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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 采购 招标公告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人 ) 受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的委托就 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采购 进行招标,现将基本情况明确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 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采购
1. 2项目地址: 嘉兴市三环东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东南角
1. 3资金来源: 区财政统筹安排(含政府专项债券) 100%
1. 4招标范围: 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校准、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维护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具体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 5招标 部分 估算价: 约 2700万 元 。
1. 6交货、安装日期: 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达到条件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具体以业主指令时间为准)。备品备件随设备同时交货。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或②项:
①投标人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可自拟,要求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
2.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2.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50 万元整,可采用电汇、支票或汇票等方式(采用支票或汇票的可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在投标截止前递交至:单位全称: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账号: 33********009339。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获取起止时间: 202 5 年 1 0 月 3 0 日至 202 5 年 1 1 月 21 日 9:30分止 (上午 9:0 0 ~ 11 : 30, 下午 14 : 00 ~ 17 : 0 0 ,双休日除外)。
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 .2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地址: 嘉兴市城东路 83 号四楼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4 .3 获取时需提供资料: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 、 满足 上述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相关证书 等,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开标地点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或三楼 规定开标室(广场路 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6、开标时间: 202 5 年 11 月 21 日 9:30 整 (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7、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截止 202 5 年 11 月 21 日 9:30 整 ,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湘溪路 22号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
联 系 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 132********
代建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城东路 83号四楼
联 系 人:马琳
电话(传真): ********(********)
邮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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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上网).pdf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
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盖章)
代建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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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投标通知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书的编制
四、投标书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
第一章投标通知书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
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的委托就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
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采购进行招标,现将基本情况明确如下:
1、项目名称: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的设计、制
造、检验、校准、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维护和相应的
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具体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或②项:
①投标人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
3.2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书(格式可自拟,要求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浙
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嘉兴市城东路83号四楼嘉
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
采用支票、汇票或电汇交纳(支票、汇票可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单位全称:投标保
证金交纳至(单位全称)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
个组成部分。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嘉兴营业部,账号:33********009339。
6、招标答疑: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投标单位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以书面送达或传真至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同时将疑
问的电子版本发送至********@qq.com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
30分。
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
规定开标室,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以便代理机构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
人;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各投标人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
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
QQ等形式作出回复。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
9、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10、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代建单位)
联系人:戴先生、徐先生,电话:132********、********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嘉兴市城东路83号四楼 | ||
| 联系人: | 马琳 | 电话(传真): | ********(********) |
招标人: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代建人: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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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招标人 | 名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地址:嘉兴市三环东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东南角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城东路83号四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马琳电话:********传真:******** |
| 3 | 项目名称 | 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采购 |
| 4 | 建设地点 | 嘉兴市三环东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东南角 |
| 5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区财政统筹安排(含政府专项债券)100% |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7 | 招标范围 | 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校准、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维护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具体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
| 8 | 交货、安装日期 | 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通知后3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达到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具体以业主指令时间为准)。备品备件随设备同时交货。 |
| 9 | 交货、安装地点 | 项目工地现场。 |
| 10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具体详见资格后审条件要求) |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详见第一章“投标通知书”第3条。 |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4 | 答疑截止时间 | 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投标单位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送达或传真至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同时将疑问的电子版本发送至********@qq.com邮箱。 |
| 15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 16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纪要(如有)、补充通知(如有) |
| 17 | 最高限价 | 本次招标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仟柒佰万元(¥:2700.00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7 | 最高限价 | 件将被否决。 |
| 18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
| 19 | 投标有效期 | 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 20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5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支票、汇票或电汇交纳(支票、汇票可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单位全称: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单位全称)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嘉兴营业部,账号:33********009339。 |
| 2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
| 23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标书应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纸质文本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标注正、副本,以正本为准,并要求装订成册。 |
| 2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以便代理机构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各投标人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
| 25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 |
| 2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2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 28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产生,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业主代表1名,负责项目评标工作。 |
| 29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
| 30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中标候选人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3日。 |
| 31 | 中标通知 |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结果经媒介公示后,招标人将不另行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 32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担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 | 履约担保 | 保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 |
| 33 | 其它 |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的,请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视为无疑义。 |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指导原则
1.1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招
投标规定组织和实施,并由招投标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依照招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3“招标代理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指的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
的机构。
3.合格的投标人
3.1详见第一章第3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通知书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招标内容
(4)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评标办法
(8)其他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在投标通知书中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前将以书
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
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
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
件。
三、投标书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与投标实质性内容有关的段落必须
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9.投标书构成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标书应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
纸质文本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标注正、副本,以正本为准,并要求装
订成册。
9.1.1商务标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函(附件一);
(3)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附件二);
(4)主要元件配置及价格表(附件三);
(5)商务建议与少量偏离表(附件四);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内容;
(7)投标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9.1.2技术标的组成:
(1)投标人情况表
(2)偏离表(技术偏离);
(3)详细供货清单说明一览表;
(4)备品、易损件、备件、专用工具清单;
(5)投标货物配套的合理性;
(6)投标货物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7)设计方案;
(8)投标货物总体质量性能;
(9)维修成本;
(10)安装调试方案;
(11)培训方案;
(12)验收方案;
(13)保修服务;
(14)制造商或代理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
(15)投标人提供的超出招标文件的优惠条件;
(17)投标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
公章。
(18)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格要求表
9.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
补正(如有)。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报价是指
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校准、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
验维护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材料等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及
质量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实行固定费
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
10.2投标人必须按附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填写价格,并
由投标人代表签署。不接受任何选择投标,对任何服务只允许一个价格。
10.3投标人按照要求分项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
限制甲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0.4投标价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未经招标人认可,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
11.投标货币
11.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投标有效期
12.1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
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未能完成评标和定标的,
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
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
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3.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
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需打印,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
签字。
13.3投标书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和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3.4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书的递交
14.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以及注明“在
投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5.投标截止日期
15.1招标人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修改的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
日期。
16.迟交的投标书
16.1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7.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除询标的澄清答疑外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本项目
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18.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18.3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
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
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1)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9.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9.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
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0.投标书的澄清
20.1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
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1.投标书的初审
21.1开标后,招标人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按要求提
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1.2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要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凡
出现重大偏差的不再进入详评,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3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
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4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
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
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任何有选择的
报价将不予接受。最终投标报价以投标书大写总投标价为准。
21.5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
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
证金将被没收。
22.投标书的评价比较与特殊情况处理
22.1招标人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评标的基础应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22.3招标人根据设备/工程专业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供设备、施工
方案进行技术、价格、售后服务等内容的综合评定。
六、授予合同
23.合同授予标准
23.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于最佳投标者。
(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经检查表明投标人有很好执行合同的能力;
(3)售价承诺对招标人最有利;
(4)能够提供最佳的服务。
23.2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4.招标人授标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24.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
少。
25.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5.1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如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可以接受或拒绝任
何投标。
26.中标通知书
26.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26.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表
与甲方签订合同。
27.2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采
购,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供方对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采购(含辅助
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包括采购的产品及现场服务。
1.1.3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标准的优质
产品,如果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如标准、规范与本技术规范书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
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1.1.5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
方的选择。
1.2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2.1本技术规范仅适用于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
采购的设计、制造、检验、校准、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
验维护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维修等。
1.2.2交货进度
(1)交货、安装期: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通知后3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达到
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具体以业主指令时间为准)。备品备件随设备
同时交货。
(2)本交货时间为到达施工现场时间,发货前由供方通知给需方,在得到需方确
定的发货时间后发货。
(3)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4)合同签订后,供方应在1周内,向需方提供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
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供
方自制生产计划进度表,并列出详细条目。
(5)交货地点: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现场指定点。
1.2.3交货时间如有延误,供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
等向需方说明。
1.3技术资料
1.3.1一般要求
(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文本使用Office2003
及以上版Word/Excel格式。需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的正式纸质版图纸,和与之对应的
AutoCAD2014及以上版本下的所有最终图的CAD磁盘(.DWG格式文件)。
(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
(3)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草签后5天内给出全
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需方确认。
(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
验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阶段。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阶段的具
体要求。
(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
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6)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3.2设备交付时应至少提供以下原件资料:
(1)产品(包括进口产品)正确完整的中文技术手册及使用说明书1份;
(2)保修书1份;
(3)第三方校准证书;
(4)可涵盖产品的相关试验报告一份;
(5)出厂检验报告1份;
(6)产品合格证1份;
(7)装箱清单1份。
2、设备清单、技术参数
2.1设备清单
注:1.上述设备清单为最低配置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满足业
主要求同时提供货物数量不得少于上述清单设备要求。技术参数详见招标需求采购总
说明“技术要求”相应参数要求。
各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所投设备应满足现有建筑平面布置要求,报价时综
合考虑现场条件及风险因素,今后结算不另增加相关费用。
2.上述清单包含国家规定需要计量的表、阀,除标配外需另提供备用相应表、阀
一套,报价时综合考虑,今后结算不另增加相关费用。
2.2技术参数
2.3商务要求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1 | 付款周期 | |
| 1.1 | 1.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2.合同签订后30天且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凭证后,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扣回,抵作工程款);3.全部设备到达现场指定地点,经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查验清单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含预付款)。4.货物组装就位、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含预付款)。5.医院开院且设备试运行二个月经业主确认设备无故障,提供原厂质保函原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注1:每次付款前,对方需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足额发票。乙方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合同义务的履行。注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13】%;若因国家税务政策文件的调整引的变化的,则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相应调整。 | |
| 1.1 | 注3:合同履行过程,只有甲方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客观原因引起主要设备数量的增减时,才能按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以及实际供货安装数量结算,其余情形均不做调整。注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甲方提交和预付款对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的有效期同为6个月,形式为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
| 2 | 售后服务 | |
| 2.1 |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响应时间≤1小时,配件到达时间不超过48小时,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如确实需要)。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10年的供应。故障最长修复时间在7个工作日之内,7个工作日内无法修复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由停机造成的损失。一周内无法修复机器故障,必须提供同等次的备用机器。 | |
| 2.2 |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 | |
| 2.3 |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收费标准,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 | |
| 2.4 |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 |
| 3 | 技术支持 | |
| 3.1 |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并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和临床应用的资料。 | |
| 3.2 | 软件终身全免费现场维护、维修、安装。 | |
| 4 | 培训 | |
| 4.1 | 卖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 |
| 4.2 | 卖方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 |
| 4.3 | 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的培训方案中详细说明。 | |
| 5 | 安装调试 | |
| 5.1 | 安装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 | |
| 5.2 |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正常运行,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每超出1天,卖方赔偿给买方合同总金额的0.5%。当累计赔偿金额到合同总价的5%时,买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卖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买方的所有损失。 | |
| 5.3 |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 |
| 5.4 |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 |
| 5.5 |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装调试方案和安装调试过程中采购人需配合的内。 | |
| 5.6 | 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 | |
| 6 | 验收 | |
| ★6.1 | 提供的货物,自货物交付日期起使用期限不少于10年;提供铭牌标识、照片或说明书相关页面复印件;货物无使用期限的,提供说明。 | |
| 6.2 | 货物生产日期:货物到达买方机房之日前2个月内(国产产品)、6个月内(进口产品)(投标时相关证明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设备进场前须按业主要求提供,若无法体现生产日期,业主有权拒绝货物进场。) | |
| 6.3 | 验收时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 |
| 6.4 | 供货商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供应商必须更换设备。 | |
| 6.5 | 在货物安装后30个工作日内,由于卖方(或其关联公司、委托公司等)的原因,导致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投标文件响应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每超出1天,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款。当累计违约款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6%时,买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卖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同时,中标人赔偿采购人合同总价的30%。如果采购人的损失大于该赔偿金,采购人保留继续要求中标人赔偿的权利。 | |
| 6.6 | 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检测、耗材等)由卖方承担,含在投标总价中。 | |
| 7 | 报价方式 | |
| 7.1 | 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价(含货物应缴纳的一切税费、运输费、保 | |
| 7.1 | 险费、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 |
| 8 | 质保期 | |
| 8.1 | 整机质保≥3年,第三方产品≥1年 | |
| 9 | 其他 | |
| 9.1 | 若设备有信息系统接口,则全部免费开放及对接。 | |
| 9.2 | 协助医院完成PACS接入。 | |
| 9.3 | 提供投标设备原厂技术白皮书(投标时不做强制性要求,设备进场前须按业主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 |
| 9.4 | 提供投标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 |
| 9.5 | 装机后协助配合医院完成辐射检测 |
注:1.以上设备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如无特别注明的均为制造厂出厂的标准配置。投
标人可根据以上所列的技术配置及技术性能要求作为参考选用投标产品,但所选投标产品
的技术配置及技术性能应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满足采购需求,否则将可能作出
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2.附图1建筑平面图
3.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实地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实地勘测或
咨询采购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所有情况完全了解并认同。勘察现场的费用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项目中标人进场时,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一期EPC总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专业工
程施工单位(如净化工程、装修、智能化等)安装工作,在工程进度及安全生产方面
必须服从一期EPC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一期EPC总承包单位应予以配合,为专业工
程的实施提供配合和便利条件: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等。若
投标人需一期EPC总承包单位提供其他配合服务的,自行协商。
总承包服务范围以外的工作(如:现场脚手架无法利用或部分区域未搭设脚手架
或施工单位全部无法利用总包单位的设备设施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专业分包
单位应在踏勘现场后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建设单位将
不再支付此类费用。
5.中标人应对本项目涉及相关内容应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的基础
上如需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以满足设备的使用及验收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交深
化方案,经招标人、原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对本项目招标范围的项目内容,由
中标单位可根据自行设计的图纸、招标文件、后期联系单等要求,以包工、包料、包
质量、包工期、包调试验收、包造价、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闭口价承包(非承
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除外))。若未提出修改而后期实施过程中造成原有设施的损坏、
损失的,施工单位须原样修复并承担所有的费用。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中标人在投标报
价时已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增加相关费用。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供货合同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
甲方1: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
甲方2: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乙方: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
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为实施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
目设备采购项目,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对该项目的投标。
甲方和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补充协议(如果有);
(2)本合同(含评标期间和协议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会议纪要);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
(5)技术要求(含招标补充文件与此有关的部分);
(6)投标报价表;(含招标补充文件与此有关的部分);
(7)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文件、询标纪要;
(8)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9)其他协议文件。买卖双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洽商、会议纪要、变更、补充协
议等书面文件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上述合同文件以自上而
下为优先解释顺序。
3、合同范围: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的设计、制
造、检验、校准、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维护和相应的
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具体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及要求: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通知后3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达到
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具体以业主指令时间为准)。备品备件随设
备同时交货。
5、签约合同价为:。报价明细见附件清单。
6、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及其伴随服务。
7、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下文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本合同在乙方提交有效履约担保及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9份,甲方1、甲方2、乙方各执3份(各1正2副)均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当正本与副本内容有偏离时,以正本为准。
10、本合同签约地为嘉兴市,签约日期为年月日。
1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1: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方2: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二、合同条款
一、定义
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
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招投标文件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
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
付给乙方的款项。
1.3“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通用机具、
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
其它类似的义务。
1.5“甲方”系指通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1.6“乙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的地点。
1.8“验收”系指甲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1.9“交货”系指设备就位到设备基础平台。
二、合同标的
2.1本次合同的标的为: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复合手术室项目设备的
设计、制造、检验、校准、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维护
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具体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
书)
2.2详细数量、名称、产地、规格见合同附件。
三、合同价格
3.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详细分项报价见合同附件。
3.2此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所供货物到甲方指定现场的运输费、
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包装费、第三方检测费(如有)、免
费质保期所需相关费用、税费等所涉及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一
切费用。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甲方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四、质量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
符合货物来源国使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交货期
5.1交货期:
(1)交货时间: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通知后3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达到条件
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具体以业主指令时间为准)。备品备件随设备同
时交货。
(2)本交货时间为到达施工现场时间,发货前由供方通知给需方,在得到供方确
定的发货时间后发货。
(3)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4)合同签订后,供方应在一周内,向需方提供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
设备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安装调试、试运等项的详情,以
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供方自制生产计划进度表,并列出详细条目:。
5.2交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三环东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东南角。
5.3安装:货到工地后并接业主通知后,供方须在一周内派技术人员到场,进
行安装、调试、试验、试运等。
六、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6.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
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乙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
任何其他人。即使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6.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6.1条
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6.3除了合同本身之外,合同条款6.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甲方
有要求,乙方在完成本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七、知识产权
7.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
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
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导致甲方无法继续使
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
补损失的,另行追偿。
八、履约担保
8.1履约担保:乙方在接到甲方中标通知书14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招标文件
规定格式与内容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2%。
8.2履约担保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货物全部验收检定合
格之日止,并在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退还。
8.3履约担保用于支付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如
履约担保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或者向乙方另行追偿。
8.4履约担保须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提交:
1)银行保函(其格式与内容须经甲方认可);
2)电汇、银行汇票、转帐支票。
九、包装
9.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乙
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应采用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其中包装应适合远程运输,并能防潮,防
冻,防震,防锈,不致因上述原因出现任何损坏,乙方应对包装不妥造成的锈蚀及其它
损失承担责任。
9.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
箱外。
十、运输标记
10.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适当位置做出下列标记:
a.收货人;
b.货物名称、件数;
c.毛重、净重;
d.体积(长×宽×高,用毫米表示)。
e.按照货物的特点及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印刷有“轻放”、
“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危险品包装应有警示标志。
10.2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包装,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标明“重
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
“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
十一、装运及运输
11.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
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
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
或危险品,乙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甲方。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在货物装箱出厂前进行
查验。
11.2乙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
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1.3货物必须按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时运达,延期交货造成的损失由
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11.4装运及运输过程由乙方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保险
12.1乙方应对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办理保险并支付相关费用。
12.2保险的有效期必须在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后。
十三、伴随服务
13.1乙方须提供如下的伴随服务:
1)乙方须负责对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其它服务。合同所订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
点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指派合格的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如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的延期,所有因安装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货物运抵现场
后,甲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
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乙方人员在现场安装调试培训期间,其食宿、交通等费用均自行承担。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有关人员就货物的运行、维护和简单修理
进行培训,使甲方人员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维护保养知识及常见故障判别及排除方法
等。
13.2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十四、试验、检验及验收
14.1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特种设备检测报告及
合格证。
14.2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由双方负责验收,验收方式按照
双方约定方式进行;国家有规范要求送检的还应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14.3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才向乙方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乙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合格证。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附件要求。
14.4检验方法
14.4.1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
检验。
14.4.2采取送检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14.4.3采取使用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14.4.4详见技术规范。
十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5.1乙方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
格和性能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且由此而
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5.2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3天内负责修复或者更换,修复不好或
经二次修复仍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更换,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向
乙方提出索赔。
15.3履行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15.4若货物验收时产品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同时有权提出索
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5.5乙方需提供对成套机组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保期服务,且免费质保
期为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质保期不少于年。保修期自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
之日起计算。
15.6如遇所供产品质量问题,乙方需在1小时内响应,24小时答复,在48小时内
提供技术服务。如逾期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修,乙方
承担相应费用以及甲方和使用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
15.7质保期满后,乙方应按照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15.8乙方需针对中标产品提供全面的使用、维护培训。
15.9本合同内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须与主体设备一同供货。在质保期内的紧急维
修情况下,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向甲方借用备品备件,进行紧急情况的处理。处
理完毕后,乙方需及时将新品还给甲方。
15.10甲方将根据需要按照乙方所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中的价格有选择的采购质
保期满后所需备品备件。
15.11如在质保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多次维修,甲方有权要求延长质保期,延
长的时间为累计维修时间的两倍;如设备更换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十六、技术资料
16.1乙方应准备与合同货物或仪器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例如:样本、图纸、操
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乙
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
16.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十七、付款
(一)价款支付
1.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30天且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凭证后,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30%
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扣回,抵作工程款);
3.全部设备到达现场指定地点,经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查验清单无误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含预付款)。
4.货物组装就位、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含
预付款)。
5.医院开院且设备试运行二个月经业主确认设备无故障,提供原厂质保函原件后
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注1:每次付款前,对方需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足额发票。乙方未按要求开具发票
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合同义务的履行。
注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13】%;若因国家税务政策文件的调整引的变
化的,则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相应调整。
注3:合同履行过程,只有甲方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客观原因引起主要设
备数量的增减时,才能按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以及实际供货安装数量结算,其余情形
均不做调整。
注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甲方提交和预付款对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预
付款担保的有效期同为6个月,形式为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
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综合总价不作变更,但经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监理
单位批准的变更除外;由此引起的费用调整由乙方重新组价上报,以业主单位委托的第
三方机构审定为准。
(三)货物移交以前的保护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八、索赔
18.1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
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
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
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
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
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
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4)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卖方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
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
18.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
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
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价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担保
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九、延期交货违约责任
19.1卖方不能按照《采购供货合同》和供应计划约定及时供应时,视为卖方违约,
每延迟一天,扣除逾期交货货款金额的0.15%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交货5天以上,买
方可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逾期交货累计三次,卖方除承担本款前述违约责任外,买方
有权视情况终止协议,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由卖方支付;如违约金不能弥补卖方违约对买方造成的损失的,卖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
的赔偿。
二十、不可抗力
20.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
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
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
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0.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
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
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
行合同的协议。
二十一、税费
2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买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
付。
2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
付。
21.3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卖方承担。
二十二、违约终止合同
22.1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
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2.2因卖方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解除/终止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合同价
【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十三、破产终止合同
23.1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
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
二十四、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4.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
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处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
效日期。
24.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前已完成并准备交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合同价格和条
款予以接受,对于剩余的货物,买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
2)取消对剩余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
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二十五、变更指示
25.1买方可以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
出变更:
(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交货地点;
(4)卖方须提供的服务。
25.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
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
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二十六、合同修改
26.1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二十七、转让与分包
27.1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卖方不得转委托或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项下的义务。
27.2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
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二十八、适用法律
28.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二十九、争端处理
29.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买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十、通知
30.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
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附件1:,廉政协议
甲方: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
建单位)
乙方:
为了在保持廉政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市
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买卖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
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
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
应、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
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承包、项目费用、材料设备供
应、项目量变动、项目验收、项目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
入高档娱乐性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
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政协议的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项目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
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2万元~5万元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三、严格执行中纪委下发的中纪发【2007】7号《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十四、本廉政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
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一、投标函
致: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根据贵方为的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
(2)按投标文件须知中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3)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提供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大写):,(小写):¥:,元。投标设备品牌:,产地:,
交货、安装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修期:。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
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其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5)如果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和日期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
将不予返还。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的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
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投标人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签名):投标人盖章:
地址:日期:
附件二
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标报价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复合手术室 | 小写: | |||
| 大写: |
说明1、此栏投标报价应与附件三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计价相一致。
2、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产地 | 制造厂商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免费保修期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 | ||||||||
| 运杂及保险费(含卸货) | ||||||||
| 安装调试费(包括设备的测试、调试、验收等费用) | ||||||||
| 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 | ||||||||
| 税金 | ||||||||
| 总计价 | ||||||||
说明:1、此表总计价应与附件二中“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
2、不提供详细投标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如果免费请在该项内容栏内注明“免”,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无此项内
容则填“无”,不留空白。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四
建议与少量偏离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重述 | 偏离或投标人建议 |
注:可按商务和技术分别列表
附件五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制造厂家名称及概况
制造厂家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最近资产平衡表(到时为止)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长期债务:
净值:
主要负责人姓名:
知道厂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
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
关于制造厂家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他情况:
工厂名称和厂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制造厂家生产投标货物的经历(包括:年限、项目所有人、额定能力、商业
营运起始日期等)
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
| 年度 | 国内 | 出口 | 总额 |
所属财团(如有的话):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
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制造厂家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电话:
日期:
注:格式仅供参考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身份证号码)为授权代
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政编码: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八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附件九
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格要求表
| 序号 | 企业资格要求 | 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 | 要求提供的证书、证件 |
| 1 | ①投标人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营业执照、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2 | 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可自拟,要求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 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3 | 投标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 | 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 |
| 4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 提供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原件 |
注:1、本表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投标时标书中须提供上述证书、证件且必须齐
全。否则,评审时审查不予通过。
2、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件十
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建议: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一
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招标人):
本单位:(投标人全称)郑重承诺,我单位在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
(浙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且不存在其它任何被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