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山西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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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9022025CCS00109

项目名称: 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忻府区云中北路云中小区物业楼二层开评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忻府区忻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金山铺村

联系方式: 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68号海棠国际大厦14层15层

联系方式: 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云绒

电 话: 151********

附件信息:

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343.5K

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409022025CCS00109

采购人:忻府区忻口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相关附件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

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9022025CCS00109

项目名称: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具体

采购需求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商务、技术的相

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

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

认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云平台在线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忻府区云中北路云中小区物业楼二层开评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

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忻府区忻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金山铺村

联系方式: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68号海棠国际大厦14层15层

联系方式: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云绒

电话:15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单位:忻府区忻口镇人民政府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金山铺村联系电话:139********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68号海棠国际大厦14层15层联系电话:151********
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总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大写:伍拾伍万零伍佰叁拾陆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8、★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9、★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无效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1、★报价函(在投标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格式见第六部分);2、★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3、★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4、同类型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5、★服务方案及相关承诺;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 磋商保证金及交纳要求 磋商保证金:不需要需要磋商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账户名称: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帐号:14********800000460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注:磋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或保函复印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注意事项:(1)供应商汇入磋商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9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10 响应文件份数 线上上传响应文件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
12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取,并由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3 发布媒介 《山西政府采购网》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14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4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的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当项目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15 磋商过程中可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
15 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16 磋商小组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74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其中2人由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1人为采购人代表。
1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8 本项目所属行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忻府区忻口镇人民政府。

2.2“供应商”是指符合磋商公告所要求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3“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2.4“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5“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6“授权委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通过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被委

托人行使供应商有限权利的活动,被委托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

2.7“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规定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

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9“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

商均可参加报价。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

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

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3.3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拍卖,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报价费用

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形式(包括电子形式材料、信

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在本次采购公告刊登的网站上发布的形式送达所有获取

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信息为准。因登记信息有误或其他原

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相关附件

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

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

无效报价处理。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对磋商文件以

电子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澄清。

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

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以补充(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出,

并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

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7.4如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

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如有)等

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第10条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

定的文件。

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7条和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第14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

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

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9.4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第8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

(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备

案,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5磋商报价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

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

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

不限于各项建设、安装、调试、配件、机械、管理、保险、税金等的费用。在其它情

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因素,以此来确定风险系数。

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和以细目总价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

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做任何调整。

(3)供应商必须对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一个

或几个部分进行报价,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4)投标报价的方式: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

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

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

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电子形式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

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

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

的回答文字。

10.4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

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

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

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0.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

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

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

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

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电子形式文件中

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

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

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解密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解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解

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4.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按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中签到,自行解密。

1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

(4)未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要求提交所报货物符合政府

采购相关政策资料的,或所报货物不满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

(5)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

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五、采购程序

16.成立磋商小组

16.1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当日确定。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从山西省政府采

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16.3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

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

17.响应文件的解密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线上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18.确认磋商文件

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19.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9.1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

度审查。

19.2有效性审查: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保证金是否按比例交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响应

文件的有效性。

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

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

身份证明。

20.确定磋商方案

20.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等条

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

20.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

文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

21.磋商

21.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按照各供应商

的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1.5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

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能够做出电子形式承诺,

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

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

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2.最后报价

22.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

22.2各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后,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线上形式进行,

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在规定时间内线上递交磋商

小组。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根据

系统内格式进行填写)。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

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23、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

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

同为中型企业。

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

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6.确定成交供应商和评审办法

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排序由高

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6.2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要求 要求说明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9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10 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1、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2、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11 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承诺书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盖章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

承诺书须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二、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要求 要求说明
1 报价 报价唯一且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
2 服务期限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3 响应文件有效期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4 其他实质性要求 不存在下列情形:1.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响应文件附有不能接受的条件。3.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说明: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

致响应无效。

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商务技术评分

序号 内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商务评分标准(20分) 供应商业绩(15分) 供应商磋商截止日前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5分,最高为15分。类似项目业绩指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合同,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案例必须是以其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的全部内容(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事项页、签字盖章页)为准,任何部位不得有遮挡、涂改内容,否则不得分。
人员配备(5分) 拟派的人员班子中具有一名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除项目负责人外)得2分,一个中级职称证(除项目负责人外)得1分,最高得5分。
2 技术评分标准(70分) 1、总体服务思路(15分)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总体服务思路,包括不限于:①对采购项目服务的理解、总体思路;②总体服务理念及服务定位;③工作目标及标准;④项目服务重点难点分析;⑤项目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的响应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全面完整、定位准确、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5分,每缺漏一项扣3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偏差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语言错误;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或驳于项目的实施等。“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方案内容矛盾、前后表述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完整、过于简单等。)
2、服务方案(16分)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①服务内容;②工作流程;③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④工作档案管理。
根据供应商的响应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6分,每缺漏一项扣4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偏差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语言错误;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或驳于项目的实施等。“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方案内容矛盾、前后表述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完整、过于简单等。)
3、服务团队组织架构(12分)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内容,包括不限于:①项目管理组织架构;②管理制度;③人员配置及专业水平;④岗位职责及责任落实方案。根据供应商的响应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2分,每缺漏一项扣3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偏差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语言错误;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或驳于项目的实施等。“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方案内容矛盾、前后表述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完整、过于简单等。)
4、质量控制及安全保障措施(12分)供应商提供本项目质量控制及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不限于:①质量控制方案;②质量保障措施;③安全保障措施;④保密措施。根据供应商的响应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2分,每缺漏一项扣3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
在缺陷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偏差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语言错误;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或驳于项目的实施等。“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方案内容矛盾、前后表述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完整、过于简单等。)
5、应急预案及措施(8分)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应急预案及措施,包括不限于:①突发事件及处置预案;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③应急保障措施;④重大勤务活动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的响应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每缺漏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5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偏差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语言错误;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或驳于项目的实施等。“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方案内容矛盾、前后表述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完整、过于简单等。)
6、服务承诺(7分)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服务承诺,包括不限于:①对采购人服务要求及具体时间要求的响应;②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的响应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7分,每缺漏一项扣3.5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5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偏差扣1.5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语言错误;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
或驳于项目的实施等。“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方案内容矛盾、前后表述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完整、过于简单等。)
3 报价 报价部分(10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

27.评审复核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

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

28.磋商保密

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其他信息。

28.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

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

料。

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

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

与采购人协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30.成交通知

3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

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

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成交服务费

30.1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并由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

支付。

31.签订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1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

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

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1.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1.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

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

为严重违约。

31.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

理机构备案。

七、保密和披露

32.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

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3.披露

33.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

关人员披露。

33.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

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

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

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

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4.询问

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5.质疑

35.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

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信息公告正

式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5.3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5.4质疑供应商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5质疑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提供的“质疑函”格式电子形式向代理机

构提出。

35.6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由代理机构进行电子形式答复。

35.7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

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35.8无效质疑情形

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

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

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5.9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35.10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

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

以处罚:

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35.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电子形式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

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电子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5.12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

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5.1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进行投诉。

九、供应商违规处罚

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

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

二、技术要求

1.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应满足以下技术规范(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

(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

(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5)《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

(6)其它安全鉴定必要的标准、规范、图集等。

2.服务要求

对辖区内所有实际用于经营性活动的自建房现场勘查与检测,核查房屋建筑结构

类型、层数、建造年代、承重体系;检测承重构件损伤、材料性能、基础沉降;排查

违规改造(拆改承重结构、加建扩建、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等安全隐患。以及危险性

等级评定和报告编制、汇总分析报告等

1、供应商应根据工作需要对现有建筑物进行数据资料收集、检测及前期准备工作。

2、供应商应指定项目负责人为工作联络人,对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和遇到的问题进

行沟通和协调。不得擅自变更原定拟派参加工作的联络人,严禁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人员借用他人名义从事该项目鉴定工作。

3、供应商应该按照文件规定的进度要求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对工作进度进行控

制,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交进度报告,确保按工期要求完成工作。

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安排或自身需要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情

况。对协调的内容和发现的间题、解决措施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进行后续跟踪、

检查、落实。

5、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文件纸质文本。

6、供应商须免费支持和服务采购项目中涉及到一些相关专题研究内容。

7、应合理运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开展本项

业务,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恪守客观公正、合规合法、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

原则。按既定的鉴定实施方案,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房屋鉴定工作,提交符合规范要求

的成果文件;对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8、独立完成房屋鉴定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鉴定任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9、未经采购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的有关情况。

10、供应商须配备并保障该项目服务的所有设备,包括车辆、检测仪器等。供应

商应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协调相关事宜,不得因沟通协调不畅导致工作受

阻,延误项目的整体进度。

3.鉴定报告要求

1、鉴定报告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审,文本要求正规、美观,文件统一装订

成册。

2、鉴定报告对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建筑质量检测鉴定,其中结构现状安全性和建筑

整体抗震性等指标能作出客观评级或评价,并客观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3、鉴定报告应由亲历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鉴定人员编写并按各自职责签字。

4、鉴定报告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服务内容

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100平方米以下96户,

100平方米以上158户。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

采购人(甲方):,(全称)

成交人(乙方):,(全称)

乙方参加了忻府区忻口镇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在举办的

采购活动,并成为第包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组成

1、采购文件(或其他形式文件);

2、乙方响应文件(或其他形式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5、政府采购合同书。

第二条服务内容、要求及价款(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合计

第三条质量及服务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2、售后服务:

第四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五条履行期限

年月日前完成。

第六条服务地点

第七条验收

第八条付款方式: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相同的标的物,按《政府

采购法》第49条规定执行,并签订补充合同书。

第十条甲方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完全按照合同履约的,按照成交金额的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乙方

延期付货或验收不合格的,每延期一日,按照中标(成交)金额的向甲方交纳

违约金;因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向甲方交纳赔偿金。

2、乙方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原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向甲方交纳赔偿金。

3、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终止合同后,重新

组织采购发生的费用以及新中标(成交)价格超过原解除合同金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4、甲方延期请拨资金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

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五台仲裁委会员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盖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份,

均具同等效力。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

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需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

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

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

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二〇二五年月日

目录格式

目录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1、★报价函…………………………………………………………………………

2、★开标报价一览表…………………………………………………………………

3、★商务、技术偏离表………………………………………………………………

4、同类型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5、★服务方案及相关承诺……………………………………………………………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

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

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

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

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

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

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社会保险

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

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

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

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

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

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为维护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采购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

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投标工作中做到:

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不与用户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不以向用户、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

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

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4.不利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

6.保证严格遵守采购会议纪律。

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

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

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

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一、报价函

报价函

忻府区忻口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

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

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响应文件有效期: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10、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

方没收。

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

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

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

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E-mail: (办公)(手机)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

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

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元)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服务地点 备注
合计(元) (¥:)
总报价(大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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