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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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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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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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
项目概况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CG2025000396 2.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 3.项目预算:********.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提供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 请点击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开通会员可解锁*08:30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 5.其他说明 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9********)。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 ***********),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 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质疑咨询电话:********。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咨询电话********转8或拨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体育新城大运路1号 联系方式:********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项目联系人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转1转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 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 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LGCG2025000396-A]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szczf 附件2:[LGCG2025000396-A]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pdf 附件3: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附件4:[LGCG2025000396-A]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docx

特别警示条款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

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

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

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

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

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

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

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

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

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

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

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

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

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

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

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

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

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

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

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

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

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

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

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

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

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

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2-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LGCG2025000396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

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

包号:A

项目类型:货物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
6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7 采购标的/所投产品/货物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8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9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
10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
11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12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13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部分 66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技术参数偏离情况 58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一般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的得100分,一般参数每项负偏离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二)评分依据:《技术要求偏离表》。如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说明书、注册证、检验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的证明资料与所填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资料为准。证明材料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该项按负偏离处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 项目实施方案 3 (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审,保障措施内容如下:1.项目到货计划;2.项目实施计划;3.项目运输保障;4.安装调试(如计划步骤、人员安排等)。(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保障措施每包含以
上1点内容的,得10分,最高得40分。2.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1)方案内容全面具体;(2)方案内容完整规范;(3)方案内容详实清晰;(4)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4项的得60分,满足以上任意3项的得30分,满足以上任意2项的得20分,满足以上任意1项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加分。未提供则整项不得分。满分100分。
3 演示 5 (一)评分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六、演示要求”的内容进行打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满足演示具体内容的得20分。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实物视频演示进行综合评审:(1)视频中实物外观设计兼具实用性和美观性,旋转、折叠、倾斜、配件转换的操作顺畅,性能稳定性好,功能设计符合临床使用习惯,加80分;(2)视频中实物外观设计兼具一定实用性和美观性,旋转、折叠、倾斜、配件转换的操作比较顺畅,性能稳定性比较好,功能设计比较符合临床使用习惯,加30分;(3)视频中实物外观设计实用性和美观性一般,旋转、折叠、倾斜、配件转换的操作基本顺畅,性能稳定性一般,功能设计基本符合临床使用习惯,加10分;(4)视频中实物外观设计不具备实用性或美观性,或旋转、折叠、倾斜、配件转换的操作不顺畅,或性能稳定性差,或功能设计不符合临床使用习惯,不加分。
3 商务部分 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质保期 2 (一)评分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3年)要求的情况下,质保期每增加半年得25分,满分100分。(二)评分依据:《商务要求偏离表》

-6-

4 诚信情况 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诚信情况 2 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货物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目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审要求

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9-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

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

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

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

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

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详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

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

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

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

表》及提供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

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

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

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内)扫描件。

注:(1)“信用中国”(***********

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

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

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

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款序号 涉及事项 具体补充内容
3.1 采购人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3.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0 标前会议 不组织
12/1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20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22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25 投标文件的大小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26 现场演示 有演示环节
3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8 定标方法 非评定分离
46 履约担保 不需要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

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

1、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价格扣除比例及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说明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

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

造,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

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

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

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

予价格扣除。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

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

业(货物制造商)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标的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

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

(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

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

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

式)。

(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12-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 ********.00
2 PLAN-2********0-*开通会员可解锁*
3 PLAN-2********0-*开通会员可解锁*
4 PLAN-2********0-*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计 ********.00

二、货物需求明细

序号 单位名称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元) 是否接受进口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的所属行业
1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电动手术床 9 台/套 350000 拒绝进口 工业
2 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 电动手术床 2 台/套 390000 拒绝进口 工业

备注:1.“是否接受进口”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

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

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

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

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

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

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电动手术床。

三、实质性条款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1 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

效处理。

四、技术要求

说明:1、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序号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

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2、带★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不作为评分准则中的评分内容,如未响应或出现

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条款,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

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3、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指标项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4、涉及区间的技术要求,除特别注明以外,均包含首尾两端本数,所投产品响应数

值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区间范围内即认定为满足该项技术要求,产品参数区间与招标要求不

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例:

(1)“20L”(凡是响应内容与该数值不一致者,均视为负偏离);

(2)“H≥6m”(凡是响应内容存在小于6m可能情形的均视为负偏离);

(3)区间要求范围最小值≤1cm,范围最大值>120cm,所投产品为1-120cm,即为

满足该项技术要求。

(4)0ms≤脉冲宽度≤1000ms,只要响应的不是广于等于“0-1000ms”,如投标文

件响应为0-999ms、1-1000ms、500ms、999ms、1000ms等情形均视为负偏离。

5、相关证明材料的产品名称与招标技术要求的货物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为同种产

品的说明;若名称不一致又未提供说明的,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一)技术要求和配置清单

内容 要求
主要技术及要求 1.手术床采用电动液压动力方式,可电动调节实现台面升降、头脚倾、左右倾、背板上下折、腿板上下折、解锁锁定。2.手术床具备头腿板互换功能,并有正反方向体位设置功能。3.手术床可一键预设体位:正、反屈曲位(正、反折刀位),沙滩椅位和半坐卧位,一键归位。4.手术床具有快速记忆体位和记忆体位功能;记忆体位可存储≥30个体位,对所存体位有预览功能,同时具备新增、删除、覆盖功能。(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5.手术床具备多种电动控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线控器、无线遥控器、备用面板、脚踏开关。手术床具有两套功能一致的独立操作系统,确保手术床在一套操作系统发生故障时,另一套仍能运行,确保使用。手术床具备≥2个独立的控制器接口,2个接口均可供线控器和脚踏开关任意使用。6.手术床内置蓝牙模块,配置无线遥控器,无线遥控器带≥3.5英寸LCD显示屏,可实时显示手术床显示头脚倾和左右倾姿态和角度,无线遥控器还可显示手术床电池电量、手术床名称、正反向体位状态、手术床解锁和锁定状态、提示包括到位、极限位、安全风险等信息,无线遥控器具备任意键开机功能,且手术床具备自动待机功能(提供佐证材料:实物功能演示照片及使用说明书证明)。7.控制器具有正反向体位操作、解锁和锁定、蓝牙连接、脚踏开关标定的操作指引;并且有任意键开关机功能、按键背光功能、屏幕亮度可调节功能。8.手术床内部具备传感装置,具有角度分色预警提示功能,在头脚倾角度变化时能通过黄、红颜色进行预警提示,在左右倾角度变化时能通过黄色进行预警提示,提醒医护人员注意病人防护(提供佐证材料:实物功能演示照片)。9.手术床床垫采用多层复合技术,由质地柔软的记忆海绵材料制成,厚度为≥75mm。床垫接缝处采用无缝烫接技术,防水透气易清洁(提供佐证材料:彩页)。10.手术床台面由头板、上背板、下背板、坐板、分体式腿板组成。头板、上背板、腿板各模块可拆卸(提供佐证材料:彩页)。11.手术床整体式底罩采用304不锈钢材料,表面平整,无缝隙、无凹凸设计,方便底罩清洁。底座厚度要求不超过150mm,方便骨科手术C臂操作要求。底座采用防水台马
主要技术及要求 蹄形设计。底座在手术床腿端有凹槽设计,便于术中放置污物桶。12.手术床万向脚轮≥4个,采用电动起落架式电动刹车机构(提供佐证材料:彩页)。13.手术床升降距离≥430mm,且最低台面≤600mm(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14.手术床整体通过油路透析,确保手术床出厂时油路系统洁净(提供佐证材料:油路透析图片证明)。15.手术床整机满足≥IPX5防水需求(提供佐证材料:彩页)。16.手术床配置电动腰桥功能,腰桥升级距离范围≥110mm(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17.手术床配置平移功能,支持水平双向移动,用于术中透视,移动距离≥340mm(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18.纵向最大倾斜角度(头倾/脚倾):≥33°,侧向最大倾斜角度(左倾/右倾):≥26°(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19.背板最大倾斜角度(标准模式上/下):上折≥85°;下折≥40°;腿板最大倾斜角度(标准模式上/下):上折≥75°;下折≥85°。20.手术床承载重量:≥360kg(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
★配置清单 (一)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1.主机(头板、腿板、背板,含平移和电动腰桥),9台;2.床垫,9张;3.无线控器,9个;4.重型手托架,9对;5.麻醉屏架,9个;6.托腿架,9对7.支肩架,9对8.支身架,9对9.侧轨延长器,9对10.器械托盘,2个11.头托(含头架适配器),2个12.挡手板,2对13.全碳延长板和全碳纤托手板,1套14.轻便型腿板,5个15.膝关节固定器,1个16.踏足板,1对17.马镫腿架(含小车),2套18.吊手带,2对19.肩关节体位架(含小车),1套20.跪姿体位架,1套21.侧卧位支架,4套22.附件推车,4套23.凝胶垫附件包,1套(含俯卧位头垫4个;俯卧位垫4个;跟骨垫9对;约束带9根;斜形腋垫9个)24.中文说明书,9套(另电子版1份)25.中文维修手册,9套(另电子版1份)26.中文操作流程卡,9套(另电子版1份)
★配置清单 (二)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配置:1.主机(头板、腿板、背板,含平移和电动腰桥),2台2.床垫,2张3.有线控器,2个4.手托板,2对5.麻醉屏架,2个6.托腿架(含轻便型整体式腿板),2对7.支肩架,2对8.支身架,2对9.污物盆,1个10.附件推车,3个11.腕部固定带,1个12.双关节侧卧侧卧手架,1个13.档手板,1个14.膝关节固定器,1个15.踏足板,1个16.碳纤床板,1个17.碳纤骨科牵引架,1个18.全碳纤手术板,1个19.上臂牵引附件,1个20.手外科手术板,2个21.肩关节手术体位架(含小车、固定带),1个22.凝胶垫附件包,1套(含上肢平垫4个;通用臀垫2个;窄半圆型体位垫1个;宽半圆形体位垫4个;通用方垫4个;侧卧位垫1个;俯卧位垫4个;甲状腺垫1个;跟骨垫4个,眼科头垫1个;俯卧位头垫4个;凹形体位垫4个;开放头圈2个)23.中文说明书,2套(另电子版1份)24.中文维修手册,2套(另电子版1份)25.中文操作流程卡,2套(另电子版1份)
★其他要求 配齐设备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附件,如连线、架子、特殊插座插头、导管,无需另外购置即可满足临床需求。

★五、商务要求

说明:所有商务要求均为★号条款,不可偏离。

★内容 ★招标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日历日为自然天,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等同于工作日)。
2.包装运输 投标人应按照其投标时承诺的时间和约定的时间提供产品或提供伴随服务。合同中所有的商品均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运往采购人指定地点,不论商品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处理商品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
3.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售后服务 4.1验收时提供产品中文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设备操作流程卡、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及一切和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说明。如不能提供维修资料,保修期在原基础上延长12个月。
4.2质保期和保修期(1)对所提供的设备质保期:至少3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保修期:3年(质保期结束翌日起计算)。

-16-

(3)在质保期和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质保期内非因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换的实际费用。投标人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4)保修期内维修用户只承担更换零备件的费用,不额外收费。(5)终身维护。(6)质保期内保证每年有4次或以上预防性维护保养。
4.3终身提供软件升级、终身软件备份,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额外收费。
4.4安排专业人员在现场对采购单位临床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对维修工程师进行维护、维修培训,不额外收费。保证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4.5在设备说明书或者标签标明的使用期限内可随时提供相应的零配件,不得以零配件停产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4.6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前能提供生产商或生产商指定的具有售后服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符合招标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的承诺,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未能提供该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的,不予签订合同。
5.安装、培训、验收要求 5.1中标人与各采购人签订合同,按照合同以及需求单位使用要求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由验收参与方签字确认。5.2由医院组建成立验收小组办理验收,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验收。5.3货物抵达指定地点后,验收小组指定验收人员根据采购计划内容的实际情况,查验送货单、产品说明书等是否齐全,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应进行外观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受潮、进水、破损、变形、污染等问题。如发现配件不全、数量不符、破损时,应当及时替换处理。查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调试。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仪器功能,如需配置清单以外的硬件和软件,在供货时必须配置齐全,验收时验收小组将对承诺的仪器功能逐条核验。5.5设备能正常运行后,安排专业人员免费在现场对采购单位临床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使用培训,并对医院维修工程师进行维护、维修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维修工程师能应对故障的判断与解决。5.6以上均完成后,验收小组按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进行核验合格后办理验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设备,须请相应的计量部门和质检部门鉴定合格并出具报告后才能办理验收。
6.付款条件 付款进度:①合同签订、财政资金到位后且收到中标人的发票,支付中标人不高于合同金额70%的预付款;②设备到货、财政资金到位且收到中标人累计100%设备货款发票,按照相应规定支付中标人累计不高于合同金额95%货款;③设备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位按照相应规定支付中标人剩余货款。④若资金到位且设备验收合格,可一次性支付100%验收款。当采购人本年度的资金预算不足以支付项目款项时,则需顺延至下年度支付。
7.付款方式 转账形式。
8.违约责任 8.1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8.2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设备的,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每日偿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五。8.3质保期内该套设备如出现任何故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24小时内及时提供服务或到达现场,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二次后,成交供应商仍未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9.违约情形 中标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9.1擅自变更或者终止采购服务合同的;9.2不按招投标文件以及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的;9.3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9.4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9.违约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其中造成医院损失(直接和间接)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进行赔偿。
10.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保证所提供软件的合法性,所发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无关。若因知识产权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及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采购人购买产品后,有权对该产品与其他设备进行配套、整合或适当改进,而免受侵犯专利权的起诉。若因知识产权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及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11.网络安全要求 所提供产品或服务满足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要求,遵守医疗行业和医院网络安全管理规范,保护医院和患者信息安全。医疗设备自带软件(如有)具备合格的软件功能及安全测评报告、源代码安全审计报告和网络及数据接口说明等。
12.信息接口 设备如需对接医院HIS、LIS、PACS、CA、数据平台等信息系统的,投标人必须承担对接医院信息系统的接口费用,保证数据传输和安全,采购人无需另外购置即可满足使用需求。
13.其他 13.1交货时,设备出厂时间:≤1年。13.2设备使用年限:≥10年。
14.项目(产品)要求 14.1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扫描件。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演示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应在本项目开标当日9:00-9:30(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

时适用),14:00-14:30(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午时适用)到签到地点(深圳市龙

岗区黄阁路383号),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演示签到表》。

现场演示地点提供电源、带VGA接口的液晶显示器及宽带上网环境(无WIFI环境),

由投标(谈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带手提电脑、U盘等能完成方案讲解的便携设备(具

体以自身实际需要为准)进行现场演示。由于场地有限,建议不携带过大设备。

每个投标(谈判)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期间评委可能会进行提问,并有权

酌情延长时间)。演示人员不得超过2人。

(二)具体程序:

1、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在演示签到截止时间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演示授权

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

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下同)原件,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

定签到地点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演示签到表》。(演示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特别注意事项:(1)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签到;(2)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不再受

理签到;(3)未进行签到的人员,不能参与现场演示

2、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应按评委要求进行演示。演示正式开始前将进行身份核对;核对

内容为演示人员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参与演示。

(三)其它演示规则:

A.参加本次演示的各投标(谈判)供应商,均认为本次演示的程序和环境能够满足演

示基本条件,并对本演示方案要求内的各项规定不做事后异议,且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

定。

B.演示在评审环节进行。演示原则上按签到顺序依次进行(经评委同意,可以酌情进

行调整)。一个供应商一次性演示完毕。一个供应商在进行演示时,其他供应商不得进入

-18-

现场。演示期间,评委可视情况对讲解人员进行提问。

C.投标人对本次演示条件的不确定性疑虑应在开始前做书面表达,若所有疑虑不能完

全消除,并认为演示结果仍会产生误判,则可以退出演示。

D.由于演示时间有限,投标人同意承担其演示结果不确定性的风险,即同意专家以方

案讲解情况的判定结论。

E.本次演示的结果,仅对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负责,无义务向其余各方出

具方案讲解结果。

F.风险及费用说明:各项费用由供应商自理、风险自负。

(四)演示内容及要求表:

序号 演示项目 演示形式要求 演示具体内容要求
1 电动手术床 以视频演示 1.外观展示;2.功能展示:旋转、折叠、倾斜、配件转换

(五)附件:演示授权书

演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参与(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此处填写项目编号)演示工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

附:请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

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此处填写投标人名称)公司(加盖投标人公章)

XX年XX月XX日

七、其他重要条款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

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

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

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

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

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9-

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

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0-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特别提醒:

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

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部分,

如下图所示。

文件(F)编)导出(E)浏克(B)辅助(G)系统(S)关于

新建工程 打开工程 保存工程 CA认证 系统登录
浏览招标文件 导入文档 少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口导出原始文档
正文公开部分) 打开 园关闭另存打印全屏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 验证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约承诺函
投标人情况介绍 内容格式自定
附件(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G生成投标文件页码:of1280%

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禁平台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

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

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

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4)项目详细报价

(5)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公开部分)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5)技术要求偏离表

(6)商务要求偏离表

(7)项目实施方案

(8)演示

(9)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不公开部分)

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

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

不作评审依据。

-22-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

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

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

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

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

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

容。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

况。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

效期内的情况。

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

〔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

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

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

罚。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

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

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

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

的处理处罚。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

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

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

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

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

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

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

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

求。

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

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存在为本次采购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

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

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

失。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

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且已在规定章节中提供的,此处不重复提供。)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

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

-24-

(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

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

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对于分包方

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货物(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

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货

物(标的)为同一企业制造,“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货物;对于分包方

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

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

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

第四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标

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

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

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

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

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本身的所属行业

保持一致;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货物制造商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对于以联合

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

应的货物制造商;

第六、七、八处,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

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九处,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中小企

业声明函》载明的货物制造商是否属于采购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

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

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

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

(4)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

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25-

(5)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

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则声明函有效性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

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

处理)。

6、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发现《中小企

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含义不明确的,应按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修改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要求制造商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

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要求制造商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

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

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

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6-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

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需享受优惠政策,

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制造。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

文件。

四、项目详细报价

(一)分项报价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原产地 制造商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 电动手术床 9 台/套 350000.00 ********.00
1 (龙岗) 电动手术床 9 台/套 350000.00 ********.00
2 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 电动手术床 2 台/套 390000.00
合计(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小写:大写:

注: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2.“品牌”可以与商标一致,也可以填写便于区分其他公司商品的制造商

简称或者制造商认可的品牌名称。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

担。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在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一项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

将按照一项普通招标技术要求(一般参数/普通参数)负偏离扣分处理。

3.如所投货物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或无具体型号的货物,可以在“规

格/型号”栏目仅填写规格信息而不填型号信息(型号信息用“定制”描述即

可);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所投货物为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但供应商却错误

填报了型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在使用综合评分

法的项目中一项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将按照一项普通招标技术要求(一般参数/

普通参数)负偏离扣分处理。

3.“原产地”是指货物的实际生产加工地,非品牌所在地

4.所投货物均应填写制造商名称,“制造商”是指产品品牌厂商,产品代

工制造的,应填写接受委托生产制造的制造商。

5.以上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一致。

6.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

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

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

7.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

各分项价格之和;投标总价和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

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核心产品品牌

我单位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

备注: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即为该单一产品。

(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不包括在总报价内)

注:格式可以参照《(一)分项报价表》表格,并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原产

地、制造商信息(没有品牌、型号的,用“定制”描述即可)、单价等详细信息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28-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公开部分)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29-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响应)供应商 项目名称及编号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3 项目负责人
4 主要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请提供上述人员最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

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

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

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

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本项目未安排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

人、主要技术人员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

的社会保险证明)。

投标时需提供以下附件,该要求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的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姓名:

-30-

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如有)

姓名:

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主要技术人员(如有多人担任,应分行填写)

姓名:

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如有多人担任,应分行填写)

姓名:

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
为: ,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

责人。

2、本证明书要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

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

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

托书》。

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1-

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

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

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2-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

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

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

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四、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

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

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

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

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

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

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

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

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

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

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五、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技术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设备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
……
……
2 **设备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

证明资料【如有的话,提供的证明资料应统一编号(排序),格式自定】:

《技术要求偏离表》编制指引:

1、技术要求偏离表的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要求等栏目对应“用户需求书”中的

“技术要求”章节相关内容。

2、“投标技术响应”一栏必须一一对照“招标技术要求”,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投标

货物的具体参数,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

“投标技术响应”必须与所投产品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

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

“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技术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

技术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技术要求一致”。“投标技术响应”对比

“招标技术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招标技术要求或者未响应一项招标技术

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带★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不作为评分准则

中的评分内容,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做投标无效处理。“偏离情况”必须与所投

产品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

受到行政处罚。

4、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招标技术要求,可以不提供证明资料(如实响应即可)。

5、证明资料条款响应要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且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明

确要求)进行响应的条款,应当在“说明”一栏中列明是否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证明资料,

以及所提供证明资料在表后“证明资料”中的编号(位置),以便评审;此类条款应严格依

照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如未提供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等不

符合要求;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技术要求;证明资料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

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且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响应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

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将判定为负偏离。

6、表后“证明资料”部分内容的编制: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应当统一编号(排序),

且证明资料的编号(顺序)、数量和名称(形式)均应与“说明”一栏所填内容保持一致

(一一对应),以便评审委员会查看。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表后放置证明材料的供应商

将承担不利后果,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相关技术要求将判定为负偏离。

7、证明资料的形式及其它具体要求:

(1)除照片、图片(截图)及不需加盖公章的文字说明(技术说明)外,其它证明资

料均要求为原件扫描件;

(2)提供证明资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a.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产品说明书、产品

彩页;b.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c.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

试)报告、认证证书等;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具体要求的,必须严格按要求的

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

(3)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

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

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

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

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明)证书应为中文报告或证

书;提供外文报告或证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文字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

译文字说明内容为准,外文报告或证书仅供参考;报告或证书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

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其它证明资料的形式要求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8、其它注意事项:

(1)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响应情况作出判断(评审结论);

(2)评审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不合理照搬照

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报主管部门

进行处理。

-35-

六、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商务需求项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 (填写相关内容)
2 **** (填写相关内容)
(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 (填写相关内容)
(三)其他商务要求
**** (填写相关内容)

《商务要求偏离表》编制指引:

1、商务要求偏离表的序号、商务需求项、招标商务要求等栏目对应“用户需求书”中

的“商务要求”章节相关内容。

2、“投标商务响应”一栏必须一一对照“招标商务要求”,详细填写自身响应情况,

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

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

“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商务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

商务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商务要求一致”。

“投标商务响应”对比“招标商务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招标商务要求或

者未响应一项招标商务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

4、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七、项目实施方案

八、演示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不公开部分)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

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

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

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

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

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

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存在法律风险,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

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我单位应审慎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如主管

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

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

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关处理。

(三)我单位对投标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

责任;使用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

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

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37-

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经查实,若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

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记入供应商

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

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

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

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签名:

(加盖公章)

日期:

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需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特别警示条

款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5〕7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二)订单融资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

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

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

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

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

(***********),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

网(***********)信息公开栏目。

2、供应商账户信息

投标人(单位全称):,;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38-

开户银行地址:,。

注:本项填写内容作为订单融资开展的参考信息,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

性审查条件。

(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39-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

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

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

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

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

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

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

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

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

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

(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

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

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

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

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

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

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

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所 住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

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

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

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

(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

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

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

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

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

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

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

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

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

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

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

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

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

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

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

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

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

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

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

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

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

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

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

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

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

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

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

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

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

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

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

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

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

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

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

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

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

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

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

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LGCG2025000396
项目名称: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
包 号: A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
6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7 采购标的/所投产品/货物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8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9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
10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
11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12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13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部分 66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技术参数偏离情况 58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一般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的得100分,一般参数每项负偏离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二)评分依据:《技术要求偏离表》。如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说明书、注册证、检验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的, 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的证明资料与所填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资料为准。证明材料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该项按负偏离处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 项目实施方案 3 (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审,保障措施内容如下:1.项目到货计划;2.项目实施计划;3.项目运输保障;4.安装调试(如计划步骤、人员安排等)。(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保障措施每包含以上 1 点内容的,得 10 分,最高得40分。2.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1)方案内容全面具体;(2)方案内容完整规范;(3)方案内容详实清晰;(4)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4项的得60分,满足以上任意3项的得30分,满足以上任意2项的得20分,满足以上任意1项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加分。未提供则整项不得分。满分100分。
3 演示 5 (一)评分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六、演示要求”的内容进行打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满足演示具体内容的得 20 分。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实物视频演示进行综合评审: (1)视频中实物外观设计兼具实用性和美观性,旋转、折叠、倾斜、配件转换的操作顺畅,性能稳定性好,功能设计符合临床使用习惯,加 80 分; (2)视频中实物外观设计兼具一定实用性和美观性,旋转、折叠、倾斜、配件转换的操作比较顺畅,性能稳定性比较好,功能设计比较符合临床使用习惯,加 30 分; (3)视频中实物外观设计实用性和美观性一般,旋转、折叠、倾斜、配件转换的操作基本顺畅,性能稳定性一般,功能设计基本符合临床使用习惯,加 10 分; (4)视频中实物外观设计不具备实用性或美观性,或旋转、折叠、倾斜、配件转换的操作不顺畅,或性能稳定性差,或功能设计不符合临床使用习惯,不加分。
3 商务部分 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质保期 2 (一)评分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3年)要求的情况下,质保期每增加半年得 25 分,满分 100 分。(2)评分依据:《商务要求偏离表》
4 诚信情况 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诚信情况 2 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货物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目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审要求

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提供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款序号 涉及事项 具 体 补 充 内 容
3.1 采购人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3.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0 标前会议 不组织
12/1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20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22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25 投标文件的大小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26 现场演示 有演示环节
3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8 定标方法 非评定分离
46 履约担保 不需要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

1、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价格扣除比例及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说明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造,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货物制造商)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标的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

(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

(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批量集中采购电动手术床 ********.00
2 PLAN-2********0-*开通会员可解锁*
3 PLAN-2********0-*开通会员可解锁*
4 PLAN-2********0-*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计 ********.00

二、货物需求明细

序号 单位名称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元) 是否接受进口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的所属行业
1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电动手术床 9 台/套 350000 拒绝进口 工业
2 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 电动手术床 2 台/套 390000 拒绝进口 工业

备注:1.“是否接受进口”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电动手术床。

三、实质性条款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1 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技术要求

说明:1、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序号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2、带★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不作为评分准则中的评分内容,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条款,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3、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指标项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4、涉及区间的技术要求,除特别注明以外,均包含首尾两端本数,所投产品响应数值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区间范围内即认定为满足该项技术要求,产品参数区间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例:

(1)“20L”(凡是响应内容与该数值不一致者,均视为负偏离);

(2)“H≥6m”(凡是响应内容存在小于6m可能情形的均视为负偏离);

(3)区间要求范围最小值≤1cm,范围最大值>120cm,所投产品为1-120cm,即为满足该项技术要求。

(4)0ms≤脉冲宽度≤1000ms,只要响应的不是广于等于“0-1000ms”,如投标文件响应为0-999ms、1-1000ms、500ms、999ms、1000ms等情形均视为负偏离。

5、相关证明材料的产品名称与招标技术要求的货物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为同种产品的说明;若名称不一致又未提供说明的,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一)技术要求和配置清单

内容 要求
主要技术及要求 1.手术床采用电动液压动力方式,可电动调节实现台面升降、头脚倾、左右倾、背板上下折、腿板上下折、解锁锁定。2.手术床具备头腿板互换功能,并有正反方向体位设置功能。3.手术床可一键预设体位:正、反屈曲位(正、反折刀位),沙滩椅位和半坐卧位,一键归位。4.手术床具有快速记忆体位和记忆体位功能;记忆体位可存储≥30个体位,对所存体位有预览功能,同时具备新增、删除、覆盖功能。(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5.手术床具备多种电动控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线控器、无线遥控器、备用面板、脚踏开关。手术床具有两套功能一致的独立操作系统,确保手术床在一套操作系统发生故障时,另一套仍能运行,确保使用。手术床具备≥2个独立的控制器接口,2个接口均可供线控器和脚踏开关任意使用。6.手术床内置蓝牙模块,配置无线遥控器,无线遥控器带≥3.5英寸LCD显示屏,可实时显示手术床显示头脚倾和左右倾姿态和角度,无线遥控器还可显示手术床电池电量、手术床名称、正反向体位状态、手术床解锁和锁定状态、提示包括到位、极限位、安全风险等信息,无线遥控器具备任意键开机功能,且手术床具备自动待机功能(提供佐证材料:实物功能演示照片及使用说明书证明)。7.控制器具有正反向体位操作、解锁和锁定、蓝牙连接、脚踏开关标定的操作指引;并且有任意键开关机功能、按键背光功能、屏幕亮度可调节功能。8.手术床内部具备传感装置,具有角度分色预警提示功能,在头脚倾角度变化时能通过黄、红颜色进行预警提示,在左右倾角度变化时能通过黄色进行预警提示,提醒医护人员注意病人防护(提供佐证材料:实物功能演示照片)。9.手术床床垫采用多层复合技术,由质地柔软的记忆海绵材料制成,厚度为≥75mm。床垫接缝处采用无缝烫接技术,防水透气易清洁(提供佐证材料:彩页)。10.手术床台面由头板、上背板、下背板、坐板、分体式腿板组成。头板、上背板、腿板各模块可拆卸(提供佐证材料:彩页)。11.手术床整体式底罩采用304不锈钢材料,表面平整,无缝隙、无凹凸设计,方便底罩清洁。底座厚度要求不超过150mm,方便骨科手术C臂操作要求。底座采用防水台马蹄形设计。底座在手术床腿端有凹槽设计,便于术中放置污物桶。12.手术床万向脚轮≥4个,采用电动起落架式电动刹车机构(提供佐证材料:彩页)。13.手术床升降距离≥430mm,且最低台面≤600mm(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14.手术床整体通过油路透析,确保手术床出厂时油路系统洁净(提供佐证材料:油路透析图片证明)。15.手术床整机满足≥IPX5防水需求(提供佐证材料:彩页)。16.手术床配置电动腰桥功能,腰桥升级距离范围≥110mm(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17.手术床配置平移功能,支持水平双向移动,用于术中透视,移动距离≥340mm(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18.纵向最大倾斜角度(头倾/脚倾):≥33°,侧向最大倾斜角度(左倾/右倾):≥26°(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19.背板最大倾斜角度(标准模式上/下):上折≥85°;下折≥40°;腿板最大倾斜角度(标准模式上/下):上折≥75°;下折≥85°。20.手术床承载重量:≥360kg(提供佐证材料:药监局盖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证明,如体现该项技术要求的所在页未有药监局盖章的,需同时提供具备药监局盖章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首页)
★配置清单 (一)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1.主机(头板、腿板、背板,含平移和电动腰桥),9台;2.床垫,9张;3.无线控器,9个;4.重型手托架,9对;5.麻醉屏架,9个;6.托腿架,9对7.支肩架,9对8.支身架,9对9.侧轨延长器,9对10.器械托盘,2个11.头托(含头架适配器),2个12.挡手板,2对13.全碳延长板和全碳纤托手板,1套14.轻便型腿板,5个15.膝关节固定器,1个16.踏足板,1对17.马镫腿架(含小车),2套18.吊手带,2对19.肩关节体位架(含小车),1套20.跪姿体位架,1套21.侧卧位支架,4套22.附件推车,4套23.凝胶垫附件包,1套(含俯卧位头垫4个;俯卧位垫4个;跟骨垫9对;约束带9根;斜形腋垫9个)24.中文说明书,9套(另电子版1份)25.中文维修手册,9套(另电子版1份)26.中文操作流程卡,9套(另电子版1份)(二)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配置:1.主机(头板、腿板、背板,含平移和电动腰桥),2台2.床垫,2张3.有线控器,2个4.手托板,2对5.麻醉屏架,2个6.托腿架(含轻便型整体式腿板),2对7.支肩架,2对8.支身架,2对9.污物盆,1个10.附件推车,3个11.腕部固定带,1个12.双关节侧卧侧卧手架,1个13.档手板,1个14.膝关节固定器,1个15.踏足板,1个16.碳纤床板,1个17.碳纤骨科牵引架,1个18.全碳纤手术板,1个19.上臂牵引附件,1个20.手外科手术板,2个21.肩关节手术体位架(含小车、固定带),1个22.凝胶垫附件包,1套(含上肢平垫4个;通用臀垫2个;窄半圆型体位垫1个;宽半圆形体位垫4个;通用方垫4个;侧卧位垫1个;俯卧位垫4个;甲状腺垫1个;跟骨垫4个,眼科头垫1个;俯卧位头垫4个;凹形体位垫4个;开放头圈2个)23.中文说明书,2套(另电子版1份)24.中文维修手册,2套(另电子版1份)25.中文操作流程卡,2套(另电子版1份)
★其他要求 配齐设备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附件,如连线、架子、特殊插座插头、导管,无需另外购置即可满足临床需求。

★五、商务要求

说明:所有商务要求均为★号条款,不可偏离。

★内容 ★招标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日历日为自然天,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等同于工作日)。
2.包装运输 投标人应按照其投标时承诺的时间和约定的时间提供产品或提供伴随服务。合同中所有的商品均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运往采购人指定地点,不论商品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处理商品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
3.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售后服务 4.1验收时提供产品中文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设备操作流程卡、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及一切和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说明。如不能提供维修资料,保修期在原基础上延长12个月。
4.2质保期和保修期(1)对所提供的设备质保期:至少3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保修期:3年(质保期结束翌日起计算)。(3)在质保期和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质保期内非因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换的实际费用。投标人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4)保修期内维修用户只承担更换零备件的费用,不额外收费。(5)终身维护。(6)质保期内保证每年有4次或以上预防性维护保养。
4.3终身提供软件升级、终身软件备份,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额外收费。
4.4安排专业人员在现场对采购单位临床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对维修工程师进行维护、维修培训,不额外收费。保证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4.5在设备说明书或者标签标明的使用期限内可随时提供相应的零配件,不得以零配件停产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4.6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前能提供生产商或生产商指定的具有售后服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符合招标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的承诺,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未能提供该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的,不予签订合同。
5.安装、培训、验收要求 5.1中标人与各采购人签订合同,按照合同以及需求单位使用要求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由验收参与方签字确认。5.2由医院组建成立验收小组办理验收,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验收。5.3货物抵达指定地点后,验收小组指定验收人员根据采购计划内容的实际情况,查验送货单、产品说明书等是否齐全,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应进行外观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受潮、进水、破损、变形、污染等问题。如发现配件不全、数量不符、破损时,应当及时替换处理。查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调试。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仪器功能,如需配置清单以外的硬件和软件,在供货时必须配置齐全,验收时验收小组将对承诺的仪器功能逐条核验。5.5设备能正常运行后,安排专业人员免费在现场对采购单位临床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使用培训,并对医院维修工程师进行维护、维修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维修工程师能应对故障的判断与解决。5.6以上均完成后,验收小组按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进行核验合格后办理验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设备,须请相应的计量部门和质检部门鉴定合格并出具报告后才能办理验收。
6.付款条件 付款进度:①合同签订、财政资金到位后且收到中标人的发票,支付中标人不高于合同金额70%的预付款;②设备到货、财政资金到位且收到中标人累计100%设备货款发票,按照相应规定支付中标人累计不高于合同金额95%货款;③设备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位按照相应规定支付中标人剩余货款。④若资金到位且设备验收合格,可一次性支付100%验收款。当采购人本年度的资金预算不足以支付项目款项时,则需顺延至下年度支付。
7.付款方式 转账形式。
8.违约责任 8.1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8.2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设备的,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每日偿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五。8.3质保期内该套设备如出现任何故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24小时内及时提供服务或到达现场,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二次后,成交供应商仍未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9.违约情形 中标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9.1擅自变更或者终止采购服务合同的;9.2不按招投标文件以及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的;9.3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9.4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其中造成医院损失(直接和间接)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进行赔偿。
10.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保证所提供软件的合法性,所发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无关。若因知识产权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及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采购人购买产品后,有权对该产品与其他设备进行配套、整合或适当改进,而免受侵犯专利权的起诉。若因知识产权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及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11.网络安全要求 所提供产品或服务满足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要求,遵守医疗行业和医院网络安全管理规范,保护医院和患者信息安全。医疗设备自带软件(如有)具备合格的软件功能及安全测评报告、源代码安全审计报告和网络及数据接口说明等。
12.信息接口 设备如需对接医院HIS、LIS、PACS、CA、数据平台等信息系统的,投标人必须承担对接医院信息系统的接口费用,保证数据传输和安全,采购人无需另外购置即可满足使用需求。
13.其他 13.1交货时,设备出厂时间:≤1年。13.2设备使用年限:≥10年。
14.项目(产品)要求 14.1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扫描件。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演示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应在本项目开标当日9:00-9:30(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时适用),14:00-14:30(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午时适用)到签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黄阁路383号),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演示签到表》。

现场演示地点提供电源、带VGA接口的液晶显示器及宽带上网环境(无WIFI环境),由投标(谈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带手提电脑、U盘等能完成方案讲解的便携设备(具体以自身实际需要为准)进行现场演示。由于场地有限,建议不携带过大设备。

每个投标(谈判)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期间评委可能会进行提问,并有权酌情延长时间)。演示人员不得超过2人。

(二)具体程序:

1、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在演示签到截止时间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演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下同)原件,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签到地点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演示签到表》。(演示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特别注意事项:(1)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签到;(2)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签到;(3)未进行签到的人员,不能参与现场演示

2、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应按评委要求进行演示。演示正式开始前将进行身份核对;核对内容为演示人员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参与演示。

(三)其它演示规则:

A.参加本次演示的各投标(谈判)供应商,均认为本次演示的程序和环境能够满足演示基本条件,并对本演示方案要求内的各项规定不做事后异议,且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B.演示在评审环节进行。演示原则上按签到顺序依次进行(经评委同意,可以酌情进行调整)。一个供应商一次性演示完毕。一个供应商在进行演示时,其他供应商不得进入现场。演示期间,评委可视情况对讲解人员进行提问。

C.投标人对本次演示条件的不确定性疑虑应在开始前做书面表达,若所有疑虑不能完全消除,并认为演示结果仍会产生误判,则可以退出演示。

D.由于演示时间有限,投标人同意承担其演示结果不确定性的风险,即同意专家以方案讲解情况的判定结论。

E.本次演示的结果,仅对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负责,无义务向其余各方出具方案讲解结果。

F.风险及费用说明:各项费用由供应商自理、风险自负。

(四)演示内容及要求表:

序号 演示项目 演示形式要求 演示具体内容要求
1 电动手术床 以视频演示 1. 外观展示;2. 功能展示:旋转、折叠、倾斜、配件转换

(五)附件:演示授权书

演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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