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阳医院新建外科楼医疗设备(第一批)83台件的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16
发布于
山西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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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山西省汾阳医院新建外科楼医疗设备(第一批)83台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11992025AGK00239

项目名称: 山西省汾阳医院新建外科楼医疗设备(第一批)83台件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1套,总金额1300万元;#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1套,总金额1330万元;电动液压手术床(1)2台,总金额130万元;电动液压手术床(2)3台,总金额150万元;LED无影灯(1)3台,总金额87万元;LED无影灯(2)2台,总金额144万元;LED无影灯(3)3台,总金额96万元;麻醉吊塔6台,总金额76.8万元;腔镜吊塔3台,总金额37.8万元;外科吊塔3台;总金额41.4万元;ICU吊桥25台,总金额300万元;电动病床25台;总金额445万元;产床6台,总金额1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1)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供应商的单价及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3)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为本项目核心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若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投标产品有特殊资质要求,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9号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512场地十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山西省汾阳医院

地 址: 山西省汾阳市胜利街18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9号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512

联系方式: ********、156********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郭建梅

电 话: ********、156********

附件信息:

山西省汾阳医院新建外科楼医疗设备(第一批)83台件采购项目10.16定.docx

205.2K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4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2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49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6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省汾阳医院新建外科楼医疗设备(第一批)83台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采购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992025AGK00239

项目名称:山西省汾阳医院新建外科楼医疗设备(第一批)83台件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肆仟贰佰肆拾叁万元整(4243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肆仟贰佰肆拾叁万元整(4243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采购包1

数量:83

预算金额:肆仟贰佰肆拾叁万元整(4243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1套,总金额1300万元;#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1套,总金额1330万元;电动液压手术床(1)2台,总金额130万元;电动液压手术床(2)3台,总金额150万元;LED无影灯(1)3台,总金额87万元;LED无影灯(2)2台,总金额144万元;LED无影灯(3)3台,总金额96万元;麻醉吊塔6台,总金额76.8万元;腔镜吊塔3台,总金额37.8万元;外科吊塔3台;总金额41.4万元;ICU吊桥25台,总金额300万元;电动病床25台;总金额445万元;产床6台,总金额1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1)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供应商的单价及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3)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为本项目核心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投标产品有特殊资质要求,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

4.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9号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5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汾阳医院

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城内胜利街186号

联系人: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9号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51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建梅

电话:********、156********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山西省汾阳医院新建外科楼医疗设备(第一批)83台件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1411992025AGK00239
3 供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公告
5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个月。
6 质保期 CT和DSA设备质保期≥1年;无影灯、手术床和吊塔设备质保期≥7年;吊桥、产床和病床设备质保期≥5年。
7 踏勘现场 不组织
8 招标范围 本项目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具体以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的规定内容为准。
9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部分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提供证明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或保函等;*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若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投标产品有特殊资质要求,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a.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b.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格式自拟);
10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部分文件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部分文件:*1.投标函*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类似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5.政策性要求6.商务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企业简况;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
10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部分文件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技术部分文件:*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4.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5.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6.投标产品白皮书或技术性能指标描述(厂家产品彩页,说明书等);7.同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8.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9.投标人自身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
11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12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开启前,采用网上银行电汇、转账、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网上银行电汇、转账支付的,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文件开启之前到账。(2)供应商保证金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的,应在汇款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标明“项目编号”。收款单位: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解放南路支行银行账号:********51770(3)提供保函,保额等同于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均可)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转账或电汇凭证或保函复印件。
14 投标文件份数 1.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线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壹份(WORD格式及PDF格式盖章签字版)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装订成一册,正、副本、电子版密封于一袋内。本项目不接收活页(活夹)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开标结束后两日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至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9号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512室。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1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1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8 投标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19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肆仟贰佰肆拾叁万元整(4243万元)各投标人投标单价及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20 偏离情况 非*号项允许偏离
21 评标委员会人数及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 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3 其他事项 获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开标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24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支付方式: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5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涉及执行政府绿色采购优惠政策的要求:(1)若本项目为强制采购绿色产品项目时,则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本文件列明的绿色产品标的物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其余绿色产品标的物,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2)若本项目为优先采购绿色产品项目时,本文件列明的绿色产品标的物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其余绿色产品标的物,投标人可以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也可以投报清单以外的产品。(3)当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优先绿色采购政策要求时,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证明材料给予4%的价格扣除。(4)对中小微企业等主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叠加计算方式以财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为准。3.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要求:若本项目属于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时,采购人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有关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数据中心的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应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投标人则需如实填写《产品符合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要求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4.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见第六部分)。5.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加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小型、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联合体中小微企业需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必须明确,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投标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集采机构将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的,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价格折扣。(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格式见第六部分)。9.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严格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2.涉及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强制采购的要求:如本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施工安装的,涉及到相关建筑建材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涉内容的,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强制采购并使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绿色建材耗材。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26 备注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工业(制造业)

电子响应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响应文件编制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2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3 其他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采购文件参加投标,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工程”指本采购文件所述建设工程。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6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7投标文件为专家唯一评标参考依据,请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书时,保证所有材料均合法有效并完备。在开标过程中不得附加、增补、修改。凡未在投标书中装订的文件、资质、证明等所有补充材料在开标时专家有权不采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对同一制造商、制造商与代理商投标的限制与判定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总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总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制造商作为有效投标人,代理商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总公司和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5.3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5.4对同一制造商的判定仅限于每包中的主要产品,附属配套设备等非主要产品除外。本款所指的主要产品是在分包中占预算金额比重较大的产品。对两家以上代理商使用相同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7.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他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7.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7.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7.7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山西CA发布的机构、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

9.2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资格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指标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9.3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投标文件的要求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投标人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适当调整,不得有实质性变更。加*号项目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未加*项目不做强制要求,投标人可以视自身情况填写。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完成,并按照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投标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否则可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提供所有内容应真实有效,与原件完全一致,不得有涂改、修改、标注、插页、换页等一切与原文件不符之处,一旦发现,以弄虚作假行为论处;

投标文件中有造假、提供虚假文件及一切弄虚作假行为,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本项目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记入黑名单。

9.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9.5.1该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交纳的,应从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人自行办理。

9.5.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保函的,将被视为未提交,无效投标。

9.5.3投标人的保证金交纳后或保函办理后,将已缴纳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或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9.5.4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退回原账户。

9.5.5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自动将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原账户。

9.6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投标函必须分别编制封包。

(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对应开标一览表。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4投标文件对应规范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10.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1.3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的违约赔偿金。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山西CA发布的机构、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

12.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要求“签字”处宜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不能签小名、别名等;要求“盖章”处必须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名章;要求“签章”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并加盖本人签名章。

12.4投标文件编写规定

(1)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他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他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地标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2)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包括封面格式要求),所有盖章、签字处须根据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否则专家有权认定其为无效投标,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12.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2.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2.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

15.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15.3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

五、开标

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投标代表登录投标客户端签到。

16.3投标单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16.4评标小组在政采云系统平台查看资格、符合、报价文件及投标文件,其中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其他内容。

16.5投标代表在投标客户端确认开标记录并签字。

16.6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6.7资格审查内容

序号 内容 标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此项统一承诺,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1、提供证明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或保函等复印件。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交纳金额和形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特定资格 若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投标产品有特殊资质要求,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a.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b.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七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17.2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仅以采购代表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8.符合性审核

18.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部分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函。

18.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9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8.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5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符合性检查项目
1 投标单价及总价是否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有效签字
4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号项目的要求
5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6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7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J、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8.7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产品未注明“核心产品”字样的,均视为非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19.投标的澄清

19.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19.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9.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20.详细评审

20.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0.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0.3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0.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0.5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20.4的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后需要改变评审结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21.确定中标人

21.1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1.2招标文件规定采用最低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评标过程保密

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3评标结束后,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评标现场的任何资料。

22.4相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3.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4.采购项目废标

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4.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5.中标通知

25.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5.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特殊情况下代理费可上浮20%。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27.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7.5违反27.1条、27.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和披露

28.保密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披露

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9.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0.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0.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0.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9.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得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0.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政采云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0.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0.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

30.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0.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5)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32.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记录的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32.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第3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审原则

评审小组只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招标内容和各项技术、采购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得分以及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和条件。详见附件: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二、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10分、服务部分27分、技术部分33分、报价得分30分。

供应商得分=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服务部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若本项目为强制采购绿色产品项目时,则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本文件列明的绿色产品标的物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其余绿色产品标的物,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若本项目为优先采购绿色产品项目时,本文件列明的绿色产品标的物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其余绿色产品标的物,投标人可以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也可以投报清单以外的产品。

(三)当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优先绿色采购政策要求时,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证明材料给予4%的价格扣除。

对中小微企业等主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叠加计算方式以财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四)采购单位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有关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数据中心的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应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投标人则需如实填写《符合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要求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

(六)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七)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小型、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九)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十)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

(十二)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严格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十三)涉及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强制采购的要求:

如本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施工安装的,涉及到相关建筑建材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涉内容的,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强制采购并使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绿色建材耗材。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四、相同品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规定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也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五、无效投标的情形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六、成交标准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定内容及标准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部分 合同执行能力、业绩 1、提供供应商自身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核心产品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2、提供供应商自身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非核心产品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6分;注:业绩要求提供相关中标公告或中标通知书、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型号、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 10
服务部分 组织实施保障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保障内容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计划;②实施重点难点;③时间进度安排;方案中每一项内容齐全、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得3分,每一项内容基本齐全、合理可行、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较强得2分,每一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内容空泛、缺少关键分析点、表述前后矛盾或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服务要求的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 9
售后服务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团队人员安排;②产品质量或操作问题的服务措施;③质保期后的维护方式;方案中每一项内容齐全、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得3分,每一项内容基本齐全、合理可行、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较强得2分,每一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内容空泛、缺少关键分析点、表述前后矛盾或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服务要求的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培训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有设备免费安装调试承诺和方案;②对使用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及所达到培训效果的承诺和方案;③培训方式、计划。方案中每一项内容齐全、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得3分,每一项内容基本齐全、合理可行、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较强得2分,每一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内容空泛、缺少关键分析点、表述前后矛盾或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服务要求的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 18
技术部分 所投产品技术性能指标 1)、任何一项主要技术指标(指技术要求中加*号项)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导致响应被拒绝。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33分。3)、技术指标中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六个以上(不包含六个)负偏离,技术部分不得分。(如技术参数偏离表的响应情况与技术证明文件资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文件描述不符,专家有权认定为负偏离)。4)、评审小组在评审意见中注明扣分的理由。注:*号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报价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计算错误修正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期间,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或未接受计算错误修正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经评审小组核实有效的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对其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经评审小组核实投标人所投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对其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根据晋财购〔2024〕54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给予其 4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含扣除后的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报价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注:投标人总报价及单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0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

2、交付地:山西省汾阳医院

3、质保服务要求:

3.1CT和DSA设备质保期≥1年;无影灯、手术床和吊塔设备质保期≥7年;吊桥、产床和病床设备质保期≥5年;

3.2需提供整机原厂质保服务;

3.3质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和更新;

3.4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8年;

3.5省内需固定维修工程师;

3.6国内需有备件供应仓库;

3.7需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和维修技术手册。

4、端口和接口:设备需终身免费开放端口(DICOM3.0接口全部功能,包括打印、传输、接收、存储、查询、Worklist等功能),并免费与RIS/PACS多功能网络连接。

5、货期:投标和提供的医疗设备必须为到货之日前6个月内生产产品。

6、放射诊疗和辐射安全证办理:X射线装置(CT和DSA)中标单位需协助院方完成设备机房环评验收、职业病危害评价控评及相关许可证申领工作,所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销售标准。

8、付款方式:采购方出具最终验收报告后支付90%,自最终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10%。

二、技术要求

采购明细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总价(万元) 备注
1 #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 1 1300 1300 1、安装方式:落地式;2、探测器宽度:≥16cm或5.7cm*2;3、探测器排数:≥256排或96排*2。
2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1 1330 1330 1、符合复合手术室院感要求;2、安装方式:落地式。
3 电动液压手术床 2 65 130 1、最低高度≤60cm,适合腔镜手术;2、碳纤维床面板。
4 电动液压手术床 3 50 150 1、低高度;2、满足普通手术各种体位。
5 LED无影灯 3 29 87 1、花瓣结构;2、双头;3、LED发光元件,可调色温和氛围;
6 LED无影灯 2 72 144 1、花瓣结构;2、双头;3、LED发光元件,可调色温和氛围;4、配置手术野摄像头和显示屏吊臂。
7 LED无影灯 3 32 96 1、花瓣结构;2、双头;3、LED发光元件,可调色温和氛围;4、配置手术野摄像头吊臂。
8 麻醉吊塔 6 12.8 76.8 1、气源、电源能够单独关闭;2、三层结构;3、单臂;4、配置注射泵固定杆≥2个;5、可伸缩;6、可吊输液瓶。
9 腔镜吊塔 3 12.6 37.8 1、气源、电源能够单独关闭;2、双臂;3、配置显示屏支臂;4、结构≥五层;5、可吊输液瓶。
10 外科吊塔 3 13.8 41.4 1、气源、电源能够单独关闭;2、结构≥三层;3、可吊输液瓶。
11 ICU吊桥 25 12 300 1、悬吊式;2、结构≥两层抽屉;3、电源插座≥12个;4、配置德标气体终端;5、配置电子床头卡。
12 电动病床 25 17.8 445 1、配置称重功能;2、具备床头床尾升降、侧翻功能;3、护栏与床板同步升降。
13 产床 6 17.5 105 1、有操作台;2、能满足各种体位。
合计 83 4243

注:#号标记的为核心产品。

(一)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技术参数

1、扫描机架

1.1机架安装外壳后患者检查时的孔径(非等效)≥78cm

1.2机架物理倾斜角度≥±30°

*1.3机架最快物理实际旋转速度/360°≤0.25s/圈

1.4电磁直接驱动技术

1.5具备低压滑环技术

1.6机架冷却方式:风冷或水冷

1.7床旁提供患者信息、扫描床位置、扫描时间的显示

1.8机架控制面板及显示屏幕数量≥2块

1.9提供一键等中心定位摆位系统

1.10操作间配备扫描控制盒可实现一键升降床功能,同时可根据每位患者不同的体型特征一键自动升床到孔径的中心位置进行定位摆位,升床高度非手动设置的固定进床高度

2、探测器数据采集系统

*2.1单源探测器排数≥256排或双源探测器≥2×96排或立体双层探测器≥2×128排

2.2单圈扫描最大层数≥512层,或具备两套采集系统≥192层x2

2.3探测器Z轴总覆盖宽度(等中心处)≥16cm或双源系统≥5.76cmx2

2.4数据采样率≥4680view/圈

2.5探测器具备等距排列且每排探测器最小单元数值≥835个

2.6探测器Z轴具备全尺寸等距排列且轴扫打开最大准直宽度时的每排探测器最小单元数值最小物理尺寸≤0.625mm

3、球管和高压发生器

3.1球管采用新型液态金属轴承阳极直冷技术或高能量子技术,单源球管有效阳极热容量≥30MHU

3.2球管阳极散热率≥1600kHU/min

3.3焦点个数≥3

3.4最小焦点尺寸≤0.6mmx0.7mm

3.5最大焦点尺寸≤1.1mmx1.2mm

*3.6高压发生器实际物理功率(非等效):单源探测器物理排数:≥256排且高压发生器实际最大功率≥101kW(非等效)或单源探测器物理排数≥320排且高压发生器实际最大功率≥100kW(非等效)或双源探测器:≥96排×2且单源高压发生器功率≥120kW(非等效);或立体双层探测器:≥128排×2且高压发生器功率≥120kW(非等效)

3.7最长连续曝光时间≥110s

3.8最低管电压≤70kV

3.9最高管电压≥140kV

3.10输出管电压可选档位≥6档

3.11具备飞焦点技术

3.12最大管电流≥1000mA

4、扫描床

4.1最大螺旋可扫描范围≥200cm

4.2最大水平移床速度≥400mm/s

4.3水平定位精度≤±0.25mm

4.4检查床可承受的患者最大承重≥220kg

5、主控制台及重建工作站系统

5.1主控台工作站内存≥32GB

5.2主控台硬盘容量≥3TB

5.3主控台图像存储量(512x512矩阵,非压缩图像)≥2,800,000幅

5.4重建工作站内存≥96GB

5.5重建工作站硬盘容量≥4TB

5.6图像呈现设备尺寸≥27英寸

5.7图像呈现设备分辨率≥1920x1200

5.8支持CD/DVD读取和刻录

5.9具备USB外置硬盘接口

5.10主控台具备1024*1024矩阵重建

6、扫描和重置参数

6.1单圈轴扫最大Z轴覆盖范围≥16cm或双源系统≥5.76cmx2

6.2螺旋扫描最大Z轴准直覆盖范围单源≥8cm或双源系统≥5.76cmx2

6.3螺旋扫描最大螺距≥2.0

6.4螺旋扫描最小螺距≤0.15

6.5螺旋扫描螺距范围0.15-2.0,连续可调

6.6提供门控和非门控融合扫描功能

6.7提供轴扫和螺旋融合扫描功能

6.8最薄扫描图像层厚≤0.625mm

6.9最大扫描FOV≥50cm

6.10双能量扫描最大FOV≥50cm

6.11重建FOV范围≥50cm

6.12最大扩展重建FOV≥78cm

6.13最大图像重建矩阵(非显示矩阵)≥1024x1024

6.14最小CT值(非扩展)≤-1024HU

6.15最大CT值(非扩展)≥+3071HU

6.16图像重建速度≥60幅/秒

6.17具备宽体散射伪影校正算法

6.18具备宽体锥束重建算法

6.19具备单能扫描去金属伪影算法

7、图像质量

7.1X-Y平面空间分辨率MTF0%≥20lp/cm

7.2Z方向空间分辨率MTF0%≥20lp/cm

7.3低对比度分辨率≤2mm@0.3%

8、剂量控制方案

8.1扫描剂量预估

8.2具备结构化剂量报告

8.3具备剂量监控和预警

8.4具备实时定位像

8.5具备3D智能管电流调制

8.6具备肺部超低剂量扫描技术

8.7具备自动管电压推荐

8.8根据扫描部位和患者体型,提供不同扫描FOV≥3种

8.9具备出厂儿童协议

9、高级图像后处理工作站系统

9.1提供网络版图像后处理工作站(终端≥4台)

9.2工作站服务器内存:≥96GB

9.3工作服务器硬盘容量:≥1TB

9.4工作站配套医学专用液晶超薄平面图像呈现设备≥27英寸,分辨率:≥1920×1200

10、临床应用软件

10.1具备多平面重建(MPR)

10.2具备最大密度投影(MIP)

10.3具备最小密度投影(MinP)

10.4具备曲面重建(CPR)

10.5具备容积三维重建(VR)

10.6具备区域生长

10.7具备表面重建(SSD)

10.8具备多种容积三维重建模板

10.9具备三维仿真内窥镜显示功能

10.10具备图像剪影功能

10.11具备电影模式图像浏览功能

10.12具备自动窗宽窗位成像

10.13具备高级容积处理软件VR/HRR

10.14具备VR/HRR立体视觉成像功能

10.15具备骨科透明3D显示

10.16具备超真实物理渲染(HRR)重建技术

11、心血管成像及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1.1全面心脏成像功能

11.2心电门控下不动床冠脉探测器Z轴扫描范围≥16cm或双源系统≥5.76cmx2

11.3冠脉扫描时球管电压可选档位≥6档

11.4心脏一站式成像功能,具备一次扫描可实现冠脉血管狭窄分析

11.5心电门控扫描系统(含机架内置心脏门控装置)

11.6心脏扫描参数自动平衡系统:所有扫描参数能自动匹配最佳

11.7主控台能显示和保存心电图信息同时可同步传输PACS

11.8心电图信息和图像同步显示

11.9后处理软件自动嵌入心率

11.10成像窗自动校准,适应心律不齐病人的心脏采集(如房颤)

11.11扫描剂量门控调制

11.12深度学习算法心脏重建

11.134D心脏电影重建

11.14心脏成像一次注药自动触发造影跟踪软件

11.15心脏解剖结构全自动分离功能(心房、心室、冠脉、主动脉、心肌自动识别)

11.16冠脉自动分析功能

11.17冠脉树全自动分离提取功能

11.18冠脉钙化分数评估分析功能

11.19冠脉多轴面、多平面同步剖开分析功能

11.20冠脉狭窄率自动测量评价功能

11.21心脏图像滤过或滤波函数自适应技术

11.22冠脉硬化斑块定性

11.23斑块彩色编码定性定量诊断

11.24冠脉搭桥及支架通透性显示和分析功能

11.25心脏彩色透视

11.26类DSA显示功能

11.27心脏四腔位自动成像功能

11.28心脏四维评价功能

11.29心功能分析功能包

11.30心功能自动分析参数:射血分数、舒张末期容量、收缩末期容量、每搏射血量、心输出量、心脏指数、体表面积值、室壁质量、最大心房体积、最小心房体积、舒张中期心房体积等参数

11.31左、右心室和心房四腔功能分析

11.32选定的心动周期,左右心室容积相位曲线显示

11.33自动探测识别舒张末期和收缩末期

11.34心肌灌注伪彩显示功能

11.35左心室及瓣膜运动评价

11.36左心室短轴、水平长轴和垂直长轴自动成像

11.37左心室室壁位移评估

11.38左室心肌收缩期-舒张期壁厚度变化图量化显示数值

11.39左心室射血分数

11.40冠脉三维地图和二维地图功能

11.41自动/手动ECG心电编辑功能

11.42室性早搏校正功能

11.43房性早搏校正功能

11.44二联律校正功能

11.45房颤心律校正功能

11.46心电基线漂移校正功能

11.47心脏解剖分离、提取、测量、心功能分析同步后台预处理功能

11.48全自动心耳去除功能

11.49心脏三维解剖彩色编码图

11.50室壁增厚度三维彩色编码图

12、灌注成像及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2.1具备灌注扫描与图像重建技术

12.1.1无需动床探测器Z轴最大灌注扫描范围≥16cm或双源系统≥5.76cmx2

12.1.2灌注采样最短间隔时间≤1s

12.1.3动态摇篮床的最大灌注扫描范围≥40cm

12.1.4支持神经系统一站式成像,一次对比剂注射,可以完成全脑血管、全脑4D血流成像、全脑动态灌注成像

12.2具备脑部灌注分析软件包

12.2.1具备卒中协议

12.2.2具备肿瘤协议

12.2.3具备头部运动校正

12.2.4具备自动去骨分割

12.2.5具备自动脑脊液分割

12.2.6具备自动动静脉点选择

12.2.7同时支持手动选取动静脉点

12.2.8具备血管抑制屏蔽不参与计算的血管

12.2.9支持自动计算CBV,CBF,TTP,MTT、Tmax和PS等灌注参数,并以伪彩标记显示

12.2.10支持自动计算感兴趣区的面积、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参数

12.2.11具备自动绘制感兴趣区的时间密度曲线

12.2.12具备自动生成中心线对称的ROI

12.2.13具备对称ROI对比统计分析

12.2.14具备根据灌注参数阈值的缺血半暗带,梗死和缺血区计算

12.2.15具备不同程度滤波调节,可对噪声较大的图像进行降噪

12.3具备体灌注分析软件包

12.3.1具备肝脏灌注分析协议

12.3.2具备肺部灌注分析协议

12.3.3具备肿瘤灌注分析协议

12.3.4具备肾脏灌注分析协议

12.3.5具备胰腺灌注分析协议

12.3.6具备脾脏灌注分析协议

12.3.7具备子宫灌注分析协议

12.3.8具备运动校正

12.3.9具备自动/手动软组织分割

12.3.10具备自动肝动脉和门静脉选择

12.3.11具备同时支持手动定义肝动脉和门静脉

12.3.12具备血管抑制屏蔽不参与计算的血管

12.3.13支持自动计算BV、BF、HAP、PVP、HPI、MTT、TTP等灌注参数

12.3.14支持自动计算ROI的面积、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和标准差

12.3.15具备自动绘制感兴趣区的时间密度曲线

12.3.16具备将参数图像和解剖图像进行3D或2D融合,直观显示灌注参数和解剖功能

13、血管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3.1零减影头颈部血管成像功能

13.2一键自动去除3D重建图像的头颈部骨组织功能

13.3头颈部血管追踪功能

13.4头颈部血管的自动标记、中心线提取、拉直处理、自动测量功能

13.5一键自动去除3D重建图像的体部骨组织

13.6体部血管追踪功能

13.7体部血管的自动标记、中心线提取、拉直处理、自动测量

14、能谱成像及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4.1不动床能谱探测器Z轴扫描成像范围≥16cm或双源系统≥5.76cmx2

14.2具备虚拟单能量图像≥40-190keV

14.2.1具备能谱基物质比对功能

14.2.2具备能谱虚拟平扫功能

14.2.3具备能谱甲状腺摄碘能力分析功能

14.3具备有效原子序数分析平台

14.3.1具备有效原子序数数据库添加功能

14.3.2具备有效原子序数结石定性分析功能

14.4具备单能量图像分析平台

14.4.1具备单能量图像查看功能

14.4.2具备单能量图像比对功能

14.4.3具备最佳信噪比功能

14.4.4具备单能量血管成像功能

14.4.5具备单能量硬化效应消除功能

14.4.6具备能谱金属伪影消除功能

14.4.7具备能谱曲线归一化比对功能

14.4.8具备新物质标准衰减曲线添加功能

14.5具备感兴趣区域能谱图像叠加功能

14.6具备能谱三维重建功能

14.7具备感兴趣区数据导出和存储功能

14.8具有能谱肝脏脂肪分析功能

14.9具有能谱骨髓水肿分析功能

15、附属设备

15.1高压注射器(无针筒、三通道、蓝牙连接)1套

15.2防护用品(≥0.5mmpb)3套

CT防护套装1套

15.3竖屏图像呈现设备(≥6M)4块

15.4配套专用桌子1张

15.5配套专用椅子5把

15.6转运床1张

(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

1、用途:主要用于心,脑和外周血管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可满足临床对血管造影和介入治疗的各种要求。能进行胸部,四肢,神经血管造影,具有血管的实时减影。要求图像质量好,存储容量大,射线剂量低,操作灵活方便,技术含量高。

2、主要组成:多轴落地式C臂机架,导管床,高压发生器,球管,数字化探测器,能够完全满足数字化平板采集特点的数字图像处理系统,存储系统(含各种分析软件),控制操作系统,防护设备,连接电缆以及附属设备。

3、技术参数

3.1机架系统:

3.1.1智能机器人C臂多轴落地机架系统

3.1.2非旋转状态下C臂转速(RAO/LAO)≥15°/s

3.1.3具有智能床旁控制系统可以控制机架和导管床的运动

3.1.4C臂最长停泊距离≥3m

3.1.5C臂纵向平移距离≥125cm

3.1.6机架多位置预设。

3.1.7最大患者覆盖范围≥160cm

3.1.8CRA≥55°

3.1.9CAU≥55°

3.1.10RAO≥100°

3.1.11LAO≥100°

3.1.12焦点到等中心点距离≥76cm

3.2手术床系统:

3.2.1DSA可以和外科手术床联动

3.3X线高压发生器装置:

3.3.1发生器功率≥100kW

3.3.2最大管电流支持≥1000mA

3.3.3输出最低电压≥40KV

3.3.4最高端电压≤125kV

3.3.5最小透视管电流≤10mA

3.4X线球管:

3.4.1球管阳极连续高速旋转,转速最小透视管电流≤10000转/分,包括透视及采集

3.4.2阳极热容量≥3.5MHU

3.4.3管套热容量≥6MHU

3.4.4阳极最大散热功率≥6700W

3.4.5焦点数≥3个

3.4.6小焦点≤0.3mm

3.4.7中焦点≥0.6mm

3.4.8大焦点≥1.0mm

3.4.9小焦点功率≥20kW

3.4.10中焦点功率≥48kW

3.4.11大焦点功率≥100kW

3.4.1210min透视功率≥4500w

3.4.13球管内置金属铜滤片数量≤3个

3.4.14球管内金属铜滤片最小厚度≥0.1mm

3.4.15球管内金属铜滤片最大厚度≥0.3mm

3.5数字化平板探测器:

3.5.1采用数字化平板探测器技术,并具有水冷冷却系统

3.5.2平板有效探测面积≥30cmx30cm

3.5.3平板分辨率≥2.5LP/mm

3.5.4平板像素尺寸≥150μm

3.5.5动态范围≥14bit

3.5.6视野≥4视野

3.5.7平板带有感应式防碰撞保护装置及防碰撞自动控制

3.5.8平板检测器光子转换效率≥77%DQE

3.5.9平板上具备控制机架和检查床运动的开关

3.6图像采集及处理系统:

3.6.1主机配备双工作站处理系统,分别完成图像采集和后处理操作

3.6.2标准DSA模式,速率:≥0.5-7.5帧/秒;采集、显示及存储均为1K矩阵,12bit,并具有实时DSA功能

3.6.3动态心脏模式,速率:≥30幅/秒,采集、显示及存储均为1k矩阵,12bit

3.6.4高速DSA模式,速率:≥30帧/秒,采集、显示及存储均为1K矩阵,12bit,并具有实时DSA功能

3.6.5最小数字脉冲透视≥0.5幅/秒

3.6.6最大数字脉冲透视≥30幅/秒

3.7智能二维路径导航功能

3.7.1可实现传统Roadmap功能

3.7.2可使用DSA采集序列中任意一副减影图像作为路径图

3.7.3可透视末帧图像保持功能

3.8原厂后处理工作站

3.8.1可浏览和处理不同厂家的CT、MR及PET的图像

3.8.2内存≥32GB

3.8.3图像存储固态硬盘≥1TB

3.8.4CPU核心≥6

3.8.5CPU主频≥3.0GHz

3.9图像显示系统:

3.9.1检查室≥19英寸医用显示器≥六台,控制室一台(≥19英寸)TFT显示器,用于主机操作以及实时图像显示

3.9.2可视角度(水平及垂直可视角度)≥170°

3.9.3显示器分辨率≥1280X1024

3.10图像存储及图像分析系统:

3.10.1主机硬盘图像存储:1024x1024矩阵,12bit,容量≥50000幅

3.10.2自动回放采集序列

3.10.3回放序列的速度及方向可调

3.10.4可进行减影及非减影切换

3.11实时旋转DSA:

3.11.1旋转采集最快速度≥40度/秒

3.11.2旋转采集最大角度≥200度

3.11.3最快采集速率≥30帧/秒

3.12射线剂量防护技术:

3.12.1采用铜滤片自动插入技术消除球管软射线,无需人工干预

3.12.2自动插入铜滤片数≥3片

3.12.3透视图像存储功能:最大透视图像连续存储≥800幅,透视序列可以同屏多幅图像形式显示于参考屏上

3.13高级应用程序

3.13.1具备主机系统能够进行心脏冠脉支架精显功能

3.13.2具备支架精显功能可自动去除Mark点之间的导丝显示

3.13.3具备心脏支架精显功能能够同时提供血流显示

3.13.4具备原厂类CT功能

3.13.5具备可以在多种视野下进行类CT采集

3.13.6具备三维路图导航功能

3.13.7具备血流灌注分析功能

3.13.8具备多容积融合功能

3.13.9具备多模态融合功能

3.14接口:

3.14.1高压注射器接口

3.14.2激光相机接口

3.14.3DICOMSend

3.14.4DICOMPrint

3.14.5DICOMQuery/Retrieve

3.14.6原装双向对讲通话系统

3.15第三方

3.15.1高压注射器(无针筒式)1套

3.15.2防护用品(分体式)5套

3.15.3多道电生理记录仪1套

3.15.4除颤仪1台

3.15.5配套专用桌子1张

3.15.6配套专用椅子5把

3.15.7临时起搏器1台

3.15.8旋磨介入治疗仪1台

3.15.9激活全血凝固时间检测仪1台

3.15.10铅屏风1台

3.15.11心电图机1台

3.15.12铅衣消毒柜1台

3.15.13辐射检测报警仪1台

3.15.14治疗车2台

(三)电动液压手术床(1)

1、基础要求:

1.1床板:由头板、背板、坐板及腿板(可分)等五段组成。

1.1.1头板可拆卸,可安装神经外科头架。

1.1.2上背板可拆卸,可安装肩关节等手术附件。

1.1.3腿板可拆卸,可安装骨科、妇产科、泌尿外科专用设备。

1.1.4床面下侧安装有X光片盒导轨用于X光拍片。

1.1.5整个床面适用于术中C形臂X光透视。

1.1.6上背板和腿板可以换向安装。

1.2移动性:手术床配有4个双盘大脚轮,直径≥120mm。

1.3每台配充电电池≥1套。

2、具有两套独立电子操作系统,一套为有线控制,另一套为手术床床体备用操作控制系统(面板),两套系统独立运行。每套系统均设置手术床的各种体位及电池电量状态等功能。

3、操作性能

3.1采用电动液压驱动,非单纯齿轮传动。床面升降,头脚倾和侧倾由3个独立驱动单元驱动。

3.2手术床面升降,头脚倾,左右倾,背板升降由电动调节。

3.3电动控制系统:控制器为触摸键盘,光信号显示功能,控制器具有一键回“0”功能。控制器功能稳定。

4、材料

4.1要求手术床整床及附件均为高含量镍铬比例不锈钢材料,床板由透X光的高分子材料制成。

4.2床垫:采用记忆床垫。具有X光可透,导静电,不漏液体,可拆卸等特性。

4.3底座外壳由玻璃纤维材料制成,采用多层渗漆工艺。

5、电动手术床技术参数要求:

5.1台面高度调节范围:低位≤600mm,高度调节范围≥350mm

5.2头倾、脚倾:≥25°

5.3左倾、右倾:≥15°

5.4背板(上下):≥40°

5.5腿板(向下):≥90°

5.6手术床长度:≥2000mm

5.7手术床宽度:≥520mm

5.8最大承重量:≥350公斤

5.9具备水平移动功能,移动距离≧31cm。

5.10床垫厚度≥80mm。

6、手术床(1)附件配置要求(2台):

配备:头板2块、延长板2块、有线遥控器2块、腿板(分体式)2对,可外展手板2对、麻醉架2个、水平转动收缩杆2个、夹头2个;俯卧头垫3个、胸腹垫3个、万用垫3个、俯卧位手板3对;侧卧位前后侧挡3对、隧道垫3个、侧卧位高位手板3个;

(四)电动液压手术床(2)

1、基础要求:

1.1床板:由头板、背板、坐板及腿板(可分)等五段组成。

1.1.1头板可拆卸,可安装神经外科头架。

1.1.2上背板可拆卸,可安装肩关节等手术附件。

1.1.3腿板可拆卸,可安装骨科、妇产科、泌尿外科专用设备。

1.1.4床面下侧安装有X光片盒导轨用于X光拍片。

1.1.5整个床面适用于术中C形臂X光透视。

1.1.6上背板和腿板可以换向安装。

1.2移动性:手术床配有4个双盘大脚轮,直径≥120mm。

1.3每台配充电电池≥1套。

2、具有两套独立电子操作系统,一套为有线控制,另一套为手术床床体备用操作控制系统(面板),两套系统独立运行。每套系统均设置手术床的各种体位及电池电量状态等功能。

3、操作性能

3.1采用电动液压驱动,非单纯齿轮传动。床面升降,头脚倾和侧倾由3个独立驱动单元驱动。

3.2手术床面升降,头脚倾,左右倾,背板升降由电动调节。

3.3电动控制系统:控制器为触摸键盘,光信号显示功能,控制器具有一键回“0”功能。控制器功能稳定。

4、材料

4.1要求手术床整床及附件均为高含量镍铬比例不锈钢材料,床板由透X光的高分子材料制成。

4.2床垫:采用记忆床垫。具有X光可透,导静电,不漏液体,可拆卸等特性。

4.3底座外壳由玻璃纤维材料制成,采用多层渗漆工艺。

5、电动手术床技术参数要求:

5.1台面高度调节范围:低位≤600mm,高度调节范围≥350mm

5.2头倾、脚倾:≥25°

5.3左倾、右倾:≥15°

5.4背板(上下):≥40°

5.5腿板(向下):≥90°

5.6手术床长度:≥2000mm

5.7手术床宽度:≥520mm

5.8最大承重量:≥350公斤

5.9具备水平移动功能,移动距离≧31cm。

5.10床垫厚度≥80mm。

6、手术床(2)附件配置要求(3台):

配备:头板3块、延长板3块、有线遥控器3块、腿板(分体式)3对,可外展手板3对、麻醉架3个、水平转动收缩杆3个、夹头3个;截石位夹头3个、支撑架3个;肩关节头盔1个、肩关节背板1个、肩关节手臂板1个;颈椎后路适配器1个、颈椎后路支撑杆1个、滑轮1个;肩部挡板2套;脚部挡板1套。

(五)LED无影灯(1)

1、设备用途及适用范围:用于手术室的照明。

2、技术参数:

2.1手术母灯灯头采用十字形设计或者花瓣形设计;

2.2光学系统:采用白色LED多光源结合高效透镜聚光叠加的设计;

2.3母灯光照强度≥160,000lx;子灯光照强度≥160,000lx;

2.4母灯和子灯标准模式下的最大中心照度≥130,000lx,增强模式下的最大中心照度≥160,000lx;可根据手术需求自主激活增强模式;

2.5色温可调≥3段;

2.6光斑直径可调,调节范围≥20-25cm;

2.7光斑分布直径d50/d10≥0.55;

2.820%中心照度的照明深度≥110cm,60%中心照度的照明深度≥52cm,

2.9灯泡使用寿命≥60,000小时;

2.10色彩还原指数:Ra≥95;R9≥90;

2.11红外辐射:母灯≤3.3mW/m²/lx,子灯≤3.3mW/m²/lx;

2.12无影灯灯头防水防尘等级≥IP44;

2.13万向关节悬吊系统≥6个;

2.14具有光通量稳定功能;

2.15采用绿色的LED环境灯照明系统设计,增强视觉对比度,可与主照明系统一键式切换,最大光照度≤500lx;照度≥5档可调;

2.16具备墙面控制面板,控制界面与灯头控制界面一致,并具备子母灯头同步调节功能;

2.17通过灯头中央的灭菌手柄可调节光照度、光斑直径和色温。

2.18可按需配置外置高清摄像头和显示屏支臂。

3、配置需求:

无影灯(1)配置要求(3台):

配备:子母灯3对、墙面控制3套、消毒手柄15个。

(六)LED无影灯(2)

1、设备用途及适用范围:用于手术室的照明。

2、技术参数:

2.1手术母灯灯头采用十字形设计或者花瓣形设计;

2.2光学系统:采用白色LED多光源结合高效透镜聚光叠加的设计;

2.3母灯光照强度≥160,000lx;子灯光照强度≥160,000lx;

2.4母灯和子灯标准模式下的最大中心照度≥130,000lx,增强模式下的最大中心照度≥160,000lx;可根据手术需求自主激活增强模式;

2.5色温可调≥3段;

2.6光斑直径可调,调节范围≥20-25cm;

2.7光斑分布直径d50/d10≥0.55;

2.820%中心照度的照明深度≥110cm,60%中心照度的照明深度≥52cm,

2.9灯泡使用寿命≥60,000小时;

2.10色彩还原指数:Ra≥95;R9≥90;

2.11红外辐射:母灯≤3.3mW/m²/lx,子灯≤3.3mW/m²/lx;

2.12无影灯灯头防水防尘等级≥IP44;

2.13万向关节悬吊系统≥6个;

2.14具有光通量稳定功能;

2.15采用绿色的LED环境灯照明系统设计,增强视觉对比度,可与主照明系统一键式切换,最大光照度≤500lx;照度≥5档可调;

2.16具备墙面控制面板,控制界面与灯头控制界面一致,并具备子母灯头同步调节功能;

2.17通过灯头中央的灭菌手柄可调节光照度、光斑直径和色温。

2.18可按需配置外置高清摄像头和显示屏支臂。

3、配置需求:

无影灯(2)配置要求(2台):

配备:子母灯2对、墙面控制2套、消毒手柄10个、中置摄像头1套、外置摄像臂1套;显示器支臂3套。

(七)LED无影灯(3)

1、设备用途及适用范围:用于手术室的照明。

2、技术参数:

2.1手术母灯灯头采用十字形设计或者花瓣形设计;

2.2光学系统:采用白色LED多光源结合高效透镜聚光叠加的设计;

2.3母灯光照强度≥160,000lx;子灯光照强度≥160,000lx;

2.4母灯和子灯标准模式下的最大中心照度≥130,000lx,增强模式下的最大中心照度≥160,000lx;可根据手术需求自主激活增强模式;

2.5色温可调≥3段;

2.6光斑直径可调,调节范围≥20-25cm;

2.7光斑分布直径d50/d10≥0.55;

2.820%中心照度的照明深度≥110cm,60%中心照度的照明深度≥52cm,

2.9灯泡使用寿命≥60,000小时;

2.10色彩还原指数:Ra≥95;R9≥90;

2.11红外辐射:母灯≤3.3mW/m²/lx,子灯≤3.3mW/m²/lx;

2.12无影灯灯头防水防尘等级≥IP44;

2.13万向关节悬吊系统≥6个;

2.14具有光通量稳定功能;

2.15采用绿色的LED环境灯照明系统设计,增强视觉对比度,可与主照明系统一键式切换,最大光照度≤500lx;照度≥5档可调;

2.16具备墙面控制面板,控制界面与灯头控制界面一致,并具备子母灯头同步调节功能;

2.17通过灯头中央的灭菌手柄可调节光照度、光斑直径和色温。

2.18可按需配置外置高清摄像头和显示屏支臂。

3、配置需求:

无影灯(3)配置要求(3台):

配备:子母灯3对、墙面控制3套、消毒手柄15个;外置摄像臂3套。

(八)麻醉吊塔

1、基本技术要求:

1.1主体材料要求为高强度铝合金,整体全封闭式设计,表面无锐角,无螺丝钉外露。具有升高或旋转限位装置,防腐蚀,便于清洁。

1.2吊塔臂长有多种长度可供选择,并可自由组合。

1.3可根据需要安装通讯接口、视频接口、网络接口等设备。

1.4每个吊塔的电源、气源接口均应包含相应的连接附件和悬吊挂件。

1.5气体终端要求:

1.5.1吊塔插座为交流电220V并有单独接地线,每一插座需带等电位接地端子,接地线不得与吊塔接地共用。

1.5.2插座插头可保证2万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2、麻醉吊塔技术需求(6台):

2.1机械双臂吊塔,臂长≥1200mm;

2.2最大净承载重量≥170kg;

2.3阻尼刹车系统,可根据用户需要调节刹车松紧;

2.4具备双悬臂可旋转输液架(≥4个挂钩);

2.5吊柱式箱体,长度≥800mm,为多边形或蝶形设计,(N≥5)保证气、电分离的同时,强电和弱电分离。

2.6吊臂(包括吊臂柱)旋转角度≥330º;

2.7每套配置气源符合德标(包括气体插座、气体插头及附件等):O2≥1个、VAC≥1个、Air≥1个、N2O≥1个、AGSS≥1个;

2.8每套配置电源插座≥8个,配置多功能插头,电气终端可根据需要安装于各个方位;

2.9网络接口(RJ45)≥2个,接地端子≥2个;

2.10预留电源和气源扩充口≥1个;

2.11具备可固定微量注射泵装置≥1个。

2.12具备双边侧导轨设备托盘≥3个,其中一个设备托盘带抽屉≥1个;

(九)腔镜吊塔

1、基本技术要求:

1.1主体材料要求为高强度铝合金,整体全封闭式设计,表面无锐角,无螺丝钉外露。具有升高或旋转限位装置,防腐蚀,便于清洁。

1.2吊塔臂长有多种长度可供选择,并可自由组合。

1.3可根据需要安装通讯接口、视频接口、网络接口等设备。

1.4每个吊塔的电源、气源接口均应包含相应的连接附件和悬吊挂件。

1.5气体终端要求:

1.5.1吊塔插座为交流电220V并有单独接地线,每一插座需带等电位接地端子,接地线不得与吊塔接地共用。

1.5.2插座插头可保证2万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2、腔镜吊塔规格和要求、配置(3台):

2.1机械双臂吊塔,臂长≥1200mm;

2.2最大净承载重量≥220kg;

2.3配备双轴气动刹车系统;

2.4显示器支臂≥1套;

2.5吊臂(包括吊臂柱)旋转角度≥330º;

2.6吊柱式箱体,长度≥1200mm,为多边形或蝶形设计(N≥5),保证气、电分离的同时,强电和弱电分离。

2.7带双边侧导轨设备托盘≥5个,具备设备托盘带抽屉≥1个;

2.8网络接口(RJ45)≥2个,接地端子≥2个;BNC视频接口≥2个

2.9每套配置电源插座≥12个,配置多功能插头,电气终端可根据需要安装于各个方位;

2.10每套配置气源符合德标:O2≥2个、VAC≥2个、Air≥1个;二氧化碳终端≥1个;氮气终端≥1个。

(十)外科吊塔

1、基本技术要求:

1.1主体材料要求为高强度铝合金,整体全封闭式设计,表面无锐角,无螺丝钉外露。具有升高或旋转限位装置,防腐蚀,便于清洁。

1.2吊塔臂长有多种长度可供选择,并可自由组合。

1.3可根据需要安装通讯接口、视频接口、网络接口等设备。

1.4每个吊塔的电源、气源接口均应包含相应的连接附件和悬吊挂件。

1.5气体终端要求:

1.5.1吊塔插座为交流电220V并有单独接地线,每一插座需带等电位接地端子,接地线不得与吊塔接地共用。

1.5.2插座插头可保证2万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2、外科吊塔规格和要求、配置(3台):

2.1机械双臂吊塔,臂长≥1200mm;

2.2最大净承载重量≥170kg;

2.3阻尼刹车系统;

2.4具备双悬臂可旋转输液架(≥4个挂钩);

2.5吊柱式箱体,长度≥800mm,为多边形或蝶形设计(N≥5),保证气、电分离的同时,强电和弱电分离。

2.6吊臂(包括吊臂柱)旋转角度≥330º;

2.7每套配置气源符合德标(包括气体插座、气体插头及附件等):O2≥2个、VAC≥2个、Air≥1个;

2.8每套配置电源插座≥8个,配置多功能插头,电气终端可根据需要安装于各个方位;

2.9网络接口(RJ45)≥2个,接地端子≥2个;

2.10预留电源和气源扩充口≥1个;

2.11带双边侧导轨设备托盘≥3个,其中设备托盘带抽屉≥1个。

(十一)ICU吊桥

1、技术要求:

1.1吸顶式安装。

1.2正常工作过程中噪声≤35dB(A)

1.3外壳防火等级≥UL94-V0级。

1.4医用气体管路:医用软管符合ENISO5359标准,为PVC三层管设计,内层为食品级材料,中间层为聚酯线加强层,符合医疗标准无异味,通过生物相容性测试。

1.5主体材料要求为6系高强度铝合金,耐磨性≥330g/μm,耐盐雾腐蚀性≥9级;吊塔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粉末涂料;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大肠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抗菌率≥99.9%。

1.6横臂(桥身)和终端箱、仪器吊架及工作平台加载额定承重10分钟后,上法兰部位倾角≤0.3°、横梁部位倾角≤0.7°、各台板倾角≤1.4°。

1.7医气管道系统施加正压0.6MPa或负压0.08MPa,20分钟后泄漏量≤0.004MPa。

1.8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刹车除外)应能承受≥1MPa的气压试验。

1.9医气、电气的组装应严格遵循强电部分与医气管道隔离的原则,箱体内部为三腔式设计;切实做到封闭隔离;保证防静电、防火安全距离。电气管道连接不应错位,电气线路安装正确规范。

1.10产品最大工作承重≥450kg,托盘最大工作承重≥120kg,抽屉最大工作承重≥20kg。

1.11对地漏电流正常状态≤0.5mA,单一故障状态≤1mA,外壳漏电流正常状态≤0.1mA,单一故障状态≤0.5mA。

1.12支撑架采用拼接式膨胀螺钉设计,施加载荷至≥14000N·m的试验扭矩,持续10min,法兰盘水平偏角≤0.4°,无变形。

1.13产品横梁下方配备≥2组LED日常及辅助照明灯,横梁上方配备1组LED夜间照明灯,1组可延展、可移动检查治疗灯一套。

1.14产品配置独立药液泵架安装于横梁处,不依附于终端箱体,可沿横梁左右移动≥500mm并旋转≥340度,自带电箱及开合箱门,电源插座、网络接口安装于电箱内不外露。

1.15配备病人基本信息显示屏,安装于横梁醒目位置。

1.16吊塔外壳防护等级≥IP42。

1.17气体终端插拔次数≥10万次无损坏;气体终端采用德标制式,不同气体出口均采用中英文加以标识,全铜结构底座一体锻压成型,双排≥五滚珠设计。气体终端自带360度旋转磁吸功能防尘盖;(提供实物照片)

1.18气体终端能承受≥500N的轴向拉伸力。

2、参数配置要求:

2.1照明配置要求:LED夜间照明1套;LED日常照明1套,LED辅助照明1套;LED检查治疗灯一套:旋转臂活动范围(半径):680mm;水平旋转角度:0~340°;升降高度:400mm;配置机械阻尼刹车制动装置;灯头上下可调节角度范围:0~90°;灯头双侧均配备控制把手,把手上均有控制开关;

2.2设备区配置要求:

整体式终端箱体;仪器平台(带抽屉):固定操作平台2层,操作平台两侧带嵌入式标准边轨,带储物抽屉,平台带电源插座3个/层(220V,10A),网络接口RJ451个/层;旋转角度≤340°;机械阻尼刹车制动;电源箱1个:电源插座7个(220V、10A);等电位接地端子:2个;网络接口1个;信息模块2个(可选装VGA、RJ45、RJ11等接口);听诊器挂架1个,自控手电筒1个,吸痰导管盒1个;设备区段净载重量≥60kg;

2.3药液泵架配置要求:1套(左右移动距离500mm)。电源插座6个(220V,10A);

网络接口RJ451个;预留信息接口3个;注射泵杆1个;旋转角度≤340°;药液泵架区段净载重量≥30kg;

2.4监护呼吸区配置要求:1个。整体式终端箱体;仪器平台(带抽屉):固定操作平台2层,操作平台两侧带嵌入式标准边轨,带储物抽屉,电源插座3个/层(220V,10A),网络接口RJ451个/层;旋转角度≤340°;机械阻尼刹车制动;电源箱1个:电源插座7个(220V、10A);等电位接地端子2个;网络接口1个;信息模块2个(预留选装VGA、RJ45、RJ11等接口);监护仪管线安全固定夹1个;监护呼吸区净载重量≥80kg;

2.5气体终端标准配置:氧气2个、负压吸引2个、压缩空气2个(带防尘防污装置);接口颜色及形状不同,具有防接错功能;插拔次数10万次以上;采用二次密封,带三状态(通、断、拔),可带气维修;

2.6数字信息显示配置要求:1套。≥15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器1台;病人基本信息软件1套;病人信息接口输入1套;可根据科室实际需求设计病人信息格式。

(十二)电动病床

1、基本要求:用于医疗监护下的成年患者的诊断、治疗或监护时使用,用以支撑患者身体,形成临床所需体位。

2、电动床技术和性能参数

2.1规格:全长≥2200mm;全宽≥1050mm

2.2功能:背部升降0-70°

膝部升降0-40°

高低升降:可覆盖490-870mm,整体升降行程≥380mm。

整体前后倾0-12°

左右侧翻0-20°,通过床板面左右侧翻实现翻身角度,床体本身不翻身。

2.3具备称重功能和离床报警功能,称重范围应在0~250kg,误差不应超过0.1kg,具备取皮和数据存储功能。

2.4具备一键重症体位至少包括:心脏椅位、离床位、检查护理位、垂头仰卧位、电动CPR功能、急停功能。

2.5操作模式具备护士操作面板(可分别进行功能锁定),手控器,护栏内外侧控制器(内外均具备单独开关)。

2.6床头尾板采用抗菌、防霉、环保HDPE材质吹塑成型,内置航空铝管,具备偏心轮锁定结构。

2.7四片式分段护栏,均配有角度显示。HDPE材质具有抗菌,抗紫外线,护栏总长度≥1900mm,护栏间距<60mm,护栏距离床面高度≥400mm,背部护栏两侧均设置体位控制器。护栏抗击承受正向50kg异物撞击10次无损坏。

2.8床面板≥1.2mm的冷轧钢板一次性激光切割成型,多孔设计;背板采用双支撑卸力结构。床面背部采用自动回退系统。

2.9床体骨架整体床架选用≥30*50*2mm的钢管,防锈处理,喷涂厚度≥100μm,附着力不低于2级。可承载≥260kg。

2.10脚轮直径≥120mm,中控侧刹系统。

2.11引流挂钩具备,单个挂钩承重≥2KG

2.12伸缩输液架具备,输液架单个挂钩承重≥1.5KG

2.13床尾插拔式辅助台具备,操作台PE材质。

3、多功能床垫技术参数:

3.1具有认证的翻身功能,翻身角度多档可调,最大翻身角度可达40°,误差±10%。

3.2气泵出口充气压力≥12kPa,可选择体重档位后自动调节气垫压力,体重可选档位≥20档,气垫最大承重≥270kg。

3.3气密性:工作最大气压状态下,均匀承载最大工作载荷负载,放置24小时后,最大压力降≤5%。

3.4具有波动减压模式,波动周期≥6档可调,其中至少包含15min、30min、45min三个周期可选。

3.5翻身循环周期≥6档可调,其中至少包含60min、120min两档临床常用周期可选。

3.6床垫具有在循环翻身和单侧翻时插入平躺的功能,实现左翻、右翻、平躺、左右翻循环、左右翻+平躺循环、左翻+平躺循环、右翻+平躺循环等多体位管理。

3.7具有与床垫部分分离的快速放气装置(CPR开关),拔下CPR开关后15秒,气垫压力应≤20mmHg。

3.8具备与翻身功能联动的充气式可升降式防侧滑侧护挡。

3.9具备护理模式,床垫可维持≥120mmHg高气压。

3.10采用防水抗菌透气面料。

3.11在平躺及护理模式时,1小时后自动进入波动模式。

3.12具有可升降的防头颈侧歪头枕。

3.13平躺时床垫厚度≤12cm。

3.14具有乳胶层且厚度≤1cm,具有3D高弹网格织物减压层。

3.15工作噪音≤45分贝。

3.16电源线隐匿式收纳。

3.17具有多点位振动功能,强度≥4档可调。

3.18具有坐姿模式,在设置坐姿时自动提高臀部充气压力。

4、喷涂工艺:喷粉厚度≥70μm;附着力达到一级,不含铅铬汞等重金属;

5、配置要求:

5.1床架1台

5.2分体式升降HDPE护栏4片

5.3HDPE床头尾板1套

5.4直流电机5个

5.5电动及手动CPR装置各1套

5.6护栏控制器1套

5.7手持线型控制器1套

5.8护士站控制器1套

5.9医用脚轮4只

5.10中控刹车系统1套

5.11不锈钢输液架1个

5.12蓄电池1个

5.13翻转工作台1套

5.14多功能床垫1张

5.15海绵床垫1张

(十三)产床

1、性能要求:满足一体化厂房的要求,在产程前、产程中、产程后各个阶段实现不同功能。

1.1能转换椅式体位,床面高度,背板,坐板,辅助台均可调节,能快速变换各个体位。该床能适用仰卧,侧卧,坐,蹲,趴,跪,站等多种产姿。

1.2刹车系统采用电动控制一键操作,脚轮采用中控脚轮。

1.3护栏内外侧或床体外侧配置操作按钮或遥控器,不用时可隐藏。

1.4辅助台可上下升降,可上折角度,并且可以在分娩时隐藏到背板下方。

1.5床垫采用可脱卸式全防水皮垫。

1.6污物盆可隐藏。

1.7脚板能一键操作外摆与上折,同时脚板下方装有搁腿架可以上翻搁腿使用。座板和腿板均可单独上折。

1.8分娩床配有CPR快速释放功能与特伦伯格急救体位。

1.9头板、脚板易拆卸。

1.10输液架高度可调节。

2、技术参数要求

2.1床面尺寸长度≥2000mm宽度≥800mm

2.2床面高度最低≤600mm最高≤900mm(不含皮垫)

2.3背板折转角度下折≥10°上折≥65°

2.4座板上折角度上折≥10°

2.5脚板摆动角度≥180°

2.6辅助台升降高度≥100mm

2.7床面前后倾角度后倾≥10°

3、配置要求:

3.1床头板1件

3.2扶手1件

3.3输液架1件

3.4头枕1件

3.5污物盆1件

3.6防水布1件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需方:

供方:

供方在****组织的****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设备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设备装箱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设备安装后,检查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及集中采购机构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设备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两份,需方持两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供方(章):

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请按照招标文件第9.3条资格、商务及技术部分要求填写。

4.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5.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6.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7.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资格、商务、技术)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二〇二五年

资格部分:

附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2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方承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

1.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具有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的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缴纳社保基金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具有相应的证明文件);

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查询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提供证明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或保函等;

附件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附件5若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投标产品有特殊资质要求,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a.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b.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格式自拟)

商务部分: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致: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回投标。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E-mail: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近三年内业绩证明

附件5(若涉及填写,无涉及可不填写)

5.1《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产品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格式

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

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产品单价 数量 产品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1.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项)。

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5.2符合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要求承诺书格式

符合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要求承诺书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提供并完成的数据中心建设内容及标准符合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有关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采购需求。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5.3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5.4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说明

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公安部以及其他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更新《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供社会查询和使用。

5.5正版软件承诺格式

正版软件承诺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5.6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货币:人民币/元

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及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说明:

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2.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5.7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承诺书格式

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承诺书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若本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施工安装且涉及到相关建材耗材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涉内容的,严格履行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交付并使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绿色建材耗材;属于绿色建筑的,积极配合采购单位申报绿色建筑标识。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5.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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