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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集kpxzcy-*开通会员可解锁*542
项目名称: 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中小学监控设备(周界枪型网络摄像机、周界摄像机、周界主机、硬盘、网络硬盘录像机、小型枪机壁装支架、DC12V2A电源适配器等辅助设备)(详见采购需求及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及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 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7)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 ”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柯坪县教育局
地 址: 柯坪县柯坪镇绿洲路00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柯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柯坪县绿洲路 11 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亚莉
电 话: ********
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pdf
587.2K
周界报警器.rar
26.0K
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项目编号:集kpxzcy-*开通会员可解锁*542)
采购人:柯坪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柯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及验收报告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kpxzcy-*开通会员可解锁*542
项目名称: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3万元
最高限价:53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中小学监控设备(周界枪型网络摄像机、周界摄像机、周界
主机、硬盘、网络硬盘录像机、小型枪机壁装支架、DC12V2A电源适配器等辅助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及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00
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
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
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
(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
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及
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
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
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
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
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
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
密。
(7)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
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
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
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
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
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
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
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
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柯坪县教育局
地址:柯坪县柯坪镇绿洲路00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柯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柯坪县绿洲路1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亚莉
电话:********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 1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标项号 | 标项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标项1 | 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工业 | |||
| 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本次报价含首轮报价和最终轮报价,供应商须提前做好分项报价表,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提交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未及时提交视为无效响应! | |||
| 3 | 分项报价表 | 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中“型号或规格”列要准确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型号或规格,不得出现“≥”、“不小于”等不确定表述。 | |||
| 4 | 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
| 5 | 响应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日。 | |||
| 6 | 解密地点 | 政采云平台 | |||
| 7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 | |||
| 8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 |||
| 9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纸质送达(地址:柯坪县绿洲路11号) | |||
| 10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柯坪县教育局地址:柯坪县柯坪镇绿洲路005号联系人:王永海联系电话:******** | |||
| 11 | 其他要求 | 履约验收特别提示:中标方必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质量和服务要求,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如节能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 |||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集采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采购人、集采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集采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
请》。
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
2.1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3.1采购非进口货物、工程和服务
3.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非进口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3.1.2本项目如接受进口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3.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
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
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3.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2.1中小企业定义:
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
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
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
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
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
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
业。
3.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
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
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3.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
表》。
3.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
准》。
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
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
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
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
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3.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
标准》(如涉及)。
3.4正版软件
3.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
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
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
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
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
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
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
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
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
时调整。
3.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
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
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3.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3.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
全专用产品,应当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
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
3.6采购需求标准
3.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
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
〔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
四章《采购需求》。
3.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
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
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7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
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
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响应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
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柯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
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构成
5.1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
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否则响应无效。
6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采购人、集采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
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
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6.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
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不承担责任。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
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
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
7.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
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
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
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7.2除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
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
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响应文件构成
8.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
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
文件格式》。
8.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
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
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
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
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8.3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8.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
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
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8.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9报价
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9.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
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
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9.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
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
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
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9.2.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
其他商品、服务。
9.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
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项目报
价含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供应商须提前做好分项报价表,按照谈判小组指定
时间上传分项报价表(30分钟)因自身原因未及时上传导致响应无效,由供应
商自身负责。
9.5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中“型号或规格”列要准确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型
号或规格,不得出现“≥”、“不小于”等不确定表述。
10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10.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
10.2交纳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
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
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集采机构;由于到账
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
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10.4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0.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
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6采购人、集采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
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集采机构可以不再
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0.6.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采购人、
集采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0.6.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
应商。
10.6.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
成交供应商。
1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
10.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0.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0.7.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的;
10.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采机构恶意串通的;
10.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响应有效期
11.1响应文件应在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
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2.1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
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
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
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
12.2谈判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响应文件的提交
13.1本项目使用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电子交易
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3.2采购人及集采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
文件,保证金除外。
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
交至电子交易平台。
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
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
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集采机构。
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
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
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评审
16解密
16.1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
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约定的地点组织解密。
16.2本项目解密使用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
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
16.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
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将及
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6.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17谈判小组
17.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
责具体评审与谈判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7.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
购人和集采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
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18.1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六、确定成交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采购人将在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
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
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0.1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
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
作日。
2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21终止
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将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
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的情形除外。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
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
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
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
购活动。
22.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
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2.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2.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
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
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
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询问与质疑
23.1询问
2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
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集采机构。
23.1.2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2质疑
23.2.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集采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集采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
23.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
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3.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23.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集采机构
有权不予答复。
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
表》。
第三部分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谈判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
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
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视为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
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
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 通用资格条件 |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是法人单位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不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开标现场查询) | ||
|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
| 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资格证明文件应按照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要求上传到指定位置,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上传到指定位置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 |||
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报价有效性 | 报价唯一 | 1、投标分项报价表货物品牌、型号或规格、制造商等内容完整;2、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商务完整性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单位公章齐全。 |
| 响应文件内容 | 内容组成齐全完整,无遗漏。 | ||
| 谈判有效性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 3 | 响应文件的响应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1.没有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技术参数要求偏离表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没有实质性负偏离。3.详细报价表与开标一览表价格相符,品牌、型号或规格等内容完整。 |
| 交付(实施)的时间 |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 ||
| 付款方式 | 接受采购人付款方式 | ||
| 履约验收 | 接受采购人的履约验收要求 | ||
| 质量要求和质量保修期 |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 ||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 |
2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
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
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
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
《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
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谈判小组将要求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谈判小
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
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
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
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
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谈判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谈判进度另行通知。
2.7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
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
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
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
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
判。
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最后报价须包含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
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
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
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谈判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
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条规定情
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
格不予扣除。
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
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
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
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视同小微企业。
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
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3.9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3.3.10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
3.3.11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如涉及)
4谈判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不满足谈判文件★号条款或谈判文件技术指标超出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主
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未按照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
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
购包最高限价的;
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其他:/。
5评定成交的标准与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5.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
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如按本章节进行算术修正或政策调整
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最后报价计算)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
编写评审报告。
5.2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
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6报告违法行为
6.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
为时,有向采购人、集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说明:
1.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绿色
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的有关要求。
2.当采购项目涉及政务信息系统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政务信息系统政府
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要求。
★一、采购标的
项目编号:集kpxzcy-*开通会员可解锁*542
项目名称: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需求:采购中小学监控设备(周界枪型网络摄像机、周界摄像机、周界主机、
硬盘、网络硬盘录像机、小型枪机壁装支架、DC12V2A电源适配器等辅助设备)(具
体规格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注:采购清单详见另卷
★二、商务、技术要求
(1)商务要求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 | 付款方式(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 签订合同后付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后支付50%,验收合格后付17%,剩余3%为质保金(不计息),一年后退还。 |
| 2 |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 合同签订后45日之内(日历日) |
| 3 | 交货(实施)地点 | 业主指定地点或合同中指定地点。 |
| 4 | 履约验收(含验收内容、标准、程序等) | 物品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物品数量、质量、规格等按照国家检测标准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检测标准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
| 5 | 包装和运输 | (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
| 6 | 售后服务 | 质保期:1年。 |
| 7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特定资格☑无□有。 |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9 |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1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
| 11 | 投标报价 | 1、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试运行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工期较紧,投标报价需包含所有费用,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 12 | 标投保证金收取比例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 13 | 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第五部分格式合同、验收报告(样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
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
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
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
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
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
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
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
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
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
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
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
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
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
额:□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7)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
□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
□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
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
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
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
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
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
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
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 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 |||
|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 |||
| 履约担保期限: | |||
| (4)分期履行要求: | |||
|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 4.合同验收 |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
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
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
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
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
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
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乙方(供应商) |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
| 拥有者性别 | |||
| 住所 | 住所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通信地址 | 通信地址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开户名称 |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 |||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
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
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
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
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
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
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
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
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
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
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
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
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
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
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
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
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
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
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
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
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
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
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
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
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
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
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
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
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
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
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
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
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
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
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
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
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
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
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
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
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
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
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
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
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
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
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
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
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
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
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
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
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
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
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
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
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
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
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
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
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
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
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
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
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
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
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
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
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
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
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
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
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
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
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
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
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
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
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
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
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
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
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
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
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
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
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
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
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
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
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
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
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
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
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
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
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
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
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
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
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
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
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
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
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
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
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
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
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
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
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
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
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
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
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
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
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
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
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第二节1.2(6) | 联合体具体要求 | |
| 第二节1.2(7) | 其他术语解释 | |
| 第二节第4.4 |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 |
| 第二节第4.6 |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 第二节5.4款 |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 第二节6.1 |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 |
| 第二节7.1款 | 包装特殊要求 | |
| 指定现场 | ||
| 第二节7.2款 | 运输特殊要求 | |
| 第二节7.3款 | 保险要求 | |
| 第二节8.2(1) | 质量保证期 | |
| 第二节8.2(3) |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 |
| 第二节第11.1款 |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 |
| 第二节第12.2款 |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 |
| 第二节第13.2款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 |
| 第二节第13.2款 | 情形 | |
| 第二节13.3款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 |
| 第二节14.1(3) |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 |
| 第二节14.1(5) | 货物回收的约定 | |
| 第二节14.1(6)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
| 第二节15.1款 |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 |
| 第二节15.2(2) | 迟延交货赔偿费 | |
| 第二节15.3款 | 逾期付款利息 | |
| 第二节15.4款 | 其他违约责任 | |
| 第二节19.2款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 |
| 第二节23.1款 | 其他专用条款 |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投标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电话: |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 | |
| 日期: | 年月日 |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审查文件
1、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
3、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三、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清单(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
的必须提供,其它如有可提供)
四、技术文件
1、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格式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 固定电话 |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 营业范围(主营) | |||||||
| 特定的资格证书 |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 税务登记机关 | |||||||
| 备注 | |||||||
备注:在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定资格(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要求的提供)证明
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柯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在
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
表人。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项
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相关的响应、谈判、合同执行,以我公司的
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职务: | ||
|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 职务: | ||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 |||
| 日期: |
说明:1、如果是法人代表投标不需要填写此表;
格式三
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项目编号:集kpxzcy-*开通会员可解锁*542,柯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文件
三、技术文件
格式十四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序号 | 名称 | 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投标技术参数描述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1 | |||||
| . | |||||
| . |
注:
1.对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
响应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 柯坪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周界报警设备采购情况统计表 |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 柯坪县第一中学 | 周界枪型网络摄像机 | 1 | |
| 13 | 周界摄像机 | 24 | |
| 14 | 周界主机 | 1 | |
| 15 | 硬盘 | 12 | |
| 16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24 | |
| 17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24 | |
| 18 | 墙壁抱杆 | 12 | |
| 19 | 电源线 | 1200 | |
| 20 | 网线 | 1200 | |
| 30 | 显示器 | 1 | |
| 22 | 施工费 | 24 | |
| 23 | PVC穿线管及辅材 | 1 | |
| 柯坪县第二中学 | 周界枪型网络摄像机 | 1 | |
| 25 | 周界摄像机 | 24 | |
| 26 | 周界主机 | 1 | |
| 27 | 硬盘 | 12 | |
| 28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24 | |
| 29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24 | |
| 30 | 墙壁抱杆 | 12 | |
| 31 | 电源线 | 1200 | |
| 32 | 网线 | 1200 | |
| 33 | 显示器 | 1 | |
| 34 | 施工费 | 24 | |
| 35 | PVC穿线管及辅材 | 1 | |
| 柯坪县第三中学 | 周界枪型网络摄像机 | 1 | |
| 37 | 周界摄像机 | 24 | |
| 38 | 周界主机 | 1 | |
| 39 | 硬盘 | 12 | |
| 40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24 | |
| 41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24 | |
| 42 | 墙壁抱杆 | 12 | |
| 43 | 电源线 | 1200 | |
| 44 | 网线 | 1200 | |
| 45 | 显示器 | 1 | |
| 46 | 施工费 | 24 | |
| 47 | PVC穿线管及辅材 | 1 | |
| 49 | 柯坪湖州小学 | 周界摄像机 | 24 |
| 50 | 周界主机 | 1 | |
| 51 | 硬盘 | 12 | |
| 52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24 | |
| 53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24 | |
| 54 | 墙壁抱杆 | 12 | |
| 55 | 电源线 | 1200 | |
| 56 | 网线 | 1200 | |
| 57 | 显示器 | 1 | |
| 58 | 施工费 | 24 | |
| 59 | PVC穿线管及辅材 | 1 | |
| 61 | 盖孜力克镇中心小学 | 周界摄像机 | 12 |
| 62 | 周界主机 | 1 | |
| 63 | 硬盘 | 6 | |
| 64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12 | |
| 65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12 | |
| 66 | 墙壁抱杆 | 6 | |
| 67 | 电源线 | 600 | |
| 68 | 网线 | 600 | |
| 69 | 显示器 | 1 | |
| 70 | 施工费 | 12 | |
| 71 | PVC穿线管及辅材 | 1 | |
| 73 | 盖孜力克镇巴格勒格小学 | 周界摄像机 | 12 |
| 74 | 周界主机 | 1 | |
| 75 | 硬盘 | 6 | |
| 76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12 | |
| 77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12 | |
| 78 | 墙壁抱杆 | 6 | |
| 79 | 电源线 | 600 | |
| 80 | 网线 | 600 | |
| 81 | 显示器 | 1 | |
| 82 | 施工费 | 12 | |
| 83 | PVC穿线管及辅材 | 1 | |
| 85 | 玉尔其乡中心小学 | 周界摄像机 | 17 |
| 86 | 周界主机 | 1 | |
| 87 | 硬盘 | 9 | |
| 88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17 | |
| 89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17 | |
| 90 | 墙壁抱杆 | 8 | |
| 91 | 电源线 | 850 | |
| 92 | 网线 | 850 | |
| 93 | 显示器 | 1 | |
| 94 | 施工费 | 17 | |
| 95 | PVC穿线管及辅材 | 1 | |
| 97 | 玉尔其乡库木艾日克小学 | 周界摄像机 | 9 |
| 98 | 周界主机 | 1 | |
| 99 | 硬盘 | 5 | |
| 100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9 | |
| 101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9 | |
| 102 | 墙壁抱杆 | 4 | |
| 103 | 电源线 | 450 | |
| 104 | 网线 | 450 | |
| 105 | 显示器 | 1 | |
| 106 | 施工费 | 9 | |
| 107 | PVC穿线管及辅材 | 1 | |
| 109 | 阿恰勒镇中心小学 | 周界摄像机 | 10 |
| 110 | 周界主机 | 1 | |
| 111 | 硬盘 | 5 | |
| 112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10 | |
| 113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10 | |
| 114 | 墙壁抱杆 | 5 | |
| 115 | 电源线 | 500 | |
| 116 | 网线 | 500 | |
| 117 | 显示器 | 1 | |
| 118 | 施工费 | 10 | |
| 119 | PVC穿线管及辅材 | 1 | |
| 130 | 阿恰勒镇其兰小学 | 周界摄像机 | 9 |
| 122 | 周界主机 | 1 | |
| 123 | 硬盘 | 5 | |
| 124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9 | |
| 125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9 | |
| 126 | 墙壁抱杆 | 4 | |
| 127 | 电源线 | 450 | |
| 128 | 网线 | 450 | |
| 129 | 显示器 | 1 | |
| 130 | 施工费 | 9 | |
| 131 | PVC穿线管及辅材 | 1 | |
| 133 | 启浪乡中心小学 | 周界摄像机 | 17 |
| 134 | 周界主机 | 1 | |
| 135 | 硬盘 | 8 | |
| 136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17 | |
| 137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17 | |
| 138 | 墙壁抱杆 | 8 | |
| 139 | 电源线 | 850 | |
| 140 | 网线 | 850 | |
| 141 | 显示器 | 1 | |
| 142 | 施工费 | 17 | |
| 143 | PVC穿线管及辅材 | 1 | |
| 290 | 总计 | ||
| 2025年柯坪县中小学周界报警器设备清单 |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设备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周界枪型网络摄像机 | 外观:枪型;传感器类型:通道1-3:1/2.8英寸CMOS;像素:通道1-3:2MP;最大分辨率:通道1-3:1920×1080;最低照度:通道1-3:0.001lux(彩色模式);0.0001lux(黑白模式);0lux(补光灯开启);最大补光距离:100m(红外);补光灯:8颗(红外灯);镜头类型:定焦;镜头焦距:通道1:3.6mm;通道2:12mm;通道3:25mm;镜头光圈:通道1:F1.6;通道2:F2.0;通道3:F2.8;视场角:通道1:对角:100.4°;水平:85.9°;垂直:46.7°;通道2:对角:29.5°;水平:25.7°;垂直:14.4°;通道3:对角:14.9°;水平:13°;垂直:7.4°;智能说明:通道1:周界防范;通道2:不支持;通道3:不支持;深度智能:支持;周界防范:绊线入侵;区域入侵(三项均支持人车分类及精准检测);智能检索:配合Smart NVR实现事件录像的二次智能检索、分析和浓缩播放;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H.264H;H.264B;MJPEG(仅辅码流支持);视频帧率:通道1-3:50Hz:主码流(1920×1080@25fps),辅码流(704×576@25fps);宽动态:支持;默认分辨率下默认码流:通道1-3:3072kbps(1080p);音频接口:支持;内置麦克风:支持,内置双麦克风;内置扬声器:支持,内置1个扬声器;报警:支持;网络接口:1个(RJ-45网口,支持10M/100M 网络数据);接入标准:ONVIF(Profile S & Profile G & Profile T);CGI;GB/T28181;最大Micro SD卡:512GB;低照等级:星光;RS-485接口:1个(波特率范围:1200bps~115200bps);音频输入:1路(RCA头);音频输出:1路(RCA头);报警输入:2路(湿接点,支持直流3~5V电位,5mA电流);报警输出:2路(湿接点,支持直流最大12V电位,0.3A电流);电源返送:支持DC12V电源返送,最大电流165mA,峰值电流700mA;供电方式:DC12V/PoE;防护等级:IP67;IK10;防腐蚀等级:普通防护内置不低于3颗CMOS图像传感器、不低于2个麦克风、不低于1个扬声器、不低于8颗补光灯、不低于2个报警输入接口、不低于2个报警输出接口、不低于1个音频输入接口、不低于1个音频输出接口、不低于1个电源返送接口、不低于1个RS485接口(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竖直连续排列的三镜头模组,设备内置水平仪,显示精度±1°(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白天天气晴朗无遮挡,可对5m-120m处的人和机动车目标进行检测夜晚天气晴朗无遮挡,补光灯开启后,可对5m-110m处的人和机动车目标进行检测(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设备具有周界大模型算法目标检测功能,可对距离样机160m处不小于20×20像素的目标(人员、机动车、非机动车)触发的拌线入侵事件进行检测(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环境照度不低于100lx,在距离设备100m处,画面成像目标宽度不小于20像素的5人依次循环通行进行拌线入侵试验,试验人员运行速度不小于1m/s,人员通行时间间隔不小于1s,共重复100人次,触发拌线入侵报警事件不小于99人次(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设备支持微云台电动控制,垂直旋转范围-10°~5°,设备自带一体化支架。(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 | 台 | 3 | |||
| 2 | 周界摄像机 | 传感器类型:1/2.7英寸CMOS;像素:400万;最大分辨率:2688×1520;最低照度:0.002lux(彩色模式);0.0002lux(黑白模式);0lux(补光灯开启);最大补光距离:80m(红外视频监控距离);50m(暖光视频监控距离);补光灯:2颗(红外灯);2颗(暖光灯);镜头类型:定焦;镜头焦距:8mm;镜头光圈:F1.6;视场角:水平:40°;垂直:23°;对角:46°;通用行为分析: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周界防范: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徘徊检测;人员聚集;智能编码:H.264:支持;H.265:支持;AI编码:H.264:支持(压缩率≥25%);H.265:支持(压缩率≥25%);宽动态:120dB;走廊模式:90°/270°(在1080P分辨率及以下支持);内置麦克风:支持,内置1个麦克风;内置扬声器:支持;报警事件:网络断开;IP冲突;非法访问;动态检测;视频遮挡;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徘徊检测;人员聚集;音频异常侦测;电压检测;SMD;安全异常;接入标准:ONVIF(Profile S & Profile T);CGI;GB/T28181-2022(双国标);预览最大用户数:20个(总带宽:48M);其他功能:声光警戒;供电方式:DC12V;防护等级:IP67可通过客户端软件或IE浏览器对音频文件进行管理,支持音频文件预览播放,内置语音文件不小于20种,支持通过设备自带mic、客户端软件或IE浏览器进行自定义音频文件上传及下载,自定义音频支持PCM/G711A/G711/AAC4种编码格式的WAV/PCM/MP3三种文件格式(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H.265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流节约90%(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人员、机动车、非机动车区分检验,备智能分析抗干扰功能,当小狗、树叶等非人或车辆目标经过检测区域时,不会触发报警(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摄像机具有1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能接入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时支持向SIP服务器主动注册登记的工作模式。如果注册不成功,延迟一定的随机时间后重新注册(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可通过IE浏览器在视频图像上叠加最多20行字符,字符可选择项包括通道名称、时间、地理位置5行地理位置可扩展成14行,自定义OSD叠加默认1行,可扩展成2行 可设置字体颜色、背景和设置字符大小为最大、大、中、小共4档,字体边缘部分可根据字体颜色进行反色,支持文字左右对齐,可设置叠加位置,字符叠加字库支持矢量类型。(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 | 台 | 182 | |||
| 3 | 周界主机 | 主处理器:工业级微控制器;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后智能分析:支持后智能智能动检;前智能分析:支持前智能人脸检测、人脸识别、周界防范、智能动检、立体行为分析、人群分布、人数统计、车牌识别;周界前智能性能(路数):全通道(最大处理6个事件/秒);人脸识别前智能性能(路数):全通道(最大处理6个事件/秒);接入路数:32路;分辨率:12MP;8MP;6MP;5MP;4MP;3MP;1080p;720p;960p;D1;CIF;QCIF;解码能力:不开智能:1路12MP@25fps; 2路8MP@25fps; 3路6MP@25fps; 3路5MP@25fps; 4路4MP@25fps; 10路1080p@25fps开智能:1路12MP@25fps; 2路8MP@25fps; 3路6MP@25fps; 3路5MP@25fps; 4路4MP@25fps; 9路1080p@25fps;报警输入:16路;报警输出:4路;硬盘接口:9个SATA,单盘最大20T;RS-485接口:1个;网络接口:2个(10M/100M/1000M以太网口,RJ-45)支持将全景画面中多个感兴趣区域提取成单独细节画面,当区域内有人、车目标经过时对应细节画面随目标跟踪展示(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自动维护功能,可根据时间点启用系统自动维护流程,包括自检、重启、取流、录像、恢复系统运行。(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接入警戒摄像机,支持对IPC的声音和闪光参数进行配置,支持通过移动侦测、区域入侵、越界侦测、进入区域和离开区域事件联动一个或多个IPC的声光报警,可以对声光联动一键撤防。(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活动目标与实时预览画面同屏显示,实时预览的同时可提取并显示视频画面中的活动目标,可显示人脸、人体、车辆等目标图片,点击图片可即时回放相关录像支持在预览画面实时查看预警面板信息,具体信息涵盖:事件名称、事件触发时间、人脸抓图,可同时显示姓名、人脸比对相似度,车辆抓图及对应车牌号码。对于人体和车辆目标,可分别显示“人体”、“车辆”(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周界报警过滤功能,可以同时支持4路实时视频码流分析,对穿越警戒线或闯入警戒线区域的目标进行抓拍,针对拌线入侵和区域入侵2种方式,利用算法对图片进行人体、机动车目标识别,可去除由树叶、灯光、阴影以及小动物引起的误报。触发报警时,可联动录像、抓图、蜂鸣报警、轮巡、云台联动以及日志记录(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对指定时间的录像或指定事件的1个或多个通道的不同时间段的录像添加标签,并自动归档,支持8192个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1024个标签(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 | 台 | 11 | |||
| 4 | 硬盘 | 单盘容量:8TB;缓存:256MB;转速:7200RPM;硬盘接口:SATA | 个 | 92 | |||
| 5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主处理器:工业级微控制器;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后智能分析:支持后智能动检;前智能分析:支持前智能人脸检测、人脸识别、周界防范、智能动检、立体行为分析、人群分布、人数统计、车牌识别;周界前智能性能(路数):全通道(最大处理6个事件/秒);人脸识别前智能性能(路数):全通道(最大处理6个事件/秒);接入路数:32路;分辨率:12MP;8MP;6MP;5MP;4MP;3MP;1080p;720p;960p;D1;CIF;QCIF;解码能力:不开智能:1路12MP@25fps; 2路8MP@25fps; 3路6MP@25fps; 3路5MP@25fps; 4路4MP@25fps; 10路1080p@25fps开智能:1路12MP@25fps; 2路8MP@25fps; 3路6MP@25fps; 3路5MP@25fps; 4路4MP@25fps; 9路1080p@25fps;报警输入:16路;报警输出:4路;硬盘接口:9个SATA,单盘最大20T;RS-485接口:1个;网络接口:2个(10M/100M/1000M以太网口,RJ-45)支持将全景画面中多个感兴趣区域提取成单独细节画面,当区域内有人、车目标经过时对应细节画面随目标跟踪展示。(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自动维护功能,可根据时间点启用系统自动维护流程,包括自检、重启、取流、录像、恢复系统运行。(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接入警戒摄像机,支持对IPC的声音和闪光参数进行配置,支持通过移动侦测、区域入侵、越界侦测、进入区域和离开区域事件联动一个或多个IPC的声光报警,可以对声光联动一键撤防。(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活动目标与实时预览画面同屏显示,实时预览的同时可提取并显示视频画面中的活动目标,可显示人脸、人体、车辆等目标图片,点击图片可即时回放相关录像。支持在预览画面实时查看预警面板信息,具体信息涵盖:事件名称、事件触发时间、人脸抓图,可同时显示姓名、人脸比对相似度,车辆抓图及对应车牌号码。对于人体和车辆目标,可分别显示“人体”、“车辆”。(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周界报警过滤功能,可以同时支持4路实时视频码流分析,对穿越警戒线或闯入警戒线区域的目标进行抓拍,针对拌线入侵和区域入侵2种方式,利用算法对图片进行人体、机动车目标识别,可去除由树叶、灯光、阴影以及小动物引起的误报。触发报警时,可联动录像、抓图、蜂鸣报警、轮巡、云台联动以及日志记录。(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对指定时间的录像或指定事件的1个或多个通道的不同时间段的录像添加标签,并自动归档,支持8192个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1024个标签。(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 | 台 | 11 | |||
| 6 | 小型枪机壁装支架 | 外观颜色:白色;承重:1.0kg;安装方式:壁装;可选倾角:竖直:-60°~0°;旋转角度:水平:0°~360°;适配机型:请参考选型 | 支 | 182 | |||
| 7 | DC12V2A电源适配器 | 能效:V5;认证:CCC;输入:AC180~390V;输出:DC12V2A;颜色:灰色 | 套 | 182 | |||
| 8 | 墙壁抱杆 | 定制1.8米 | 支 | 89 | |||
| 9 | 电源线 | RVV2*1 | 米 | 10000 | |||
| 10 | 网线 | 五类 | 米 | 10000 | |||
| 11 | 显示器 | ≥27寸 | 台 | 11 | |||
| 12 | 施工 | 包含PVC穿线管及辅材、管材、插线板、膨胀螺丝、胶布、防水盒、水晶头、标签及施工安装等。 | 批 | 11 | |||
| 合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