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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采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JHGL[CS]********
项目名称:采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7,29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 577,296.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口腔设备及器械 | 激光口腔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7,800.00 |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人体测量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00.00 |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24小时动态心电设备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 | - |
| 1-4 | 其他医疗设备 | 简便肺功能测定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4,800.00 | - |
| 1-5 | 其他医疗设备 | 气管插管训练模型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 | - |
| 1-6 | 其他医疗设备 | 可转运式多参数监护设备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 | - |
| 1-7 | 其他医疗设备 | 中医体质辨识仪(便携式)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 | - |
| 1-8 | 其他医疗设备 | 数字十二道心电图机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 |
| 1-9 | 其他医疗设备 | 骨密度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 | - |
| 1-10 | 其他医疗设备 | 身高体重测量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 | - |
| 1-11 | 其他医疗设备 | 电子血压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 | - |
| 1-12 | 其他医疗设备 | 输液泵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8,500.00 | - |
| 1-13 | 其他医疗设备 | 雾化熏蒸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 | - |
| 1-14 | 其他医疗设备 | 颈椎牵引椅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 | - |
| 1-15 | 其他医疗设备 | 高频手术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 | - |
| 1-16 | 其他医疗设备 | 经皮黄疸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 | - |
| 1-17 | 其他医疗设备 | 抢救床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 | - |
| 1-18 | 其他医疗设备 | 激光生发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 | - |
| 1-19 | 其他医疗设备 | 离心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596.00 | - |
| 1-20 | 其他医疗设备 | 微波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3,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一)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拟参加本项目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所投产品属一类或二类或三类的须按照上述(一)内容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证件。 备注: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无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142号
联系方式: ********-7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6-1商服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
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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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采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磋商文件(2025101702).pdf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采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230001]JHGL[CS]********
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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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采购小型医疗设备一
批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采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二、项目编号:[230001]JHGL[CS]********
三、磋商内容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577,296.00 |
四、交货期限、地点:
1.交货期: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甲方指定地点
五、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要求: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1)(一)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二)拟参加本项目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
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同时所投产品属一类或二类或三类的须按照上述(一)内容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证件。备注:不属于医疗
器械产品的无需提供。
六、参与资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3.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七、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无元人民币。
八、询问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一)对采购文件的询问
采购文件处项目经办人详见磋商公告电话:详见磋商公告
(二)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
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九、质疑提起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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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已注册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网登录系统,成功下载磋商文件后,方有资格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质疑联系人:********
采购文件质疑联系电话:********
(二)对磋商过程和结果的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期内一次性提交质疑材料;对采购
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提出;
2.质疑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磋商过程和结果质疑:详见成交公告
十、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备注: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
标文件,平台将拒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信息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宋女士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142号
联系方式:********-7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本级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嵩山路31号1-3层9-13轴、A-G轴205室
联系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6-1商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6-1商服
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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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1.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完成全部采购内容且经采购人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
| 验收要求 | 1期: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行业及甲方标准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
| 其他 | 售后服务:产品均质保3年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 1 | 口腔设备及器械 | 激光口腔治疗仪 | 1.00 | 47,800.00 | 47,8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
| 2 | 其他医疗设 | 人体测量仪 | 2.00 | 24,500.00 | 49,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二 | ||
| 3 | 其他医疗设 | 24小时动态心电设备 | 3.00 | 15,000.00 | 45,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三 | ||
| 4 | 其他医疗设 | 简便肺功能测定仪 | 1.00 | 44,800.00 | 44,8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四 | ||
| 5 | 其他医疗设 | 气管插管训练模型 | 1.00 | 9,800.00 | 9,8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五 | ||
| 6 | 其他医疗设 | 可转运式多参数监护设备 | 1.00 | 19,000.00 | 19,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六 | ||
| 7 | 其他医疗设 | 中医体质辨识仪(便携式) | 1.00 | 38,000.00 | 38,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七 | ||
| 8 | 其他医疗设 | 数字十二道心电图机 | 5.00 | 20,000.00 | 10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八 | ||
| 9 | △ | 其他医疗设 | 骨密度仪 | 1.00 | 38,000.00 | 38,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九 | |
| 10 | 其他医疗设 | 身高体重测量仪 | 1.00 | 18,000.00 | 18,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十 | ||
| 11 | 其他医疗设 | 电子血压计 | 1.00 | 1,000.00 | 1,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十一 | ||
| 12 | 其他医疗设 | 输液泵 | 3.00 | 9,500.00 | 28,5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十二 | ||
|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 13 | 其他医疗设 | 雾化熏蒸仪 | 1.00 | 48,000.00 | 48,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十三 | ||
| 14 | 其他医疗设 | 颈椎牵引椅 | 1.00 | 12,000.00 | 12,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十四 | ||
| 15 | 其他医疗设 | 高频手术治疗仪 | 1.00 | 9,000.00 | 9,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十五 | ||
| 16 | 其他医疗设 | 经皮黄疸仪 | 1.00 | 13,000.00 | 13,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十六 | ||
| 17 | 其他医疗设 | 抢救床 | 1.00 | 15,000.00 | 15,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十七 | ||
| 18 | 其他医疗设 | 激光生发仪 | 1.00 | 9,800.00 | 9,8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十八 | ||
| 19 | 其他医疗设 | 离心机 | 1.00 | 8,596.00 | 8,596.00 | 工业 | 详见附表十九 | ||
| 20 | △ | 其他医疗设 | 微波治疗仪 | 1.00 | 23,000.00 | 23,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二十 |
附表一:激光口腔治疗仪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感染控制:外壳可高温消毒2、外观要求:主机、保护外壳外表面应整洁、色泽均匀、无明显划痕。★3、激光中心波长:660nm±10nm4、输出功率:160mW—220mW5、终端输出激光功率不稳定度St:小于±10%6、激光输出功率复现性RP:小于±10%7定时控制装置:最大时间≥60S★8、标准、要求:符合激光辐射安全要求,按GB7247.1-2012的相关要求治疗仪激光类别为Ⅰ类;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GB9706.1-2020的相关要求;电磁兼容性,应符合YY9706.102-2021的要求;环境实验要求,应符合GB/T14710-2009中气候环境试验Ⅱ组、机械环境试验Ⅱ组等的相关规定。9、工作条件:工作温度5℃~40℃,最大工作相对湿度≥90%,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电源(内置可充电锂电池)10工作要求:与一次性使用口腔治疗盒配合使用,用于口腔局部感染性疾病(牙周炎、牙龈炎、牙髓炎、种植体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人体测量仪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参数性质 | 1 | 1、屏幕需具有配备≥20英寸液晶屏幕2、设备需配备四电极体脂秤,量程10-200公斤,可适用于儿童及青少年测量。3、支持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连接。4、需具有能够测量脂肪、水分、蛋白质、骨量等身体成分功能5、可检测体态问题,至少包括如脊柱侧弯、骨盆前倾等.6、可通过3D扫描技术,对身体的3D体型进行检测,包括至少9项体围测量。7、需具有存储数据,支持数据的查询、分析和导出,方便用户跟踪身体变化等功能8、可根据测量结果,提供个性化的身体评估报告和改善建议,包括运动、饮食等方面的指导。9、测量精度:身体成分测量误差小于3%,体态检测精度可达毫米级。10、测量速度:单次测量最长时间在≤2分钟内完成。★11、厂家应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包括设备维修、软件升级等。★12、为采购方提供设备操作培训,确保用户能够熟练使用设备。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三:24小时动态心电设备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参数性质 | 133 | 一、采集盒:1.1设备重量≤50g,方便受检者佩戴1.2存储方式及容量:SD卡存储,容量≥1G1.3采集盒为液晶屏幕显示波形,可以查看电极连接情况及病人信息。1.4具有事件按钮,可以准确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1.5灵活的数据传输方式,同时支持SD卡拔插方式和USB2.0高速直接数据读取方式1.6防水设计,记录盒可靠性更好二、信号处理2.1频率响应:0.05~60Hz★2.2输入阻抗:≥20MΩ2.3噪声电平:≤50μVp-p2.4极化电压:±300mV2.5共模抑制比(CMRR):≥100dB2.6记录通道:12通道/3通道,根据导联线自适应,不需要手工调节2.7采样率:≥1000Hz2.8采样率存储格式:至少可设置为128、256、512、1024点/秒。2.9A/D转换精度:≥24位三、软件要求3.1软件同时兼容3/12导联记录盒3.2重分析功能,软件可定义任意时间干扰不分析段。3.3具有叠加反混淆分析功能,模板聚类后可将模扳的内的心电波形叠加,并能根据形态差异辨出所需要的心搏并加以修改,可浏览、分析、修改波形;具有不小于5个叠加子分析窗。支持叠加图和直方图的联动分析和修改.4软件对记录的所有动态心电图数据的ST段变化进行统计总结,显示ST段变化的趋势;可快速的查找各个时间点心电图和ST段变化,可修改/添加ST事件.5具有瀑布图功能,便于观察P-R间期3.6可以至少对AOO、VOO、AAI、VVI、DDD等十六种起搏器进行分析。3.7心率变异分析:至少可从R-R间期散点图、时域趋势图、频域趋势图、时域趋势表、频域趋势表、长时程心率变异、心率变异三维图七方面进行分析,分析全面到位3.8具有专门的房扑、房颤分析功能,可以预测心梗患者的死亡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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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四:简便肺功能测定仪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15%-95%RH,非冷凝大气压力:70.0kPa-106.0kPa2、储运条件环境温度:-20℃-60℃相对湿度:10%-95%RH,非冷凝大气压力:60.0-106kPa3、设备类别1.Ⅱ类设备,内部电源设备;2.BF型;3.等同或高于IP21;5.不适应富氧环境下使用;6.连续运行设备;7.非AP/APG型设备;4、电源直流电源:电流500.0mA(±5%);内置锂电池:电池规格DC:直流≥3400mAh;电池寿命:正常使用情况下,≥500次充放循环;锂电池续航时间:≥70小时(室温环境下);使用电源适配器对电池充电,断开电源适配器后,肺功能仪自动切换为内部电池供电;5、仪器接口USB2.0接口:可作连接电源适配器进行供电,也可以作为本设备的数据通讯接口蓝牙接口:支持蓝牙无线连接6、流量范围0-20L/s7、流量精度0.20-12.00L/s,为±2%或±0.17L/s(取其大值),其余流量的误差,为±5%或±0.17L/s(取其大值)8、容量范围0~20.0L9、容量精度±3%或±0.05L,取大者10、传感器阻力20L/s流量时,阻力<0.15kPa/(L/s)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五:气管插管训练模型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参数性质 | 1 | 1.精确的头颈部解剖特征,可以更加有效地讲解Sellick手法和气道痉挛。2.模拟气道可以插入喉罩和复合插管。3.提供清除气道阻塞和吸引液体异物的操作练习。4.可经口或鼻进行气管、咽、食管插管。5.可进行口腔、口咽、鼻咽吸引,通过支气管镜进行经口或鼻支气管吸引。6.可以进行打开气道练习和复苏球-面罩,复苏球-插管之间通气练习。7.提供模拟痰液,增加练习场景的真实感。8.可触及模拟的颈动脉搏动。9.可观察肺部呼吸运动并可进行呼吸音听诊练习。10.配液晶显示器,电子监测所管插管不同位置。11.内置传感系统:可自动检测模拟人体位、环状软骨按压监测、气管插管位置。12.全程语音提示。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六:可转运式多参数监护设备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10英寸彩色触摸屏2、支持不小于5种监护界面,如:常规监护界面、大字体界面、动态趋势界面、呼吸氧合界面、他床观察界面3、支持不小于4种工作模式,如:监护模式、演示模式、夜间模式、隐私模式4、内置可充电锂电池,充满电后,连续工作时间≥4小时5、可选配记录仪,可打印波形、文字等信息,波形走速可选25mm/s,50mm/s等。6、高容量存储功能,趋势数据:≤240小时,全息心电波形≤72小时;NIBP测量数据≤2000组7、支持同屏显示≥9道波形,屏幕亮度可自动调节8、支持至少5种计算工具9、支持至少2种早期预警评分工具,包括EWS早期预警评分、GCS昏迷指数评分10、支持心电波形和全部参数波形同步冻结11、可选配旁流/主流呼气末二氧化碳12、支持≥5种血压测量模式:手动、周期、快速、序列和整点测量13、标配体温探头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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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中医体质辨识仪(便携式)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具有成人、老年(65岁以上)、儿童三种不同年龄段的体质测评功能;2.成人、老年分别至少对九种体质(阴虚质、阳虚质、痰湿质、湿热质、气虚质、气郁质、血瘀质、特禀质、平和质)进行辨识评估;3.成人、老年体质检测结果提供个性化建议内容包括:辨证施治、预防保健(调摄原则、环境起居、形体运动、精神调摄、饮食调理、药物调养、音乐、穴位调理等);4.针对儿童体质具有生机旺盛质、脾虚质、热滞质、积滞质、心火偏旺质五种不同体质类型的辨识检查;5.具有抑郁、焦虑量表筛查并提供测评结果;6.具有更年期症状评分进行更年期综合征病情程度评价功能;7.检测评估项目包括:成年人65T、老年人33T、儿童30T、焦虑20T、抑郁20T、更年期13T;8.对高血压、高血糖、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五类特殊人群给出健康指导建议,内容包括:食疗方、中成药、茶饮、中医穴位按摩等指导建议;9.具有根据受检者姓名、性别、年龄范围、检测日期、评测类型、辨识结果等多条件报告查询、报告导出功能;10.操作简便,受检者可按提示自助完成操作;11.具有自动身份识别功能,受检者可刷身份证自动录入个人信息进行体质测评;12.配备网络端口,可对接医院HIS、健康小屋等医院管理系统;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八:数字十二道心电图机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参数性质 | 1 | 1.心电采集:标准12导联心电信号同步采集,12道波形同步打印。2.支持实时采样、触发采样、周期采样模式,支持心律失常检测自动延时打印报告★3.输入阻抗:≥100MΩ(10Hz)4.频率响应:0.05-450Hz★5.耐极化电压:≥±650mV6.A/D转换:≥24bit7.共模抑制比:≥140dB(AC滤波开启);≥123dB(交流滤波关闭)8.内部噪声:≤12.5µVp-p★9.采样率:≥32000Hz/秒/通道10.除颤保护:具有抗除颤电击保护功能11.灵敏度选择:至少具有1.25、2.5、5、10、20、10/5mm/mV、自动(AGC)等12.抗干扰滤波:至少具有交流滤波、肌电滤波、基线漂移滤波、低通滤波功能13.自动分析功能:具有12导联同步自动分析以及RR间期、ST段分析功能,14.支持≥5种QTc算法15.选配支持升级心电向量功能16.设备内置存储器,存储病历≥800例17.外部接口:USB接口,网络接口功能,外部输入输出端口,SD卡接口,可以使用有线、无线方式和心电网络相连,可升级内置WiFi18.具有信号质量指示功能,可准确判定接触不良的电极并予以指示19.自动模式下可以支持10-60S时间的采集,记录,存储,传输。满足远程诊断需求20.直流电源:内置可充电锂离子电池,正常工作时间≥3.5小时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九:骨密度仪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参数性质 | 1 | 1.检测部位:桡骨、胫骨;★2.测量参数应至少包含SOS值、T值、Z值、趋势图、10年内发生骨折概率、预计发生骨质疏松年龄;3.采用四振源双发双收的超声探头,可实现全干式一体化检测;4.支持探头种类不低于4种,主机配备的探头通道数量不低于3个。★5.声工作频率:标称声工作频率为1.25MHz,实际的偏差≤±15%;6.产品主机自带通用系统与触控屏,不需要外接电脑或平板进行操作控制。7.超声声速值显示范围不窄于2000m/s~5000m/s的范围;★8.探头导航:实时可视探头与皮肤接触状态、指导用户正确操作,提高检测准确度;9.视频播放:儿童检查时播放动画片分散儿童注意力,减少抗拒,且动画片内容可更换、增减;10.数据联网方式:至少应支持RJ45、WIFI、4G物联网等多种方式;11.支持DB(SQLServer、Oracle、MySql、PostgreSQL)、Http、WebService数据接口,将检测数据传输至医院网络系统;12.实时显示骨质声速值、测量次数、测量时间,直观易懂;13.便携式校验模块(带温度指示条):用于检测前设备的校验,确保检测数据准确性;14.数据统计功能:对已完成的档案数据,支持以饼状图、柱状图的形式展开统计结果;15.内置由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用于评估骨折风险的预测工具(FRAX评估)★16.产品使用有效期:不少于10年。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十:身高体重测量仪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参数性质 | 1 | 1.身高测量范围:70cm~200cm,分辨率0.1cm,最大误差±0.5cm2.体重测量范围:2kg~200kg,最大误差±0.1kg3.测量方式:手动﹑自动﹑遥控三种方式可随意选择,满足不同用户的使用场景需求。4.温度补偿功能:双温度传感器,具有温度补偿功能,可提高身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5.称重传感器:采用称重传感器,可提供高度精确的体重检测数据。6.超声波探头:采用超声波探头,可提供高度精确的身高检测数据。7.检测参数:可检测身高、体重,可计算BMI、体表面积、男性超重百分比、女性超重百分比。8.语音播报功能:可播报操作指导、注意事项、测量结果、异常提示,并可对播报内容进行选择设置。9.离线保存测量结果:本机可保存≥2000例测量结果。10.网络直连功能:可通过网线、WIFI等方式直接将设备的检测数据传输至医院各个网络系统,不在需要单独传输至PC端。11.可升降机身:通过上立柱伸缩轻松调节设备高度,免安装、易携带。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十一:电子血压计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示波测定法2.测量臂筒:107mm-320mm3.显示方式:数字式显示方式4.测量范围:压力0MMHG-299MMHG(0KPA-39.9KPA)5.储存容量:至少可存储90*2组测量值6.测量精度:压力±3MMHG(±0.4KPA)脉搏数±5%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十二:输液泵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参数性质 | 1 | ★1.整机使用期限≥10年2.支持输血功能。3.可升级肠内营养液输液功能。4.输液精度≤±5%5.速率范围:0.1-2300ml/h,最小步进0.01ml/h6.快进流速范围:0.1-23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7.可自动统计≥四种累计量:24h累计量、最近累计量、自定义时间段累计量、定时间隔累计量8.至少包括10种输液模式: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间断给药模式、点滴模式、微量模式和首剂量模式等9.支持镇痛药、化疗药、胰岛素输注10.可选时辰给药模式,适用于肿瘤科输注化疗药物11.不小于4.3英寸彩色显示屏,电容触摸屏技术12.支持药物库,可储存≥5000种药物信息。13.支持药物色彩标识,选择不同类型药物时对应的药物色彩标识自动显示在屏幕上,支持4种以上颜色14.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15.压力报警阈值至少15档可调,最低可设置50mmHg16.具备阻塞前预警提示功能,当管路压力未触发阻塞报警时,泵可自动识别压力上升并在屏幕上进行提示17.具备阻塞后自动重启输液功能,短暂性阻塞触发报警后,泵检测到阻塞压力缓解时,无需人为干预,泵自动重新启动输液18.具备单个气泡和累积气泡报警功能,支持最小15μL的单个气泡报警19.信息储存:可存储≥5000条的历史记录20.电池工作时间≥5小时@25ml/h21.防异物及进液等级≥IP4422.整机重量不超过1.7kg23.满足EN1789标准,适合在救护车使用24.输注泵可升级接入同品牌监护仪中央站,实现监护仪和输注泵信息同屏查看25.输注泵可升级接入同品牌设备管理看板,实时了解设备使用状态和科室分布以及使用率、出厂时间和工作时长等信息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十三:雾化熏蒸仪是否进口: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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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温度控制范围:30-45℃,最高不能超过45℃2.主机超声工作频率:≥2.4MHz3.雾粒中位直径:直径小于5μm的雾粒百分比大于50%。4.蒸汽输出口应有防烫伤的装置和警示。5.超高温保护,设备停止工作并发出警报,有线双温度传感器监测。6.低水位停机功能有低水位提示灯及智能语音提示7.设备有智能语音播报功能8.有防干烧系统9.有一次性雾化管道,符合医院控感要求10.双仓设计,有雾化仓,有中药熏蒸仓11.至少具备雾化模式,熏蒸模式,雾化熏蒸模式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十四:颈椎牵引椅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颈椎牵引力可调范围:0~300N,步长为1N,在牵引力调节至200N以上时,发出警告并要求操作者确认;2.颈椎牵引渐进期和渐退期平均牵引力变化速率为60N/s(±10N/s);3.设备具有牵引力实时监测功能,允差±30N;4.治疗时间可调范围:0~99min,步长为≤1min;5.牵引相时间可调范围:0~9min,步长为≤1min;6.间歇相时间可调范围:0~9min,步长为≤1min;7.设备具有紧急保护措施,在牵引治疗过程中,按下急退按键,可使牵引力松弛至初始状态;8.★设备具有颈部加热带,加热功能可单独开启或关闭,最高温度不超过41℃;9.牵引用椅与牵引绳基部的前后相对应位置可调,可调节范围0-15度;10.牵引补偿:由于外力作用而使患者端突然拉紧或松弛时,设备应自动恢复预设值;11.电源电压:AC220V,电源频率:50Hz。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十五:高频手术治疗仪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参数性质 | 1 | 1、当电源电压在198V242V之间变化时,输出功率在220V时输出的基础上变化应≤15%。2、治疗器输出功率由相应控制器调节,输出功率控制器应能使输出功率减小到不大于最大输出功率的5%。3、工作频率为1.27MHz0.127MHz(无感负载500Ω状态下)4、输出功率(500Ω无感负载):输出为调制状态,输入功率:≥240VA。5、功率和最大输出值误差为:a)强凝:40W,误差±20%;b)软凝:30W,误差±20%;c)电离:15W,误差±20%。6、输出调制:a)调制频率:100Hz5Hz;b)调制波形:近似方波。7、脚踏开关的开启力在10N~50N范围内;8、手术电极分针状、片状、半球状和丝状等,手术电极手柄采用塑料制成,手术电极连接电缆长度应≥1.6m9、治疗仪运行模式:间歇加载连续运行。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十六:经皮黄疸仪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检测方法蓝、绿光比较2、显示方法LCD数显3、读取方法通过新生儿前额可直接测定经皮胆红素值★4、平均值计算可自动计算2-5次测量的平均值5、测量误差0~15±1、16~30±1.56、光源氙闪光灯★7、电源五号电池直接使用8、开启准备时间小于3秒9、充电器输入220伏50赫兹10、经皮胆红素值μmol/L和mg/dL自由切换11、存储功能:可以存储≥21个最近的测量结果,并可以循环查看存储数据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十七:抢救床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参数性质 | 1 | 1.平车主要框架结构采用铝合金压铸成型。2.平车面纵梁采用,矩形空心型钢制造。3.平车面及护栏采用工程塑料一次成型。4.平车全长1930mm(±5mm),床面宽度640mm(±5mm),满足人体身高需求,靠背可起伏0-75度,可根据人体舒适程度调节。5.平车面分体设计,上体采用气弹簧做为支撑力源。6.平车手摇柄(螺杆配有离合装置)可调整车面高度,高度可调范围:560-860mm。平车采用中控刹车系统。配导向轮装置,一人可轻松操作。7.封闭式底架,高级静音脚轮,有脚踏制动。配备不锈钢伸缩输液架。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十八:激光生发仪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产品重量:600g(±10g)2.光源:红蓝3.双光双波技术,双效生发4.一键启动,自动启停5.碳纤维材质,轻量不压头6.红光功率:5mW/颗(±1%)7.红光波长:660±10nm8.芯片数量:≥330颗9.蓝光灯数:≥50颗10.电源插口:TYPE-C11.适合头围:可调节12.电池容量:≥5000mAh(内置)13.育发建议选择:至少具有1-7级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十九:离心机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参数性质 | 1 | 1.全金属机箱,不锈钢离心腔,安全可靠;2.电子门锁,有开盖自动停机功能;3.采用软启动控制技术,可保证样本在升速过程中平稳的运行;4.大功率直流无刷电机驱动,升速块,无碳粉污染;5.轻触按键操作,转速/离心力实时转换设定;6.数字定时器,转速到达后计时模式,有瞬时离心功能;7.单片机控制,LCD液晶屏显示;具有停机防回荡功能;8.≥9档升减速档位设定,≥9组离心程序储存;9.运行中可随时更改转速、离心力、时间参数,无需停机;10.断电可记忆最后一次的运行程序和参数。11.可选择停机手动开盖,停机自动开盖功能。12.最高转速:≥6000r/min13.转速偏差:±10rpm14.最大相对离心力:≥5430×g15.定时范围:1-99min59s16.加减速曲线:1-9档17.整机噪音:<65dB(A)18.电源:AC220V50HZ19.输入功率:≥500W20.具有真空采血管24孔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十:微波治疗仪是否进口:否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参数性质 | 1 | 1、立式结构,单微波源;2、液晶触摸屏,输出功率稳定;3、工作频率:2450MHz±30MHz;4、输入功率:≤1050VA;5、驻波比≤3;6、非期望辐射≤10mW/cm2;7、治疗模式:理疗模式8、★输出功率:理疗模式0~80W连续可调,步长可调:至少包括1W或5W或10W等9、工作时间:理疗模式0~30min;10、≥3种输出方式:连续式、间歇脉冲式、间歇集束式;11、★病例信息管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治疗次数等信息,并可删除病例;12、支持自定义方案:可新增、修改、载入和删除方案,病例详情显示方案名、输出方式、治疗时间等;13、设备界面上可以查看所有通道的运行状态;14、可以选择配置Wi-Fi无线网络接口,用于数据传输;15、治疗结束后,机器有蜂鸣器提醒;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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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 | 计划编号 | 黑政采计划[2025]21436 |
| 2 | 项目编号 | [230001]JHGL[CS]******** |
| 3 | 项目名称 | 采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
| 4 | 包组情况 | 共1包 |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6 | 采购资金预算金额 | 577,296.00 |
| 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8 | 开标方式 | 不见面开标 |
| 9 | 评标方式 | 现场网上评标 |
| 10 | 评标办法 |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综合评分法 |
| 11 | 报价形式 |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总价 |
| 12 | 现场踏勘 | 否 |
| 13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 14 |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 | 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 15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16 | 投标文件要求 |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供应商须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0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0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0份。 |
| 17 | 中标候选人推荐家数 | 采购包1:3家 |
| 18 | 中标供应商确定 |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
| 19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 20 | 联合体投标 | 包1:不接受 |
| 21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件计算后的八折收取,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 |
| 22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计费规则:信用等级为A:应缴金额=各采购包设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50%;信用等级非A:应缴金额=各采购包设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整。开户单位: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红旗支行银行账号:363********63特别提示: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响应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组:***)的响应保证金”。 |
| 23 | 电子招投标 | 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按1号键。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7.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章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 |
| 24 | 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使用CA进行签字、盖章。说明:若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 |
| 25 | 其他 | 补充内容,一、响应文件补充说明,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结果,并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2、采购人应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在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单位账户;3、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期限,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期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4、本项目不适用首付款制。二、保函办理方式: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保函服务中金融服务中选取。三、按照省厅要求,我市将全面推广“政采贷”业务服务,畅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贷款,缓解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依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如供应商在最新一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中等级为A级的,可按应收额度的50%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按80%交纳履约保证金,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A级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五、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
| 26 |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 | 兼投兼中:- |
二.说明
1.委托
授权代表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2.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位为人民币元。
2.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其他文件包括: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
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第23页-
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
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学生证或毕业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二)报价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报价书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2、报价书附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明细表及报价表;
(2)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3、报价书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详细说明书。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提供产品样本;
(2)产品制造、验收标准;
(3)详细的交货清单;
(4)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5)供应商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6)提供报价所有辅助性材料或资料。
3.报价
(一)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为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价格.
(二)磋商报价分两次,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且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
格。
(三)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做第二次报价。
(四)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五)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将作为其最后报价。
(六)供应商应注意本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
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本文件的要求。
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二)响应文件应按规范格式编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且页码连续。
(四)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0份,副本0份
(五)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存在下列任意一条的,则响应文件无效:
(一)任意一条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要求的;
(二)单项产品五条及以上不满足非★号条款要求的;
(三)供应商所提报的技术参数没有如实填写,没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只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
应”的以及未逐条填写应答的;
(四)供应商提报的技术参数中没有明确品牌、型号、规格、配置等;
(五)单项商品报价超单项预算的;
-第24页-
(六)响应产品中如要求安装软件,应提供正版软件,否则响应无效;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
统,该系统须有唯一的正版序列号与之对应,一个正版序列号只能对应一台计算机,否则响应无效;
(七)政府采购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
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注:本项目评审条款中有特殊情形的,以评审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6.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一)非★条款有重大偏离经磋商小组专家认定无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
(二)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三)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价、应答的,还将移交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四)提交的技术参数与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五)所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的需经磋商小组确定后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八)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十)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十一)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
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
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十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
(十三)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应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磋商依据,不得接受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
料。
7.供应商禁止行为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二)成交人在磋商结果产生后放弃成交;
(二)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在参加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提出
质疑;
(一)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活动基本条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的,应当在首次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
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4、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
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
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第25页-
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五)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
代理机构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进行网上公示,推送省级信用平台;报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记入
政府采购不良记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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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磋商及评审方法
一.磋商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的评审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1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上传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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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
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8、废标(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形除
外;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9、定标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非联合体 | 10%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20%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第28页-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
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
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供应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点击“小微企业名录”(***********)对供应商和核心设备制
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4)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
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5)报价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企业性质进行核查,请报价供应商提供(A)、
(B)、(C)的登录名和密码:
(A)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
(B)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
(C)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
路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D)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控股情况查
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E)各项查询结果需打印并由磋商小组签字。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
具备入围资格。如供应商不具备入围资格,应书面告知未入围的供应原因并要求其签字确认收到告知书。(详见后附表一资格
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
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
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29页-
2.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5.综合评分(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表)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
6.汇总、排序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
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方法和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供应商。
(二)如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当场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其他任何形式的回复无
效。
(三)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代理机构负责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直接上报黑龙江省财政部门。
五.合同的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和承诺文件均是政府采购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四)合同由采购人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传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备案。
(五)采购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黑龙江省财政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及验收进行监督检
查。
六.履约金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本合同包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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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付款及验收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 付款方式 | 1期:100%,完成全部采购内容且经采购人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
| 验收要求 | 1期: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行业及甲方标准 |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 (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 (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 (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承诺人格式自拟或提供网页截图(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 (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 承诺人格式自拟(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 |
| 资质要求 | (一)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二)拟参加本项目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所投产品属一类或二类或三类的须按照上述(一)内容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证件。备注: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无需提供。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 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投标承诺书。 |
| 主要商务条款 | 审查投标人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且进行签署、盖章。 |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
|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 1.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或服务内容或工程量;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编辑人员注意事项: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并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的要求,服务和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不能要求提供规格型号,货物类项目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规格型号需自行编辑本条内容) |
| 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
表三详细评审表:
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66.9分商务部分3.1分报价得分30.0分 | |
| 参数响应程度(24.9分) | 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或高于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4.9分。②“★”条款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按废标处理。③每有一条负偏离扣0.1分,扣完为止。 | |
| 供货方案(9.0分) | 针对本项目提供供货方案,包括:①人员配备方案;②进度控制方案;③备货方案;满分9分,上述方案每少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所提供的方案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主要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
| -第32页- | ||
| 技术部分 | ||
| 运输方案及安装方案(21.0分) | 针对本项目提供运输方案及安装方案,包括:①产品包装方案;②产品出库方案;③产品运输过程方案;④到达指定地点后的产品交接;⑤设备的调试方式;⑥安装的计划流程;⑦安装后的测试方案;满分21分,上述方案每少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所提供的方案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主要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
| 质量保证措施(6.0分) | 针对本项目提供①质量保障措施方案②质量保证原则。满分6分,上述方案内容每缺少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所提供的方案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主要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
| 售后服务方案(6.0分) | ①售后处理办法;②售后解决时间:每项3分,满分6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主要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
| 商务部分 | 承诺书(3.1分)) | ①售后服务承诺: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并随时接听得1.1分,没有不得分;②承诺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从故障报出到恢复正常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第33页-
第五章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34页-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
签定地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
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
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
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
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
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
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
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
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第35页-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
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
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
金额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
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
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
额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
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
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
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
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第36页-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
| 甲方(章)年月日 | 乙方(章)年月日 |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 | |
合同附件
一般货物类
| 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 |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 3、保修期责任: |
| 4、其他具体事项: |
-第37页-
| 甲方(章)年月日 | 乙方(章)年月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
(一般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
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
标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
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二、填写说明
(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加所在地名称。
(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招投标文件没有明确,按甲
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
(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
(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
(六)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资金性质按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填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
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
(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
(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
(四)本合同统一用A4纸打印。
(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
本合同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451—536799870451—********
-第38页-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是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请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第39页-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采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230001]JHGL[CS]********
供应商全称:(公章)
授权代表:
电话:
磋商日期:
-第40页-
二、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
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
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
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三、分项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
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
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
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第41页-
四、技术偏离及详细配置明细表
项目名称:采购小型医疗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230001]JHGL[CS]********
(第包)
| 序号 | 服务名称 | 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供应商全称:
日期:年月日
五、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供应商全称:
-第42页-
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 | (报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响 | ||
| 应供应商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 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 ||
| 授权代表姓名: | 授权代表: | (签字) | |
| 职 务 : | |||
| 详细通讯地址: | |||
| 邮 政 编 码 : | |||
| 传 真 : | |||
| 电 话 : |
-第43页-
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
-第44页-
八、小微企业声明函
注: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产品是小微企业的提供,否则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
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
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45页-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十一、资格承诺函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模板)
我方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请据实在▢中
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一)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
合伙企业。
2.“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
(二)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
(三)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
(四)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
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第46页-
(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
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一)不存在欠税信息。
(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
(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
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
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
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期限已经届满的视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本条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较大金额罚款(二百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
(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八、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至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
(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信用中国(***********);
(五)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渠道。
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
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接受采
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
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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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
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
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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