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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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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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WT-ZFCG-2025(GK)-015号

项目名称: 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给予符合的小微企业施行10%的价格扣除。即:提供的货物由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给予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 (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操作指南:请潜在供应商登录***********),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审专家在线提问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 (5)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阿瓦提县教育局

地 址: 阿瓦提县名师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欢

电 话: ********

附件信息:

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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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WT-ZFCG-2025(GK)-015号)

采购人:阿瓦提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说明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JMBS格式)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WT-ZFCG-2025(GK)-015号

项目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货物类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备注:投标人所投报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给予符合的小微企业施行10%的价格扣除。即:提供的货物由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给予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资格审查人员或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查询)。

(3)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参与开标全过程的,参加的授权委托人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招标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企业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如未缴税的需提供其相关税务部门开具的资料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供应商须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格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解密时长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客户端

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

(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操作指南:请潜在供应商登录***********),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审专家在线提问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

(5)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局

地址:阿瓦提县名师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王瑞民,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3.财政监管信息

名称:阿瓦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阿瓦提县2号综合楼3楼

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大型招标中所叙述的货物或服务采购。

1.2“招标人”是指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1.3“投标人”是指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4“中标人”是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

1.5“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承诺多兑现少,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

1.6“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规定的货物(或服务)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并在投标报价表中注明其所提供商品的产品规格。

1.7“投标总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2投标人资格

2.1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人的权利

4.1招标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有权终止本次招标,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采购需求说明

(4)采购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附件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6.1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工作秩序。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或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6.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投标截止15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印证材料。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理由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和质疑授权书(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仅用于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3日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答复,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投标文件中未对网上公布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对招标项目质疑的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印证材料。质疑函应内容真实,理由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递交质疑函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授权书和质疑授权书(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仅用于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答复,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五)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6.5其它

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人可以按规定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辑

8.1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

8.2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编制及排版顺序》制作。

8.3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应将编辑页面设置为A4纸尺寸,封面按照投标文件封皮格式制作,编制文件目录、插入完整页码,具体样式附后。

8.4电子版招标文件编辑完成后,投标人需将电子版投标文件转换为JMBS格式文件,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

8.5投标文件中的文字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废标。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

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

10.1投标文件的组成:分为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两部分,必须分开制作,保证金票据、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质文件原件必须按要求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10.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标书按以下顺序制作):

商务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资料表

附:①、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扫描件;

②、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资格审查人员或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查询)。

③、投标企业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④、近三月内完税证明(如未缴税的需提供其相关税务部门开具的资料证明)

⑤、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

(5)投标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

(6)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详见附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需)(详见附件);

(9)监狱企业声明函(若需)(详见附件);

(10)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附件);

(11)投标保证金(若有)。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部分。

技术标文件:

(1)供货方案;

(2)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3)质量保证方案;

(4)售后服务保障;

(5)安装验收方案;

(6)产品配件服务供应方案;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10.3证明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提交所有投标货物或服务和相应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性证明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和数据等。

(2)详细描述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规格、功能、性能、技术参数及与招标货物或服务的偏离情况等。

(3)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文件。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指所有货物或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交付使用或完工的价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货物的单价金额及投标总价金额,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人对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11.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设备价款、附件、配件、备品备件、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培训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税费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费用(或服务的全部费用)。

11.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1.4招标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也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

11.5固定合同价,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不因劳务、材料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做任何调整。

11.6合理评判供应商报价,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标人的说明作相应处理。

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12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及份数

12.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制作。

13投标文件签署

13.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全权代理人按规定逐一签署和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标由投标人负责。

13.2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清楚工整。凡有修改、涂改视为无效标。

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开标后投标人要求放弃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撤回投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不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17投标截止时间

17.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变更通知》。

17.2投标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受理。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8.1投标文件逾期送交的;

18.2在政采云平台所填写的“报名投标人名单”中“单位名称”与投标时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1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8.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18.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五)开标

19开标

19.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变更通知的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

(六)评标

20评标委员会

20.1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0.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1评标原则:公平公正、优中选优,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质及实质响应的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内容,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评议打分。评分将按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采购人从三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出最终的中标人。

若有相同的最高综合得分,则其中技术部分得分较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最高综合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则其中投标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30分)
1 投标报价 30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注: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总报价-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扣除幅度。(以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人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商务技术部分(70分)
2 供货方案 20 提供完整可行的供货实施方案(①运输方案,②安全管理制度,③质量保证措施,④产品包装措施,⑤安装调试方案,⑥供货时间节点,⑦服务质量措施,⑧配送安全保障措施等,针对以上8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2.5分,共20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2.5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3 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12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等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响应时间、人员安排、突发状况(包括节假日)等,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 针对以上内容逐项打分,每项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3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 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 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4 质量保证方案 12 针对本项目提供有优质的质量保证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及承诺,包含①质量标准和依据、②全流程质量控制措施、③不合格产品处理机制,④服务承诺,针对以上内容逐项打分,每项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3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5 售后服务保障 1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②项目机构设置;③售后人员安排、响应时间;④售后服务体系;⑤售后服务网点。针对上述5项内容逐项打分,每项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2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 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 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6 安装验收方案 10 针对本项目制定安装验收方案:①配送车辆安排;②货物到指定地点的时间;③能承诺按用户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④安装人员安排;⑤安装实施方案。针对以上5 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2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7 产品配件服务供应方案 6 产品配件服务供应方案包含①配件清单(含备货量、合规资质材料)、②配件供应响应效率(如配送时效,并标注针对特殊情况的采购周期与告知机制)③服务配套支持及承诺。针对以上3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2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 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 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23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为废标

23.1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2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或采用活页夹方式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

23.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23.4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23.5投标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

23.6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的;

23.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3.8投标报价货币不是人民币的;

23.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3.10拆包投标或缺项漏项的;

23.1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3.12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3.13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3.14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23.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3.1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4评标报告

24.1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全面反映评标过程和中标物品、中标价格、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情况。

25评标的有关要求

25.1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人员不得将与评标有关的情况包括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估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5.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报告评标情况及结果。根据有关规定,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25.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5.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5.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或清单)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5.4条规定处理。

26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6)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7)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给予符合的小微企业施行10%的价格扣除。即:提供的货物由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给予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授予合同

27中标通知

27.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满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

28履约保证金

28.1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按法律法规协商确定。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29.2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

29.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作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

30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1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0.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恶意串通的;

30.4向采购人、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30.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30.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

31诚实信用

31.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投标人诚信档案,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1.2招标人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

31.3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县人民政府网记录和曝光。

32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2.1招标结束后,如发现投标产品瑕疵应作废标处理的未被及时发现,由招标人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废标处理意见,监管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一、采购需求明细

详见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部分县直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项目清单(另附)

本项目核心产品是:1.8m双炒灶

二、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三、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

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部分带★号条款要求,以《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为准。

★报价要求 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投标费、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或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验收方式 由阿瓦提县教育局采取分阶段验收方式,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组织验收。

四、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

时间: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备注:

1、清单注明有“接受进口”或“允许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投标;未注明“接受进口”或“允许进口”的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

2、如注明有单价控制金额的产品,投标人对该产品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金额,否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第4部分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 住 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非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第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第二节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第二节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第7.3款 保险要求
第二节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第二节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二节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第二节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第二节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第二节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第14.1(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二节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第二节第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第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各投标人:

为了准确投标,希望认真阅读本次招标文件和附件内容,在使用各附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实事求是填写投标文件各项内容。

2、投标项目涉及到安装、调试所需材料时,应当详细编写《可选配件报价清单》。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签署的事项,各投标人应按照规定逐一签署,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应当逐一加盖。

4、凡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所投货物类产品必须注明产品产地。

6、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第六部分附件

附件1

投标函

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对本次招标文件已详细审阅,内容全部清楚。我方自愿对此次(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赞同你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

2、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

3、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

4、我方同意承担由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

5、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评标委员会(组)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同意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解释的规定。

6、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

7、我方完全同意本次招标并不一定以最低价中标。

8、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9、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一旦中标将投标文件转为合同附件。

10、本次投标总价为(大写)。

1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JMBS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12、与本次招标的一切往来,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手机: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

我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现参加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并全权处理评审、澄清事项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签署合同及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

1、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参加本次采购,应签署《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我(姓名)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并全权处理评审、澄清事项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签署合同,其在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理人无权再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说明:应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和委托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4

投标人资料表

单位名称 成立日期
经营地址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电话
经营范围
单位员工概况 合计 人

备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近3月完税证明及企业社保缴纳凭证、投标企业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我单位保证以上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否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附件5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价(元) 供货日期 备注
1

注:此表作为唱标的依据。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附件6

投标分项报价清单

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

(一)项目报价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参数及规格 品牌 原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5
6
总报价(元)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二)核心产品品牌

我单位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

备注:如招标文件未列明核心产品的,无需填写该项。

(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非项目需求要求的必备配件,此部分不包括在总报价内)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填写要求:

1.《投标分项报价清单》所有价格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填写;

2.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内容,但原有的格式内容不得删减;

填写说明:

1.“原产地”是指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

2.“规格及型号、品牌”属于“按招标定制”产品,可依招标要求响应填报;属于有明确品牌型号的产品报出具体品牌型号。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中的配置清单或明细列表按此表格式要求进行填报(对规格型号、品牌的要求执行填写说明第2条规定)。如不填报、漏报或错报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做出不利的判断。(如有涉及采购需求有要求但无法明确具体量化标准的配套工程施工、安装、装修等,可依要求只报出相应报价即可)

4.《(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格式参照《(一)项目报价表》表格,但需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数量、单价等详细信息。

附件:7

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说明
《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中所有带★号条款要求。 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 无偏离

此表可延长。

填写说明:

1.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满足本表【招标文件要求】栏中内容的,建议投标人在对应的【投标文件响应】栏中填写“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即可,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不强制要求逐条列出响应;

2.如投标人响应情况优于或低于招标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响应】栏中作详细说明,如完全满足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无需说明,参照上一条填写内容即可,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

3.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附件:8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

序号 标的名称 参数及规格 投标参数响应 说明

此表可延长。

填写说明:

1.投标人根据《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按其所投产品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参数,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

2.投标人投标响应时若存在虚假响应情况,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投标文件其它位置如出现与本表中投标参数不一致的信息,均以本表信息为准。

附件9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的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的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企业按照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明确说明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不得用中小微企业简单概括,否则,后果自负。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链接:***********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链接:***********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链接:***********

3、请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货物类型的项目,声明函需逐一列明所有投标产品(货物名称)制造商所属企业类型,采购标的名称相同且为同一制造商的,可以不重复填写;辅材、零配件及货物安装、运输等所需的工程、服务不作具体要求。

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需)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11

监狱企业声明函(货物)(若需)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制造。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投标人(投标单位):

日期:

附件12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致: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13

技术文件

1.供货方案;

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

2.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

3.质量保证方案;

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

4.售后服务保障;

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

5.安装验收方案;

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

6.产品配件服务供应方案;

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

附件14

项目名称:***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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