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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已由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以三江园管(2025)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叶格乡、麻多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长江源曲麻莱区域退化草原治理100000亩。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7001009
标段名称: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标段九
发包内容:工程-工程施工-林业工程-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计划工期:180.0天
标段估算价:143.0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施工内容一致的资质:资质要求
资质一:涉及提供苗木或林草种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委托代理或授权方式参与。
资质二:涉及提供牧草专用肥或有机肥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详见该标段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0个月内完成至少1项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类似业绩。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须取得农林草或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1年及以上年限。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E63********07001001-17。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被省林草局列入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省交易网”)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须上传至省交易网发布。获取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0:00 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通过省交易网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交易网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交易网,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省交易网应当拒收。
省交易网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
接收异议联系人:才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39********
9、本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璇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22楼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才先生 |
联系人:郭女士 |
| 电 话:139********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工程量清单.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1.封面
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标段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青海大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1.扉页
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标段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 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招 标 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 造价咨询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青海大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资质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才旦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砚博 |
| (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靖(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签字或盖章)复 核 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莹(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
| 编制时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通会员可解锁* | 复核时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通会员可解锁* |
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
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
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
标段九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 招标人: | 造价咨询人: |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 |
| 法定代表人 | 博李法定代表人 | ||
| 或其授权人: | 博李或其授权人: |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 |
| 编制人: | 复核人02820立 | ||
| 太英专用章)立师签字盖专用章)青海天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效期至: | *开通会员可解锁*有公系:*开通会员可解锁*1111 | ||
| 编制时间: | 年月日复核时间: | 年月日 | |
| 扉—1 |
1.工程量清单封面及扉页
总说明
工程名称: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第1页共1页
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
-标段九
1.工程名称: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
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标段九
2.工程地点:玉树州曲麻莱县
3.编制依据:
(1)《青海省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DB63/T391-2018);
(2)《高寒人工草地施肥技术规程》(DB63/T493-2005);
(3)《黑土型退化人工植被建植及其利用管理技术规范》(DB63/T603-2006)
(4)《黑土型退化草地的分类和分级标准范》(DB63/T674-2007);
(5)《高寒草原退化等级划分》(DB63/T981-2011);
(6)《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2-2008);
(7)《青海中华羊茅种子质量分级》(DB63/T1063-2012)
(8)《颗粒有机肥农业行业标准》(NY/T525-2021);
(9)《掺混肥料(BB肥)》(GB/T21633-2020);
(10)材料差价执行2025年《青海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曲麻莱地区第四期材料指
导价及市场询价;
(11)人工费调增执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工程预算
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青建工【2024】388号)文;
(12)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
24]38号);
(13)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
细则的通知》(青财资环字(2024)385号);
(14)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资环(2024)39号);
(15)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项目价格,包含技术规范和方案中注
明的工程内容、设备、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的所有费用;
(16)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项目特征、是否漏项)进行复核。对
招标清单与图纸及现场的实际不符之处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疑问提交截止日前提
出答疑,由招标人落实后统一修改。
表-01
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3[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标段九]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标段九(3)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暂估价 | ||||||||
| 1 | 05B001 | 同德短芒披碱草 | 1.同德短芒披碱草2.免耕机治理区域播种量按4.5kg/亩计3.微耕机治理区域播种量按5.0kg/亩计 | kg | 25650 | |||
| 2 | 05B002 | 青海冷地早熟禾 | 1.青海冷地早熟禾2.免耕机治理区域播种量按0.5kg/亩计3.微耕机治理区域播种量按0.5kg/亩计 | kg | 2850 | |||
| 3 | 05B003 | 青海中华羊茅 | 1.青海中华羊茅2.免耕机治理区域播种量按0.5kg/亩计3.微耕机治理区域播种量按0.5kg/亩计 | kg | 2850 | |||
| 免耕机作业 | ||||||||
| 4 | 05B006 | 机械台班 | 1.机械台班2.免耕机作业面积98720亩,按每套机械(机组)平均每天作业240亩测算 | 台班 | 24 | |||
| 5 | 05B007 | 跟机人工 | 1.跟机人工2.每台免耕机跟机人工按2人测算 | 工日 | 48 | |||
| 分部小计 | ||||||||
| 6 | 05B010 | 颗粒有机肥 | 1.颗粒有机肥2.免耕机治理区域施肥量按47kg/亩计3.微耕机作业区域施肥量按50kg/亩计 | kg | 267900 | |||
| 7 | 05B011 | 牧草专用肥 | 1.牧草专用肥2.免耕机治理区域施肥量按10kg/亩计3.微耕机作业区域施肥量按10kg/亩计 | kg | 57000 | |||
| 长途运输 | ||||||||
| 8 | 05B012 | 草种 | 西宁至各乡镇驻地处及部分柏油路通项目区路口处 | 吨.公里 | 30660 | |||
| 9 | 05B013 | 肥料 | 西宁至各乡镇驻地处及部分柏油路通项目区路口处 | 吨.公里 | 317752 | |||
| 分部小计 | ||||||||
| 短途运输 | ||||||||
| 10 | 05B015 | 草种 | 乡镇驻地及柏油路通项目区路口至各作业区 | 吨.公里 | 2445 | |||
| 11 | 05B016 | 肥料 | 乡镇驻地及柏油路通项目区路口至各作业区 | 吨.公里 | 25342 | |||
| 分部小计 | ||||||||
| 措施项目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暂估价 | ||||||||
| 分部小计 | ||||||||
| 合计 | ||||||||
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1 |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00 | |||||
| 1.1 | 1 | 安全施工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4.79 | ||||
| 1.2 | 2 | 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3.47 | ||||
| 1.3 | 3 | 环境保护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1.54 | ||||
| 1.4 | 4 | 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4.2 | ||||
| 2 | ********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1.25 | ||||
| 3 | ********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1.91 | ||||
| 4 | ********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0.18 | ||||
| 5 | ********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0.66 | ||||
| 合计 | ||||||||
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
| 2 | 暂估价 |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 | 计日工 |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 合计 | ||||
4.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合计 | ||||
5.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6.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合计 | ||||||
7.计日工表计日工表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
| 暂定 | 实际 | ||||||
| 一 | 人工 | ||||||
| 人工小计 | |||||||
| 二 | 材料 | ||||||
| 材料小计 | |||||||
| 三 | 施工机械 | ||||||
| 施工机械小计 | |||||||
| 总计 | |||||||
8.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 合计 |
9.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费率(%) | 金额(元) |
| 四 | 规费 |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 | 100 | ||
| 1 | 社会保险费 |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 100 | ||
| (1) | 养老保险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16 | ||
| (2) | 失业保险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0.5 | ||
| (3) | 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6.5 | ||
| (4) | 工伤保险费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1.5 | ||
| 2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预算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预算人工费 | 12 | ||
| 3 | 工程排污费 | 100 | |||
| 六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 9 | ||
| 合计 | |||||
10.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交货方式 | 送达地点 | 备注 |
(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11.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标段九(3)
|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元) | 投标单价(元) | 发承包人确认单价(元) | 备注 |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12.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标段九(3)
|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变值权重B | 基本价格指数F0 | 现行价格指数Ft | 备注 |
| 定值权重A | 1 | - | - | ||
| 合计 | 1 | - | - | ||
13.甲评材料表甲评材料表
| 序号 | 材料编码 |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 单价 | 合价 | ||||||
| 合计 |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
理项目已由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以三江园管(2025)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江源园区国家
公园曲麻莱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叶格乡、麻多乡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长江源曲麻莱区域退化草原治理100000亩。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7001009
标段名称: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
项目标段九
发包内容:工程-工程施工-林业工程-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计划工期:180.0天
标段估算价:143.0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施工内容一致的资质:资质要求
资质一:涉及提供苗木或林草种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委托
代理或授权方式参与。
资质二:涉及提供牧草专用肥或有机肥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详见该标段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0个月内完成至少1项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类似业绩。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须取得农林草或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1年
及以上年限。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E63********07001001-17。但
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投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被省林草局列入
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以下简称“省交易网”)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交易
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须上传至省交易网发布。获取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0: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时止(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通过省交易网使用CA数字证书点
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交易网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
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2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
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交易网,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
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
解密等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
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
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省交易网应当拒
收。
省交易网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
接收异议联系人:才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39********
9、本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璇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22
楼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才先生,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39********,电话:********
传真:,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
理项目已由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以三江园管(2025)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江源园区国家
公园曲麻莱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叶格乡、麻多乡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长江源曲麻莱区域退化草原治理100000亩。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7001009
标段名称: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
项目标段九
发包内容:工程-工程施工-林业工程-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计划工期:180.0天
标段估算价:143.0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施工内容一致的资质:资质要求
资质一:涉及提供苗木或林草种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委托
代理或授权方式参与。
资质二:涉及提供牧草专用肥或有机肥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详见该标段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0个月内完成至少1项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类似业绩。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须取得农林草或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1年
及以上年限。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E63********07001001-17。但
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投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被省林草局列入
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以下简称“省交易网”)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交易
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须上传至省交易网发布。获取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0: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时止(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通过省交易网使用CA数字证书点
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交易网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
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2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
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交易网,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
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
解密等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
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
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省交易网应当拒
收。
省交易网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
| 接收异议联系人: | 才先生 | ||
|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 139******** |
9、本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 10、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璇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22楼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才先生 | 联系人: | 郭女士 |
| 电 话: | 139********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
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E63********07001009)
招标文件
招标人: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自行招标时盖单
位电子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璇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
公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编制
使用说明
一、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青政办〔2024〕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对本文件进行电子化改编,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招
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示范文本所称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是指中央及本省各级财政资金、发改资
金、债券资金、公益基金与援助资金用于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项目(不包括园林
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支撑保障建设工程参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招标文件》每一部分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时选择使用。示范文本以空格或横线标示的,招标人应根据项目本身的要
求和具体特点填写。确实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人应
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
否则以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后所附内容仅供参考。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正文之外
的其他评标因素、标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评审因
素、标准。评标办法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和标准。“评标办法前附
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即导致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可
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
出不同约定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
“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相衔接。第五章所附
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七、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应根据加强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合同支付管
理的要求,结合工程施工活动编写。“技术标准和要求”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
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
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
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八、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标准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人的部分除特殊指明外,也适用于受其委托承担招标
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十、各方市场主体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向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青
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提出。
联系电话: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0971-
********。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中标单位需按以下技术方案实施:
封育管护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一、拟派项目经理相关承诺书
十二、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材料及真实承诺书(如有)
十三、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
十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
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已由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以
三江园管(2025)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江源园区国家
公园曲麻莱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
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叶格乡、麻多乡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长江源曲麻莱区域退化草原治理100000
亩。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
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7001009
标段名称: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
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标段九
发包内容:工程-工程施工-林业工程-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计划工期:180.0天
标段估算价:143.0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施工内容一致的资质:资质要求
资质一:涉及提供苗木或林草种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林草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委托代理或授权方式参与。
资质二:涉及提供牧草专用肥或有机肥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肥
料登记证》。
详见该标段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0个月内完成至少1
项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类似业绩。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须取得农林草或
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1年及以上年限。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
为:E63********07001001-17。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
段的招标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投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的市场主体,被省林草局列入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林业
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以下简称“省交易网”)进行诚信库
“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交易
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须上传至省交易网发布。获取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10
日0: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
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通过省交易网使用CA数
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
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交
易网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
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5.2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
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交易网,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
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
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
解密等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熟练
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
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省交易网应当拒收。
省交易网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
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
接收异议联系人:才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39********
9、本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璇锴工程项目管
| 管理处 | 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22楼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才先生 | 联系人: | 郭女士 |
| 电话: | 139********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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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
项目本身要求、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务必做到与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的
衔接,并不得与本章正文内容相抵触。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
等效力。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招标人 | 名称:长江源园区国家公园曲麻莱管理处地址: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约改镇和谐路23号联系人:才先生电话:139********电子邮件:/ |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青海璇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22楼联系人:郭女士电话:********电子邮件:/ |
| 1.1.3 | 项目名称 | 长江源园区曲麻莱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叶格乡、麻多乡区域黑土滩治理项目 |
| 1.1.4 | 建设地点 | 曲麻莱叶格乡、麻多乡 |
| 1.2.1 | 资金来源 | 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支出)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经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退化草原治理10万亩。具体详见该标段工程量清单。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 1.3.2 | 计划工期 |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标段工期:具体按合同约定,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施工内容一致的资质:☑涉及提供苗木或林草种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委托代理或授权方式参与。☑涉及提供牧草专用肥或有机肥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其他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提供肥料生产商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截图,并提供2025年以来的有效的肥料检验报告。3、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及2025年以来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须取得农林草或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1年及以上年限(人员要求前后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5、招标文件中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统一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指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2、财务要求: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年度7月1日以后的,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投标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年度7月1日以前的,需提供上上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3、业绩要求: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个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月内完成至少1项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类似,业绩须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业绩范围限于本文件“使用说明”规定。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被省林草局列入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投标活动。5、其它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都须附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属于退休人员的需开具退休证。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1.5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前,通过省交易网中的网上提问菜单提出。□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6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1.7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补遗。 |
| 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或图纸中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或有 |
| 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可能出现歧义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省交易网中的网上提问菜单提出,并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 |
| 2.2.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澄清文件(QHCF格式),在省交易网的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各投标申请人用CA数字证书行下载。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应顺延开标时间。 |
| 2.2.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交易网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无论在省交易网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作为补充文件(QHCF格式)在省交易网的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各投标申请人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下载。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应顺延开标时间。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改的时间 |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交易网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无论在省交易网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
| 3.2 | 招标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89元(其中含暂列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元,暂估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元) |
| 3.3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 3.4 | 投标保证金 | 1、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不得拒绝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2、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下两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1)银行转账:收款行名: |
| 3.4 | 投标保证金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收款行号:/开户行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代收单位名称:青海璇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人账号:2********900765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递交的,投标单位无需上传转账凭据,评标委员会无需核验转账凭据,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开标记录表”结果为准。(2)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省交易网投标金融保函实行电子化,只接受“省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推送的电子保函。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的,投标人无需上传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无需核验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开标记录表”结果为准。采用电子保函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省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在线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务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1年,指*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
| 3.5.2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的份要求 | 3年,指*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四“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 3.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免费使用青海省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网上招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省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文件,使用青海省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后生成有QHTF后缀形式的加密文件。2、(1)商务标的编制:本工程的商务标部分将采用省交易网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辅助评标,投标报价表使用office中的Ex |
| 3.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cel进行编辑。其他部分可用office中的word进行编辑。(2)技术标的编制:投标人使用Word、WPS、AutoCAD等工具按照规定的目录和格式编制技术标。3、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4、本项目实行“暗标”评审方式(1)本项目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投标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在评标工作开始前,省交易网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特别说明:各投标单位务必提前完善好数据库中投标信息、资质证书、人员、业绩等相关投标材料,投标时相关资料应从数据库中获取电子资料。 |
| 4.1 | 投标文件的加密 | 投标人在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后,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招标系统操作手册》。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
| 4.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交易网,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省交易网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后60分钟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承诺本电子招标文件为本项目唯一的招标文件。5、招标人如需要相应的“纸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省交易网形成的评标资料是指省交易网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等的打印文本。在公示结果无疑义后 |
| 4.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从省交易网下载或打印装订成册。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省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
| 5.2 | 开标程序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做好开标准备,工作人员应至少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到达指定开标室,组织开标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做好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等工作。2.开标程序:(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进入应开标的项目、标段,做好开标准备;(2)宣布本项目已到开标时间,依法进行开标;(3)宣布开标纪律;(4)点击公布投标人名单,获取应开标标段投标人名称;(5)投标人解密上传的投标文件;(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文件;(7)录入招标控制价;(8)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征询对开标结果有无异议,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确认;(10)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招标人代表2人、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随机抽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人。当有效投投标人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按有效投标人数量推荐;当有效投标人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数量超过3个时,推荐不超过3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7.2 | 履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履约担保的形式:(1)银行转账(2)银行保函(3)保险保单 |
|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8.1 | 招标代理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金额为按合同约定执行。 |
| 8.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 |
| 8.3.1 | 行政监管部门 | 行政监管部门: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电话:********传真:/邮政编码:810000 |
| 8.3.2 | 投诉的其他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的应当场提交以下材料:(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如为授权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经公证的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有单位章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和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或属于《青海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 8.3.2 | 投诉的其他要求 | 根据相关规定,投诉人的投诉,应当实事求是。不得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或者以非法手段和渠道获取的证据材料提出投诉,也不得以阻碍招标投标正常进行为目的恶意投诉,制造事端,干扰招标管理机构正常工作。 |
| 8.3.3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公积金凭证相关证明材料”“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不适用。2、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3、本项目为林草类项目,不适用《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条,无需办理进青备案。4、谢绝被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列为青海省林草项目工程建设活动主体“失信名单”且期限未满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5、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如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利取消中标资格。6、兼投不兼中原则: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不同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按照中标金额从大到小前后排序,依次确定其为靠前标段的中标人,取消其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注: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同时投该项目中的任意3个标段。如多于3个标段,依次取消其后续标段的投标资格)。7、注: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指:林草及其他相关生态保护修复业绩。(如类似业绩表述不一致以该条为准)。8、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资历和业绩若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则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9、招标文件中前后条款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10、投标报价的下浮金额不低于控制价的10%,若下浮金额低于招标控制价的10%,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不予认可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1、中标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供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核查,不能提供原件证明材料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相关要求,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向监管部门上报。1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 |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隐瞒实情骗取中
标的,中标无效: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期
间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资质证书被暂扣或被撤销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破产状态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投标人与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
股关系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担保的;
(9)投标联合体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未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未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
(10)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1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
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被省林草局列入
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
(1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初步评审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无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内容不全的;
(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针对同一项目有多个不同报价的,
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足额计取或者让利、优惠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7)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8)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做出完全响应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附属项目按不同行业领域可以进行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3响应和偏差
1.13.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
偏差和细微偏差。
1.13.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
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二)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
差。
1.13.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
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
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
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
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1.1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3.3项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
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3.3项所述的细微偏差,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
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
1.13.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
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应明确专项条款主要内容);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此项规定的时间后
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
省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
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3项规定。
2.2.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形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4项规定。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项规定。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形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2项规定。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7)项目管理机构名单;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1)拟派项目经理相关承诺书;
(12)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材料及真实承诺书(如有);
(13)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如招标文件对业绩有要求,投标人应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
工验收备案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省交易网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
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
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转
账投标保证金本金加银行同期利息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
管部门认定处理的;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
约担保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1)、(4)情形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日内向项目所在
地行政监督部门部门报告。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等材料
的电子文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件,具体年份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电子文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单位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应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规定
的证明资料。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
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
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
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项规定;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
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施工工期、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7.4施工组织设计应按暗标要求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项规定和第
八章“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规定。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省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省交易网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省交易网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公告同步提出,招标人
应现场作出答复,并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评
标专家应当从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
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标依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将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未集中载明的否决
投标条款,评标时不予认可。如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中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性
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提供。否决性条款应当意思表示明确、易于判断,不得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
6.3.2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
标过程中出现电子评标系统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
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评标过程
中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
保密处理,并及时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处理。
6.4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暗标)评审
6.4.1评标委员会应对初步评审中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进行评审;
6.4.2系统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暗标)”以暗标编码的形式显示,评标委
员会在投标人名称不公开情况下对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完成后分数计入总分。
6.4.3继续进行投标文件其它部分评审。
7.合同授予
7.1评标结果(含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
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
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单位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
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的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完工情况;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履约能力核查
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发票以及人员证书和社保、公积金凭证相关证明材料
的原件线下核验、电子件在线核验,以确认中标候选人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或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
招标人选择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7.3定标方式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
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4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及时在省交易网打印中标通知书,
加盖公章后向中标人发出。
7.5履约担保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
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履约担保的形式及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2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7.6签订合同
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一)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
(二)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
(三)投标人少于3个的;
(四)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无法满足项目工程规模
的;
(五)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六)评标委员会认为按照评标办法,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
(七)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
件的,招标人需要重新招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
复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的应当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如为授权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经公证
的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有单位章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和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或属于《青海省招标投标投
诉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
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根据相关规定,投诉人的投诉,应当实事求是。不得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
等方式,或者以非法手段和渠道获取的证据材料提出投诉,也不得以阻碍招标投标正常
进行为目的恶意投诉,制造事端,干扰招标管理机构正常工作。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及资格证书 |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名称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单位盖电子印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1、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暗标格式要求:(1)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文件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地址;(2)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文件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微标、商标,公章等;(3)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文件中如确需提到本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不得使用具体姓名,统一使用“我公司(或拟任本项目的)甲项目经理、乙技术负责人……(4)总页数不得超过500页(含),超过500页的将否决投标。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电子投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 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单位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近年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规定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要求;不可竞争费用应按相关规定足额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招标控制价 |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0分) | 一、投标报价:50分,其中:商务标评审分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并现场公布抽取结果。二、施工组织设计:34.00分。三、项目管理机构:16.00分。 | |
| 2.2.2 | 投标报价(50分)(方法一) | 投标报价得分(方法一)(35分) | 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数在5个及以上时,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A%作为总报价评标基数。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数少于5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数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数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数1%扣0.2分,扣完为止。 |
|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方法一)(15分) |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每个分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项目费用的比重,从高到低抽取不少于5项,不足5项时按实际全部评审。综合单价每项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A%作为该项目的评标基数。综合单价等于评标基数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数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数1%扣0.2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 ||
| 投标报价(50分)(方法二) | 投标报价得分(方法二)(35分) | 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数在5个及以上时,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A%占70%与招标控制价占30%之和作为总报价评标基数。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数少于5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数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数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数1%扣0.2分,扣完为止。 | |
| 投标报价合理性(方法二)(15分) | 投标报价的完整性(3分)核实投标人是否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所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是否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综合单价的合理性(3分) | ||
| 投标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费用之和是否一致;取费标准的合理性(3分)核实不可竞争费用计取,主要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对商务条款的响应性(3分)分析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计算错误及商务偏差(3分)分析有无计算错误和商务偏差。 | ||||
| 以上两种方法的A值均为95—100的整数,电子招投标在开标解密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系数A值和评标办法,并现场公布结果。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2.2.4 | 施工组织设计(34.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7分) | 工程概况1分 | 应包括项目主要情况和主要施工条件。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贴合实际情况得0.5分;每项要素内容虽有阐述但与本项目无关、脱离实际采购情况的得0分。 |
| 编制依据1分 | 应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技术标准、招标文件和作业设计。以上要素内容每缺少一项扣0.2分,此项最多得1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贴合实际情况得0.2分;每项要素内容虽有阐述但与本项目无关、脱离实际采购情况的得0分。 | |||
| 施工准备5分 | 人机料法环贯穿施工全过程。其中,人员指参与工程施工的全部人员进出场计划,包括以工代赈雇佣当地劳动力的计划。机械指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进出场计划。物料指草种、苗木、肥料、网围栏、固沙材料物料进出场计划。方法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与施工操作。环境条件指工程的技术环境、作业环境境、管理环境和周边环境。以上要素内容每缺少一项扣1分,此项最多得5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且符合项目需求、全面详细得1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贴合实际情况但内容未包括具体细节及措施的得0.5分;每项要素内容虽有阐述但逻辑不清晰或与本项目无关、脱离实际采购情况的得0分。 | |||
| 施工方案(10分) | 重难点施工方案10分 | 投标人结合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分析工程重难点并提出相应施工方案:①决定施工质量的重难点;②控制施工总进度的重难点;③占投资比重较大的重难点;④施工难度大或采用新技术的重难点;⑤反季节栽种的重难点。以上要素内容每缺少一项扣2分,此项最多得10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且符合项目需求、全面详细得2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贴合实际情况但内容未包括具体细节及措施的得1分;每项要素内容虽有阐述但逻辑不清晰或与本 | ||
| 项目无关、脱离实际采购情况的得0分。 | ||||
| 施工保证措施(17分) | 质量保证措施6分 | ①建立质量保证体系;②重点工序、关键部位和成活率等质量目标需明确具体的质量保证;③分析各类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制定处理方案。以上要素内容每缺少一项扣1分,此项最多得6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且符合项目需求、全面详细得2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贴合实际情况但内容未包括具体细节及措施的得1分;每项要素内容虽有阐述但逻辑不清晰或与本项目无关、脱离实际采购情况的得0分。 | ||
| 进度保证措施4分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进度计划安排及目标;②各工序进度有清晰的关键时间节点;③项目实施进度监控方法;④各阶段进度的保障措施。以上要素内容每缺少一项扣1分,此项最多得4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且符合项目需求、全面详细得1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贴合实际情况但内容未包括具体细节及措施的得0.5分;每项要素内容虽有阐述但逻辑不清晰或与本项目无关、脱离实际采购情况的得0分。 | |||
| 安全管理措施2分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②制定应急预案。以上要素内容每缺少一项扣1分,此项最多得2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且符合项目需求、全面详细得1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贴合实际情况但内容未包括具体细节及措施的得0.5分;每项要素内容虽有阐述但逻辑不清晰或与本项目无关、脱离实际采购情况的得0分。 | |||
| 植被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1分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现有植被保护管理措施;②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贴合实际情况得0.5分;每项要素内容虽有阐述但与本项目无关、脱离实际采购情况的得0分。 | |||
| 成本控制措施1分 |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成本目标进行阶段分解。内容阐述合理贴合实际情况得1分;要素内容虽有阐述但与本项目无关、脱离实际采购情况的得0分。 | |||
| 管护措施1分 | 包括但不限于管护内容和标准。内容阐述合理贴合实际情况得1分;要素内容虽有阐述但与本项目无关、脱离实际采购情况的得0分。 | |||
| 工程资料管理措施2分 |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过程资料生成、报审、归档与报验。以上要素内容每缺少一项扣0.5分,此项最多得2分。每项要素内容阐述合理且符合项目需求、全面详细得0.5分;其它情况的得0分。 | |||
| 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 | ||||
| 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5人时,所有评标专家评分计入平均值计算。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图表,包括施工总体计划表、劳动力计划表等。施工组织设计应文字精炼、内容严谨,引用规范准确,具有针对性、科学性,不得以抄写规范标准代替,不得套作、不得抄袭。总页数不得超过500页(含),超过500页的将否决投标。 | |||
| 2.2.5 | 项目管理机构(16.00分)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6分) | 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36个月内每有1项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类似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业绩范围限于本文件“使用说明”规定,须提供有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 |
| 项目经理资历和业绩(8分) | 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36个月内以项目经理身份担任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业绩范围限于本文件“使用说明”规定;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不得与单位类似项目业绩重复) | ||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2分) | 现场配备1名专职资料员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 2.2.6 | 评标总得分 | 评标总得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 |
否决投标条件
1.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2.投标人出现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否决投标条件中未载明情形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
投标,应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
件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应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串通投标或者投
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3.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3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3.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的。
3.5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出现以下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项目名称、标段号、工期、工程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章节不完整,主要内容缺少。
c.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件资料有一项以上不清晰,且澄清补正之后依旧不能清晰可辨的。
d.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报价的(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e.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的。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a.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少于投标有效期。
c.投标人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的
要求,投标人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
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
投标人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不满足隐匿投标人名称、统一文字排版和插图形式等“暗标”评审要求
的;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地址,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微标、商标、公章等投标人身份辨识信息的;
提到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的;
(9)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页数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10)施工组织设计与招标项目没有关联性,存在逻辑错误,以抄写、套作规范标准为主或抄袭其他
项目的(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技术评审最低标价法);
(11)资格审查内容:
a.投标人不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b.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d.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有);
e.投标人的信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f.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g.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缴纳社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h.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以上内容招标人不可更改,如确有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应在此自行添加、集中载明。但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得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标总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优先的原则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评标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清标。清标工作包括以下内
容:
2.3.1核实投标人是否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所填项目编码、项目
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是否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3.2投标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规费、
税金费用之和是否一致;
2.3.3核实不可竞争费用,主要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
2.3.4对于清标时发现的投标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
文件的规定认定偏差的偏离程度。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
一律作为细微偏差。属于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不得做为否
决投标条件进行处理。
2.4.5辅助评标系统将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I
P地址,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QHGZTB电子文档及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记录的
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通过信息化分析比对。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隐瞒实情骗取中标
的,中标无效: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
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
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
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
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
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
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
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
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总得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
分。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
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
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60分钟)内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
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
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3.5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将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未集中载明的否决投标
条款,评标时不予认可。如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中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性条款
的,招标人应当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
否决性条款应当意思表示明确、易于判断,不得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
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完成的评标报告后,应当对评标报告进行形式检查、
复核,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的,应当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报告。经核查,评标报告遗漏必要的内容或者存在错误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要
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补充或者纠正。
形式检查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评标报告正文以及所附文件、表格是否完整、清晰;
(二)报告正文和附表等内容是否有涂改,涂改处是否有做出涂改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签名;
(三)投标报价修正和评分计算是否有算术性错误;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是否一致;
(五)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因素得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相关要求;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是否齐全。
形式检查并不免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工作应负的责任。
3.4.4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发票以及人员证书和社保、税收凭证等相关
证明材料的原件现场核验、电子件在线核验,以确认中标候选人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
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或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
果将作为招标人选择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系统提取)开标记录表
标段编号:(系统提取)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唱标记录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 项目经理 | 工程质量 | 工期 | 备注 | |
| 转账(元) | 电子保函 | ||||||
| 1 | |||||||
| 2 | |||||||
| ...... | |||||||
注:1、转账确认以银行推送为准。
2、根据本开标记录表“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严格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3.4投标保证金”要求评标。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 (三)出席开标会的人员签到: | |||
| 招标人代表: | 监标人: |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
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分前上传至省交易网。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 ||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
年月日
附表四: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注: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
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
标方案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投标文件相关实质性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
容,装订和递交要求等给予具体规定。
附表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工程安全目标:,。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
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5款规定向我方
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注:招标文件中如有不平衡报价相关约定等其他要求,可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进行修改。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人民币):
委托人(甲方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计人(乙方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建设单位(全称):
施工单位(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草原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施工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和规模:;
1.4合同价款金额:¥元(大写:)。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协议书;
2.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2.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廉政责任书;
2.7履约承诺书。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
四、项目措施(按照具体项目性质确定。)
五、技术指标(按照具体项目性质确定。)
六、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
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八、双方承诺
8.1施工方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施工与相关服务。
8.2委托人向施工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比例和金额向施工方支付合同
价款。
九、合同订立
9.1订立时间:年月日。
9.2订立地点:。
9.3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9.4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施工方执份,采购
| 代理机构执份。 | |||
| 委托人: | (盖章) | 施工方: | (盖章) |
| 住所: | 住所: | ||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
| 44 | |||
| 的代理人: | (签字) | 的代理人: | (签字)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合同备案时间: | 年月日 |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建设单位职责(甲方)
1.负责工程施工期间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安全、环保、
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2.按照乙方的当年施工进度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按期向乙方支付资金,不得无故
拖延。
3.负责确定具体的施工区域
4.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
5.负责管护人员选定及管理,安排生态管护员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后期
管护。
二.施工单位职责(乙方)
1.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进场人员、机械数量,不符合所规定的要求并由此造成的损
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能或者无力履行合同,提出中止合同者,除不支付任何资
金外,甲方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并取消乙方在木省范围内项目中3—5年的投
标资格。
3.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资质,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施工管理经
验(须与投标文件拟派驻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人证合一)。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
常驻工地,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项目经理
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请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4.乙方不得将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乙方必须保证将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保障农民工利益,杜绝群体上访事件
发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加强安全保护措施,严格物资领用登记及出入库登记管理工
作。
6.乙方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过程物资及人员登记表、施工进
度表、出苗调查数据、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等相关资料,乙方保证所
提供的档案资料符合现行档案规范要求,如不能按时、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提供资料,
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凡未按照相关工程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完成档
案管理或档案整理不合格的项目,管理单位可暂扣工程质量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5%,
并督促责任方完成归档任务,直到满足归档要求为止。
三、施工资金的结算
采取结合工程实际形象进度分段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的工程预付款。乙方组织的施工机械、
人员到场并经监理、甲方检查合格并签发开工令后完成工程量达到总工程量的%后;
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经监理、甲方验收
合格并通过县级自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工程进度款,预留3%资金作为质保金,
待项目建设达到设计指标后,项目通过上级验收后支付。
四、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第三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
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
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
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
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
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
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
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
程预算文件。
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
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
法继承人。
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
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
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
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
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
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
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
程。
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
包括施工设备。
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
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
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
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
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
施。
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日期和期限
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
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
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
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
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
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
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
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
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
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
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
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
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
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
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
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
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
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
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
产生的费用。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
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
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
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6.2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
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
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
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
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
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
后的图纸施工。
1.6.4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
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
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
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
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
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
地点。
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
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
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
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1.8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
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
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
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1.9化石、文物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
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