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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叫号报到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门诊叫号报到管理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CG-2********
项目名称:门诊叫号报到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699,500.00元
最高限价: 699,500.00元
项目总投资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各媒体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长沙市政府采购网(changs.ccgp-hunan.gov.cn)公告时间为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
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具及驱动等,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疑投诉。
(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首次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首次发布的为准。
(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 ********
CA及签章服务:通过********、********、********查询
(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无
合同包1(门诊叫号报到管理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41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顺天国际金融中心北塔H4楼1434-1435
联系方式: 万力、刘降寒、于伟君********、137********
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门诊叫号报到管理系统(CSCG-2****************)-文件集.zip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货物类)
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交易模式
一、采购项目编号:CSCG-2********
二、采购项目名称:门诊叫号报到管理系统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投标邀请
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拟对门诊叫号报到管理系统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SC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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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名称:门诊叫号报到管理系统
三、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医院门诊采购叫号报到管理系统。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
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
册和信息完善。
(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
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
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
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
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D10至D12窗口,咨询电话:
********。
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
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
具及驱动等,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
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
疑投诉。
(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首次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
公告不一致的,以首次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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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证书及签章服务:通过********查询
(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代理机构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
责任。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416号
邮编:410000
联系人:欧阳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顺天国际金融中心北塔H4楼1434-1435
邮编:410000
联系人:万力、刘降寒、于伟君
联系电话:********、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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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
| 2 | 项目总投资额 | 项目总投资额为: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
| 3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 |
| 5 | 采购人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 |
| 6 | 中小企业政策要求 | 采购包1: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 |
| 7 | 落实节能、环保政策要求(实质性要求) | 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范围;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范围;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范围;上述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范围;上述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
| 8 | 落实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要求(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 |
| 9 | 两型(绿色)产品政策要求(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 |
| 0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 不允许。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有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
| 7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 1、采购标的若存在核心产品,则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机器码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
| 2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说明,应当加盖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金额的,投标人需赔偿超过前述金额的实际损失。 |
| 4 | 履约保证金 | 采购包1:不缴纳 |
| 5 | 预付款保函(实质性要求 | 不收取 |
| 6 | 是否要求提供样品 | 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
| 7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
| 8 | 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 |
| 9 |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 |
| 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
| 2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实质性要求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项数≥10项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以技术响应/偏离表及商务响应/偏离表为准 |
| 2 | 公告发布媒体 | 公示公告等信息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媒体发布与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不一致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
| 3 | 中标通知书 | 采购结果公告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
| 4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 | 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采购人签订电子合同,政府采购项目以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合同签订后,政府采购合同将自动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公示,如采购合同内容存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不公告,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在脱敏后公告。 |
| 5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免抵押享受低于市场利率的融资产品,具体请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融资平台(***********)了解详情。 |
| 6 | 特别说明 | (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的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2)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手段取得的依据。(3)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4)采购文件中凡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6)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 |
| 7 | 其他事项 | 无 |
2.2总则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
施,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2.2.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湖南博思智
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
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等。
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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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活动。
六、“潜在供应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3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
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
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质疑、投诉文本。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
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3.2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二、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三、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
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分为正偏离(优于要求和条件)与负偏
离(不满足或不响应要求和条件)。负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或澄清公告,投标人
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或澄清公告信息,按更正或澄清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
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
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
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或者更正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
书面通知。
四、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
公告。
2.4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
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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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
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采购需求中约定。
2.4.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2.4.6投标文件格式(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投标文件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对于有格式要求的部分,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写,投标人对格式
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在编制投标文件前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格式要求,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对格
式要求理解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进行报价。投标
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
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四、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分项报价不得为空,不得出现“赠与”,不得超过分项
的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
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
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七、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
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九、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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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1、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按照客户端
操作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
签章和加密。
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
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
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
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二、开标准备工作
开标开始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提早
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检查确认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
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
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
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
可以正常使用。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
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
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
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
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
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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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4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5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
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确定合同主要内容的情况下,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
方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合同公告前告
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脱敏后公告。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
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
三、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四、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
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
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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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
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2.6.2.2合同转包
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
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
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政府采购项目以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的合同模板,依
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关于合同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四、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6.5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
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3、按照
《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
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
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
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
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
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6.6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要求见合同文本。
2.7纪律要求
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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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
行为。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五、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
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
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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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询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本项目的质疑由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函请递交至采购人。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
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四、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
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时效的起算日期
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不确定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起算日期)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
函)。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六、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
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
商投诉函范本详见附件二)。
七、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
取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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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
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是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医院门诊采购叫号报到管理系统
3.2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99,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99,5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是否两型产品 | 是否首购产品 |
| 1 | 多媒体信息发布器 | 13.00 | 28,600.00 | 工业 | |||||||
| 2 | 智能显示一体机 | 72.00 | 195,120.00 | 工业 | |||||||
| 3 | 智能报到终端机 | 17.00 | 178,500.00 | 工业 | |||||||
| 4 | 智能导医分诊系统管理软件 | 1.00 | 40,000.00 | 工业 | |||||||
| 5 | 门诊分诊排队叫号系统软件 | 1.00 | 15,140.00 | 工业 | 是 | ||||||
| 6 | 分诊台管理软件 | 14.00 | 32,200.00 | 工业 | |||||||
| 7 | 叫号器客户端软件 | 78.00 | 23,400.00 | 工业 | |||||||
| 8 | 应用显示终端客户端软件 | 102.00 | 19,380.00 | 工业 | |||||||
| 9 | 门诊辅助决策展示系统 | 1.00 | 25,000.00 | 工业 | |||||||
| 10 | 全业务自助医疗服务系统 | 17.00 | 16,660.00 | 工业 | |||||||
| 11 | 服务器 | 1.00 | 30,000.00 | 工业 | |||||||
| 12 | LED屏幕 | 2.00 | 88,000.00 | 工业 | |||||||
| 13 | LCD屏 | 1.00 | 7,500.00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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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技术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多媒体信息发布器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技术参数:1.CPU:四核ARM架构,主频≥1.2GHz;2.内存:≥1GB;3.FLASH:≥8GB;4.输入接口:RJ45,网卡:100M;5.输出接口:HDMI;6.其他扩展口:≥USB2.0*1,音频输出口*1;7.分辨率:≥1920*1080;8.传输方式:TCP/IP网络;9.告警显示:工作状态、电源指示;10.输入电源:12VDC;11.设备功耗:≤6W;12.工作温度:-10℃~55℃;13.环境湿度:≤95%;功能要求:1.通过HDMI接电视;2.内置一级分诊屏/信发终端软件;3.也可用于检验检查取药等窗口的信息显示。 |
标的名称:智能显示一体机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参数性质 | 1 | 技术参数:1.尺寸:≥21.5英寸液晶屏;2.分辨率:≥1920x1080;3.系统:安卓Android7.0及以上;4.CPU:四核ARM架构,主频≥1.2GHz;5.内存:≥1GB;6.外存:≥8G;7.可视角度(上/下/左/右)89°;8.网卡:100M;9.通讯接口:RJ45TCP/IP协议;10.网络支持:支持以太网;11.工作电源:220VAC;12.工作时间:可7×24小时不间断工作;13.工作温度:-10℃~55℃;14.安装方式:壁挂式;功能要求:1.支持通过管理后台可视化设置;(1)支持二级分诊屏诊室名称可采用翻页、自动缩小、滚动展示;(2)支持医生介绍信息可采用翻页、自动缩小、滚动展示;(3)支持医生介绍信息翻页时间自定义;(4)支持医技科室二级分诊屏医生位置设置成科室宣教信息,宣教图片可以是一张或多张,可设置宣教图片自动切换间隔时间;(5)支持设置当前就诊患者姓名字体颜色;(6)支持设置下一位就诊患者姓名的字体颜色;(7)支持诊室呼叫时,当前呼叫信息弹窗显示;(8)支持设置呼叫弹窗信息字体大小;(9)支持设置温馨提示文本;(10)支持设置温馨提示内容颜色;(11)支持设置温习提示内容展示方式,可选择翻页和滚动模式;2.支持通过后台对终端设备进行远程控制;如开关屏、设置定时开关时间、重启、声音大小调节、截屏、升级等操作;3.终端程序支持开机自动运行、无需手动点击应用程序打开。 |
标的名称:智能报到终端机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参数性质 | 1 | 尺寸:≥21.5英寸液晶屏;2.分辨率:≥1920*1080;3.可视角度:89/89/89/89(L/R/U/D);4.触摸:电容全触摸设计;5.系统:Android7.1及以上;6.CPU:四核ARM架构,主频≥1.8GHz;7.内存:DDR3L≥2GB;8.FLASH:≥16GB;9.外设:IC卡非接触式就诊卡读卡器;10.二维码扫描平台,具备扫各类条码、二维码;11.80MM*60MM热敏小票打印机;12.USB端口:USB端口*1;13.音频编解码:支持PCM、ADPCM、AMR、AAC、G.711格式;14.音频采样率:可定制,默认16KHz采样率;15.网卡:10Mb/100Mb自适应。16.供电方式:220V;17.面板边框颜色:白色;18.安装:落地式。 |
标的名称:智能导医分诊系统管理软件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参数性质 | 1 | 系统采用B/S混合架构、支持多账号登录;可对医护人员进行维护;可对终端设备进行管理;可设备排队规则:穿插规则、初诊排队规则、过号规则、复诊规则、回诊规则、转诊规则;可设置一个或多个报到时间;可以选择按预约时间排队、按挂号系统提供的排队号排队、按挂号时间排队、按报到时间排队;预约号排队规则可以选择按预约时间排队、按预约号到点优先排队;可以对预约迟到患者设置不做惩罚或惩罚;可以按全天号、上午号、下午号分别设置不同的排队规则;可分时统计:按诊区名称、日期统计当天内各时间段的挂号总人数、已报到总人数、未报到总人数、已过号总人次、已呼叫总人数、已诊结总人数;平均等待时间、平均问诊时间;统计数据和图表数据同屏展示;可导出统计数据生成EXECL报表;可历史统计:按诊区统计:可按诊区名称、日期(时间段)统计时间段的挂号总人数、已报到总人数、未报到总人数、已过号总人次、已呼叫总人数、已诊结总人数、平均等待时间、平均问诊时间;统计数据和图表数据同屏展示;可导出统计数据生成EXECL报表;医生通勤统计:按诊区名称、科室名称、医生、日期(时间段)统计时间段内的医生坐诊次数、出诊日期、科室、诊室首次呼叫时间、最长问诊时长、最短问诊时长;统计数据和图表数据同屏展示;可导出统计数据生成EXECL报表;可就诊记录查询:可按门诊号/检查单号、姓名、性别、统计时间段内的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诊区、科室/检查室、医生、挂号方式、预约就诊时间、首次报到时间、首次呼叫时间、问诊结束时间、等待时长、问诊时长;可导出统计数据生成EXECL报表;智能导医分诊系统管理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标的名称:门诊分诊排队叫号系统软件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参数性质 | 1 | 支持通过管理后台可视化设置诊区是否需要报到、是否允许跨午别报到;支持报到时间设置同时设置一个或多个;支管理后台持通过设置等候区集中显示屏上的下一位患者锁定或不锁定,锁定的时间段,时间段可以是一个或多个,锁定后其他所有类型患者报到后无法插入到被锁定患者的前面;支持通过管理后台设置等候区集中显示屏上的定时清屏时间,定时清屏时间可设置一个或多个;支持患者排队穿插的位数可以选择间隔1位穿插排队也可选择多位穿插排队;支持通过管理后台可视化添加患者的优先类型、设置患者的类别、简称、优先级,优先级可选择一级优先或多级优先;初诊患者:支持(现场号、预约号、迟到号)标示名称分别自定义;支持跨天就诊的天数用户可通过管理后台任意设置;报到方式可通过后台选择按预约时间排队、按挂号系统提供的排队号排队、按挂号时间排队、按报到时间排队;过号患者:支持通过管理后台设置患者的类型标示,可选择是否需要报到;排队规则可选谁穿插方式、穿插调号方式、排在当前待诊队列的队尾;多次重复过号排队规则可选谁穿插方式、穿插调号方式、排在当前待诊队列的队尾;支持复诊患者:支持通过管理后台设置患者的类型标示,排队规则可选择穿插、按原排队号排队、排在当前待诊队列的队尾;隔天复诊的天数可自定义设置;支持回诊患者:支持通过管理后台设置患者的类型标示,排队规则可选择穿插、按原排队号排队、排在当前待诊队列的队尾;支持转诊患者:支持通过管理后台设置患者的类型标示,排队规则可选择穿插、按原排队号排队、排在当前待诊队列的队尾。 |
标的名称:分诊台管理软件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可以对医生/叫号器队列管理、报到/分诊管理、医生信息管理、广播管理、设备管理;可查看当前各医生/各科室候诊队列信息和已处理队列信息;可以查看待分诊队列和待报到队列信息;可以对已报到患者进行分诊处理;可以通过分诊台取临时号;可对指定患者进行优先、过号、延迟、挂起、转诊、弃号、调号处理;可以添加诊区医生基础信息,可编辑、修改、查看详情等;可以对当日医生或检查室进行排班;可以通过文本广播和语音广播、可指定执行播放次数、播放时间、广播音量、喊广播到等候区排队信息集中显示屏可设置诊室门口屏和等候区显示屏在非工作时间显示宣教信息;可设置多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可设置多个宣教内容循环播放;可设置诊区内显示终端的温馨提示内容;可以对诊区的所有设备进行远程开关屏、定时开关屏、音量大小调节、远程截屏、远程重启;分诊台管理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标的名称:叫号器客户端软件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可以查看当前诊室所有等候患者信息;已呼叫患者信息、过号患者信息;可以对患者进顺呼、重呼、指定呼叫、诊结、过号处理;可以显示当前诊室等候总人数、已呼叫总人数、未就诊人数;可以悬浮窗效果展示、只显示当前呼叫信息、下一位等待患者信息、诊结按钮、过号按钮、顺呼按钮、过号按钮;同一患者排多个队列,被呼叫时其他队列自动挂起,诊结后自动恢复等候状态;无等候患者状态下,新患者签到提醒;支持支持查看已签到患者、已诊患者、过号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票号、挂号类别、分诊类别、备注信息等;医生同时坐诊多个队列时,可根据患者情况,任意切换接诊队列;支持新患者签到提醒功能;支持切换悬浮窗及自动停靠功能;叫号器客户端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标的名称:应用显示终端客户端软件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支持远程版本升级;防止病毒攻击;防止内容非法下载;防止网络盗链能;支持设备自动安全检测;支持自动内核更新;支持远程版本升级。 |
标的名称:门诊辅助决策展示系统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可动态展示当前实时挂号人数、当前实时等待人数、当前实时已就诊人数、当前平均候诊时长、当前平均问诊时长、当前在线医生人数可实时显示全院当日前等待人数最多的10个科室的当前等待人数和已诊结人数;可每10分钟统计一次全院挂号但未呼叫人数、显示时间为:07:00-18:00;波浪线展示;每1个小时为一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每10分钟分一个小格、整个趋势图全部显示;可显示当日内全院各科室挂号人数最多的5个科室、从高到底排列;可显示当日内全院各科室等待人数最多的5个科室、从高到底排列;可全院挂号人数增减对比;可分科室独立展示。 |
标的名称:全业务自助医疗服务系统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参数性质 | 1 | 功能要求:1.支持通过管理后台可视化设置:(1)是否需要打印小票;(2)是否重复打印排队小票;(3)回诊过号是否打印小票;(4)单个(就诊/检查)项目是否自动报到;(5)是否启用隔日报到;(6)自定义报到项目列表界面返回首界面的返回时间;(7)自定义报到时提示框弹窗关闭时间;(8)报到机使用说明内容可选择图片切换展示方式或文本展示方式;(9)使用说明图片添加多张时可设置图片的翻页时间;2.支持当患者同时挂多个科室项目时,可选择需要报到的科室也可全部选择报到;3.支持断网弹窗提醒、网络正常时弹窗自动关闭。 |
标的名称:服务器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配置要求不低于:≥2U机架式;处理器:1颗处理器,单颗处理器核心数≥28核,主频≥2.0GHz;内存:≥2个16GBDDR4内存,为保证后期内存扩展,配置32个内存插槽;硬盘:≥2块3.5寸2TBSATA硬盘,最大可支持39个2.5寸硬盘或20个3.5寸硬盘,支持SAS/SATA/NVMe接口;RAID:1块八通道SASRAID卡,支持RAID0,1,5等;I/O扩展槽:最大支持≥11个PCIe扩展插槽,支持≥4个双宽GPU卡;网卡:双电口千兆网卡电源:≥2个550W电源; |
标的名称:LED屏幕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参数性质 | 1 | 尺寸(mm)≥2660*1700;像素组成:1R1G1BLED封装:SMD1212像素间距(mm):≤1.538模组分辨率(WxH):≥208x104模组尺寸(WxHxD)(mm):≥320x160x17灯珠(品质不低于如下品牌:木林森、东山精密、浪潮)模组输入电压(V):4.5~5亮度(cd/㎡):≥600色温(K):6500(2000K~9300K可调)视角(H/V):140°/140°对比度:5000:1峰值功耗(W/㎡):≤600平均功耗(W/㎡):≤195供电要求:AC100~240V50/60(Hz)扫描方式:1/52扫刷新率(Hz):3840处理深度(bits):14寿命典型值(h):≥50000接口类型:HUB75E接口工作温/湿度范围:-10C-40℃/10%-65%RH(无结露)存储温/湿度范围:-20℃-60℃/10%-65%RH(无结露) |
标的名称:LCD屏
|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1.采用RJ45接口,TCP/IP网络协议通信;2.显示屏尺寸不小于50英寸、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3.可视角度:89/89/89/89(L/R/U/D);4.支持编辑显示内容,包括患者票号、患者姓名、就诊诊室、接诊医生,也可根据医院需要定制显示界面;5.支持调整每页显示的叫号信息数量,可翻页显示;6.支持划区域显示视频、文字信息;7.支持接受远程开关机指令和;8.CPU不低于四核1.8GHz;9.GPU不低于600MHz;10.运行内存不低于1.8GB;11.存储空间不低于8GB;12.包含壁挂板或挂架。 |
3.4商务要求
3.4.1交付时间和地点3.4.1.1交货时间:在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30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每逾期一日按
-第23页-
合同总金额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4.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4.1.3交货方式:
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
格。3.4.2服务标准3.4.2.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安装调试3.4.2.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
及现场搬运等,并搬运到指定位置。3.4.2.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产品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4.2.1.3中标人负
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3.4.2.1.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
交采购人。3.4.2.1.5产品须贴投标人或制造商标识牌。3.4.2.1.6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安装人员、采购单位
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3.4.2.1.7中标人需对安装人员进行安
全培训。如遇突发意外,须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通知采购人及相关部门。3.4.2.1.8交货前所有货物的具体样式须经
采购人同意后再进行交付。3.4.2售后服务3.4.2.1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中标人进
行维护。3.4.2.2在接到报修电话后,须在1小时内响应场,4小时赶到现场,24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3.4.2.3备件服务:遇
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3.4.2.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
由中标人负责(包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3.4.3验收标准3.4.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
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4.3.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
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3.4.3.3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
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
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4.3.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
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
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4.3.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4.4结算方法3.4.4.1付
款人: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3.4.4.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到
位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
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中标人未开发票导
致逾期付款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
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
支付任何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6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方式:
-第24页-
合同类型: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采购人地址:
供应商(乙方):
供应商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____的《采购文
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
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
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
4.售后服务
5.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组织方式: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3)是否邀请专家: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6)履约验收程序: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第25页-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1)履约验收标准: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
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第26页-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第27页-
第四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长沙市妇幼保健院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
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注:近三个月指*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内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投标,无需再提供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内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投标,无需再提供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6 |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7 | 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4.2特殊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 无 | |||
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 无 | |||
4.4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4.5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
-第29页-
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6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4.7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第30页-
第五章评标办法
5.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
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
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
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
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
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评标委员会
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复杂、专业性
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
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等。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
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
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5.3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5.4评标程序
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
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
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第31页-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
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
原因,同时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4.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
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 1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 |
| 2 |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 (1)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 开标一览表、售后服务方案.docx、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应答表、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docx、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响应)函、项目实施方案、类似业绩.docx、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
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
度;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
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解释。
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
则进行解释。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
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
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第33页-
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
投标无效。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
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七、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5.4.4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
价。
5.4.5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畸高畸低、单项得分为零、报价最低、报
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
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
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
(综合评分法适用)
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
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
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
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
-第34页-
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4.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
换等;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
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
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
处理。
5.6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
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标。
5.6.1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
评标。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6.2评分标准
采购包1: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35.00分商务部分15.00分报价得分50.00分附加分3.4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格式 |
| 技术评审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 1、投标文件中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配置、商务条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0分。3、配置不详,技术参数、商务条款不清,缺漏项的,有负偏离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硬件提供产品彩页) | 20.0000 | 客观 |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docx |
| 项目实施方案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于①供货周期计划、②安装调试方案、③人员安排及计划、④培训方案、⑤质量保证措施等,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5分;每缺漏1项扣3分,扣完为止;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扣1.5分,扣完3分为止。(说明:内容有缺漏项是指:未在方案中体现或仅按需求或评分办法填写标题或直接复制采购需求未做修改的;内容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包含不限于: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3、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 | 15.0000 | 主观 | 项目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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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评审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近三年(至投标时间截止前36个月止前)具有类似叫号报到管理系统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2.5分,最多计5分。(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5.0000 | 主观 | 类似业绩.docx |
| 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品保修、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④备品备件等,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每缺漏1项扣2分,扣完为止;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说明:内容有缺漏项是指:未在方案中体现或仅按需求或评分办法填写标题或直接复制采购需求未做修改的;内容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的包含不限于: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3、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 | 8.0000 | 主观 | 售后服务方案.docx | |
| 售后服务方案 | 在满足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整体项目质保加1分,最多加2分。 | 2.0000 | 客观 | 售后服务方案.docx | |
| 价格分 | 投标价格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50.0000 | 客观 | 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 |
| 附加分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上述两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或证书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提供相应数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 3.4000 | 客观 |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docx |
价格扣除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比例 | 说明 | 关联格式 |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10.00% | 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
调整。
5.7废标
5.7.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
废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或取消采购任务,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
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
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7.2出现以下情形,导致项目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
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项目电子交易系统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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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
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5.8停止评标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
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
采购活动。
5.9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
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定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
2、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
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4、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长沙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
出中标通知书。
5.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
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40页-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
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详见附件:售后服务方案.docx
详见附件:类似业绩.docx
详见附件: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docx
第七章质疑、投诉文本
附件一: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
附件二:投诉书范本下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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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采购人)的XXXX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1页-
分项报价表
采购编号: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
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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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审因素提供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 序号 | 需求技术参数项 | 需求技术参数值 | 响应要求(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 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值 |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如投标(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值与需求技术参数值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优于需求技术参数值即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
开标一览表
包号:包号包名称:包名称
报价合计: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
报价合计(大写):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
注:
1.所报价格须用人民币元表示。
2.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合计”一致。如因不一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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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根据评审因素提供
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方案,格式自拟。
长沙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名称,
我/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
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
形;
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
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等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或中标(成
交)后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
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
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
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
十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我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
| 小型 | 微型 |
十七、我单位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
XXXXX)。具体内容为:
(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报价文件;
(2)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
-第1页-
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
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当前日期
说明: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
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第2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
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
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第1页-
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号:采购包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 序号 | 商务要求项 | 具体要求 | 响应情况 |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
采购包号:包号
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第1页-
根据评审因素提供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本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非公司性质单位无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4、特定资格条件
5、其他资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