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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QSZBC250177ZHGKL
项目名称: 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杭州市余杭区古墩路15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李天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温瑶、李聪、孟畅、陈培特、杜伟波、姜海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 ********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11.07AM QSZBC250177ZHGKL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定稿].docx
258.4K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项目编号:QSZBC250177ZHGKL
采购人: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文号:[2025]57836号、临[2025]59037号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C250177ZHGKL
2.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3.预算金额:218万元
4.最高限价:218万元
5.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6.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需求: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 1 | 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 1 | 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古墩路151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温瑶、李聪、孟畅、陈培特、杜伟波、姜海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邮箱:********@qszb.net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 序号 | 政策名称 | 内容 |
| 1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 2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数据处理终端节点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清单详见“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有冲突,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
| 3 |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 |
| 4 | 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 |
| 5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为: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可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以致该供应商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响应)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
| 6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 |
| 7 |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文件。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 |
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履约保证金 |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
| ▲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项目履约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 |
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 交付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质保期 | 3年,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1.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质保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同型号产品。3.质保期满后,供应商继续为采购人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4.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维修响应时间: 1 小时以内;电话技术支持时间: 2 小时以内;若需上门维修,则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6.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
|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供应商应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3.安装调试:3.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3.3如供应商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供应商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3.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3.5供应商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3.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和安装调试方案。4.技术支持:供应商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5.供应商应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报价单、质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提供产品相关配件、附件、备品备件及耗材的准备和保障措施、消耗水平和成本方案。 |
| 培训 | 1.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2.培训实现方式、时间、地点、人数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3.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培训范围,实施方案。 |
| 验收标准 | 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供应商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处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4.4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
四、技术要求
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技术要求中未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执行最新标准、规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或者目标)、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 1 | 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核心产品) | 1 | 套 | 一、数据处理服务节点1.外形:机架式,高度≥2U,标配原厂导轨2.CPU:配置2个X86架构处理器,每颗CPU核心≥96核,线程≥192,主频≥2.4GHz,TDP≥360W处理器3.内存:最大支持24根DDR5内存,最高速率4800MT/s,支持RDIMM或LRDIMM,Advanced ECC、内存镜像、内存热备、配置不低于8*32GB DDR54800内存4.硬盘:配置1.2TB 12G SAS 10K≥3块;配置1.92TB NVME SSD≥2块5.扩展性最大可扩展至41个硬盘,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厂官网截图。6.网卡:配置2端口10GB 光口网卡≥1块(含模块),4端口千兆电口网卡≥1块7.阵列控制器:配置1个阵列卡,不低于12Gbps SAS磁盘阵列控制器,支持Raid0/1;8.GPU(配置不低于):支持4块双宽或10块单宽GPU卡,配置一张NVIDIA 4090卡9.风扇:满配冗余风扇10.电源:配置不小于2000w热插拔冗余电源≥2个11.PCI I/O插槽:★支持多达10个PCIe 5.0可用标准插槽,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厂官网截图。12.嵌入式管理:配置≥1Gb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13.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光驱、虚拟文件夹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服务器控制台录屏/回放功能,能够提供电源监控,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14.★BIOS 开机自检代码(POST CODE)明文化展示,可将BIOS启动过程中的所有 POST CODE以明文化的形式展示在界面中,方便快速定位POST阶段故障。15.★所投服务器产品可实现在不额外部署任何管理软件的情况下,通过BMC的联合管理功能管理多个服务器,实现服务器的统一管理。16.★所投服务器产品支持LLDP协议、支持Kerberos协议的用户登录认证管理机制。17.售后服务:3年技术支持服务18.符合国家二级能效标准。二、数据处理终端节点:不少于50个,基本配置如下:1. CPU:不低于英特尔酷睿 i5-14400 CPU:≥10核、≥16线程、主频≥2.5GHz、睿频≥4.7GHz。2.内存:16GB DDR5内存或以上,内存频率≥5600MT/s 3.硬盘:≥512GB M.2 NVMe SSD硬盘支持拓展≥2个 M.2固态硬盘。4.主板:Intel B760 系列芯片组或以上。5.前置面板接口:USB3.2接口≥7个(至少包括USB-C接口≥1个,其中≥3个USB接口速率≥10Gbps,≥4个USB接口速率≥5Gbps;前置面板≥2个USB口支持关机充电,支持关机充电接口包括USB-C接口);≥2个麦克风接口,其中至少包括1个3.5mm四段式耳麦接口,1个3.5mm三段式麦克风接口;6.后置面板接口:≥4个USB-A接口,支持键盘开机;≥1个HDMI、≥1个DP、≥1个VGA接口;≥3个后置音频接口;1个RJ45接口;7.内置拓展接口:1个PCIE x165.016 Lanes、1个PCIE x44.04 Lanes、1个PCIE x1 PCIE 4.01 Lanes;4个SATA3.0接口、3个M.2接口;8.集成标准声卡。9.机箱采用免工具维护设计,无需借助工具可实现内存条、固态硬盘、机械硬盘、独立显卡、电源的拆装维护;10.搭载集成显卡。11.机箱体积:≥17L12.电源:电源功率≥330W,电源转换效率≥92%;13.为方便后期维护,采用可插拔式电源,电源与主板不通过软质线材连接;14.具备机箱防尘滤网,防止灰尘吸入机箱,防尘滤网可以在不拆开机箱的情况下便捷拆卸清洗;15.机箱后面板具有一键还原按钮,提供非基于操作系统的一键备份还原的功能;16.安全管控:BIOS支持单独管控关闭USB接口。支持关闭以太网接口。17.显示器≥23.8显示屏幕,分辨率≥1920*1080,屏幕亮度≥250nit。支持VGA≥1,HDMI≥1;显示屏幕sRGB色域覆盖率≥99%;对比度≥3000:1,屏幕刷新率≥100Hz,响应时间≤7ms。可视角度≥178°。显示屏分别提供标准模式、炫彩模式、护眼模式、阅读模式选项。上左右边框≤3.6mm,下边框≤16.6mm,屏占比≥92%。18.符合国家二级能效标准。19.电子教室:1)支持二维码扫码登录和账号密码登录;2)可实现实时监控学生机画面、以及进行统一的教学管理,文件共享和回收。3)不需要借助任何外接设备,支持将教师机的画面以及声音广播给全班学生。4)教师在屏幕广播状态下,提供授课小工具,包括提供可自由调整笔迹颜色及笔触粗细的画笔、黑板、橡皮擦、以及支持撤销和加页码,最多能增加到6页以上。(演示内容1)5)支持同步课堂活动的课件并支持下发,下发后学生拖动答案进行作答,系统将自动判断正误。6)学生端设备重启被还原时,系统自动重新下发资料,无需手动操作。7)支持教师对最近一节课的违规使用应用程序进行一键禁用。8)学生名单管理:支持在管理后台导入、增加、删除、更改、查询班级学生名单,并同步到终端应用教学软件中。(演示内容2)9)教师名单管理:支持在管理后台导入、增加、删除、更改、查询教师名单。10)老师同步文件,无需借助三方网盘、U盘等,电子教室支持教学课件同步功能,只需登录电子教室软件,即可支持同步备课软件的课件内容,支持按照大小、更新时间进行排序,支持按照按照文件类型进行筛选。(演示内容3)11)自带软件支持AI大模型生成文本内容,支持教师选择学段,填写课程主题即可生成项目式学习方案。同时支持生成活动策划、学生评语、学生奖状等场景。(演示内容4)。20.电脑运维:1)支持增量同传,教学环境更新仅传输增量部分。2)支持脱网运行,终端可在没有网络连接的情况下可离线运行与在线状态下一致的操作系统及软件,并保证同一桌面环境在线与离线数据一致。3)支持查看设备磁盘使用容量、磁盘型号、磁盘读写速度、BIOS版本信息,支持导出结果。4)支持系统启动模式配置,可配置成开机自动启动桌面镜像或进入桌面系统;5)无需配置服务器,远程访问管理平台域名即可管理;支持硬件资产管理:收集平台中所有云桌面终端和PC终端的硬件配置与状态信息,包括终端名称、设备型号、CPU型号、内存容量、最近运行时间、硬盘信息等。6)系统管理员:提供组织管理员管理功能,包括:管理员添加、移除和转让,同时支持设置管理员的管理权限,包括:组织管理,系统管理员管理,角色权限,工作台配置,应用管理和操作日志。(演示内容5)7)角色权限:支持学校自定义角色组,针对角色可设置功能权限;支持自定义角色的管理范围。8)远程访问管理平台域名或IP即可管理;支持批量激活设备,手机扫码后可配置设备激活绑定信息。9)不依赖服务器,支持远程分发软件给终端进行安装更新,分发更新后不会受到还原的影响,远程操作还原或配置自动还原后依然保持软件分发更新后的使用环境。三、大模型运行服务节点1.★高度:≥8U,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证明或彩页证明。2.CPU 实配两颗Intel第五代以上处理器,单CPU 48核、2.1GHz主频及以上3.内存:总体要求:最大支持32个内存插槽;支持高级内存纠错(ECC)、内存镜像(Ememory mirroring)、内存热备(rank sparing)等高级功能;4.配置≥1.5TB DDR54800MHz内存5.硬盘:配置≥2块960G SATA SSD,≥4块3.84T NVMe SSD;硬盘槽 最大支持28个2.5寸热插拔硬盘槽位,支持12个NVMe硬盘。6.网卡:配置≥1张双口25GB光口网卡(含模块); 7.配置≥1张4口千兆电口网卡8.★GPU:配置≥8块NVIDIA GPU卡,单卡FP64算力≥1Tflops,FP32算力≥44Tflops,TF32 Tensor Core算力≥74Tflops,FP16 Tensor Core算力≥148Tflops,FP8 Tensor Core算力≥296Tflops,单卡显存≥141GB;任意两卡卡间采用NVLink互联,互联带宽≥900GB/s;9.电源:≥3000W电源*6,≥2000W电源*210.安全:TPM安全模块*111.PCIE 支持多达12个PCIe 5.0标准插槽+1个OCP 3.0网卡专用插槽。12.★嵌入式管理:配置≥1Gb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13.所投服务器产品可实现在不额外部署任何管理软件的情况下,通过BMC的联合管理功能管理多个服务器,实现服务器的统一管理。14.★协议支持:所投服务器产品支持LLDP协议、支持Kerberos协议的用户登录认证管理机制。15.★开机自检:BIOS 开机自检代码(POST CODE)明文化展示,可将BIOS启动过程中的所有 POST CODE以明文化的形式展示在界面中,方便快速定位POST阶段故障。16.★软件预集成:一体机软件需采用模块化架构,预装以下组件:国产化操作系统或Linux发行版(Ubuntu);推理引擎VLLM或SGLang;DeepSeek R1671B FP8原生满血版基座模型(非量化);OpenWebUI交互界面(支持API调用与对话测试);以上组件出厂前完成系统调优、驱动适配及软件集成,用户上电后无需手动配置即可启动模型推理服务。17.推理动态扩容:支持推理服务不中断条件下,进行推理实例的增加与删除,实现不间断服务扩缩容能力。(演示内容6)。18.支持多模型 预留多模型并行推理接口,支持未来扩展至LLAMA、QWEN、百川、ChatGLM等主流开源模型,会根据业界的热点和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市场大模型的支持范围。19.支持多CPU:支持Intel、AMD及国产化等多平台CPU20.支持多GPU:兼容异构算力,向上屏蔽差异,提供统一接口。不仅需支持英伟达的主流GPU卡,还需要支持多个国产厂商的GPU卡,满足国产化的市场需求。21.支持量化模型:支持经过量化(awq、gptq)压缩的轻量化模型的推理,可提升推理速度并显著降低模型的部署成本。22.推理交互模块:提供推理交互模块作为访问大模型服务的统一入口,支持PC端和手机端。23.用户可自行选择会话所采用的模型、指令、知识库,并调整相关会话参数,灵活切换单多轮对话等。24.支持在当前会话中挂载专业的知识库以解决特定知识领域的问题回答。25.支持自定义创建多行业特定场景助手,通过场景下配置好的指令模板、专业知识库等,帮助用户实现更便捷的场景推理会话26.API开放 北向API全面开放,可快速构建上层应用。27.便捷运维管理:管理界面需集成以下功能且操作步骤≤3次点击。28.支持系统语言切换为中文/英文/日文/韩文/西班牙语/法语/德语等常见语言;系统支持主题更换;系统支持多模型对比对话测试;支持文件上传。29.支持RAG多路召回及重排,语料需支持word、pdf、ppt、excel等不同类型文件。(演示内容7)30.支持自定义创建多行业特定场景助手,通过场景下配置好的指令模板、专业知识库等,帮助用户实现更便捷的场景推理会话。(演示内容8)31.支持文档阅读:利用大模型的理解和提取能力,通过聊天形式精准、灵活的获取文档关键信息,辅助用户进行快速的文档阅读。(演示内容9)32.预留多模型并行推理接口,支持未来扩展至LLAMA、QWEN、百川、ChatGLM等主流开源模型,会根据业界的热点和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市场大模型的支持范围。(演示内容10)33.支持用户手动创建和更新知识库,可灵活配置知识检索提示词、检索阈值、召回条数等各项检索配置,适配不同的使用场景。(演示内容11)四、主控管理服务节点1.外形:机架式,高度≥2U,标配原厂导轨2.CPU:配置2个X86架构处理器,每颗CPU核心≥16核,线程≥32,主频≥2.4GHz,TDP≥135W处理器,支持AVX 512指令集; 3.内存:最大支持32根DDR4内存,最高速率3200MT/s,支持RDIMM或LRDIMM,Advanced ECC、内存镜像、内存热备、配置不低于4*32GB DDR43200内存4.硬盘:配置8TB HDD≥5块;配置1.92TB SSD≥3块5.扩展性:最大可扩展至41个硬盘,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厂官网截图6.网卡:配置2端口10GB 光口网卡≥1块(含模块);4端口千兆电口网卡≥1块7.阵列控制器:配置1个阵列卡,带4gb缓存,不低于12Gbps SAS磁盘阵列控制器,支持Raid0/1/10/5/6;8.GPU :双宽GPU卡最大可支持4块;单宽GPU卡最大可支持14块,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厂官网截图风扇:满配冗余风扇9.电源:配置不小于800w热插拔冗余电源≥2个10.IO:15个PCIe 4.0可用插槽(14个PCIe 4.0标准插槽和1个OCP 3.0插槽),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厂官网截图11.嵌入式管理:配置≥1Gb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12.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光驱、虚拟文件夹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服务器控制台录屏/回放功能,能够提供电源监控,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13.★所投服务器产品可实现在不额外部署任何管理软件的情况下,通过BMC的联合管理功能管理多个服务器,实现服务器的统一管理。14.★服务器支持外接USB WIFI模块,管理员可使用手机或PC通过无线登录BMC。15.★服务器支持智能温度监控,具备支持以图形化形式展示各组件温度传感器的分布图,可直观体现服务器整体温感状态,如发生温度告警可快速定位到具体区域。16.售后服务:3年技术支持服务。17.符合国家二级能效标准。 |
五、演示
1.投标人应对下述功能点进行演示。
▲未提供演示视频的,投标无效。
| 序号 | 演示内容 |
| 1 | 【主观分】演示一:大模型运行服务节点功能演示(1)支持推理服务不中断条件下,进行推理实例的增加与删除,实现不间断服务扩缩容能力。(2)支持RAG多路召回及重排,语料需支持word、pdf、ppt、excel等不同类型文件。(3)支持自定义创建多行业特定场景助手,通过场景下配置好的指令模板、专业知识库等,帮助用户实现更便捷的场景推理会话。(4)支持文档阅读:利用大模型的理解和提取能力,通过聊天形式精准、灵活的获取文档关键信息,辅助用户进行快速的文档阅读。(5)预留多模型并行推理接口,支持未来扩展至LLAMA、QWEN、百川、ChatGLM等主流开源模型,会根据业界的热点和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市场大模型的支持范围。(6)支持用户手动创建和更新知识库,可灵活配置知识检索提示词、检索阈值、召回条数等各项检索配置,适配不同的使用场景。 |
| 2 | 【主观分】演示二:数据处理终端节点功能演示(1)教师在屏幕广播状态下,提供授课小工具,包括提供可自由调整笔迹颜色及笔触粗细的画笔、黑板、橡皮擦、以及支持撤销和加页码,最多能增加到6页以上。(2)学生名单管理:支持在管理后台导入、增加、删除、更改、查询班级学生名单,并同步到终端应用教学软件中。(3)老师同步文件,无需借助三方网盘、U盘等,电子教室支持教学课件同步功能,只需登录电子教室软件,即可支持同步备课软件的课件内容,支持按照大小、更新时间进行排序,支持按照按照文件类型进行筛选。(4)自带软件支持AI大模型生成文本内容,支持教师选择学段,填写课程主题即可生成项目式学习方案。同时支持生成活动策划、学生评语、学生奖状等场景。(5)系统管理员:提供组织管理员管理功能,包括:管理员添加、移除和转让,同时支持设置管理员的管理权限,包括:组织管理,系统管理员管理,角色权限,工作台配置,应用管理和操作日志。 |
2.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所有演示总时长),演示过程需要准备的器材、软件、网络等设施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3.演示U盘:
3.1供应商需将以上演示过程录制视频,以mp4.格式存储于U盘。
3.2演示U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演示U盘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演示U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3.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演示U盘造成评审专家无法正常评审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 (一) | 适用范围 |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二) | 招标方式 |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 | ||||||
| (三) | 投标委托 | ▲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 ||||||
| (四) | 投标费用 |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差额累进):
|
||||||
| (五) | 投标保证金(元) | 无。 | ||||||
| (六)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
| (七) | 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适宜分包的理由是: 项目为整体项目,不适宜拆分 。▲拟分包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 (八) | 信用记录 |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 (九) |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文件(1)、(2)材料。 | ||||||
| (十)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瑶、李聪、孟畅、陈培特、杜伟波、姜海军)收,电话:********,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 ||||||
| (十一) | 投标报价 | 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 ||||||
| (十二)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 ||||||
| (十三) |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
| (十四) | 评标结果公示 | 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 ||||||
| (十五)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一、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4.收费标准(差额累进):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费率,%) |
| 100以下 | 1.05%(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 |
| 100-500 | 0.77% |
5.投标保证金(元):无。
(五)投标委托
▲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后任意一月);
▲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须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适宜分包的理由是:项目为整体项目,不适宜拆分。
▲拟分包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八)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采购人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用于科研的进口仪器设备,以及其他根据财政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实行备案管理)购买进口产品的,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关于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已在境内多次流转进口产品认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执行。
2.支持绿色发展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供应商相应的投标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5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通过下列措施进行: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6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7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3.8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9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以致该供应商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响应)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促进残疾人就业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支持创新发展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
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
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瑶、李聪、孟畅、陈培特、杜伟波、姜海军)收,电话:********,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qszb.net,以便查收)。
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三)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
▲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标项、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d.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
(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
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2.以人民币报价;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六)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开标
(一)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三)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五、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二)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三)汇总商务技术得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四)报价评审
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为准。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收到修正确认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视为不确认。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
(二)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
(三)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
(四)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五)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qszb.net)或传真号码(********)提交。
(六)排序与推荐
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七)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六、中标与合同
(一)中标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3.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七、验收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八、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
商务和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本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注: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后计算价格得分。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评标标准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分 | ||
| 投标报价 | 3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 商务分 | ||
| 业绩 | 2 | 【客观分】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
| 政策功能 | 2 | 【客观分】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得1分;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得1分;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除外。 |
| 技术分 | ||
| 技术响应程度 | 26 | 【客观分】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无效;标★条款(共13项)的响应程度: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标★项为重要指标条款,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被视为负偏离。 |
| 4 | 【客观分】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无效;非标★的一般性指标条款响应程度: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一般性指标条款,有负偏离的每项扣0.2分;负偏离项数达到20项及以上的投标无效。注: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被视为负偏离。 | |
| 技术方案 | 4 | 【主观分】产品硬件功能配置(根据设计方案、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功能界面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评审)【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专业、全面、成熟、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项目实施。(评分范围:4,3,2,1,0) |
| 4 | 【主观分】产品软件功能配置(根据软件功能界面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评审)【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专业、全面、成熟、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项目实施。(评分范围:4,3,2,1,0) | |
| 3 | 【主观分】投标人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和方案【如安装调试计划(技术资料准备、安装流程、人员分工、时间节点等)、采购人现有环境(基础条件、环境参数、配套设施等)检查及改造方案等;安装调试阶段流程、标准、性能验证、文档移交等】:专业、全面且内容要素齐全、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有利于产品验收。(评分范围:3,2,1,0) | |
| 技术培训 | 3 | 【主观分】投标人提供培训计划: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理论知识、实操、维修保养等)、培训时间与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后跟进(效果跟踪、复训计划、技术支持等)等:科学、全面且内容要素齐全、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有利于产品验收及日常运行。(评分范围:3,2,1,0) |
| 售后服务 | 7 | 【主观分】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全面且内容要素齐全、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有利于产品日常运行。1.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团队(包括原厂及自有售后人员售后服务经验、技术能力等)、原厂及自有备品备件仓库、退换货时效保障机制(评分范围:3,2,1,0)2.售后服务内容:时效(包括响应时间、到达采购人现场时间、一般问题解决时间、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解决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时间、备机提供到位时间等)、质保期内免费的定期巡检及必要的维护保养指导等(包括频次、方式等)、质保期外有偿的维护保养(包括检查、故障排查、部件更换等)和个性化维护保养方案等及相应收费标准;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接收处理和反馈(包括方式、具体步骤等)、故障诊断及现场维修服务(包括具体步骤、服务标准等)、反馈意见收集及定期回访(包括频次、方式、目的等)(评分范围:3,2,1,0)3.产品相关配件、附件、备品备件及耗材的准备和保障措施、消耗水平和成本方案(评分范围:1,0.5,0) |
| 功能演示 | 7 | 【主观分】演示一:大模型运行服务节点功能演示(功能完整,满足采购需求)(1)支持推理服务不中断条件下,进行推理实例的增加与删除,实现不间断服务扩缩容能力。(评分范围2,1,0)(2)支持RAG多路召回及重排,语料需支持word、pdf、ppt、excel等不同类型文件。(评分范围1,0.5,0)(3)支持自定义创建多行业特定场景助手,通过场景下配置好的指令模板、专业知识库等,帮助用户实现更便捷的场景推理会话。(评分范围1,0.5,0)(4)支持文档阅读:利用大模型的理解和提取能力,通过聊天形式精准、灵活的获取文档关键信息,辅助用户进行快速的文档阅读。(评分范围1,0.5,0)(5)预留多模型并行推理接口,支持未来扩展至LLAMA、QWEN、百川、ChatGLM等主流开源模型,会根据业界的热点和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市场大模型的支持范围。(评分范围1,0.5,0)(6)支持用户手动创建和更新知识库,可灵活配置知识检索提示词、检索阈值、召回条数等各项检索配置,适配不同的使用场景。(评分范围1,0.5,0) |
| 8 | 【主观分】演示二:数据处理终端节点功能演示(功能完整,满足采购需求)(1)教师在屏幕广播状态下,提供授课小工具,包括提供可自由调整笔迹颜色及笔触粗细的画笔、黑板、橡皮擦、以及支持撤销和加页码,最多能增加到6页以上。(评分范围2,1,0)(2)学生名单管理:支持在管理后台导入、增加、删除、更改、查询班级学生名单,并同步到终端应用教学软件中。(评分范围2,1,0)(3)老师同步文件,无需借助三方网盘、U盘等,电子教室支持教学课件同步功能,只需登录电子教室软件,即可支持同步备课软件的课件内容,支持按照大小、更新时间进行排序,支持按照按照文件类型进行筛选。(评分范围2,1,0)(4)自带软件支持AI大模型生成文本内容,支持教师选择学段,填写课程主题即可生成项目式学习方案。同时支持生成活动策划、学生评语、学生奖状等场景。(评分范围1,0.5,0)(5)系统管理员:提供组织管理员管理功能,包括:管理员添加、移除和转让,同时支持设置管理员的管理权限,包括:组织管理,系统管理员管理,角色权限,工作台配置,应用管理和操作日志。(评分范围1,0.5,0) | |
三、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的情形
未响应招标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投标无效。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授权委托书;
(3)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
(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
(5)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报价内容有缺漏项,或者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5)报价具有选择性;
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提示:请根据采购需求、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等起草,签订合同时删除该提示内容)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编号:QSZBC250177ZHGKL
采购计划书:
甲方(需方):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供方):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编号(QSZBC250177ZHGKL)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合同价格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
| 2 | ||||||
| 总计(小写): | ||||||
| 合同总价(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货物运杂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 | ||||||
第二条:履约保证金和付款方式(提示:请根据采购需求、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等起草,签订合同时删除该提示内容)
第三条:交付时间、地点、货物质保期(提示:请根据采购需求、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等起草,签订合同时删除该提示内容)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货物质保期:年,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第四条:服务标准、期限、效率(提示:请根据采购需求、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等起草,签订合同时删除该提示内容)
1.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2.质保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需无条件更换同型号产品。
3.质保期满后,乙方继续为甲方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
4.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维修响应时效:
6.培训:;
7.其他:。
第五条: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技术支持:
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
3.安装调试
3.1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3如乙方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乙方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
3.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
3.5乙方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
3.6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
4.乙方应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报价单、质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
5.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
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验收标准
1.验收由甲方负责实施;
2.验收依据:
2.1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2乙方提供的技术规格、经甲方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
2.3乙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
3.乙方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甲方处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妥善处理直至甲方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合格的条件:
4.1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
4.4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
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5%的滞纳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0.5%的滞纳金。
3.如验收不能达到质量功能(性能)标准,合同商品由乙方在验收后一周内运离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处理(搬走)合同商品,视为乙方放弃该商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废物处理)。同时,乙方要支付给甲方总货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澄清、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
甲方(需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乙方(供方):(公章/合同专用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名日期: 年 月 日签名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鉴证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名)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电话:********鉴证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资格文件(单独上传)。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文件(1)、(2)材料。
2.商务和技术文件(单独上传)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后任意一月)
(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
(4)采购需求偏离表
(5)标的配置清单
(6)商务评分标准涉及内容
(7)技术评分标准涉及内容
(8)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供应商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
3.报价文件(单独上传)
(1)开标一览表
(2)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可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附件5:联合协议
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
附件7: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附件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附件9: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评分索引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自评依据 | 页码 |
| 商务分 | ||||||
| 技术分 | ||||||
备注:本表仅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不作为判别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资格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说明:
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年月日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投标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如:《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联合协议》(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附件5)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根据投标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
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函
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编号:QSZBC250177ZHGKL)项目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一)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二)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三)我方承诺除投标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应付费用;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电子交易平台账号真实有效。
7、其他补充说明:。
8、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
| 职务: | |
| 手机: | |
| 电子邮箱: | |
| 地址: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年月日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手机:)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号:QSZBC250177ZHGKL)政府采购投标有关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告知。
▲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后任意一月)。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成员各方)
日期:年月日
注:
1、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2、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电子签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复印件
| 正面: | 反面: |
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后任意一月)
(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
| 序号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合同金额(万元) | 附件页码 | 合同签订时间 |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
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扫描件;
2.所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
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扫描件内容。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年月日
(4)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人: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项目编号:QSZBC250177ZHGKL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情况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
| 服务要求 | ||||
| 技术要求 | ||||
| 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条款 | ||||
| ……(略) | (除投标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 无 | ||
说明: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要求有不同的投标的,应在投标偏离表中列明;
2.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其一致)。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
3.如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偏离表”响应情况与产品技术支持材料、投标样品(如有)不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视为与事实不符。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年月日
(5)标的配置清单(不含报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 | 数量 | 品牌 | 制造商 | 产地 | 备注(可另附页) |
| ★以下(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 | |||||||
| ★以下(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 | |||||||
注:
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标的清单填写此表;
★2.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应在表中列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
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供应商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
(6)商务评分标准涉及内容:
1、
2、
(7)技术评分标准涉及内容:
1、
2、
(8)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请逐项列明品牌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1)有效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涉及,请逐项列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对应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除外)【如涉及,请逐项列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对应的证书】
3)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涉及,请逐项列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对应的证书】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品目序号 | 名称 | 依据的标准 | ||
| 1 | A020101计算机设备 | ★A********台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 | |
| ★A********便携式计算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 | |||
| ★A********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 | |||
| 2 | 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 | A********打印设备 | A********喷墨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A********激光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 ★A********针式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 A********显示设备 | ★A********液晶显示器 |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 | ||
| A********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 A********扫描仪 |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中打印速度为 15 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 | ||
| 3 | A020202投影仪 |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2028) | ||
| 4 | A020204352多功能一体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 5 | A020519泵 | A********离心泵 |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 | |
| 6 | 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 | ★A********制冷压缩机 | 冷水机组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80) |
| 水源热泵机组 |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721) | |||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0) | |||
| ★A********空调机组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9) | |||
| ★A********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机房空调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 | ||
| A********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 冷却塔 |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1 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 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2 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 7190.2) | ||
| 7 | A020601电机 |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 | ||
| 8 | A020602变压器 | 配电变压器 |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 | |
| 9 | ★A020609镇流器 |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896) | |
| 10 |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 A********电冰箱 |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 | |
| ★A********空调机 | 房间空气调节器 |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 | ||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9) | |||
| A********洗衣机 |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 12021.4) | |||
| A********热水器 | ★电热水器 |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19) | ||
| 燃气热水器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 | |||
| 热泵热水器 |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1) | |||
| 太阳能热水系统 |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6969) | |||
| 11 | A020619 照明设备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043) | |
|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8) | |||
| LED筒灯 |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 | |||
|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 | |||
| 12 | ★A020910电视设备 | A********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 | |
| 13 | ★A020911视频设备 | A********视频监控设备 | 监视器 |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 |
| 14 | 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 | 商用燃气灶具 | ||
| 15 | ★A060805便器 | 坐便器 |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 25502) | |
| 蹲便器 |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30717) | |||
| 小便器 |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7) | |||
| 16 | ★A060806水嘴 |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 | ||
| 17 | A060807便器冲洗阀 |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9) | ||
| 18 | A060810淋浴器 |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8) | ||
注:
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品目序号 | 名称 | 依据的标准 | ||
| 1 |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 A******** 服务器 | HJ2507 网络服务器 | |
| A******** 台式计算机 |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 便携式计算机 |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 网络计算机 |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 计算机工作站 |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 其他计算机设备 |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2 |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 A******** 打印设备 | A******** 喷墨打印机 |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 A******** 激光打印机 |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
| A******** 热式打印机 |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
| A******** 针式打印机 |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
| A******** 显示设备 | A******** 液晶显示器 |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 其他显示器 |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 |||
| A********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 A******** 扫描仪 | HJ2517 扫描仪 | ||
| 3 | A020202 投影仪 | HJ2516 投影仪 | ||
| 4 | A020201 复印机 | HJ424 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 ||
| 5 |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 HJ424 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 ||
| 6 | A020210 文印设备 | A******** 速印机 | HJ472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 | |
| 7 | A020301 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 | HJ2532 轻型汽车 | ||
| 8 | A020305 乘用车(轿车) | A******** 轿车 | HJ2532 轻型汽车 | |
| A******** 其他乘用车(轿车) | HJ2532 轻型汽车 | |||
| 9 | A020306 客车 | A******** 小型客车 | HJ2532 轻型汽车 | |
| 10 | A020307 专用车辆 | A******** 其他专用汽车 | HJ2532 轻型汽车 | |
| 11 | 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 | A******** 制冷压缩机 | 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 | |
| A******** 空调机组 | 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 | |||
| A********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 | |||
| 12 |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 A******** 空气调节电器 | A******** 空调机 | HJ2535 房间空气调节器 |
| A******** 热水器 | HJ/T362 太阳能集热器 | |||
| 13 | A020619 照 明设备 | A******** 室内照明灯具 | HJ2518 照明光源 | |
| 14 | A020810 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 | A******** 传真通信设备 |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
| 15 | A020910 电视设备 | A********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HJ2506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 |
| A******** 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 | HJ2506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 |||
| 16 | A0601 床类 | A060101 钢木床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A060104 木制床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A060199 其他床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17 | A0602 台、桌类 |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A060205 木制台、桌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18 | A0603 椅凳类 | A060301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A060302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A060399 其他椅凳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19 | A0604 沙发类 | A060499 其他沙发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20 | A0605 柜类 | A060501 木质柜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A060503 金属质柜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A060599 其他柜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21 | A0606 架类 | A060601 木质架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A060602 金属质架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22 | A0607 屏风类 | A060701 木质屏风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A060702 金属质屏风类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23 | A060804 水池 | HJ/T296 卫生陶瓷 | ||
| 24 | A060805 便器 | HJ/T296 卫生陶瓷 | ||
| 25 | A060806 水嘴 | HJ/T411 水嘴 | ||
| 26 | A0609 组合家具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27 | A0610 家用家具零配件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28 | A0699 其他家具用具 |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 ||
| 29 | A070101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 | HJ2546 纺织产品 | ||
| 30 | A090101 复 印纸(包括再生复印纸) | HJ410 文化用纸 | ||
| 31 | A090201 鼓粉盒(包括再生鼓粉盒) | HJ/T413 再生鼓粉盒 | ||
| 32 | A100203 人造板 | A******** 胶合板 |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 |
| A******** 纤维板 |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 |||
| A******** 刨花板 |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 |||
| A******** 细木工板 |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 |||
| A******** 其他人造板 |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 |||
| 33 | A100204 二次加工材,相关板材 | A******** 人造板表面装饰板 |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 木塑制品 | |
| A******** 人造板表面装饰板(地板) |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 木塑制品 | |||
| 34 | A100301 水泥熟料及水泥 | A******** 水泥 | HJ2519 水泥 | |
| 35 | A100303 水泥混凝土制品 | A******** 商品混凝土 | HJ/T412 预拌混凝土 | |
| 36 | A100304 纤维增强水泥制品 | A********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 |
| A******** 无石棉纤维水泥制品 |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 |||
| 37 | A100305 轻质建筑材料及制品 | A******** 石膏板 |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 |
| A******** 轻质隔墙条板 |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 |||
| 38 | A100307 建筑 陶瓷制品 | A******** 瓷质砖 | HJ/T297 陶瓷砖 | |
| A******** 炻质砖 | HJ/T297 陶瓷砖 | |||
| A******** 陶质砖 | HJ/T297 陶瓷砖 | |||
| A******** 其他建筑陶瓷制品 | HJ/T297 陶瓷砖 | |||
| 39 | A100309 建筑 防水卷材及制品 | A******** 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HJ455 防水卷材 | |
| A******** 自粘防水卷材 | HJ455 防水卷材 | |||
| A******** 高分子防水卷(片)材 | HJ455 防水卷材 | |||
| 40 | A100310 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 | A******** 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 |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 |
| A******** 矿物材料制品 |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 |||
| 41 | A100601 功能性建筑涂料 | HJ2537 水性涂料 | ||
| 42 | A1003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 A******** 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 | HJ456 刚性防水材料 | |
| 43 | A100602 墙面涂料 | A********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 HJ2537 水性涂料 | |
| A********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 HJ2537 水性涂料 | |||
| A******** 其他墙面涂料 | HJ2537 水性涂料 | |||
| 44 | A100604 防水涂料 | A******** 其他防水涂料 | HJ2537 水性涂料 | |
| 45 | A100699 其他建筑涂料 | HJ2537 水性涂料 | ||
| 46 | A100701 门、门槛 | HJ/T 237 塑料门窗/HJ459 木质门和钢质门 | ||
| 47 | A100702 窗 | HJ/T237 塑料门窗 | ||
| 48 | A170108 涂料(建筑涂料除外) | HJ2537 水性涂料 | ||
| 49 | A170112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 | HJ2541 胶粘剂 | ||
| 50 | A180201 塑料制品 | HJ/T226 建筑用塑料管材/HJ/T231 再生塑料制品 | ||
| 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 ||||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如: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采购人: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
项目编号:QSZBC250177ZHGKL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品牌 | 制造商 | 产地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以下(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 | ||||||||
| ★以下(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 |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说明:
1.开标一览表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填写;
★2.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应在表中列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年月日
(2)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可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属于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大模型教学辅助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制造商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标的名称,按照【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标的填写;
2.所属行业,按照【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填写;
3.制造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企业类型(包括新成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和【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小型或微型”其中之一;
6.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是能够独立发挥功能的产品,配件、辅料不作为标的,不需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里填列。
附件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供应商(法定名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
附件5:联合协议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
……。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4、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的标的及数量
我方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分包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
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
……。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2、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3、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4、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采购文件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附件7: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提起质疑的,按照平台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提起投诉的,按照平台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9: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考数据表)
(一)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农、林、牧、渔业 | ≥ | 20000 | 大型 | ||||
| ≥ | 500 | 中型 | |||||
| ≥ | 50 | 小型 | |||||
| < | 50 | 微型 | |||||
(二)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工业 | ≥ | 1000 | 且≥ | 40000 | 大型 | ||
| ≥ | 300 | 且≥ | 2000 | 中型 | |||
| ≥ | 20 | 且≥ | 300 | 小型 | |||
| < | 20 | 或< | 300 | 微型 | |||
(三)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建筑业 | ≥ | 80000 | 且≥ | 80000 | 大型 | ||
| ≥ | 6000 | 且≥ | 5000 | 中型 | |||
| ≥ | 300 | 且≥ | 300 | 小型 | |||
| < | 300 | 或< | 300 | 微型 | |||
(四)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批发业 | ≥ | 200 | 且≥ | 40000 | 大型 | ||
| ≥ | 20 | 且≥ | 5000 | 中型 | |||
| ≥ | 5 | 且≥ | 1000 | 小型 | |||
| < | 5 | 或< | 1000 | 微型 | |||
(五)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零售业 | ≥ | 300 | 且≥ | 20000 | 大型 | ||
| ≥ | 50 | 且≥ | 500 | 中型 | |||
| ≥ | 10 | 且≥ | 100 | 小型 | |||
| < | 10 | 或< | 100 | 微型 | |||
(六)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交通运输业 | ≥ | 1000 | 且≥ | 30000 | 大型 | ||
| ≥ | 300 | 且≥ | 3000 | 中型 | |||
| ≥ | 20 | 且≥ | 200 | 小型 | |||
| < | 20 | 或< | 200 | 微型 | |||
(七)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仓储业 | ≥ | 200 | 且≥ | 30000 | 大型 | ||
| ≥ | 100 | 且≥ | 1000 | 中型 | |||
| ≥ | 20 | 且≥ | 100 | 小型 | |||
| < | 20 | 或< | 100 | 微型 | |||
(八)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邮政业 | ≥ | 1000 | 且≥ | 30000 | 大型 | ||
| ≥ | 300 | 且≥ | 2000 | 中型 | |||
| ≥ | 20 | 且≥ | 100 | 小型 | |||
| < | 20 | 或< | 100 | 微型 | |||
(九)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住宿业 | ≥ | 300 | 且≥ | 10000 | 大型 | ||
| ≥ | 100 | 且≥ | 2000 | 中型 | |||
| ≥ | 10 | 且≥ | 100 | 小型 | |||
| < | 10 | 或< | 100 | 微型 | |||
(十)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餐饮业 | ≥ | 300 | 且≥ | 10000 | 大型 | ||
| ≥ | 100 | 且≥ | 2000 | 中型 | |||
| ≥ | 10 | 且≥ | 100 | 小型 | |||
| < | 10 | 或< | 100 | 微型 | |||
(十一)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信息传输业 | ≥ | 2000 | 且≥ | 100000 | 大型 | ||
| ≥ | 100 | 且≥ | 1000 | 中型 | |||
| ≥ | 10 | 且≥ | 100 | 小型 | |||
| < | 10 | 或< | 100 | 微型 | |||
(十二)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300 | 且≥ | 10000 | 大型 | ||
| ≥ | 100 | 且≥ | 1000 | 中型 | |||
| ≥ | 10 | 且≥ | 50 | 小型 | |||
| < | 10 | 或< | 50 | 微型 | |||
(十三)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200000 | 且≥ | 10000 | 大型 | ||
| ≥ | 1000 | 且≥ | 5000 | 中型 | |||
| ≥ | 100 | 且≥ | 2000 | 小型 | |||
| < | 100 | 或< | 2000 | 微型 | |||
(十四)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物业管理 | ≥ | 1000 | 且≥ | 5000 | 大型 | ||
| ≥ | 300 | 且≥ | 1000 | 中型 | |||
| ≥ | 100 | 且≥ | 500 | 小型 | |||
| < | 100 | 或< | 500 | 微型 | |||
(十五)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300 | 且≥ | 120000 | 大型 | ||
| ≥ | 100 | 且≥ | 8000 | 中型 | |||
| ≥ | 10 | 且≥ | 100 | 小型 | |||
| < | 10 | 或< | 100 | 微型 | |||
(十六)
|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 300 | 大型 | ||||
| ≥ | 100 | 中型 | |||||
| ≥ | 10 | 小型 | |||||
| < | 10 | 微型 |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