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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南宁市武鸣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武鸣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武发改投资【2025】20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1987.0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南宁市武鸣区 建设规模: 在武鸣区仙湖镇邓柳村下暮屯、四冬屯、灵马镇方和村伏岸及潭坡、灵马镇那龙村伏马三队屯、那龙村新黎圩屯、宁武镇梁新村板梁屯、陆镇覃李村兰覃屯、城厢镇邓广村上圩屯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8座,设计规模450m3/d,配套污水管道12856m,检查井1008座。此外,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规范化建设。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牌540块,交通警示牌53块,宣传牌85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立铁丝网75060m,在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道路建设防撞护栏25100m。 本项目估算价: 1987.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365 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 (1)设计阶段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项目预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2)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施的施工。最终施工内容的确定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造价文件清单为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通过实施效果评估)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1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E45********56001001,标段(包)名称:南宁市武鸣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无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需要提供业绩)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 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大型 企业不得参加。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4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 |||||||||||||||||||||||||||||||||
|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8.交易服务单位 | |||||||||||||||||||||||||||||||||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9.监督部门及电话 | |||||||||||||||||||||||||||||||||
|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 | |||||||||||||||||||||||||||||||||
| 10.注意事项 |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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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 11 月 0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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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45********56001001]南宁市武鸣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GXZ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
修订版
南宁市武鸣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一
期)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招标编号:E45********56001
招标人: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使用说明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以下简称《工
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本《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中所指的工程总
承包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
二、《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
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
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
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布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
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
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附录B载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
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
要求。
七、《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工
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不明确之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63.com。
I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备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附表A-1-2: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主要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订立时间
九、订立地点
十、合同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和解释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标准和规范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7联络
1.8严禁贿赂
1.9化石、文物
II
1.10知识产权
1.11保密
1.12《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
1.13责任限制
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第2条发包人
2.1遵守法律
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3提供基础资料
2.4办理许可和批准
2.5支付合同价款
2.6现场管理配合
2.7其他义务
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
3.1发包人代表
3.2发包人人员
3.3工程师
3.4任命和授权
3.5指示
3.6商定或确定
3.7会议
第4条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2履约担保
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4承包人人员
4.5分包
4.6联合体
4.7承包人现场查勘
4.8不可预见的困难
4.9工程质量管理
第5条设计
5.1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2承包人文件审查
5.3培训
5.4竣工文件
5.5操作和维修手册
5.6承包人文件错误
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
6.1实施方法
6.2材料和工程设备
6.3样品
6.4质量检查
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6缺陷和修补
第7条施工
7.1交通运输
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3现场合作
7.4测量放线
7.5现场劳动用工
7.6安全文明施工
7.7职业健康
III
7.8环境保护
7.9临时性公用设施
7.10现场安保
7.11工程照管
第8条工期和进度
8.1开始工作
8.2竣工日期
8.3项目实施计划
8.4项目进度计划
8.5进度报告
8.6提前预警
8.7工期延误
8.8工期提前
8.9暂停工作
8.10复工
第9条竣工试验
9.1竣工试验的义务
9.2延误的试验
9.3重新试验
9.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
10.1竣工验收
10.2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
10.3工程的接收
10.4接收证书
10.5竣工退场
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
11.1工程保修的原则
11.2缺陷责任期
11.3缺陷调查
11.4缺陷修复后的进一步试验
11.5承包人出入权
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保修责任
第12条竣工后试验
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2延误的试验
12.3重新试验
12.4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
第13条变更与调整
13.1发包人变更权
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3变更程序
13.4暂估价
13.5暂列金额
13.6计日工
13.7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合同价格形式
14.2预付款
14.3工程进度款
14.4付款计划表
IV
14.5竣工结算
14.6质量保证金
14.7最终结清
第15条违约
15.1发包人违约
15.2承包人违约
15.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第16条合同解除
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6.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
第17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定义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17.3将损失减至最小的义务
17.4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7.5不可抗力影响分包人
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第18条保险
18.1设计和工程保险
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3货物保险
18.4其他保险
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第19条索赔
19.1索赔的提出
19.2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19.3发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19.4提出索赔的期限
第20条争议解决
20.1和解
20.2调解
20.3争议评审
20.4仲裁或诉讼
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第1条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和解释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标准和规范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7联络
1.10知识产权
1.11保密
1.13责任限制
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第2条发包人
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3提供基础资料
2.5支付合同价款
2.7其他义务
V
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
3.1发包人代表
3.2发包人人员
3.3工程师
3.6商定或确定
3.7会议
第4条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2履约担保
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4承包人人员
4.5分包
4.6联合体
4.7承包人现场查勘
4.8不可预见的困难
第5条设计
5.2承包人文件审查
5.3培训
5.4竣工文件
5.5操作和维修手册
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
6.1实施方法
6.2材料和工程设备
6.3样品
6.4质量检查
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6见证取样检测及专项检测
第7条施工
7.1交通运输
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3现场合作
7.4测量放线
7.5现场劳动用工
7.6安全文明施工
7.9临时性公用设施
7.10现场安保
7.1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
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每月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同比例扣回。
第8条工期和进度
8.1开始工作
8.2竣工日期
8.3项目实施计划
8.4项目进度计划
8.5进度报告
8.6工期延误
8.7工期提前
第9条竣工试验
9.1竣工试验的义务
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
10.1竣工验收
10.3工程的接收
10.5竣工退场
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
VI
11.2缺陷责任期
11.3缺陷调查
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保修责任
第12条竣工后试验
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第13条变更与调整
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3变更程序
13.4暂估价
13.5暂估价专业工程
13.6暂列金额
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9设计费
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合同价格形式
14.2预付款
14.3工程进度款
14.4付款计划表
14.5竣工结算
14.6质量保证金
14.7最终结清
第15条违约
15.1发包人违约
15.2承包人违约
第16条合同解除
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第17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定义
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第18条保险
18.1设计和工程保险
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3货物保险
18.4其他保险
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第20条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20.4仲裁或诉讼
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附件1《发包人要求》
附件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公用工程)
附件4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附件5价格指数权重表
第5章发包人要求
第6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初步设计完成后工程总承包项目
2.方案设计完成后工程总承包项目
VII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目录
1、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适用)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含联合体各方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保证金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
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商务标目录
1、投标函(非联合体格式)
1、投标函(联合体格式)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报价要求
4、投标报价一览表
5、建筑材料和设备节能环保要求承诺书(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须提供)
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
7、母公司承诺书(如有)
8、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技术标(暗标)
一、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组成
二、施工组织设计组成
三、暗标的编制要求
四、内容要求
设计标(暗标)
一、内容要求
二、暗标的编制要求
资信业绩(格式自拟)
1、项目业绩
2、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设计及施工)(与资格审查一致,只需要填写一次)
VIII
第一章招标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
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武鸣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
(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武发改投资【2025】20号(批文名称、文号、项
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
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0.0%私
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境外私人投资:0.0
万元0.0%财政资金:1987.0万元100.0%其他:0.0万元0.0%。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武鸣区
建设规模:在武鸣区仙湖镇邓柳村下暮屯、四冬屯、灵马镇方和村伏岸及潭
坡、灵马镇那龙村伏马三队屯、那龙村新黎圩屯、宁武镇梁新村板梁屯、陆镇覃李
村兰覃屯、城厢镇邓广村上圩屯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8座,设计规模
450m³/d,配套污水管道12856m,检查井1008座。此外,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
行规范化建设。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牌540块,交通警示牌53块,宣传牌85
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立铁丝网75060m,在穿越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内的道路建设防撞护栏25100m。
本项目估算价:1987.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65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1)设计阶段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项目预算编制、
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2)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本项目投入
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施的施工。最终施工内容的确定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
纸和工程造价文件清单为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通过实施效果评
估)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56001001,标段(包)
名称:南宁市武鸣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
总承包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
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
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
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
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
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级及以上职
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
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
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
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
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无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需要提供业绩)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市政公用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
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
造师证书和/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
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
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
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
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
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
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
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
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
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
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
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
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
型企业不得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4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
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为。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
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
西壮族自治区)***********
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
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
系统(***********)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
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
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
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
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
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
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
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
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
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
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
***********),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
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
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
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
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
(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
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政府机关、事
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
扣的工程预付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宁)(***********)(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
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
8.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
话:********)。
10.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
***********
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
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
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
招标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理机
| 人: | 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构: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 |
| 地址: | 南宁市武鸣区起凤路3号 | 地址: | 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3层 |
| 邮编: | 530000罗工 | 邮编: | 530000吕工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电子 | 传真: | ********电子邮 |
| 邮箱: | 箱: | ||
| 网址: | 网址: |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 南宁市武鸣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E45********56001 |
| 1.1.3 | 招标人 | 名称: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南宁市武鸣区起凤路3号联系人:罗工电话:********电子邮箱: |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3层联系人:吕工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
| 1.1.5 | 建设地点 | 南宁市武鸣区 |
| 1.1.6 | 建设规模 | 在武鸣区仙湖镇邓柳村下暮屯、四冬屯、灵马镇方和村伏岸及潭坡、灵马镇那龙村伏马三队屯、那龙村新黎圩屯、宁武镇梁新村板梁屯、陆镇覃李村兰覃屯、城厢镇邓广村上圩屯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8座,设计规模450m³/d,配套污水管道12856m,检查井1008座。此外,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规范化建设。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牌540块,交通警示牌53块,宣传牌85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立铁丝网75060m,在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道路建设防撞护栏25100m。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国有资金:0.0万元0.0%私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财政资金:1987.0万元100.0%其他:0.0万元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2.3 |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
| 1.2.3 |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 36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每标段只能选一种计税法】 |
| 1.2.4 | 采用的计价方法(适用于初步设计后工程总承包招标) |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料单价法 |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承包范围应完整,确保工程项目的整体交付):□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设计阶段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项目预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2)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施的施工。最终施工内容的确定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造价文件清单为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通过实施效果评估)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1.3.2 | 计划工期 | 总承包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27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3.3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达到国家现行的合格标准,通过各阶段的设计评审,并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项目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
| 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 | ||
| 工程)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 | ||
|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备注:1、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2、/)(2)主要负责人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 | ||
| 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级及以上 | ||
| 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 |
| 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其他要求: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外,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3)诚信要求: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2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限制其投标。3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信息为准】。4投标人企业在制作投标文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填写)身份证信息。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将自动核验专职投标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及人员状态。投标人企业和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桂建云”信息均应未被锁定。(4)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施工企业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视为全部提供】。(5)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企业业绩:(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此项可选)□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以“桂建云”的“业绩(在建工程)”节点导入“桂建云”的相关证明材料)。(此项可选)(6)其他要求:/。【注: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4.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支付时间及补偿后设计成果的权属 |
| 1.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1.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15天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
| 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1、中标人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分包前,中标人应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施工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施工。2、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3、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4、/ |
| 2.1(10)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 2.2.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者线下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澄清和答复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情请见招标公告 |
|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 | 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 | 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2.3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见正文部分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以下仅供参考)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设计标☑资信业绩1、资格审查(联合体投标时,企业相关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与投标文件内放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扫描件一致)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证】;(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有);(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含联合体各方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读取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4)投标保证金的转帐(或电汇、网上支付)底单原件的扫描件、电子转账截图或保函(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如有);(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材料(如有)、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材料(如有)、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材料(如有)、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材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料(如有)、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材料(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桂建云”的为准。2、商务标(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投标报价要求;(4)投标报价一览表;(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6)母公司承诺书(如有)。(7)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3、技术标(1)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包括:概述、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项目管理要点、设计及施工的配合。(2)施工组织设计。4、设计标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深化初步设计5、资信业绩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 3.1.9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指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
| 3.1.10 | 近年完成或承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不需要业绩。□需要竣工业绩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 3.1.10 | 近年完成或承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需要承接过的项目业绩年月(竣工业绩时间为项目竣工时间;在建业绩时间为“签订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 |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工程类 | |
| 3.2.4 | 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投标截止前7天发布的控制价公示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其中:□设计费为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万元其中:暂估价万元暂列金额万元工程优质费万元(如有)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投标人投标报价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组成。其中:①如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设计,设计费应包含BIM技术应用费用,BIM技术应用费用按照模型的精度及成果交付标准计算。②建筑安装工程费包含固定总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工程优质费(如有)几部分。暂估价为不确定性价格,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招标人给出的各项暂估价金额填写,实施过程将暂估价作为该部分项目的最高额度进行限额设计,并按实结算。暂列金额用于合同约定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款所发生的费用,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列金额填写。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12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需要提交。□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满足免缴资格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备注: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多不得超过30万元,鼓励招标人减少或免除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纸质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开标时保函的自动查询及验真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备注:对投标截止日期当日,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高于80分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或诚信评价为A等的设计企业,可免收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免收的条件方可免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代理开标现场查询核实)上述企业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的,取消其免缴资格,并扣减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6.3 | 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加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法人单位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法人单位章后扫描上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法人单位电子印章。 |
| 4.1 | 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 见正文4.1条 |
| 4.2 |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包装、密封【备注:右栏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密封性不做否决处理。】 | 不需要提交 |
| 4.3.2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 |
| 4.3.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4.4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见前附表正文4.3条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当地交易中心或网上开标室,企业专职投标员需通过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截标60分钟内完成签到、解密、验证。(注:支持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开标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
| 5.2 | 开标程序 | 见正文5.2条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其中:);专家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济:人□建筑设计:人□结构设计:人□施工技术:人□其他专业:人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其中:施工技术2人);专家5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济:2人□建筑设计:人□结构设计:人☑施工技术:2人☑其他专业:市政设计1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是否远程抽取:□是☑否评标专家的分工:在详细评审中,经济评委评审商务标、资信业绩;技 |
| 术评委包含设计评委、施工评委。设计评委评审设计标、工程总承包工 | ||
| 作大纲,施工评委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 | ||
| 6.3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
| 6.5 | 评标资料封存方式【备注: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 □不封存☑在交易中心封存□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封存 |
| 6.5.1 | 封存的其它材料 | / |
| 6.6.1 |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 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公示 |
| 6.7 | 履约能力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被吊销营业执照2、进入破产程序3、其他: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
| 7.3.1 | 履约保证金 | ☑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1、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2、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3、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金额:万元☑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否 |
| 9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见正文第9条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5号)执行,承包人在合签订之日起30日内,自主选择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开立专用帐户。办理得施工许可证后,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缴存保证金,也可以使用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
| 10.2 | 技术标、设计标评审方式 | |
| 7.1 | 技术标、设计标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暗标)、设计标(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标、设计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10.3 | 投标文件电子版 | |
| 7.1 | 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备注:右栏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修改】 |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密格式(*.GXTF)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到、解密、自动验证有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0.4 | 中小企业 | |
| 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备注:右栏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招投标监督管理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活动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设计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项目采购(如有)所属行业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与本项目有关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设计):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人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可以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 |
| 10.5 | 监狱企业 | |
|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 10.6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 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 10.7 | 知识产权 | |
| 10.7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 10.8 | 同义词语 | |
| 10.7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 10.9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9.1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 □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桂建标〔2018〕37号文件标准进行计算,并根据南宁市武鸣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服务费计费标准下浮73%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 10.9.2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5〕14号)有关要求,建筑工程要成立项目工会或项目联合工会,深入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 |
| 10.10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补遗或澄清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补遗或澄清文件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或澄清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1 | 备注 | / |
备注: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减。
2.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进行细化调整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行。
3.招标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本单位或其上、下级部门(公
司)(提供证明)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
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招标人需提交符合相当条件和能力承诺书,并提供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
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等相关材料;(2)
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可以委托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
书》,同时有与项目评审内容对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
专家除外)出任。持证人员已退休的,应附退休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持证人员在职的,应附现任职单
位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以
上扫描件应在开标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并审核通过。招标人不具备
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的,可不派出评委,评标委员会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4)/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采用的计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主要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诚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2)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或其评估单位的前期咨询
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情况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
咨询服务的或与以上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4)被责令停业或整顿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基本账户被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8)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
工作的;
(9)吊销或暂扣行政许可、营业执照期间;
(10)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
项目设计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
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第1.4.3项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
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单位公章
确认。
(3)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
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
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4)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
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
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费的支付。履约担保可以联合体任一方的名义提交。
(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章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
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的,
招标人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的,应征得该投标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计价货币
本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
1.10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1投标预备会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1.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分包
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
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招标控制价;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网上或者线下投标询疑,要求招标人(招标
代理)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涉及招标
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的除外)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并提供给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下载,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修改涉及评标办法和投标文件格
式的内容,招标人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
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的更正、补遗、澄清为
准。未在系统发布的更正、补遗、澄清为无效更正、补遗、澄清。
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发布的更正、补遗、澄清重新生成招标文件。除更正、补遗、澄清内容外,其他内
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
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
2.3.4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进行发布。招标文件
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审查: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商务标: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技术标: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设计标: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信业绩: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
本章第3.1.1资格审查(2)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4~3.1.8款的内容。
3.1.4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
3.1.5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联合体中的责任、承担任
务量,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提交。
3.1.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投标。
3.1.7联合体牵头人为投标邀请函中的被邀请人(邀请招标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
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1.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9近年财务状况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0完成或承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及类似项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函;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
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费
用汇总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招标控制价不应上浮或下调)。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
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原则上招标控制价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向
所有投标人公布,最迟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公布,并报送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潜在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需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标投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
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
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
区)记录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任一方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4.3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对中
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
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采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
人法人单位加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章,
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的法人单位电子印章。
3.6.4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5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4.1.1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
式(*.GXTF)的投标文件。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和标记
不需要提供。
4.3投标文件的提交
4.3.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
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
4.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有效加
密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不予接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
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最后一份投标文
件为准。
4.4.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
开标,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
(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
所使用的企业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参加开标,并在截标后60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
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参加网上开标的投标人由专职投标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
系统(***********)网上开标室,在截标后60分钟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
网上开标子系统(***********)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电子投标文
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必须到场,并向招标人、交易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
的电子身份证),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内验证有效,否则不予以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5.2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情况;
(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
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
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
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进行
网上签到、解密),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
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
册状态异常的,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未出席的,
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
工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通过系统验证、投标家数等情况)
(6)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K值及企业信誉实力分权重;
(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8)公布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
(9)开标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对开标过程提
出异议,参与现场开标的可以现场提出异议;
(10)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
字确认;如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各投标人使用单位个人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
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章确认,超过10分钟没有进行签章,视为认可开标记录表的内容,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5.3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
5.3.1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
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保密
处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
5.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验证工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
开标子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
规定时间内未签到、解密且验证有效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3因网络问题或者“桂建云”系统问题导致电子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访问“桂建云”进行身份证验
证时,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可暂停开标,等待网络或者“桂建云”恢复访问时再进行
身份证验证。
5.3.4开标时显示保证金状态为未提交时,应通过当地交易中心、系统维护方以及银行核实原因。如果
是因为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账号与“桂建云”备案的企业基本户不一致的,或者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金额
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过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招标人在开标时当场拒收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如果是因为网络原因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银
行系统原因导致的,并且银行最终确认投标人已按时足额提交了保证金的,可以进入评标。
5.4不予开标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拒绝受理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
份证信息)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
(2)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以广西壮
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3)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人不能在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通过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验证有效的(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
(***********)解密倒计时为准);
(4)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且拟投入的项目经
理本人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的。
(5)参加开标的专职投标员与投标文件内专职投标员非同一人的。
5.5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者在网上开标室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作出答
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
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截标前,招标人应就评委会组成情况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向招标
监督部门提交申请。
6.1.2抽取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本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人员;
(4)为该工程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主要人员、参与前期项目评审的人员;
(5)为该工程招标代理(指抽取的评委)、造价咨询机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的人员;
(6)2年内曾在投标单位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人员;
(7)在投标单位退休不满3年(含3年)的人员;
(8)现任职单位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人员;
(9)现任职单位与投标单位是上(下)级管理或控股(被控股)关系的人员;
(10)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6.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
(1)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评标时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为个人诚信
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2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开标结束后,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招标监督部门同意后,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评
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等待故障排除过程,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6.3评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移交评标资料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并同时向招标人移交所有评标所涉资料。
6.5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
6.5.1评标结束至中标通知书发放时,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
6.5.2如在封存期间处理招标投标利害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时需要启封评标资料的,应按当地招
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启封。
6.5.3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应符合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6.6中标候选人公示
6.6.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
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6.6.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
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候选
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6.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
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6.4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执行。
6.7履约能力审查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情形,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应在中标公示期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如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
方法审查确认。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
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
发布媒介发出中标公告,将中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优先发布。
7.3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
一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
履约担保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
工程建设项目,上述情形须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
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
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4.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
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
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
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7)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属于同一单位,仍同意其继续参加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