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宣传部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0-28
发布于
新疆克拉玛依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政采云]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宣传部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克拉玛依 “相聚油城 乐享游城 魅力友城” 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YYZB-(ZCC)********

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 “相聚油城 乐享游城 魅力友城” 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克拉玛依 “相聚油城 乐享游城 魅力友城” 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开展克拉玛依“相聚油城 乐享游城 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包括活动启动仪式搭建、主题研讨论坛活动接待、氛围营造、会场租赁与布置、宣传物料及视频制作、活动影像记录、接待与统筹服务等内容。

备注: 无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双方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号(中国银行大厦11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4-3号(美美影城四楼)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或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 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政府1号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26-33-201号218室

联系方式: 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桂霞

电 话: 136********

附件信息:

10.28定稿 【磋商文件】克拉玛依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doc

920.3K

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JYYZB-(ZCC)********

采购人: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王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桂霞

联系电话:136********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一、总则10

二、磋商文件12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3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7

五、磋商、评审、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18

六、授予合同24

七、询问、质疑、投诉25

八、义务、工作纪律27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9

第四章合同条款33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8

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60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克拉玛依 “相聚油城 乐享游城 魅力友城” 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YZB-(ZCC)********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包括活动启动仪式搭建、主题研讨论坛活动接待、氛围营造、会场租赁与布置、宣传物料及视频制作、活动影像记录、接待与统筹服务等内容。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双方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录,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号(中国银行大厦11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4-3号(美美影城四楼)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或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政府1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26-33-201号218室

联系方式: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桂霞

电话:13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 “相聚油城 乐享游城 魅力友城” 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XJYYZB-(ZCC)********
采购人 名称: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宣传部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政府1号楼邮政编码:834000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26-33-201号218室邮政编码:834000联系人:赵桂霞 联系电话:136********
项目地点 克拉玛依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 50 万元 ,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双方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特殊资格要求:无
1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规定执行;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商务服务业 。
1 公告发布媒介 新疆政府采购网(***********)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将有关疑问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送达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赵桂霞 联系电话:136********
1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供应商提出问题后48小时内回复。
1 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 11 月 01 日 19 时 30分
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2 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
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2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3.供应商未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4.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 响应文件的解密 1.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2.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3.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开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电子开标。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3.参与“不见面”开标的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各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系统中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5.各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及时查阅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收专家评审小组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未能按时答复/拒绝答复的,专家评审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6.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以下简称“交互”)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保持签到的通信畅通。供应商端口操作人员均被视为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时应当将相对应的文件上传至指定区域,并关联至相应页码,如因供应商上传错误导致的投标被否决或评审出现偏差,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日历天),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
2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形式: /
2 分包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分包要求:
2 开标现场携带证件 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均无需携带证件到达开标现场。
2 供应商应考虑多方因素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因素(如电脑配置、CA数字证书办理、CA驱动版本和客户端下载、电子CA签章调试等情形),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采购代理服务费 1.经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7500元,该费用由投标人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2.招标代理费缴纳账户信息:收款单位(户名):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三八支行银行账号:3********067941联系人:赵桂霞 联系电话:136********备注:代理服务费汇款凭证用途栏上应注明:XX项目招标代理费,如超出规定字数可减写。
3 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以国家或自治区有关规定为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及磋商依据

1.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

1.2磋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宣传部,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甲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具备资格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若成交,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乙方”。

2.4“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项目采购需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

2.5“响应文件”,指供应商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的全部书面文件,以及按规定格式提交的对应电子文档,二者共同构成供应商参与磋商的完整投标响应材料。

2.6“产品”系供应商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采购文件、合同约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7“服务”系指供应商应当按国家行业标准、采购文件、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和要求履行完成的所有工作和义务,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2.8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

3、采购范围、服务期

3.1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全部采购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各项协调配合工作。

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双方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回避。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实地考察和费用

6.1实地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实地考察。供应商须对采购项目的现场及采购项目所涉及的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地区、相关部门等与此相关的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参观并考察项目情况及其周围环境(包括当地气候条件及自然环境等)以取得所有与准备磋商和实施磋商有关的必要资料及信息。实地考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6.2参与磋商费用

6.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准备和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供应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2.2供应商在磋商准备、实地考察和磋商的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任何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7、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7.1供应商若成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2、技术资料

7.2.1供应商确认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所需的技术资料全部内容。

7.3、磋商报价

7.3.1磋商报价内容

7.3.1.1采购范围、本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用车、差旅、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7.3.1.2供应商认为需包含的其他费用。

7.3.2报价方式:各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内容及市场行情,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但不得高于采购人的预算金额。

8、法律适用

8.1本次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本磋商文件是对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的磋商程序、合同条款进行说明。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9.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

9.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条件或若成交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供应商对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自行负责。

10、磋商文件的澄清

10.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疑问电子版发至********@qq.com)。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发至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位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澄清内容包括所有需要回答的问题和答复,各供应商需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进行查看并下载。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后书面答复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10.3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更正通知等。

11、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疑问而修改、补充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发至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位供应商,修改和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1.2对磋商文件的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1.3供应商如未提交疑问(疑问范围包含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附件、答疑、补遗、通知及其他资料等)则视为供应商完全接受、认可并理解磋商文件、采购文件附件、答疑、补遗、通知及其他资料等的所有条款及内容的各项约定、要求及条件,项目开标后,如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附件、答疑、补遗、通知及其他资料等提出质疑、异议、歧义、解释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回复、答复。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2、响应文件的编写

12.1供应商必须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3.2除在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如供应商采用其他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响应)文件为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格式按政采云系统要求进行编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应与相应模块对应)。

14.2供应商应对照“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营业执照

(6)书面声明

附件6-1上一年度财务状况

附件6-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附件6-3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7)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8)投标报价一览表(首次)

(9)商务条款偏离表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诚信承诺书

(12)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表

(13)拟投入主要管理、服务人员一览表

(14)服务承诺

(15)服务方案

(16)其他材料

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审、评分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特别说明:①上述各种证件、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者,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

②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供应商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和本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制,投标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5.2投标文件内容齐全,图文清晰,笔迹端正,使用简体中文。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5.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及投标报价说明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数量、单价和合价等内容。

15.4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5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及设备清单和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

15.6供应商应逐条对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进行仔细阅读,提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对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16、商务报价

任何因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采购范围、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和项目现场情况,若成交,招标人将不予批准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

商务报价中不得包含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内容。

16.2商务报价总价应包括的内容和计价因素

(1)完成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此项目的审查、审批等相关手续,对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修改,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2)供应商根据对本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的理解,应达到的技术指标、检验及验收标准等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商务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内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对商务报价的影响。

16.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商务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16.4若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16.5商务报价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RMB)填报。

17、投标文件响应要求

17.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服务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投标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及设备清单和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

17.3供应商应逐条对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进行仔细阅读,提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对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18.2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8.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8.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2)如因中标人和未中标人自身原因逾期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逾期退还等相应责任。

1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9、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19.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9.3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供应商应提交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加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编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与相应模块对应)。

20.2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20.3除供应商对错误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增删、涂改或改写。若确有修改必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4采购人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邮寄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的磋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响应文件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完成后,供应商进入生成电子标书页面,将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21.2未按要求制作、签章、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后果负责。

21.3未按本要求加密、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后果负责。

2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22.2出现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3、迟交的响应文件

23.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将无法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对后果负责。

2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在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24.2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4.3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

25、递交响应文件

25.1供应商应按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25.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电子投标模块;

25.2.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

五、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磋商会议

26.1采购人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

26.2本次采用网上评标系统,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无需到开标现场),磋商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磋商时间起至评审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磋商小组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3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26.4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26.5在磋商过程中,工作人员如发现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由磋商小组认定其有效性。磋商小组认定的无效响应文件将不进入磋商、评审阶段。

27、磋商小组

27.1磋商小组成员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磋商小组将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确保磋商、评审过程公正、合法、保密,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供应商。

28、磋商

2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

28.2本次磋商原则上至少进行两轮磋商报价,具体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决定磋商报价轮次。在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相同轮次的磋商后,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磋商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

28.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8.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整修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整修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8.6在磋商过程中,如未实质性改变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的情况下,供应商每一轮报价均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8.7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任何外部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除外。

28.8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29、评标方法

29.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

29.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9.3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对技术要求、价格等进行比较,并与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和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进行比较和评价。

30、评审标准

30.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综合评分法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30.2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查询到该公司不良信用信息,说明该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

30.3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0.3.1资格性检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资格审查标准》。

30.3.2符合性检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符合性审查标准》。

30.4详细评审,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

①分值构成: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值为20分,商务技术部分分值为80分;具体评审办法见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②评标基准价计算: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详“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③报价得分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分值权重%

④评分汇总:评标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

31、商务报价错误的修正

31.1如果发现商务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达上错误,则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2磋商小组将按第31.1条原则修正商务报价,并要求供应商进行确认。确认后的报价和文件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并以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

31.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在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总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书面答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最后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32.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审过程中应保证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质询。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供应商已默认磋商小组对缺席的质询所作出的结论。

32.3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通过澄清答复修正其最后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关名次排列。

32.4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未对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供应商同意上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

33、特殊情形

33.1重大偏离

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采购范围、服务期限、质保期、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减轻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3.2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供应商的商务报价高于招标项目预算;

(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3)出现重大偏离的;

(4)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33.3重新招标

磋商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磋商活动:

(一)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终止磋商活动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33.4终止招标

(1)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原招标项目需要调整相关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的;

(2)招标需求发生重大变更调整的或需要重新划分招标项目标段的;

(3)由于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4.5责任免除

招标人保留因为政策法律的变化或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在任何时候中止本次招标活动的权利,并且不因此对供应商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4、推荐中标候选人

34.1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审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4.2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4.3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35、确定中标人

35.1根据评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规定,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5.2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

35.3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35.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名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重新选定的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35.5中标通知书

35.5.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5.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6、纪律与保密事项

36.1凡参与磋商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的其他情况。

36.2领取本磋商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所有其他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6.3供应商不得与招标人串通磋商,不得向招标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参与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6.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磋商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供应商参与正当磋商。扰乱磋商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如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

36.5磋商之日起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成交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6.6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试图向磋商小组、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36.7除供应商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磋商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磋商小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人联系。

36.8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审过程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审过程的资料。

六、授予合同

37、授予合同标准

37.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5.1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38、签订合同

38.1中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要求订立背离本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8.2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含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8.3采购人如不按本须知38.1条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

38.4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38.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8.5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名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重新选定的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合同的签订准则

39.1合同签订必须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方能生效。

39.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招标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招标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供应商将招标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招标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招标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招标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0、验收

40.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克财发〔2016〕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询问、质疑、投诉

41、询问

4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质疑

4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42.2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标准有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为答复。供应商如对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有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42.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自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环节提出质疑。

42.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两范本指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提交的质疑函、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下载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2.6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对未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招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4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3、投诉

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4、诚实信用

44.1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44.2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处理。

八、义务、工作纪律

45、磋商小组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46、磋商小组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47、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8、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9、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0、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一、总则

1.1本章条款仅限于: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

1.2本章条款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引述有关规范条文,供应商不得以本文件未提出要求为理由而规避国家和行业强制规范、标准的规定,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章条款和相关标准的服务。

1.3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章条款提出异议,采购人就可以认为供应商提供的成果符合本章条款的要求。

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

1.5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有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

二、执行的规范和标准

2.1本项目必须遵循国家规范和标准并应按最新版本执行,若标准、规范出现矛盾时,以最新、最高标准规范执行。

2.2本工程必须遵循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并满足招标使用要求。

2.3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以最新、最高标准规范执行。

2.4在服务期间,所涉及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均应依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

2.5有合同约束力的上级批文、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是本节的组成内容。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 服务期限 备注
1 克拉玛依 “相聚油城 乐享游城 魅力友城” 国际传播活动-服务外包项目 5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双方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本次开展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活动以“展现新疆真实面貌、强化中华文化认同、扩大国际传播影响、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为核心目标,乙方需完成活动启动仪式搭建、主题研讨论坛活动接待、氛围营造、会场租赁与布置、宣传物料及视频制作、活动影像记录等核心任务,通过专业化、国际化的服务保障活动顺利落地,助力实现“树立新疆正确认知、促进国际合作、提升克拉玛依城市IP国际影响力”的预期目标。

(二)、服务内容

1.场地与布置服务:租赁合适会场并完成启动仪式和主题研讨论坛的整体布置,包含研讨论坛所需特定设备的提供与调试,营造符合主题的内外氛围。

2.物料制作服务:负责活动所需各类印刷和电子物料的设计、制作与分发,如邀请函、会务手册等。

3.影像与媒资服务:进行嘉宾跟拍、活动全程影像记录,即时剪辑活动视频,建立并管理活动媒资档案。

4.视频制作服务:根据甲方要求拍摄制作活动相关视频并对相关视频进行翻译。

5.接待与统筹服务:交通:制定详细的交通保障方案,提供不同规格车辆用于接送,配备司机并准备应急车辆。住宿:预订符合标准酒店,做好住宿分配与问题处理。餐饮:根据不同活动场景和人员需求提供餐食与茶歇。媒体:提供媒体签到、采访安排等服务,分发活动宣传资料。

(三)主要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外围氛围营造
内容 尺寸 数量 单位 材质要求
1 注水道旗 1.2*3.5 100 材质:旗帜布(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二、会场内氛围营造
1 立屏展架 0.8m*1.8m 8 材质:80*180cm,kt板uv彩喷大厅4个 会场内外指示4个(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 场内整体布置及各项工作议程动态屏 75寸 1
3 场内立体美陈区 3m*5m 15 底座+主体结构为铁艺焊接喷漆+PVC雕刻
4 签到处 3m*5m 30 黑白喷绘布彩色高清喷绘+搭桁架(包含桌子及桌布布置)
5 主背景展示 3m*6m 18 黑白喷绘布彩色高清喷绘+搭桁架(尺寸以实际勘探场地尺寸为准)
6 记者工作间指示牌 0.8m*1.8m 1 材质:80*180cm,kt板uv彩喷 (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7 拍照打卡区域 3m*6m 18 黑白喷绘布彩色高清喷绘+搭桁架(尺寸以实际勘探场地尺寸为准)
三、印刷及其他物料
1 会议议程 A4 200 铜版纸双面彩色打印
2 手折 对折桌牌 A4 200 铜版纸打印+压痕+手折粘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3 工作证 志愿者 嘉宾证等证件卡 8.5cm*13cm 260 PVC彩色印制+挂绳 (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4 餐厅指示地贴 40*60 2 彩色高清喷绘地贴(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5 牛皮纸定制文件袋 A4 200 牛皮纸定制文件袋定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6 接机牌 40*60 2 不锈钢支架+彩色TK版UV (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9 宣传手册 A4 200 封面200g铜版纸印刷覆亚膜内芯157g铜版纸彩色印刷 A4*70页 胶装(以实际发生页数及数量为准)
10 会议座位图 A3 200 复印纸单面彩色打印(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同传设备、耳机等明细清单
序号 类别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同传设备 中央控制器(主机) 1
2 8路红外线发射机 1
3 译员机 6
4 木制同传翻译间(按5个语种) 1.6*1.5*1.9 5
5 信号辐射板 辐射板 1
6 观众同传接收机 8路 室内 红外 同传接收机 200
7 同传接收机 单耳 或 双耳 200
8 技术服务 技术人员 2
活动宣传片明细清单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克拉玛依宣传片(字幕翻译英语) 3 分钟
2 克拉玛依宣传片(一个语种语音翻译配音(人声) 3 分钟
3 参会代表视频 5 分钟
4 媒资留存 4
注:1、交通住宿均在本次范围内,具体标准以采购人要求为准。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内容,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和采购人要求。

四、服务地点

克拉玛依市

五、付款方式

费用二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支付40%,项目完成后支付60%,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六、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要求

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向他人分包或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第四章合同协议书

(格式)

合同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

电话:传真: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地址: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第二条服务内容(参见“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条服务标准及成果质量(参见“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条服务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

第五条费用结算方式: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经甲方考核,乙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况的,则在合同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

第七条其他要求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他人分包或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合同履约结束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该项目的版权提供给他人使用、租赁或者转让,否则乙方向甲方赔偿双倍的中标费用。(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合同履约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九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提供基础资料。

2、指派专人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对乙方提供的成果文件应及时组织审查上报,对乙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答复,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条乙方责任

1、因为服务质量低劣或未按期提交成果导致项目滞后造成损失,由乙方继续完善服务任务,并应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收或免收费用。

2、对所承担的项目服务质量全面负责,成果文件应符合有关的强制性标准且符合国家、部、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满足甲方和服务深度的要求,按甲方审批意见进行修改。

3、乙方有进一步修改、深化、完善成果文件,无条件满足甲方对服务技术的要求和相关单位配合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视情况扣减费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对涉及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予以重视,并对防范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调整,且对出现的问题需能积极响应并作出对应调整。

6、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需结合项目情况提供一定技术指导和咨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与乙方协商已完成部分的费用。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成果文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提供合格的服务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付的费用不予支付。甲方另聘他人完成相关工作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服务遗漏、缺陷或错误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甲方按每人每次向乙方索赔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

5、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开具正规有效的合同费用票据。但因国库支付中心工作程序等甲方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到期未支付相应费用,双方本着谅解的原则,在不影响项目进度以及尽量降低对乙方利益影响的条件下,友好协商解决。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延误,合同时间可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延误,按合同约定扣除费用。

7、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但不包括违约或疏忽。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如电报、传真或电传)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合同事项。

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4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4、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税费

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按税法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款之中,甲方不再与乙方另行结算税费。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如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及文件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3、所有成果文件的文字表达以中文为准。

4、本合同的文字表达及解释以中文为准。

5、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本合同;

B.成交通知书;

C.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

D.采购文件(含补遗文件及答疑纪要);

E.各类往来函件。

6、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与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1)投标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营业执照

(6)书面声明

附件6-1上一年度财务状况

附件6-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附件6-3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7)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8)投标报价一览表(首次)

(9)商务条款偏离表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诚信承诺书

(12)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表

(13)拟投入主要管理、服务人员一览表

(14)服务承诺

(15)服务方案

(16)其他材料

正本/副本

克拉玛依“相聚油城乐享游城魅力友城”国际传播活动

-服务外包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JYYZB-(ZCC)********

供应商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审查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符合性审查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注:1、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2、各供应商按此表格式填写,表格不够时可自行添加。

一、投标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报价,服务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全部招标内容。

2.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和义务。

4.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方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我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1
注册时间 2 营业执照号 3
注册地址 4 企业类型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 6 7.电话 8
传 真 9 10.网址 11
法定代表人 姓名 12.电话 13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企业总人数: 人
开户银行 其中技术人员 高级职称 人员中级职称 人员其他 人
开户账号
财务状况 年份 主营收入(万元) 收入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4年 14 15
16 17 18
经营范围 19
备 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五、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书面声明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注册地址位于。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现郑重作出如下资格声明: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及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5、我公司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6、我公司遵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相关规定。我公司与其他单位不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

综上声明内容,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虚假承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1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

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件6-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附件6-3

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供应商提供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七、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注册地址位于。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我方在此声明并承诺:

1、我公司参加本次投标不属于联合体投标。且我公司与其他单位不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

2、公司高层主要管理人员为本公司员工,在参与项目投标期间,未在其他单位任职管理人员。

3、在投标活动中我公司不存在招标采购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或违规情形。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以上声明完全属实,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八、投标报价一览表(首次)

项目名称:

序号 条款内容 投标响应
1 投标报价(元) 小写:大写:
2 服务期限
3 项目负责人
4 供应商其它说明(由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项目要求自行列出需说明及承诺内容)
注: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合同条款、项目采购需求、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等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注:1、如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存在商务偏离(即使是微小的偏离)请在此表中逐条列出。

2、响应人按此表格式列出不影响响应实质性响应的商务偏差,没有说明的其他条款将被认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十一、诚信承诺书

(单位名称或个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本单位在参加克拉玛依地区政府采购活动时,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保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所提供的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单位(个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三)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四)承诺本单位(个人)将按照信用管理要求,按照规定通过克拉玛依诚信网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五)承诺本单位(个人)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守合同、重信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个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

(七)承诺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予以公开。

单位名称或个人(公章或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十二、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用户联系电话 备注

备注:

1.投标人业绩仅限于投标人自身实施的业绩。

2.需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业绩合同有效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业主评价反馈意见表(如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三、拟投入主要管理、服务人员一览表

序号 职责分工 姓名 职务 专业 从事年限 工作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注:各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拟派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并附有利于人员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四、服务承诺

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及服务内容,结合企业自身经验和实力情况,自行提供合理可行、实用、优越性强的服务承诺:

1、...

2、...

3、...

(格式内容自拟)

十五、服务方案

供应商根据招标内容与采购需求,结合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审标准”内容,编制具体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调研与分析

(2)服务方案

(3)保障措施

(4)应急预案

(5)其他(格式内容自拟)

十六、其他材料

1、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审、评分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

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3、供应商所获取的荣誉、信誉等证明材料。

(内容格式自定……)

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专家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选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

二、信用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初步评审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一般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 信用查询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4 其他 采购文件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标方法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报价有效性 投标报价在采购项目预算范围内,否则为不合格;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签字、盖章齐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否则为不合格;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的签署完整性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齐全无遗漏,否则为不合格;
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否则为不合格;
3 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性 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做出响应,否则为不合格;
质量技术的响应程度 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服务期限 满足采购文件规定,否则为不合格;
投标有效期 满足采购文件规定,否则为不合格;
采购文件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注:以上评审内容,有一项不通过者,视为供应商初步评审不通过,未通过初审的其他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详细评审

序号 评分项 分值(分) 评标标准
1 投标报价(20分) 2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2 综合实力(14分) 6 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8 拟投入的团队人员配备较强,有参与类似项目的履历经验,根据拟投入的人员专业能力、人员数量、职责分工、实践经验等方面综合评审。项目团队综合能力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4分,团队配备一般得2分,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注: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 前期调研与分析(6分) 6 根据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开展前期调研分析,综合评审:(1)调研工作深入细致,对核心内容的把握精准到位,数据支撑充分、逻辑严谨,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2)调研内容较全面,问题分析较清晰,具备一定深度,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得4分;(3)调研内容基本完整,但深入度不足,部分重要信息不够详尽或分析不够透彻,基本满足项目最低需求标准,得2分;(4)调研内容存在明显缺失,关键信息遗漏较多、缺乏细致性,不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不得分。
4 服务方案(30分) 30 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服务内容,制订全面详尽、合理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活动启动仪式搭建(6分);②主题研讨论坛活动接待6分);③氛围营造、会场租赁与布置(6分);④宣传物料及视频制作(6分);⑤活动影像记录(6分);综合评审,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30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如表述混乱、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相关标准及规范规定引用错误、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内容缺项漏项不完善等),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5 保障措施(16分) 16 根据服务内容,制定完善可行、有针对性的各项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与团队保障(4分);②服务节点时间管控(4分);③服务质量保障措施(4分);④安全保障(4分);综合评审,以上措施内容完整齐全,合理可行,无缺漏项,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16分;内容存在缺陷(如表述混乱、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相关标准及规范规定引用错误、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内容缺项漏项不完善等),每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7 应急预案(8分) 8 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完善的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小组机构设立与职责分工(2分);②设备故障应急(3分);②应急物资储备(3分);综合评审:以上措施内容完整齐全,合理可行,无缺漏项,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8分;内容存在缺陷(如表述混乱、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相关标准及规范规定引用错误、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内容缺项漏项不完善等),每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8 服务承诺(4分) 4 针对本项目特点及服务内容,结合自身企业情况,自行提供相关服务承诺,每提供一条切实可行性、优越性强的服务承诺,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格式内容自拟)
9 标函质量(2分) 2 根据磋商文件条款和要求,认真组织编写响应文件,内容完整齐全、叙述详尽严谨;标书无涂改、错页、漏页现象;酌情打分,得1~2分。
合计 100分
备注:评委对各供应商同一评分内容量化打分时,如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相差25%(含25%)以上时,应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否则不予计分,经评审为零分或否决投标的除外。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政策相关说明:

1、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布的(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和新财购〔2022〕22号)《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价格扣除办法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阶段性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作为其价格分。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其它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