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G9411莞佛高速公路太平互通立交至坦尾互通立交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B441900FKM1LKUHDUA
项目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威远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莞市虎门镇,路线呈东西走向,起于广深高速太平立交(K29+566),经虎门镇、南沙区,终于大涌桥(K45+328),项目路线全长15.762公里,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本次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对桥梁进行承载能力、抗环境腐蚀能力、抗撞能力提升;对隧道进行承载能力和抗突涌水能力提升;对部分路段交安设施进行安全通行能力提升等。
公告名称
G9411莞佛高速公路太平互通立交至坦尾互通立交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采购信息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59
公告附件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G9411莞佛高速公路太平互通立交至坦尾互通立交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pdf 资格审查条件_施工监理_2********2.pdf 评标办法_施工监理_2********1.pdf
G9411莞佛高速公路太平互通立交至坦尾互通立交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JL1标)土建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9411莞佛高速公路太平互通立交至坦尾互通立交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粤发改投审〔 2025〕53号 批准建设 ,初步设计已由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以 粤交基〔 2025〕525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本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 25%,其余资金银行贷款解决 ,招标人为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莞佛高速公路太平互通立交至坦尾互通立交段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莞市虎门镇,路线呈东西走向,起于广深高速太平立交 (K29+566) ,经虎门镇、南沙区,终于大涌桥 (K45+328) ,项目路线全长 15.762 公里,双向 6 车道高速公路。本次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对桥梁进行承载能力、抗环境腐蚀能力、抗撞能力提升;对隧道进行承载能力和抗突涌水能力提升;对部分路段交安设施进行安全通行能力提升等。
本次施工监理共划分为 1 类 1 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 标类 |
标段 |
合同起讫桩号 |
里程长度( KM ) |
招标范围 |
监理服务期 |
资质等级 |
| 土建监理含中心试验室( D 类) |
JL1 标 |
K29+566 — K45+328 |
15.762 |
1. 里程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三大系统(监控、通信和收费)、通信管道工程、隧道机电工程(供电、照明、通风和消防)以及供配电、照明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等(不含钢箱梁制造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2. 负责筹建土建监理中心试验室。 |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 67 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 42 个月,交 ( 竣 ) 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 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 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 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 ,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 、管理关系 [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的不同单位(即关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指招标公告第 3.3 款规定的关联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钢结构制造监理和土建监理的投标时,不允许同时中标。
3.6 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获取并激活企业编号,企业编号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激活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 //*********** )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并在 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进行账户注册。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每标段收取 1,000 元 ,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需要按标段数量分别进行费用缴纳)。投标人须将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到 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由技术支持单位收取,须用单位账户转账,转账备注中写明项目名称。
技术支持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账号 36********01018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工、林工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中心网站、 “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威远虎门大桥管理中心 邮 编: 523133 联系人: 梁先生、徐先生 电 话: ********-8304(梁)、8302(徐) 传 真: 电子邮件: ********@qq.com |
2025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 :评标办法
G9411莞佛高速公路太平互通立交至坦尾互通立交段安全韧
性提升工程(JL1标)土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9411莞佛高速公路太平互通立交至坦尾互通立交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以下简
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投审〔2025〕53号批准建设,初步
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25〕5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虎门大桥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本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其余
资金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为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莞佛高速公路太平互通立交至坦尾互通立交段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莞市虎门镇,路线呈东西走向,
起于广深高速太平立交(K29+566),经虎门镇、南沙区,终于大涌桥(K45+328),项目路线全长15.762
公里,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本次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对桥梁进行承载能力、抗
环境腐蚀能力、抗撞能力提升;对隧道进行承载能力和抗突涌水能力提升;对部分路段交安设施进
行安全通行能力提升等。
本次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类1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 标类 | 标段 | 合同起讫桩号 | 里程长度(KM) | 招标范围 | 监理服务期 | 资质等级 |
| 土建监理含中心试验室(D类) | JL1标 | K29+566—K45+328 | 15.762 | 1.里程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三大系统(监控、通信和收费)、通信管道工程、隧道机电工程(供电、照明、通风和消防)以及供配电、照明工程及 |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67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42个月,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 土建监理含中心试验室(D类) | JL1标 | K29+566—K45+328 | 15.762 | 沿线附属设施等(不含钢箱梁制造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2.负责筹建土建监理中心试验室。 |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67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42个月,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
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
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
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
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
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即关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
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指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的关联单位)
同时参加本项目钢结构制造监理和土建监理的投标时,不允许同时中标。
3.6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获取并激活企业编号,
企业编号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激活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
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登录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并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
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账户注
册。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每标段收取1,000元,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参加多个标
段投标的,需要按标段数量分别进行费用缴纳)。投标人须将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到广东省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由技术支持单位收取,须用单位账户转账,转账备注
中写明项目名称。
技术支持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账号36********01018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林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2025年11
月26日10时00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纸
质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
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
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威远虎门大桥管
理中心
邮编:523133
联系人:梁先生、徐先生
电话:********-8304(梁)、8302(徐)
传真:
电子邮件:********@qq.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JL1标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注: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
1/12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特大桥施工监理任务。 |
注:1.特大桥是指多孔跨径总长大于1000m或单孔跨径大于150m的公路桥梁。
2.“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特大桥施工监理业绩以此期间
通过交工验收的项目为准(交工验收指交工验收或一次性竣工验收)。
3.本表要求中监理业绩指由投标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业绩,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定
。监理投标人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监理业绩和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监理业绩均不予认定。
4.监理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要求: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特大桥施工监理业绩证明应为交通运输部“全
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
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
“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除网
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
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
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
),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5.同一工程项目同时满足2项或多项业绩要求条件的,可分别计。
6.“近5年”是指*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
2/12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最新年度(含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监理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全国公路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的规定。
3/12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土建施工监理的监理负责人;持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施行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继续有效,下同。],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注册(或从业登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注:1、“担任过类似工程土建施工监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可为总监理工程师或
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下同)。
2、监理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应分别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
件格式“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
”签名确认。
3、类似工程:均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下同)。业绩证明应为交
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
”、“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
网页打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
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
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12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1 | 副总监理工程师 | 2 | 路桥高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土建施工监理的监理负责人。 |
| 2 | 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 | 路桥高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交通部安全监理培训合格证书。 | |
| 3 | 路面工程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证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工程;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公路路面工程监理工作3年以上。 | |
| 4 | 桥梁工程监理工程师 | 2 | 具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证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工程;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桥梁工程监理工作3年以上。 |
| 5 | 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 | 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造价监理工作3年以上。 | |
| 6 | 测量工程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或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监理工作3年以上。 | |
| 7 | 机电工程监理工 | 具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 | |
| 7 | 程师 | 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证书专业为公路机电工程,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公路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机电监理工作3年以上。 | |
| 8 | 环保水保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监理工作3年以上。 | |
| 9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从事监理工作3年以上。 | |
| 10 | 专家顾问 |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工程管理经验。 | |
| 11 | 档案及竣工资料负责人 | 具有路桥或土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一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全过程编制和管理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 |
| 12 | 监理员 | 8 | 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路桥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监理工作2年以上。 |
| 13 | 试验室主任 |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或其所属机构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不少于3年。 | |
| 14 | 试验检测师 |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或其所属机构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不少于3年。 | |
| 15 | 试验检测员 | 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不少于2年。 |
注: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少于50%(含50%)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其中
,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安全监理工程
6/12
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是指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少于3个月的人员
,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投标人社保的有效证明
材料复印件为准。
2、附录6所述内容要求监理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中投标函的要求进行承诺。
附录7监理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一 | 测量仪器 | ||
| 1 | 水准仪 | ||
| 2 | 全站仪 | ||
| 3 | GPS测量仪 | 套 | |
| 4 | 光电测距仪 | ||
| 5 | 红外线测温仪 | 5 | |
| 6 | 游标卡尺 | 把 | |
| 7 | 千分卡尺 | 把 | |
| 8 | 坡度尺 | 个 | |
| 9 | 铅垂仪 | ||
| 二 | 常规检测 | ||
| 1 | 标线涂层厚度测试仪 | ||
| 2 | 镀层涂层测厚仪 | ||
| 3 | 钢筋保护层检测仪 | ||
| 4 | 轻型触探仪 | ||
| 5 | 钢筋探测仪 | ||
| 6 | 裂缝测宽仪 | ||
| 7 | 混凝土回弹仪 | ||
| 8 | 灌砂筒 | 个 | |
| 9 | 焊接检测尺 | ||
| 10 | 塌落度检测仪 | ||
| 11 | 水泥稠度凝结测定仪 | ||
| 12 | 高强螺栓扭矩检测仪 | ||
| 13 | 放大镜 | 个 | 4 |
| 14 |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 ||
| 15 | 通规止规 | 套 | 4 |
| 16 | 3m直尺 | ||
| 17 | 手工铺砂仪 | ||
| 18 | 弯沉仪 | ||
| 19 | 钢直尺 | 8 | |
| 20 | 垂直度检测尺 | ||
| 21 | 公路连续式八轮平整度仪 | ||
| 22 | 混凝土碳化深度测量仪 | ||
| 23 | 动力触探仪 | ||
| 24 | 液压脱模器 | ||
| 25 | 砼钻芯机 | ||
| 三 | 桥涵工程 | ||
| 1 | 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中型) | ||
| 2 | 砂相对密度仪 | ||
| 3 | 电子天平 | 5 | |
| 4 | 摇筛机 | ||
| 5 | 脱模机 | ||
| 6 | 砼搅拌机 | ||
| 7 | 砼振实机 | ||
| 8 | 压力试验机 | ||
| 9 | 电脑全自动水泥胶砂抗折抗压试验机 | ||
| 10 | 砼抗压试模 | 10 | |
| 11 | 砼抗折试模 | 6 | |
| 12 | 砼含气量测定仪 | ||
| 13 | 砼贯入阻力仪 | ||
| 14 |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全自动温湿控制仪 | 套 | |
| 15 | 试样架(不锈钢) | 个 | 10 |
| 16 | 水泥标准养护箱 | ||
| 17 | 水泥净浆稠度仪 | ||
| 18 | 水泥沸煮箱 | ||
| 19 | 水泥电动抗折机 | ||
| 20 | 水泥细度负压筛 | ||
| 21 | 水泥比表面积仪 | ||
| 22 | 水泥软练试模 | 10 | |
| 23 | 雷氏夹测定仪 | ||
| 24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
| 25 | 水泥胶沙搅拌机 | ||
| 26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
| 27 | 砂浆稠度仪 | ||
| 28 | 砂浆试模 | 10 | |
| 29 | 水泥抗压夹具 | 2 | |
| 30 |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 | ||
| 31 | 砂石标准筛 | ||
| 32 | 游标卡尺 | 把 | |
| 33 | 容量筒 | ||
| 34 | 压碎值测定仪 | ||
| 35 | 振筛机 | ||
| 36 | 电动洛氏硬度计 | ||
| 37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
| 38 | 新标准连续式标准机 | ||
| 四 | 路面工程 | ||
| 1 | 砼坍落度仪 | ||
| 2 | 针片状规准仪 | ||
| 3 | 石料磨耗机 | ||
| 4 | 电动砂当量试验仪 | ||
| 5 | 电脑路面材料强度仪 | 3 | |
| 6 | 灌砂筒 | ||
| 7 | 水泥剂量滴定设备 | ||
| 8 | 沥青混合料稳定度测定仪 | ||
| 9 | 沥青混合料搅拌机 | ||
| 10 | 超级低温槽 | ||
| 11 | 沥青针入度循环水浴 | ||
| 12 | 恒温水箱 | ||
| 13 | 马歇尔自动击实仪 | ||
| 14 | 路面渗水试验仪 | ||
| 15 | 沥青薄膜烘箱 | ||
| 16 | 沥青针入度仪 | ||
| 17 | 沥青延度仪 | ||
| 18 | 沥青软化点仪 | ||
| 19 | 沥青粘度仪 | ||
| 20 | 沥青闪点仪 | ||
| 21 | 车辙仪 | ||
| 22 | 轮碾成型机 | ||
| 23 | 沥青含量燃烧炉 | 个 | |
| 24 | 沥青最大理论密度仪 | ||
| 25 | 浸水天平 | ||
| 五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
| 1 | 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 ||
| 2 | 反光膜附着性测定器 |
注:上表所述内容要求监理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中投标函的要求进行承诺。
11/12
附录8监理主要生活办公设施最低要求
| 序号 | 设备与设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办公设备 | |||
| 1 | 台式计算机 | 10 | |
| 2 | 笔记本电脑 | ||
| 3 | 传真机 | ||
| 4 | 电话机(有线) | ||
| 5 | 激光打印机 | 2 | |
| 6 | 彩色扫描仪(可扫描A3) | ||
| 7 | 数码相机(3000万像素以上) | ||
| 8 | 摄像设备(具备拍照、定位、通讯功能,1200万像素以上) | 2 | |
| 9 | 复印机(可复印A3) | ||
| 交通设施及生活设施 | |||
| 1 | 交通车辆 | 辆 | |
| 2 | 货车 | 辆 | |
| 3 | 会议室 | m2 | ≥60 |
| 4 | 综合办公室 | m2 | ≥150 |
| 5 | 档案室 | m2 | ≥40 |
注:
1.监理驻地需与网络连接,充分考虑可视化管理的手段,网络流量达100M以上。
2.上表所述内容要求监理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投标函的要求进行承诺。
12/12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广东省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投标人已录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如有)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A):30分主要人员(B):25分其他因素(D):技术能力:0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1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C):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最高评标限价的计算: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区间差值不小于3个百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点的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依次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摇出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3)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若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均未0分,将否决本次投标。(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最高评标限价×0.98。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10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0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 | 质量和安全监理(5分) | 质量和安全监理目标明确,且完全响应广东省施工标准化和安全标准化指南的得3.0分;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响应广东省施工标准化和安全标准化指南程度,酌情加0-2.0分 | |
| 进度监理(5分) | 进度监理目标明确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0分;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保证工期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酌情加0-2.0分 | ||||||
| 费用和合同监理(3分) | 有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具体且有效,有明确的变更管理、预防索赔、减少合同纠纷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得1.8分;有合理可行的控制超计量支付及提前计量支付的预控方法的,酌情加0-1.2分 | ||||||
|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2分) | 有环保监理措施,且完全响应广东省施工标准化和安全标准化指南的得1.2分;环保监理措施和方法具体且有效的,响应广东省施工标准化和安全标准化指南程度,酌情加0-0.8分 |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 | 有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得6.0分;分析准确,且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的,酌情加0-4.0分 |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有对本工程的建议的3.0分;对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均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酌情加0-2.0分 |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 | 监理人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得25分 |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10,E1=1.5,E2=0.5。2、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 | ||||
| 2.2.4( | 其他 | 业绩 | 25分 | 基本要求 | 15 |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的,得 | |
| 4) | 因素 | 分 | 15分 | ||||
| 加分要求 | 10分 | 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每增加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特大桥施工监理工作加5分,最多加1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认定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
| 履约信誉 | 10分 | 信用等级分值(5分)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00、4.75、4.45、3.65分。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履约情况(5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的,扣5分/次。(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的,扣3分/次。(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约谈的,扣0.1分/次。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式约谈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本条内容所指的行政处罚和正式约谈是指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施行之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实施)起发生的行政处罚和正式约谈。其中:正式约谈是指从业单位的企业法人因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等问题,被上述单位约谈的情形。行政处罚要以上述单位正式发文为依据,以正式发文时间为准;正式约谈要以上述单位的书面通知和约谈会议纪要为依据,时间以约谈会议纪要发文时间为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或均存在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 | 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2评标组织1.2.1协助工作组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 | ||||||
| 1 | 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如有)。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1.2.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参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1.3评审工作程序(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监理实施方案、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1、初步评审:(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2)报价算术性修正;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
| 3.2.2 | 原3.2.2条款补充细化如下: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时,各评分因素(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如有)、履约信誉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该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值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商务评分(主要人员、其他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计算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得分时,按以下规则执行:1、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人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一(依次按照以下流程):(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分差值(次分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2、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以上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准。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3.6.1 | 3.6.1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g.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
| 3.6.3 | 增加3.6.3项: | ||||||
| 3.6.3 | 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
| 3.9 | 增加3.9.3、3.9.4、3.9.5、3.9.6、3.6.7条款后增加:3.9.3[适用于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的情形。]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各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3.9.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5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3.9.7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知1.4.3项、1.4.4项、1.4.5项、1.12项、3.4项、3.5项;(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 ||||||
7/10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
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
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
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8/10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
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
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
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
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
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
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9/10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
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
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