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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 | ||
| 采购单位 | 云南师范大学 |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6: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 ||
| 开标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3层3310号评标四厅 | ||
| 预算金额 | ¥15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吕艺帆、田林轩、邓楚卿、王国玺、吴翊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转3 | ||
| 采购单位 | 云南师范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转3 | ||
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1-06370-YNGR-0331
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50
最高限价(万元):150
采购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和乡村振兴政策,响应教育部关于新农科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云南师范大学“151战略行动计划”和农业工程博士点建设需求,建设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及5门专业核心课程知识图谱。本项目以“AI+农业工程”为核心,构建基于能力图谱的专业知识创新体系,促进学科交叉建设、辅助学分学时优化、专业达成度分析、支撑培养方案调整,从专业顶层设计,专业能力体系建设,项目图谱、学科知识图谱、智能体矩阵建设等方面,重构专业评价体系,推动专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 (1)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6: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 )或***********);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若投标人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直接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在注册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95763咨询。(2)投标人申领到企业数字证书(CA)后进入“政采云”平台(网址:***********)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为参与投标的唯一途径。(3)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紧急可拨199********>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3层3310号评标四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15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支行 账号:63661119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师范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
联系方式:********、******** 转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艺帆、田林轩、邓楚卿、王国玺、吴翊
电 话:********、******** 转3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ZCZBJ文件查看工具 ”)
|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
| 采购文件 | (定稿)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下载 | |
| 其他文件 | 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下载 |
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ZC2025-G1-06370-YNGR-0331
招标文件
采购人:云南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27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4
第五章采购需求66
第六章资格审查86
投标人资格要求前附表86
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9
评标方法前附表89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C2025-G1-06370-YNGR-0331
2.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 | 1 | 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和乡村振兴政策,响应教育部关于新农科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云南师范大学“151战略行动计划”和农业工程博士点建设需求,建设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及5门专业核心课程知识图谱。本项目以“AI+农业工程”为核心,构建基于能力图谱的专业知识创新体系,促进学科交叉建设、辅助学分学时优化、专业达成度分析、支撑培养方案调整,从专业顶层设计,专业能力体系建设,项目图谱、学科知识图谱、智能体矩阵建设等方面,重构专业评价体系,推动专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
注: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的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交付和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7.实施的地点:云南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述①-④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其开户行出具的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然人投标人电子签名);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6.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06: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或***********);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若投标人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直接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在注册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95763咨询。(2)投标人申领到企业数字证书(CA)后进入“政采云”平台(网址:***********)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为参与投标的唯一途径。(3)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3.开标地点: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四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3层3310号),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支行
账号:63661119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艺帆、田林轩、邓楚卿、王国玺、吴翊
电话:********、********转3
邮箱:********@126.com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2 | 采购人 | 云南师范大学 |
| 1.3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
| 1.4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5-G1-06370-YNGR-0331 |
| 2.1 |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
| 3.1 | 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 3.2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交付和实施时间)及实施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
| 3.3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不接受 |
| 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4.2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6.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7.1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 11.1 | 招标文件的询问时间 |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秒懂政采云项目采购”学习或致电政采云平台:********。 |
| 11.2 | 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 | 询问联系人:吕艺帆、邓楚卿、汪怡含、田林轩、高良凯、王国玺、吴翊电话:********、******** |
| 11.3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3.1 | 语言文字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
| 14.1 | 计量单位 |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
| 15.2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保函或投标(竞标)保证保险保单(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17.1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18.1 | 投标保证金 | 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5-G1-06370-YNGR-03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保证金按规定金额、形式从投标人账户交纳至:开户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支行开户行账号:636611192保证金缴纳说明:1.电汇或网银等转账方式或保函提交的,底单即为缴纳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其他方式的保证金在转账后投标人附有效付款凭证。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
| 20.8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 2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投标人应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22.1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
| 24.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 |
| 26.2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
| 26.5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33.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 34.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35%收取,由中标人承担(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此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 |
| 36.5 | 其它注意事项 | 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人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或其投标文件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2.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采购需求及采购服务期限、实施的地点
3.1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实施的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如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6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费用承担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现场考察
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集中地点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6.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理。
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潜在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开标前答疑会
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书面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8.质疑
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8.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条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8.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5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8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吕艺帆、邓楚卿、汪怡含、田林轩、高良凯、王国玺、吴翊********、********;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
9.投诉
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资格审查
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1.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
1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秒懂政采云项目采购”学习或致电政采云平台:********。
11.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12.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
13.语言文字
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4.计量单位
14.1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15.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6.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6.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7.投标有效期
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账户交纳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账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8.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
19.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确认。
19.3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电子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投标人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
19.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0.投标报价和报价货币
20.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0.2投标报价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根据现行市场价格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软件系统费、安装调试费、系统集成费、对接费、培训费、技术文档费、验收测试费、质保期内服务费、专用工具费、税费、项目管理费、保险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20.3投标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项目特别要求提供备品备件的,此部分价格应包含在上述价格中。
20.4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填报完全,投标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分项价格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费用。由于投标人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5除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标准附件和专用工具外,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正常运行和常规保养所需的全套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列出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数量和单价的清单,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报价的总值需计入投标报价中。
20.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7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是全新的,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
20.8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四、投标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解密
2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1.2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提交
2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五、开标
24.开标
24.1开标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4.2开标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线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进行处理。
24.4开标程序
24.4.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24.4.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4.3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
24.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4.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对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
26.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26.3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
26.4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6.5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6.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6.1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6.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七、中标结果
30.中标人的确定
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0.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2.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2.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6除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3.履约保证金
3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其他事项
34.采购代理服务费
34.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35%收取,由中标人承担(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此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备注: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4.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35.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35.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关于中小企业:
36.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6.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6.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6.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6.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6.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6.1.7规定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6.1.8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2022〕42号)的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6.1.9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6.1.10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6.2关于监狱企业:
36.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6.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6.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6.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6.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6.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6.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36.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36.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36.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6.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6.4.5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6.5其它注意事项: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人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或其投标文件无效:
(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
政府采购合同
(电子交易项目适用)
| 项 目 名 称: | |
| 合 同 编 号: | (系统编号) |
| (自编号,如有) | |
| 甲 方: | |
| 乙 方: |
|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电 话: | |
| 签订日期: | |
| 乙方(投标人公章)名 称: |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 经办人: | |
| 电 话: | |
| 签订日期: | |
甲方:云南师范大学
乙方:(投标人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YNZC2025-G1-06370-YNGR-0331“(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设备(产品)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数量、单价、总价:
| 设备名称 | 国别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 |
| 合计 | ||||||
详细的设备明细附后。
二、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
三、产品使用要求
产品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四、配套设备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六、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及培训、售后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合同总价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总价外的任何费用。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实施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等);
2.负责提供设备和项目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对设备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设备及主要配件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并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收取维修成本费(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小时内到达现场,类故障保证由人员(或工程师)在()天内修复,类故障保证由人员(或工程师)在()天内修复;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月时间定期进行保养(或维护、巡检)制度;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设备正常、持续使用的技术支持、系统升级等售后服务。
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和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3.严格遵守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八、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九、技术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大型设备(或招标文件有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乙方还将负责甲方人专业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国内培训并应获得技术证书,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天、地点为,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
十、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
十一、整体项目完成时间(即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
设备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测试。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
十二、验收及验收标准
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项目验收: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完工后,甲方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
3.实作性操作验收:设备是否正常运作(个月或120机时,具体时间按分项要求或在签订合同时协定)。
设备经甲方实作性操作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十三、合同价款结算
1.本项目无预付款,在设备(产品)安装、调试、使用、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符合甲方要求的财务资料以后,在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100%,即人民币元。甲方转账至乙方基本账户内视为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2%即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待设备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完整的财务资料后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十五、违约责任:
1.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所交设备和安装调试与本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合或者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并要求乙方立即换新交付,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换新后仍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完成安装调试和所交设备或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赔偿。逾期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的售后、保修等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保修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5.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6.因乙方上述违约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乙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因一方违约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十六、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八、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壹份,采购部门贰份),乙方贰份。
十九、本合同自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
2.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书附件。
5.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
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3.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格式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格式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述①-④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其开户行出具的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然人投标人电子签名);
格式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证明材料;
格式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格式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方承诺:
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日期:
格式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方承诺:
我方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日期:
二、报价文件
格式8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ZC2025-G1-06370-YNGR-0331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交付和实施时间) | |
| 实施的地点 | |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
| 备 注: | |
注:1、表中投标报价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根据现行市场价格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软件系统费、安装调试费、系统集成费、培训费、技术文档费、验收测试费、质保期内服务费、专用工具费、税费、项目管理费、保险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的总和。并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调整。
2、此表为固定格式,同时表中已填写的内容为固定内容,投标人不可对表中格式及已填写的内容进行更改,否则其投标无效。
3、若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上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与“政采云”平台系统中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政采云”平台上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
三、技术、商务文件
格式9
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我方投标报价:元(大写:)。
2.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其他补充说明)。
我单位正式通讯地址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人地址:
邮箱: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期:
注: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格式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单位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
| 附: | |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
| 职 务: |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 详 细 地 址: | |
| 电 话: | |
| 电子邮箱: |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12
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
2.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
格式13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此格式可不填写或删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盖章):
日期:
注: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不享受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的投标人不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详见附件,若填写内容不符,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予认可。
附件: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根据下表中所明确的“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进行填写,若填写内容不符,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予认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 1 | 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格式14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交)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此格式可不填写或删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格式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此格式可不填写或删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期: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格式16
分项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目/设备名称 | 生产产地(国别)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制造商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云南师范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采购项目 | 1 | 项 | |||||||
| 合计报价(元) | ||||||||||
注:表中合计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17
随机专用工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生产制造商名称、国别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注:
1.投标人若提供随机专用工具,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列报。
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若无随机专用工具的可不填或删除此表。格式18
备品备件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在此郑重承诺:若我方有幸成交,在今后的售后服务中,我方将严格按照下表中所列的优惠条件提供成交设备的备品备件。
| 备品备件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技术性能 | 本次厂家报价 | 数量单位 | 优惠比例 | 实际单价 | 备注(是否已含在总报价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述优惠比例及实际单价可以延用到以后的备品备件更换中,也可以根据以后的市场价按上述优惠比例进行下调;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元)。
特此承诺!
注:投标人在编制此“备品备件报价承诺”时,除表格的格式及内容不得修改外,其余部分可视投标人的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并承诺。若无备品配件的可不填或删除此表。
格式19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是否属于强制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注:
1.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不填或删除此表。
格式20
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目(标的)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 | 具体偏离情况 |
| 1 | |||||
注:
1.表格中“序号”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的项目(标的)名称的序号。
2.表格中“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中的内容。
3.表格中“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文件应以中文应答(英文文本或缩略语需提供中文翻译或注释)。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偏离表应答不符,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若无技术支持资料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条款的规定。
4.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响应内容高于第五章《采购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第五章《采购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
5.表格中“具体偏离情况”一列,如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必须对具体偏离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6.投标人可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拓展本表,但不得改变格式。
格式21
产品技术支持资料
投标人除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偏离表》外,第五章采购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中,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未做任何标注的为一般技术参数。重要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带二级域名的完整页面系统真实截图(必须标注完整功能路径,包括菜单位置、操作步骤),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上述技术支持资料,视为未满足该条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技术参数需在投标文件所附的证明材料内图示标注。若重要参数和一般参数不满足要求,会影响评审评分。
格式22
商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 |
注:
1.表格中“序号”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序号。
2.表格中“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3.表格中“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投标文件中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不符或无有效证明,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商务条款的规定。
4.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响应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
5.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拓展本表,但不得改变格式。
格式23
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格式24
项目团队成员信息表
| 序号 | 项目团队人员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专业 | 相关证书 | 相关荣誉 | 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 注: | 1.本表后请附相对应人员资料扫描件,资料包括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学历证书、相关证书(若有)、相关荣誉证明材料(若有)、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若有)。2.投标人可根据人员配备情况拓展本表。 | ||||||||
格式25
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格式26
投标人以往类似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用户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合同金额(万元) | 备注 |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以往类似业绩情况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或委托方出具的履约验收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
格式27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2条,请自拟格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保函或投标(竞标)保证保险保单(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和乡村振兴政策,响应教育部关于新农科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云南师范大学“151战略行动计划”和农业工程博士点建设需求,建设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知识图谱。本项目以“AI+农业工程”为核心,构建基于能力图谱的专业知识创新体系,促进学科交叉建设、辅助学分学时优化、专业达成度分析、支撑培养方案调整,从专业顶层设计,专业能力体系建设,项目图谱、学科知识图谱、智能体矩阵建设等方面,重构专业评价体系,推动专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注:下表中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未做任何标注的为一般技术参数。重要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带二级域名的完整页面系统真实截图(必须标注完整功能路径,包括菜单位置、操作步骤),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上述技术支持资料,视为未满足该条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技术参数需在投标文件所附的证明材料内图示标注。
标注“●”的参数为需要演示的参数,投标人需根据相关需求进行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