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夯基工程专项行动物资装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JH25-210000-55631(LNZC2025-0376))
公告信息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夯基工程专项行动物资装备购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
| 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5楼临时开标厅 |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诗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北陵大街45-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附件: | |||
| 附件1 | LNZC2025-0376.doc | ||
(适用于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项目)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货物类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夯基工程专项行动物资装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LNZC2025-0376
编制单位: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
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8
第三章货物需求47
第四章评标方法80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31
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表
|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 1.1 | 采购人 | 名 称: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联系人:吴畏电 话:********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联系人:董诗尧电 话:******** |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投标人应具有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没有 |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1.4.8 |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表下方“分包详细信息表” |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 6.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 10.3 | 核心产品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为核心产品。 |
| 11.3 | 样品或演示 | 需要提供样品: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1-8扑火阻燃套装,需按要求提供全套样品各1份。样品需进行密封,如未进行密封处理,视为未提交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递交样品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西侧样品室(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LED屏左侧入口) 递交样品联系人:金老师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注:1、递交样品仅限开标当日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和评标办法。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提交样品品目号1-8扑火阻燃套装同时,须提交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应包含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的实质性要求。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 |
| 12.1 |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投标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
| 13.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公告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保函/支票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详见采购公告4、保证金退还方式:网上自动退款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6、其它:无 |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 |
| 16.1 |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 □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该项目为电子标,请按采购公告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18.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 20.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 2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5人组成,共7人。 |
| 25.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 |
| 27.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29.2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3 |
| 31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见评标办法 |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 39.3 | 质疑 | 1.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是指: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条款、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提出的询问及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质疑经办人:吴畏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询问、质疑,应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质疑经办人:许晶淼 周璐电话:****************4.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5.接收质疑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应通过系统线上提交电子质疑函,无法通过系统提交的,采用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形式的质疑函。 |
包详细信息表
|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评审办法 | 价格打分法 |
| LNZC2025-0376-1 | 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夯基工程专项行动物资装备购置项目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价优先法 |
二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为防范化解廉洁风险,保证公平公正,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计量单位
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1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货物需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范围
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
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适用纸质投标)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
★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适用纸质投标)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
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投标截止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
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适用纸质投标)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
| 投标人名称 | |
| 递交时间 | |
| 接收单位 | |
| 接收人签字 |
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六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
★22.资格审查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3.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
25样品及演示
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
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
★26.投标无效
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7.比较与评价
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7.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辽政采〔2022〕1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28.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30.保密原则
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七确定中标
31.确定中标人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中标通知书
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履约保证金
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7.廉洁自律规定
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8.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9.质疑与接收
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资料下载”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号)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
40.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 序号 | 内容 | 所属包号 |
| 1 | 投标文件的封皮 | 所有包 |
| 2 | 投标文件的目录 | 所有包 |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所属包号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所有包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所有包 |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所有包 |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所有包 |
| 5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所有包 |
| 6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所有包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所有包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所有包 |
| 9 | 信用记录 | 所有包 |
| 10 | 投标人应具有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1包 |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所属包号 |
| 1 | 投标函 | 所有包 |
| 2 | 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 | 所有包 |
| 3 | 分项报价表 | 所有包 |
| 4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所有包 |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所有包 |
| 6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所有包 |
| 7 | 提供样品风力灭火机 | 1包 |
| 8 | 提供样品扑火阻燃套装及检测报告 | 1包 |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所属包号 |
| 1 |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所有包 |
| 2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所有包 |
| 3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所有包 |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所有包 |
| 5 | 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 | 所有包 |
| 6 | 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所有包 |
| 7 | 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所有包 |
| 8 | 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 所有包 |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其他材料”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一、投标文件的封皮
投标文件的封皮
投标文件
所投包号:第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二、投标文件的目录
目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五、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电话:
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日期: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八、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一、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十二、投标人应具有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十三、投标函
投标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其他事项:。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邮件:(用于接收重要信息,务必填写有效的邮件地址)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期:
十四、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
开标一览表
包号:报价单位:元(人民币)
|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小写) | 投标总价(大写)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还须用小信封单独密封、标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一份,以供唱标之用。(纸质标适用)
3.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时另行填写的包组报价信息内容,如与解密的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解密的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电子标适用)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五、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包号:报价单位:元(人民币)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总价 | |||||||||
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按第三章中的“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填写 |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4.此表为范本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填报以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 包号/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按第三章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内容填写 | ||||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4.此表为范本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填报以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八、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九、提供样品风力灭火机
二十、提供样品扑火阻燃套装及检测报告
二十一、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二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二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
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
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
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
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
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十五、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
二十六、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十七、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十八、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第三章货物需求
商务条款偏离表
| 包号 | 1包 | |||||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 ★1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 | ||||
| ★2 | 交货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综合物资储备库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 | 1.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付款条件:提供合同、中标金额50%的等额发票。2.中标人将全部货物全部完成供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合同款。付款条件:合同一份、履约验收意见书一份、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
| ★4 |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 | 验收标准:按照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采购人验收报告填写 | ||||
| 组织验收主体: |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5 | 质量保证期: | 不少于(3)年 | ||||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 (3)年 | ||||
| ★7 | 热线支持: | 支持7×24小时,并提供热线电话。 | ||||
| 现场支持: | (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 | |||||
| ★8 |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 | 质保期后以优惠于市场价格提供备件、并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 ||||
|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 | 设备到位后,中标人应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培训时间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培训应不少于3天,确保使用单位不少于30名使用人员能完全独立操作,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并懂得简单故障排除。 | |||||
| ★9 | 其它: | 投标人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管理、验收、协助、安装附件、雇员、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品目号:1-1产品名称:风力灭火机数量:90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是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1、有效风力灭火距离:≥1.85m;2、出风口风量:≥0.45m³/s;3、连续运转可靠性:在标定转速下连续运转5h未出现故障,转速下降小于标定转速的5%,二次启动后正常工作;4、安全防护(不漏油、不漏电):符合GB/T10280-2008规定;5、常温启动:≤6s;6、超速试验:符合GB/T10280-2008规定;7、叶轮静平衡试验:符合GB/T10280-2008规定;8、整机装配质量:装配正确完整,运动件运转灵活,没有干涉、阻滞;9、翻转试验:标定转速下自水平位置上、下、左、右倾斜90°均能正常工作;10、发动机功率:符合GB/T10280-2008规定;11、发动机工作转速:符合GB/T10280-2008规定;12、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73min;13、耳旁噪声:≤100dB(A);14、手感振动:≤2.7m/s²;15、净质量:≤10.2kg;16、外观质量:表面光滑,平整,无缺陷;17、使用说明书:符合GB/T10280-2008规定;18、标志与包装:符合GB/T10280-2008规定;19、气缸排量:≤80CC;20、功率:≥3.2kw;21、最大风速 :≥2025m³/h;22、燃油箱容量:≤2L;23、具有有全封闭的油管:发动机供油管全封闭在机器外罩里24、采用混合4冲程发动机;25、机器重量分布合理:机器重心低,背负时与人体重心重合,无论在平地还是在坡地上,不会有后仰的趋势;26、吹风管长度可在不少于35cm范围内调节;27、带有4点弹簧减震系统的动力设备;28、可调节带透气减震垫的双肩背带;29、随机附带的绑带可将吹风管固定在背负支架上30、机器可以在背负状态下直接启动,启停控制灵活。 | ||||
| 品目号:1-2产品名称:油锯数量:255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663000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1、功率:≧2.0Kw/2.7hp;(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排量:≤43cm³;(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3、主机比质量:≤2.5 Kg/Kw;4、链条类型:3/8” P。导板长度:16”/18’;5、净重量:≤5.0Kg;6、手感振动:≤5.5m/s²;7、燃油箱容量:≤0.4L。发动机是双活塞环结构;8、符合国II排放标准。弹簧减震系统;9、层流扫气发动机技术,能够节油、减排;10、无需工具开关的油箱盖;链条润滑供油系统,能够链条润滑油耗。 | ||||
| 品目号:1-3产品名称:割灌机(清理锯)数量:187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1、启动性能:(1):常温启动≤9s(2):热机启动≤6s(3):低温启动≤15s;2、怠速性能:连续稳定运转5min转速波动≤3.0%;3、最高空载稳定转速:在高转速下进行空载试验,稳定运转1min没有异常声响,紧固件没有松动,转速波动率≤3.1%;4、整机净质量:≤8.5kg;5、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接合转速为怠速转速≥1.35倍;6、变速箱壳体温升:≤34℃;7、背带结构及强度:背带长度可调,肩部有护垫;8、背挂装置牢固可靠,挂脱便捷;9、手拉起动器:拉动不少于10000次无故障。10、各运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起动棘爪与起动轮能可靠地接合和脱开;11、启动绳索能自动重绕,恢复原位;12、单片金属刀片:符合LY/T1035规定;13、整机密封性:整机密封性良好,没有漏油、漏气现象;14、耳旁噪声:(1)怠速≤79dB(A)(2)高速空转≤104dB(A);15、手把震动:≤3.2㎡/s;16、排放系统要求:符合GB/T19724-2005规定;17、手把:手感舒适,轻便灵活。手把中心距≥637mm,手把长度≥120mm;18、档把:有档把,档把与传动轴套管中心线垂直,水平伸出≥460mm;19、在任意方向上对带有油门扳机的手把施加相当于整机质量三倍的力时,发动机转数没有提高到离合器接合及切割附件转动;20、机器安装恒压油门扳机,能自动恢复到怠速状态;安装油门扳机锁;21、油门扳机的位置能确保戴防护手套握持带有油门扳机的手把能够勾动和松开油门扳机;22、油门锁定装置能确保当勾油门扳机时使其自动脱开;23、油门锁定装置经两个动作才能使其对油门限位;24、切割附件安全罩最小尺寸符合LY/T1036的规定;25、安全罩强度符合LY/T1349的规定;26、油箱注油口:燃油箱盖有连接链;27、油箱注油口直径≥36mm;28、燃油箱能确保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各工位和搬运时,无漏油现象;29、注油口周围无妨碍用漏斗加油的其它部件;★30、功率:≥2.2Kw/3.0hp;(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31、排量:≤45.6 cc;32、燃油箱容量:≥0.75 L;33、气缸直径:≥44mm;34、活塞冲程:≥30mm;35、怠速:≥2700rpm;36、切割速率(额定):≥12300rpm;37、最大输出轴速度(切割配件)≥8870rpm。 | ||||
| 品目号:1-4产品名称:组合工具数量:1490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730100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600×320×80,完整配置:组合工具包、手柄、组合镐(锹)、组合耙子、组合拍头、砍刀、手锯、斧子、小板手,功能:砍、锯、耙、铲、拍打等多种功能适合多人使用;2、工具包为迷彩帆布制作,采用双肩背负方式;3、组合锹板厚度≥2mm,锹面有效尺寸≥210×150mm,锹头表面涂漆;4、组合耙结构:五齿耙;工艺:冲压一次性成型;外形尺寸≥170×200mm;耙齿厚度≥2mm,外观:表面涂漆;5、扑火拍材质:阻燃胶条,胶条尺寸≥45×25×2.5mm,胶条数量:7条;6、手锯总长≥430mm,锯齿厚度≥1.2mm;7、连接杆结构:外径25mm钢管螺纹连接,总长度≥1100mm;8、砍刀长度≥250mm,刀背厚度≥2.8mm;9、斧头尺寸≥40×20×145mm,手把材质:木柄,长度≥340mm; | ||||
| 品目号:1-5产品名称:高压森林消防水源泵数量:15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高压森林消防水源泵,含水泵主机1台,水带不少于1200米。一、水泵1、采用轻型发动机带动泵组进行远距离输水作业,进出水口均为DN40规格,接口为森林消防接口;2、启动方式:一键式电启动;控制系统:具有油门、启停机集成一体式控制;3、整机起动性能≤5s;4、泵体结构为隔膜泵;5、发动机类型:双缸强制风冷四冲程,无化油器设计,电子控制油气混合,标示额定功率/转速≥20KW/3600rpm,油门为旋钮式;6、泵体与发动机减速部分,采用轻合金材质的行星减速机;7、最大射程:≥30m;工作压力:≥6Mpa;具备全自动吸水功能;最大吸深:≥7m;8、最大流量:≥150L/min;当压力≥1.0MPa时,流量:≥140L/min;当压力≥3MPa时,流量:≥137L/min;当压力≥4MPa时,流量:≥136L/min;9、采用不锈钢框架加折叠式把手设计,把手配有弹簧阀固定装置,可选配快拆省力式平衡轮;10、整机质量:≤130kg(整机采用金属外包框架设计,重量为主机含框架)11、油箱配置:容积不少于12L;带自动透气阀(无需再用手动拧开透气阀);带油压表,可实时观察油箱内部油量;独立加油口,可实现不停机加油;12、吸水管:吸水管在吸水状态下没有被吸成扁平状,独立吸水部件的吸入端安装了不带底阀的滤网;13、安全性:配备手动放水阀和自动泄压阀两种泄压方式,出口配有压力表,可随时观察出水压力;14、保护系统:发动机标配机油报警装置,防止缺机油拉缸,电瓶防亏电模块;15、隔膜泵头配置有观油口,可随时观察或补充润滑油;16、便携式速溶灭火剂:形态为固态片状或者粉剂,颜色为白色或乳白色,粉剂PH值为7.0±0.5,可有效扑灭A/B类火灾,毒性≤10%,喷射位置处不复燃时间≥72h,20℃水中溶解度≥99%,97%水溶液中的表面张力为20±2mN/m;17、水泵配置有物联网模块:1.可在电脑端和手机端显示:实时状态:联机/离线状态、设备位置(地图显示)、运行中/停机状态;运行数据:累计运行时间、当前运行时间(维保后)、转速/流量(动态显示);2.手机/电脑端可远程控制水泵启停;3.可自定义维保周期(如 50 小时、100 小时),到期自动提醒。★18、配置为:一台主机,一套带过滤网吸水管,一套修理工具及备品备件、一把空气增效水枪,一个不少于12升外置油箱,便携式速溶灭剂一组、机油3瓶、脉动减震器10块、一把可调节喷雾水枪、一条高压出水管(10米)。(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50-40-30水带要求:1外层为双层,材质采用高强度涤纶长丝线,经线为2000D涤纶长丝,纬线为1000D涤纶长丝;工艺采用经圆织机环形斜纹编织而成,且耐压、耐磨、耐高低温。、轻便柔软、易于清洗。水带表面保证光滑平整、编织均匀,并在水带最外层加润滑涂料。内衬材质采用进口聚氨酯,厚度0.4±0.1mm,均匀,表面光滑清洁,无褶皱,不渗水,不霉变,柔软轻便易卷缠,耐老化,使用寿命长;2水带口径为38±2mm。标准工作压力≥5.0MPa,爆破压力≥18.00Mpa。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为≥80N/25mm,轴向延伸率≤2.0%,直径膨胀率≤3.0%;3水带两头均配有40mm口径的森林防火专用接口铜套内涨,水带接口在工作压力5.0mpa下,未发生渗漏现象,在爆破压力8.0mpa下,未发生破裂;4每卷长度不少于30米,单位长度质量(g/m)≤250g,每条水带具备外部固定功能,在山坡上固定水带,防止位移或下滑,并且带有夜间反光作用; | ||||
| 品目号:1-6产品名称:移动蓄水池数量:211个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1、容积:≥5000升;(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上口直径:≥2m;3、下口直径:≥2.6m;4、水池高度:≥1.2m;5、重量≥780g/m2;6、剥离强度90N/5cm 撕破力:≥400N;7、厚度≥0.7mm;8、材质:涤纶织物1000D;9、断裂强力≥2500N/cm;10、阻燃时间:<10S自熄;11、具有抗磨损性、抗撕裂性气密好、强度高、经久耐用、抗冻、抗低温。 | ||||
| 品目号:1-7产品名称: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数量:295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1.基本要求1.1整机采用不锈钢支架,可以背负式使用、背负式行军;1.2设备的调压阀门、危险区域的防护、泵承压零部件耐压性能、背带和背垫、排放系统、可靠性耐久性要求符合LY/T2232-2013规定;1.3水囊部件符合T/CNFMAB002-2018规定;1.4装配及外观:要求运动件应转动灵活,各紧固件应牢固可靠,各部件不应有歪、翘曲等现象。外观应整洁,无锈迹油污,无明显的油漆剥落、皱皮、流挂及露底,不应有碰瘪、划伤和毛刺;2.性能指标要求:★2.1起动性能≤8s;(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 ★2.2最大压力≥12Mpa; (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3泡沫工况:使用工作压力≥5Mpa;额定流量(水)≥5.1L/min;发泡倍数≥4.1;泡沫溶液混合比≥1%;持续工作最小时间>4.4min;装置总重量≤13.6kg;★2.4泡沫枪:额定流量≥18L/min;最大射程:(泡沫)≥7.1m、(水)≥8.1m; (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5细水雾工况:额定压力:≥10Mpa;水平射程:直流≥15m、远程细水雾≥12m、近程细水雾≥6m;垂直射程≥11m;每袋水最大连续喷射时间≥20 min;最大出水流量≥9 L/min; 可选用喷头及部件:四种喷射工况喷头、七种喷射工况喷头、可选用喷射泡沫部件;2.6连续运转性能:在喷雾工况下连续动转≥8h,发动机不应自动熄火,整机不应产生漏水、漏油现象及异常振动、响声,紧固件不应松动;2.7最高压力下运转性能:在最高工作压力下连续运转≥0.5h,应无不正常的振动、响声,紧固件应无松动、无漏水、无漏油现象;2.8喷射枪部件:可实现泡沫枪与水枪的互换,实现喷射泡沫与高压细水雾双重功能;2.9泡沫枪组成:组合型,枪身要求为不锈钢材质,枪头铝合金阳极氧化;有独立泡沫液瓶、泡沫形成腔室、锥形喷射流道、空气混合孔;2.10泡沫原液的换装:泡沫液要求独立包装,一瓶泡沫液配合使用的清水不少于2袋水(设备配备的水囊、最大装水量≥20L);★2.11吸水性能:应有吸水功能,应能直接从距离地面垂直高度≥2.5m的水源吸水; (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12整机整备质量≤25kg;2.13发动机形式:单缸、风冷、二冲程;2.14最大功率: ≥2.4KW/9000r/min;2.15可选用喷头及部件:四种喷射工况喷头、七种喷射工况喷头、可选用喷射泡沫部件。 | ||||
| 品目号:1-8产品名称:扑火阻燃套装数量:1220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扑火阻燃套装(全套)包括:扑火防护服1套(上衣、裤子)、扑火头盔1顶、防烟面罩1个、扑火防护靴1双、扑火腰带1条、扑火手套1副。一、成衣1、成衣★ 1.1整体热防护性能(含高强度隔热层)≥55cal/cm²;(以随样品提交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样品的检测报告结果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1.2接缝断裂强力:裤后裆接缝强力≥1550N,肩缝强力≥1500N,裤侧缝强力≥1650N; 1.3配套扑火小帽一顶,应与扑火防护服材料一致;1.4面料甲醛含量:不应被检出;1.5主体材料为芳纶;2、面料2.1单位面积质量:200±10g/㎡;2.2断裂强力:经向≥1200N,纬向≥1100N;2.3撕破强力:经向≥250N,纬向≥230N;2.4热稳定性:经向≤1%,纬向≤1%,表面无明显变化;2.5阻燃性能:经向损毁长度≤80mm,纬向损毁长度≤80mm,续燃时间0s,阴燃时间0s,无熔融,滴落现象;2.6色牢度:耐磨擦≥4级,耐人造光≥5级,耐皂洗≥4级;3、补强材料3.1单位面积质量:230±10g/㎡;3.2断裂强力:经向≥2700N,纬向≥3000N;3.3撕破强力:经向≥850N,纬向≥750N;3.4阻燃性能:损毁长度≤15mm,续燃时间0s,无熔融,滴落现象; 3.5色牢度:耐磨擦≥4级,耐人造光≥4级,耐皂洗≥4级;3.6热稳定性:变化率≤1%,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3.7表面抗湿性能≥4级;二、扑火头盔(含头灯、头套和护目镜)技术参数1、头盔1.1冲击吸收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应不超过41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1.2耐穿刺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1.3电绝缘性能:泄漏电流不应超过1mA;1.4侧向刚性:最大变形不应超过30mm,残余变形不应超过10mm,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1.5阻燃性能:续燃时间不应超过5s,帽壳不得烧穿;1.6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铁粉质量150g,倾倒温度1400℃,倾倒高度225mm,不应出现帽壳被穿透的现象,不应出现大于10mm损坏形变,帽壳续燃时间不应大于5s;1.7头盔重量≤780g;★1.8头盔壳体应采用碳纤维为主的复合材料制成;(以随样品提交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样品检测报告结果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2、头灯技术参数头灯射程:≥160m;最大输出≥1700Lm;头灯光强:≥7000cd;头灯重量:≤95g;电池规格:锂电池,容量≥3500mah;具备模式:多档可调,可充电,防水;3、头套技术参数★3.1阻燃性能:损毁长度≤7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1s,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以随样品提交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样品检测报告结果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3.2抗起球性能:≥3级;3.3甲醛含量:不应被检出;4、护目镜技术参数 4.1镜框、镜片结构:橡胶镜框,阻燃性聚碳酸酯镜片,镜片厚度≤3mm; 4.2重量:≤95g;4.3镜片表面耐磨抗刮擦性能:镜片表面磨损率H<1.6%;★4.4镜片防雾性能:防护眼镜镜片在8s内不起雾;(以随样品提交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样品检测报告结果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4.5耐高温性能 :通过到177℃温控箱持续5min后,防护眼镜外观应无变形、无融化;4.6阻燃性能:按照GB/T5455-2014及CPAI-84-1995/UL94-2012的方法进行测试,森林灭火防护眼镜弹性头带、镜片、镜框达到V0级标准;三、防烟面罩技术参数1.面罩阻燃性:暴露于火焰的各部件在从火焰移开后,不应燃烧;★2.总体重量:≤300g;(以随样品提交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样品检测报告结果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3.过滤件通气阻力:≤90Pa(15L/min),≤325Pa(47.5L/min);4.双目视野:≥70%,下方视野:≥50°;5.过滤件排尘量≤0.12mg;6.面具泄漏率≤1.5%;7.头带:头带能经受50N拉力持续10s,不发生滑脱或断裂;四、扑火防护靴技术参数★1.成鞋阻燃性能:靴子上各试验点在试验后损毁长度不应大于50mm,离火自熄时间不应大于1s,不应产生熔融、熔滴或剥离现象;(以随样品提交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样品检测报告结果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2.成鞋耐折性:预割口5mm,连续屈挠4万次,鞋底裂口≤10.0mm,鞋面折后应无裂纹且不出现裂面,鞋底不应出现开胶现象;3.粘合强度:≥4.0N/cm;4.剥离强度:≥130N;5.外底硬度:70±5邵尔A;6.成鞋抗穿刺性:参照GB/T12017-1989,屈挠4万次后在前掌部位穿刺最小值≥1700N;7.成鞋隔热性:加热板温度150℃,放置30min,内底表面温度上升≤22℃,鞋底不应出现变形或脆化;8.外底耐热接触性:加热块温度300℃,接触1min,外底应无熔融,沿圆轴弯曲应无龟裂;9.防水性能:主体材料动态透水次数≥9000;动态吸水性(1h)≤22%;动态透水性(1h)≤0.1g;10.防滑性能:始滑角不小于15°;五、扑火腰带技术参数1.耐老化性能:(70±1)℃条件下72h,不应变形;耐低温性能:(-40±1)℃48h,不应龟裂、脆断;2.带体断裂强力≥5000N;★3.带体阴燃时间≤0s,续燃时间≤0s;(以随样品提交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样品检测报告结果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4.带体耐汗渍牢度≥4级;耐摩擦色牢度≥4级;六、扑火手套技术参数★1.手套面续燃时间≤0s;经向损毁长度 ≤40mm;纬向损毁长度 ≤45mm,燃烧状态为碳化;(以随样品提交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样品检测报告结果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2.手掌面及袖筒撕破强力 经向≥190N 纬向≥140N;3.补强耐磨性能≥2000转;4.补强耐切割系数≥5级;5.补强耐机械穿刺性能≥100N;6.补强耐撕裂性能≥235N;7.手套本体热防护性能不应小于50cal/cm²。手套袖筒耐热性能不应小于35cal/cm²;8.灵巧性能不应小于5级。 | ||||
| 品目号:1-9产品名称:充气指挥帐篷(60平)数量:10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290000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一)60㎡主充气帐篷★1、满外尺寸:长10m(±20mm)×宽6m(±12mm)×檐高2.5m(±5mm)×顶高3.8m(±7.6mm)。形体结构:双面坡屋脊型。(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内部净尺寸:长9.3m(±18.6mm)×宽5.3m(±10.6mm)×檐高2.2m(±4.4mm)×顶高3.5m(±7mm);★3、外篷布:不低于600D牛津布;(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4、气柱:0.7mm气密布;5、内衬:不低于210D平纹舒美绸,颜色白色;6、地布:不低于550g加厚环保PVC地布,颜色为绿色;7、门尺寸:宽800mm(±16mm)×高1900mm(±38mm),共2门;8、窗户:≥8个;9、气柱上安装阀二组(一组 1 个充排阀、1 个安全阀,1个补气阀;);10、配高压电动充排泵1台,修补包1套,固定配件1套(10根带扣抗风拉绳,10根军用地钎);11、帐篷配暖风/冷风口不少于 2 个、 阀门口2个;12、气柱主体结构使用高频热合热封工艺制作,双层拼接,保证牢固性。13、底部气柱做抗风拉环,在恶劣环境下起到加固作用;14、工作压力:20~35Kpa,极限气压60Kpa;15、适应温度:-40℃~+70℃;16、充气时间:小于12min;排气时间:小于15min;17、抗风等级:≥8 级;18、包装样式为军用帆布棉包+提手,方便搬运;19、帐篷顶布印有“辽宁应急”字样;★(二)附属配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冷暖空调(2台)。单台制冷量:≥3500w;设备尺寸:长≤450mm,宽≤400mm 高≤850mm;2.柴暖(2台)。单台制热功率:≥4800w,具备遥控启动功能,配备弯管风管等配件;3.帐篷内配备LED照明灯1盏,具备长时间工作的要求,亮度要满足日常生活、办公、会议的需要。4.桌椅。配备折叠桌12个,材质要求桌面为聚乙烯材料,可折叠;尺寸(长×宽×高):≥1200mm×600mm ×700mm 重量≤11Kg。配备折叠椅24个,框架为钢管结构,支撑为牛津布材料,可折叠,尺寸(长×宽×高):≥550mm×450mm×800mm。5.静音变频发电机(1台)。额定输出:≥5.5Kw、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压:≥220V、额定电流:≥20A、起动方式:电起动、油箱容积:≥15L、综合运行时间:≥7H、机油容量:≥1L、燃油类型:汽油、尺寸(长×宽×高):≤ 650×500×550mm。 | ||||
| 品目号:1-10产品名称:充气宿营帐篷(30平)数量:80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一)30㎡主充气帐篷★1、满外尺寸:宽5m(±10mm)×长6m(±12mm)×檐高2.3m(±4.6mm)×顶高3.3m(±6.6mm),形体结构:双面坡屋脊型;(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内部净尺寸:宽4.5m(±9mm)×长5.5m(±11mm)×檐高2m(±4mm)×顶高3m(±6mm);★3、外篷布:不低于600D牛津布;(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4、气柱:0.7mm气密布;5、内衬:不低于210D平纹舒美绸,颜色白色;6、地布:不低于550g加厚环保PVC地布,颜色为绿色;7、门尺寸:宽800mm(±16mm)×高1900mm(±38mm),共2门;8、窗户:≥6个;9、气柱上安装阀二组(一组 1 个充排阀、1 个安全阀,1个补气阀;);10、配高压电动充排泵1台,修补包1套,固定配件1套(10根带扣抗风拉绳,10根军用地钎);11、帐篷配暖风/冷风口不少于 1 个、 阀门口2个;12、气柱主体结构使用高频热合热封工艺制作,双层拼接,保证牢固性;13、底部气柱做抗风拉环,在恶劣环境下起到加固作用;14、工作压力:20~35Kpa,极限气压60Kpa;15、适应温度:-40℃~+70℃;16、充气时间:小于12min;排气时间:小于15min;17、抗风等级:≥8 级;18、包装样式为军用帆布棉包+提手;19、帐篷顶布印有“辽宁应急”字样;★(二)附属配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冷暖空调(1台)。单台制冷量:≥3500w;设备尺寸:长≤450mm,宽≤400mm 高≤850mm;2.柴暖(1台)。单台制热功率:≥4800w,具备遥控启动功能,配备弯管风管等配件;3.帐篷内配备LED照明灯1盏,具备长时间工作的要求,亮度要满足日常生活、办公、会议的需要。4.桌椅。配备折叠桌6个,材质要求桌面为聚乙烯材料,可折叠;尺寸(长×宽×高):≥1200mm×600mm ×700mm 重量≤11Kg。配备折叠椅12个,框架为钢管结构,支撑为牛津布材料,可折叠,尺寸(长×宽×高):≥550mm×450mm×800mm。 | ||||
| 品目号:1-11产品名称:通信基站(无线自组网中继台)数量:8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400000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1.采用PDT数字集群技术。2.核准证频率范围:361-366MHz/382-386MHz。3.信道间隔:12.5KHz / 25KHz。4.调制方式:4FSK。5.多址方式:TDMA。6.最大发射功率:20W。7.整机功耗:不大于100W。8.灵敏度≤0.22μV(5%BER)数字。9.工作温度-30℃~+55℃。10.支持电池供电,工作时间≥20小时,电池组容量≥15AH。11.可配置风扇,支持通过检测设备温度自动调节风扇转速,保证基站正常运行。12.基站支持快速上电重启,包括各模块完成上电,可打通组呼、单呼业务。13.整机重量≤4.5kg。★14.支持内置4G传输链路回传模块。(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15.防水防尘等级不低于IP67。16.互联互通,支持标准PDT对讲机接入,兼容各类厂家的标准PDT数字常规对讲机,能够与350兆PDT数字常规终端兼容,并互联互通。17.移动站支持通过内置公网4G模块,可通过移动网络实现前后方远距离的对讲组网通信。18.支持网管远程修改参数:移动站支持通过网管远程增加、删除、修改基站的信道频点和修改发射功率。19.支持有线、无线联网以及有、无线混合组网,与现有350兆数字常规终端以有线、无线联网以及有、无线混合组网方式完成互联组网,联网时设备之间无需人工干预,短时间内即可完成组网20.支持快速安装使用需求,一体化设计基站,整机内置基站控制器、电源、信道射频单元等模块为一体,整机可直接室外部署,支持挂墙和铁塔抱杆安装,安装操作便捷,无需外接其它设备及占用室内机柜空间,天线架设高度须大于等于7米。21.具备IP接口,能够支持动态IP接入所属区域的370MHz核心网;当传输设备更换后,省级应急管理370MHz 窄带通信核心网和移动基站无需任何修改。22.支持网络通信 ,支持使用动态IP接入核心网。 | ||||
| 品目号:1-12产品名称:对讲机数量:88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352000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1.产品通过国家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并获得型号核准证(提供有效期内核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符合GJB150A-2009标准检测。3.不低于IP68的国标外壳防护等级。4.频率范围:350-400MHz。5.信道间隔:12.5KHz/20KHz/25KHz。6.信道容量:≥2000。7.区域容量:≥64。8.发射功率:高功率4W,低功率1W。9.电池容量:≥3000mAh。支持百分比电池剩余电量显示。10. 整机重量:≤320g(含标配电池和天线)。11. 尺寸(长*宽*高):≤135*60*40mm(不含天线)12. 频率稳定度:±1.0ppm。13. 接收音频最大功率:≥1.0W。14. 工作温度范围:-30℃~+60℃。15. 具备按照消防三级组网要求预设频率、一键选频功能,具备一键报警撤离功能,支持全程录音、录音文件导出功能。16.显示屏、键盘:显示屏≥2.0寸,分辨率不低于240*320,不少于6行文本显示。具备全键盘设计。17.工作模式:支持数模常规包含模拟常规、数字常规(DMR数字常规、PDT数字常规)、PDT数字集群等工作模式,可在不重启的条件下自由切换,切换完成后可正常工作。18. 支持接入语音自组网基站。19. 报警方式:支持内置倒地报警,独立SOS键报警。20.旋钮:支持音量/信道旋钮二合一设计,旋钮为无极性旋钮,可快速切换信道和音量21.震动提示:支持通过震动方式,提示用户对讲机状态信息。★22.加密:支持软加密或TF卡硬加密,软加密支持ARC4和AES256高级加密。(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3.蓝牙:支持内置蓝牙。24.支持VOX功能,无需按住手持终端PTT按键,通过喊话可自动发起呼叫,达到解放双手的目的。 | ||||
| 品目号:1-13产品名称:森林消防水带数量:313件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162760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1、水带外层加反光条或荧光线便于夜间找寻。(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工作压力:≥50公斤;3、口径:40MM;4、长度:≥30M/根;5、双层结构,编织均匀,表面整洁;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衬里材质:聚氨酯;6、附着强度≥60N/25mm;7、爆破压力:≥17.0 MPa;8、水带两侧配置接头:森林消防快接接头。 | ||||
| 品目号:1-14产品名称:森林消防便携水泵数量:94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1、产品检验符合GB 6245-2006《消防泵》标准;(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发动机:功率≥15 HP。(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3、发动机:强制风水两冷双缸二冲程汽油发动机; 4、发动机结构:4.1水平对置双缸发动机,运行稳定、震动小;4.2电启动电路系统与发动机集成一体,位于整机下方,不易磕碰,适应火场恶劣工况;5、发动机冷却方式:强制风水两冷 (在水冷失效的情况下,强制风冷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6、发动机冷却结构:6.1带独立式双风扇的启动齿轮,形成强制冷却风源。双涡旋风冷散热有效提高发动机的散热量;6.2强制水冷系统配有快插式、复合材料的专用冷却水管,易于检修、耐高压、抗震;7、水泵应采用双级离心泵设计,叶轮采用背靠背安装结构,可自动平衡轴向力;8、启动方式:一体式手拉和电启动两种方式;9、启动时间:发动机-5℃冷机启动时间≤7 s;10、启动电池单元:采用轻便型锂电池,电池标示容量≥12000 mAh,电池重量≤450g,启动电池单元具备照明、对外充电及汽车应急启动等功能;11、整机净重量:≤27 kg;12、外形尺寸(长*宽*高):≤570 mm×450 mm×350 mm;13、进水口直径:不小于50 mm,出水口直径:不小于40 mm;14、泵在额定工况下可连续不间断运转24h以上;15、携行方式:轻质复合材料多功能背架,可背负、可手提、可做固定机座;16、燃油箱容积≥12 L;17、油箱结构:带独立加油口;燃油箱背包两侧设置储物袋,可以放置吸油管、工具等物品;燃油箱背包的背带以及背部软垫的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18、最大工作压力:≥3.0 MPa,最大扬程:≥300 m;19、最大流量:≥270 L/min;20、额定工况:工况1: 1.4 MPa压力时,流量≥170 L/min;工况2: 2.0 MPa压力时,流量≥100 L/min;21、附件包中配置三通球阀:三通球阀一个,带旋转接头组合,入口采用2英寸外螺纹,接2英寸转1.5英寸旋转接头,能够将一路水源分为两路进行灭火,且同时水带不会扭曲、打结的带旋转接头组合。底部采用3个长方形支撑;配置单向阀:两端装有颜色、规格一致的1.5英寸快速接头,单向阀进口及出口端均设置横杆,内置止回橡胶球,进水端卡式接头和侧壁设有可对穿的安装孔,安装孔内插有安全横杆。 | ||||
| 品目号:1-15产品名称:电动灭火水枪数量:511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511000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1、型式:背负式;电池与电动水泵应均匀分布在水箱下面; (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灭火形式:电动和手动一体;3、流量:≥3.5L/min;4、最大水平射程:≥10m;5、水箱容积:≥18L;6、电池容量:≥12AH;电压≥24V7、连续工作时间:≥6小时;8、净质量:≤5kg;9、最大工作压力≥0.7 MPA10、水箱部件:水箱盖应连接牢固,密封可靠,液口应设置滤网;11、双肩背负使用,背带有吸收震动的软垫并在背带上装备快速释放装置;12、喷射方式:直射、雾射及扇射。 | ||||
| 品目号:1-16产品名称:急救包数量:20个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品目最高限价:600000元 |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 | |
| 采购产品要求 | 一、基础生命支持包含1.便携式自动体外除颤器1台;1.1整机重量(含电池)≤2.8kg;1.2具备便携把手,具备高便携性;1.3设备可承受1.5m跌落冲击,具备抗跌落性能;1.4防尘防水级别不低于IP55;1.5工作温度范围至少满足 -5ºC ~ 50ºC;1.6设备能够根据环境噪音强度自动调节语音播放音量;1.7设备能够根据环境光强度自动调节屏幕显示亮度;1.8提供中英文双语支持,可一键快速切换中英文;1.9支持成人/儿童患者类型快速一键切换;1.10支持开盖开机或者按键开机;1.11具备≥7英寸显示屏,支持动画指导急救操作; 1.12除颤性能:采用双相波技术,双相指数截断(BTE)波形;★1.13输出能量:≥200J。(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2.急救转运呼吸机1台;2.1驱动方式: 气动气控;2.2适用范围: 成人、儿童;2.3气源范围 :0.28MPa~0.6MP;2.4分钟通气量: 3~20L/min,连续可调;2.5呼吸频率: 10~60bpm,连续可调;2.6氧浓度应至少具有两档可调 100%/60%;2.7支持手动通气;2.8吸呼比 I:E 1:2;2.9气道压力高报警:气道压力>5kPa断气报警;★2.10重量:≤15kg。(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3.血氧仪1台;3.1显示模式:OLED;3.2Spo2血氧饱和度显示范围:0%-100%;3.3PR脉率显示范围:28bpm-255bpm;3.4功耗:≤50mA;3.5重量:≤100g。4.血糖仪1套,试纸≥50片、采血针≥50个、酒精棉≥50片,测量误差:≤±20%。5.上臂式电子血压计1台,脉搏数:≥40-180次/分钟,重量:≤300g。6.水银血压计1台。7.医用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1台,测量误差≤0.3℃。8.带有单向阀心肺复苏面罩4个。9.保温急救毯5个,材质:铝箔,尺寸:≥2m*1.5m。 二、基础急救用品包含1.医用卷式夹板10个;2.医用颈托2个 ;3.医用水银体温计2个;4.医用剪刀4把;5.医用镊子4把;6.乳胶止血带5条;7.卡式止血带5个;8.旋压止血带5个;9.医用胶带(橡皮膏)4卷;10.医用胶带(无纺布)4卷;11.医用胶带(压敏)2卷;12.无菌敷贴20片,尺寸:7*6cm;13.无菌敷贴20片,尺寸:7*10cm;14.无菌敷贴10片,尺寸:10*10cm;15.无菌敷贴10片,尺寸:20*10cm;16.医用纱布10片,尺寸:8*8cm;17.弹性绷带10卷,尺寸:7.5*450cm;18.纱布绷带10卷,尺寸:6*600cm;19.纱布敷料5包;20.医用棉签5包;21.碘伏棉签200支;22.退热贴10片;23.75%医用酒精2瓶,容量500ml;24.医用碘伏2瓶,容量500ml;25.一次性医用手套10双;26.防水创口贴100片;27.压舌板10个;28.医用外科口罩20个;29.三角巾绷带5个,尺寸:≥80*80*120cm;30.CPR一次性屏障消毒面膜10个;31.止血粉2袋或瓶,用于体表创面止血,净含量:≥3g; 32.冰袋5个,规格≥120g;33.烧烫伤膏5支,规格≥20g;34.无菌0.9%氯化钠生理盐水冲洗液5瓶,规格≥250ml;35.毒液真空吸取器2套,每套吸杯≥2个; 36.医用防护服 2件;37.医用医疗废物垃圾袋20个,尺寸:≥40*50cm;38.医用无菌记号笔2支;39.急救手册图文版1份,含常见伤处理流程。★三、应急医疗包应采用模块化组合设计,包含双肩背囊1个,容量≥40L,可双肩背负式拉杆箱1个,尺寸≥20寸。(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之一均可。) | ||||
4.第四章评标方法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2、符合性审查
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
3、样品及演示
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
★4、同一品牌产品
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
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
★5、比较及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10-20%)
(2)联合体投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4-6%)。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2)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6.3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价格部分总分值的6%(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
★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
三、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附件1
资格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5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6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9 | 信用记录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10 | 投标人应具有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结论 | ||||||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 1 | 投标函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2 | 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3 | 分项报价表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4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6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7 | 提供样品风力灭火机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8 | 提供样品扑火阻燃套装及检测报告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 结论 | ||||||
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2、《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适用)
(一)基本评分标准
| 包号:LNZC2025-0376-1 | |||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打分 | 计算公式为:(Cmin/C)*价格满分。其中,Cmin为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报价,C为投标人的报价。 | 30.0 |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1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1条:有效风力灭火距离:≥1.85m。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技术指标2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2条:出风口风量:≥0.45m/s。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3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3条:连续运转可靠性:在标定转速下连续运转5h未出现故障,转速下降小于标定转速的5%,二次启动后正常工作。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等技术资料之一均可) | 1.0 | |
| 技术指标4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5条:常温启动:≤6s。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等技术资料之一均可) | 1.0 | |
| 技术指标5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6条:超速试验:符合GB/T10280-2008规定。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6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7条:叶轮静平衡试验:符合GB/T10280-2008规定。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7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8条:整机装配质量:装配正确完整,运动件运转灵活,没有干涉、阻滞。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等技术资料之一均可) | 1.0 | |
| 技术指标8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9条:翻转试验:标定转速下自水平位置上、下、左、右倾斜90°均能正常工作。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9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10条:发动机功率:符合GB/T10280-2008规定。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10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11条:发动机工作转速:符合GB/T10280-2008规定。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等技术资料之一均可) | 1.0 | |
| 技术指标11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12条: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73min。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12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13条:耳旁噪声:≤100dB(A)。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13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14条:手感振动:≤2.7m/s²。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14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15条:净质量:≤10.2kg。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等技术资料之一均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15 | 品目号1-5高压森林消防水源泵技术参数一、水泵、第5条发动机类型:双缸强制风冷四冲程,无化油器设计,电子控制油气混合,标示额定功率/转速≥20KW/3600rpm,油门为旋钮式。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16 | 品目号1-5高压森林消防水源泵技术参数一、水泵、第7条最大射程:≥30m;工作压力:≥6Mpa;具备全自动吸水功能;最大吸深:≥7m。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17 | 品目号1-5高压森林消防水源泵技术参数一、水泵、第8条最大流量:≥150L/min;当压力≥1.0MPa时,流量:≥140L/min;当压力≥3MPa时,流量:≥137L/min;当压力≥4MPa时,流量:≥136L/min。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18 | 品目号1-5高压森林消防水源泵技术参数一、水泵、第9条:采用不锈钢框架加折叠式把手设计,把手配有弹簧阀固定装置,可选配快拆省力式平衡轮。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19 | 品目号1-5高压森林消防水源泵技术参数一、水泵、第10条整机重量:≤130kg(整机采用金属外包框架设计,重量为主机含框架),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20 | 品目号1-5高压森林消防水源泵技术参数一、水泵、第14条保护系统:发动机标配机油报警装置,防止缺机油拉缸,电瓶防亏电模块。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21 | 品目号1-5高压森林消防水源泵技术参数二、50-40-50水带要求、第2条水带口径为38±2mm。标准工作压力≥5.0MPa,爆破压力≥18.00Mpa。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为≥80N/25mm,轴向延伸率≤2.0%,直径膨胀率≤3.0%。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22 | 品目号1-7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技术参数,第1.2条:设备的调压阀门、危险区域的防护、泵承压零部件耐压性能、背带和背垫、排放系统、可靠性耐久性要求符合LY/T2232-2013规定。满足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0 | |
| 技术指标23 | 品目号1-7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技术参数,第1.3条:水囊部件符合T/CNFMAB002-2018规定。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24 | 品目号1-7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技术参数,第2.3条:泡沫工况:使用工作压力≥5Mpa;额定流量(水)≥5.1L/min;发泡倍数≥4.1;泡沫溶液混合比≥1%;持续工作最小时间>4.4min;装置总重量≤13.6kg。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25 | 品目号1-7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技术参数,第2.5条:细水雾工况:额定压力:≥10Mpa;水平射程:直流≥15m、远程细水雾≥12m、近程细水雾≥6m;垂直射程≥11m;每袋水最大连续喷射时间≥20 min;最大出水流量≥9 L/min;可选用喷头及部件:四种喷射工况喷头、七种喷射工况喷头、可选用喷射泡沫部件。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26 | 品目号1-7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技术参数,第2.6条:连续运转性能:在喷雾工况下连续动转≥8h,发动机不应自动熄火,整机不应产生漏水、漏油现象及异常振动、响声,紧固件不应松动。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27 | 品目号1-7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技术参数,第2.7条:最高压力下运转性能:在最高工作压力下连续运转≥0.5h,应无不正常的振动、响声,紧固件应无松动、无漏水、无漏油现象。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28 | 品目号1-8扑火阻燃套装技术参数二、扑火头盔(含头灯、头套和护目镜)技术参数第1.1条:冲击吸收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应不超过41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29 | 品目号1-8扑火阻燃套装技术参数四、扑火防护靴技术参数第7条:成鞋隔热性:加热板温度150℃,放置30min,内底表面温度上升≤22℃,鞋底应不变形或脆化。满足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0 | |
| 技术指标30 | 品目号1-14森林消防便携泵技术参数第3条:发动机:强制风水两冷双缸二冲程汽油发动机。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31 | 品目号1-14森林消防便携泵技术参数第6条:发动机冷却结构:6.1带独立式双风扇的启动齿轮,形成强制冷却风源。双涡旋风冷散热有效提高发动机的散热量。6.2强制水冷系统配有快插式、复合材料的专用冷却水管,易于检修、耐高压、抗震。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32 | 品目号1-14森林消防便携泵技术参数第11条:整机净重量:≤27 kg。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技术指标33 | 品目号1-14森林消防便携泵技术参数第18条:最大工作压力:≥3.0 MPa,最大扬程:≥300 m。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
| 样品评分1 | 品目号1-8扑火阻燃套装样品:1.产品整体质地坚韧、强度高、穿着舒适、拉链顺滑、纽扣牢固;2.版面无断经、断纬、浮纱、丝线散头、油污丝;3.刺绣图案应紧密、平整、无变形,花纹清晰、饱满、对称;4.缝合牢固、缝纫线迹直顺、针距均匀,正面无线头,无开线、断线、返线。每满足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 2.0 | |
| 样品评分2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23条:具有全封闭的油管:发动机供油管全封闭在机器外罩里。满足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评标委员会结合样品现场评定,如样品与技术要求明显不符,则本项不得分) | 3.0 | |
| 样品评分3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26条:要求吹风管长度可在不少于35cm范围内调节。满足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评标委员会结合样品现场评定,如样品与技术要求明显不符,则本项不得分) | 3.0 | |
| 样品评分4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27条:带有4点弹簧减震系统的动力设备。满足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评标委员会结合样品现场评定,如样品与技术要求明显不符,则本项不得分) | 2.0 | |
| 样品评分5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28条:可调节带透气减震垫的双肩背带。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评标委员会结合样品现场评定,如样品与技术要求明显不符,则本项不得分) | 1.0 | |
| 样品评分6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技术参数第30条:机器可以在背负状态下直接启动,启停控制灵活。满足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评标委员会结合样品现场评定,如样品与技术要求明显不符,则本项不得分) | 3.0 | |
| 样品评分7 | 品目号1-1风力灭火机样品:1.涂层平整、色调均匀、做工精细,边缘顺滑、平顺。2.结构设计安全合理,易于操作,开关、按键、旋钮灵活自如。每满足1项得2分,最高得4分。 | 4.0 | |
| 商务部分 | 供货方案 | 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保障;②资金保障;③质量保障;④运输及交付保障等内容。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无缺陷,得3分;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任意一项内容,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 | 3.0 |
| 服务人员 | 投标人具有专职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人员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专职机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有效期内的劳动(劳务)合同或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0 | |
| 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维修服务响应时间;③质保期内、质保期外服务能力;④备品备件保障措施等内容。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无缺陷,得2分;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1.5分;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任意一项内容,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 | 2.0 | |
| 培训方案 | 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时间计划及培训人员安排②培训方式及内容等内容。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无缺陷,得2分;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1.5分;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任意一项内容,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 | 2.0 | |
| 应急事故响应及处理方案 | 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应急事故响应及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和故障排除措施②日常巡检计划;③紧急伴随保障措施等内容。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无缺陷,得3分;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任意一项内容,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 | 3.0 | |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0 | |
| 其他 | 加分项打分 | 节能产品: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 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3 %。 环保产品: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 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3 %。创新产品/服务: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中的投标产品/服务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6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中的产品/服务加分=(创新产品/服务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6 %。 | 0.0 |
| 合计 | - | - | 100.0 |
| 评标办法说明 |
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
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
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
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
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4.合同金额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
5.付款
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6.验收
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8.包装要求
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9.伴随服务
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
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保证期
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1.质量保证
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
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