类型:制冷型高灵敏度探测器;3.波长范围:3.2~3.5um;像素:≥320×256;4.镜头:视场角:15.6°x12.5°,空间分辨率:≤lmrad;5.内置可见光相机:≥500万像素CMOS,自动对焦,≥1个LED补光灯;6.目镜:OLED可旋转,分辨率>800x600;7.测温范围:-20℃~+350℃;精度:≤±2℃/±2%;8.重量:≤3.5kg(含标准镜头、电池);9.手柄:具备≥180°旋转;10.数码变焦:≥8倍数码变焦功能;▲11.电池类型:可拆卸锂电池,电池连续稳定工作时间≥4小时;12.具有普通红外图像、高灵敏度红外图像、可见光图像等多种显示方式;13.具备点、线测温分析功能;支持最高温/最低温捕捉,平均温测量;具备温度报警功能;▲14.具有激光指示和激光测距功能,必须具备在屏幕上显示距离信息,测距量程(5-1000)米,分辨率不低于0.1米,精度不超过±1米;15.具备语音记录与回放功能,同时具备关闭语音记录功能;支持蓝牙耳机、有线耳机等外接语音录入设备;16.可检测气体,气体检测应至少包括甲烷、乙烷、丙烷、丁烷、戊烷、己烷、辛烷、庚烷、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溴甲烷、溴乙烷、氯甲烷、1-己烷、乙烯、丙烯、戊烯、异戊二烯、异丁烯、1,3-丁二烯、1-丁烯、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对二甲苯、乙苯、溴苯、庚苯、苯乙烯、1,2-二甲苯、甲醇、乙醇、异丙醇等 | |
| 1 | 红外热成像仪 | 套 | 1 | 常见的挥发性有机气体;17.具备主机1台、安全防护箱1个、红外镜头1个、可充电锂电池2个、充电器1套、电池座充1套、三脚架1个、TF卡1个、读卡器1个、通讯数据线1套、镜头清洁工具1套、麦克风1个。 | |
| 2 | 粉尘快速测定仪 | 3 | 1.体积小、重量轻(≤600g)、噪音低;▲2.一机多用,必须具备同时测量并显示TSP、PM10、PM2.5和PM1浓度;3.稳定性好、灵敏度高,测试速度快;▲4.测量时间可自由设置,满足不同场景测量需求,测量地点可汉字输入;5.外置打印功能,轻松掌握实时数据;6.精确控温,排除湿度对测量结果的影响;▲7.必须具备实现自动调零,不小于5寸触摸屏,必须具备实时显示测量曲线;▲8.须具备输入采样地点并对采样点周围环境进行拍照留痕;9.现场直读,无需辅助试剂,须具备查询操作日志;10.内置大容量锂电池,连续工作时间大于8小时;11.大容量存储空间,便于查看及导出数据。 | 参数参数范围分辨率PM1:(0~1000)ug/m3,1ug/m3;PM2.5:(0~1000)ug/m3,1ug/m3;PM10:(0~1000)ug/m3,1ug/m3;TSP:(0~1000)ug/m3,1ug/m3; | |
| 3 |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 2 | 1.仪器分体式设计,须具备通过智能显示终端对主机进行控制,从而可使人远离危险源进行操作;2.应对不同工况,智能显示终端与主机采用有线或无线双传输模式;3.智能显示终端采用高亮触摸液晶屏,操作界面简单友好,数据呈现直观;4.支持危险源和敏感地点信息录入,现场快速查询周边应急资源库;5.自动显示所测气体的化学性质、紧急处理方式、急救措施、可能的干扰气体等信息;6.人机工程学箱包设计,无需取出仪器即可快速开展检测工作;7.实时测量大气压、环境温度、环境相对湿度参数;8.预留气象参数接口,外接气象检测仪读取气象参数;9.内置大容量锂电池,须具备连续工作4小时;10.须具备应用于防爆场合,防爆等级不低于ExibⅡBT4Gb;11.甲烷、PID、可燃气、氯气等多可达二十多种气体传感器;12.须具备独立设置不同种类有毒有害气体的限值:TWA、STEL、MAC;13.仪器自带报警灯提示,在智能显示终端不在身边时,也须具备提醒气体浓度超标;14.两种供电方案:支持交、直流两种供电方式,电源适配器具有仪器供电和电池充电管理双功能;15.具备打印功能,须具备打印相关数据报表;▲16.须具备实现检测参数(O2,NO2,CO2,CO,NH3,H2S,CH4,SO2,NO);17.具有umol/mol和mg/m3双单位换算功能。 | 传感器技术指标主要参数参数范围分辨率氧气(0~30)%,0.01%;二氧化氮(0~50)umol/mol,0.1umol/mol;二氧化碳(0~20)%,0.01%;一氧化碳(0~1000)umol/mol,0.1umol/mol;氨气(0~100)umol/mol0.01umol/mol;硫化氢(0~100)umol/mol,0.1umol/mol;甲烷(0~100%)LEL,1%LEL;二氧化硫(0~100)umol/mol,0.1umol/mol;一氧化氮(0~100)umol/mol,0.1umol/mol;挥发性有机物(0~20)umol/mol,0.1umol/mol; | |
| 4 |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 2 | 1.仪器具备防爆安全性,须具备在需防爆环境中使用操作;2.支持与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气液比、系统压力指标的比对;3.主机和手操器分体式设计,方便现场操作;4.设备通信距离远,连接稳定;5.须具备应用于防爆场合,防爆等级不低于ExibⅡBT4Gb;6.内置大容量锂电池,须具备连续工作40小时以上;7.仪器内置压力发生器,便于仪器密闭性检测;8.手操器使用高亮触摸液晶屏,亮度可调节;9.内置蓝牙模块,须具备连接便携式蓝牙打印机轻松掌握检测数据;10.USB接口,须具备将检测数据导出,同时支持升级仪器程序;11.实时测量大气压、环境温度和环境相对湿度; | 主要参数参数范围分辨率准确度流量范围(0~130)L/min0.1L/min最大允许误差:<10L/min,不超过±2L/min;≥10L/min,不超过±2%压力(-2500~2500)Pa1Pa不超过±0.25%FS主机重量<9.0kg功耗<3.0W工作时间不低于40小时待机时间不低于40小时 | |
| 4 |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 2 | 12.检测地点信息可输入,具有智能拼音输入法功能,方便输入中英文;13.配液压升降装置,便于倾倒油品。 | 主要参数参数范围分辨率准确度流量范围(0~130)L/min0.1L/min最大允许误差:<10L/min,不超过±2L/min;≥10L/min,不超过±2%压力(-2500~2500)Pa1Pa不超过±0.25%FS主机重量<9.0kg功耗<3.0W工作时间不低于40小时待机时间不低于40小时 | |
| 5 | 便携式恶臭检测仪 | 1 | 1.车载、走航及应急监测等多场景应用;2.模块化设计,彩色触摸屏,操控简便;3.实时监测臭气、TVOC、硫化氢、氨气、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苯乙烯、二硫化碳等异味气体浓度;4.多重气路过滤,稳定流量抽取样气,无二次污染;5.内置定位系统,实现监测数据与地理信息有效关联;6.多报警设置输出;7.专用防护箱,坚固耐用;8.便于测量人员远离危险源远程操作;9.具备打印功能,打印实时测量数据;10.支持U盘升级,方便快捷。 | ||
| 6 | VOC/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 2 | 1.广谱性检测,内置超过220种气体数据库,方便选择;2.内置温湿度传感器,自动进行补偿,保证检测的准确性;▲3.预留不少于5个气体传感器接口,便于设备功能扩展;▲4.防爆等级不低于ExiaIICT4Ga;5.具备显示屏背光灯,便于昏暗环境使用;6.屏幕图文液晶显示,支持中文显示便捷耐用;7.采用10.6eV的紫外灯测量挥发性有机物;8.具有坚固耐用的外壳,须具备用于恶劣的工况;9.IP-66防水设计,方便清洁和去污;10.须具备自由选择气体浓度显示单位ppb,ppm,mg/m³,ug/m³; | 监测因子:VOCs;量程范围:(0~2000)ppm分辨率:0.1ppm | |
| 7 | 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 | 3 | 1.监测项目:固定污染源、厂界无组织的总烃、甲烷及非甲烷总烃的测定;▲2.检测器:微型化专用高温双FID检测器,能实时自动检测当前FID火焰状态,当检测到火焰熄灭故障状态后发出报警,能自动点火,恢复正常运行;▲3.FID助然气:FID助燃气无需外接钢瓶零级空气;4.FID燃烧气:氢气存储压力为非高压,以安全的固态金属氢化物形式被存储,内置于主机中,手拧即可完成安装与拆卸,使用方便;5.固态金属氢化物储氢来源为电解水制氢或高压钢瓶充氢;6.催化模块:内置高效催化模块,非甲烷总烃转化效率≥95%;7.供电特征:具有直接电池供电和市电供电两种形式。标配电池续航大于3h;▲8.集成化设计:高集成度,一体化工业设计,整机小于10kg,单人即可完成检测任务;9.分析模式:分析周期≤6s可选,须具备实现实时采样,快速准确反应工况;10.高温伴热:全程高温伴热样品传输,须具备有效避免高沸点、高浓度样品损失;11.须具备现场测量工况信息,最大程度方便现场使用需求;12.人机交互:内置彩色电容屏须具备同时显示工况信息;13.标配打印功能,实现数据实时打印;14.主机内置定位模块,须具备准确定位检测位置; | 工作现场条件工作温度:-20℃~50℃;工作湿度:(0~95)%RH检测器微型化专用双FID检测器监测因子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检出限≤0.1mg/m3(以碳计)量程(0-20/200/可定制)mg/m3定量重复性≤1%线性误差≤2%F.S.转化效率≥95%预热时间≤20min重量<10kg供电支持电池供电和市电供电两种形式,续航时间大于3h氢气支持固态储氢合金/钢瓶供氢FID助燃气高温催化氧化除烃,内置零级发生器模块伴热全程高温伴热,有效避免高沸点、高浓度样品损失 | |
| 8 | 紫外烟气分析仪 | 套 | 2 | 1.热湿法,滤芯、气室全程加热设计,烟气从烟道中抽取经过多级过滤,进入光学检测气室,整个气路高温加热,水分完全汽化,避免水分对气体吸附造成的干扰;2.整机结构一体化设计,无需进行繁琐的连管接线,真正的便携实用;3.双层枪管抽真空设计,防止高温烫伤,同时隔绝高温烟道热量对气室的影响,使气室始终维持在恒温状态,测量结果更准确;4.气室、光纤、光谱分析部件采用多重缓冲减震技术,仪器的可靠性稳定性强;5.烟枪前端配备高效挡水结构,防止液态水的吸入,多级滤芯过滤,有效防止镜片污染,大大延长了仪器的维护周期;6.须具备通过互联网远程实施监控仪器工作状态,实现仪器的运行状态和安全的全程监控,规范质控管理;7.产品符合计量法要求;8.内置可充电锂电池,断电后持续抽气一分钟,彻底清洗气室;9.防静电设计,避免现场静电干扰。 | 传感器技术指标参数参数范围分辨率氧气(0~30)%,0.01%;二氧化硫(0~1000)umol/mol,0.1umol/mol;一氧化氮(0~1000)umol/mol,0.1umol/mol;二氧化氮(0~200)umol/mol,0.1umol/mol;一氧化碳(0~20000)umol/mol0.1umol/mol;硫化氢(0~100)umol/mol示值误差:≤±3%;重复性:≤2%;响应时间:≤90s;稳定性:≤5% |
| 9 | 大气治污设施监控系统 | 套 | 1 | 本系统可监控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通过扫码二维码实现企业的设施监管,可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追溯企业生产运行状态,为环保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在企业生产期间,系统可统计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监督企业达标排放,有效支撑环保执法工作。大气治污设施监控系统主要应用场合包括但不限于:1.钢铁2.铸造;3.化工、焦化4.医药制药;5.喷涂6.包装7.建材8.火电热电系统功能;1.整合企业自行监测信息,扫码即可一览企业基本情况、监测方案、执行情况,为公众监督和执法检查提供透明化窗口。2.该系统设置小程序,在重点企业治污设施设置二维码,环境监管人员巡检扫码,可将便携式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录入系统,做到系统化存储,也能够即时录入治污设施运转情况。通过系统可随时调阅历史数据,实现对企业的精准监管。 | 提供1年运维 |
第五章采购合同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 项目名称: | |||
| 合同编号: | |||
| 计划编号: |
采购人:
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月日
合同书
(仅供参考)
| 合同编号: | |||
| 项目名称: | |||
| 甲方(采 | 购人): | ||
| 乙 | 方(中标供应商): |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本项目工作质量,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的书面承诺;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投标文件;
附件及其他。
二、合同承包范围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附件。
三、供货安装期、地点
1、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每延期一天,按应交付合
同价款的0.3%支付违约金)。
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质保期:
四、合同价款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整)。
2.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合同,据实结算。
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应是包含完成《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所列产品的包括但不限于货
物费、生产加工费(包含加工损耗费等各项费用)、包装费、卸车费、装货费、采购费、
保险费、检验费(包括出厂检验、到场检验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检验检测等所有检验费
用)、技术指导费用以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配合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材料上涨
风险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遗漏的任何
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中,招标代理费应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
五、支付及结算方法
1.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
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3.付款方式:
4.如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
后,有权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
六、交货及安全措施
1.乙方在货物摆放、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服从甲方单位的工作安排;不得损坏非项目区
域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好,费用乙方负担;
2.本项目所有货物由乙方,按照合同要求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摆放、安装和调试。进场
后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甲方的特殊工作环境要求。
3.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尤其在摆放、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做好相应
的安全防护准备;管理好施工员工,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
行为,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风险负担:
(1)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询价通知书要求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保险,在设备摆放、安
装和调试过程中应充分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应符合询价通知书、投标文件及乙
方承诺。并且乙方承担由于施工安装事故造成的施工人员、第三者死亡伤残的全部责任。
(2)此项目在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乙方做好施工保护。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
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设备摆放、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应安全保障措施。
七、质量
1.为确保项目质量,项目所用的主要产品进场前,必须经甲方同意,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不合格的产品一律退回,损失自负,并赔偿因此而耽误供货安装期的双倍费用。
2.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乙方负担,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在报价过程中
做出的承诺。第三方检测费用:项目调试安装完毕,由甲方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
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按照控制价的3%计算,检测费
用由乙方向第三方检测机构支付。
3.本项目的货物及施工技术标准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的
要求。
4.乙方所提供货物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护和维修,乙方在接到
甲方维修通知后,应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甲方指定需要维修地点进行维修调试,因此涉及到
得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应做到防湿、防破,国家或
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九、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由乙方确定。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项目进度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
周报及月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工作内容、有无遇到的
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以其它与本项目
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
乙方需在二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
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
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二、验收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
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
合。安装调试后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
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
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
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
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及有关部门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
以解除合同。
十三、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在报价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
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四、履约保证金
无。
十五、项目实施要求
1、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安装,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
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并通过验收合格标准。
2、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加强安全
生产意识,严禁违规操作。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制造(采购)、安装,不得
影响项目实施区域内外的正常秩序。
4、本次采购要求乙方安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安装地点分
散性。
5、乙方不得将该建设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在实施期间注重安全生产,严禁违规
操作,如出现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乙方的安装配送如因乙方原因造
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6、在实施期间或安装配送完成后,注意保护现场的环境卫生,余留垃圾要及时外
运,不得在现场存放。安装完成后,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服从采购人管理,听从协调安排,如不服从管理,甲方将对其警告处罚,情节
严重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8、乙方不得损坏采购人其他物品,且有照看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将照价赔
偿,并处以罚款。
十六、违约条款
1.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3%支付违约金,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
内未供货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
换货物金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
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
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6.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7.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内按银行规定或
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七、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
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
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向汶上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
务。
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
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
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二十、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5.在以下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6.如果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
方法向其他人购买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货物的额外费用,因上述规定终止全部或部
分合同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
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二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
履约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
二十二、合同保存
本合同经各方委托代理人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
| 采购人: | (公章) | 供应商: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 (签字)住所: | (签字)住所: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______________项目
(本封面格式仅适用于明标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本页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
目录
一、报价部分(明标)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技术偏离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商务部分(明标)
1、供应商企业情况表
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供应商资格证件(请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时验证证件”的内容编制)
4、商务部分(请按“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的内容编制)
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6、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明细表
7、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信用查询截图
12、承诺书
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合理化建议、优惠条款等)
三、技术标(暗标)
1、技术标;(按“评分标准”中“技术标”的内容编制)
注:
(1)投标文件应参考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2)投标文件中签字、签章或盖章的部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
签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
理,其他部分的签字、盖章不作要求。
(3)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技术标
(暗标)编制要求”编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一、报价部分(明标)
1、报价函
(采购人):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并提交投标文件。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
全部内容,我方兹以下内容参加该项目:
报价:大写:
小写:
供货期:
同时,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知悉该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为不见面开标,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参加开标仪
式,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只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及要求的扫描件,评审以电
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我方对电子响应文件
及扫描件的真伪负责,广泛接受监督。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
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己的
全部责任。
4、我们同意按文件要求,遵守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5、我们的投标文件报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本页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