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02
发布于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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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99002025CCS03218

项目名称: 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包含:Harrmonic 视频服务器、GV GVIO视频服务器、GV Masterpiece播出切换台、华为存储Oceanstor9000 、华为存储Oceanstor5300、华为交换机,提供视频服务器及切换台设备一年原厂硬件维保。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欢乐颂南塔A1-0714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山西广播电视台

地 址: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1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中创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欢乐颂南塔A1-0714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笑、武宏亮、张蓉、杜俊

电 话: ********

附件信息:

fa-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pdf

464.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广播电视台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欢乐颂南塔A1-0714开标室
预算金额 ¥68.6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笑、武宏亮、张蓉、杜俊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山西广播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中创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欢乐颂南塔A1-07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山西广播电视台编号:SXRTVZFCG2025CS-06

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

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218

采购人:山西广播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创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章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

第八章相关附件

第一章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3218

项目名称: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包含:Harrmonic视频服务器、GVGVIO

视频服务器、GVMasterpiece播出切换台、华为存储Oceanstor9000、华为存储

Oceanstor5300、华为交换机,提供视频服务器及切换台设备一年原厂硬件维保。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第3页共76页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

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欢乐颂南塔A1-0714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

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

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

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广播电视台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中创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欢乐颂南塔A1-0714室

联系方式:********

第4页共76页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笑、武宏亮、张蓉、杜俊

联系方式:********

第5页共76页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
3 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 /
4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6.1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6.2提供《无失信记录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7.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5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磋商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5.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7.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见第六章);8.服务方案;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6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如适用)1.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2.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4.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5.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不涉及,可不提供)6.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如适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9.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7 项目其他要求 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2.是否接受合同分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8 进口产品 磋商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磋商,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9 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1.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3.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
10 响应文件开启 1.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1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可远程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2响应文件开启时,对线上操作过程不熟练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至解密,须自行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响应文件开启现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解密。如选择至响应文件开启现场、电脑及网络(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电脑及网络);如因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电脑及网络等所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解密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
11 磋商评审补救措施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须请示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启动纸质开评审,
11 磋商评审补救措施 待系统恢复后,应把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系统:(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
12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0.00元)
13 现场踏勘 本项目是否现场踏勘
14 标前会 本项目是否召开标前会
15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16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由3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17 成交服务费收取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2.本次招标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成交服务费参照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按收费基准价格的80%向成交人计取成交服务费。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成交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以上 0.01% 0.0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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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最终收费=22.55×80%=18.04(万元)以上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但不得在报价明细中单独列项。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山西中创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账号:3519********行号:3********
18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节能产品 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购〔2024〕54号规定,属于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标价=供应商总报价-(绿色产品总报价*绿色优惠比例)
环境标志产品 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购〔2024〕54号规定,属于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标价=供应商总报价-(绿色产品总报价*绿色优惠比例)
正版软件要求 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信息安全产品 采购货物中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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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产品包装 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 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予以优先采购。
中小企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报价明细表》(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11页共76页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福利企业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9 政采智贷 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智贷”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

注:本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第12页共76页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即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中创诚集团有限公司。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

2.6“工程”是指本项目所涉及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

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

2.7“服务”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供应商承担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

关服务,包括技术指导、培训以及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

2.8“产品缺陷”是指货物在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

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

2.9“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

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

第13页共76页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

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

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章合同草案;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

第八章相关附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

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

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获取了磋

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提出澄清要求,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

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认为

有必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通

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

第14页共76页

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

源。

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

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

商的询问、澄清要求、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

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领取了磋商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

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

通知。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

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

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

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

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第15页共76页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

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

合同的文件。

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

的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

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

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

建议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

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

担。

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

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

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

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技术条款响应表,

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

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技术条款响应表中清楚地表明该

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第16页共76页

9.3.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

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

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9.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9.3.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

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

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3.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

10.磋商保证金

10.1磋商保证金的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报价

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

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

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

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

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

件将被拒绝。

13.响应文件的签署

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

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

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

第17页共76页

下方以及其他要求盖章页加盖公章,同时在要求签字页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磋商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

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

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不再接受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将以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16.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启仪式

17.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17.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磋

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主持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且对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现场

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磋商文件一并存

档,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响应

文件开启活动。供应商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代表可以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

明其出席。

17.2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

指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

17.3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

17.4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7.5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

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第18页共76页

17.6响应文件开启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18.组建评审小组

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

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

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8.2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

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

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

专家。

18.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

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

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8.4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8.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成员

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评审小组

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18.6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

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原评审小组所做出的磋

商意见无效。

18.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

商文件一并存档。

18.8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18.9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

外;

(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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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

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8.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采

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18.11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一)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二)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四)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六)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

(七)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

19.初步审核

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

格性、符合性审查。

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

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3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第20页共76页

(一)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

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

为成交人候选供应商。

(二)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

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供

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19.4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

(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询标函。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答复函。

19.5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

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6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

平台)告知。

20.磋商(线上进行)

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2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

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事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组长将磋商事项的要求通过

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

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回复函。

20.3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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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

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0.5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及按照磋

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

出磋商,退出磋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

应商的保证金。

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

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

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

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

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四项情形:市场竞争不充分的

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

家。

22.报价合理性审查

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

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

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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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通知供应商限期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

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3.评审

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

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

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

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

商。

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

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

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评审过程保密

响应文件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

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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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

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

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

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

救及纠正措施。

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

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

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

七、签订合同

28.成交通知

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

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

长不超过法定的30日期限。

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

第24页共76页

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9.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

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9.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

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成交服务费

30.成交服务费收取

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2依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单位的代理合同,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九、保密和披露

31.保密

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

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

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2.披露

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

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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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

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

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

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

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3.询问

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

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

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

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3.2询问事项,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口头答复;询问方式

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线上询问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4.质疑

34.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4.2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

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

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

3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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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

进行书面答复。

34.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4.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E.质疑答复人名称;

F.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4.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36.7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为简体中文。

3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4.8.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4.8.2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4.8.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

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特别授权的;

34.8.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4.8.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34.8.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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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7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

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

出质疑的;

34.8.8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5.投诉

3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

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5.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

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5.6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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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

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十一、违约处罚

36.违约处罚

36.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

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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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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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一、响应文件初审

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基本资质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2 财务报告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3 基本资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4 基本资质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5 基本资质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6 基本资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7 基本资质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1)磋商当天由评审小组查询,未出现不符合的情形;(2)提供《无失信记录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并签署公章。
7 基本资质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1)磋商当天由评审小组查询,未出现不符合的情形;(2)提供《无失信记录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并签署公章。
8 基本资质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并签署公章。
9 基本资质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中国公民)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

说明:

(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

供清晰证件,以便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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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类型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1 商务 磋商函 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 商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3 商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4 报价 报价一览表 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
5 商务 合同履行期限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6 技术 其他 对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1.不存在可选择投标方案的情形;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3.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

说明:

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审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9.5条规定的原则。

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特别说明

5.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

5.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

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

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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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并记录。

三、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

格部分、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

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

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评审细则

标项一
序号 评分类型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报价 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30%×100 0-30
2 商务 业绩供应商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同类型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提供在磋商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签署的同类型合同项目案例,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15分。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不清晰的,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判别合同内容,该业绩不得分。 0-15
3 商务 项目成员项目维保服务团队,其中每配备一名网络工程师或系统工程师得1分,最多得5分。注:同一人同时具备多专业证书按一名人员计分,以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和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0-5
4 技术 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以下内容:实施的背景、任务、服务目标、服务流程、工作重点、难点、巡检计划、应遵循的原则、应急预案、备件管理策略等环节,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20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2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0-20
5 技术 项目组织管理措施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组织管理总体方案,包括以下内容:组织架构方案、项目实施团队、项目进度方案、项目追踪等方案,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10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2.5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0-10
6 技术 项目质量控制措施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内容:质量控制方案、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响应验收方案、管理质检岗位的设置等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10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2.5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0-10
7 技术 维保服务保障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应急响应速度、维保服务响应机制、维保服务措施、项目相关资料保密及完整移交承诺、其他相关配合维保服务承诺等进行打分,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10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2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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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包含:Harrmonic视频服务器、GVGVIO

视频服务器、GVMasterpiece播出切换台、华为存储Oceanstor9000、华为存储

Oceanstor5300、华为交换机,提供视频服务器及切换台设备一年原厂硬件维保。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在合同签定完成后7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续保,

15日内完成首次现场巡检。提供一年设备维保、技术支持。

4、服务地点:山西广播电视台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所有维保设备续保证明资料、维保计

划和方案,完成首次现场巡检,出具设备巡检报告等材料,经双方签字确认,同

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剩余总价

款30%在维保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设备状态、维保记录及报告等资料进行综合评

价并出具合同履约报告,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剩余30%

款项。

6、验收:依据供应商提供维保所涉及设备续保证明资料、维保计划和方案、

首次现场巡检报告等交验材料进行初步验收,维保服务期结束采购人根据合同文

件及维保服务计划对维保期内设备巡检情况、故障响应与维修、零部件维修更换

情况、设备性能优化升级服务、设备当前运行状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终验收。

二、技术要求

1、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包含:Harrmonic视频服务器、GVGVIO视频服务

器、GVMasterpiece播出切换台、华为存储Oceanstor9000、华为存储

Oceanstor5300、华为交换机,提供视频服务器及切换台设备一年原厂硬件维保,

供应商维保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包含所有故障硬件部件的更换、维

修及费用,硬件维修更换24小时内到场,软件更新升级、配置优化以及一年内不

少于4次赴用户现场对相关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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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保设备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1 高清播出服务器GVIO
2 高清切换台Masterpiece12GSDISYS
3 高清播出服务器HarrmonicHWR-SPX-CHS2U-4800 4
4 华为交换机S7706
5 华为交换机CE6881E-48S6CQ
6 华为存储Oceanstor9000 3
7 华为存储Oceanstor5300
8 巡检服务

注:1)供应商须提供一年原厂硬件维保,供应商维保服务提供7×24小时的

技术支持,包含所有故障硬件部件更换、维修及费用,硬件维修更换24小时内到

场,软件更新升级、配置优化。

2)一年不少于四次上门巡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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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

除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视为

同意以下合同条款。

山西广播电视台xxx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山西广播电视台

地址:太原迎泽大街318号

邮编:030001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一家集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和新媒体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现代媒体,具

有播出、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新闻、信息及相关产业经营的资质,对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义

务有履约能力和资格。

2.乙方是一家按照法律法规合法注册登记的公司,对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有履约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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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经采用xx的政

府采购方式确认,由乙方完成本次xxx项目,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二、合同总金额: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整__

(小写):¥元整_

该合同总金额已包含税费、材料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且不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市场价格波

动等任何原因而变化,本合同项下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总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款项支付

1.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确定付款方式;

2.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付款义务均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

3.甲方在以下情况可拒付相应合同款:

1)乙方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2)合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提供的服务与合同不符,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或不能满

足甲方使用要求,或与招投标文件不符,或其他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在本项情形下,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重作,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重

做后仍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4.合同验收后,甲方发现货物存在本条第3款第2)项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重做、修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

损失;若乙方更换、重做、修理后货物和服务质量仍然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

失。

四、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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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在各方面均符合国家技术

标准及厂家技术手册所明确的性能和标准,质保期xx年,自甲方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保期满后乙方仍应及时提供维保服务,并提供最优惠的维修费用。

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和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货物功能、技术指标参数

设计、制造。

3.乙方应制定周密的质量保证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装卸、搬运、安装、调试、试运行

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4.乙方交付货物和服务时,必须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证书,出具合格证书不能解除乙

方在货物和服务质保期内的责任。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质保期内

甲方有权要求修理、重做、换货、退货。退货时,乙方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合同款。

换货后的质保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退换货及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甲方正常使用条件下,对合同货物质量负责。质保期内免费退换、维修;超过质

保期,由乙方提供终身维修和服务,只收取材料费。质保期内乙方提供7×24小时技术

支持与服务,维护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若维修超过8个小时,在48小

时内乙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给甲方免费使用,直至故障修

复。

3.乙方免费提供项目所需的全部耗材,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4.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提供上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货物的正确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

方法,培训人员为甲方指定的管理、操作、维修人员。

六、交货

1.交货期限:。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运输费负担:

第40页共76页

5.风险承担:完成验收前货物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七、交验(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

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乙方就所供货物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

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乙方

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乙方要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

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供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八、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九、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和服务均为招投标文件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

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

3.乙方因售后服务、培训、送货等原因导致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本合同所采购所有货物的集成、安装、调试、检测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产生的

安全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当保证所售货物和服务无权利瑕疵,若甲方使用乙方货物和服务而受到第三方追

索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货物和服务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

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退换,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甲方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若乙方更换、重做、修理后货物和服务质量仍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合同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第41页共76页

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和服务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和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或服务对应金额

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费

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合同款应予以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

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

5.因任意一方违约导致协议纠纷进行诉讼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

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全部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

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

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通知送达

1.双方同意基于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中止、终止、诉讼、执行等需要发出的全部通

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以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

述书面通知均应标明具体的收件人。

2.上述书面通知根据本合同所列的联系方式发出,并根据本条第三款约定时间视为送达。任

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前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延迟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

过错方承担。

3.双方将根据以下约定确定通知正式送达的时间:

(1)以特快专递发出,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二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

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2)以电子邮箱发出的,邮件到达对方邮箱的时间视为送达时间。因接收方邮箱无效或被注销等

原因致使邮件无法接收的,以发送方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送达时间。

第42页共76页

4.以下情形均不影响送达效力:

(1)通知函件送达但无人签收;

(2)通知函件送达时被拒签;

(3)名称、地址错误或不详导致通知函件被退回;

(4)受送达方的指定送达地址变更但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5)其他导致通知无法送达且不可归责于通知方的原因。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

出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

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所涉及的招标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对于招标文

件内容均应遵守履行。

5.本协议内容须机打填写,手写无效。

十五、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

3.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

4、附件

第43页共76页

(下无正文) 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44页共76页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

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

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审小组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

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第45页共76页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46页共76页

目录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

第47页共76页

第48页共76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

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第49页共76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成交,我方将按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保证合同

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

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第50页共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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