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山西广播电视台地市电视信号集纳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广播电视台地市电视信号集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99002025ATP03059
项目名称: 山西广播电视台地市电视信号集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山西广播电视台地市电视信号集纳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为完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省广电局《关于试点推进省级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客户端集纳电视直播信号的通知》要求,我台需集纳各地市电视直播信号,拟购买部分节目接收处理设备,详见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条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层501评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标准80%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山西广播电视台
地 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 318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层5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奇
电 话: ********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SXRTVZFCG2025TP-06山西广播电视台地市电视信号集纳设备采购项目11.07.docx
129.4K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西广播电视台地市电视信号集纳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山西广播电视台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03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预算金额 | ¥11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山西广播电视台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迎泽大街 318 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层5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山西广播电视台地市电视信号集纳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499002025ATP03059
招标编号:SXRTVZFCG2025TP-06
采购人:山西广播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供应商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合同签订、履约等政府采购环节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下列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响应的,将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电子投标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投标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 2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 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标过程中,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标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标、评标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公告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
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30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6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42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0
第一部分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广播电视台地市电视信号集纳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ATP03059
项目名称:山西广播电视台地市电视信号集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山西广播电视台地市电视信号集纳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为完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省广电局《关于试点推进省级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客户端集纳电视直播信号的通知》要求,我台需集纳各地市电视直播信号,拟购买部分节目接收处理设备,详见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条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层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标准80%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广播电视台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层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奇
电话:********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山西广播电视台地市电视信号集纳设备采购项目。 |
| 2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条件。 |
| 3 | 交货地点 | 山西广播电视台指定地点。 |
| 4 | 实施范围 | 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
| 5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否决其谈判。 |
| 6 |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 7 | 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 |
| 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9 | 发售谈判文件 | 时间:同“谈判公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同“谈判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
| 10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6、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函复印件)及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因模糊不清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谈判小组于开启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与其他评标资料一并保存。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 |
| 11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服务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谈判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5、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类似项目要求见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6、*商务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8、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9、项目人员机构的配备;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1、政策性要求(格式见第七部分)。 |
| 12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须按照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价格优惠政策。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价格扣除;7、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创新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8、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9、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为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10、本项目所采购产品中如涉及操作系统或软件,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或软件,否则投标无效。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2、涉及绿色数据政府采购的要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要执行【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此规定,需填写绿色数据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3、绿色低碳及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如含有绿色低碳及创新产品和服务,根据财库〔2024〕36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的标准执行。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应提供相应声明函与本表第10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
| 13 | 谈判有效期 | 为9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 14 |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以及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中相关内容,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 15 | 谈判保证金金额 |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如采用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的,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供应商须确保谈判保证金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1800元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谈判保证金账户: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户名称: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亲贤街支行账 号:3519********行 号:3********注: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后,需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SXRTVZFCG2025TP-06保证金”。 |
| 16 | 考察现场 | 不组织 |
| 答疑会 | 不召开 | |
| 18 | 电子响应文件加密要求 |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客户端编制完响应文件后,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生成加密后的响应文件,在谈判时再行解密。(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注:供应商解密时长见系统规定时间) |
| 19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 电子响应文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纸质响应文件:谈判结束后当日,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六层 |
| 20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层开标二室 |
| 21 | 谈判方式 | 一轮谈判,二轮报价。 |
| 22 | 谈判小组组建 | 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专业专家2人。评审专家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 23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
| 24 | 代理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标准80% |
| 25 | 其他要求 | 1、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山西广播电视台。
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即“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指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报价人:指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6货物: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7服务:指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指如货物的运输等以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
2.8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谈判活动规则和合同草案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项目谈判活动的主要依据,对谈判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9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谈判。
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4若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需具备下列条件:
3.4.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1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供应商特殊要求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
3.4.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谈判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谈判协议格式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4.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谈判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将甲方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免费进行搬运,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
6.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
7.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7.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7.3除非特殊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7.5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日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8.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
8.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8.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6项。而无论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三、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
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0.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10.2.1编排要求
电子响应文件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10.2.2格式要求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
10.2.3纸质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
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由成交供应商于成交后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文件仅用于存档不作为评审依据。
10.3谈判保证金
10.3.1供应商应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15条。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0.3.2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0.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0.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0.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0.3.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0.3.4.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0.3.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0.3.4.5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3.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3.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0.4谈判报价
10.4.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4.2进口产品报价方式
进口货物以“人民币”报价,包含进口环节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货物,校方可提供海关免税证明手续。
10.4.3供应商应认真按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如有)”。供应商参加多包谈判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
10.4.4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
10.4.5报价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保险、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10.4.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1.2响应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1.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4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谈判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谈判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响应无效处理。
1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公章。
13.4对响应文件中字迹模糊、涂改或增删之处,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13.5因响应文件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2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1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5.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6.响应文件解密及其他
1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16.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16.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
16.4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16.3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
16.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
五、谈判程序
17.谈判会议及其有关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谈判,各谈判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谈判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
谈判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8.谈判小组组成
18.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人员总数的2/3。对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对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8.2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8.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谈判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8.4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8.5谈判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谈判。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谈判意见无效。
18.6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谈判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谈判意见无效。
18.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9.响应文件的评审
19.1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的评审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
19.1.1资格性检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19.1.2符合性检查:由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9.2在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竞争性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传。
19.4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经谈判小组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
19.4.1重大偏离系指响应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及投标服务名称、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验收标准等与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
B.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D.“报价一览表”中报价货物等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符的;合同履行期限、款项支付意见、售后服务要求、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采购需求等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的;
E.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F.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9.4.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启后修正。
19.4.3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谈判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19.5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十二条规定。
19.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9.7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
19.8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0.谈判
20.1谈判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的签到顺序,与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货物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进行谈判。
20.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1.确定最终采购方案
21.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2.最终报价
22.1谈判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谈判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电子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22.1.1竞争性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2.1.2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22.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2.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5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由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报价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
(2)未在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
(3)未按规定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5)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6)谈判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23.1.1谈判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3.1.2评审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列。
23.2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2本次谈判,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24.编写评审报告
24.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报名情况、谈判日期和地点等)
(二)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
(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六)评审结果,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七)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及理由(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24.2评审报告及评审结果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4.3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5.评审复核
25.1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情形的、采用政策性因素进行价格扣除的报价等进行复核。
25.2复核中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相关部门。
26.谈判过程保密
26.1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谈判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
26.2谈判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透露。
26.3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4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资料。
26.5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8.采购项目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成交结果公告
29.1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9.2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
(一)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招标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期限、服务要求、服务标准;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0.成交通知
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0.5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谈判过程中确定的合同文本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等事项与采购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线上签订合同。
3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谈判确定的事项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过程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2.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32.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32.6违反前五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33.保密
33.1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3.2参加谈判过程的有关人员对谈判情况以及在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4.披露
3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
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5.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质疑
36.1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6.2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6.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6.4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者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6.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6.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6.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6.7.2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号;
36.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6.7.4事实依据;
36.7.5必要的法律依据;
36.7.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6.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6.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6.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6.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6.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36.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6.9.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36.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36.9.8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谈判,而于谈判后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36.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36.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6.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6.11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成员协助答复质疑。
36.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招标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6.13.1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谈判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
36.13.2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机相关部门。
36.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36.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层501室
联系电话:********
九、违规处罚
3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3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7.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7.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
37.5在谈判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37.6成交后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37.7供应商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37.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37.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情形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
3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38.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8.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8.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如涉及上述1-3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38.4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规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38.5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8.6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8.7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8.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8.9创新产品参加本项目
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5%价格扣除,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6 | 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函复印件)及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 谈判保证金按要求足额缴纳,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函复印件清晰或提供清晰、有效的保函。否则,响应无效。 |
| 7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 复印件清晰有效。否则,响应无效。 |
说明:
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2.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谈判中补正。
3、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
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1 | 谈判函 | 按谈判文件第七部分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按谈判文件第七部分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按谈判文件第七部分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 4 | 商务偏离表 | 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商务要求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 5 | 报价一览表 | 按谈判文件第七部分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 6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谈判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 7 | 技术偏离表 | 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技术要求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谈判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 9 | 其他 | 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商务、技术没有超出谈判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响应文件没附有谈判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 |
说明:
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谈判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报价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谈判小组要遵循谈判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20条规定的原则。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中小企业须按照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价格扣除;
7、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创新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8、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为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
10、本项目所采购产品中如涉及操作系统或软件,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或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12、涉及绿色数据政府采购的要求
采购项目中如含有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要执行【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此规定,需填写绿色数据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13、绿色低碳及创新产品和服务
采购项目中如含有绿色低碳及创新产品和服务,根据财库〔2024〕36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的标准执行。
四、无效报价的情形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不得参加谈判。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完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省广电局《关于试点推进省级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客户端集纳电视直播信号的通知》要求,我台需集纳各地市电视直播信号,拟购买部分节目接收处理设备。
一、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山西广播电视台指定地点。
3.质保期限:软硬件产品三年质保(解密卡一年质保)。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履约保证金:无。
6.付款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全部价款。
7.验收标准:验收由采购人组织进行,供应商配合。
到货后进行设备验收,包括产品包装外观检查、产品开箱检查、核对数量、规格型号等。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设备上架加电检查,包括设备及配件安装完成后的产品情况检查、产品试运行状态检查等。
8.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规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压、防潮、防震、防锈,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2)产品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承担因产品包装不合标准而导致的产品
(3)毁损风险,包装物不计费,不回收。
9.售后和其他要求
乙方需提供所有软硬件产品三年质保(解密卡一年质保),在质保期内,提供软硬件的升级及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安装指导及人员培训服务。超出质保期后另行按维保协议重新约定。
二、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 1 | 高清频道解密卡 | ★支持央视高清频道的解密 | 套 | 19 | 否 |
| 2 | 超高清频道解密卡 | ★支持中数传媒机卡握手协议,支持央视超高清频道的解密 | 套 | 2 | 否 |
| 3 | 标清频道解密卡 | ★支持央视付费频道的解密 | 套 | 1 | 否 |
| 4 | 电视信号编码器 | 1、编码完全符合国际H.264/AVC HP@L4.0标准,广播级的数字视频压缩产品,模组式结构2、★支持HD/SD-SDI、HDMI、Composite复合视频多种接口编码3、支持AES/EBU数字音频编码;支持MPEG1 Layer II、AAC-LC音频编码;支持两路音频编码4、ASI输入与TS/IP输入(具有两路ASI输出和两路TS over IP输出), 可与本地编码节目复用,可编辑PSI/SI表格信息5、支持VBR和CBR两种码率控制方式6、编码支持最高分辨率可达1920x1080p@ 59.94 Hz,50 Hz(HDMI接口)7、帧率不变下, 支持视频分辨率缩小8、IP支持单路全双工、32路IPTV和多路输出三种工作模式9、支持WEB与SNMP管理控制,方便远程控制10、★标准19"机柜安装,1U高度,可内置2个功能模组,双电源配置11、智能温控12、电源功率:AC 100V-240V,40W,50-60Hz13、工作温度:0~45°C满配14、储存温度:-10~60°C满配 | 台 | 18 | 否 |
| 5 | ※视音频信号转码器 | 1、★转码设备需配置双电源,保证7*24 小时的连续、低风险地稳定工作2、转码设备至少配备8个千兆网口,需要支持输入网络、输出网络、管理网络隔离;支持双网卡绑定3、单台设备运行30路高清H.264或者2路4K H.265转码任务时设备性能不能超过80%使用率4、小于等于2U的设备,支持加电自启动,配有独立远程管理网口5、支持标清/高清/4K解析度的Mpeg2、H.264(25/50fps),Profile包括Baseline、Main、High6、支持高清/4K解析度的H.265(25/50fps),Profile包括Main、Main10,位深包括8bit、10bit7、可显示输入源的视频格式、分辨率、宽高比、帧率、视频码率、音频格式、声道、采样率、音频码率8、能够为每路转码任务单独设置消耗系统资源级别,且在系统资源各级别下运行稳定9、支持对纯音频输入源通过填充图片的方式补充视频信息10、★支持单转码任务内不少于两路信号的备份输入,并能自动切换;主备信号可以支持不同编码格式和不同协议的异构信源 11、为降低切换时间,主备信号要求同步处理12、支持信源中断故障、Program ID丢失故障、视频流/音频流丢失故障等检测13、支持垫片机制,垫片支持图片、流和视频文件 14、支持信源中断后又恢复后,转码业务自动恢复15、支持信源中断的输出不断流机制,当Audio数据缺失时以静音包填充,Video数据缺失时以最后一帧画面填充 16、支持PTS跳变时的容错处理,当输入流出现断层时(PTS跳变),后端编码输出没有TR101290的1、2级错误 17、支持不同HDR格式转换18、支持BT.709色域与BT.2020色域的相互转换 19、支持3840*2160至320*240分辨率设置20、支持CBR、VBR和ABR等码率控制模式,支持I、P和B帧编码21、支持Open GOP或Closed GOP类型的设置 22、支持对TS流的Service ID、Service Name、Service Provider、PMT PID、Video PID、Audio PID、PCR PID插入及相应周期的设定 23、支持AMR、AAC、MP2、AC3、MP3、PCM、DTS、vivid Audio等音频编码格式24、支持单声道、立体声、5.1和7.1声道等编码模式 25、支持音频、视频透传功能(不转码,只转封装及协议进行输出)26、支持同一信源的多码率输出流的IBP帧类型对齐 27、可添加多个台标和马赛克功能,位置、透明度和缩放比例可调, 28、支持动态文字叠加,文字属性、文字滚动方式以及速度可设置, 29、支持视频画面参数调整,包括亮度、饱和度、对比度等调整 30、支持声道复制或者声道混合 31、支持直播过程中可以对直播任务中的每一路子输出进行单独的启停控制 32、在直播过程中可以对直播任务中的每一路子输出的分辨率、码率、帧场模式、帧率等参数进行动态的修改,参数动态修改后输出流不卡顿 33、在直播过程中可以对直播任务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图文内容进行编辑并动态上下线应用,图文上下线后输出流不卡顿 34、支持TS Over UDP、TS Over HTTP、FLV Over HTTP、Apple HLS、Adobe RTMP、RTSP、SRT信源接入35、支持Mpeg2、H.264、H265、AVS+、AVS2信源接入36、支持MPTS复合信源和SPTS信源接入37、支持Program ID不固定的轮播类节目接入 38、支持输出UDP组播流在CBR模式下输出流码率在设定值的基础上浮动范围不能超过5% 39、支持Apple HLS输出,推、拉两种模式,可按照后端CDN的要求对Apple HLS输出的片段和m3u8灵活修改,包括且不限于切片和m3u8文件的时长、个数、命名、保留时间等 40、支持Adobe RTMP输出(推、拉两种模式),并可按后端RTMP Server的要求进行用户密码校验 41、支持1进多出多屏分发,支持不同编码格式及不同协议的流同时输出 42、至少支持3个不同地址、不同封装格式的输出 43、支持将实时转码输出的码流录制成TS或MP4格式文件,支持对录制文件按预设的时间自动切分成连续编号的多个文件44、编转码器能支持TS Over UDP、TS Over HTTP、FLV Over HTTP、Apple HLS、Adobe RTMP、RTSP、SRT等输出45、支持IP流延播功能,实现IP信号的延时输出和紧急切播功能,延时时间至少支持30分钟,并支持延时的主备46、支持输出信号动态关闭或开启47、网管系统可直观显示当前编转码系统的设备状态、性能、任务状态和最新告警等信息 48、网管系统支持分权限管理功能,可以创建、删除用户、分配不同的权限给用户和修改密码 49、网管系统支持转码设备的分组管理,各个转码设备的运行状态可监测 50、网管系统支持监视告警功能,可以在网管系统中查看温度告警、使用超负荷告警、流量使用超负荷告警以及转码问题告警 51、网管系统支持统一配置功能,即所有任务可以在网管系统中进行统一配置52、网管系统支持统一素材管理功能,在创建任务时可直接引用 53、网管系统支持实时查询各个转码任务的启动时间、转码状态等信息54、网管系统支持任务的导入和导出功能,同时支持全部或者部分的导入导出 55、支持基于WEB管理界面的远程网管,网管应具备可视化人机友好界面,具备便捷的配置界面,具备清晰全面的设备检测告警界面,具备完善的日志管理功能56、网管系统须具有独立性,为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网管服务的故障、网管服务的开启/停止不应对转码设备的运行产生任何影响57、网管系统支持邮件报警及语音告警,可在网管系统界面上直接进行邮件相关参数的配置与有效性测试58、网管系统设备配备双电源冗余,支持热插拔59、支持通过网管系统进行音视频播放预览60、支持网管界面7天内日志查询,日志保存时间和保存路径可动态设置61、支持M+N主备与1+1主备,当设备出现问题时,1+1备机可以实现秒级切换;M+N备机可以实现快速切换,保障故障设备上的任务不出现长时间中断;支持设备故障检测的灵活设置 62、网管系统支持热备,当主网管设备发生故障后,备网管设备可以自动接管主集群设备功能,实现转码节点的调度管理功能 | 台 | 2 | 否 |
| 6 | 高清接收机 | 1、★Tuner 输入,符合 DVB-S/DVB-S2,支持调制方式8psk滚降系数支持0.1。 2、AVC/H.264 解码,支持 AVS/AVS+ HD,MPEG-2 MP@ML、MP@HL,MPEG-4 AVC/H.264 MP@L3、HP@L4.13、★支持 MPEG-2、H.264、AVS+等多种编码格式解码 。4、DVB-CI、双 CAM 卡槽,支持多节目解密5、输入方式:Tuner 输入、ASI 输入、IP 输入 6、输出方式:RF 信号环出、ASI 输出、TS/IP 输出,IP 输出支持 UDP/RTP 组播和单播 7、IP 输出支持 MPTS 和 SPTS 模式 8、SDI 输出:支持 3G/HD/SD-SDI 9、视频输出:HDMI 输出、AV 输出 10、支持节目复用功能,可实现不同原始码流复用输出 11、全功能 web 网管操作和状态显示12、分辨率支持: 1080P(1920x1080)@25Hz/30Hz/50Hz/59.94Hz 1080I(1920x1080)@25Hz/29.97Hz 720P(1280x720)@50Hz/59.94Hz13、中英文 LCD 液晶显示面板,可进行功能菜单操作,显示当前工作状态 14、参数自动记忆功能,断电重新开机后能自动恢复参数15、★高清卫星接收机支持解码码率大于等于75M。 | 台 | 17 | 否 |
| 7 | 接收主机箱 | 1、★采用标准1U 19寸机箱设计,包括6 个独立的I/O功能模块以及1个扩展功能模块,支持多种功能模块自由灵活组合,设备提供友好的用户管理界面,支持前面板操作,基于SNMP协议及WEB的远程网 络管理;2、两个SFP TS/IP接口最大输出有效码率均可到920Mbps,支持IGMP v2/v3协议;3、★双电源冗余,支持热插拔;4、可对输入的信号进行灵活的组合和配置,具有良好的再复用和解复用功能,设备至少16路复用功能;5、最高可达256路MPTS/SPTS输入,512路MPTS/SPTS输出;6、支持DVB和IPTV混合输出模式,可以将任意输入源的多节目流转化为单节目流输出; | 台 | 1 | 否 |
注:
1.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须完全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未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按无效标处理;
2.货物名称前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3.以上数据均为参数,如出现品牌、型号等排斥潜在投标人信息不得作为排斥投标人的理由,应采用同等性能或以上性能的产品。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除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另有约定外,中标供应商视为同意以下合同条款。
山西广播电视台xxx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山西广播电视台
地址:太原迎泽大街318号
邮编:030001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一家集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和新媒体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现代媒体,具有播出、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新闻、信息及相关产业经营的资质,对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有履约能力和资格。
2.乙方是一家按照法律法规合法注册登记的公司,对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有履约能力和资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经采用xx的政府采购方式确认,由乙方完成本次xxx项目,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1、合同内容
2、合同总金额: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整__
(小写):¥元整
该合同总金额已包含税费、材料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且不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市场价格波动等任何原因而变化,本合同项下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总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
3、款项支付
1.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确定付款方式;
2.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付款义务均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
3.甲方在以下情况可拒付相应合同款:
(1)乙方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2)合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提供的服务与合同不符,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或不能满足甲方使用要求,或与招投标文件不符,或其他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在本项情形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作,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重做后仍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4.合同验收后,甲方发现货物存在本条第3款第2)项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修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更换、重做、修理后货物和服务质量仍然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4、质量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在各方面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厂家技术手册所明确的性能和标准,质保期xx年,自甲方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后乙方仍应及时提供维保服务,并提供最优惠的维修费用。
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和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货物功能、技术指标参数设计、制造。
3.乙方应制定周密的质量保证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装卸、搬运、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4.乙方交付货物和服务时,必须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证书,出具合格证书不能解除乙方在货物和服务质保期内的责任。
5、售后服务及承诺
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质保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修理、重做、换货、退货。退货时,乙方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合同款。换货后的质保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退换货及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甲方正常使用条件下,对合同货物质量负责。质保期内免费退换、维修;超过质保期,由乙方提供终身维修和服务,只收取材料费。质保期内乙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与服务,维护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若维修超过8个小时,在48小时内乙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给甲方免费使用,直至故障修复。
3.乙方免费提供项目所需的全部耗材,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4.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提供上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货物的正确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方法,培训人员为甲方指定的管理、操作、维修人员。
6、交货
1.交货期限:。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运输费负担:
5.风险承担:完成验收前货物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7、交验(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
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乙方就所供货物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乙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乙方要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供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8、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9、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和服务均为招投标文件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
3.乙方因售后服务、培训、送货等原因导致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本合同所采购所有货物的集成、安装、调试、检测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当保证所售货物和服务无权利瑕疵,若甲方使用乙方货物和服务而受到第三方追索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货物和服务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退换,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更换、重做、修理后货物和服务质量仍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合同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和服务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和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或服务对应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合同款应予以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
5.因任意一方违约导致协议纠纷进行诉讼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全部费用。
11、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通知送达
1.双方同意基于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中止、终止、诉讼、执行等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以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应标明具体的收件人。
2.上述书面通知根据本合同所列的联系方式发出,并根据本条第三款约定时间视为送达。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前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延迟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3.双方将根据以下约定确定通知正式送达的时间:
(1)以特快专递发出,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二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2)以电子邮箱发出的,邮件到达对方邮箱的时间视为送达时间。因接收方邮箱无效或被注销等原因致使邮件无法接收的,以发送方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送达时间。
4.以下情形均不影响送达效力:
(1)通知函件送达但无人签收;
(2)通知函件送达时被拒签;
(3)名称、地址错误或不详导致通知函件被退回;
(4)受送达方的指定送达地址变更但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5)其他导致通知无法送达且不可归责于通知方的原因。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所涉及的招标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对于招标文件内容均应遵守履行。
5.本协议内容须机打填写,手写无效。
十六、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
3.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
4、附件
(下无正文)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递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0、序号11中的内容及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行编制。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谈判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
响应文件封面参考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年月日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方中标/成交,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谈判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函复印件)及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商务、技术部分
1.谈判函格式
谈判函
(采购代理公司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详见前附表)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谈判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响应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谈判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的;
(6)在谈判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
(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8)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9)未按响应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所有有关本谈判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
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E-mail: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公司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
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4.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单位:元
| 总报价 | 大写:小写: 元 |
| 合同履行期限 | |
| 质保期限 | |
| 备 注 |
注:(1)报价应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谈判范围的全部内容;
(2)报价的内容可以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增加但报价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3)合同履行期限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货币:人民币/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制造商全称 | 单价 | 合价 | 质保期限 |
| 1 | ||||||||||
| 2 | ||||||||||
| 3 | ||||||||||
| ... | ||||||||||
| ... | ||||||||||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5.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6.商务偏离表格式
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 序号 | 项目(条款) | 谈判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供应商可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7.技术偏离表格式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谈判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供应商可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8.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9.项目人员机构的配备(格式自拟)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11.政策性要求
(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
(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
2.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
正版软件承诺
(采购代理公司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五)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的服务。
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如不属于监狱企业可不按格式要求提供,但要求书面标明“我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合体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如允许联合体投标)
(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2)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
《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投标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七)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八)绿色数据承诺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绿色数据承诺函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符合《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招标编号: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