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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边境执勤点购买冬季采暖用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边境执勤点购买冬季采暖用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SX-【2025】-158
项目名称: 2025年边境执勤点购买冬季采暖用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边境执勤点购买冬季采暖用煤项目 数量: 2825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吨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2825吨无烟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以及乌什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乌什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 乌什县新城路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克苏市银基王朝4号楼10楼
联系方式: 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丹
电 话: 155********
附件信息:
2025年边境执勤点购买冬季采暖用煤项目招标文件.doc
517.0K
2025年边境执勤点购买冬季采暖用煤项目
(项目编号:WSX-【2025】-158)
招标文件
采购人:中共乌什县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十月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5年边境执勤点购买冬季采暖用煤项目
采购人(公章):中共乌什县委政法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陈宇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赵丹
联系电话:155********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0楼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6
第四部分评审方法38
1、投标文件的初审42
第五部分合同文件47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9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四)60
三、其他文件60
第1部分招标公告
2025年边境执勤点购买冬季采暖用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边境执勤点购买冬季采暖用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5】-158
项目名称:2025年边境执勤点购买冬季采暖用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采购2825吨无烟煤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以及乌什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乌什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乌什县新城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0楼
联系方式: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
电话:155********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中共乌什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乌什县新城路3号 联系人:陈宇灿 电话:********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0楼联系人:赵丹 电话:155******** |
| 3 | 监管部门 | 乌什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
| 4 | 项目名称 | 2025年边境执勤点购买冬季采暖用煤项目 |
| 5 | 项目编号 | WSX-【2025】-158 |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7 | 采购内容 | 采购2825吨无烟煤 |
| 8 | 最高限价 | ********.00元 |
| 9 | 质量目标 | 合格,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和使用需求。 |
| 10 | 供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
| 11 | 交货地点 | 业主指定交货地点 |
| 12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是□ 否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
| 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
| 15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 16 | 履约保证金 | □ 不需要☑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6%(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 17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用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通知要求,参照 发改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 |
| 18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 |
| 19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
| 20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 从补充文件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
| 2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
| 22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
| 23 | 投标报价的范围 |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包装费、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装卸费、损耗、税金费用、自检费、人工费、其他配件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
| 24 | 保证金的交纳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 25 | 投标文件编制装订 | 不分册装订,应采用 A4 纸印刷,装订(胶装)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27 |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 | 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 28 |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 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待开标结束后,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
| 29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 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一个密封件为:投标文件密封件;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注: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待开标结束后,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
| 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政采云平台(***********) |
| 3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时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
| 32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和专家评委5人。 专家确定方式: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33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3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 人采购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35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
| 36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 1 | 供应商在开标时需携带的验资文件 |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待开标结束后,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
| 2 | 定义 |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
|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
| 3 |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 不允许□ 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
| 4 | 多包成交规则 | 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 / 个包报价,但只能成交/ 个包。供应商可依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多个包报价。若所投多个包的报价排位均第一,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个包成交;其他包参与报价排序,排序第一也不成交,成交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
| 5 | 监督 |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当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6 | 场地费 | / |
| 7 | 公证费 | 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公证,并缴纳公证费 |
| 8 | 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 |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采购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
| 9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一、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 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本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1、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投标报价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八。(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 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 狱和戒 毒企业(简称监 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 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 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 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 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 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3%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
| 10 | 标前准备 |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
| 11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
| 12 | 合同履约 | 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中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 46 条如不按时签订视为拒绝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属于无正当理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政府采购活动。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49 条 |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根据“财政部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 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 | ||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说明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
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
2.5“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6“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签章。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3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6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3.7投标人合法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
3.8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及参数真实有效,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3.9为保证本次招标活动公平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通知
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8.踏勘现场
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
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8.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4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知识产权
9.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投标人及时领取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10.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4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因登记有误等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10.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2.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2.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2.3.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12.4.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12.5.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特别提示: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
13.投标报价
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13.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3.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
13.5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如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
13.6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
13.7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3.8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有效期
14.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的,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5.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
16.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6.4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
投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时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18.投标文件解密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
20.开标
20.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20.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宣读采购预算;
(5)按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号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1.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22.资格审查
22.1开标过程中,采购人及监督人员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核实。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3.初步评审
23.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3.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B、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C、招标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
D、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
E、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F、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G、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4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24.投标的澄清
24.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4.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5.详细评审
25.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
25.2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6.确定中标人
26.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27.评标过程要求
27.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9.采购项目废标
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项目废标后,如未变更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履约保证金
30.履约保证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九、代理服务费
31.代理服务费
31.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签订、审核合同
32.中标通知
3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缴纳代理服务费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3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3.2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3.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经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3.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
33.6违反32.1条、32.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4.审核合同
34.1中标人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留存。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5.处罚
35.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询问
36.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7.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7.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7.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7.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37.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7.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7.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投拆。
十二、保密和披露
38.保密和披露
38.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8.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附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进行质疑,应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事项。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优质无烟煤 | 1.无烟煤块直径不小于 10CM;2.热量不小于 5000K/kg;3.挥发分 Vdaf(%)<12%;4.全硫 St,d(%)<0.5%;5.灰分 Ad(%)<15%;6.全水分(Mt)<2%;7.杂质<1%;8.零矸石;9.煤种要求,无烟煤、燃烧热量高、易引燃、烟尘少、适用常见家用取暖炉具。 | 吨 | 2825 |
1.投标报价包含:产品、运费、装卸费、配送、人员等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费用。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5.验收标准及方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参数标准及国家质量标准验收。
第四部分评审方法
1、初步评审内容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 是 | 否 |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
| 具有良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2-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至今的财务报表; |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需盖有社保局公章,近六个月税务单位出具的完税证明;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一致; | ||||
| 投标报价是否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 | |||||
|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投标文件中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 |||||
| 投标文件中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 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标 | |||||
2、报价、商务技术评分标准
| 经济 报价K1(30%) | 经济报价得分计算:(1)对于经济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2)在价格评审中,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在技术评审中,应当考虑货物的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水平等因素,以及货物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等因素;售后服务应当考虑其服务的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等因素等。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价格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技术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证明资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品目清单、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为 10%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说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 注:经济报价、商务技术标权重取值范围:K1=30%,K2=70%且K1+K2=1 |
商务技术标评分标准
| 实施方案 | 16分 | 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适应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运输方案,②安全管理制度,③质量保证措施,④供货时间节点,⑤服务质量措施, ⑥配送安全保障措施,⑦货物交接、验收流程,⑧产品后续可能发生的退换货流程及方案。经评审方案详细、符合本项目实际和特性得 16分:每缺一项的扣 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 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 |
| 技术响应 | 18分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规定的9条技术参数,得18分;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 2 分,扣完为止(注:提供规格参数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彩⻚、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或者系统实际应用截图等,如有明确要求的按招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
| 应急处理方案 | 20分 | 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适应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自然灾害 ②交通意外等情况下的应急预案③响应时间④人员安排⑤突发状况(包括节假日)等,以上内容每项0-4分,最高20分;每缺一项的扣 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 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 |
| 配送车辆 | 4分 | 配送车辆:投标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或租赁运输车辆,每提供一辆运输车辆得1 分,满分4分;(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10分 | 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适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产品的质量、②验收、③服务方式、④优惠承诺以上内容每项0-2.5分,最高10分;每缺一项的扣 2.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 1.25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 |
| 类似业绩 | 2分 |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供应商须提供销售发票及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节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投标文件的初审
1.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1.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B、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C、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D、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E、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如有);
H、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I、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J、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K、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1.1.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1.1.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6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1.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1.1.8废标条款: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1.1.9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1.1.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投标的澄清
2.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4、确定中标人
4.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4.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4.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3.2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3.3恶意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3.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4.3.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3.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第五部分合同文件
(仅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第1部分合同书
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通知书;
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货物
1.2.1货物名称:;
1.2.2货物数量:;
1.2.3货物质量:。
1.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总价 | ||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交付期限:;
1.5.2交付地点:;
1.5.3交付方式:。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第2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质量保证
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5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合同中止、终止
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通知和送达
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履约保证金
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2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 2.3.2 | 具有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执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10条内容规定。 |
| 2.4.1 | 包装: |
| 2.4.2 |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 |
| 2.6 |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付款方式内容。 |
| 2.9 |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 |
| 2.13.3 |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 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
| 2.13.4 |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 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 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 2.17.1 | 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 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
| 2.17.3 |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验收要求内容。 |
| 2.21.1 |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提交 |
| 2.21.2 | 履约保证金在 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
| 2.22 | 合同份数 ,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至今的财务报表;
(3)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需盖有社保局公章,近六个月税务单位出具的完税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一);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二);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7)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四)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五);
(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六);
(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七);
(4)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八);
(5)需要提供的商务和技术文件(格式自拟);
3、其他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九);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十);
(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十一)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性别:
身份证号码:
|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
附件四
投标函
:
(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9、本项目投标有限期为日历天,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5、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附件五:
开标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供货期限 | 备注 |
说明: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
2.报价应包含所有产品、运输、税费、人员、培训等价格。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参照此表或者由各投标人自行编制填写,须包括详细的产品清单、名称、规格及供货厂家等。投标人必须填写,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
商务条款偏差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投标人保证:除上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八:
技术条款偏差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投标人保证:除上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企业名称(盖章):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行业 | 中小微型企业(或) | 中型企业(且) | 小型企业(且) | 微型企业(或) | ||||||||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
| 农、林、牧、渔业 | 20000万元以下 | 500万元及以上 | 50万元及以上 | 50万元以下 | ||||||||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000人以下 | 400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3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下 | 300万元以下 | ||||
| 建筑业 | 80000万元以下 | 80000万元以下 | 6000万元及以上 | 5000万元及以上 | 300万元及以上 | 300万元及以上 | 300万元以下 | 300万元以下 | ||||
| 批发业 | 200人以下 | 40000万元以下 | 20人及以上 | 5000万元及以上 | 5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5人以下 | 1000万元以下 | ||||
| 零售业 | 300人以下 | 20000万元以下 | 50人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 1000人以下 | 300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3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2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下 | 200万元以下 | ||||
| 仓储业 | 200人以下 | 3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邮政业 | 1000人以下 | 300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住宿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餐饮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2000人以下 | 10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5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50万元以下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0000万元以下 | 10000万元以下 | 1000万元及以上 | 5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以下 | 2000万元以下 | ||||
| 物业管理 | 1000人以下 | 50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0人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上 | 100人以下 | 500万元以下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人以下 | 12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8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300人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人以下 | ||||||||
附件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或产品)。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十一: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