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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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云南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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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 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G3-01212-BSDS-0055

项目名称: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

预算金额(万元):170

最高限价(万元):170

采购需求:本项目属医院系统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须完成系统上线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2%。 (1)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6: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昌宁县田园镇文昌社区文渊路22号昌宁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 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 其他: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启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保证金缴纳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4.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或第三方保险机构承保;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6.其他: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6.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本公告2.2条。6.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云南CA:********云南壹证通:********福建CA:********6.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6.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6.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 (***********)6.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6.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6.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6.3.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昌宁县滨河西路46号昌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中群

电 话:18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 昌宁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保山市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昌宁县田园镇文昌社区文渊路22号昌宁开标室
预算金额 ¥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安中群
项目联系电话 187********
采购单位 昌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昌宁县滨河西路46号昌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
附件:
附件1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上传.pdf
附件2 招标公告.docx
附件3 招标文件(昌宁县人民医院审方系统)--上传.doc

附件

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

项目名称 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
采购人 昌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先生********
代理机构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女士********
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 审查结果()
1 是否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者投标人(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口有日无
2 是否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口有无
3 是否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口有无
4 是否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口有无
5 是否将特定行政区城、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口有日
6 是否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口有口无
7 是否要求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口有无

第1页,共2页

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

项目名称 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
8 是否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口有口无
9 是否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潜在投标人。 口有四无
10 是否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 口有四无
11 是否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 口有日无
12 是否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口有口先
13 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 口有无
14 是否在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评审标准。 口有无
15 是否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口有无
16 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口有口无
其他情况说明
招标(采购)人审查结论 招标(采购)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审查人员签字:(单位盖章)*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2页,共2页

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5〕85号

2.项目名称: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

3.项目预算金额:17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70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属医院系统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5.服务范围:昌宁县人民医院全院

6.服务要求:产品售后服务为1年。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须完成系统上线验收。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及要求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机构等,具有合法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1.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之后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启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3.保证金缴纳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4.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或第三方保险机构承保;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6.其他: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6.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本公告2.2条。

6.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

云南CA:********

云南壹证通:********

福建CA:********

6.3.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6.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6.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

6.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6.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6.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6.3.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文昌社区文渊路22号

联系方式: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7********、********

附件:

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软件系统 数量/单位 备注
审方中心系统 1套
HIS系统系统接口服务费 1套

二、系统技术要求

1、项目总体要求
1.支持区域化管理、一体化运营,实现资源共享。2.支持在同一个维护系统中对医共体内的信息进行整体管理:管理员应能设置用户的医疗机构管理范围,实现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管理员应能设置用户的系统功能使用权限,实现功能权限分级管理;药学人员应能按全区、部分医疗机构、单个医疗机构管理系统规则,实现同质化或差异化管理。3.支持与昌宁县人民医院院内原有审方系统对接且保持规则数据一致。4.实现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中医院、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12个乡镇卫生院院内系统的无缝对接。(供承诺函)
2、具体功能要求
序号 子项 详细要求
(1)区域用药数据监控功能要求
1 处方审核 系统应能监控区域门诊处方数,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系统审查问题和问题处方排名
2 药师审方 ▲系统应能监控区域、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干预情况,应能追踪干预效果,实现当日动态监测
3 处方点评 系统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门诊、急诊、出院点评率与合格率
4 用药指标 系统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用药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量占比、微生物送检率、基本药物处方占比、基本药物使用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比例、中药饮片使用率、门诊中药处方比例、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
5 可视化大屏 ▲系统应支持可视化大屏展示
(2)区域共享档案功能要求
1 共享档案 系统应提供区域患者共享档案,包括患者在各医疗机构的个人信息、健康摘要、医嘱、检验、检查等信息
(3)区域系统审查功能要求
2 处方(医嘱)用药审查功能 系统应能对处方(医嘱)用药进行剂量审查、累积剂量审查、超多日用量审查、给药途径审查、相互作用审查、体外注射剂配伍审查、配伍浓度审查、钾离子监测、TPN处方审查、门诊输液审查、禁忌症审查、不良反应审查、特殊人群(儿童、成人、老人、妊娠、哺乳、性别)用药审查、重复用药(重复成分、重复治疗)审查、适应症审查、药物过敏审查、药物检验值审查、规范性审查、医保审查、监测指标审查、越权用药审查、围术期用药审查,并提示医生。
3 药品信息提示功能 可快捷查看药品相关重要信息;药品厂家说明书;查询相应药品的中药材专论信息。
4 质子泵抑制药专项管控 4.1医生开具质子泵抑制剂药品时,需填写用药评估单。提供评估单专项统计分析。4.2系统可评估患者病生状态,若存在应激性溃疡风险,提供质子泵抑制剂用药建议。4.3围术期不合理使用质子泵抑制剂时,系统可警示医生。
5 协定方专项管控 系统提供医院中药协定方证型适宜性审查。
6 经验性用药专项管控 系统提供抗肿瘤药物过敏反应预处理用药合理性审查。
7 抗菌药物专项管控 7.1医生开具预防用抗菌药物时,需填写用药评估单,评估单区分非手术预防用药和手术预防用药。7.2系统提供抗菌药物用药指征审查。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必须有用药指征,否则系统将予以警示。
8 审查提示屏蔽功能 ▲系统应能对剂量、给药途径、药物相互作用、体外注射剂配伍、配伍浓度、禁忌症、不良反应、儿童用药、老人用药、成人用药、性别用药、妊娠期用药、哺乳期用药、药物过敏、重复用药等审查项目进行审查提示屏蔽,支持分门诊、住院、急诊屏蔽,屏蔽后不再对相同问题进行提示。
9 审查规则自定义功能(医院专家知识库) 9.1▲系统可以提供多种自定义方式:(1)基于系统审查数据自定义方式,节省药师工作量;(2)可完全由用户新建审查规则包括审查要素和审查逻辑。9.2用户可自定义药品警示、拦截规则,被拦截的问题处方必须返回修改,否则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用户可设置已执行的长期医嘱是否拦截。9.3规则复制功能:系统支持将其它药品已有的自定义规则分模块复制到被选择的药品上。9.4▲豁免对象:可根据药品、医生、科室等条件设置特定对象不参与某些模块审查,并可按照模块查看对各种豁免情况的统计。9.5自定义规则查询:可查询药品、科室以及各模块的自定义规则。
10 统计分析功能 10.1问题处方(医嘱)保存、查询,以及不合理问题统计分析。10.2用药理由统计
11 区域合理用药审查 11.1支持结合多个机构的历史处方做审查,结合病人在不同机构的过敏信息进行药物过敏审查。11.2支持区域内共用一套审查规则,无需各机构分别制定审查规则。
(4)区域药师审方干预功能要求
1 审方时机和过程 系统可以为药师提供专门的审方工作平台,帮助门诊药师在患者缴费前完成门诊处方实时审查、住院药师在护士领药前完成住院医嘱审查。系统先自动审查出问题处方(医嘱),再由药师人工审查,审查过程中药师可以与医生实时互动,直到处方(医嘱)通过。必要时,药师可同时接收门诊、住院任务。
2 审方干预功能 2.1▲系统可主动分配任务给药师,任务来临时可用弹框提醒药师,点击弹框后即可跳转至审方页面。2.2药师审查时,可在审查界面一体化查看当前处方(医嘱)历史干预记录,如医生操作、用药理由等。2.3药师审查时可查看当前处方(医嘱)历史修改版本信息。2.4▲药师可以根据不同任务情况选择医生处方(医嘱)直接双签通过还是需要药师复核。2.5▲系统支持根据医生提交至药师处的中药处方智能检索近似经典方剂供药师参考。
3 质量评价功能 3.1系统提供多种筛选方案设置功能,进行待评价任务筛选。评价人可对每个任务输入审核意见并打分。系统可自动生成任务评分表,并可导出到Excel。3.2评价人可评估历史审核任务并设置问题推荐处置方案,供审方药师审核同一问题时参考。
4 审方干预自定义功能 4.1▲可将任意科室、医生、患者、疾病、药品设置为重点关注,可按科室、医生、患者、疾病、药品、问题类型、警示级别多条件组合设置重点关注,包含重点关注信息的处方由药师进行全面审查。4.2用户可根据使用习惯进行个性化设置,如任务提示音(支持上传),处置按钮顺序及样式,审方界面字体及颜色,发送给医生的常用语等。4.3▲用户可设置自动干预模式,并设置医生填写用药理由的模式。药师不在岗时,系统自动干预,医生填写用药理由后方可执行,支持全院和分科室设置。
5 患者信息查看 5.1药师审方界面:可查看患者基本信息、患者过敏史、手术信息、检验检查信息、会诊信息,检验结果异常项可单独显示。可链接EMR系统查看患者详细信息。5.2可标记门诊特殊病人。5.3可标记慢病处方。5.4药师审查时可查看当前患者的其他处方。
6 系统审查 系统审查项目、规则等应与医生端审方系统保持一致,并能实现无缝对接,即药师端可查看医生端审方系统的详细审查结果信息,同时药师审核问题标准可按医生端审方系统的审查项目和问题级别进行设置。
7 统计分析 可以分别统计门诊、住院任务的审核率、干预率、合格率等重要指标,并可提供统计图。可按照科室、医生、药品、药师、药物类进行干预情况分类统计。
8 区域审方 8.1支持审方中心的药师收到多家机构的处方/医嘱,进行集中审方。8.2药师审方时,可查看患者在区域内其他机构就诊的处方,并且可查看到审方处置意见推荐。8.3可对区域内药师审方结果进行质量评价和一致性评价。8.4支持区域审方情况数据合并统计,也支持分机构单独统计。
(5)区域处方点评系统功能要求
1 处方点评 1.1系统应结合《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监测网工作手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等处方点评相关政策要求,实现对医院处方(医嘱)的电子化评价功能。1.2▲系统应能对处方(医嘱)用药进行剂量审查、累积剂量审查、超多日用量审查、给药途径审查、相互作用审查、体外注射剂配伍审查、配伍浓度审查、钾离子监测、TPN处方审查、门诊输液审查、禁忌症审查、不良反应审查、特殊人群(儿童、成人、老人、妊娠、哺乳、性别)用药审查、重复用药审查、适应症审查、药物过敏审查、药物检验值审查、规范性审查、医保审查、越权用药审查、围术期用药审查,并提供审查规则自定义功能,使得点评结果更加符合医院实际用药情况。1.3系统应能实现从抽样、分配、求助、专家复核、反馈医生、医生申述、药师审结的点评闭环管理,并在点评求助、复核完毕、反馈医生、医生申述的环节进行消息提示。1.4系统应支持点评任务随机分配、按管辖科室、药品分配,点评人只能查看自己相关的任务,无权查看他人的任务信息。1.5▲系统应提供双盲点评,在需要时隐藏医生、药师的姓名。1.6▲系统应提供逾期设置,规定医生处理点评结果的时间期限。1.7▲系统应能自定义点评模板及点评点,实现个性化点评需求。1.8▲系统应能自动生成住院患者用药联用图,直观查看药品使用(联用)情况,联用图支持自定义。1.9▲系统应能自动生成住院患者时序图,包括患者体征(体温、脉搏、呼吸、疼痛评分、血糖、出/入量、血压)、用药、手术和检验信息,时序图支持自定义。1.10系统应能高亮显示被点评药品,当选择某一(类)药品时,将其成组药品一并显示。1.11系统应支持处方(医嘱)批量点评,应能将点评结果反馈医生或科主任,医生(工作站)可直接填写申述理由或确认,无需登录系统查看点评结果。1.12系统应支持增补处方或病人,将需要的处方或病人批量添加至点评任务中。1.13系统应能自动生成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统计表、存在问题统计表、点评结果差异明细表、点评问题明细表。点评相关报表支持自定义显示和导出字段。1.14系统应能自动生成个人任务完成情况表、点评任务完成情况表、医生反馈统计表、点评结果汇总统计表等管理报表。1.15系统应包含以下点评模块:(1)全处方点评(2)全医嘱点评(3)门急诊/住院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含药物选择不合适、无适应症、药物选择不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联合用药不适宜、更换药物不适宜、用药效果欠佳等点评点(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含选药不合理、预防药物更换不合理、术前给药时机不合理、术中用药不合理、手术预防用药疗程不合理等点评点(5)门急诊/住院专项药品点评,可点评任意(类)药品(6)门急诊/住院抗肿瘤药物专项点评,含医师超权限使用抗肿瘤药、用药顺序错误、化疗方案不合理等点评点(7)住院病人特殊级抗菌药物专项点评(8)▲住院病人碳青霉烯类及替加环素专项点评,应能针对适应证、品种选择、用法用量及配伍、病原学及疗效评估、用药权限与会诊等评价项目进行人工评价及自动扣分(9)住院病人人血白蛋白专项点评(10)▲门(急)诊/住院中药饮片专项点评,含超过规定味数、未按照君臣佐使顺序书写、用药与辩证不符、中药配伍禁忌、联用不适宜或者不良相互作用、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和煎煮特殊要求、开具毒麻饮片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等点评点(11)门(急)诊中成药处方专项点评(12)▲用药排名医嘱点评,应能对门急诊/住院使用金额、数量或DDDs排名前N位的科室和医生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13)住院用药医嘱点评(14)出院带药医嘱点评(15)门(急)诊基本药物专项点评,含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不一致等点评点(16)▲住院病人肠外营养专项点评,可自动计算热量、补液量、氮量、糖/脂肪乳/氨基酸总量、氨基酸供给量、糖脂比、热氮比、丙氨酰谷氨酰胺用量占比、钠/钾/钙/镁/磷/电解质一价及二价阳离子浓度、渗透压摩尔浓度等指标(17)住院病人自备药专项点评(18)门(急)诊外延处方点评
2 区域处方点评 系统应支持全区共用一套规则,系统应可抽取单个医疗机构或多个医疗机构的处方或医嘱点评,也可抽取专项药品进行专项化点评;点评过程中系统应可将点评任务分配给区域中不同医疗机构的药师,系统应支持点评人在遇到点评问题时可向上级医院的药师进行求助;点评完成后,系统应可以按照区域中的医疗机构生成点评结果的统计。
(6)区域药品指标分析功能要求
1 统计分析 系统应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对医院合理用药指标及药品使用情况的信息化统计分析。系统应利用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趋势分析、构成分析、主从分析、排名分析等分析手段,提供了大量统计分析报表。▲系统应提供常用报表收藏及报表人工填写功能。▲系统应提供报表示例模板,在生成报表前了解统计内容。▲系统应提供自定义显示和导出报表功能。系统应提供关键字检索功能,便于快速查询指标。1.1合理用药指标(1)指标统计 1)系统应提供合理用药相关指标的统计,包括:平均用药品种数、注射剂使用率、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率、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病人的百分率、治疗使用抗菌药物病人的百分率、抗菌药物患者使用前病原送检率、X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X类切口手术术前0.5-1.0小时预防给药百分率、X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用抗菌药物时间<24h、>24h且≤48h、>48h且≤72h、>72h百分率等。 2)▲系统应能将上述合理用药指标重新组合并生成新的报表。 3)▲系统应能按全院、大科室、科室、医疗组、医生分别进行统计。(2)趋势分析系统应能实现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量、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国家基本药物药占比同比、环比分析。1.2自定义合理用药指标▲系统应提供自定义合理用药指标功能,可自行设置指标分子、分母进行统计。▲自定义要素包含药品、治疗金额、药品金额、处方数、病人数、药品品种数、使用量DDDs、人天数、用药医嘱条目数。1.3药品使用强度统计(1)药品使用强度统计▲系统应能分别按出院时间(费用使用量)、收费时间(费用使用量)和出院时间(医嘱使用量)统计使用强度。可选择排除结核用药、特殊病人。(2)药品使用强度趋势变化分析系统应能分别按月度(自然月或非自然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统计药品使用强度及浮动率。1.4药品金额、数量、DDDs统计(1)药品金额、数量及DDDs使用量统计(2)药品金额、数量及DDDs趋势变化分析,系统应能分别按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统计药品金额、数量、DDDs及浮动率,应能分别提供药品金额、数量、DDDs同比环比分析(3)药品金额、数量统计并排名1.5药品使用人次统计1.6注射剂/大容量注射液统计1.7药品品种/费用构成统计1.8门(急)诊大处方分析可实现超N种处方、超N元处方、超N天处方、超N次就诊患者统计1.9抗菌药物使用清单及统计可实现门(急)诊/出院病人及围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送检率(可自定义送检项目)、越权用药情况、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分析等统计1.10基本药物使用清单及统计可实现基药品种数、基物品种总数所占比例等统计1.11麻精药品管理处方登记表1.12▲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1)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2)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科室统计表(3)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4)剔除药品使用情况统计表(5)罕见病用药情况统计表1.13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1.14▲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1)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统计(2)医疗机构含酶抑制剂复合制剂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统计(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统计1.15▲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数据上报(1)医疗机构一般情况调查(2)临床科室指标持续改进情况统计表(3)全院使用量排名前十位抗菌药物(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5)临床微生物标本送检率(6)医疗机构药品经费使用情况调查表(7)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和使用量统计调查表(8)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数据上报表(9)医疗机构I类切口手术用药情况清单表(10)医疗机构I类切口手术用药情况调查表1.16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1)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信息(西药、中成药)(2)处方监测信息(门、急诊处方)(3)处方监测信息(医嘱)1.17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表1.18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情况抽样
2 区域用药数据分析 系统应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接口从HIS系统提取药品、费用等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全区域或单个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及药品使用情况的信息化统计和分析。
3、项目商务要求
1. ▲项目包含医共体平台的接口费用,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投标公司需提前与本县医共体平台厂商接洽沟通接口费用且投标时需出具厂商接口费用对接确认函。(须提供承诺函和厂家报价确认函)

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5〕85号

项目名称: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

采购人:昌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

第三章资格审查30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

第五章采购需求40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5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6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5〕85号

2.项目名称: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

3.项目预算金额:17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70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属医院系统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5.服务范围:昌宁县人民医院全院

6.服务要求:产品售后服务为1年。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须完成系统上线验收。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及要求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机构等,具有合法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1.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之后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

1.3.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售价:0元。

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1.5.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6.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启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3.保证金缴纳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4.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或第三方保险机构承保;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6.其他: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6.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本公告2.2条。

6.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

云南CA:********

云南壹证通:********

福建CA:********

6.3.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6.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6.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

6.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6.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6.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6.3.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文昌社区文渊路22号

联系方式: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7********、********

附件:

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软件系统 数量/单位 备注
审方中心系统 1套
HIS系统系统接口服务费 1套

2.二、系统技术要求

1、项目总体要求
1.支持区域化管理、一体化运营,实现资源共享。2.支持在同一个维护系统中对医共体内的信息进行整体管理:管理员应能设置用户的医疗机构管理范围,实现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管理员应能设置用户的系统功能使用权限,实现功能权限分级管理;药学人员应能按全区、部分医疗机构、单个医疗机构管理系统规则,实现同质化或差异化管理。3.支持与昌宁县人民医院院内原有审方系统对接且保持规则数据一致。4.实现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中医院、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12个乡镇卫生院院内系统的无缝对接。(供承诺函)
2、具体功能要求
序号 子项 详细要求
(1)区域用药数据监控功能要求
1 处方审核 1.1.1.1.系统应能监控区域门诊处方数,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系统审查问题和问题处方排名
2 药师审方 ▲系统应能监控区域、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干预情况,应能追踪干预效果,实现当日动态监测
3 处方点评 系统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门诊、急诊、出院点评率与合格率
4 用药指标 系统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用药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量占比、微生物送检率、基本药物处方占比、基本药物使用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比例、中药饮片使用率、门诊中药处方比例、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
5 可视化大屏 ▲系统应支持可视化大屏展示
(2)区域共享档案功能要求
1 共享档案 系统应提供区域患者共享档案,包括患者在各医疗机构的个人信息、健康摘要、医嘱、检验、检查等信息
(3)区域系统审查功能要求
2 处方(医嘱)用药审查功能 系统应能对处方(医嘱)用药进行剂量审查、累积剂量审查、超多日用量审查、给药途径审查、相互作用审查、体外注射剂配伍审查、配伍浓度审查、钾离子监测、TPN处方审查、门诊输液审查、禁忌症审查、不良反应审查、特殊人群(儿童、成人、老人、妊娠、哺乳、性别)用药审查、重复用药(重复成分、重复治疗)审查、适应症审查、药物过敏审查、药物检验值审查、规范性审查、医保审查、监测指标审查、越权用药审查、围术期用药审查,并提示医生。
3 药品信息提示功能 1.1.1.2.可快捷查看药品相关重要信息;药品厂家说明书;查询相应药品的中药材专论信息。
4 质子泵抑制药专项管控 1.1.1.3.4.1医生开具质子泵抑制剂药品时,需填写用药评估单。提供评估单专项统计分析。1.1.1.4.4.2系统可评估患者病生状态,若存在应激性溃疡风险,提供质子泵抑制剂用药建议。1.1.1.5.4.3围术期不合理使用质子泵抑制剂时,系统可警示医生。
5 协定方专项管控 1.1.1.6.系统提供医院中药协定方证型适宜性审查。
6 经验性用药专项管控 1.1.1.7.系统提供抗肿瘤药物过敏反应预处理用药合理性审查。
7 抗菌药物专项管控 7.1医生开具预防用抗菌药物时,需填写用药评估单,评估单区分非手术预防用药和手术预防用药。7.2系统提供抗菌药物用药指征审查。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必须有用药指征,否则系统将予以警示。
8 审查提示屏蔽功能 ▲系统应能对剂量、给药途径、药物相互作用、体外注射剂配伍、配伍浓度、禁忌症、不良反应、儿童用药、老人用药、成人用药、性别用药、妊娠期用药、哺乳期用药、药物过敏、重复用药等审查项目进行审查提示屏蔽,支持分门诊、住院、急诊屏蔽,屏蔽后不再对相同问题进行提示。
9 审查规则自定义功能(医院专家知识库) 9.1▲系统可以提供多种自定义方式:(1)基于系统审查数据自定义方式,节省药师工作量;(2)可完全由用户新建审查规则包括审查要素和审查逻辑。9.2用户可自定义药品警示、拦截规则,被拦截的问题处方必须返回修改,否则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用户可设置已执行的长期医嘱是否拦截。9.3规则复制功能:系统支持将其它药品已有的自定义规则分模块复制到被选择的药品上。9.4▲豁免对象:可根据药品、医生、科室等条件设置特定对象不参与某些模块审查,并可按照模块查看对各种豁免情况的统计。9.5自定义规则查询:可查询药品、科室以及各模块的自定义规则。
10 统计分析功能 10.1问题处方(医嘱)保存、查询,以及不合理问题统计分析。10.2用药理由统计
11 区域合理用药审查 11.1支持结合多个机构的历史处方做审查,结合病人在不同机构的过敏信息进行药物过敏审查。11.2支持区域内共用一套审查规则,无需各机构分别制定审查规则。
(4)区域药师审方干预功能要求
1 审方时机和过程 1.1.1.8.系统可以为药师提供专门的审方工作平台,帮助门诊药师在患者缴费前完成门诊处方实时审查、住院药师在护士领药前完成住院医嘱审查。系统先自动审查出问题处方(医嘱),再由药师人工审查,审查过程中药师可以与医生实时互动,直到处方(医嘱)通过。必要时,药师可同时接收门诊、住院任务。
2 审方干预功能 2.1▲系统可主动分配任务给药师,任务来临时可用弹框提醒药师,点击弹框后即可跳转至审方页面。2.2药师审查时,可在审查界面一体化查看当前处方(医嘱)历史干预记录,如医生操作、用药理由等。2.3药师审查时可查看当前处方(医嘱)历史修改版本信息。2.4▲药师可以根据不同任务情况选择医生处方(医嘱)直接双签通过还是需要药师复核。2.5▲系统支持根据医生提交至药师处的中药处方智能检索近似经典方剂供药师参考。
3 质量评价功能 1.1.1.9.3.1系统提供多种筛选方案设置功能,进行待评价任务筛选。评价人可对每个任务输入审核意见并打分。系统可自动生成任务评分表,并可导出到Excel。1.1.1.10.3.2评价人可评估历史审核任务并设置问题推荐处置方案,供审方药师审核同一问题时参考。
4 审方干预自定义功能 4.1▲可将任意科室、医生、患者、疾病、药品设置为重点关注,可按科室、医生、患者、疾病、药品、问题类型、警示级别多条件组合设置重点关注,包含重点关注信息的处方由药师进行全面审查。4.2用户可根据使用习惯进行个性化设置,如任务提示音(支持上传),处置按钮顺序及样式,审方界面字体及颜色,发送给医生的常用语等。4.3▲用户可设置自动干预模式,并设置医生填写用药理由的模式。药师不在岗时,系统自动干预,医生填写用药理由后方可执行,支持全院和分科室设置。
5 患者信息查看 5.1药师审方界面:可查看患者基本信息、患者过敏史、手术信息、检验检查信息、会诊信息,检验结果异常项可单独显示。可链接EMR系统查看患者详细信息。5.2可标记门诊特殊病人。5.3可标记慢病处方。5.4药师审查时可查看当前患者的其他处方。
6 系统审查 系统审查项目、规则等应与医生端审方系统保持一致,并能实现无缝对接,即药师端可查看医生端审方系统的详细审查结果信息,同时药师审核问题标准可按医生端审方系统的审查项目和问题级别进行设置。
7 统计分析 可以分别统计门诊、住院任务的审核率、干预率、合格率等重要指标,并可提供统计图。可按照科室、医生、药品、药师、药物类进行干预情况分类统计。
8 区域审方 8.1支持审方中心的药师收到多家机构的处方/医嘱,进行集中审方。8.2药师审方时,可查看患者在区域内其他机构就诊的处方,并且可查看到审方处置意见推荐。8.3可对区域内药师审方结果进行质量评价和一致性评价。8.4支持区域审方情况数据合并统计,也支持分机构单独统计。
(5)区域处方点评系统功能要求
1 处方点评 1.1系统应结合《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监测网工作手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等处方点评相关政策要求,实现对医院处方(医嘱)的电子化评价功能。1.2▲系统应能对处方(医嘱)用药进行剂量审查、累积剂量审查、超多日用量审查、给药途径审查、相互作用审查、体外注射剂配伍审查、配伍浓度审查、钾离子监测、TPN处方审查、门诊输液审查、禁忌症审查、不良反应审查、特殊人群(儿童、成人、老人、妊娠、哺乳、性别)用药审查、重复用药审查、适应症审查、药物过敏审查、药物检验值审查、规范性审查、医保审查、越权用药审查、围术期用药审查,并提供审查规则自定义功能,使得点评结果更加符合医院实际用药情况。1.3系统应能实现从抽样、分配、求助、专家复核、反馈医生、医生申述、药师审结的点评闭环管理,并在点评求助、复核完毕、反馈医生、医生申述的环节进行消息提示。1.4系统应支持点评任务随机分配、按管辖科室、药品分配,点评人只能查看自己相关的任务,无权查看他人的任务信息。1.5▲系统应提供双盲点评,在需要时隐藏医生、药师的姓名。1.6▲系统应提供逾期设置,规定医生处理点评结果的时间期限。1.7▲系统应能自定义点评模板及点评点,实现个性化点评需求。1.8▲系统应能自动生成住院患者用药联用图,直观查看药品使用(联用)情况,联用图支持自定义。1.9▲系统应能自动生成住院患者时序图,包括患者体征(体温、脉搏、呼吸、疼痛评分、血糖、出/入量、血压)、用药、手术和检验信息,时序图支持自定义。1.10系统应能高亮显示被点评药品,当选择某一(类)药品时,将其成组药品一并显示。1.11系统应支持处方(医嘱)批量点评,应能将点评结果反馈医生或科主任,医生(工作站)可直接填写申述理由或确认,无需登录系统查看点评结果。1.12系统应支持增补处方或病人,将需要的处方或病人批量添加至点评任务中。1.13系统应能自动生成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统计表、存在问题统计表、点评结果差异明细表、点评问题明细表。点评相关报表支持自定义显示和导出字段。1.14系统应能自动生成个人任务完成情况表、点评任务完成情况表、医生反馈统计表、点评结果汇总统计表等管理报表。1.15系统应包含以下点评模块:(1)全处方点评(2)全医嘱点评(3)门急诊/住院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含药物选择不合适、无适应症、药物选择不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联合用药不适宜、更换药物不适宜、用药效果欠佳等点评点(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含选药不合理、预防药物更换不合理、术前给药时机不合理、术中用药不合理、手术预防用药疗程不合理等点评点(5)门急诊/住院专项药品点评,可点评任意(类)药品(6)门急诊/住院抗肿瘤药物专项点评,含医师超权限使用抗肿瘤药、用药顺序错误、化疗方案不合理等点评点(7)住院病人特殊级抗菌药物专项点评(8)▲住院病人碳青霉烯类及替加环素专项点评,应能针对适应证、品种选择、用法用量及配伍、病原学及疗效评估、用药权限与会诊等评价项目进行人工评价及自动扣分(9)住院病人人血白蛋白专项点评(10)▲门(急)诊/住院中药饮片专项点评,含超过规定味数、未按照君臣佐使顺序书写、用药与辩证不符、中药配伍禁忌、联用不适宜或者不良相互作用、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和煎煮特殊要求、开具毒麻饮片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等点评点(11)门(急)诊中成药处方专项点评(12)▲用药排名医嘱点评,应能对门急诊/住院使用金额、数量或DDDs排名前N位的科室和医生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13)住院用药医嘱点评(14)出院带药医嘱点评(15)门(急)诊基本药物专项点评,含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不一致等点评点(16)▲住院病人肠外营养专项点评,可自动计算热量、补液量、氮量、糖/脂肪乳/氨基酸总量、氨基酸供给量、糖脂比、热氮比、丙氨酰谷氨酰胺用量占比、钠/钾/钙/镁/磷/电解质一价及二价阳离子浓度、渗透压摩尔浓度等指标(17)住院病人自备药专项点评(18)门(急)诊外延处方点评
2 区域处方点评 系统应支持全区共用一套规则,系统应可抽取单个医疗机构或多个医疗机构的处方或医嘱点评,也可抽取专项药品进行专项化点评;点评过程中系统应可将点评任务分配给区域中不同医疗机构的药师,系统应支持点评人在遇到点评问题时可向上级医院的药师进行求助;点评完成后,系统应可以按照区域中的医疗机构生成点评结果的统计。
(6)区域药品指标分析功能要求
1 统计分析 系统应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对医院合理用药指标及药品使用情况的信息化统计分析。系统应利用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趋势分析、构成分析、主从分析、排名分析等分析手段,提供了大量统计分析报表。▲系统应提供常用报表收藏及报表人工填写功能。▲系统应提供报表示例模板,在生成报表前了解统计内容。▲系统应提供自定义显示和导出报表功能。系统应提供关键字检索功能,便于快速查询指标。1.1.1.11.1.1合理用药指标(1)指标统计 1)系统应提供合理用药相关指标的统计,包括:平均用药品种数、注射剂使用率、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率、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病人的百分率、治疗使用抗菌药物病人的百分率、抗菌药物患者使用前病原送检率、X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X类切口手术术前0.5-1.0小时预防给药百分率、X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用抗菌药物时间<24h、>24h且≤48h、>48h且≤72h、>72h百分率等。 2)▲系统应能将上述合理用药指标重新组合并生成新的报表。 3)▲系统应能按全院、大科室、科室、医疗组、医生分别进行统计。(2)趋势分析系统应能实现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量、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国家基本药物药占比同比、环比分析。1.1.1.12.1.2自定义合理用药指标▲系统应提供自定义合理用药指标功能,可自行设置指标分子、分母进行统计。▲自定义要素包含药品、治疗金额、药品金额、处方数、病人数、药品品种数、使用量DDDs、人天数、用药医嘱条目数。1.1.1.13.1.3药品使用强度统计(1)药品使用强度统计▲系统应能分别按出院时间(费用使用量)、收费时间(费用使用量)和出院时间(医嘱使用量)统计使用强度。可选择排除结核用药、特殊病人。(2)药品使用强度趋势变化分析系统应能分别按月度(自然月或非自然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统计药品使用强度及浮动率。1.1.1.14.1.4药品金额、数量、DDDs统计(1)药品金额、数量及DDDs使用量统计(2)药品金额、数量及DDDs趋势变化分析,系统应能分别按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统计药品金额、数量、DDDs及浮动率,应能分别提供药品金额、数量、DDDs同比环比分析(3)药品金额、数量统计并排名1.1.1.15.1.5药品使用人次统计1.1.1.16.1.6注射剂/大容量注射液统计1.1.1.17.1.7药品品种/费用构成统计1.1.1.18.1.8门(急)诊大处方分析可实现超N种处方、超N元处方、超N天处方、超N次就诊患者统计1.1.1.19.1.9抗菌药物使用清单及统计可实现门(急)诊/出院病人及围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送检率(可自定义送检项目)、越权用药情况、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分析等统计1.1.1.20.1.10基本药物使用清单及统计可实现基药品种数、基物品种总数所占比例等统计1.1.1.21.1.11麻精药品管理处方登记表1.1.1.22.1.12▲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1)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2)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科室统计表(3)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4)剔除药品使用情况统计表(5)罕见病用药情况统计表1.1.1.23.1.13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1.1.1.24.1.14▲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1)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统计(2)医疗机构含酶抑制剂复合制剂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统计(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统计1.1.1.25.1.15▲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数据上报(1)医疗机构一般情况调查(2)临床科室指标持续改进情况统计表(3)全院使用量排名前十位抗菌药物(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5)临床微生物标本送检率(6)医疗机构药品经费使用情况调查表(7)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和使用量统计调查表(8)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数据上报表(9)医疗机构I类切口手术用药情况清单表(10)医疗机构I类切口手术用药情况调查表1.1.1.26.1.16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1)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信息(西药、中成药)(2)处方监测信息(门、急诊处方)(3)处方监测信息(医嘱)1.1.1.27.1.17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表1.1.1.28.1.18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情况抽样
2 区域用药数据分析 系统应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接口从HIS系统提取药品、费用等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全区域或单个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及药品使用情况的信息化统计和分析。
3、项目商务要求
1. ▲项目包含医共体平台的接口费用,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投标公司需提前与本县医共体平台厂商接洽沟通接口费用且投标时需出具厂商接口费用对接确认函。(须提供承诺函和厂家报价确认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
3.1 现场考察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
5.2.5 标的所属行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投标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12.1 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或第三方保险机构承保;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采用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账户如下: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账号: 241296********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汇款缴纳查询电话:********联系人:李女士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3.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采用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供银行纸质保函。投标人持确认函参加投标。5.采用保证保险:5.1对未足额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5.2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生效后予以退还。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特别说明: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12.7.2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 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电话询问或书面纸质询问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联系电话:187********、********;通讯地址:昌宁县田园文昌社区文渊路22号。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的规定计算;收费金额:24000.00元(贰万肆仟元整);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投标人须知

2.2.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1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样品

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21.1.1中小企业定义:

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23.3.31.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52.23.3.32.2.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23.3.33.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23.3.34.4.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23.3.35.5.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23.3.36.6.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54.4正版软件

54.4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54.4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5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51.1.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

56.6采购需求标准

56.6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6.62.2.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投标费用

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2.3.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1章招标公告

第2章投标人须知

第3章资格审查

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5章采购需求

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124.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6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6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6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6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7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72.2.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

142.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2.5.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1本项目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5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开标

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2本项目开标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

183.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4.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9资格审查

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评标委员会

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3〕23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7.六确定中标

22确定中标人

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废标

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签订合同

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询问与质疑

261.1询问

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2质疑

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23.3.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代理费

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第三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 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 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 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之后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投标人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7 供应商控股情况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标段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6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
7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条款响应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各项条款要求;
9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 公平竞争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11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 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

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2.4.2-2.4.6项规定修正。

24.42.2.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3.3.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44.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45.5.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46.6.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5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5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5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5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5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5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

25.5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5报告违法行为

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项目采用百分制,评审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因素 分数 评审标准
报价因素(10分) 投标报价 10分 以本次最低经评审的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
技术因素(66分) 技术参数响应 28分 招标文件功能要求及技术要求中:完全满足没有负偏离的得满分28分,加注“▲”号的功能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未加注“▲”号的功能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项目实施方案 1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医共体区域审方中心项目需提供明确、详尽、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医共体整体项目背景分析、对医共体审方中心项目建设需求分析、医共体审方中心项目建设目标、医共体审方中心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实施进度计划、项目质量管理、测试、验收等内容。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1.方案内容全面且方案设计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得10-14分;2.方案内容较为全面且方案设计较为科学合理、基本具备可行性,存在改善空间的,得分5-10分;3.方案内容缺失较多且方案设计不科学,得1-5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 12分 针对医共体项目具备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有:售后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1.方案全面合理,内容具体、适用性强,能针对医共体项目提供针对性的培训服务,可全面满足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需求,得8-12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全面,有基本的服务流程和内容,基本满足医共体项目建设需要,得分4-8分;3.售后服务方案适用性差、针对性差、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1-4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培训方案 12分 提供完善、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安排等内容。根据方案的全面性、具体性、适用性进行评分。1.方案全面合理,覆盖医共体内所有成员单位、方案内容具体、适用性强,可全面满足医共体成员实际培训需求,得8-12分;2.方案较为全面,有基本的培训计划,内容基本满足医共体项目的要求,得分4-8分;3.方案适用性差、不能完全满足医共体的需求,得1-4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商务因素(24分) 项目负责人 3分 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得3分,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评分依据: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实施负责人 3分 项目团队实施负责人为计算机或软件相关专业人员,并具备类似项目实施经验:1同类项目经验≥7年得3分;25年≤同类项目经验<7年得2分;33年≤同类项目经验<5年得1分,低于3年不得分。评分依据:提供实施负责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实施负责人所负责项目的合同关键信息和相应项目的最终用户(医院)盖章验收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团队 4分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有药学、计算机信息技术等专业背景,团队成员具有执业药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系统分析师证书、软件评测师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此项最多得4分。评分依据:需提供团队成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研发实力 4分 “区域审方中心”所投产品具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资质证明 10分 1、“区域审方中心”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TSS证书。(1分)2、“区域审方中心”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CCRC三级或以上证书(1分)3、可提供国家级相关权威部门的荣誉证书、推荐函等得1分。4、“区域审方中心”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企业信用等级3A证书,能提供者得1分,不能提供者不得分。4、“区域审方中心”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分)5、“区域审方中心”所投产品制造商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达到SJ/T 11235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级 三级或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分)6、“区域审方中心”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提供得2分,缺少任意一项或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未按要求提供证书证明等资料的,相应条款不得分。

第五章采购需求

昌宁县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采购需求

2.8.一、采购清单

序号 软件系统 数量/单位 备注
审方中心系统 1套
HIS系统系统接口服务费 1套

2、技术要求

1、项目总体要求
1.支持区域化管理、一体化运营,实现资源共享。2.支持在同一个维护系统中对医共体内的信息进行整体管理:管理员应能设置用户的医疗机构管理范围,实现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管理员应能设置用户的系统功能使用权限,实现功能权限分级管理;药学人员应能按全区、部分医疗机构、单个医疗机构管理系统规则,实现同质化或差异化管理。3.支持与昌宁县人民医院院内原有审方系统对接且保持规则数据一致。4.实现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中医院、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12个乡镇卫生院院内系统的无缝对接。(供承诺函)
2、具体功能要求
序号 子项 详细要求
(1)区域用药数据监控功能要求
1 处方审核 1.1.1.1.系统应能监控区域门诊处方数,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系统审查问题和问题处方排名
2 药师审方 ▲系统应能监控区域、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干预情况,应能追踪干预效果,实现当日动态监测
3 处方点评 系统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门诊、急诊、出院点评率与合格率
4 用药指标 系统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用药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量占比、微生物送检率、基本药物处方占比、基本药物使用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比例、中药饮片使用率、门诊中药处方比例、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
5 可视化大屏 ▲系统应支持可视化大屏展示
(2)区域共享档案功能要求
1 共享档案 系统应提供区域患者共享档案,包括患者在各医疗机构的个人信息、健康摘要、医嘱、检验、检查等信息
(3)区域系统审查功能要求
1 处方(医嘱)用药审查功能 系统应能对处方(医嘱)用药进行剂量审查、累积剂量审查、超多日用量审查、给药途径审查、相互作用审查、体外注射剂配伍审查、配伍浓度审查、钾离子监测、TPN处方审查、门诊输液审查、禁忌症审查、不良反应审查、特殊人群(儿童、成人、老人、妊娠、哺乳、性别)用药审查、重复用药(重复成分、重复治疗)审查、适应症审查、药物过敏审查、药物检验值审查、规范性审查、医保审查、监测指标审查、越权用药审查、围术期用药审查,并提示医生。
2 药品信息提示功能 1.1.1.2.可快捷查看药品相关重要信息;药品厂家说明书;查询相应药品的中药材专论信息。
3 质子泵抑制药专项管控 1.1.1.3.4.1医生开具质子泵抑制剂药品时,需填写用药评估单。提供评估单专项统计分析。1.1.1.4.4.2系统可评估患者病生状态,若存在应激性溃疡风险,提供质子泵抑制剂用药建议。1.1.1.5.4.3围术期不合理使用质子泵抑制剂时,系统可警示医生。
4 协定方专项管控 1.1.1.6.系统提供医院中药协定方证型适宜性审查。
5 经验性用药专项管控 1.1.1.7.系统提供抗肿瘤药物过敏反应预处理用药合理性审查。
6 抗菌药物专项管控 7.1医生开具预防用抗菌药物时,需填写用药评估单,评估单区分非手术预防用药和手术预防用药。7.2系统提供抗菌药物用药指征审查。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必须有用药指征,否则系统将予以警示。
7 审查提示屏蔽功能 ▲系统应能对剂量、给药途径、药物相互作用、体外注射剂配伍、配伍浓度、禁忌症、不良反应、儿童用药、老人用药、成人用药、性别用药、妊娠期用药、哺乳期用药、药物过敏、重复用药等审查项目进行审查提示屏蔽,支持分门诊、住院、急诊屏蔽,屏蔽后不再对相同问题进行提示。
8 审查规则自定义功能(医院专家知识库) 9.1▲系统可以提供多种自定义方式:(1)基于系统审查数据自定义方式,节省药师工作量;(2)可完全由用户新建审查规则包括审查要素和审查逻辑。9.2用户可自定义药品警示、拦截规则,被拦截的问题处方必须返回修改,否则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用户可设置已执行的长期医嘱是否拦截。9.3规则复制功能:系统支持将其它药品已有的自定义规则分模块复制到被选择的药品上。9.4▲豁免对象:可根据药品、医生、科室等条件设置特定对象不参与某些模块审查,并可按照模块查看对各种豁免情况的统计。9.5自定义规则查询:可查询药品、科室以及各模块的自定义规则。
9 统计分析功能 10.1问题处方(医嘱)保存、查询,以及不合理问题统计分析。10.2用药理由统计
10 区域合理用药审查 11.1支持结合多个机构的历史处方做审查,结合病人在不同机构的过敏信息进行药物过敏审查。11.2支持区域内共用一套审查规则,无需各机构分别制定审查规则。
(4)区域药师审方干预功能要求
1 审方时机和过程 1.1.1.8.系统可以为药师提供专门的审方工作平台,帮助门诊药师在患者缴费前完成门诊处方实时审查、住院药师在护士领药前完成住院医嘱审查。系统先自动审查出问题处方(医嘱),再由药师人工审查,审查过程中药师可以与医生实时互动,直到处方(医嘱)通过。必要时,药师可同时接收门诊、住院任务。
2 审方干预功能 2.1▲系统可主动分配任务给药师,任务来临时可用弹框提醒药师,点击弹框后即可跳转至审方页面。2.2药师审查时,可在审查界面一体化查看当前处方(医嘱)历史干预记录,如医生操作、用药理由等。2.3药师审查时可查看当前处方(医嘱)历史修改版本信息。2.4▲药师可以根据不同任务情况选择医生处方(医嘱)直接双签通过还是需要药师复核。2.5▲系统支持根据医生提交至药师处的中药处方智能检索近似经典方剂供药师参考。
3 质量评价功能 3.1系统提供多种筛选方案设置功能,进行待评价任务筛选。评价人可对每个任务输入审核意见并打分。系统可自动生成任务评分表,并可导出到Excel。3.2评价人可评估历史审核任务并设置问题推荐处置方案,供审方药师审核同一问题时参考。
4 审方干预自定义功能 4.1▲可将任意科室、医生、患者、疾病、药品设置为重点关注,可按科室、医生、患者、疾病、药品、问题类型、警示级别多条件组合设置重点关注,包含重点关注信息的处方由药师进行全面审查。4.2用户可根据使用习惯进行个性化设置,如任务提示音(支持上传),处置按钮顺序及样式,审方界面字体及颜色,发送给医生的常用语等。4.3▲用户可设置自动干预模式,并设置医生填写用药理由的模式。药师不在岗时,系统自动干预,医生填写用药理由后方可执行,支持全院和分科室设置。
5 患者信息查看 5.1药师审方界面:可查看患者基本信息、患者过敏史、手术信息、检验检查信息、会诊信息,检验结果异常项可单独显示。可链接EMR系统查看患者详细信息。5.2可标记门诊特殊病人。5.3可标记慢病处方。5.4药师审查时可查看当前患者的其他处方。
6 系统审查 系统审查项目、规则等应与医生端审方系统保持一致,并能实现无缝对接,即药师端可查看医生端审方系统的详细审查结果信息,同时药师审核问题标准可按医生端审方系统的审查项目和问题级别进行设置。
7 统计分析 可以分别统计门诊、住院任务的审核率、干预率、合格率等重要指标,并可提供统计图。可按照科室、医生、药品、药师、药物类进行干预情况分类统计。
8 区域审方 8.1支持审方中心的药师收到多家机构的处方/医嘱,进行集中审方。8.2药师审方时,可查看患者在区域内其他机构就诊的处方,并且可查看到审方处置意见推荐。8.3可对区域内药师审方结果进行质量评价和一致性评价。8.4支持区域审方情况数据合并统计,也支持分机构单独统计。
(5)区域处方点评系统功能要求
1 处方点评 1.1系统应结合《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监测网工作手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等处方点评相关政策要求,实现对医院处方(医嘱)的电子化评价功能。1.2▲系统应能对处方(医嘱)用药进行剂量审查、累积剂量审查、超多日用量审查、给药途径审查、相互作用审查、体外注射剂配伍审查、配伍浓度审查、钾离子监测、TPN处方审查、门诊输液审查、禁忌症审查、不良反应审查、特殊人群(儿童、成人、老人、妊娠、哺乳、性别)用药审查、重复用药审查、适应症审查、药物过敏审查、药物检验值审查、规范性审查、医保审查、越权用药审查、围术期用药审查,并提供审查规则自定义功能,使得点评结果更加符合医院实际用药情况。1.3系统应能实现从抽样、分配、求助、专家复核、反馈医生、医生申述、药师审结的点评闭环管理,并在点评求助、复核完毕、反馈医生、医生申述的环节进行消息提示。1.4系统应支持点评任务随机分配、按管辖科室、药品分配,点评人只能查看自己相关的任务,无权查看他人的任务信息。1.5▲系统应提供双盲点评,在需要时隐藏医生、药师的姓名。1.6▲系统应提供逾期设置,规定医生处理点评结果的时间期限。1.7▲系统应能自定义点评模板及点评点,实现个性化点评需求。1.8▲系统应能自动生成住院患者用药联用图,直观查看药品使用(联用)情况,联用图支持自定义。1.9▲系统应能自动生成住院患者时序图,包括患者体征(体温、脉搏、呼吸、疼痛评分、血糖、出/入量、血压)、用药、手术和检验信息,时序图支持自定义。1.10系统应能高亮显示被点评药品,当选择某一(类)药品时,将其成组药品一并显示。1.11系统应支持处方(医嘱)批量点评,应能将点评结果反馈医生或科主任,医生(工作站)可直接填写申述理由或确认,无需登录系统查看点评结果。1.12系统应支持增补处方或病人,将需要的处方或病人批量添加至点评任务中。1.13系统应能自动生成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统计表、存在问题统计表、点评结果差异明细表、点评问题明细表。点评相关报表支持自定义显示和导出字段。1.14系统应能自动生成个人任务完成情况表、点评任务完成情况表、医生反馈统计表、点评结果汇总统计表等管理报表。1.15系统应包含以下点评模块:(1)全处方点评(2)全医嘱点评(3)门急诊/住院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含药物选择不合适、无适应症、药物选择不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联合用药不适宜、更换药物不适宜、用药效果欠佳等点评点(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含选药不合理、预防药物更换不合理、术前给药时机不合理、术中用药不合理、手术预防用药疗程不合理等点评点(5)门急诊/住院专项药品点评,可点评任意(类)药品(6)门急诊/住院抗肿瘤药物专项点评,含医师超权限使用抗肿瘤药、用药顺序错误、化疗方案不合理等点评点(7)住院病人特殊级抗菌药物专项点评(8)▲住院病人碳青霉烯类及替加环素专项点评,应能针对适应证、品种选择、用法用量及配伍、病原学及疗效评估、用药权限与会诊等评价项目进行人工评价及自动扣分(9)住院病人人血白蛋白专项点评(10)▲门(急)诊/住院中药饮片专项点评,含超过规定味数、未按照君臣佐使顺序书写、用药与辩证不符、中药配伍禁忌、联用不适宜或者不良相互作用、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和煎煮特殊要求、开具毒麻饮片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等点评点(11)门(急)诊中成药处方专项点评(12)▲用药排名医嘱点评,应能对门急诊/住院使用金额、数量或DDDs排名前N位的科室和医生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13)住院用药医嘱点评(14)出院带药医嘱点评(15)门(急)诊基本药物专项点评,含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不一致等点评点(16)▲住院病人肠外营养专项点评,可自动计算热量、补液量、氮量、糖/脂肪乳/氨基酸总量、氨基酸供给量、糖脂比、热氮比、丙氨酰谷氨酰胺用量占比、钠/钾/钙/镁/磷/电解质一价及二价阳离子浓度、渗透压摩尔浓度等指标(17)住院病人自备药专项点评(18)门(急)诊外延处方点评
2 区域处方点评 系统应支持全区共用一套规则,系统应可抽取单个医疗机构或多个医疗机构的处方或医嘱点评,也可抽取专项药品进行专项化点评;点评过程中系统应可将点评任务分配给区域中不同医疗机构的药师,系统应支持点评人在遇到点评问题时可向上级医院的药师进行求助;点评完成后,系统应可以按照区域中的医疗机构生成点评结果的统计。
(6)区域药品指标分析功能要求
1 统计分析 系统应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对医院合理用药指标及药品使用情况的信息化统计分析。系统应利用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趋势分析、构成分析、主从分析、排名分析等分析手段,提供了大量统计分析报表。▲系统应提供常用报表收藏及报表人工填写功能。▲系统应提供报表示例模板,在生成报表前了解统计内容。▲系统应提供自定义显示和导出报表功能。系统应提供关键字检索功能,便于快速查询指标。1.1.1.9.1.1合理用药指标(1)指标统计 1)系统应提供合理用药相关指标的统计,包括:平均用药品种数、注射剂使用率、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率、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病人的百分率、治疗使用抗菌药物病人的百分率、抗菌药物患者使用前病原送检率、X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X类切口手术术前0.5-1.0小时预防给药百分率、X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用抗菌药物时间<24h、>24h且≤48h、>48h且≤72h、>72h百分率等。 2)▲系统应能将上述合理用药指标重新组合并生成新的报表。 3)▲系统应能按全院、大科室、科室、医疗组、医生分别进行统计。(2)趋势分析系统应能实现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量、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国家基本药物药占比同比、环比分析。1.1.1.10.1.2自定义合理用药指标▲系统应提供自定义合理用药指标功能,可自行设置指标分子、分母进行统计。▲自定义要素包含药品、治疗金额、药品金额、处方数、病人数、药品品种数、使用量DDDs、人天数、用药医嘱条目数。1.1.1.11.1.3药品使用强度统计(1)药品使用强度统计▲系统应能分别按出院时间(费用使用量)、收费时间(费用使用量)和出院时间(医嘱使用量)统计使用强度。可选择排除结核用药、特殊病人。(2)药品使用强度趋势变化分析系统应能分别按月度(自然月或非自然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统计药品使用强度及浮动率。1.1.1.12.1.4药品金额、数量、DDDs统计(1)药品金额、数量及DDDs使用量统计(2)药品金额、数量及DDDs趋势变化分析,系统应能分别按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统计药品金额、数量、DDDs及浮动率,应能分别提供药品金额、数量、DDDs同比环比分析(3)药品金额、数量统计并排名1.1.1.13.1.5药品使用人次统计1.1.1.14.1.6注射剂/大容量注射液统计1.1.1.15.1.7药品品种/费用构成统计1.1.1.16.1.8门(急)诊大处方分析可实现超N种处方、超N元处方、超N天处方、超N次就诊患者统计1.1.1.17.1.9抗菌药物使用清单及统计可实现门(急)诊/出院病人及围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送检率(可自定义送检项目)、越权用药情况、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分析等统计1.1.1.18.1.10基本药物使用清单及统计可实现基药品种数、基物品种总数所占比例等统计1.1.1.19.1.11麻精药品管理处方登记表1.1.1.20.1.12▲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1)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2)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科室统计表(3)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4)剔除药品使用情况统计表(5)罕见病用药情况统计表1.1.1.21.1.13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1.1.1.22.1.14▲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1)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统计(2)医疗机构含酶抑制剂复合制剂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统计(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统计1.1.1.23.1.15▲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数据上报(1)医疗机构一般情况调查(2)临床科室指标持续改进情况统计表(3)全院使用量排名前十位抗菌药物(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5)临床微生物标本送检率(6)医疗机构药品经费使用情况调查表(7)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和使用量统计调查表(8)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数据上报表(9)医疗机构I类切口手术用药情况清单表(10)医疗机构I类切口手术用药情况调查表1.1.1.24.1.16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1)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信息(西药、中成药)(2)处方监测信息(门、急诊处方)(3)处方监测信息(医嘱)1.1.1.25.1.17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表1.1.1.26.1.18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情况抽样
2 区域用药数据分析 系统应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接口从HIS系统提取药品、费用等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全区域或单个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及药品使用情况的信息化统计和分析。
3、项目商务要求
1. ▲项目包含医共体平台的接口费用,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投标公司需提前与本县医共体平台厂商接洽沟通接口费用且投标时需出具厂商接口费用对接确认函。(须提供承诺函和厂家报价确认函)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说明:

1.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采购人和供应商对资金支付产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解决,保证资金支付效率。

5.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6.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的有关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机构等,具有合法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1-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之后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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