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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市场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中标贷申请
市场西路(绸都大道 - 龙北路)改造工程 - 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 E32********37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场西路(绸都大道 - 龙北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盛泽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盛政备 [2024]2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舜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市场西路(绸都大道 -龙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苏州吴江盛泽镇
2.1.2建设规模: 绿化景观面积约 104555 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971 万元
2.1.4工期要求: 8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11 月 22 日 ,竣工日期: 202 6 年 2 月 15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绿化、景观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符合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 2012〕2号),项目负责人可承揽工程造价在 500万元以上1200 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a.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 b. 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 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 c. 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 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 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
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 2)业绩要求: 近 4年(2021年 10 月 01日以来) 承担过 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注: ①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③“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还包括配套建筑、坐凳、小品、花坛、园路(含汀步)、栈道、栏杆、平台、景墙、驳岸、喷泉、假山、景石、雕塑、广场、铺装、园林景观桥梁、景观照明其中的至少两项内容,单纯的绿化项目和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认定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须提供审计报告或建设单位(业主)盖章的结算书等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
④“承担”:指该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业主)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
⑤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 ( 3 )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以及连续在本单位交纳 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单位社保清单),涉及建设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进行审核。 注:社保证明必须是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 6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 ( 4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5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 R R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要求 自 2022 年 10 月 01日 以来,企业须承担过单项合同 金额 770 万 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类似工程的认定分如下几种情况 :
( 1 )招标项目: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 2 )直接发包项目:需上传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 3 )专业分包项目:需上传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中注明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备注:签订的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或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路径, 2019 年 3 月份之后签订的合同,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备案,则还需在信息库中上传 专业分包项目建设单位证明 (模版详见附件)及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不少于两张)。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提供格式,未按提供的格式填报的,不予认可。
( 4 )施工总承包项目: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中无法体现“园林绿化工程部分”金额的,则还需在信息库中上传能体现“园林绿化工程部分”金额的 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证明材料 (模版详见附件)。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提供格式,未按提供的格式填报的,不予认可。
上述( 3 )和( 4 )不同投标申请人提供了同一工程项目的类似工程,只认可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信息以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为准。
( 2 ) □ 自 年 月 日以来,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 4 其他要求:
( 1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 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 2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3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4 )拒绝盛泽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年度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 5 )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6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 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至 202 5 年 11 月 7 日 17 时 00 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电信网络访问地址: ***********) ;
5 .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5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备注
( 1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2 )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 3 )项目负责人有绿化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 4 )本项目为代建项目,代建公司为苏州市盛泽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舜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盛泽镇 地 址: 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 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邮 编: 215200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徐丹丹 联 系 人: 李玲燕
电 话: ******** 电 话: 63 000750
传 真: 传 真: 6346 898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 5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使用说明
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施工招
标项目。
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
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
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
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
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
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
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
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
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
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
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
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
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
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
条款。
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
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
制。
七、《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
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
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
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八、《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
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九、《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
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
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
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
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
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
当于”字样。
十、《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示范
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
十一、关于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咨询方式:
网络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
电话:********
市场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市场
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
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E32********37003001
建设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舜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吴
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李玲燕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分包
1.11偏离
1.12知识产权
1.13同义词语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控制价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7投标备份文件
4投标
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2开标程序
5.3特殊情况处理
5.4评标准备(清标)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6.4评标结果公示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VI
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7.3履约保证金
7.4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异议与投诉
9解释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2初步评审标准
2.3详细评审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清标)
3.2评标入围
3.3初步评审
3.4详细评审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附件A
附件B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3.其他说明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VII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场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
告
编号:E32********37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场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盛泽镇人民政府(项
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盛政备[2024]2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江苏舜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场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标段)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吴江盛泽镇
2.1.2建设规模:绿化景观面积约10455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971万元
2.1.4工期要求:8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绿化、景观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符合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
(苏园规字〔2012〕2号),项目负责人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
化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的技术人员。b.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
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
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
(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
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
上的专业认定。
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2)业绩要求:近4年(*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
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
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注:①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
定。
③“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还包括配套建
筑、坐凳、小品、花坛、园路(含汀步)、栈道、栏杆、平台、景墙、驳岸、喷泉、假山、景石、
雕塑、广场、铺装、园林景观桥梁、景观照明其中的至少两项内容,单纯的绿化项目和单纯的硬
质景观项目,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认定综合性园林
绿化工程的,须提供审计报告或建设单位(业主)盖章的结算书等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
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
④“承担”:指该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业
主)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
证明日期等信息。
⑤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
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以及连续在本单
位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单位社保清单),涉及建设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须提供的
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进行审核。
注:社保证明必须是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6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
证明。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
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
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
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企业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70万元
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类似工程的认定分如下几种情况:
(1)招标项目: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
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直接发包项目:需上传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
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
集表)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
同价为准;
(3)专业分包项目:需上传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
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中注明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备注:签订的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需提供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或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
网上查询路径,*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之后签订的合同,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备案,则还需在信息库中
上传专业分包项目建设单位证明(模版详见附件)及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不少于两张)。建
设单位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提供格式,未按提供的格式填报的,不予认可。
(4)施工总承包项目: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
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中无法体现“园林绿化工程部分”金
额的,则还需在信息库中上传能体现“园林绿化工程部分”金额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证明
材料(模版详见附件)。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提供格式,未按提供的格式填报的,不予认
可。
上述(3)和(4)不同投标申请人提供了同一工程项目的类似工程,只认可分包单位的类似
工程。
类似工程信息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信息为准。
(2)□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
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
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4)拒绝盛泽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年度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
时间为准)。
(5)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6)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
统)(电信网络访问地址:***********
访问地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
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
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
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
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项目负责人有绿化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4)本项目为代建项目,代建公司为苏州市盛泽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舜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盛泽镇,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450号(君悦
国际)2幢10楼
邮编:215200,邮编:215200
联系人:徐丹丹,联系人:李玲燕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人 | 名称:江苏舜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盛泽镇联系人:徐丹丹电话:********电子邮箱:传真: |
| 1.1.3 | 代理机构 | 名称: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联系人:李玲燕电话:********电子邮箱:传真: |
| 1.1.4 | 项目及段名称 | 市场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市场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
| 1.1.5 | 建设地点 | 苏州吴江盛泽镇 |
| 1.2.1 | 资金来 | 自筹 |
| 1.2.1 | 源 | 自筹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2.4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详见合同条款 |
| 1.3.1 | 招标范围 | 绿化、景观等 |
| 1.3.2 | 要求工期 | 要求工期:8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 |
| 1.4.1 | 投标人 | 见招标公告 |
| 1.4.1 | 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 1.10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按规定分包金额要求:按规定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按规定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 2.1.1(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 |
| 2.1.1(9) | 料 | |
| 2.2.1 | 投人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 |
| 2.2.2 | 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 |
| 2.4 | 控制价 | 金额:********.61元其中暂估价:/ |
| 3.1.1 | 构成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 3.1.1 | 投标文件的材料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材料(同招标公告)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投标保证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年-年);☑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年月-年月)□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年月-年月)☑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其他证明材料□企业、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
| 3.3.1 | 投标有效 | 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 |
| 3.3.1 | 期 | 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 |
| 3.2.3 | 合同价格形式 |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 |
| 3.4.1 | 投标保证金递交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下两个账号任选一个缴纳)。①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②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4.其他要求: |
| 3.4.3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 |
| 3.5 | 是否允许递交 | 不允许 |
| 3.5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 3.6.5 | 施工组织设计暗编制要求 | ☑不采用□采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 3.6.6 | 其他编制要求 | |
| 4.2.1 | 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 |
| 4.2.3 | 递交 |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
| 4.2.3 | 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
| 5.1.1 | 时间和地点 | ☑使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开标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开标地点: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 |
| 5.1.2 | 参加会的投人代表 | 在线参与开标,无需人员到场 |
| 5.2.1 | 程序 | (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时间准时开标;(2)宣布开标纪律;(3)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允许进行解密;(6)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7)招标人解密; |
| 5.2.1 | 程序 | (8)批量导入已解密投标文件内容;(9)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签章确认;(11)开标结束。 |
| 5.2.2 | 解密时间 | 30分钟 |
| 5.4.1 | 准备时间 | 评标准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时 |
| 6.1.1 | 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 | 方法 |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
| 6.3.3 | 是否采用二阶 | □是☑否 |
| 6.3.3 | 段评审 | □是☑否 |
| 商务技术标(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是☑否 | |
| 综合评估 | 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选择规则: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 |
| 法二阶段评审 | ||
| 7.1 | 是否授权评委员会确定中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家。综合得分相同,评标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名优先,如出现评标价相同的情况:在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
| 7.3.1 | 履约保证金 | ☑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否 |
| 8.5.2 | 招投监督管理部门 |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招标控制价同预算价。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开放,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解密统一实行网上解密,投标人网上解密成功后,投标数据以解密后的数据为准。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注意事项及要求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吴江分中心-通知公告栏目”;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下载中心栏目”。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3、开标期间,需要抽取的所有系数均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4、对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补充说明如下: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少于等于20家时,采用全部入围法。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方法四(不使用G1、G2值)随机抽取确定15家入围单位。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注: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5、本项目取土弃土点内部平衡解决,不涉及外运土方。如涉及余方弃置的按相关部门手续由施工单位自行办理或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具体按相关部门文件要求)。6、因招标文件模板无法修改,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3.3(3)修改为:投标人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评标时苏州市住建局当前启用的文件执行。7、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签字”改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不作要求。8、本工程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9、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等文件的规定。10、本项目执行(吴住建施[2024]35号)关于印发《吴江区住建领域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相关部门手续由施工单位自行办理或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具体按相关部门文件要求)。11、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本工程不适用。12、专业分包项目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模板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因招标文件模板无法修改,第三章评标办法中“3.4详细评审”修改为:“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计算出得分C。 |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C。
14、有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无□有
1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如需要,请上传到投标文
件组成的“投标所需其它材料”中。
16、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描述与本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不同的,以本条款为准。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
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1.12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
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
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
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
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
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
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
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
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3招标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
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
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
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
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
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
息。
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
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
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投标备份文件
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
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
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
4投标
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
人自主决定。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
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
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
入。
5.3特殊情况处理
5.3.1因“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
应暂停招投标活动,待原因查明后方可继续进行招投标活动。
“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
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5.3.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5.4评标准备(清标)
5.4.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5.4.2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
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
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5.4.3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
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
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
新进行评审。
6.1.4因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有特殊评标要求或者评审时间有可能超过八小时,不适
宜采用远程方式评标的工程项目,由招标人向负责该项目行政监督的招投标监管机构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可以不采用远程评标方式进行评标。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
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
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
应当进行补正。
6.3.3二阶段评审合格分及一阶段合格进入二阶段评审数量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评标结果公示
6.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和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应当对评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
的,应当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经核查,评标报告遗漏必要的内容或者存在错误的,
原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审、补充或者纠正。
6.4.2招标人对评标结果复核无误的,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6.4.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
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
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
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
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异议与投诉
8.5.1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
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5.2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
议。
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
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
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入围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三。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G1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每档按5%计;G2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每档按5%计;方法三中:R取值为:;G1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每档按5%计;G2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每档按5%计;平均值以上家、平均值以下家;方法四中:R取值为:15;G1、G2值的抽取范围参照□方法二、□方法三;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方法五中:R取值为:;G1、G2值的抽取范围按照□方法二、□方法三;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 | ||
| 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满分100分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满分0分□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满分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方法五;☑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84%;方法四:□K取值为:;□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 | / |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 2.3.3(3) | 投标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 | 按苏州市住建局当前启用的文件执行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
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排序。
2.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
2.3.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清标)
3.1.1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
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
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
总;
(四)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
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
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
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
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3.1.2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
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
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
依据。
3.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
的评标准备(清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
算和支付办法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情形。
3.4详细评审
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计算出得分C。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B+C。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
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
末位的投标人若报价相同则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
(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位存在
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
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
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
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
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
入围”。
方法四:抽签入围法。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
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招标人可以参照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的G1和G2值抽
取、计算,先去除一部分投标人后再随机抽取,具体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五:合成入围法。即采用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和抽签入围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
通过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中的G1和G2值抽取、计算、去除,确定进入最终入围范
围的投标人;再通过低价排序(或均值计算)确定招标文件中规定入围数量50%的投标人(四舍
五入取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剩余50%从最终入围范围内的尚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
法确定。具体入围数量R(一般不少于15家)、入围细则,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
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
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
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
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
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
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
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
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
确。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
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
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
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
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
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由此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
单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
金,得出一个投标平均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K值建筑工程为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
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
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招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下浮区间。项目具体下浮率根据招标文件
规定的下浮区间在开标时抽取,或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下浮率取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
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
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
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
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在下表取值范围内由招标人随机抽取,B值需在初步评审后
在有效投标报价中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也可以将K、Δ和B值统一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随机抽
取。下浮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 分类 | 取值范围 | |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 下浮率Δ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
| 下浮率Δ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
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
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7—0201)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市场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
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市场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2.工程地点:
苏州吴江盛泽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盛政备[2024]297号。
4.资金来源:
自筹。
5.工程内容:
绿化、景观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绿化、景观等。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1: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
求,在市场西路(绸都大道-龙北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为发生时,予以拒绝,及时、全
面、客观地记录具体情况,并报送至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四、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
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
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压低招标控制价,不迫使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
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
七、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
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八、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
准。
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