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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8282025AGK00069
项目名称: 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投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6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 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开发区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河东路港府花都小区A-SP7-107商铺(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90%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10800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夏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运城市夏县东风西街
联系方式: 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河东路港府花都A-SP7-107商铺
联系方式: 131********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 13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项目(终稿).docx
388.8K
电
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项目编号:1408282025AGK00069
招标文件
采购人:夏县发展和改革局
代理机构: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廉政自律公约
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业主委托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为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避免和杜绝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维护好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确保招标代理工作高效、优质,特制定本公约。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必须遵守本公约。
1、双方人员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规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觉性。
2、甲方人员不准暗示、索要或接受乙方单位任何形式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股票、股权、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各种奖励和赞助等。
3、甲方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单位介绍推荐其配偶、子女、亲属、熟人等参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中介服务、劳务等经济活动。
4、甲方人员不准在乙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甲方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
6、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馈赠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股票、股权、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向甲方人员发放任何形式奖励和提供任何形式赞助。
7、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甲方人员配偶、子女、亲属、熟人等参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中介服务、劳务等经济活动。
8、乙方人员不准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9、乙方人员不准邀请甲方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
10、甲乙双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等有关原则的,双方单位要依据有关法规对其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乙方违反本公约,将被取消本项目的报价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编号:GCXY********
项目经理:景丹丹
编制人:梁怡璇
核稿人:田杉杉
审核人:仇晓娟
公司审定人:张磊
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发布招标公告 |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 开标 | 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 |
上述招标程序和日程安排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
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3
第五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29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3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2
第一章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项目编号:1408282025AGK0006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项目需求:本项目共1包,具体内容见下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棉被 | 套 | 600 |
| 2 | 棉褥 | 件 | 800 |
| 3 | 枕头 | 个 | 900 |
| 4 | 军大衣 | 件 | 300 |
| 5 | 棉衣裤 | 件 | 1000 |
| 6 | 毛巾 | 条 | 1000 |
| 7 | 折叠床 | 张 | 200 |
| 8 | 折叠桌登 | 套 | 200 |
| 9 | 应急包 | 套 | 500 |
| 10 | 雨衣 | 件 | 1000 |
| 11 | 雨伞 | 把 | 1000 |
| 12 | 手电筒 | 个 | 200 |
| 13 | 喊话器 | 个 | 10 |
| 14 | 照明灯 | 个 | 300 |
| 15 | 插线板 | 个 | 300 |
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投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供货期限:60日历天
供货地点:夏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四、投标文件提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90%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10800元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夏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运城市夏县东风西街
联系人:介子阳
电话:18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河东路港府花都A-SP7-107商铺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 1 | 招标人 | 夏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3 | 项目名称 | 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 |
| 4 | 招标范围 | 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项目,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关规定为准 | |
| 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8 | 供货地点 | 夏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9 | 供货期限 | 60日历天 | |
| 1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11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 | 是☑否 | |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 | |
| 14 | 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 | |
| 15 | 现场踏勘 | ☑否,不组织是 | |
| 16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
| 17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有 | |
| 18 |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形式:在政采云平台上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 |
| 19 | 代理机构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形式:招标人的澄清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
| 20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仟元整(¥8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4、账户信息(电汇账户):开户名称: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禹都大道支行帐 户:14********1行 号:1********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8282025AGK00069)5、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7、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
| 21 | 投标文件数量、签字盖章及密封要求 | 1、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线上加密递交1份;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的部分,应使用电子签章),正文中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公章(电子签章);2、纸质文件:供应商需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的电子响应文件导出,打印3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胶装成册,电子版U盘壹份,按要求密封(密封在一个密封袋(箱)中,封口处加贴印有“密封条”字样的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开启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河东路港府花都A-SP7-107商铺 | |
| 22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下列内容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七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8、★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格式见第七章)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 |
| 23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下列内容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投标函;2、★投标报价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5、★商务、技术偏离表6、供货方案;7、售后服务承诺书;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 |
| 24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开启方式:线上开启2、电子版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上传递交。 | |
| 25 | 开标时间与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 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26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 2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28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 5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4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 |
| 29 |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招标人确定 | |
| 30 | 投标文件制作及解密等注意事项 | 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格式“.jmbs”)4、递交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投标文件。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系统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7、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检查自己的CA证书是否可正常使用。8、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 | |
| 31 | 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本项目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 | 进口产品 | 招标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投标,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
| 节能产品 | 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
| 采购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招标人应优先采购。属国家强制节能环保产品的应符合国家最新一期节能环保目录中的产品,并附产品目录的截图。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 | |||
| 环境标志产品 | 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将按照“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 | ||
| 信息安全产品 | 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
| 正版软件要求 | 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 ||
| 中 小企 业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 :四、提高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要在采购需求编制审查中予以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各地、各部门要高位区间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具体的评审优惠幅度在采购需求环节明确后体现在采购文件及评审标准中和落实在采购评审、合同条款和履约验收等环节过程中。 | |||
|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
| 监 狱企 业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福 利企 业 |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32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 工业 行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 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
| 3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90%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800元。 | |
| 34 | 核心产品 | 无 |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全过程。
2.定义
2.1“招标人”指夏县发展和改革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
2.6“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
2.7“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
2.9本招标文件各章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计算在期间内;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招标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报价。
3.3供应商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条件。具体为: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则如下: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获取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及时关注信息而导致延误的情形,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
7.招标文件的澄清、质疑和修改
7.1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顺延够15日。
7.2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后,所有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实时关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章,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7.4若潜在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澄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上提出,若供应商已参与投标并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将视为无效。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未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编制装订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胶装成一册,投标文件的份数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2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9.3投标保证金
9.3.1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9.3.2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付。
9.3.3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付。
9.4投标报价
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其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4.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9.4.3供应商要按采购清单、投标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9.4.4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报价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
9.4.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投标报价一览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供应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章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4投标报价一览表应按要求格式统一填写。
10.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及签字盖章,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当页有供应商公章的则不必重复盖章),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所述印章(盖章、签章、公章、签字等)均指电子印章(电子签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电子文件由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提交
1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
15.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15.3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
五、开标
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系统自动废标。
16.2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投标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在系统中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
16.3评标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投标文件开启(解密)活动。
16.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签字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
16.5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政府招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招标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8.投标文件初审
18.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
18.2资格性检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审查如果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8.2.1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8.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在采购平台评标,以平台查询为准)进行审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8.2.3查询及记录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网上评标的项目,查询流程以平台要求为准。如其他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资审人员签字并存档。
18.3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18.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8.5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不分正副本);
B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C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8.6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8.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投标的澄清
19.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确认。
19.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章。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或者是价格虚高、物无所值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
21.报价合理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报价。
22.评审复核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3.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4.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纠正或补救措施。一旦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6.招标项目废标
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招标项目予以废标:
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招标预算的;
C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招标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6.2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报告政府招标监管部门,按政府招标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招标。
七、签订合同
27.中标通知
27.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8.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八、中标服务费
29.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90%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800元。
九、保密和披露
30.保密
供应商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披露
31.1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在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2.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招标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有询问或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2.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2.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3.质疑
3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程序提出。
33.2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否则不予受理。
33.3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提出质疑的日期。
3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7)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8)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3.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系统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过政采云系统线上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3.7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3.8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
33.9招标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
方式:线上
联系电话:同公告
通讯地址:同公告
33.10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
方式:线上
联系电话:同公告
通讯地址:同公告
十一、供应商违规处罚
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招标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D开标后供应商撤回其投标的;
E在评标期间,影响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
F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G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项目
项目编号:1408282025AGK0006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报价要求: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
项目需求:本项目共1包,具体内容见下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棉被 | 套 | 600 |
| 2 | 棉褥 | 件 | 800 |
| 3 | 枕头 | 个 | 900 |
| 4 | 军大衣 | 件 | 300 |
| 5 | 棉衣裤 | 件 | 1000 |
| 6 | 毛巾 | 条 | 1000 |
| 7 | 折叠床 | 张 | 200 |
| 8 | 折叠桌登 | 套 | 200 |
| 9 | 应急包 | 套 | 500 |
| 10 | 雨衣 | 件 | 1000 |
| 11 | 雨伞 | 把 | 1000 |
| 12 | 手电筒 | 个 | 200 |
| 13 | 喊话器 | 个 | 10 |
| 14 | 照明灯 | 个 | 300 |
| 15 | 插线板 | 个 | 300 |
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等内容,具体投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供货期限:60日历天
供货地点:夏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1年
(二)技术要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参数 |
| 1 | 棉被 | 套 | 600 | 1、棉胎:加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H/T1020-2000的质量要求:(1)原材料要求:原棉3级;(2)产品规格:棉胎净重:约2.5斤,允差≥-3.0%(3)网纱:每面三层网纱(4)含杂率≤1.2%;(4)研磨率≥85%;2、被套:加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22796-2009合格品的质量要求。(1)纤维含量:100%棉,(2)面料:单股,纱支:32支*32支;密度:68*68;(3)规格尺寸:90cm*200cm;(4)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3;耐汗渍色牢度:≥3;耐皂洗色牢度:≥3(5)甲醛含量:≤75 mg/kg(6)pH值:4.0~8.5(7)颜色:素花;(8)里、面片经纬方向一致,面料表面无破损、色渍和污渍,缝针均匀牢固。开口处设在被套头侧3、包装和运输:按照MZ/T014.1-2010救灾被服第一部分:棉被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执行。 |
| 2 | 棉褥 | 件 | 800 | 1、棉胎:加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H/T1020-2000的质量要求:(1)原材料要求:原棉3级;(2)产品规格:棉胎净重:约2.5斤,允差≥-3.0%(3)网纱:每面三层网纱(4)含杂率≤1.2%;研磨率≥85%;2、被套:加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22796-2009合格品的质量要求。(1)纤维含量:100%棉,(2)面料:单股,纱支:32支*32支;密度:68*68;(3)规格尺寸:90cm*200cm;(4)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3;耐汗渍色牢度:≥3;耐皂洗色牢度:≥3(5)甲醛含量:≤75 mg/kg(6)pH值:4.0~8.5(7)颜色:素花;(8)里、面片经纬方向一致,面料表面无破损、色渍和污渍,缝针均匀牢固。开口处设在被套头侧3、包装和运输:按照MZ/T014.1-2010救灾被服第一部分:棉被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执行 |
| 3 | 枕头 | 个 | 900 | 枕芯内在及外观质量按 GB/T22843-2009《枕、垫类产品》标准合格品要求,符合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C 类标准规定。2、硬质棉,100%涤纶。分上下两层,由高硬度与低硬度复合而成,上部呈波浪形曲面,表面压有均匀分布的横向 5 条、纵向 8 条压槽;3、枕头尺寸 45cm士0.6cm*27cm士0.5cm,重量 >405g |
| 4 | 军大衣 | 件 | 300 | 1、内在质量要求:(1)原材料要求:填充物:原棉3级,含杂率≤1.2%,面料纤维含量:20%棉,80%聚酯纤维。(2)产品规格:面料为咔其布,领面为棕色栽绒,里布、袋布,平布32*32;长款,军绿色,重量2.5公斤;各型号部位成品尺寸、允许偏差按行业标准MZ/T014.2-2010规定。(3)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3-4;耐洗色牢度:≥3-4;耐湿摩擦色牢度:≥3-4。(4)甲醛含量:≤300mg/kg(5)PH值:4.0~9.0。2、缝纫工艺:技术指标按行业标准MZ/014.2-2010《救灾被服》第2部分要求执行。产品要整洁,平服,缝纫线路顺直,距边宽窄一致,左右对称,定位准确,结合牢固,松紧适宜。扣眼美观、规整、牢固,不得偏歪。3、包装和运输:按照MZ/T014.2-2010救灾被服第二部分:棉大衣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执行。 |
| 5 | 棉衣裤 | 件 | 1000 | 1、内在质量要求:(1)原材料要求:填充物含量:原棉3级以上;(2)产品规格:大中小号;≥2kg。面里料要求:100%棉;单股,纱支:32支*32支;密度:68*68。颜色为军绿,颜色应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缝纫线、罗纹口、聚酯扣的颜色与面料相匹配。领面敷两层,其他各部位均为一层。色泽偏差范围 成品表面色差不低于4级,非表面部位色差不低于3级。评定级别按GB/T 250—2008的规定。(3)产品规格:各型号各部位成品尺寸、允许偏差按行业标准MZ/T014.3-2010规定。(4)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3-4;耐洗色牢度:≥3-4;耐湿摩擦色牢度:≥2-3。(5)甲醛含量:≤300mg/kg。(6)pH值:4.0~9.0。2、缝纫工艺:技术指标按行业标准MZ/T014.3-2010《救灾被服》第3部分要求执行。产品要整洁,平服,缝纫线路顺直,距边宽窄一致,左右对称,定位准确,结合牢固,松紧适宜。扣眼美观、规整、牢固,不得偏歪。4、包装和运输:按照MZ/T014.3-2010救灾被服第三部分:棉衣6标志、运输和贮存执行。 |
| 6 | 毛巾 | 条 | 1000 | 纯棉毛巾,材质 纯棉重量≥80g尺寸70*35cm耐脱毛、柔软度高、厚薄适中脱毛率≦0.5%A类婴幼儿标准、无甲醛 |
| 7 | 折叠床 | 张 | 200 | 执行民政部2010年行业标准(MZ/T 015.1-2010) 外形尺寸:1850mm×700mm×350mm;床面、床架材料:焊接钢管,Q195 Φ25mm´1.4 mm;床架配件:钢板,Q195~ Q235 t 2.0mm;床布:PVC涂层布(666dtex´666dtex,涤纶丝)为天蓝色PANTONG 19—4049;单面涂覆PVC织物,单位面积质量≥450 g/m2 |
| 8 | 折叠桌登 | 套 | 200 | 便携式折叠桌;采用加厚航空级铝合金材,产品承重为桌子≥50kg,凳子承重≥85kg,展开尺寸为长85cm,宽65cm,高度为66cm,桌面为中密度纤维防水材料,折叠凳:折叠凳支架材料:加厚高级航空铝材承重≥90kg, 具有携带方便、组装简单、快捷等优点,所有技术要求和材料参照和符合MZ/T015.1-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颜色可选银色 、蓝色、绿色、红色可选 |
| 9 | 应急包 | 套 | 500 | 手电筒1、哨子1、 反光背心1、止血带1、碘伏榜1袋、创可贴10、纱布2、酒精片10、剪刀1、镊子1、别针10、清凉油、三角绷带、退热贴、清洁湿巾等. |
| 10 | 雨衣 | 件 | 1000 | 面料300d牛津布面料Pu防水涂层2,高亮tc2.5cm反光条前胸后背各一道,双大口袋设计,平肩衣服样式,防雨高清大帽檐,帽子两边魔术粘贴口袋下方固定式按扣,采用树脂拉链,袖口魔术粘贴可调节大小,松紧袖口防生锈铜扣,内里黑色网格内衬,裤子腰部可调节抽绳,裤子脚口魔术粘可调节脚口大小;上衣和裤子一套 尺码是170、175、180、185、190、195可选 |
| 11 | 雨伞 | 把 | 1000 | 16骨半自动抗暴风伞,直杆,成品尺寸长度80cm至85cm,伞面材料210t高密度拒水砰击布、强力拒水,骨架为电着黑钢骨直杆伞架,可抗强风,展开尺寸110cm-120cm,多色可选。 |
| 12 | 手电筒 | 个 | 200 | 颜色:黑色【5000以上可定制颜色】材质:铝合金灯芯:P50功能:户外探险、应急照明、夜骑、便携供电:电池:1200mAh。防水:生活防水续航:≥3小时档位:强光-中光-爆闪单个包装 :默认气泡袋包装,套装为塑料盒包装 |
| 13 | 喊话器 | 个 | 10 | 工作电压: DC3.7V最大声功率25W穿透距离≥400米 频率响应:100Hz-10000Hz录音时长: ≥180秒高清、高保真、持久续航、抗压防摔、多色可选 |
| 14 | 照明灯 | 个 | 300 | 材质:塑料ABS+灯罩Pc颜色:黑白色【单色5000套以上,可指定重量:彩盒套装300g,裸灯190g档位:白光、弱光、前灯强光、红光爆闪意档位工作5秒之后,长按2秒关闭功能:手提灯、野营灯、应急灯,磁铁吸附工作灯、红光信号灯供电:18650锂电池*1,,1800mAH,3.7-4.5V【拆卸电池,可自行更换】续航:强光3小时,弱光6小时充电:usb-Type-C-5V充电,充满约需要6-8个小时灯珠:贴片LED白光2835灯珠*56颗,单颗0.5W,共28W红光LED贴片2835灯珠*12颗,单颗0.5W,共6W前灯XPE*1,单颗5W 射距:约10㎡防水:生活防水功率:6W亮度:实测350流明 |
| 15 | 插线板 | 个 | 300 | 插座4插位,带线1.8米,最大电流10A,最大功率2500W |
关于技术要求的有关说明:
1、技术性能指标不限定具体品牌型号,投标人可投报符合技术性能指标且满足使用功能需求的各品牌产品。如投标产品与技术参数无法对应,可在不低于其使用功能、技术性能前提下,选择产品进行投报,并在技术偏离表备注中标明。
2、涉及到技术性能指标中与实际需求功能、使用无关的技术参数等如有负偏离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其是否满足实际需求,认定是否对其进行扣分考虑。
3、严格执行“山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规定要求,技术要求中涉及的授权、承诺、证明、背书、报告、截图等证明材料,均不在采购需求要求的范围内,可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
4、招标文件中如有规定不一致情形,以更严格要求为准。
第五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1评标办法
1.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
2投标文件的初审
2.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3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内容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
2.4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或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或不规则(规范)的地方进行澄清。
3.2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投标货物成本时,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澄清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做出明确答复。
3.4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答复澄清事项文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6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章。
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4.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
4.2评标时除投标价格因素外应考虑下列因素:
(1)整体服务水平、质量情况;
(2)供货周期;
(3)供应商的技术支持能力和各种服务能力;
(4)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条件的响应性;
(5)供应商的业绩情况;
(6)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信誉;
(7)供应商是否能保质、保量、准确、全面完成本项目。
5投标文件的初审内容
5.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内容 | 标 准 |
| 1 | 供应商代表证明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 2 |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7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 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8 | 投标保证金凭证 | 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 |
| 9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10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说明:
(1)提供的扫描件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扫描件必须清晰、真实、有效。
(4)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5.2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类型 | 内容 | 标准 |
| 1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4 | 商务资信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5 | 商务资信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6 | 商务资信 | 供货期限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7 | 商务资信 | 质保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8 | 报价 | 响应文件报价审核 | 投标报价唯一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
说明:
(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审小组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18.6条规定的原则。
(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4)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中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工程,或者大、中型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服务15%(工程5%)的价格折扣。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6%(工程3%-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为予5%-6%(工程1%-2%),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要求
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商务、技术要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商务、技术要求标准(试行)》。
7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满分 |
| 一、商务部分(10分) | 10分 |
| 1、合同执行能力、投标业绩(10分)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明细单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注:同类型业绩认定: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项目。 | 10 |
| 二、技术部分(60分) | 60分 |
| 1、产品的技术性能依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等情况,以及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6分; 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评标专家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描述内容予以打分,满分为16分。 | 16 |
| 2、供货方案供货方案应包含供货时间(至少包含时间节点明确,时间应符合采购人要求)、货物的供应及运输(至少包含运输环节计划,与供货时间相匹配)、易损部件包装(保证易损部位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的措施)三个点,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5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2.5分。共15分,不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描述内容予以打分,满分为15分。 | 15 |
| 3、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措施(包含进货渠道、管理措施、产品质检措施)及质量证明材料、使用说明(至少包含使用说明)、产品功能描述(包含但不限于描述及操作方法)以及产品配置清单一览表(货物规格型号描述详细),共三点,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3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1.5分。共9分,不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描述内容予以打分,满分为9分。 | 9 |
| 4、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售后响应能力、售后服务质量)、售后服务人员数量配备和分工(应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职务、岗位职责、人员证件)、产品维护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整体维护方案及易损部位维护方案明确、详细),共三点,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4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2分。共12分,不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描述内容予以打分,满分为12分。 | 12 |
| 5、应急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中应包含响应时间、紧急供货、紧急调换货、响应人员配置四个点,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1分。共8分,不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描述内容予以打分,满分为8分。 | 8 |
| 三、价格部分(30分) | 30分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 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 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 6%的价格折扣, 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 1 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交由专家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可;如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或评标委员会对书面材料说明审核不通过则视为投标无效。 | 30 |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乙方(供应商) |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
| 拥有者性别 | |||
| 住 所 | 住 所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通信地址 | 通信地址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开户名称 |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 |||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第二节第1.2(6)项 | 联合体具体要求 | |
| 第二节第1.2(7)项 | 其他术语解释 | |
| 第二节第4.4款 |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 |
| 第二节第4.6款 |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 第二节第5.4款 |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 第二节第6.1款 |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 |
| 第二节第7.1款 | 包装特殊要求 | |
| 指定现场 | ||
| 第二节第7.2款 | 运输特殊要求 | |
| 第二节第7.3款 | 保险要求 | |
| 第二节第8.2(1)项 | 质量保证期 | |
| 第二节第8.2(3)项 |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 |
| 第二节第11.1款 |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 |
| 第二节第12.2款 |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 |
| 第二节第13.2款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
| 第二节第13.3款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 |
| 第二节第14.1(3)项 |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 |
| 第二节第14.1(5)项 | 货物回收的约定 | |
| 第二节第14.1(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
| 第二节第15.1款 |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 |
| 第二节第15.2(2)项 | 迟延交货赔偿费 | |
| 第二节第15.3款 | 逾期付款利息 | |
| 第二节第15.4款 | 其他违约责任 | |
| 第二节第19.2款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
| 第二节第23.1款 | 其他专用条款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排中涉及本章内容的,应按照本章提供的内容和格式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二、投标文件格式及排版顺序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格式
目录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代表证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诚信投标承诺书
9、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5、商务、技术偏离表
6、项目实施方案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说明:投标文件须按上述内容编制,有固定格式的按后附格式编制,无格式的自拟。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代表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年月日至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 正面 | 反面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 正面 | 反面 |
注: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可自行删除此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后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具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违法记录声明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开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7、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1、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
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3、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5、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6、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7、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8、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9、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10、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9、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
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投标函
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报价:
1、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报价;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报价一览表。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后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投标无效。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10、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
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6、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招标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招标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开标后撤回投标的;
(5)在评标期间,影响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
(6)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E-mail: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人民币/元
| 供应商名称 | |
| 供货期限 | |
| 质量标准 | |
| 质保期 |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 备注 |
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为所投包内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与制造商全称 | 单价 | 合价 |
| 1 | ||||||||
| 2 | ||||||||
| 3 | ||||||||
| … | ||||||||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
备注:本次项目为总价采购,不得超出预算价,费用包括:项目的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合同签订日期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注: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类似供货业绩的有效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商务、技术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 序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技术条款偏离表
|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技术响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供货方案
根据实际项目内容自行编制
7、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售后服务承诺书
根据实际项目内容自行编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
如有如实编制,如无注明“无”
第八章相关附件
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2: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3:《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响应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附件5: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正版软件承诺
本响应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第包货币:人民币/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
说明:
(1)响应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2)响应人响应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