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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本级]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民窑博物馆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YGC*开通会员可解锁*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不见面开标)
投资项目代码:
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民窑博物馆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YGC*开通会员可解锁*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概况
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民窑博物馆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GC*开通会员可解锁*第二次
项目名称: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民窑博物馆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景购2025F000091775 |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发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_上级转移支付(通用) | 1 | 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德镇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4.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
地址: 景德镇市昌江区新城大厦B栋11楼
联系方式: 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179号7幢2-804
联系方式: 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先生
电话: 136********
采购公告.pdf 采购需求.docx
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民窑博
物馆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YGC*开通会员可解锁*第
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概况
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民窑博物馆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
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GC*开通会员可解锁*第二次
项目名称: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民窑博物馆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景购2025F000091775 |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发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_上级转移支付(通用) | 1 | 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
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
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如本
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
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德镇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
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
***********)。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
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
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
府采购)》(网址:***********)。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
话:********;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不适用者除外)。4.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新城大厦B栋11楼
联系方式: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179号7幢2-804
联系方式: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36********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表
| 名内容 | 称 | 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民窑博物馆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数量 | 1项 | |
| 服务期 | 1年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备注 | 无 | |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
1、项目概况
景德镇民窑博物馆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田窑遗址保护区,是一个以收藏、研究与展示湖田窑历代陶瓷文物为主的专题性景德镇民窑历史博物馆。该博物馆景目前有湖田古瓷窑址展示馆,建筑面积600平米。宋元明制瓷作坊遗址区建筑面积3100平米,以及龙窑展示区207平米、马蹄窑展示区100平米、制瓷体验区281平米、文物库房240平米等。现收藏有五代至民国期间景德镇民窑口陶瓷文物标本数万件,并开辟了“千年遗韵·立镇之本——湖田古瓷窑址瓷业文化展”和“天工窑火·泥魂瓷韵——景德镇早期手工制瓷技术展”两个常设展览。
民窑博物馆目前管理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田古瓷窑址保护面积26万平方米,其中重点保护区13处。(分别为:窑岭上窑址、板粟园宋元明制瓷作坊窑址、葫芦窑窑址、乌鱼岭(马蹄窑)窑址、张家地窑址、豪猪岭窑址、狮子山窑址、龙头山窑址、木泥岭窑址、刘家墩窑址、琵琶山窑址、北望石坞窑址、南望石坞窑址。)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893.48万平方米。
2、服务内容
2.1、保安服务
2.1.2、管理内容、服务范围及要求
根据保安行业规范与保安管理标准,能够承担民窑大门门卫、监控室二十四小时巡视值班,野外遗址巡视巡查,安排保安负责民窑大门岗、消防监控室、民窑展厅、野外遗址的安全保卫工作。遗址内规定时段巡逻服务,通过专业化服务,保障民窑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民窑内平安和谐局面。
2.1.2.1、管理内容
依照采购人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民窑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门卫及博物馆内巡逻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具体管理内容如下:
2.1.2.1.1、实行门卫、巡逻的24小时管理;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用于全天24小时不间断在管辖遗址范围进行安全巡逻。
2.1.2.1.2、民窑安全秩序的维护:治安巡逻、交通等秩序管理。
2.1.2.1.3、民窑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做好重大事件的保卫工作;
2.1.2.1.4、配合民窑保卫处受理门卫周边及民窑内发生的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采购人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2.1.2.1.5、民窑内的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馆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
2.1.2.1.6、安全隐患检查、建立日报台账,及时上报消除安全隐患;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
2.1.2.1.7、制止馆内不文明举止;
2.1.2.1.8、爱护采购人提供的保安业务所使用的设施(如桌椅、橱柜、电扇等)、通讯工具、照明设施等;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全额赔偿;
2.1.2.1.9、要求有1名人员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消防设备、安防设备相关系统的电脑操作。
2.1.2.1.10、其它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采购人临时交办的任务。特殊时期及恶劣天气可采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巡查。
2.1.2.2、管理服务要求质量目标要求
2.1.2.2.1、巡逻管理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2.1.2.2.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采购人财产和游客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工作、参观秩序;
2.1.2.2.3、采购人及游客对民窑安全保卫管理工作普遍认可,有安全感,对门卫、巡逻保安服务满意率在95%以上。
2.1.2.3、服务质量要求
2.1.2.3.1、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保障采购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2.1.2.3.2、管理要坚持原则、工作慎密严谨;服务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要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2.1.2.3.3、坚持原则,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区别对待,灵活操作,妥善处理;
2.1.2.3.4、上岗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规范管理,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2.1.2.3.5、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不与游客发生争吵或冲突,坚决作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2.1.2.3.6、有求必应,有警必出。
2.1.3、工作要求
2.1.3.1、根据保安行业服务标准与采购人规定要求,落实民窑门卫整体方案,独立运作,结合民窑安全保卫工作的实际变化出合理建议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有效提升民窑安全保卫整体实力;
2.1.3.2、保安负责人必须与民窑保卫处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机制:保安队长及采购人主管人员每周定时进行工作总结、交流、研讨和安排;
2.1.3.3、做好详细的执勤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违规事件的处理、采购人指令、请示报告情况及保安队伍的管理等的记录,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2.1.3.4、协同民窑治安协防组织,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2.1.3.5、协同馆内反恐防爆应急演练;形成强大的应急处突合力效应;
2.2、保洁服务
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对民窑内所有公共区域的卫生进行保洁,对民窑内花草树木、草坪进行维护保养,通过专业性服务,为民窑提供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工作、参观环境。
2.2.1、管理内容
2.2.1.1、委托管理的保洁范围:即民窑围墙院内的全部区域,采购人要求清扫的部分办公室保洁、各路面排水井及屋面天沟清淤泥,下水道疏通等(经过多次疏通不了由民窑疏通)。
2.2.1.2、委托管理的绿化范围:负责民窑内所有花草树木的日常养护、新树成活一年后,草坪新草皮成活三个月后的日常养护。
2.2.2、委托管理要求卫生保洁服务要求
2.2.2.1、民窑公共区域保洁:投标人负责民窑内全部环境区域卫生的清扫与保洁,每天上午9:00前、下午15:00前至少对民窑卫生清扫一次,同时进行不间断巡视、清扫,捡拾杂物,路面、场地、绿化区无垃圾、杂物,无卫生死角:保持垃圾箱外表干净,无损坏,无张贴:各路面排水井无阻塞现象;天花板及照明设施无积尘、无蜘蛛网:建筑物内外无乱粘贴,无残标:所有公共区域门窗保持明亮洁净,无灰尘;每天清扫和拖抹楼梯,做到无灰尘、无杂物;每天洗擦扶手及栏杆,做到无灰尘、无污渍;卫生间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堵塞、无污水外溢,设施干净:卫生间应按要求每日燃放熏香,保持空气清新;按采购人要求对路面排水井及屋面天沟进行清淤:民窑所有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应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巡查登记表。
2.2.2.2、卫生防疫:按照要求负责全院范围内的灭蚊虫喷药及灭鼠工作(药品由采购人提供)。
2.2.2.3、民窑大门天花板及照明设施蜘蛛网的定期(每年至少二次)清除。
2.2.2.4、重大活动保洁:如遇重大活动采购人提前一天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前做好清洁工作。
2.2.2.5、清扫室内卫生,重大活动使用展厅前后的保洁、消杀工。
2.3、绿化养护服务
2.3.1、全面负责采购人绿化区的日常养护,每年制定切实可行的养护计划和管理措施(必须向采购人管理部门提供书面计划书),并按计划在采购人管理部门监督下实行。每天适时对花木、草坪进行修剪、施肥、防治病虫害、养护和浇水,清除绿化区杂草。
2.3.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死枝,无病虫害,树木无钉和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要求全年至少施肥、喷药各二次,进入冬季至少涂白一次。
2.3.3、因维护不当造成的植被死亡,投标人应无条件赔偿,进行还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还原,采购人有权自行还原,所支付还原费用从物业费中扣除。
2.3.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大型贵重树木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按照树木维养规定定期浇水,枯水季保持树木浇水应到100%。
2.4.、考核办法
2.4.1.、每月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对民窑安保工作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如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连续三个月保安服务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下,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5.、服务承诺
2.5.1.安保人员在我馆及野外遗址、二类建控地带巡查工作中发生任何意外,由安保公司完全承担。
3、人员配备要求
3.1、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民窑内服务人员配置执行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保证全员上岗无脱岗空岗情况发生,要求上岗员工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及以下,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消防监控室保安员应具备消防知识,并能较快适应严格的制度化管理,以满足标准化、人性化服务要求。
3.2、本项目配备各类管理服务人员按照人员清单配备。
3.3、项目主管负责本项目团队人员入职、离职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救护技能等培训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电梯特种设备检验等工作。
具体如下:
物业服务清单表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编制设置标准 | |
| 1 | 管理层 | 项目主管 | 1人 | 每周休息一天 |
| 2 | 秩序部 | 博物馆门卫室(白、晚班) | 2人 | 每周休息一天,保安员中设置一位保安队长。 |
| 遗址门卫室(白、晚班) | 2人 | |||
| 停车闸机位保安(白班) | 1人 | |||
| 3号展厅东门入口保安(白班) | 1人 | |||
| 户外、遗址区域巡逻及相关琐事 | 3人 | |||
| 机动调休人员 | 2人 | |||
| 监控室白班 | 1人 | |||
| 监控室晚班 | 2人 | |||
| 3 | 绿化部 |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工 | 1人 | 每天上岗,每周休息一天,依据业主安排机动调休。 |
| 4 | 保洁部 | 博物馆馆区保洁 | 2人 | 每周休息一天2人自行调节 |
| 3号展厅及东面入口区域保洁 | 2人 | 每周休息一天2人自行调节 | ||
| 3号展厅外部及乌鱼岭区域保洁 | 2人 | 每周休息一天2人自行调节 | ||
| 5 | 垃圾清运包月 | 1项 | 此项以包月计算,不计算人头数,含外运并弃置。 | |
| 人员小计 | 22人 | 不含垃圾清运人员 | ||
4、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江西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民窑博物馆物业管理及安保服务标准与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管理,客观考核物业服务工作,促进后勤整体服务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坚持为采购人提供工作参观服务的方向和管理的宗旨,为采购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提供高效、优质的物业服务。
二、考核目的
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经济效益。营造文明向上、环境舒适、服务到位、管理有序、奖罚分明的物业服务氛围。
三、考核原则
1、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物业公司内控与采购人检查相结合原则。
3、采购人日常考核与定期考评(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组织
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组织专人对服务商物业管理及安保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具体分工为:后勤保障处为牵头单位,负责物业的保洁工作、园林养护等方面的物业监督考核,保卫处负责民窑安全、车辆管理、消防等方面的物业监督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定期的考评两种形式。物业公司应在每季度末进行自查和工作总结,并将自查结果和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后勤保障处。
五、考核的内容按照各项物业服务标准对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专业规范、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1、不定期对日常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以备考评使用。
2、对民窑内的投诉意见的处理态度及整改结果,进行考核。
3、对物业公司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保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有节能工作的管理制度及管理目标,具体措施到位。
六、量化指标构成及评价等级结构
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组织专人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后勤保障处等物业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底作出物业服务月度考核结果及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物业服务考评联席会议、作出物业服务考评结果;物业服务月度考核结果或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费支付的主要依据。
七、服务考核及处罚措施
7.1、考核等级
优秀:考核分值:≥85分。良好:考核分值70-84分。
基本合格:考核分值60-69分。不合格:考核分值<59分。
7.2、处罚措施
7.1、考核(评)为优秀,不进行奖励。
7.2、考核(评)为良好,(考核得分为70分及以上、84分以下),以85分为基准,每相差1分扣除400元;处罚的扣款直接在支付当期物业管理费中扣除(下同)。
7.3、考核(评)为基本合格,(考核得分为70分及以上、84分以下),以85分为基准,每相差1分扣除500元;并通报批评,约谈中标人公司法人,责令限期半个月整改,中标人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由采购人监督实施,若在限期内无明显改变,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协议。
7.4、考核(评)为不合格,拒付当期物业管理费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另择物业企业,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7.5、后期的分项考核根据业主要求处罚另计,不在本处罚措施要求中。
7.6、“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处罚”单独执行,不在本处罚措施要求中。
(二)商务条件
1、付款方式:本物业项目费用采取月均支付方式,即每月支付的费用为:在采购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次月15日前中标人提供完税发票后,民窑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后勤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制定《江西景德镇民窑物业及安保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考核管理办法细则及考核分数确定考核等级,按考核等级扣减服务费后于次月支付上月费用。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服务期限为1年;
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所有的拟派人员必须真实有效,中标后须将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常驻项目地点,如派驻人员非投标时承诺的项目服务人员,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须将原件报采购人备案。
5、合同签订前,预中标人须将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人员相关证书原件送至采购人处查验,如扫描件与原件不一致,采购人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所有责任由预中标人自负。中标人投标时所有的拟派服务人员必须真实有效,实行到岗驻场服务,如派驻人员非投标时承诺的人员,则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期物业管理费和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内派驻人员变更须调派同等条件驻场服务人员并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6、在合同期或试用期内,如预中标人工作中发生重大过失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7、预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公司,否则采购人拒绝履行合约,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预中标人承担。
注:以上所有要求均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