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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包件说明:洛碛港航配套项目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数量 | 单位 |
|---|---|---|---|---|
| 改性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SBSAC-13 | 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 | 0.13 | 11470.615 | 吨 |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4.5% | 16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5.5%) | 0.13 | 28054.112 | 吨 |
| 改性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SBSAC-20 | 4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 | 0.13 | 7643.744 | 吨 |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3.5% | 16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5.5%) | 0.13 | 30859.53 | 吨 |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3% | 1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 | 0.13 | 33945.475 | 吨 |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5% | 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6% | 0.13 | 8419.131 | 吨 |
| 改性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SBSAC-16 | 10cmAC-25C(粗粒式沥青砼) | 0.13 | 18434.359 | 吨 |
包件2
包件说明:洛碛港航1标项目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数量 | 单位 |
|---|---|---|---|---|
| 改性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SBSAC-20 | 4cm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0.13 | 2059.0 | 吨 |
| 改性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SBSAC-25 | 6cm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0.13 | 3088.0 | 吨 |
| 改性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SBSAC-13 | 10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0.13 | 5147.0 | 吨 |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3.5% | 16cm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 0.13 | 13878.0 | 吨 |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4.5% | 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32cm | 0.13 | 33621.001 | 吨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包件 1:
本招标项目 中交城市建设 (四川)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F J 、 FS、GL标段项 目 经理部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包件 2:
本招标项目 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 GH1标段 项目经理部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包件 1: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下游约 5km,长江左岸,长江上游航道里597.4km-598.2km,上距重庆朝天门约60km,上距果园港约30km,本工程新建5个5000级泊位(其中散货泊位4个,通用泊位1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洛碛港航配套项目施工内容包括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内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通信控制,临时工程:供电及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给排水工程、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进疏港大道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通信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开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包件 2:
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下游约 5km,长江左岸,长江上游航道里程为597.4km-598.2km,上距重庆朝天门约60km,上距果园港约30km,本工程新建5个5000级泊位(其中散货泊位4个,通用泊位1个,即5#-9#泊位,其中5#泊位为散装水泥专用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洛碛港航1标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港池开挖、5#泊位、5#廊道、6#泊位水工平台、陆域形成、道堆工程、控制工程、机修、交通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港做车船、水电接入工程、锚地工程及装卸设备采购等。
合同工期 24个月,开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资质条件要求: 无
( 3)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 4)体系认证要求: /
( 5)其他要求:必须是 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 参与多个包件 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多 个 包件 。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 18 时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8 时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中交招采网”(网址:***********)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 “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时 18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 线上开标, 不举办 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 本项目 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1) √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 .1 付款条件: 材料按照批次到达工地现场,项目部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按月进行对账结算,结算完后 10个工作日内供方开据相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开具发票后30日内支付50%,60日内支付至97% , 剩余 3%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到期后一次付清。 。
10 .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 / ;
其他形式: _ __ / _ ______ 。
11 .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审计部
举报电话: 130********
举报邮箱: /
12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 “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 .其他
无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网上咨询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 182********
项目现场物资负责人: 向松 联系电话:153********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网上咨询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 182********
项目现场物资负责人: 向松 联系电话:153********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物资采购
(采购方案编号:FA********)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卷1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2
1.招标条件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3.投标人资格要求2
4.招标文件的获取3
5.投标文件的递交4
6.开标4
7.发布公告的媒介4
8.评标办法4
9.投标保证金4
10.合同主要条款5
11.监督机构5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5
13.其他6
14.联系方式6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7
1.招标条件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7
3.投标人资格要求7
4.招标文件的获取8
5.投标文件的递交9
6.确认9
7.开标9
8.评标办法9
9.投标保证金10
10.合同主要条款10
11.监督机构10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10
13.其他11
14.联系方式1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
1.总则15
2.招标文件19
3.投标文件20
4.投标24
5.开标24
6.评标24
7.合同授予25
8.纪律和监督27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
1.评标方法35
2.评审标准35
3.评标程序3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8
1.评标方法40
2.评审标准40
3.评标程序4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3
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44
第二卷47
第五章供货要求48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49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49
三、质量标准49
四、验收标准49
五、相关服务要求49
第三卷5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1
一、投标函54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6
二、授权委托书57
三、联合体协议书58
四、投标保证金59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0
六、分项报价表61
七、资格审查资料62
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68
九、技术支持资料69
十、相关服务计划70
十一、信用承诺书71
十二、其他资料73
1.第一卷
1.1.第一章招标公告
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1.1.1.招标条件
包件1:
本招标项目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FJ、FS、GL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包件2:
本招标项目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GH1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包件1: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下游约5km,长江左岸,长江上游航道里597.4km-598.2km,上距重庆朝天门约60km,上距果园港约30km,本工程新建5个5000级泊位(其中散货泊位4个,通用泊位1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洛碛港航配套项目施工内容包括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内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通信控制,临时工程:供电及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给排水工程、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进疏港大道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通信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开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包件2:
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下游约5km,长江左岸,长江上游航道里程为597.4km-598.2km,上距重庆朝天门约60km,上距果园港约30km,本工程新建5个5000级泊位(其中散货泊位4个,通用泊位1个,即5#-9#泊位,其中5#泊位为散装水泥专用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洛碛港航1标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港池开挖、5#泊位、5#廊道、6#泊位水工平台、陆域形成、道堆工程、控制工程、机修、交通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港做车船、水电接入工程、锚地工程及装卸设备采购等。
合同工期24个月,开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无
(3)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每个投标人能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包件。
3.6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1.5.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4.3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1.1.6.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时18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1.1.7.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1.1.8.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1.1.9.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1.1.10.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1.1.11.10.合同主要条款
10.1付款条件:材料按照批次到达工地现场,项目部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按月进行对账结算,结算完后10个工作日内供方开据相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开具发票后30日内支付50%,60日内支付至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到期后一次付清。。
10.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形式:/;
其他形式:___/_______。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审计部
举报电话:130********
举报邮箱:/
1.1.12.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13.13.其他
无。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1.14.14.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网上咨询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182********
项目现场物资负责人:向松联系电话:153********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包件1: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FJ、FS、GL标段项目经理部包件2: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GH1标段项目经理部 |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有、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供应、含加工、运输到场。 |
| 1.3.2 | 交货期 | 交货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5年 12月 15日 |
| 1.3.3 | 交货地点 |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洛碛港项目指定位置 |
| 1.3.4 | 质量标准 | 联锁块生产供应单位,应具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应符合其资质等级营联锁块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以及本工程项目设计质量相关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营业范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生产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财务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本表的含税综合单价为供方将需方所购物资无损耗的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的含税落地价格。2.上表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实施数量以需求方实际要求为准,本项目不承担因数量变化对投标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因现场施工便道条件受限,可通行运输车辆全长最长不超过17米(含车头)。 |
| 1.10.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 1.10.4 | 偏差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形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无 |
| 3.5.1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2年至 2024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2年至 2024年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2年至 2024年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3人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1.2.1.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中交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物资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被列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召开投标预备会。
1.9.2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响应和偏差
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11.1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11.2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1)不廉洁行为
a.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b.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c.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d.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e.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f.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g.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h.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业务职务。
i.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j.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2)不诚信行为
a.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b.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c.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d.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e.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f.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g.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h.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i.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j.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3)其他情形
a.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b.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c.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d.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e.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11.3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5年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1.11.4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1.11.5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1.2.2.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以补充文件的形式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中交招采网”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通过“中交招采网”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2.3.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相关服务计划;
(11)信用承诺书;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中交招采网”线上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物资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1.2.4.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线上报价为准。
4.1.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不再参与本次投标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5.5.开标
5.1开标时间
招标人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招采网”公开开标。“中交招采网”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交招采网”查看开标信息。
5.2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中交招采网”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中交招采网”作出答复。
1.2.6.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7.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交招采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投标人少于3个或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属于资格条件设置不当、结算付款条件不合理等招标人自身原因的,对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进行修改或者其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招标;非招标人自身原因的,经本级采购领导工作机构研究审批后采用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1.2.8.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2.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于年月日时前,通过“中交招采网”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
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物资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年月日
1.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综合评分高低顺序排列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投标物资的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投标物资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3 项规定 | |||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15分 投标报价: 85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是经评标小组评审,投标人合理、有效报价的最低不含税总价。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无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2.2.4(1) | 技术评分标准 | 财务能力(分值3分) | 1、连续三年为盈利状态,得2分;否则得0分。2、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的证明文件(少于1000万不得分,1000-2000万得0.5分,2000万以上得1分) | |
| 合作业绩(分值3分) | 需提供近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中标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能提供相关完整的合同扫描件,提供1笔得1分,最高3分。 | |||
| 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分值3分) | 1.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计1分;2.提供顾客满意度证明(提供1份不得分),每增加一份得1分,最高2分。 | |||
| 质量保证能力(分值1分) | 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计 1分。 | |||
| 供应、运输、应急、售后服务方案(分值5分) | (1)供应、运输、应急服务方案(结合本项目地理位置现状)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在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横向比较,最高3分;基本合理,可行,得1-2分;服务方案不科学,内容空泛,操作性不强,得0分;(2)售后服务方案(结合本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组织保障有力,考虑周全,措施到位,在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横向比较中售后服务方案最优,最高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方案简单,不合理,不完善,得0分。 | |||
| 2.2.4(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分值85分) | 1.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最低不含税总价。满分85分;2.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高于1%在85分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2.2.4(1) | 技术评分标准 | 财务能力(分值3分) | 1、连续三年为盈利状态,得2分;否则得0分。2、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的证明文件(少于1000万不得分,1000-2000万得0.5分,2000万以上得1分) | |
| 合作业绩(分值3分) | 需提供近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中标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能提供相关完整的合同扫描件,提供1笔得1分,最高3分。 | |||
| 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分值3分) | 1.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计1分;2.提供顾客满意度证明(提供1份不得分),每增加一份得1分,最高2分。 | |||
| 质量保证能力(分值1分) | 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计 1分。 | |||
1.3.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3.2.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3.3.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经核查后存在线上投标IP地址重复、供应商注册信息重复、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经核查后存在投标人存在股权、联系人、人员任职等关联关系的情况。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1.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以甲方加盖合同专用章时间为准)
签订地点:省/市市区/县
需方(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供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货物明细
1.1甲方购买的材料明细见本合同附件3《物资价格构成一览表》。
1.2本合同数量为暂定,甲方有权调整数量(但乙方无权擅自增减数量),对于甲方施工现场需要临时补充或增加零星物资的,乙方应当及时供应,增加部分的货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乘以补充的物资数量计算,最终以甲方签认的合格数量为准。
2、合同价款
2.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采用价税分离原则,单价由不含税单价和税金组成。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不含税单价执行本合同约定。
2.2不管本合同采用何种价格形式,不含税合同单价均指乙方将满足合同约定的合格物资安全运输至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的交货价,并包含售后服务及维保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费用。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措施到位,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其中交货地卸货由甲方负责,乙方予以配合。
2.3本合同采用浮动单价的价格形式。供应期间实行浮动价结算。单价调整方法: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重庆市2025年第十期(九月份)中心城区材料信息价中沥青混凝土AC20型号信息价(元/方,不含税),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料(水泥含量5.5%)型号信息价(元/方,不含税)为基准价,在结算期内若涨跌幅不超过2%,则不做调整。若涨跌幅超过2%则按以下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沥青混凝土和水稳料信息价分别为“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重庆市2025年第十期(九月份)中心城区材料信息价中沥青混凝土AC20型号信息价(元/方,不含税)/2.35,计量单位为元/吨。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料(水泥含量5.5%)型号信息价(元/方,不含税)/2.2,计量单位为元/吨。
沥青混凝土不含税结算单价(元/吨)=结算期内沥青混凝土AC20型号信息价(元/方,不含税)/2.35+固定价。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综合单价则做相应调整。
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料不含税结算单价(元/吨)=结算期内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料水泥含量5.5%型号信息价(元/方,不含税)/2.2+固定价。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综合单价则做相应调整。
固定单价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损耗、利润等。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本单价里,除补充协议外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
1.4.1.32
重庆工程造价/2025年第10期价格信息/综合价格信息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含税价(元) | 不含税价(元) | 备注 |
| 3 | 沥青混凝土 | AC-16 | m | 975.00 | 862.83 | 压实体积 |
| 4 | 改性AC-16 | m | 1035.00 | 915.93 | ||
| 5 | AG-20 | m | 945.00 | 836.28 | ||
| 6 | 改性AC-20 | m | 1015.00 | 898.23 | ||
| 7 | AC-25 | m | 930.00 | 823.01 | ||
| 8 | 改性AC-25 | m | 1000.00 | 884.96 | ||
| 9 | SMA-13(沥青玛蹄酯碎石混合料) | 1450.00 | 1283.19 | |||
| 10 | 橡胶沥青混凝土 | ARAC-13 | m3 | 1170.00 | 1035.40 | |
| 1冰 | 水泥含量:4%水泥含量:5.5% | m | 262.00 | 254.37265.05 | 粗骨料为普通石灰岩碎石 | |
| m | 273.00 | |||||
| 13 | 厚壁烧结页岩空心砖 | 900kgm | m | 235.00 | 228.16 | |
| 14 | 1000kg/m | m | 245.00 | 237.86 | ||
| 15 | 烧结多孔砖 | 200×115×95. | m | 285.00 | 276.70 | |
| 16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B06,A3.5 | m | 250.00 | 221.24 | |
| 17 | 蒸压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 | B06,45.0 | m | 270.00 | 238.94 | |
| 18 | 砌块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 | 900kgmMu5.07排孔及以上,导热系数≤0.3W/(m.k) | m | 288.00 | 279.61 | |
| 19 | 900kgmMu5.0,9排孔及以上,导热系数≤0.25W/(m.k) | m | 价价 | 289.32 |
2.4对于甲方施工现场需要临时补充或增加零星货物的,乙方应当及时供应,增加部分的货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乘以补充的货物数量计算。
2.5若本合同的货物是经过招投标的,则在招投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乙方的承诺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前述文件或其中的某一部分之间出现冲突、矛盾或不一致时,以提出较高要求的内容为准。相应地,即使在本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但在前述文件中已经提出的要求,均构成乙方的义务或本合同相应条款的一部分,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了乙方全面履行该等义务及达到该等要求的所有费用。
2.6关于合同价款的其它约定:无。
3、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
3.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还应符合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3.2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均是全新的,且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及所要求的功能,并保证全部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在第3.3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使用良好。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根据有关检测机构按有关检验标准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内在缺陷或用料不妥等),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
3.3质量保证期货物经验收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的期限为6个月。
3.4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存在缺陷或损坏的货物(因用户使用不当和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更换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仍为6个月,若质保期已经开始计算,则自更换完成且经甲方和/或最终用户书面认可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对于隐蔽性的、通过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证期已过,由于货物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乙方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乙方免费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
3.5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或者材料的最终用户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具体要求为:如出现材料不合格,乙方须在2天之内到达甲方项目部协调处理,3天内处理完毕,并保证合格材料的供应。
3.6合同约定或标配之外的货物配件、附件的更换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货时间和地点
4.1本合同货物交付地点和相关服务的履行地为:甲方指定地点。
4.2甲方在采购每批次货物前,应向乙方发送供货订单,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通知为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供货订单后3日内向甲方交付,并在发货后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乙方无法按照供货订单交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供货订单后2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异议,否则应视为乙方能够按照供货订单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供货计划,而无需承担责任。但供货计划的调整应当提前2天告知乙方。
4.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甲方没有要求的,应按照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每一批次货物应附送货单,乙方应确保货物与送货单相符。
4.4货物交付时,应当一并交付符合约定的或标准配置的配件及附件。未按约定交付配件或附件的,视为逾期交货。
4.5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时间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就地卸车,并承担货物在检验合格之前的保管工作及一切风险和费用。
5、货物的包装、保管和运输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运输车型、数量及时间安排送货、不得以数量不足满车、不具备甲方要求运输车型条件等为由延迟发货。
5.1乙方提供免费的包装并标识。标的物包装必须保障保护货物及安全,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对货物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合同中注明。因乙方包装、标识不符合合同要求并致货物毁损、丢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2货物运输需必要的包装、苫盖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或防护措施,确保捆绑牢固,无抛洒、无遗漏、无污染,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若因乙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3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
5.4乙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5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
6、验收和检验
6.1双方约定,验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6.1.1交付货物时,甲方对货物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在1日内进行初步验收,没有异议的,甲方予以签字确认,但甲方的签字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
6.1.2货物初步验收进场后,甲方按规定对货物的质量和性能等进行进一步检测。若经甲方检测质量或性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及时将质量异议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3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批次货款。甲方自签收该批次货物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质量异议的,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经甲方验收合格或视同符合质量标准,并不能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的质量担保责任,若事后经有权机构认定乙方货物质量或性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仍应当承担质量违约责任。
6.1.3双方就货物质量或性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共同选择一家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费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的,复验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2数量验收
验收方式:甲方在交货地点附近对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材料进行验收,采用过磅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数量以实际到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双方代表在【送货单】上共同签字。【送货单】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甲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7、结算、发票和支付
7.1货款结算:
7.1.1按月结算,甲乙双方以每月11日至本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5日内按照送货单核对合格物资数量并办理结算。
7.1.2结算单必须为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经乙方盖章后生效。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并将书面授权委托手续原件提交甲方。
甲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向松职务:项目物装部部长电话:153********
乙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见本合同第14.1条款。
7.2发票
7.2.1乙方纳税人性质为:(①一般纳税人;②小规模纳税人);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类型为:①(①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普通发票)。本合同采用一票制,增值税率为:%(按照需求项目实际要求);
7.2.2乙方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方必须与合同签订方一致,结算付款汇入以乙方名称开立的指定账户。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格或者乙方擅自作废、冲红发票等原因导致无法抵扣进项税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到的税务罚款、甲方补缴税款、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
乙方不得虚开增值税发票,若因乙方虚开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到的税务罚款、甲方补缴税款、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7.2.3乙方应当在增值税发票开具后15天内送达甲方,逾期送达或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甲方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下:
| 纳税人名称 | |
| 税务登记号 | |
| 税务登记地址 |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 专票联系人及电话 |
乙方提供如下账户接收电汇/票据货款:
| 户名 | |
| 开户行 | |
| 账号 |
7.3支付
7.3.1甲方按照以下节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本合同无预付款。
月度结算款:开具发票后30日内支付50%,60日内支付至97%。
最终结算:乙方全部供货完毕、物资验收合格且无质量或其他等瑕疵或争议,甲乙双方于1个月内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后60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
7.3.2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3%,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经乙方书面申请,扣除质保扣款(若有)后余款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乙方所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7.3.3甲方以以下第①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如6个月银行承兑;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指:(如20%电汇,80%银行承兑、供应链票据)。
7.3.4若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的,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5甲方支付形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接受票据或金融产品的,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变更了支付形式,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补偿贴息等费用。
7.3.6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是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每笔款项的前提条件之一。乙方未先提供对应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付款条件不成就,甲方无付款义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8.1.乙方违约责任:
8.1.1乙方所交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免费退货、换货、补货等补救措施,退换补货后重新交付迟延的,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引起甲方项目工期延误等损失的,按损失赔偿。乙方应对送货及安装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应是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并且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要求。
8.1.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按照甲方损失赔偿。
8.1.3乙方交付物资的质量或性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每发生一批次,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承担质量违约责任或采取补救措施,并不免除乙方由此造成的交货迟延等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甲方损失的,按照甲方损失赔偿。
8.1.4乙方提前交付或多交货物,甲方有权拒收。经初验合格且甲方接收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提前接收或多收而额外发生的保管、维养等费用,对提前交付期间发生的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交付物毁损风险仍由乙方承担。
8.1.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赔偿金。
8.1.6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甲方必须提前5天报计划给乙方,让乙方有准备时间),并承担运费及安装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交付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附件、配件、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必备文件和甲方要求随附的文件,乙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附件、配件、单证和资料相符,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随附附件、配件、单证和资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参照逾期交货相关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1.7因乙方供应物资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甲方损失(拆除重建费用、项目工期延误损失、外部罚款、重新招采差价等)的,按照甲方损失赔偿。
8.1.8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甲方供货的,应支付未履行部分的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重新采购差价等损失。
8.1.9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保证供应物资无权属方面瑕疵,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
8.1.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
8.1.1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8.1.12依照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应支付乙方的任一笔款项(含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而无需另行取得乙方的同意或许可。
8.2.甲方违约责任:
8.2.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5%违约金。
8.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1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逾期付款部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率÷36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2.5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9、合同解除
9.1除法律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在分批履行的情形下解除未履行的部分:
(1)乙方单次逾期交货超过10日,或累计3批次交货延迟。
(2)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当期批次或累计不合格量超过当期或已供货量的10%;②累计2批次质量不合格;③已使用物资引起质量或安全事故;④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且乙方未提供可信服的证明。
(3)乙方在本合同的招标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欺诈、串通等行为。
(4)乙方在其与甲方的其他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或违约行为。
(5)乙方交付物资被主张存在权属争议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15日内未解决。
甲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项目工期延长损失、质量修复(拆除重建)、外部罚款、重新招采差价等全部损失。
9.2甲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10、纠纷解决方式
10.1.各方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以下第(1)种机构解决:
(1)成都仲裁委员会;
(2)甲方住所地(即成都市温江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本合同交货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10.2.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10.3.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以及债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即使形成时间在后,也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一律无效。
11、通知和联络
11.1【履约通知】各方有关本合同签署、履行中的通知和联系的方式如下:【提示:主要用于项目管理或合同履行中的联系,一般为项目地址和项目联系人】
甲方函联地址:(邮编)地址,收件人,电话。
甲方电子邮箱:【重要】
乙方函联地址:(邮编)地址,收件人,电话。
乙方电子邮箱:【重要】
11.2.【诉讼通知】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的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任何一方基于本合同或提出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或仲裁,除受案后各方另行向法院(仲裁委)提交新的送达地址外,各方同意人民法院(仲裁委)按照其提交的以下地址作为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即使拒绝签收,亦视为已送达:
甲方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
乙方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邮编XXX)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
11.3履约通知方式和诉讼通知方式互不通用,错用不发生通知或送达的效果。各方应保证以上联系方式正确且可送达。变更本条第1款和第2款的地址(联系方式),应当分别按照对应的联系地址以纸质函件形式通知对方,该通知应当是将联系地址变更作为唯一事项的一个单独的通知,否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任何一方按上述联系方式送达通知或文件的,因联系方式错误或对方拒收的,视为已送达。
12、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3、合规条款
乙方保证及承诺,乙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反腐败、反欺诈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公约及甲方管理制度,不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贿、欺诈、承诺等不正当手段使得甲方或其管理人员不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若甲方管理人员有索贿等不正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可向甲方进行举报。举报途径:见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14、其他条款
14.1除本合同约定的通知及联络方式外,合同期间乙方授权[备注]原则上与乙方联络人、合同角签为同一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签字式样:为本合同的签约及履约全权代表,代理与甲方的联络、签认、结算、支付票据签收等事宜,代表乙方执行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其行为后果。
14.2各方均明确:以任何形式变更本合同实质性条款,均须订立单独的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采用与本合同一致的签字盖章形式。一方或双方任何人员在收料单、送货单、结算单、对账单等任何单据上备注或填写变更本合同实质条款内容的(如合同单价、质量标准、支付、违约责任、争议管辖等),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甲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数量的依据。
14.3鉴于甲方已经取得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乙方在货物生产、运输、卸车等环节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之要求。避免污染物的超标排放和噪声污染的产生,对供应的货物所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包装物,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回收,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此方面的工作。
14.4乙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有违诚信及商业道德行为的,甲方有权将其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录,取消其在甲方及甲方下属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向有关单位或机构通报。
14.5本合同及其附件、附表均为打印文本,除本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合同经办人、指定角签人员)签名和合同签署日期的填写外,其他任何手写内容均不能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对各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15、合同生效
有关本合同份数及签字盖章生效的约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签约顺序约定如下:①在双方就合同文本条款及内容协商一致后,打印四份,甲方指定(姓名)、乙方指定(姓名)每页角签,签字式样分别为、;②角签后的合同文本交由乙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盖章后交由甲方;③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签约代理人(姓名)签字后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1.廉政协议
2.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3.物资价格构成一览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合同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合同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合同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合同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
廉政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物资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购供应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供应链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
二、甲方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提供的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
三、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股权、股票、债券等影响公平交易的财物或者输送利益。
(二)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就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让利给甲方员工及其亲属。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旅游、健身及娱乐活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车辆房屋借用。
(七)乙方在甲方进行涉嫌不廉洁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上级单位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金额1%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乙方列为黑名单,取消其以后作为甲方供应商资格,同时建议乙方上级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可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乙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甲乙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物资购销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
七、本协议作为物资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购销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时止。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若乙方有上级单位,送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2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
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
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
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
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境内咨询举报热线:********
境内咨询举报邮箱:********@ccccltd.cn
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
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cccltd.cn
1.4.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请各单位参考集团文件:中交股法发〔2022〕399号文件
1.4.3.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通用合同条款;
(5)供货要求;
(6)分项报价表;
(7)中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8)相关服务计划;
(9)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物资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2.第二卷
2.1.第五章供货要求
供货要求
2.1.1.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下游约5km,长江左岸,长江上游航道里597.4km-598.2km,上距重庆朝天门约60km,上距果园港约30km,本工程新建5个5000级泊位(其中散货泊位4个,通用泊位1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包件1洛碛港航配套项目施工内容包括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内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通信控制,临时工程:供电及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给排水工程、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进疏港大道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通信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开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包件2洛碛港航1标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港池开挖、5#泊位、5#廊道、6#泊位水工平台、陆域形成、道堆工程、控制工程、机修、交通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港做车船、水电接入工程、锚地工程及装卸设备采购等。开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2.1.2.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1: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FJ、FS、GL标段项目经理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 | 吨 | 11471 | |||
| 2 | 10cmAC-25C(粗粒式沥青砼) | 吨 | 18434 | |||
| 3 | 4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 | 吨 | 7644 | |||
| 4 | 1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 | 吨 | 33945 | |||
| 5 | 16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5.5%) | 吨 | 30860 | |||
| 6 | 16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5.5%) | 吨 | 28054 | |||
| 7 | 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6% | 吨 | 8419 | |||
| 合计 | 138827 | |||||
包件2: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GH1标段项目经理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4cm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吨 | 2059 | |||
| 2 | 6cm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吨 | 3088 | |||
| 3 | 10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吨 | 5147 | |||
| 4 | 16cm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 吨 | 13878 | |||
| 5 | 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32cm | 吨 | 33621 | |||
| 合计 | 57793 | |||||
3、质量标准
包件1: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FJ、FS、GL标段项目经理部
沥青混凝土上面层采用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其基质沥青采用道路A级石油沥青70号,下面层沥青混凝土的基质沥青采用A级道路石油沥青70号。沥青技术指标详见图纸;为保证沥青混凝土表面层的抗滑能力,宜选用坚硬耐磨的玄武岩石料作为表面层沥青混合料所用石料,宜选用石灰岩碎石作为下层沥青混凝土所用石料。所选用粗集料应该洁净、干燥、表面粗糙。其他质量要求详见图纸: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原材料技术要求
(1)水泥:采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快硬早强水泥和已受潮变质的水泥,水泥的初凝时间应长于3小时,终凝时间宜在6小时以上,因气候原因水泥终凝时间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应掺加缓凝剂,水泥及必要的外掺剂的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应规定。
(2)集料:用于水泥稳定的粗集料采用当地的石灰岩轧制而成,细集料宜采用碎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石屑,有机质含量不超过2%。
其他质量要求祥见图纸。
包件2: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GH1标段项目经理部
1.沥青混凝土材料相关质量要求
(1)沥青质量要求
应用于路面面层沥青混凝土的基质沥青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中A级70号沥青(中、下面层沥青混凝土用)和A级90号沥青(上面层SMA改性沥青混凝土用)的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见图纸;
(2)面层粗集料要求
对于集料中的粗集料必须使用坚韧的,粗糙的,有棱角的优质石料,必须严格限
制集料中的扁平颗料含量,所使用的粒石不允许用颚式轧石机破碎,需用捶击式或锥
式碎石机破碎,严格控制细长扁平颗粒含量。为使沥青混合料级配设计合理,形成S
型光滑曲线,建议粗集料采用2档料进行组配。沥青面层粗集料详细技术要求见图纸:
(3)面层细集料要求
细集料应采用坚硬、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的石料,
建议采用石灰岩的机制砂,不能采用山场的下脚料。建议细集料采用2档料进行组配,对砂当量要加以严格控制,小于0.075质量百分比不宜大于12.5%。沥青面层细集料详细技术要求见图纸:
其他质量要求祥见图纸。
2.水泥稳定碎石材料相关质量要求
设计中基层选用的水泥稳定碎石,其集料级配组成应符合部颁《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的要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中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m,压碎值小于35%,基层7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为3.5MPa,压实度应大于97%。水泥应选用终凝时间较长(6h左右),32.5强度等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剂量建议值为4%~5%,具体施工配合比由试验确定;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料从加水拌合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超过2h。
其他质量要求祥见图纸。
4、验收标准
详见图纸
2.1.3.五、相关服务要求
3.第三卷
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相关服务计划
十一、信用承诺书
十二、其他资料
3.1.1.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相关服务计划;
(11)信用承诺书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3.1.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1.3.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3.1.4.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
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3.1.5.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
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3.1.6.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1.7.六、分项报价表
包间1:中交城市建设(四川)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FJ、FS、GL标段项目经理部
1.分项报价表说明
2.分项报价表
报价单位(盖章):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信息价(不含税,元/吨) | 固定费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综合单价 | 税率 | 不含税总金额 | 含税总金额 |
| 1 | 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 | / | 吨 | 11471 | 355.86 | ||||||
| 2 | 10cmAC-25C(粗粒式沥青砼) | / | 吨 | 18434 | 355.86 | ||||||
| 3 | 4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 | / | 吨 | 7644 | 355.86 | ||||||
| 4 | 1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 | / | 吨 | 33945 | 120.48 | ||||||
| 5 | 16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5.5%) | / | 吨 | 30860 | 120.48 | ||||||
| 6 | 16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5.5%) | / | 吨 | 28054 | 120.48 | ||||||
| 7 | 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6% | / | 吨 | 8419 | 120.48 | ||||||
| 合计报价 | 138827 | ||||||||||
包间2: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GH1标段项目经理部
1.分项报价表说明
2.分项报价表
报价单位(盖章):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信息价(不含税,元/吨) | 固定费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含税综合单价 | 税率 | 不含税总金额 | 含税总金额 |
| 1 | 4cm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 | 吨 | 2059 | 355.86 | ||||||
| 2 | 6cm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 | 吨 | 3088 | 355.86 | ||||||
| 3 | 10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 | 吨 | 5147 | 355.86 | ||||||
| 4 | 16cm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 / | 吨 | 13878 | 120.48 | ||||||
| 5 | 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32cm | / | 吨 | 33621 | 120.48 | ||||||
| 合计报价 | 57793 | ||||||||||
3.1.8.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网址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 近三年营业额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投标物资制造商名称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 备注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银行账户信息。
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物资(非定制物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物资名称 | |
| 规格和型号 | |
| 项目名称 | |
| 买方名称 |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 |
| 备注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物资名称 | |
| 规格和型号 | |
| 项目名称 | |
| 买方名称 |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 签约合同价 |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
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
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
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物资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
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
3.1.9.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3.1.10.九、技术支持资料
3.1.11.十、相关服务计划
3.1.12.十一、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样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3.1.13.十二、其他资料
表8-1一级路沥青路面各结构层设计参数
| 结构层名称 | 厚度(cm) | 20℃动态压缩模量(MPa) | 弯拉强度(MPa) | 弹性模量(Mpa) | 泊松比 | 的高温稳定性和抗疲劳性能,且在我国应用的时间长、范围广,使用经验较成熟,因此,本次设计沥青混凝土上面层采用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其基质沥青采用道路A级石油沥青70号,下面层沥青混凝土的基质沥青采用A级道路石油沥青70号。沥青技术指标应达到下表所列的技术要求:表8-3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 ||||
| 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 | 4 | 9750 | - | - | 0.25 | |||||
| AC-20C沥青混凝土中面层 | 6 | 11250 | - | - | 0.25 | |||||
| AC-25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 | 10 | 11250 | - | - | 0.25 | 指标 | 单位 | 沥青标号70号 | 试验方法① | |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上基层 | 16 | - | 1.8 | 11500 | 0.25 | 针入度(25℃,5s,100g) | 0.1㎜ | 60~80 | T0604 | |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下基层 | 16 | - | 1.6 | 11500 | 0.25 | 针入度指数PI软化点(R&B),不小于 | /℃ | -1.5~+1.045 | T0604T0606 | |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 | 16 | - | 1.3 | 8500 | 0.25 | |||||
| 60℃动力粘度,不小于 | Pa.s | 160 | T0620 | |||||||
| 土基 | - | - | - | 0.40 | 10℃延度,不小于 | ㎝ | 25 | T0605 | ||
| 15℃延度,不小于 | ㎝ | 100 | T0605 | |||||||
| 根据计算,各层永久变形累加得到沥青混合料层总永久变形量Ra=13.5(mm),本次设计沥青 | 蜡含量(蒸馏法),不大于 | % | 2.2 | T0615 | ||||||
| 层容许永久变形为15.0(mm),拟定的路面结构满足要求。 | 闪点,不小于 | ℃ | 260 | T0611 | ||||||
| 3)原有道路利用方案 | 溶解度,不小于 | % | 99.5 | T0607 | ||||||
| 密度(15℃) | g/㎝3 | 实测记录 | T0603 | |||||||
| 本工程路线本项目不涉及原有道路利用方案。TFOT(或RTFOT)后 | T0610或T0609 | |||||||||
| 质量变化,不大于 | % | ±0.8 | ||||||||
| 8.2.1.3路面施工控制 | 残留针入度比,不小于 | % | 61 | T0604 | ||||||
| 路面施工应严格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公路沥青路面 | 残留延度(10℃),不小于 | ㎝ | 6 | T0605 | ||||||
应用于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SBS改性沥青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的规定执行。
F40-2004)中表4.6.2中的技术要求(见下表):
1)路基顶面和路表验收弯沉值
表8-4SBS改性沥青技术指标要求
根据规范附录B.7节,确定路基顶面和路表验收弯沉值时,采用落锤式弯沉仪,荷载盘半径
| 试验项目 | 技术指标 | 试验方法 | ||
| 针入度(25℃、100g、5s),不小于 | (0.1mm) | 30~60 | T0604 | |
| 针入度指数PI | ≥+0.0 | T0604 | ||
| 延度(5℃、5cm/min),不小于 | (cm) | 20 | T0605 | |
| 软化点(TR&B),不小于 | (℃) | 60 | T0606 | |
| 运动粘度(135℃),不大于 | (Pa.s) | 3 | T0620 | |
| 闪点,不小于 | (℃) | 230 | T0611 | |
| 溶解度,不小于 | (%) | 99 | T0607 | |
| 弹性恢复(25℃),不小于 | (%) | 75 | T0662 | |
| 离析,软化点差,不大于 | (℃) | 2.5 | T0661 | |
| RTFOT后残余物 | 质量损失,不大于 | (%) | ±1.0 | T0610 |
| 针入度比(25℃),不小于 | (%) | 65 | T0604 | |
| 延度(5℃),不小于 | (cm) | 15 | T0605 | |
1)沥青结合料技术要求
2)透层油技术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夏季气温高、高温持续时间长,因此,沥青上面层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而
采用高渗透性阳离子乳化沥青PC-2,技术指标应满足下表要求。
SBS改性沥青具有高粘度、高弹性、高软化点,与集料的粘附力也较好,能有效改善沥青混合料
7
表8-5作为透层油的乳化沥青技术要求,放在附有搅拌装置的贮存罐内,并不断地进行搅拌,否则不准使用。
| 试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 破乳速度 | 慢裂 | T0658 | ||
| 筛上残留物(1.18mm筛),不大于 | % | 0.1 | T0652 | |
| 粘度 | 道路标准粘度计C25.3 | s | 8~20 | T0621 |
| 蒸发残留物 | 残留分含量,不小于 | % | 50 | T0651 |
| 溶解度,不小于 | % | 97.5 | T0607 | |
| 针入度(25℃) | 0.1mm | 50~300 | T0604 | |
| 延度(15℃),不小于 | cm | 40 | T0605 | |
| 与粗集料的粘附性,裹附面积,不小于 | 2/3 | T0654 | ||
| 常温贮存稳定性:1d,不小于5d,不小于 | % | 15 | T0655 | |
注:1.粘度选用沥青标准粘度计测定。2.表中的破乳速度与集料的粘附性要求与所使用的石料品种有关,为保证沥青混凝土表面层的抗滑能力,宜选用坚硬耐磨的玄武岩石料作为表面层沥青混合料
质量检验时应采用工程上实际的石料进行试验,仅进行乳化沥青产品质量评定时可不要求此两项指标。3.贮存所用石料,宜选用石灰岩碎石作为下层沥青混凝土所用石料。所选用粗集料应该洁净、干燥、表
稳定性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选用试验时间,通常采用5d,乳液生产后能在当天使用时也可用1d的稳定性。4.如面粗糙,质量应符合下表所示的技术要求:
果乳化沥青是将高浓度产品运到现场经稀释后使用时,表中的蒸发残留物等各项指标指稀释前乳化沥青的要,表8-7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 指标 | 一级公路 | 试验方法 | |||||||||||||
| 求。 | 表面层 | 其他层次 | |||||||||||||
| 3)改性乳化沥青粘层 | 石料压碎值,不大于(%) | 26 | 28 | T0316 | |||||||||||
| 粘层用改性乳化沥青应满足下表所列技术要求: | 洛杉矶磨耗损失,不大于(%) | 28 | 30 | T0317 | |||||||||||
| 表8-6粘层用PCR改性乳化沥青技术要求 | 表观相对密度,不小于 | 2.6 | 2.5 | T0304 | |||||||||||
| 吸水率,不大于(%) | 2.0 | 3.0 | T0304 | ||||||||||||
| 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 破乳速度 | 快裂或中裂 | T0658 | 坚固性,不大于(%) | 12 | 12 | T0314 | |||||||||
| 粒子电荷1.18mm筛剩余量,% | +≤0.1 | T0653T0652 | 针片状颗粒含量(混合料),不大于(%) | 15 | 18 | T0312 | |||||||||
| 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 | 1 | 1 | T0310 | ||||||||||||
| 沥青标准粘度C25,3,s | 8~25 | T0621 | |||||||||||||
| 蒸发残留物 | 含量,% | ≥50 | T0651 | 软石含量,不大于(%) | 3 | 5 | T0320 | ||||||||
| 针入度(25℃),0.1mm | 40~120 | T0604 | 注:1.坚固性试验可根据需要进行。 | ||||||||||||
| 软化点,℃ | ≥50 | T0606 | |||||||||||||
| 延度5℃,cm | ≥20 | T0605 | 2.对S14即3~5规格的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可不予要求,<0.075mm含量可放宽到3%。 | ||||||||||||
| 溶解度(三氯乙烯),% | ≥97.5 | T0607 | |||||||||||||
| 与矿料的粘附性,裹覆面积 | ≥2/3 | T0654 | 面层用集料的级配组成应符合下表所列的技术要求: | ||||||||||||
| 贮存稳定性 | 1d,% | ≤1 | T0655 | ||||||||||||
| 5d,% | ≤5 | 表8-8沥青面层粗集料规格 | |||||||||||||
| 规格名称 | 公称粒径(mm)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 注:1.破乳速度、与集料粘附性、拌和试验,与所使用的石料品种有关。工程上施工质量检验时应采用实 | 26.5 | 19.0 | 13.2 | 9.5 | 4.75 | 2.36 | 0.6 | ||||||||
| 际的石料试验,仅进行产品质量评定时可不对这些指标提出要求。2.贮存稳定性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选择试验 | S9 | 10~20 | 100 | 90-100 | - | 0-15 | 0-5 | ||||||||
| S10 | 10~15 | 100 | 90-100 | 0-15 | 0-5 | ||||||||||
| 天数,通常采用5天,乳液生产后能在第二天使用完时也可选用1天。个别情况下改性乳化沥青5天的贮存稳 | S12 | 5~10 | 100 | 90-100 | 0-15 | 0-5 | |||||||||
| 定性难以满足要求,如果经搅拌后能够达到均匀一致并不影响正常使用,此时要求改性乳化沥青运至工地后存 | S14 | 3~5 | 100 | 90-100 | 0-15 | 0-3 | |||||||||
为利于混合料级配设计和质量控制,各层集料的分级建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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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层:采用2种规格集料,按公称粒径分为:S14(3~5mm)、S12(5~10mm)。 | 含水量 | % | ≤1 | T0103烘干法 | |||||||||||||||||||
| 外观 | — | 无团粒结块 | — | ||||||||||||||||||||
| 下面层:采用4种规格集料,按公称粒径分为:S14(3~5mm)、S12(5~10mm)、S10(10~ | 亲水系数 | — | <1 | T0353 | |||||||||||||||||||
| 塑性指数 | % | <4 | T0354 | ||||||||||||||||||||
| 15mm)、S9(15~20mm)。 | 加热安定性 | — | 实测记录 | T0355 | |||||||||||||||||||
| 沥青路面的表面层的粗集料的磨光值、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应满足下表技术要求。表8-9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磨光值的技术要求 | 粒度范围<0.6mm<0.15mm<0.075mm | %%% | 10090~10075~100 | T0351 | |||||||||||||||||||
| 雨量气候区 | 1(潮湿区) | 试验方法 | 6)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 ||||||||||||||||||||
| 年降雨量 | >1000 | 本次设计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要求如下: | |||||||||||||||||||||
| 磨光值PSV≥一级路表面层 | 42 | T0321 | 表8-13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 | ||||||||||||||||||||
| 粘附性≥ | 一级路表面层一级路其他层次 | 5 | T0616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 4T0663 | 规格 | 31.5 | 26.5 | 19 | 16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0.075 | ||||||||||
| 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其质量应满足下表所列的技 | AC-25C | 100 | 90-100 | 75-90 | 65-83 | 57-76 | 45-65 | 24-52 | 16-42 | 12-33 | 8-24 | 5-17 | 4-13 | 3-7 | |||||||||
| 术要求: | AC-20C | 100 | 90-100 | 78-92 | 62-80 | 50-72 | 26-56 | 16-44 | 12-33 | 8-24 | 5-17 | 4-13 | 3-7 | ||||||||||
| 表8-10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 AC-13C | 100 | 90-100 | 68-85 | 38-68 | 24-50 | 15-38 | 10-28 | 7-20 | 5-15 | 4-8 | ||||||||||||
| 指标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在调查以往同类材料的配合比的设计经验和使用效果的基础上, | |||||||||||||||||||
| 一级路 | |||||||||||||||||||||||
| 表观相对密度 | - | ≥2.5 | T0328 | 按以下步骤进行。 | |||||||||||||||||||
| 坚固性(>0.3mm部分) | % | ≥12 | T0340 | ||||||||||||||||||||
| 含泥量(<0.075mm颗粒含量) | % | ≤3 | T0333 | ①目标配合比设计阶段。用工程实际使用的材料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 |||||||||||||||||||
| 砂当量 | % | ≥60 | T0334 | F40-2004)中附录B、附录C、附录D的方法,优选矿料级配、确定沥青最佳用量,符合配合比 | |||||||||||||||||||
| 亚甲蓝值 | g/kg | ≤25 | T0349 | ||||||||||||||||||||
| 棱角性(流动时间) | S | ≥30 | T0345 | 设计技术标准和配合比设计检验要求,以此作为目标配合比,供拌和机确定各冷料仓的供料比例、 | |||||||||||||||||||
细集料采用机制砂,不采用石屑,应采用立式冲击破碎设备生产机制砂,同时必须安装有效进料速度以及试拌使用。
除尘装置。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②生产配合比设计阶段。对间歇式拌和机,应按规定方法取样测试个热料仓的材料级配,确
定各热料仓的配合比,供拌和机控制室使用。同时选择适宜的筛孔尺寸和安装角度,尽量使各热
表8-11沥青混合料用机制砂规格
| 规格 | 公称粒径(mm) | 水洗法通过各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 |||||||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 S15 | 0~5 | 100 | 90~100 | 60~90 | 40~75 | 20~55 | 7~40 | 2~20 | 0~10 |
| S16 | 0~3 | 100 | 80~100 | 50~80 | 25~60 | 8~45 | 0~25 | 0~15 | |
填料必须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磨细的矿粉,填料中严禁掺加拌,③生产配合比验证阶段。拌和机按生产配合比结果进行试拌、铺筑试验段,并取样进行马歇
和机除尘装置回收的粉尘,矿粉必须保持干燥,能从填料仓自由流出,其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尔试验,同时从路上钻取芯样检测空隙率的大小,由此确定生产用的标准配合比。标准配合比的
表8-12矿粉技术要求,矿料合成级配中,至少应包括0.075mm,、2.36mm、4.75mm及公称最大粒径筛孔的通过率接近优
| 指标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一级公路 | |||
| 表观相对密度 | t/m3 | ≥2.5 | T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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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6细集料技术要求
| 沥青混凝土AC-25C、AC-20C和AC-13C的性能要求如下表所示:表8-14沥青混合料性能要求 | 技术指标 | 单位 | 一级路 | 试验方法 | ||||||||
| 技术指标 | AC-25C | AC-20C | AC-13C | 颗粒分析 | -- | 满足级配要求 | T0302/T0303/T0327 | |||||
| 马歇尔稳定度(KN) | ≥8.0 | ≥8.0 | ≥8.0 | 塑性指数,不大于 | -- | 17 | T0118 | |||||
| 流值(mm) | 2.0~4 | 2.0~4 | 2.0~4 | 有机质含量,不小于 | % | 2 | T0313/T0336 | |||||
| 空隙率VV% | 4.0~6.0 | 4.0~6.0 | 4.0~6.0 | 硫酸盐含量,不大于 | % | ≤0.25 | T0341 | |||||
| 矿料间隙率VMA% | ≥12.0 | ≥13.0 | ≥14.0 | 一级公路,细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不大于15%。 | ||||||||
| 沥青饱和度VFA% | 65~75 | 65~75 | 65-75 | 表8-17粗集料技术要求 | ||||||||
| 马歇尔残留稳定度% | ≥80 | ≥80 | ≥85 | 技术指标 | 单位 | 一级公路 | 试验方法 | |||||
| 冻融劈裂试验残留强度比% | ≥75 | ≥75 | ≥80 | 基层 | 底基层 | |||||||
| 60℃动稳定度DS次/mm | ≥1000 | ≥1000 | ≥2800 | 石料压碎值,不大于 | % | 26 | 26 | T0316 | ||||
| 渗水系数ml/min | ≤120 | ≤120 | ≤120 | 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 | % | 18 | 20 | T0312 | ||||
| 低温弯曲应变-10℃微应变 | ≥2000 | ≥2000 | ≥2500 | 3)目标配合比设计:根据设计指标要求,通过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确定混合料级配和水泥剂 | ||||||||
| 击实次数(次) | 两面各75 | 两面各75 | 两面各75 | 量。 | ||||||||
8.3.2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配合比验证:根据目标配比进行水泥土稳定碎石试拌、试铺工作,检验拌和的准确性、强度
1)原材料技术要求
以及摊铺时是否离析。当混合料的级配、水泥剂量不满足要求或摊铺离析时,应调整配合比设计。
本工程全部采用商品砼。
4)施工前应根据现场所备材料,进行配合比设计,在满足设计强度的基础上,通过采取限
2)材料要求:
制水泥用量及适当增加粗集料和控制细集料用量调整混合料级配来尽量减少半刚性材料裂缝的
(1)水泥:采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快
产生。
硬早强水泥和已受潮变质的水泥,水泥的初凝时间应长于3小时,终凝时间宜在6小时以上,因
5)水:凡饮用水均可使用。
气候原因水泥终凝时间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应掺加缓凝剂,水泥及必要的外掺剂的物理性能及
8.4路面施工
化学成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应规定。
(2)集料:用于水泥稳定的粗集料采用当地的石灰岩轧制而成,细集料宜采用碎石加工过8.4.1路面施工前的准备
程中产生的石屑,有机质含量不超过2%,集料级配应满足下表要求:,1)下承层的检查
表8-1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底基层的级配范围,在修筑底基层以前应对路基进行检查,要确保上路床填料的强度CBR≥5%及压实度
| 层位 | 通过下列方孔筛(mm)的质量百分率(%) | ||||||||||||
| 31.5 | 26.5 | 19 | 16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 一级路 | - | 100 | 86~82 | 79~73 | 72~65 | 62~53 | 45~35 | 31~22 | 22~13 | 15~8 | 10~5 | 7~3 | 5~2 |
| 二级路 | 100~90 | 94~81 | 83~67 | 78~61 | 73~54 | 64~45 | 50~30 | 36~19 | 26~12 | 19~8 | 15~5 | 10~3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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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行车道中至少有三个数据。当采用弯沉检验时,每20米至少8个数据,每一评定长,②通过试铺确定透层油的喷洒方式和效果、摊铺、压实工艺,确定松铺系数。
度为200~500米。对于承载板检验或实测弯沉值不能满足设计E0值要求时,应找出其周,③验证沥青混合料生产配合比设计,提出生产用的标准配合比和最佳沥青用量。
围限界,进行局部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如果采用弯沉检验,作一定数量的承载板与弯沉,(5)试验段铺筑应由有关各方共同参加,及时商定有关事项,明确试验结论,铺筑结束后,
的对比检验。,施工单位应就各项试验内容提出完整的试验路施工、检测报告,取得业主或监理的批复。
平整度检验:应每50米一处以上,质量标准应在2cm以内。,8.4.2基层、底基层施工
标高检验:路面施工前应对路基的顶面设计标高进行认真核查,以满足路面设计厚度1)材料准备和施工设备要求
的要求。
(1)材料的采购、准备以及技术要求
2)材料与设备检查本工程全部采用商品砼。
(1)施工前必须检查商品水稳及沥青的质量。(2)摊铺设备
(2)各种材料都必须在施工前以“批”为单位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技术要求的材料不得根据水泥稳定碎石工程量大、工期时间短的特点,施工单位应选择质量可靠、机型先进的设
进场。,备两台,考虑设备间相互匹配的问题,应尽量选用摊铺机梯队摊铺,同时要求两台新旧程度相近、
(3)工程开始前,必须对材料的存放场地、防雨和排水措施进行确认,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同型号。如有变化,应对其机械性能参数确认后方可使用。找平传感器采用双纵线传感器控制,
材料不得进场。进场的各种材料的来源、品种、质量应与招标及提供的样品一致,不符合要求的外侧用钢线,便于找平基准的调整和前移,在接缝处采用纵向滑靴传感找平,找平基准选在前面
材料严禁使用。,已摊铺的基层上。
(4)施工前应对沥青摊铺机、压路机等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对机械设备的配套情(3)碾压设备
况、技术性能、传感器计量精度等进行认真检查、标定,并得到监理的认可。,施工单位应保证一个工作面至少提供1台11吨以上的双钢轮振动压路机,两台18T以上的
(5)正式开工前,各种原材料的试验结果,及据此进行的目标配合比设计和生产配合比设轮胎驱动式单钢轮振动压路机(激振力大于50吨),一台16T以上的轮胎压路机。
计结果,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及监理提出正式报告,待取得正式认可后,方可使用。,(4)仪器配置:
3)铺筑试验路段,1)振动压实成型机或重型击实仪(混合料采用骨架密实级配的必须配置振动压实成型机。)。
2)标准筛(方孔)。
(1)各层路面正式铺筑前均应做试铺路段,普通路基段试验路铺筑长度应不小于300m,且
3)土壤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宜在直线段上铺筑。
4)压碎值仪。
(2)试验路铺筑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应一起对试验路进行跟踪观测,检查施工工艺、技术
5)针片状测定仪器。
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设备。
(3)试验路铺筑结束后应对试验路进行质量检测,检测频率应比正常路段适当增加,施工
7)灌砂法压实度测定设备。
单位应根据试验路铺筑情况及试验检测结果及时向业主提交试验路总结报告,业主应组织相关单
8)路面平整度仪(三米直尺)。
位对试验路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是否正式开工。
9)弯沉仪、百分表、标准车。
(4)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试验路段铺筑分试拌及试铺两个阶段,应包括下列试验内容:
10)测定水泥用量用的滴定设备
①检验各种机械的类型、数量及组合方式是否匹配。
11
| 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的规定执行。(2)对土工格栅在0°,225°,270°及315°等4个方向上裁剪取样并按照3/11消防水池及钢引桥区域:《土工合成材料-宽条实验方法》(GB/T15788-2017)进行检测。按照相应规范对土工消防水池及钢引桥区域,铺面结构从上至下分别为20cm现浇混凝土面层格栅进行检测,产品到工地时,每批产品必须带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Fr=4.0MPa)、4cm沥青混合料夹层和15cmC20混凝土基层,由于消防水池及钢引5.5.3沥青混凝土道路桥区域均处于开挖区,因此基础为基岩。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应严格遵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办公楼周边区域:办公楼周边区域,铺面结构从上至下分别为现C25彩色墙固透水混凝土3cm(6mm《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重庆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技术规范》(CQJTG/TA01-201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等相关规范粒径)、C25透水混凝土9cm(10mm粒径)、砂滤层3cm和级配砂石垫层30cm。其规定执行。中,顶面应用双丙聚氨酯进行密封处理。详细要求见图集《环境景观——室外工程细部结构》(15J012-1)编号路12。5.5.3.1沥青混凝土材料面层材料要求羽毛球、篮球场铺面、小车停车区铺面均为标准做法,分别按照《环境景观——(1)沥青室外工程细部结构》(15J012-1)编号路28和《环境景观——室外工程细部结构》应用于路面面层沥青混凝土的基质沥青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15J012-1)编号路83的要求进行施工。术规范》(JTGF40-2004)中A级70号沥青(中、下面层沥青混凝土用)和A级90号沥青(上面层SMA改性沥青混凝土用)的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如下表所示:5.5.2土工格栅改性沥青技术要求场地平整碾压密实后再铺筑堆场面层结构,在回填基础及土基的碎石垫层上下各 | |||||||||||||||||||||
| 实验项目 | 改性沥青指标要求 | ||||||||||||||||||||
| 设置一层多向应力土工格栅,减少不均匀沉降。道路面层结构中,为防止基层裂缝传 | 针入度(25℃,100g,5s)(0.1mm) | 40~60 | |||||||||||||||||||
| 导至沥青面层,在乳化沥青下封层处铺设一层多向应力土工格栅。 | 延度(5cm/min,5℃)(cm) | ≮20 | |||||||||||||||||||
| (1)土工格栅采用整体性和耐久性好、强度高、变形小的多向土工格栅,生产工 | 软化点(环球法)(℃) | ≮60 | |||||||||||||||||||
| 艺为整体冲孔拉伸型聚丙烯土工格栅,负载强度≥80KN/m(网孔形状由12个三角形 | 溶解度(三氯乙烯)(%) | ≮99 | |||||||||||||||||||
| 加一个矩形组成的嵌套正方形),幅宽≥6.0m,土工格栅之间采用扎扣拼接,搭接宽度 | 针入度指数PI | ≮0 | |||||||||||||||||||
| ≥150mm。其性能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闪点(℃) | ≮230 | |||||||||||||||||||
| 土工格栅指标 | TFOT(或RTFOT)试验后残留物 | 质量交换(%) | ≯1.0 |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执行标准 | 检测评率 | 针入度比(25℃)(%) | ≮65 | ||||||||||||||
| 延度(5℃)(cm) | ≮15 | ||||||||||||||||||||
| 1 | 负载强度 | kN/m | ≥80 | GB/T15788 | 10000m2 | ||||||||||||||||
| 弹性恢复(25℃)(%) | ≮75 | ||||||||||||||||||||
| 2 | 纵向伸长率 | % | ≤15 | GB/T15788 | 10000m2 | ||||||||||||||||
| 离析,48h软化点差(℃) | ≯2.5 | ||||||||||||||||||||
| 3 | 横向伸长率 | % | ≤15 | GB/T15788 | 10000m2 | ||||||||||||||||
| 运动粘度(135℃)(pa.s) | ≯3 | ||||||||||||||||||||
| 4 | 炭黑含量 | % | ≥2 | GB/T13021 | 10000m2 | ||||||||||||||||
|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ChinaRailwayChangjiangTransportationDesignGroupCo.,Ltd | 重庆港主城港区洛碛作业区一期工程 | 图名 | 道路堆场铺砌设计说明 | 阶段 | 施工图 | 专业 | 道路堆场 | 设计 | 褚广辉 | 一审 | 巴添 | 日期 | 2023.02 | ||||||||
| 图号 | LQYQ-SS-DD-00 | 比例 | / | 项目负责人 | 郑术金 | 复核 | 李勤民 | 二审 | 黄秀权 | 版次 | 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