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生态廊道绿美米埗建设项目首开区工程_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生态廊道绿美米埗建设项目首开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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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生态廊道绿美米埗建设项目首开区工程_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生态廊道绿美米埗建设项目首开区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生态廊道绿美米埗建设项目首开区工程施工总承包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生态廊道绿美米埗建设项目首开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9-44*开通会员可解锁*-438845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生态廊道绿美米埗建设项目首开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生态廊道绿美米埗建设项目首开区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生态廊道绿美米埗建设项目首开区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米埗村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生态廊道绿美建设项目首开区工程,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2637.04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2637.04 ㎡,建筑层数为地上 2-4 层,建筑物兼具展厅、会议、餐厅和住宿等功能,建设高度为 17.40m。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保险,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协调,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承包人应当购买的社保、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专业协调及配合,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移交、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图编制、竣工图编制、结算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工程保修等)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具体详见合同。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180个日历天(指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开工通知至工程竣工验收,以取得竣工备案表为准)。计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备案。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399.12446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8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8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8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从城体育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府前路98号17楼
招标人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招标代理联系人 池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技术中心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http://qyk.gzcc.gov.cn/logi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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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委托书.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招标人声明.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招标申请函.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招标图纸承诺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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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SL2********-2********3.GZZB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执罚标准(参考)
类别 序号 造章罚欺标准 处罚金额
安全生产 1 进入施工现场无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无使用安全带、赤脚、穿拖鞋、踩鞋跟、穿高跟鞋。(有五人以上受罚的,则现场安全员同罚)。 200元/人
2 电工、焊工《含风、电焊工)、机架工、架子工、维修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持有效证件上岗者。 500元/人
3 儿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或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 500元/人
4 工程、拆除工程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以书面方案为据) 5000元/项
5 外脚手架及安全立网完毕无办理验收(检测)手续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单为据)。 每缺一项验收单5000元/项
6 “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每缺一处的。 2000元/处
7 在外脚手架挂设不合格安全网。 200元/项
8 脚手架未按规定安装或未完善卸荷钢丝绳。 2000元/项
9 外脚手架在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进行平网封闭。 2000元/项
10 作业层未全部挂设安全网立网或栏杆高度不足1.2m的。 2000元/项
11 排栅围网残缺,探头钢管无处理。 500元/项
12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如电、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落物伤人等) 100元/项
13 机械设备机容机貌差、带病运行、机件损坏、缺乏维修保养。 100元/台
14 临时用电没有经过验收合格后使用。 500元/项
15 没有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没有实施三级漏电保护。 2000元/项
16 电箱戏电箱安装不符合要求、没有标识,或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的。 200元/项
17 临时用电设施缺乏维护,乱拉乱接、电线绝缘层破损,安全防护设施残缺不全。 200元/项
18 电气不按规定采取接地戒接零保护的,没有按规定进行接地电阻及绝缘电阻测定。 100元/项
19 塔吊、起重机被作业时违反“十不吊”(超载吊物、六级以上强风吊物、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拥扎不牢、安全装置失灵、吊物上站人、斜吊、无指挥信号或指挥信号不明、直接吊埋在地下的构件、阴暗光线下吊物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的操作规程。 1000元/项
20 在工地作业区流动吸烟。 200元/人
安全防火 21 动焊、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擅自进行作业或焊工无证上岗作业,不携带动火证作业的。 500元/人
22 无带灭火器材戏无防范措施;高处焊、割作业无防止焊渣下落措施。 200元/次
23 气体作业气瓶造规放置,安全距离不足及夏天气瓶无傲防晒措施。 300元/处
24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油漆作业场所进行动焊或明火作业。 500元/处
25 无及时清理作业区、排栅上遗留的木、木屑、刨花、水泥袋、可燃包装物等易燃、可燃杂物。 500元/处
26 未办理申报手续搭建临时设施或不按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搭建临设。 1000元/项
27 易燃、易爆危险品、油漆无申请设独立仓库存放。 1000元/项
28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合理设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严重不足。 500元/项
29 灭火器材失效、破损无及时进行更换。 100元/个
30 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使用后无放回原处。 100元/次
31 施工现场无设置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通道无明显指示及标识。 500元/项
32 在工棚、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烧香拜神或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等电热器具。 500元/次
文明施工 33 现场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胸卡或无保戴胸卡出入。 100元/人
34 未办理(超期)余泥排放手续而进行余泥外运。 400元/宗
35 未办理夜问施工、噪音手续成超过规定时限进行施工。 1000元/宗
36 砖块运输随地倒,在楼地面倒、搓灰蒙或无清理落地灰、砖碎等杂物垃圾。 500元/处
37 从高空向建筑物外抛周转料、杂物或倒余泥、垃报。 500/次
38 楼面及施工场地有较多积水、泥浆、拉圾或施工排水沟堵塞。 200元/处
39 灰、砂、砖、石、钢筋、木料、构件等无按平面图规定堆放、该隔离无隔离或无材料标牌。 200元/处
40 现场主要通道、楼梯有材料、余泥、杂物等阻塞不畅通。 200元/处
41 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 200元/处
42 施工标牌、制度牌挂设不齐全、不整洁、不清晰或残旧破烂。 100元/块
43 标语、横额、两栏一报被污损不及时更换。 100元/处、项

附件一:工程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工程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以下简称“工程质量保修”)书。

缺陷责任期:

一、缺陷责任期

1.1本项目将分批次交付,缺陷责任期为自各楼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4个月。

1.2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3缺陷责任期内,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4缺陷责任期内,若发现项目存在设计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设计单位追责。

二、缺陷处理

2.1缺陷责任期内,若发现项目存在缺陷,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修复。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缺陷处理。

2.2承包人在缺陷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确保修复质量。

2.3缺陷处理完毕后,发包人有权对修复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三、费用承担

3.1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所有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2缺陷责任期内,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所有维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3缺陷处理过程中,若涉及第三方责任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

四、保修

4.1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承包人仍应按照工程质量保修的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4.2保修期内,若发现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5.1承包人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缺陷处理的,应按照逾期天数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维修费用×逾期天数×10%。

5.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维修费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书基本条款

1.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各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其他书面文件约定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及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商定的其他内容。

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的购房人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原已建成部分的结构工程的质量保修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工程质量保修期

本项目将分批交付,质量保修期自各楼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

2.1.1.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主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2.1.1.1.1.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1.1.2.2.2.地下室防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阳台、卫生间、房间、装饰构件和外墙的防渗漏:为6.5年;

2.1.1.3.3.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3.5年;

2.1.1.4.4.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4个暖期、供冷期;

2.1.1.5.5.5.外保温工程为6.5年;

2.1.1.6.6.6.幕墙工程为4.5年;

2.1.1.7.7.7.装饰工程为3.5年;

2.1.1.8.8.8.其他工程为3.5年;

2.1.1.9.9.9.维修工程的质保期时长参照同类工程,起算日期以维修结束时间起算。

2.2.2.保修期限内因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而保修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时间顺延。

2.3.3.对于可判定问题出现在保修期内,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承包人的质保责任不受保修期期限限制。

3.维修通知方式

3.1.1.承包人应在该项目交付前10天提供承包人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地址、电子邮箱、保修负责人联系方式、微信等,具体详见附件二第六条的《保修联系方式确认表》),若承包人未及时向发包人提供联系方式的,发包人有权以本合同所载承包人的任一联系方式作为通知承包人维修的有效方式。

3.2.2.发包人可按3.1条所述承包人提供的任一联系方式向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电子邮件、邮寄函件等),即为有效通知。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所发函件无须另行加盖发包人公章,而仅需发包人加盖发包人在该项目设立的保修中心印章。

3.3.3.如承包人或其保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按本合同所载联系方式或者承包人按照3.1条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承包人发送的所有通知,仍视为有效通知,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据此启动第三方维保、第三方维保产生的费用等)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4.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4.1.1.因工程质量问题对发包人、购房人或其他相关方利益构成损害的,承包人除履行修复义务外,也须承担相关损害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4.1.1.1.1.1.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4.1.1.2.2.2.维修期间的维修费、成品保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配合维修的误工费、租房费、家具电器寄存费、鉴定费等;

4.2.2.赔偿责任

4.2.2.1.1.1.由于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未按照合同进行保修,或维修两次(含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问题等原因,购房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与购房人进行索赔谈判,谈判结果经发包人和购房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发包人有义务知会承包人,承包人予以无条件承认;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代为支付给购房人,承包人不按要求支付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的结算款或保修金中扣除;

4.3.3.保修责任与争议处理:若双方对保修责任界定存在争议,采用如下办法处理:

4.3.3.1.1.1.责任认定由发包人主导,可采用拍照、摄像、取样的记录(如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作为辅助认定的资料;承包人可参与核实,但如承包人未到场核实的,不影响发包人认定结果的有效性;

4.3.3.2.2.2.承包人对责任认定有争议,均由承包人提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设计要求于施工前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但未被发包人采纳的材料、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承包人须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

4.3.3.3.3.3.本工程质量保修书范围的任何事故,如可能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害发生或扩大,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3.3.4.4.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出现结构安全质量问题的,发包人有权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自行或责令承包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修复。

5.保修义务履行要求

5.1.1.承包人提供工程保修服务,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及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应参照本合同附件二《工程保修管理制度补充说明》所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5.2.2.承包人保修的修复效果应达到合同约定的产品验收标准。

5.3.3.承包人保修使用的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集中交付前,承包人须按不少于总采购量的2%的材料进行备货,并由发包人进行出入库统一管理;保修期内,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维修问题的发生比率,要求承包人补充备货,承包人应给与配合。

5.4.4.维修时限要求

维修分类 定义 到场时间 确认方案 完成时间
一般维修 简单常规、对时效性要求相对低的维修 12小时 24小时 5天内
复杂维修 满足以下任一情况的:1工序需要三次(含)以上上门服务2涉及材料更换且无法日常备货 12小时 24小时 10天内
紧急维修 满足以下任一情况之一的:1涉及人身安全2影响正常居住生活3如不处理,损失可能迅速扩大 2小时 5小时 7小时
重大维修 复杂且紧急的维修 2小时 4小时 7个小时止损,10天内完成

5.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按实际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的20%收取违约金:

5.5.5.1.1.1.承包人如未按上述3.1条款提供联系方式、承包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正常送达或者承包人更换联系方式后未能书面通知发包人,造成发包人无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的;

5.5.5.2.2.2.承包人未按上述5.4条款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提出处理方案、材料配备不及时、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

5.5.5.3.3.3.承包人直接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并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

5.5.5.4.4.4.对报修问题,因现场无法明确判定承包人承责范围或涉及其它承包人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现场协调和指挥,需启用第三方进行现场责任判定;

5.5.5.5.5.5.承包人的维修方案不满足发包人维修要求,且虽经一次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5.5.5.6.6.6.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经过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5.5.7.7.7.承包人人员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或违反《工程保修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的。

5.6.6.第三方介入维修,不影响承包人继续承担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直至保修期结束。

5.7.7.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将按月度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承包人,相关金额(含实际维修费用、赔偿费用及发包人有权收取的违约金等)由发包人在质保金内径行扣除。

6.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6.1.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3%;

6.2.2.在未结算工程款之前,所有的维修扣款,发包人有权优先扣除工程款;

返还方式 分期返还 备注
2年内分二期返还 第一期:保修期满一年,返还50% 1.如当期应付保修金金额小于已扣除金额的,则当期无需返还;2.如全部质量保证金总额不足以抵扣应扣除金额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向承包人追索
第二期:保修期满二年,返还50%

6.3.3.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并同意承担发包人确认的维修费用。

6.4.4.质量保证金返还后保修期限仍未结束的分部工程,承包人将继续履行保修责任直至保修期满。如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责任,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履行保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6.5.5.当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未达合同约定的保修金总额时,差额全部返还承包人;当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总额时,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补足差额,否则,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补足之日止,承包人每日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

6.6.6.所有保修金在结算时均不计算利息。

7.其他

7.1.1.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所指发包人可理解为发包人或发包人下辖的保修服务管理部门。

7.2.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没有约定的内容以主合同及《工程保修管理制度补充说明》为准。

发包人(公章): 签约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 承包人(公章):签约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

保修联系方式确认表

保修联系方式确认表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电子邮箱
保修负责人微信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保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1、发包人均可通过以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向上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出通知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因通讯不畅通或者更换后未能及时通知发包人所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自行安排处理,发生的所有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保修款、材料款等款项)中扣除。2、以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有更改,承包人将以书面形式知会 保修服务管理部门。 公司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五: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内容

施工总承包单位(即中选人,合同条款所述的承包人):进场后直至退场前,负责本项目整个场地管理及配合服务工作(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可对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费用不予增加)。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总承包人一般义务

1.1.1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

总承包人应向各专业承包工程单位/检测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及其他需要进场作业的人员、单位(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人”)提供井架等垂直运输装置和机械,塔吊、人货梯使用,该使用时间包括总承包自用以及总承包与专业单位共用垂直运输机械的时间。若需配合营销提前拆除上述垂直运输机械,不涉及费用增加。

1.2.2现场施工管理及协调:

总承包人必须安排对各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检测工程(以下简称“专业工程”)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协调及管理各有关专业工程,包括安排必须的工地协调会议,以协调各专业工程与总承包工程的工作界面、争议和冲突,配合整体施工进度。

1.3.3施工脚手架、排栅:

在施工脚手架、排栅尚未拆除前,总承包人应向各专业承包人无条件地提供现有的施工脚手架、排栅和现成的爬梯等设施使用,并保证上述设施使用过程的安全。

虽经总承包人充分协调,但如专业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工程整体进度计划要求,在总承包人拆除脚手架、排栅前进行相应工程施工,需要总承包人推迟拆除日期或另行搭设脚手架、排栅的,总承包人有权要求相应专业承包人收取相应费用。为配合营销而对外脚手架进行增改,不涉及费用增加。

1.4.4施工场地:

要求项目管理部办公区、施工作业区、工人生活区分开设置。在施工作业区内,各专业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向总承包人提供其施工机械及材料堆放所需场地面积、部位等要求,以便于总承包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区场地。对于作业区内临建设施,总承包人应统一规划,统一布置,对作业区现场容貌进行管理,不得私自乱搭临建。总承包人负责施工作业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协调管理。项目管理部办公区、总承包人生活区内公共区域的防盗保安、门卫、日常保洁、卫生清洁等工作亦统一由总承包人管理。

1.5.5施工临时道路:

总承包人应协调各专业承包人的施工顺序、设备、材料进场时间、车辆流量控制,以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总承包人负责施工临时道路的修筑(含重型设备、材料运输所需的路面加固处理)和使用期间的维护、维修和保养。

1.6.6施工用水、用电:

总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水、电的正常使用,用电负荷及水压均需确保满足大型装修工程施工要求。

总承包人应在每个施工(区域)楼层开设供水龙头,以便于各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用水方便。

总承包人在各楼层均安设分电箱,以确保各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用电方便。需要使用水电的专业承包人进场后,于接驳点后自行接驳所需的水电管线使用。

总承包人统一缴纳整个工地在移交发包人前的所有水电费。总承包人每月可向各专业承包人收取水电费。所有计费的水电表由使用单位供应和安装。除以上所述可收取的费用外的其他水电费用均为总承包人按合同应负责及不能收取的,所需的费用则应视作已包括于合同价款内。

1.7.7垃圾清运:

各专业承包人应做好各自作业区内的废弃物与垃圾的整理工作。建筑废弃物与垃圾由各专业承包人人按总承包人的要求集中到场地内指定地点,由总承包人统一外运并承担清运费用。

1.8.8安全设施:

总承包人必须在施工临时道路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牌、限速等标志,保证场内交通畅通、安全;在靠近场地的主要施工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栏杆或者标志。

总承包人必须在“四口、五临边”位置按招标文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设置安全设施、安全围网、围板和警示标志等。各专业承包人如施工需要须提前拆除时,必须经总承包人批准,并由总承包人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专业承包人必须配合。

1.9.9轴线与标高、施工收口处理:

总承包人有义务为各专业承包人提供轴线和标高的控制点,包括在每层每房间及必要的位置设有标高控制线,以供各专业承包人做施工定位和高程使用。待各专业承包人施工完毕后,由总承包人负责最后一道工序施工收口处理工作。

1.10.10本工程业主开放日需要设置样板房,样板房范围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不涉及)

1.11.11在场地规划时,必须将工艺工法展示区域及安全体验区规划好,预留足够的场地举行工地观摩、工地开放日等活动,并提前两个月编制方案至建设方审批。

1.12.12总承包人应认真执行上述各项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专业承包人违反了本办法有关规定而总承包人无及时发现、指出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且对此工程造成任何损失,总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13专业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总承包人对专业承包人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归档备案管理。

1.14.14总承包单位要考虑施工设备和施工场地的平面布置方案,基坑开挖时要考虑塔吊的设置和施工,并在施工期间投入塔吊、人货梯、砼泵、挖土机不少于施工方案所申报的数量。做好现场的交通组织和协调配合和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通道和场地范围内道路的畅通清洁;

1.15.15总承包单位须与各专业承包人协调配合,相关配合工作的分配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安排。

1.16.16总承包方须在现场分别提供发包人、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现场办公室并负责日常办公水电开支;

1.17.17总承包方在布置现场临设时须为专业承包人分别预留办公室和材料仓库场地,配置标准详见专用条款第20.2(5)条。办公室和材料仓库的水源电源由总承包统一提供,每层各提供一个供水、供电点,日常费用开支则由相应专业承包人负责,水电费按上述第1.6条的规定执行,详见专用条款20.2(13)条约定。

1.18.18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在竣工验收后至移交发包人之前的水电费用开支;

1.19.19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监理单位或发包人主持的工程例会和其他要求的专题会议,不得缺席。

1.20.20施工场地均要做硬地化处理和有组织排水,避免大量施工污水及地面水灌入地下基坑,影响基坑边坡安全。污水排出市政井之前需设置沉沙井处理。

1.21.21现场不设工人宿舍。

1.22.22总承包单位在竣工交楼阶段应编制交楼专项方案并配合进行钥匙管理,总承包单位交楼期间管理人员派驻须服从监理工程师制定的制度要求,相关人员缺席按一般违约处理。

1.23.23总承包对指定分包人的管理包含对专业单位的资质、施工方案(临电、排栅、吊装、支撑等)进行审查,对资料整理给与指导以及日常的安全文明管理。

1.24.24总承包管理必须有专门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1.25.25总承包管理需负责检测监测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监测过程中场地的平整(保证道路通畅)、水电提供,起重平台(桩台)的搭设、材料送检,静载平台搭设、抗拔静载的预埋钢筋并浇筑混凝土,小应变、结构实体检测提供辅助人员(杂工)、辅助工具(人字梯等),静载桩头的处理(按照检测单位提供的图纸配置钢筋并浇筑混凝土桩头)等协调工作。

1.26.26基坑工程施工应及时告知监测单位施工计划并通知监测单位提前布设监测点位,配合监测单位的第三方监测工作,保护监测点,并及时修复因施工原因破坏的监测点;除第三方监测外,在基坑工程施工期间应按要求另行组织施工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

1.27.27总包进场后,应在7天内完成按合同条款中的总承包管理内容履行项目全部场地的总包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工作),在20天内完成临时设施、用水用电一系列资料移交,并协水,电调挂表事宜。

1.28.28总承包单位应配合编制安全责任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安全评价成果报告。

1.29.29总承包单位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配备检查记录仪。

项目进度计划管理

1.1.1项目总进度实施计划。

1.1.11.1.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节点工期要求在报价文件中编制相对初步的项目总进度实施计划,并在中标后对其进行细化(细化到每一层)和优化,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批准后,形成本项目总进度实施计划。

1.1.12.2.2项目总进度实施计划除了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详细实施计划外,还应包括专业工程(以下简称专业工程)、甲供料、甲询乙供料的实施计划,主要是进场时间(到货时间)、退场时间、中间交接时间(若有)、塔吊拆除前的材料设备运输时间等。

1.1.13.3.3项目总进度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和确认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总进度实施计划,以及在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陆续进场并提交了专业工程的进度计划后,不断完善该实施计划,并且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时检查、调整该计划并报发包人批准后,向各专业单位贯彻,合理安排好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计划,对整个项目的进度统一管理。

1.2.2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具体要求,向专业单位详细交底,向专业单位明确的施工进度组织和部署。

1.3.3各专业单位进场后,及时要求各专业单位提交专业工程的各类进度计划,统筹审核各专业工程的进度计划,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1.4.4随时检查专业单位的施工进度,纠正进度负偏差,确保项目总工期。当专业单位未能按制定并批准的计划完成,要求专业单位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

1.5.5通过组织协调有效解决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工序交叉作业的配合施工问题,确保各专业工程施工进度能按照项目总进度实施计划实施。

1.6.6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调整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配合,确保主体工程及各专业工程节点工期按计划完成。

1.7.7为保证各专业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内,对专业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确保专业工程能按经审定的进度计划执行。

1.8.8保证专业单位的正常施工环境、条件。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和管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办理相关报建审批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1.9.9施工总平面布置。

1.9.91.1.1报价时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为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初步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中标后,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已完成的临时设施等条件要求进行分阶段详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设计,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9.92.2.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特点、报价文件承诺及招标文件、合同规定,合理规划本项目整个施工场地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包括办公室、仓库、道路、排水、材料堆放、加工等。

1.10.10现场办公室、仓库、加工区设施:

1.10.101.1.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报价文件承诺及招标文件、合同规定,合理规划本项目整个施工场地内办公室、仓库、加工区设施,向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工程单位提供有盖办公室(包括照明、电源插座等)和仓库(包括照明、电源插座等)。

1.10.102.2.2负责在现场内设置合适数量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布置必须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方便,并严格按照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卫生要求派专人每日进行清洁。

1.11.11施工临时道路:

1.11.111.1.1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报价文件承诺及招标文件、合同规定,提供满足项目施工(包括各专业单位施工)的施工临时道路,施工临时道路必须硬地化,满足车辆、机械运输、安全文明施工的正常需要。

1.11.112.2.2负责对作为临时设施的全部施工作业通道的搭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并保证施工总承包单位、各专业单位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发包人等人员,方便、安全地到达作业区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自身及各专业单位施工方案时应有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通道有显著标志、无建筑垃圾、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易于行走、安全措施可靠,土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每天巡视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需要整改的内容发文给相关单位或部门要求立即做出整改。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作业通道的管理上达不到本条要求的,承担主要责任。

1.11.113.3.3设专人负责道路和作业通道的清洁、障碍清除维修保养工作,保持道路和作业通道清洁、畅通,保证环境卫生,预防空气污染和环境污染。

1.12.12施工给水(排水)设施:

1.12.121.1.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必须根据报价文件承诺及招标文件、合同规定,提供满足项目施工和办公(包括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和办公)的施工给水(排水)设施。

1.12.122.2.2施工用水和办公或辅助生活用水分开布置;主管道要有明显的保护标志,以防意外损坏。

1.12.123.3.3对工地用水,设置总、分表实行统一管理。

1.12.124.4.4对总用水管线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供水,保证正常施工。

1.12.125.5.5做好各专业施工单位用水管理。

1.12.126.6.6对场内的排水(污)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区域和生活的排水(污)进行检查,保证排水(污)系统畅通,保护环境,防止排水污染环境。

1.13.13施工用电:

1.13.131.1.1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报价文件承诺及招标文件、合同规定,提供满足项目施工和办公等(包括各专业单位施工和办公等)的施工用电设施,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1.13.132.2.2施工用电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13.133.3.3用电按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分别设置。在建筑物内各楼层及必要的位置设置分配电箱,以提供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用电驳接,专业施工单位负责用电管理配合工作;临时电线一律用水泥电线杆架空,不得随意拖地乱拉乱用。

1.13.134.4.4电线路进行日常维修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正常用电;

1.13.135.5.5应对各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的用水用电进行计量管理及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

1.13.136.6.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杜绝不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杜绝乱拉乱用的现象;

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

1.14.14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报价文件承诺及招标文件、合同规定,除上述设施外,还负责满足项目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设施(规定各专业单位负责的除外),并对各专业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

1.15.15根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规定的具体要求,向专业单位详细交底;向专业单位明确有关部署。

1.16.16统一实施场地的场容场貌和施工保洁管理。

产品保护或照管

1.17.17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报价文件承诺及招标文件、合同规定,承担本项目总体产品保护或照管责任(规定由各专业单位负责的除外)。

1.18.18管理工序交接工作,移交产品保护责任。对土建产品的保护向专业单位进行交底。

1.19.19根据有约定的中间验收工程的照管。

1.19.191.1.1在专业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性质需分阶段施工和移交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照管时,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的分阶段施工工程即为中间验收工程。对每个中间验收工程,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设计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单位进行质量验收评定。若验收合格,则移交给土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照管。时间至专业工程安装单位下次开始施工时止;若不合格,则专业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内返修或更换材料后再验收。在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照管的期限内,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这些中间验收工程做好保护工作。而在专业单位继续进行施工后,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已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不负责照管,其照管责任移交至专业单位。

1.20.20已竣工验收的专业工程的照管。从专业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手续起,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给发包人之日止,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完工并移交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工程的成品负责照管。但在各单体建筑的全部工程内容完成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总承包人必须承担该单体建筑内的全部永久电梯的工程照管责任(除专用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29)项选用方式二另行约定外)。其中本条指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承包人及专业承包人于本项目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及义务,但不限于合同、变更和签证所提及的工作内容及义务。而本条所涉及的费用及其风险,已综合考虑并包括于本合同价款中,不予增加。

1.21.21如果在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的照管期内,由于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导致照管工程的任何部分损失或损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修补、赔偿经济赔偿责任,并通过修补使该工程或设备质量达到该专业合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设计配合

1.22.22根据施工总承包的需要,从施工角度组织不同专业间的综合图纸会审,如土建和装修、土建和机电幕墙,机电和弱电,机电和装修等,发现各专业图纸间的有关配合、协调等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1.23.23参加各专业工程的图纸会审,对于专业工程与土建工程有冲突的地方,有义务提出修改建议和解决方案,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将不予签证和工程设计变更。

1.24.24审查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各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满足项目总体进度、场地安排、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和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督促其进行调整。

1.25.25及时掌握每个专业工程的变更情况,并从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面分析与其它有关方面的变化情况,若对项目总进度,或其它专业质量或造价方面出现影响,及时提出建议方案报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

1.26.26当发包人提出要求时,对于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研究,提出相应的施工方案供发包人变更决策参考。

1.27.27当求发包人提出要时,对于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变更研究,从施工可行性,施工总承包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供发包人决策。

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

1.28.28参加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提出有关验收意见。

1.29.29指导专业施工单位整理工程资料,配合在专业承包人资料上加盖总包单位章,使其满足各项验收要求。(按照省统表的格式整理)

1.30.30专业施工单位竣工图纸收集、整理,需要时签章。

1.31.31督促专业施工单位按合同的工程竣工验收中工程竣工资料条款内容做好竣工资料工作。按《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对于专业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汇总和管理,并按规定整理归档,向有关部门提交并获得通过。

1.32.32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具体如下:

1.32.321.1.1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收集齐所有竣工备案资料,对于不属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供的资料,有责任进行跟踪和协调,及时向发包人反馈收集进度和协调情况。

1.32.322.2.2收集齐所有竣工备案资料后,负责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备案资料,并向发包人反馈备案办理进度。

1.33.33竣工结算管理。

1.33.331.1.1督促专业施工单位收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1.33.332.2.2对专业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做出时间安排。

1.33.333.3.3对专业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过程加以确认。

对专业承包人配合服务内容

一、统一配合内容

1、施工水电的统一配合

1.1总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水、电的正常使用,用电负荷及水压均需确保满足施工要求。

1.2总承包人应在每个施工(区域)楼层开设供水龙头,以便于各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用水方便。总承包人在各楼层均安设分电箱,以确保各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用电方便。需要使用水电的专业承包人进场后,于接驳点后自行接驳所需的水电管线使用。

1.3总承包人统一缴纳整个工地在移交物业前的所有水电费。总承包人每月可向各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收取水电费。所有计费的水电表由使用单位供应和安装。除以上所述可收取的费用外的其他水电费用均为总承包人按合同应负责及不能收取的,所需的费用则应视作已包括于合同价款内。

1.4专业承包人自行接驳的水电管线、计量装置在相应专业工程竣工后由专业单位自行拆除,其他水电管线及临时水电工程由总承包人于竣工交付发包人使用前自行拆除。

2、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修建和维护的道路提供给专业单位使用并负责管理;

3、向各专业单位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外水平及垂直控制墨线;

4、施工期间,总承包单位须提供合理面积范围的场地供各专业单位的现场材料、机具转运堆放。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经发包人同意可逐步缩减施工场地;

5、做好各专业工程施工完毕后的修补、塞洞和塞缝(无论尺寸大小及宽窄,门窗、幕墙塞缝按照门窗、幕墙塞缝工作界面划分要求)工作,但该工作不影响已完成的专业工程的施工质量。如因专业工程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不合格,返工后造成需二次修补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

6、在工作安排、进度计划、费用报价等方面,应考虑由于对专业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和提供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所产生的工种穿插、预埋配合工效损失等所有相关情况。

7、对后期提前使用的永久电梯,总承包单位负责日常电梯使用的管理工作包括产品保护、人员等,由此产生的电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再向专业单位收取任何提前使用电梯的电费。若经监理工程师证实,除不可抗力和电梯自身质量外的原因造成电梯损坏,先行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相应的维修费用,从当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若总承包单位能举证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电梯损坏,并得到监理与发包人认同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向责任单位追偿该维修费用。

8、以水泥砂浆或规范要求的防火材料填实设备、框架与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空间。

9承包管理与协调的总则

9.1总承包的工作内容

序号 工程内容
1 向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提供相应的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且用电负荷满足专业单位的要求。但接驳点以后的管道、线路、计量装置由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负责安装及拆除。
2 将总承包人负责修建和维护的道路提供给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使用并负责管理。
3 向各专业工程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外水平及垂直控制墨线。
4 提供现场材料、机具转堆场地。
5 做好各专业工程施工完毕后的修补、塞洞和塞缝工作,但该工作不影响已完成的专业工程的施工质量。如因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返工后造成需二次修补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负责。

9.2具体职责分工及工作界面

序号 配合内容 各承包人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表
总承包人 专业分包及专业承包人
1 轴线、标高 向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提供其施工所需的室内外水平及垂直控制墨线并应有明确的标示,并对提供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按总承包人提供的轴线、标高进行专业工程测量、放线工作,对自身专业工程测量、放线的结果负责。
2 工作面 向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提供其施工必需的工作面。 合理、高效地利用总承包人提交的工作面,尽早完成工序交接工作,并依时交回工作面给其他承包人;接受总承包单位对工作面的协调管理。
3 运输 提供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使用工地现有的水平、垂直运输设施。以保证其他施工需要,不提供专业工程需要的特殊设施。 使用总承包人的水平、垂直运输设施,服从总承包人的统一调配。自备专业工程所需要的特殊设施,其自备特殊设备不得影响结构安全及其他专业施工。
4 场地 向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提供现有的存放材料或设备的场地,提供现有的材料加工的场地。 自行负责材料、设备、机械的照管责任,时间从材料或设备进入该仓库起,至该本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总承包人止。接受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场地的管理,临设搭设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总承包单位所要求的标准
5 工作条件 向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提供用水、用电接驳点,提供道路、通道照明、排水、排污、排栅等工地设施。 承担水电接驳点以后的管道及线路的安装、拆除及其使用费用;自备专业工程需要的特殊设施。
6 防火安全设施 提供常规防火设施、安全围护设施。 负责自身工程施工需要的特殊防火、安全要求的设施配置。
7 防雷安全设施 负责垂直运输设备、户外脚手架、安全网架的防雷接地设施。 负责自身工程施工需要的特殊防雷设施配置。
8 工序交接 组织办理中间工序的交接手续。做好移交过来后产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共同办理工序交接手续。做好移交过来后产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9 对外办证 统一办理相关工程的各种证件、评优证书。 提供办证需要资料。对办证资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
10 资料 按要求统一整理资料。对需要总承包签章的资料进行签章。向档案馆统一移交工程档案。 按总承包人的要求及时整理和提交资料。
11 预留及收口 预留孔(井)洞,包括其他专业单位完成的封塞、防水以及后期的饰面工程。 提供预留孔(井)洞位置、要求,自身工序完成后交回总承包人完成下道工序。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及费用由自身负责。
12 接地地极 承担完成的接地预埋点保护。 接驳使用已完成接地预埋接点。
13 预留孔(井)洞的安全防护 专业分包人或专业承包人进场前的安全防护。 进场施工后施工阶段各自承包范围内预留孔(井)洞的安全防护。
14 验收 参加专业分包及专业承包工程中间验收和隐蔽验收,需要时配合签章。 将拟验收工程报验给总承包人并参加各自工程的中间验收和隐蔽验收。

9.3总承包管理与协调措施

序号 内容 总承包管理与协调
1 总承包配合服务职责部门划分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总承包协调部经理主管对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对各专业分包工程和专业承包工程进行管理与协调,总承包向专业发包人和专业承包人明确自身各部门的职责范围、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 垂直运输 总承包根据统计出来的工程量和各专业分包单位及专业承包单位上报的垂直运输计划,制定塔吊、施工电梯的月、周、日使用计划。
3 现场施工协调 总承包安排对各专业分包工程和专业承包工程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协调各有关专业分包工程和专业承包工程,包括安排现场必要的工地协调会议,以协调各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与总承包工程的工作界面、争议和冲突,配合整体施工进度。
4 对外协调服务 总承包统筹管理与建设主管部门(包括质量、安全监督站)、城管部门的关系,争取他们对本工程各项工作的指导与支持;统筹管理、协调与周边派出所、居民和企业的关系。当发生纠纷时,总承包统一出面协调处理,以维持良好的施工秩序;统一协调与交通部门的关系,保证大批量进场材料运输的通畅;统一组织对扰民和民扰的协调工作。
5 工人工号牌 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进场2天内提交进场工人的资料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年龄、身份证复印件等,总承包根据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为进场工人建立管理档案,统一为工人办理平安卡,按平安卡对工人进行管理;办理进出现场的IC卡。
6 工人教育、培训 总承包对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的进场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监督其贯彻落实三级教育制度,根据总承包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7 工作面 总承包向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合理安排其施工必需的工作面。
8 轴线、标高 总承包为各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提供其施工所需的有明确标示的室内外水平及垂直控制墨线和基准点,以供各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做施工定位和高程使用。
9 运输设施 总承包向各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提供施工临时道路、塔吊、施工电梯等水平、垂直运输设施,包括机械人员的操作及现场交通运输指挥服务,并负责施工临时道路的修筑,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以及它们在使用期间的维修和保养。
10 辅助设施 总承包根据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的需求,并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向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提供现场办公室、堆场、仓库、宿舍等,并对这些区域内的规划、设施搭建、场容场貌、防盗保卫、日常卫生保洁等工作提供统一管理服务。
11 施工用水、用电 总承包在每个施工(区域)楼层开设供接驳点,以便于各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接用。总承包统一设置加压水泵,同时委派专人管理。
12 安全设施 总承包向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提供现场的安全设施,包括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栏杆、安全围网、安全通道等一般性安全防护设施,并协助配合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搭设特殊安全设施。提供防火设施和设备,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户外脚手架、安全网架的防雷接地设施。
13 结构楼层防水措施 为配合各专业分包及专业承包人设备、成品保护,防止雨水或施工用水流淌浸泡设备、污染成品,在适当的楼层设置结构楼层防水设施,即在结构临边、电梯门洞边、预留孔洞边,用防水砂浆砌筑200mm高120mm厚挡水砖墙,内侧作防水砂浆抹灰,挡水砖墙预埋引水管或留排水槽口,将楼层内积水引至管道井内设置的临时排水立管,将楼层积水有组织排放至±0.000层排水管沟。
14 设备基础与预留预埋 总承包根据施工图要求做好预留预埋,施工过程中根据设计的设备参数及平面图,施工好设备基础。机电设备定货时应及时核实混凝土基础,设备安装前对设备基础及时进行复核验收,以确保设备安装质量。预留的孔洞及沟槽在安装完毕后及时通知土建进行做防火防水封堵、回填、修补及抹面。
15 工序交接 总承包负责组织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办理中间工序的交接手续。
16 产品保护和照管 总承包协助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做好移交过来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和照管工作。
17 深化设计 总承包对各专业的深化设计进行协调配合。对需深化设计的专业分包工程或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将安排相应专业的专业工程师全程参与,对其深化设计进行指导,并及时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及其他专业沟通协调,解决专业之间的冲突。各专业的深化设计由总承包的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审核。
18 施工方案 总承包对各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人员评审,及时将不足和问题反馈。
19 工程资料 总承包向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及时移交工程技术配合资料;向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提供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归档标准;按照要求统一整理、收集资料,对需要总承包签章的资料进行签章,向档案馆统一移交工程档案。
20 验收 总承包配合参加专业分包及专业承包工程中间验收和隐蔽验收,以及协助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
21 对外办证 总承包统一对外办理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需要的各类证件,如暂住证等。统一办理相关工程评优证书。
22 卫生保洁、医疗防疫服务 总承包将设立一支现场保洁队伍,负责施工现场公共区域和设施的保洁工作。总承包在现场设立医务室,安排专职医师,医务室配备常用药品和工伤急救器材,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全工地范围进行防疫工作,为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提供良好、文明、卫生的施工现场环境。
23 消防、保卫 总承包统一负责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总承包经常对专业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的工人进行防火教育,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进行消防演练。总承包在现场的各大门进行二十四小时值勤,严格落实人员、车辆出入检查登记制度,并在工地范围内进行日夜巡逻。
24 清洗外墙 总承包统一负责外墙清洗工作,并需负责专业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的成品和非成品的保护工作,如阳台栏杆等。

三、其它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上述所描述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内容为发包人基于项目合同结构和项目工程管理关系基础上,提出的基本配合服务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承包人应充分认识到本工程的复杂性,工期的紧迫性,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工作的艰巨性,充分运用承包人的经验、实力、和人力组织,对本项目进行充分分析,对本项目合同结构和项目工程管理关系进行充分分析,对于所有进入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专业及专项工程均应提供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和配合服务工作,由承包人在此部分自行补充和报价;并与相关专业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根据以上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管理规定等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向每个专业单位进行交底。

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

承包人【承包方】:

专业承包人【专业承包工程方】:

为明确本工程的各方在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各方遵守执行。

1项目简介

11.1项目情况:

12.2项目建设单位:

13.3专业工程情况:

2承包人的责任

21.1详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内容。

3承包人的权利

31.1对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施工进度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权。包括对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工程实际进度是否满足计划进度的意见权。

32.2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调配权。

33.3施工场地(包括人员、材料、设备、机械、环境)的管理权。

34.4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权。

35.5产品保护或照管的监督、检查和和管理权。

36.6对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建议权:建设单位根据承包人的建议意见、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最终确定进度款支付额。

37.7对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权,修改建议权。

38.8对分包人、专业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的验收意见建议权。

39.9对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所有竣工资料的审核和管理权。

4专业承包人的责任

41.1履行建设单位与专业承包人签订合同中的各项责任。

42.2接受并服从承包人对专业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场地、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产品保护或照管、竣工资料的管理。协助承包人对自已施工区域的场地做好管理配合工作。

43.3接受承包人对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产品保护或照管的检查或监督,当承包人提出建议时,应及时洽商及解决。

44.4接受承包人对专业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竣工资料的审核和建议,当承包人提出建议时,应及时洽商及解决。

45.5按要求向承包人提交有关资料,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后应及时协商或修改。

5专业承包人的权利

51.1要求承包人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6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及支付

61.1本协议中所指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与“总承包合同”中的定义一致,指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直接发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的管理配合服务的费用(如专业承包人使用总承包人脚手架、水电接驳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62.2本合同的总承包管理费及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除非合同明确约定需要支付的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63.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或者其他专业承包人收取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费,或向分包人或者其他专业承包人收取类似性质费用。分包人或者其他专业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投诉承包人的不合理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从总承包合同价款中扣除等额费用返还分包人或者其他专业承包人,且承包人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64.4承包人应当及时响应分包人或者其他专业承包人依约提出的各项诉求,承包人未向分包人或者其他专业承包人提供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或提供管理及配合服务不合格,影响分包人或者其他专业承包人完成承包工程的,发包人有权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并有权暂缓支付总包工程款。

7争议的解决

71.1若承包人和专业承包人对于施工总承包管理或配合工作出现争议,首先由监理单位协调解决。

72.2若仍不能解决,提交本项目的的监理工程师裁决,对于该裁决,有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

73.3若对该裁决仍有异议,持有异议的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但必须执行相关裁决内容,不影响项目的建设,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持有异议单位就争议问题可再行进行洽商,洽商不成功,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8违约责任

81.1承包人违反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专业承包人违反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相关规定的,且有承包人管理不力原因的,专业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专业承包人违反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相关规定的,专业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82.2承包人未履行配合服务的相关内容的,专业承包人向监理单位提出并取得认可后,建设单位可相应不支付相关配合服务费,所延误的工期罚款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9其它

91.1专业承包人进场施工须向承包人支付安全质量保证金,安全质量保证金按专业工程造价的3‰,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1天内承包人全额返还分包人;因专业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和导致安全事故的,承包人不返还此费用。

92.2除规定的配合服务内容外,若专业承包人还需承包人提供其它配合服务的,由各方协商解决。

93.3本协议一式份,每方各执份。

94.4本协议订签订地点为市,签订时间为年月日。

承包人:专业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或经办人:委托代表人或经办人:

安全生产、消防保卫与工程资料管理协议书(模板)

工程名称:

承包人【承包方】

专业承包人/分包人【专业承包方/分包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为顺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与分包方就工程安全生产、消防保卫与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工制度

1、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地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1、2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需持有项目所在地的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平安卡,及满足劳动部门、公安机关、卫生防疫等政府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需要。凡因为分包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或检查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由分包方自理。

1、3分包方应遵守承包方制定的劳务市场管理规定及承包方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

等。

二、安全生产

2、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2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分包方应通知承包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承包方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承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3分包方应保证现场隐患整改率为100%。

2、4分包方应保证因工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5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的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安全文明管理办法,保证达到优良以上。

2、6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承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责任。

2、7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2、7、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2、7、1、1分包方必须执行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承包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7、1、2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7、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2、7、2、1分包方负责人、安全员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上岗。

2、7、2、2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承包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2、7、2、3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分包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7、2、4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2、7、2、5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参加项目工地周检。

2、7、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7、3、1分包方必须接受承包方或承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7、3、2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总包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2、7、3、3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2、7、3、4分包方必须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7、3、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2、7、4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2、7、4、1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并且灵敏可靠。

2、7、4、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

2、7、4、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施须按承包方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管理。

2、7、4、4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承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2、7、4、5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验收制度。

2、7、5分包方必须执行承包方有关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管理制度。

2、7、6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2、7、7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2、7、8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报告。

2、7、8、1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为工伤事故。

2、7、8、2分包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2、7、8、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2、7、8、4分包方须承担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2、7、8、5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相关分包方和责任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承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承包方工作的事件给承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7、8、6凡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属承包人责任造成承包人人员伤亡,每死亡一人,处以承包人50000元以上罚款;每重伤一人,处以10000-20000元罚款;每轻伤一人,处以承包人1000元以上罚款。其中伤亡人员若未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及考核,则加倍处罚。

2、7、9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工程分包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定、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安全防范

3、1分包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格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应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3、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3承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3、4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承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5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国家认可资质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电焊机专用保护箱等。分包方应提供核实施佩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要佩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分包方应呈送报批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

3、6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阐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承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发至所有工作场所并且张贴;还有总包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类似性质物,具体由承包方决定。

3、7分包方应按规定每50人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四、消防保卫

4、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承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承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承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承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承包方指定的限期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4、2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4、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承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34分包方在施工期间动用明火时,需办妥动火允许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违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五、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

5、1分包方负责其施工区域及公共区域中其应该分摊区域的文明施工,接受承包方的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分包方应按文明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配合施工现场创建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等称号(若有),并承担由分包方造成的来自承包方、社会及有关部门因“文明施工”违规造成的罚款。未工完场清每发现一次罚500元,未戴安全帽及帽带每发现一人次罚20元,材料及周转材料从高处下抛一次罚款1000元,施工现场大小便每发现一人次罚50—100元,施工现场大小便未及时清理完毕每发现一次罚500元,进入现场未佩带胸卡每发现一人次罚10元,以上费用由承包方在分包方当月结账款中扣除,支付予承包方。

5、2分包方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项目所在地的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承包方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自觉保护环境不受污染。采取各种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废弃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5、3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运输车辆出门必须冲洗,不得带泥砂出场,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到指定场所,严禁乱倒乱卸,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除予以罚款外,承包方安排人员清理的费用按200元/人·次由分包方承担。

5、4施工材料堆放必须整齐,现场无长流水,长明灯。

5、5施工现场尽量保持安静,现场机械车辆少发动、少鸣笛。施工人员不要大声喧哗和发出刺耳的敲击、撞击声做到施工不扰民。

5、6机械施工车辆尾气排放要达标,不达标不得行驶。

5、7现场存放油料,必须防渗漏、防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5、8职工宿舍要保持整洁有序,生活区周围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5、9护施工现场原有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拆除、破坏环境保护的有关措施。

5、10分包方由于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费用自理,承包方将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六、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6、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承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承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并按承包方的要求配置统一制作的出入证。

6、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6、3分包方应配合承包方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门卫制度;

d卫生:

e防火、其它保护临建环境的规章;

6、4分包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6、5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施工现场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6、6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

七、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工程资料是建筑工程在建设中形成的各种信息记录,是为工程需要而收集的可用作依据的材料。档案管理是档案原始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作。归档范围:施工及验收记录(含与原件内容相同的电子版)、竣工图(含与原件内容相同的电子版)、安全资料、绿色建筑资料和声像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等级评定和生产经营效益。为保证档案资料的有效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并有利于加快后期资料工作的归档整理,以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明确分包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施工过程中应同步进行施工范围内工程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的编制、收集工作,并按有关要求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

2、按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有关照片、底片和录像带等声像档案的拍摄、整理归档和移交;

3、做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和建筑节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自检合格后送审的竣工资料(含文字材料和竣工图)必须提供各卷的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

5、按要求编制和整理创优申报材料,自检合格后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汇总;

6、对有关单位和市、省、国家级优良样板工程检评专家所提出的审查意见须及时按要求整改完善。

7、施工过程中文件资料的送审流程: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质安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或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质安部)分包单位。

8、在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竣工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各分包单位将装订成册并经自检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一份报施工总承包质安部门审查,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查意见,各分包单位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完善并提交复查,复查符合要求后向监理报验。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其它管理奖罚条例的执行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其余管理奖罚条例见附件《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文明管理奖罚条例》,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相同效力。凡有违反本协议及附件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及总承包其它管理制度现象或事实的,总承包单位将即时记录或拍照留存或书面通知相关责任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处罚要求。并在每月“分包进度申请时”由总包单位出具附有本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其它管理制度执行或违反处罚条例情况的“审核意见书”与“委托收款函”一起交由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在期中进度款支付中扣留“本月罚款”转交总包单位。“罚款”将由总包单位支配用于增加现场管理设施、增加管理人员、加强管理力度及安全生产教育,不再返还给“责任单位”。

九、本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各有关单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本协议书如与双方此前就本项目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等合同性文件在内容上有不一致之处,则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书的内容为准。

十、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总包两份,分包一份。

十一、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以下无正文】

承包方:专业承包方/分包方:

盖章盖章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人名章):专业承包方/分包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毛坯房内部验收标准
验收子项质量问题原始代码 验收子项质量问题描述 验收子项 标准/精度要求 检验批 查验工具/方法
1.0房间净空尺寸
1-1 房间极差超标 极差 房间(自然间)允许偏差范围±20mm 每个房间测5个点 观察、塔尺、红外线自动经纬仪检查
2.0结构地面
3-1 地面表观存在缺陷 地面观感 表面不应有裂纹、露筋、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对因裂缝、变更等原因产生的表观修补缺陷,应采用统一处理方案,保证地面观感一致性;每一自然间(标准间)的地面平整;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
3.0地面铺装工程
3.1砼地面
1-1 地面平整度误差超标 地面平整度 允许偏差≤8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2 米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1-2 踢脚线上口直线度误差超标 踢脚线上口直线度 允许偏差≤4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拉5米通线、钢直尺检查
1-3 伸缩缝宽度、深度误差超标 伸缩缝宽度、深度 当采用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时,伸缩缝宽度、深度应均匀,平整光滑通顺,缝宽允许偏差≤2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用钢直尺检查
1-4 入户门门扇(无下框时)与门槛石或地面砖留缝误差超标 完成面留缝 留缝为4-7mm;室内地面完成面标高根据不同地板装修材料的合理施工厚度予以确定 每樘检查 观察、用钢直尺检查
2-5 混凝土面层与下一层结合不符合要求 面层结合 当采用细石砼面层时,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裂纹。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现场尺量
2-6 有防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防水质量不符合要求 防水找平层地面、与地漏(管道)结合处 有地面排水要求的厨房、下沉式卫生间和其他有排水的建筑地面层,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严密平顺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平水尺、倒水观察、闭水试验48小时
2-7 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不符合要求 标高差 完成面低于门槛石不小于50mm;厕浴间、厨房和阳台等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2 米靠尺检查
3-8 地面表观存在缺陷 地面观感 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每一自然间(标准间)的地面平整,踢脚线上口应水平顺直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拉5米通线、2 米靠尺检查
3.2水泥砂浆地面
1-1 地面平整度误差超标 地面平整度 允许偏差≤4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2 米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1-2 入户门门扇(无下框时)与门槛石或地面砖留缝误差超标 完成面留缝 留缝为4-7mm;室内地面完成面标高根据不同地板装修材料的合理施工厚度予以确定 每樘检查 观察、用钢直尺检查
2-3 有防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防水质量不符合要求 防水找平层地面阴阳角位、与地漏(管道)结合处 有地面排水要求的厨房、下沉式卫生间和其他有排水的建筑地面层,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严密平顺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平水尺、倒水观察、闭水试验48小时
2-4 砂浆面层与砼结构层结合不符合要求 结构层应、结合 水泥砂浆面层与砼结构层应结合牢固,无裂纹。空鼓面积≤0.04m2,且每一自然间不多于两处的可不重做。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现场尺量
3-5 地面表观存在缺陷 地面观感 面层表面应洁净,接槎平整,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每一自然间(标准间)的地面平整;踢脚线上口应水平顺直。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 观察、拉5米通线、2 米靠尺

3.3门槛石3-1石材地面存在观感质量问题观感质量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周边顺直、无通裂纹、崩角全数检查观察3.3门槛石3-1石材地面存在观感质量问题观感质量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周边顺直、无通裂纹、崩角全数检查观察

4.0室内墙面抹灰
1-1 普通抹灰平整度误差超标 平整度 允许偏差≤4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抹灰内墙面全检,每幅墙不少于3 个点 观察、2 米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1-2 普通抹灰阴阳角垂直度误差超标 阴阳角垂直度 允许偏差≤4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抹灰内墙面全检,每幅墙不少于3 个点 观察、直角尺检查、90度拐尺检查
1-3 普通抹灰立面垂直误差超标 立面垂直 允许偏差≤4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抹灰内墙面全检,每幅墙不少于3 个点 观察、2 米工程检测尺、90度拐尺检查
1-4 普通抹灰阴阳角方正误差超标 阴阳角方正 允许偏差≤4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抹灰内墙面全检,每幅墙不少于3 个点 观察、直角尺检查
1-5 高级抹灰立面垂直度误差超标 立面垂直度 允许偏差≤3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抹灰内墙面全检,每幅墙不少于3 个点 观察、90度拐尺检查
1-6 高级抹灰平整度误差超标 平整度 允许偏差≤3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抹灰内墙面全检,每幅墙不少于3 个点 观察、2 米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1-7 高级抹灰阴阳角方正误差超标 阴阳角方正 允许偏差≤3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抹灰内墙面全检,每幅墙不少于3 个点 观察、直角尺检查
1-8 高级抹灰分格条、装饰线和分色线直线度误差超标 分格条、装饰线和分色线直线度 分格条、装饰线和分色线顺直,直线度允许偏差≤3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抹灰内墙面全检,每幅墙不少于3 个点 观察、拉5米通线、钢直尺检查
2-9 孔洞、槽、盒和管道后墙面抹灰表面对应尺寸不符合要求 墙面抹灰表面 孔洞、槽、盒和管道后面的墙面抹灰表面对应尺寸正确、边缘整齐、光滑;管道后面平整 全检 观察、现场尺量
3-10 墙面表观修补存在缺陷 墙面观感 对因裂缝、空鼓、变更等产生的表观修补缺陷,应采用统一处理方案,保证墙面观感一致性 全检 观察
3-11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符合要求 间缝隙填塞情况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密实,表面平整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抹灰内墙面全检,每幅墙不少于3 个点。 观察、钢直尺检查
3-12 抹灰面层不符合要求 墙面表面、抹灰层 普通抹灰墙面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线角顺直清晰(毛面纹路均匀);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风裂除外)、外露钢丝网等缺陷。对风裂,正常视力下、距检查面1 米处正视无裂缝 全检 观察
3-13 高级抹灰墙面不符合要求 墙面表面、线角和灰线 高级抹灰墙面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线角和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当设计无高级抹灰要求时,应符合普通抹灰质量验收标准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抹灰内墙面全检,每幅墙不少于3 个点。 观察、2 米靠尺检查
5.0顶棚工程
5.1 砼顶棚
1-1 砼面高低差误差超标 砼面、模板拼缝 砼面平整,模板拼缝处平顺,砼高低差≤4mm,如超过标准,需要进行填补和打磨。 每一厨房、卫生间顶棚全检 观察、钢直尺检查
3-2 顶棚外观不符合要求 外观 外观无露筋、蜂窝、夹渣、疏松、裂缝、漏浆、渗漏,无外露铁丝、模板碎屑等杂物 每一厨房、卫生间顶棚全检 观察
3-3 梁板阴阳角和线条不符合要求 阴阳角、线条 梁板阴阳角方正,线条顺直,目测无明显歪斜 每一厨房、卫生间顶棚全检 观察、直角尺测量
3-4 梁底或棚底收口存在缺陷 收口 墙面抹灰层至梁底或棚底的收口密实,收口线顺直,无锯齿型外观缺陷 每一厨房、卫生间顶棚全检 观察
3-5 顶棚面观修补存在缺陷 外观质量 对质量和外观缺陷的修补,应采用统一处理方案,如防水腻子、水泥腻子等,保证砼顶棚面观感一致性 每一厨房、卫生间顶棚全检 观察
5.2 腻子顶棚
1-1 腻子顶棚面层阴阳角方正误差超标 阴阳角方正 允许偏差≤4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涂料顶棚全检,每自然间顶棚不少于3 个点 观察、直角尺检查
1-2 腻子顶棚面层分格条、装饰线和分色线的直线度误差超标 分格条、装饰线和分色线的直线度 允许偏差≤3mm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涂料顶棚全检,每自然间顶棚不少于3 个点 观察、拉5米通线、钢直尺检查
3-3 砼腻子及涂刷面不符合要求 腻子涂刷面、装饰线、分色线 砼基层上应满刮腻子、砂纸打光(砂纸打磨纹路均匀),腻子应坚实、牢固,表面平整光滑、腻子涂刷面正斜视颜色一致,装饰线、分色线、线角顺直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涂料顶棚全检,每自然间顶棚不少于3 个点 观察、拉5米通线、强光照射
3-4 腻子表面观感存在缺陷 观感质量 腻子应无粉化、起皮和裂缝、漏刷、透底,无反碱、咬色、疙瘩,无砂眼,无露筋,无披腻子打砂纸时的划痕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涂料顶棚全检,每自然间顶棚不少于3 个点 观察
3-5 顶棚表观修补存在缺陷 顶棚观感 对因裂缝、变更等产生的表观修补缺陷,应采用统一处理方案,保证顶棚观感一致性 每一自然间(标准间)涂料顶棚全检,每自然间顶棚不少于3 个点 观察
5.3滴水线(槽)
1-1 滴水线(槽)功能不符合要求 滴水功能 滴水线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10mm, 全数检查 观察、尺量检查
3-2 滴水线(槽)存在观感质量问题 观感质量 滴水线(槽)整齐顺直, 全数检查 观察
6.0门窗
6.1入户门
1-1 门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存在误差 门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允许偏差≤2mm 每樘检查 观察、用2m工程检测尺检查
1-2 门扇与框的接缝宽度与高低差存在误差 门扇与框的接缝 接缝宽度为1.5~2.5 mm,高低差≤2 mm 每樘检查 观察、用楔形塞尺检查
1-3 门扇与地面间留缝不符合要求 门扇与地面间留缝 ≥4.0㎜,≤6.0㎜ 每樘检查 观察、用楔形塞尺检查
2-4 防盗、防火不符合要求 防盗、防火性能 防盗安全门永久性固定标记(内侧铰链(合页)边上角位置)、核对防火级别标记(无标记情况,须复核产品防火级别证明资料),复核猫眼有关防火性能检测报告 每樘检查 观察
2-5 门框密封条存在瑕疵 门框密封条 密封胶条安装牢固、无断裂、砂眼等缺陷 每樘检查 观察
2-6 门五金配件存在瑕疵 五金配件 合叶、铰链、门锁、拉手、插销、小五金、猫眼、门吸无损坏、凹痕、铁锈、划痕 每樘检查 观察
2-7 门的开启功能存在缺陷 门的开启情况 开关灵活,无碰擦、异响、密闭、框与扇及扇与扇平行,无大小头 每樘检查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板检查
3-8 门存在划痕 划痕 无雀丝、划痕、毛刺、锤印 每樘检查 观察
3-9 门存在其他观感质量问题 观感质量 表面平整、光洁、色泽一致;无锈蚀、碰伤、凹坑、污染、拉毛;门套线与墙体表面密合 每樘检查 观察
6.2铝合金门窗
2-1 门窗框与墙体缝隙填嵌不合格 框与墙体缝隙填嵌 缝隙须填饱满,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圆弧光滑,边缘整齐、顺直、无裂纹、硅胶槽流向正确、宽深6~8mm 每樘检查 观察
2-2 门窗五金配件数量不够 五金配件数量 数量是否齐全 每樘检查 观察
2-3 门窗框密封条存在瑕疵 门窗框密封条 密封胶条安装牢固、无断裂、砂眼等缺陷 每樘检查 观察
2-4 门窗五金配件存在缺陷 五金配件有缺陷 活动灵活,安装牢固 每樘检查 观察、手扳检查
2-5 门窗扇/纱窗开启功能存在缺陷 窗扇/纱窗开启情况 开关灵活、无碰擦、异常响声、密闭、框与扇、扇与扇之间平行无翘曲、大小头,开启方向正确 每樘检查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2-6 门窗排水孔存在问题 排水孔 位置正确、数量准确,通畅 每樘检查 观察、通水试验
2-7 落地窗/低窗防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 落地窗/低窗防护栏 落地窗/低窗须按规范安装防护装置,安装应牢固,高度必须满足规范。 每樘检查 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2-8 门窗玻璃安全性不符合要求 门窗玻璃安全性 门窗玻璃钢化符合要求 每樘检查 钢化玻璃检测仪检查
3-9 门窗玻璃存在划痕 玻璃划痕 无划痕 每樘检查 距离1m观察
3-10 门窗存在其他观感质量问题 其他观感质量 无碰伤、凹坑、污染、无明显拉毛,压条无缺损,密封胶无脱槽、卷边,接缝间隙小于1mm 每樘检查 观察
7.0 栏杆
1-1 栏杆垂直度误差超标 栏杆垂直度 误差<3mm 每3米栏杆抽测1个点 观察、用2m工程检测尺检查
1-2 栏杆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栏杆间距 ≤110 mm 每3米栏杆抽测1个点 观察、用钢直尺检查
1-3 栏杆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栏杆高度 24m及24m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24m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度低于0.90mm,应设置防护措施。 每3米栏杆抽测2个点 观察、用钢直尺检查
2-4 栏杆安装不符合要求 栏杆安装情况 栏杆安装牢固,无明显松动 住宅户内全检,共用部位按国家标准(构件件数10%,且≥3件) 观察、手扳检查
2-5 栏杆玻璃厚度和材质不符合要求 玻璃厚度及材质 护栏玻璃厚度采用不小于12mm的单片钢化玻璃,或采用钢化夹胶玻璃。玻璃应磨边,无缺角、破损,表面无划痕 住宅户内全检,共用部位按国家标准(构件件数10%,且≥3件) 观察、钢化玻璃检测仪
3-6 栏杆存在观感质量问题 栏杆观感质量 无碰伤、明显划痕、锈蚀锈斑,收口美观 全数检查 观察
3-7 栏杆玻璃存在观感质量问题 栏杆玻璃观感质量 栏杆玻璃无缺角、破损,表面无划痕,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圆弧光滑,边缘整齐、顺直、无裂纹;安装位置正确,高低一致 全数检查 观察
8.0管道安装工程
8.1室内给水管
1-1 给水管预留接口突出墙面尺寸误差超标,管径不符合要求 给水管预留接口 各类给水管预留接口须安装堵头,接口突出墙面尺寸参考如下:涂料墙面-与抹灰面齐;贴砖墙面-突出抹灰面20mm;需装地柜位置-突出抹灰面40mm、管径符合设计要求 全数检查 观察、钢直尺检查
2-2 入户水管材质 材质 符合设计要求, 全数检查 观察、钢直尺检查
2-3 水表标识与单元号是否相符,使用功能是否正常 水表 表号与单元号对应无误,给水表水流指示标志方向正确 全数检查 观察、通水使用
8.2室内排水管
1-1 洗衣机以及阳台地漏存水弯设计不符合要求 洗衣机以及阳台地漏存水弯 洗衣机地漏、阳台地漏设存水弯。有效水封深度≥50mm;降板(约 350mm)下沉式厨卫间应紧贴结构板加设侧排地漏,填充层面层上同时预留直排地漏口 全数检查 观察,钢直尺检查
2-2 排水管支架、检修口安装不符合要求 排水管支架、检修口安装 排水管支架安装牢固,检修口止水环功能正常 全数检查 观察、钢直尺检查
2-3 卫生间、厨房、阳台排水不畅 卫生间、厨房、阳台排水 灌水试验不渗不漏,排水通畅。 全数检查 观察、灌水试验
8.3供暖管
2-1 地暖管道铺设及配件安装不符合要求 管道、配件 散热器、阀门、支架及设备安装完好,无遗漏 全数检查 观察
9.0电气工程
9.1配电箱
2-1 配电箱柜标识存在问题 标识 线材色标正确,排列清楚,接触严密。(相线为红线、黄线、绿线,零线为蓝线,接地线为绿黄双色线);断路器明确标识对应供电部位或电器名称。 全数检查 观察
2-2 配电箱现场测试漏电保护不动作 漏电保护 正常自动跳闸 全数检查 功能检查,插座检测仪检测
3-3 配电箱柜存在观感质量问题 观感质量 表面清洁无划伤 全数检查 观察
2-4 等电位联结 接地母线连接 连接良好,应有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支线连接,且有标识;连接处螺帽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全数检查 观察
9.2照明灯具
2-1 照明功能存在问题 照明功能 正常使用 全数检查 功能检查
3-2 照明灯具存在观感质量问题 观感质量 表面清洁无划伤 全数检查 观察
9.3等电位端子箱
3-1 等电位端子箱存在观感质量问题 观感质量 表面清洁无划伤 全数检查 观察
2-2 等电位联结 接地母线连接 连接良好,应有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支线连接,且有标识;连接处螺帽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全数检查 观察

备注说明:验收子项质量问题原始代码由问题分类代码(左阿拉伯数字)和问题自然序号(右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问题分类代码1代表尺寸精度类别、2代表安全与功能类别、3代表观感质量。

附件十二:违约责任及处罚明细
序号 对应行为或情形 违约金/处罚标准
1 在发包人集团项目管理部组织的月度安全专项评估中,得分低于80分 低于80分,每次处罚3000;低于76分,每次处罚10000;
2 在发包人集团项目管理部组织的月度质量专项评估中,得分低于80分 低于80分,每次处罚3000;低于76分,每次处罚10000;
3 未按合同工期节点细化表没有按期达到 开工、全部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每延误一个节点予以处罚3万元,第一区域结构达到正负零、结构达到正负零、主体封顶及外立面完工节点每延误一个节点予以处罚1万元;若过程中存在节点延误,但承包人后续采取赶工措施保证项目按时完成下一节点,则相关处罚减免50%
4 未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一周内提交审核意见 每延误1天,罚款2000元,并承担一切损失
5 未按要求时间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由承包人负责的全部文件资料,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许可证办理延误 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且罚6万元/天
6 负工程照管责任的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 及时修补或赔偿,并支付1000-10万元的违约金(从未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回)
7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或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为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以致发包人委托第三方代工完成承包人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工作内容的 承包人承担第三方代工费用并承担罚款,罚款金额为第三方代工费用的20%
8 未按合同规定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未对专业承包人提供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 发出限期改正通知后3天内未能整改至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每例,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9 施工现场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发包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现象,经监理人、发包人指出仍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 按0.1-3万元/次扣罚
10 各阶段投入的劳动力及机械设备不满足计划要求的数量,导致工期滞后 每少1人罚1000元/天;主要设备每少1台罚2000元/天,一般设备每少1台罚500元/天
11 经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对有防渗漏要求的部位验收检查,发现渗漏并属于承包人责任 需在7天内完成整改,并按每一部位渗漏点1000元进行处罚;累计渗漏部位超过该楼栋相同部位总量5%(含5%),或未按时完成整改,则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
12 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渗漏情况且属于承包人责任的 除承担保修义务外,还需另行处罚,处罚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具体标准为:若出现渗漏情况总体数量没有超过合同相关规定的部分,则3000元/宗;若渗漏情况总体数量超过合同相关规定的部分,则10000元/宗
13 质量控制点的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的 按每一分项工程计算,总计发现3次或连续2次质量控制点不合格,发出书面警告并处罚;总计发现3次以上(不含本数)或连续发现2次以上(不含本数),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采取整改措施后效果扔不明显,有权给予违约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罚,且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4 未及时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报告 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警告,并处罚5000元;收到书面警告后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罚款1.5万元
15 现有施工组织架构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且未按要求调整 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罚款1.5万元/次
16 投入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与报价文件不一致,或未经同意更换管理和技术人员,或更换的人员不符合要求 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每月计算天数从缺位第4天开始计算)项目经理50万元,项目总工程师20万元,项目副经理、主办施工员、主办预算员、安全主任8万元,资料员3万元,其它约定的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2万元/人总承包配合管理服务人员:总负责人8万元,二次装修服务负责人7万元,铝合金门窗目前供应及安装服务负责人、机电安装服务负责人6万元,智能化服务负责人 5万元,其它约定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人员2万元/人
17 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未到位,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现场超过半天以上的 管理和技术人员未按约定到位或缺位:(每月计算天数从缺位第4天开始计算)项目经理1000元/天,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主办施工员、主办预算员、安全主任800元/天,资料员300元/天,其他约定的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300元/人*天发生安全事故或台风等重要情况下,安全主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缺席,从情况发生当天按上述标准的10倍进行处罚。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人员:总负责人800元/天,二次装修服务负责人700元/天,铝合金门窗幕墙供应及安装服务负责人、机电安装服务负责人600元/天,智能化服务负责人500元/天,其他约定的配合服务管理人员300元/人*天
18 承包人未按时足额向雇员支付劳务工资薪酬,导致发包人损失及(或)工期延误 每发生一次按一次严重违约处理
19 要求更换不符要求的劳务班组,拒不更换的 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
20 未按合同规定将分包工程报发包人审查并取得批准而擅自进场 每发生一次,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1 未按时提交分包合同等资料 每延迟1天,罚款500元
22 承包人未与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在中标结果通知后28天内按发包人提供的合同条款签订分包合同 按分包工程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且不少于500元/天的标准向承包人计收违约金
23 逾期支付分包人进度款 当期分包进度款千分之一/天,且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下期进度款
24 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与分包人、发包人(指定分包合同为三方合同时)就合同价款调整超出10%(不含10%)时签订补充协议 按分包工程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且不少于500元/天的标准向承包人计收违约金
25 进度款支付周期内,累计工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80%以下(不含80%) 一次一般违约责任
26 实测数据比承包人提供数据偏差大于10% 5000元/处
27 墙体砌筑质量导致后期装修腻子开裂 及时修补或赔偿,并支付违约金1500元/套
28 塔楼标准层水平木模板周转次数超过6次 每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
29 用于楼层放线测量的轴线控制线损坏 1000元/处
30 实体检测楼板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1000元/每栋每楼层
31 砼表面有质量问题时随意私自封闭 2000-10000元
32 存在渗漏隐患的混凝土墙螺栓孔洞/迎水面螺杆洞封堵不符合要求 100元/处
33 分项工程完工自检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 同一部位或相同部位发现相同或类似问题3处以上,限期改正并书面警告一次;累计3次或连续2次出现类似情况,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质量问题已隐蔽或影响较大(如整改难、整改时间长或影响后续多道工序返工处理等),除返工外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
34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私自隐蔽 5000-10000元/次
35 承包人未按约定进行装修作业场地的移交,发包人书面催修后超过48小时仍未响应 1)若承包人实质性响应时间超过48小时,每超过1天扣罚200元/天;2)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承包人承担第三方维修费用且在下期工程款内扣取,并罚款1000元/次。
36 相关人员未经批准缺席工程例会和其他要求的专题会议 相关人员需承担2000元/人次的处罚;连续缺席3次由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
37 触碰“安全红线清单”和“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见附件十七) 触碰红线处罚50000元,违反重大安全隐患处罚30000元。
38 未对班组人员进行施工前交底便进行施工,或现场施工人员未持证上岗 1000元/人*次,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出现类似情况,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
39 工地现场发生打架斗殴 相关参与人员所在单位须承担5000-20000元的违约处罚,且参与打架人员不得在本项目继续从事任何工作
40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人冲击发包人或监理办公室、售楼部或开放区,或对发包人和监理人员进行威胁或造成伤害 不低于50000元
41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或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或网站曝光 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
42 因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灯光干扰等问题,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 故意拖延或同样问题累计被投诉2次,或累计被投诉3次,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
43 垃圾堆放或满出垃圾池以外 不少于5000元/次
44 楼层垃圾直接抛运下楼,或垃圾倒入回填场地或混入回填土中 10000元/次,并将垃圾全部清运出场外,清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5 若承包人未能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临时道路的修建或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建设,经现场监理发出整改通知书后14天内,承包人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发包人有权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除相应的费用,承包人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若同性质事件发生三次以上(含3次)发包人有权解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免除承包人承担违约赔偿。
46 若未按法律、规范、合同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考核、演习和资料存档(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应急救援、高温和防洪等演习) 三级教育资料缺失按每个应教育人100 元/人进行处罚。
47 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发现总承包安全职责管理范围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被通报或停工整改或被曝光一次,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数),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且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48 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发现总承包安全职责管理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 限期内拒不整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因此类相同性质问题承担的一般违约责任达3次以上(含本数),发包人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满处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49 未按合同规定对有关单位提供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而产生的安全生产责任 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违约责任,且将所涉及工程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
50 未在进场后14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每延迟1天罚款5000元
51 未在专业承包人、劳务单位进场后14天内分别与之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每延迟1天罚款2000元
52 未在进场后14天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进度计划 承担一般违约一次,且罚款5000元/天
53 未按时提交进度报告 周报1000元/次,月报5000元/次
54 未按时提供需求计划、供货计划,预期造成供货延后 书面警告/次
55 进场材料未按要求报审批/进场材料合格证、生产厂检验报告等所需资料不全/进场报批报审资料不全且超过一个月未补齐,发生三起以上 书面警告/次
56 按品牌要求但降低材质标准、参数标准 每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不得因此影响工期、质量,同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将使用区域、使用量如实报监理、发包人
57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材料品牌、生产厂且不属于合同许可范围内 每次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不得因此影响工期、质量,同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将使用区域、使用量如实报监理、发包人
58 承包人采购材料经见证送检或第三方检测不合格后,复检仍然不合格的 除必须退货、返工,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处以3万以上且不低于该批次材料合同价格的3%的罚款。
59 未按要求进行样板施工,或施工样板不满足要求 视严重程度采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中的任何形式(从书面警告直至解除合同)进行处罚
60 施工样板效果不符合要求 复检后仍不符合要求,必须对相应班组人员撤场处理
61 未执行施工样板工序报验且未经同意便大面积开展施工 书面警告一次
62 不按样板施工 书面警告一次
63 不配合见证送检、第三方检测,或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未及时取回检测材料并交给发包人和监理归档的 书面警告/次
64 见证取样工作属于总承包责任支付检测款项及取回检测报告的,未在检测完成后立即取回检测报告,交监理公司、业主归档的 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未能及时归档的,发包人、监理有权按书面警告违约责任予以处理
65 拒绝或拖延实施发包人下发的变更、签证 相应变更、签证预估金额2倍的违约金
66 甲供材结算时,发包人按承包人订货的累计供货数量超过按图纸及合同约定的损耗率计算数量 超过5%(含本数)时,按超过部分实际采购总额的10%向承包人扣除罚金。超过数量达10%(含本数)时,超过部分除按上述扣除罚金外,还需额外按超领材料价格的1~3倍作为违约金。
67 不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 500元/天,且每10天计算一般违约一次
68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不满足移交标准未能移交 扣除承包人合同总额2%
69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住宅项目已超出总承包合同交付期仍未达到交付条件 (1)超出承包合同交付期15天内交付: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房屋产权所有人的逾期赔偿金(封顶为合同额的2%),同时发包人扣除交付工程合同金额2%误期违约金;(2)超出承包合同交付期15天(含)以上交付: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房屋产权所有人的逾期赔偿金(封顶为合同额的5%),同时发包人扣除交付工程合同金额5%误期违约金;
70 未完成移交前撤场 扣留剩余未支付款项(不含保修金)作为违约金
71 拒绝移交工程或拒绝移交工程竣工相关全部资料 除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外,再按10万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继续追偿
72 工程保修期内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属质量保修问题的除外) 必须在限期返工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处分项工程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
公称直径 DN (mm) 镀锌电线管、普通钢管、钢塑管(基管为焊管) 加厚钢管、钢塑管(基管为加厚钢管) 无缝钢管 钢塑管(基管为无缝钢管)
壁厚 t (mm) 每米理论重量 (kg/m) 壁厚 t (mm) 每米理论重量 (kg/m) 壁厚 t (mm) 每米理论重量 (kg/m) 壁厚 t (mm) 每米理论重量 (kg/m)
15 2.8 1.28 3.5 1.54 3 1.33 / /
20 2.8 1.66 3.5 2.02 3 1.78 / /
25 3.2 2.41 4 2.93 3.2 2.43 3 2.29
32 3.5 3.36 4 3.79 3.5 3.32 3 2.89
40 3.5 3.87 4.5 4.86 4 4.34 3.5 3.84
50 3.8 5.29 4.5 6.19 4 5.52 3.5 4.88
65 4 7.11 4.5 7.95 5 8.75 4 7.1
80 4 8.38 5 10.35 5.5 11.33 4 8.38
100 4 10.88 5 13.48 5.5 14.72 4 10.85
125 4 13.39 5.5 18.2 5.5 18.24 4.5 15.04
150 4.5 18.18 6 24.02 5.5 22.04 4.5 18.14
200 6 31.63 7 36.6 6 31.52 6 31.52
250 6 39.51 8 52.28 6.5 42.72 6 39.51
300 7.1 55.47 8 62.32 7.5 58.72 7 54.89
注:根据越秀地产《住宅机电设备材料技术要求(2021年版)》要求
厚度(mm) 镀锌钢板
每平方米理论重量 (kg/m²)
0.5 3.92
0.6 4.71
0.75 5.88
1 7.85
1.2 9.42
1.5 11.77
1.6 12.56

附件八:工程资料归档及移交规定

1、资料范围

工程资料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文件,施工过程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项目管理文件,其他文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按有关要求据实增加。具体范围清单以发包单位要求为准。

2、项目归档资料的分类

凡是工程建设过程当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态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分类归档保存。项目归档资料立卷应分为三类:①工程准备阶段文件,②施工阶段过程文件;③竣工验收阶段文件。

2.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具体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批文,招投标文件及附图、合同,工程建设基本信息。

2.2施工阶段过程文件。具体包括:施工管理文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

2.2.1施工管理资料包括: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大事记,施工日志,业务联系单,备忘录,项目完工报告等。

2.2.2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更改洽商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材料出场质量证明及进场检验报告。

2.2.3施工测量资料包括:工程地位测量记录,施工放样报验单,施工测量成果报审表,建筑物和隐蔽部位及各种孔、洞、竖井与主要部位轮廓尺寸形体竣工测量资料,竣工地形图或高程平面图,复核记录及成果、测量技术总结报告等。

2.2.4施工记录包括:施工通用记录,机械设备运行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中间检查交接记录,地基处理记录,桩基施工记录,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构件吊装记录,预应力工程施工试验记录,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等。

2.2.5施工试验资料包括: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岩石试验报告,钢筋连接实验报告,锚杆检测记录、报告,地基承载力检验记录报告,桩身完整性检测记录、报告,击实试验报告,弯沉值检测记录、报告,筛分试验报告,碾压试验报告,现场材料见证取样登记表等。

2.3竣工验收阶段文件。具体包括竣工资料,竣工图及设备随机资料。

2.3.1竣工资料可按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三部分进行组卷编制。

2.3.2竣工图包括总图、给排水、暖通、热机、电气、仪表、燃气、建筑结构等专业竣工图。

2.3.3设备随机资料。包括随设备一起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验证明、保修卡、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在设备到货阶段项目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在收货和开箱验收的同时收集和整理设备随机资料。在向使用运行单位交付设备随机资料时应有详细的交接清单,有条件的可将资料装订成册。

3、归档资料的要求

3.1归档的工程项目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内容必须真实反应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不得随意更改。

3.2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整。

3.3竣工图如是新蓝图均应加盖竣工章,并签署完整。

3.4如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面积超过20%,或合同约定对所有变更均需重绘或变更面积超过合同约定比例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3.5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附条文说明]》(JGJ/T185-2009)附录E竣工图图纸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3.6承包人应在施工阶段完整保存关于设计变更、过程质量控制、工序验收、阶段质量核验、材料试验、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施工日志等的准确质量记录,记录内容及格式应满足国家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3.7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图纸、变更指令、经发包人审批的施工图、大样图、配合图及过程质量记录等而准备及制作竣工图,并应以符合发包人批准的格式而准备和递交。

3.8专业承包单位及独立施工单位负责制作其自行承包工程部分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并随工程进度而逐步移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协调及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前述资料的编制,并负责移交后的统一分类整理。

3.9承包人须在实际竣工后的60天内完成供最后工程归档用的一切工程竣工图纸,承包人还须提交给发包人用AUTO-CAD形式存储之上述竣工图。承包人须在编制图纸前提供样本给发包人审批,并按审批意见而执行校正。

3.10工程竣工交验资料的准备完全属于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严格遵循当地政府相关法规、规章及合同文件的要求而认真做好质量保证计划、材料进货检验、分部分项工程预检等,以及与质量记录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的其他一切工作。

3.11承包人须负责向本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申报承包人及各专业承包单位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包括绘制工地综合管线及道路总图,及需符合本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的归档要求。

3.12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进行节能、消防、规划及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专项验收工作,配合进行所需资料的编制、盖章、收集整理或提供。

3.13承包人必须负责所承包范围工程的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包括协调其他专业承包单位竣工资料及时归档至承包人竣工资料内,竣工验收时一并移交当地政府部门,并按发包人要求移交发包人,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承包人的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a、指导并协助专业承包单位按政府部门以及发包人要求整理竣工资料,负责初步审核;b、配合专业承包单位对验收需要加盖总包章的资料盖章;专业承包单位无符合要求的资质时,以承包人公司名称进行竣工资料整理,承包人负责配合该专业承包单位资料的签字盖章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c、竣工验收时向发包人移交三套竣工资料,其中第一套为移交档案馆资料,要求全部为原件,按当地档案馆及政府部门要求进行整理;第二套为移交发包人的竣工资料,要求全部为原件,除符合当地档案馆及政府部门要求外,还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第三套为移交发包人物业公司的竣工资料,要求所有竣工图纸必须为原件,其他资料可为第一套资料的复印件;d、上述第一套竣工资料必须在各单位工程报竣工验收前15天完成整理交当地质监部门审查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资料整改,不得因资料原因影响工程竣工验收,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以延迟天数为单位进行罚款,每天罚款1000元;e、上述合格资料必须在工程交楼入伙前一个月内移交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承包人工程款项,并对承包人以延迟天数为单位进行罚款,每天罚款1000元;f、现场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物业移交及发包人入伙,承包人应进行全面性的施工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从现场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清洗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墙面、地面、楼面等表面,保证整个工程应达到干净、整洁、能随时接受验收或投入使用的状态;g、承包人的混凝土供应商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混凝土供应商范围内选定,为保证混凝土货款的及时支付和混凝土相关资料的及时获取,发包人将与承包人、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承包人必须保证在屋面结构完工后2个月内向发包人项目部提供混凝土的相关资料,逾期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的工程款直接代付予混凝土供应商,并给予罚款。

2.14上述合格资料必须在工程竣工备案后15天内移交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承包人工程款项。若承包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导致发包人无法按时从建设局拿到履约保证金,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抵扣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且承包人需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

4、工程结算资料报送要求,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附件二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双方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

2发包人义务

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承包人义务

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送交其上级部门各一份。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上级部门:(盖章)上级部门:(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序号 类别 红线内容
1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未按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界面不清晰的。
2 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2.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且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 安全投入 3.安全生产投入明显不足的。
4 危大工程 4.出现2处及以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即施工的,或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即施工的。5.出现 2 台及以上塔吊、施工电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5 应急管理 6.未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与实际明显不符的。7.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附件三: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示例做法

一、公区成品保护做法:

(一)首层大堂、地下室大堂公区墙、地面

实施时间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精装单位即时进行保护。
标准做法 (1)在主要运输通道上,墙面对阳角采用规格为3 mm*40 mm*40 mm硬纸板角条保护,保护高度从地面起算1.5m高。(2)地面用3 mm厚表面编织网+底层为PVE材质地垫+9 mm木夹板硬质防护。
拆除时间 开荒保洁前,由精装单位拆除。
墙面多层板保护 地面用3 mm厚表面编织网+底层为PVE材质地垫+9 mm木夹板硬质防护

(二)标准层电梯厅墙、地面

实施时间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精装单位即时进行保护。
标准做法 (1)墙面阳角用规格为3 mm*40 mm*40 mm硬纸板角条保护,保护高度从地面起算1.5m高。(2)地面用3 mm厚表面编织网+底层为PVE材质地垫保护。
拆除时间 开荒保洁前,由精装单位拆除。
用3 mm厚表面编织网+底层为PVE材质地垫 墙面阳角保护

(三)电梯轿厢保护

实施时间 电梯移交精装单位使用前,作临时运输使用前,必须完成保护,由精装单位负责。交付前精装单位再重新做一次保护移交物业。
标准做法 (1)精装单位接收电梯使用前,对电梯轿箱内进行保护。保护材料:六面9 mm阻燃板,门扇使用PE膜满贴,按钮使用1 mm用PE膜保护,9 mm夹板开圆孔,并设置光幕挡板,天花预透光孔及通风口。(2)施工过程中:由精装单位指派经电梯公司专业培训合格后的专人操作电梯,并在电梯张贴操作人员信息。使用中,需保持轿箱内清洁卫生、不超载、材料宜袋装。出门门槛位置应设置不低于15 mm厚活动木工板桥。(3)精装施工间做一次保护,交付前再重新做一次保护移交物业,作为交付期间的成品保护。(4)交付期间的保护材料:六面15 mm免漆板,门扇使用PE膜满贴,按钮使用1 mm用PE膜保护,按钮开圆孔,并设置光幕挡板,天花预透光孔及通风口。
拆除时间 集中交付前3天,由精装单位拆除后用免漆板再做一次保护移交物业,后续由物业确定免漆板拆除时间。

真诚

质安

清营全量非全量全

在在

巷我

羊心

中中

轿厢六面保护 轿厢六面保护
电梯按钮夹板开圆孔 活动木板
交付期间电梯轿厢六面免漆板保护 交付期间电梯按钮开孔及保护

(四)电梯门套

实施时间 电梯门套安装完毕,由精装单位及时保护。
标准做法 (1)门套:用9 mm多层夹板做门套保护,并形成整体固定于门套,转角部位使用L型板加固处理。(2)门槛:用6 mm多层夹板做门槛保护。(3)门扇:保留原电梯保护膜。
拆除时间 开荒保洁前,由精装单位拆除。
门套夹板保护、转角L型板加固 门槛保护

(五)电梯呼叫按钮

实施时间 召唤呼叫安装后,由精装单位及时进行保护。
标准做法 (1)安装时注意保留原透明保护膜,以免表面划伤。(2)使用前用硬盒保护,进一步强化保护效果。
拆除时间 集中交付前3天,由精装单位拆除。

D422211J:20

v

原保护膜 硬盒加强保护

(六)防火门

实施时间 装修工程进场施工前。
标准做法 1、防火门框:(1)门框安装后需确保原厂保护膜完整,无裸露,安装后门框上水泥砂浆应清理干净(防火门安装单位实施)。(2)采用9 mm厚木夹板根据门框尺寸制作U型保护盒,牢固固定于门框周边,高度不低于1.2 m,U型翻边宽度需覆盖门框(精装单位实施)。2、防火门扇:产品出厂包装必须完好,门扇使用薄膜保护(防火门单位实施)。
拆除时间 开荒保洁前由精装单位负责拆除。

窭翕生空

U型门框保护盒 门扇使用薄膜保护

(七)管井门

实施时间 装修工程进场施工前,由防火门安装单位实施。
标准做法 门框使用自粘胶带保护,门扇使用薄膜保护。
拆除时间 开荒保洁前,由精装单位拆除。
管井门保护

(八)消防栓、消防报警器

实施时间 装修工程进场施工前,由精装单位即时进行保护。
标准做法 (1)消防栓塑料薄膜保护,胶带固定;(2)消防报警器使用美纹纸保护。
拆除时间 开荒保洁前,由精装单位拆除。

国目

消防栓保护 消防报警器保护

二、户内成品保护做法

(一)入户门

实施时间 入户门安装完成后。
标准做法 一、精装交付项目及毛坯交付项目(有公区精装单位):1、入户门框:(1)门框安装后需确保原厂保护膜完整,无裸露,安装后门框上水泥砂浆应清理干净。(入户门安装单位实施)。(2)采用9 mm厚木夹板根据门框尺寸制作U型保护盒,牢固固定于门框周边,高度不低于1.5 m,U型翻边宽度需覆盖门框(精装单位实施)。(3)采用9 mm厚木夹板制作U型保护盒固定于门下坎,阴角采用三角支撑(精装单位实施)。2、入户门扇:产品出厂包装必须完好,门扇两侧使用静电膜塑封保护,再使用瓦楞纸将门扇包裹固定。(入户门单位实施)。二、毛坯交付项目(无公区精装单位,如叠拼、洋房)。1、入户门框:(1)门框安装后需确保原厂保护膜完整,无裸露,安装后门框上水泥砂浆应清理干净。(入户门安装单位实施)。(2)采用9 mm厚木夹板根据门框尺寸制作U型保护盒,牢固固定于门框周边,高度不低于1.5 m,U型翻边宽度需覆盖门框(土建总包单位实施)。(3)采用9 mm厚木夹板制作U型保护盒固定于门下坎,阴角采用三角支撑(土建总包单位实施)。2、入户门扇:(1)产品出厂包装必须完好,门扇两侧使用静电膜塑封保护,再使用瓦楞纸将门扇包裹固定(入户门单位实施)(2)高档项目应使用门衣整体包裹门扇(针对有门衣保护要求的高档门,入户门单位实施)。三、可拆卸类入户门,如项目因改造或精装二次进场等原因需要拆卸入户门扇的,需在改造或精装二次进场前,由入户门单位拆卸入户门扇,完工后再重新安装门扇。入户门拆卸后保护要求:门扇两侧使用静电膜塑封保护,瓦楞纸将门扇包裹固定。入户门拆卸后堆放位置要求:应设置专用的集中堆放场地,并安排专人看护,入户门下设木托,禁止直接落地,堆放场地应干燥、整洁,标识清晰。
拆除时间 开荒保洁前,由精装单位进行拆除。
门框U型保护盒 门下坎U型保护盒与门衣

(二)户内门

实施时间 安装完成后由门安装单位进行保护,移交后由精装单位负责维护。
标准做法 1、PVC户内门:(1)户内门框:木门门框及门套线的阳角用成品纸板用胶粘贴做好护角保护,高度2m。(2)户内门扇:保留产品出厂时的塑料保护膜。门扇安装完成后,及时用成品瓦楞纸板满贴在门表面,用胶带固定,确保整体平整,无破损、翘角现象。(3)户内门五金件:门锁安装完成后,应使用珍珠棉或防潮面将把手包裹,防止锁表面划伤或把手碰坏墙面乳胶漆。(4)户内门保护完成后移交精装单位,由精装单位进行维护,精装单位需确保户内门保护在开荒保洁前完整。2、实木复合门:(1)户内门框:户门、入户门门套的羊角使用PVC阳角保护条保护,竖向门框由地面起至2m高,横向门框做满。(2)户内门扇:保留产品出厂时的塑料保护膜。门扇安装完成后,入户门应及时将单件3厘米夹板(尺寸:宽度为门扇宽度-100mm,高度为950mm),以离地50mm高至1000mm为标准,用布基胶带粘固在入户门(对通道面)表面,夹板应有“严禁撞击”的警示标志,确保整体平整,无破损、翘角现象。(3)户内门五金件:门锁执手应用保护膜包裹保护。(4)户内门保护完成后移交精装单位,由精装单位进行维护,精装单位需确保户内门保护在开荒保洁前完整。3、钢木复合门(1)成套木门出厂时已做好门扇内外三层保护(PVC薄膜+纸板+纸皮);(2)门扇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3)入户门应及时将单件3厘米夹板(尺寸:宽度为门扇宽度-100mm,高度为950mm),以离地50mm高至1000mm为标准,用布基胶带粘固在入户门(对通道面)表面,夹板应有“严禁撞击”的警示标志,确保整体平整,无破损、翘角现象。户门、入户门门套的阳角使用PVC阳角保护条保护,竖向门框由地面起至2m高,横向门框做满。
拆除时间 开荒保洁前拆除,拆除责任单位为精装单位。
门扇塑料薄膜保护 门把手塑料薄膜

(三)阳台门

实施时间 安装完成后进行保护,移交后由精装单位负责保护。
标准做法 (1)门窗框出厂前应清理干净铝型材原有保护膜/包装纸,采用专用保护膜满粘保护,保护膜粘贴至离窗框边10mm处;玻璃出厂时应双面粘贴静电保护膜,运输过程要在窗框角部采用纸皮包窗角胶保护。(出厂贴膜须确保粘性持续有效且能拆除干净,不得失效)。(2)铝门窗、玻璃安装施工过程及安装完成后至移交下一道工序前,铝门窗、玻璃的成品保护由门窗单位自行维护,施工过程及施工后成品保护措施出现损坏、缺失、松脱等情况的要负责及时恢复。作业面移交前,门窗单位需确保成品保护措施的耐久性和有效性,否则应进行更换和二次保护。(3)作业面移交时,由门窗单位负责拆除原有保护膜,需确保原有保护膜可撕除干净,如因拆除困难导致的拆除成本增加由门窗单位自行承担。(阳台推拉门下框带保护移交)。(4)门窗移交精装单位后,由精装单位对门窗的室内侧重新采用专用保护膜(确保粘性持续有效,不得失效)粘贴保护,玻璃室内侧粘贴塑料薄膜保护;实施单位需确保门窗保护膜可撕除,因拆除困难导致的拆除成本增加由实施单位承担(精装单位)。(5)推拉门框下框槽内采用厚珍珠棉填塞覆盖下轨并用胶带包裹保护,最外层使用2 mm厚成品镀锌U型保护槽牢固覆盖下坎(如推拉门扇已安装,按门扇全开启状态保护通行一侧),由门窗单位实施,场地移交时带保护移交给精装单位进行维护,由精装单位在开荒保洁前拆除回收。
拆除时间 开荒保洁前由精装单位拆除。
玻璃塑料薄膜 玻璃塑料薄膜保护
门框专用保护膜(确保粘性持续有效,不得失效) 特制镀锌U型钢槽

三、外窗、栏杆成品保护做法:

(一)外窗

实施时间 安装完成后进行保护,移交后由装修单位负责维护和必要的二次保护。
标准做法 (1)门窗框出厂前应清理干净铝型材原有保护膜/包装纸,采用专用保护膜满粘保护,保护膜粘贴至离窗框边10mm处;玻璃出厂时应双面粘贴静电保护膜,运输过程要在窗框角部采用纸皮包窗角胶保护。(出厂贴膜须确保粘性持续有效且能拆除干净,不得失效)(2)铝门窗、玻璃安装施工过程及安装完成后至移交下一道工序前,铝门窗、玻璃的成品保护由门窗单位自行维护,施工过程及施工后成品保护措施出现损坏、缺失、松脱等情况的要负责及时恢复。作业面移交前,门窗单位需确保成品保护措施的耐久性和有效性,否则应进行更换和二次保护。(3)作业面移交时,由门窗单位负责拆除原有保措施,需确保原有保护膜等可撕除干净,如因拆除困难导致的拆除成本增加由门窗单位自行承担。(4)门窗移交精装单位后,由精装单位对门窗的室内侧重新采用专用保护膜(确保粘性持续有效,不得失效)粘贴保护,玻璃室内侧粘贴塑料薄膜保护(为保障玻璃可开启性,施工单位可采取窗扇单独保护方案,由项目审核确定);实施单位需确保门窗保护膜可撕除,因拆除困难导致的拆除成本增加由实施单位承担(精装单位),窗扇手柄采用珍珠棉薄膜缠绕包裹,并用透明胶带缠绕固定。(5)外门窗移交涂料单位后,由涂料单位对整窗外侧粘贴塑料薄膜保护(确保粘性持续有效,不得失效且可拆除干净),(为保障玻璃可开启性,施工单位可采取窗扇单独保护方案,由项目审核确定)。
拆除时间 由精装单位在开荒保洁前拆除整窗内侧的保护,外墙涂料完成后由涂料单位拆除整窗外侧保护。
窗框专用保护膜 窗户保护膜
窗户保护膜 窗扇执手珍珠棉薄膜+透明胶带缠绕固定

(二)栏杆及扶手

实施时间 安装完成后及时进行保护。(1)毛坯交付项目:栏杆单位需在保护完成后移交土建总包单位,由土建总包单位维护至交付开荒保洁前。(2)精装交付项目:①精装修区域栏杆:栏杆单位需在保护完成后一直维护至精装单位进场,精装单位进场后栏杆单位需将保护完整地移交给精装单位,移交前栏杆单位需确保栏杆保护的完整,否则应负责进行整改。移交后由精装单位维护至开荒保洁前。②非精装修区域栏杆:栏杆单位需在保护完成后移交土建总包单位,由土建总包单位维护至交付开荒保洁前。
标准做法 (1)玻璃内外面塑料薄膜保护,栏杆表面覆盖塑料薄膜单独对杆件进行满覆盖保护;(2)栏杆、立柱扶手处采用3mm厚珍珠棉保护,并采用胶带包裹严实。(3)再用厚度不小于2mm的土工布将栏杆整体包裹。
拆除时间 开荒保洁前,精装区域栏杆由精装单位拆除,非精装区域栏杆由土建总包单位拆除。
栏杆扶手珍珠棉保护栏杆扶手珍珠棉保护
塑料膜单独对杆件满覆 栏杆扶手珍珠棉保护

19/06/202110:23

栏杆土工布整体保护效果 楼栋栏杆整体保护效果

四、水电安装成品保护做法:

(一)排水立管和支管

实施时间 安装完成后,由总包单位及时保护。
标准做法 排水立管用管道出厂时自带塑料保护薄膜,立管、支管、存水弯等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撕毁薄膜。在排水支管施工完成后涉及通球试水相关工序,保护措施应便于二次打开后及时恢复,推荐定制成品盖帽。由总包单位保护,移交于精装单位维护。
拆除时间 设备安装前,由精装单位拆除。
排水管薄膜 排水支管盖帽

(二)地漏

实施时间 地漏安装完成(应与排水立管保护搭接),由精装单位保护。
标准做法 (1)胶带固定在地漏位置,防止垃圾堵塞地漏下水管道。(2)保护措施应充分考虑能够二次打开后的及时恢复。
拆除时间 开荒保洁前,由精装单位拆除。

K

地漏保护 地漏保护

(三)明装消防管道

实施时间 安装及刷漆完毕、验收合格后,当天由总包单位进行保护。
标准做法 管道安装及刷漆完成后,管道表面包裹塑料薄膜进行保护。
拆除时间 精保洁前,由总包单位拆除。

消防管道成品保护

(四)配电箱

实施时间电箱底盒安装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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