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08
发布于
青海海南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南政采招竞磋(货物)*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 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27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A座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地 址: 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州政府综合楼东面4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海南州共和市民中心二楼西侧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

附件信息:

南政采招竞磋(货物)2025-18海南州第二民族中学信息化设备及采购项目(第六次).pdf

626.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海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A座7楼
预算金额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海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州政府综合楼东面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州共和市民中心二楼西侧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信

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南政采招竞磋(货物)*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项目名称: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

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

采购单位:海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目录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磋商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

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9:磋商保证金

附件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附件11:分项报价表

附件12:技术规格响应表

附件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8: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

附件19:磋商最终报价表

附件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磋商要求

第六部分技术参数

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信

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

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委托,拟对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

(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南政采招竞磋(货物)*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项目名称 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11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7.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
公告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00:00-23:59(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线上:政采云平台:***********)
磋商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磋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投标及开标地点 线上:政采云平台***********)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海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联系人:诺日才让联系电话:155********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1********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南政采招竞磋(货物)*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名称: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项目户名:海南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藏族自治州分行;保证金账号:14********40191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3、本次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制造业。4、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监督电话 财政监管部门:海南州财政局联系电话:********

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项目名称 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
采购项目编号 南政采招竞磋(货物)*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人民币11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00:00-23:59(节假日除外)。
报名、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地点 线上: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CA办理及操作系统请咨询:政采云客服95763;《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等手续;具体操作咨询:政采云客服9576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供应商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7.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退现金)。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线上:政采云平台***********
磋商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磋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及磋商地点 线上:政采云平台***********)
答疑澄清方式 在线答疑或澄清或告知,解密完成后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政采云手机短信通知,当答疑或澄清发出后,政采云系统会以短信的方式提示告知,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答疑或澄清时长为30分钟)在线提交答疑或澄清证明资料,如发出的为告知函(资格审查未通过告知函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告知函)的则无需在线提交任何资料,逾期未在线提交答疑或澄清的,视同不接受答疑或澄清按无效投标处理。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日
质保期 一年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人:海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联系人:诺日才让联系电话:155********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1********
纪检监督部门及电话 财政监管部门:海南州财政局联系电话:********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

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2.2合格的投标人: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磋商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

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5)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6)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

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

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

(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

在供应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

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设备费、服务费、交通费、检验费、手续费、包

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定制装修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

须按“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

8.3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

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9.1投标人须在磋商截止日期以前按投标项目预算总额的2%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时间以

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投标人未发生违规行为的,由

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9.2投标人应将缴款证明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0.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

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

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11.1.1资格审查部分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承诺函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磋商保证金

11.1.2符合性审查部分

(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11)分项报价表

(12)技术规格响应表

(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15)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8)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

(19)磋商最后报价

(20)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

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12.1投标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招标文件第四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且目录索引定位到内容。

12.2投标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

12.3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

盖章。

12.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投标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

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

判定为无效投标。

12.5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网上投标

13.网上投标

13.1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采云平台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3.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填写交货期。

13.3开标时的“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

14.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4.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

14.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

至青海省政采云平台。

14.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

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

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撤回其投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但投标

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磋商过程

16.磋商过程

16.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青海省政采云平台上组织磋商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磋商文件

中确定的为准。

16.2开标后,供应商在青海省政采云平台上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

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

16.3磋商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

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开标过程签字确认。

16.4开标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等原因导致上传的磋

商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7.磋商小组

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

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7.3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7.4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

任;

(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7.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平等的磋商机会。

17.6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

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8.磋商程序

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

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

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

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写,编印和签署及要求签字、盖章的;

(5)磋商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标的;

(6)项目交货期、磋商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磋商项目的重要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8)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

非实质性偏离:

(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

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

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

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

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

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

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18.2.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

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

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

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

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

同的,按服务能力与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19.评审办法

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

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技术质量及综合实力、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等。

评标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

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划型标准严

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

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详见附件16),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9.2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

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

序确定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

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标准和分值分配:

19.3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报价(30分) (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2 技术水平(31分) 技术参数(30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技术参数中每有一项负偏离或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节能和环保(1分):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3 履约能力(2分) 类似业绩情况(2分):投标人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的得1分,满分2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提供合同书的需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
4 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37分) 项目实施方案(20分):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并且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实施计划②实施团队③实施进度④质量控制措施⑤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4分,满分20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运输、调试安装方案(5分):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提供针对本项目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备品备货方案:配品充足、确保供货流程规范及产品质量符合规范要求;②运输方案:运输路线、配送安全保障方案;③供货进度计划:具有明确的时间节点,保证货物及时供应;④质量保障措施:有货物质量保证的承诺、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⑤调试验收方案:配备专业技术安装调试人员、调试验收方案详尽;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指导及应急、安全管理措施(6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编制,包含但不限于①技术指导方案②应急管理措施③安全管理措施;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得2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6分):1.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售后服务方式的承诺。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得2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标准;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

不一致;或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

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标准;或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

案内容逻辑关系存在错误,整体思路不清晰;缺乏深度;表述含糊不清、逻辑混乱、难以理解

或说服力不足;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

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

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1.成交通知

21.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

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

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

22.2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

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

购人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2.3中标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集中采购机构

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2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中标

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2.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

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2.6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九、磋商活动终止

23.终止情形

23.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原因。

十、处罚

24.处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

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局依法进行处理:

24.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4.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4.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24.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海南州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海南州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

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

采购项目编号:南政采招竞磋(货物)*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合同编号:NZCZJC-*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盖章)

中标人(乙方):,(盖章)

采购日期:

注:本合同书草案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修

订,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等必须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中心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7.州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或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及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设备费、服务费、交通

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定制装修费、安装调试费、税

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交货地点:海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

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

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

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

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

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质保期:一年

履约保证金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若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需约定提交履约

保证金形式、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与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

证金的违约责任,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

10%)。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

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

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

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

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

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

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

为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合同备案部门: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月日
负责人: 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 月日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

付给乙方的价款。

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

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

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

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

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

为原厂商。

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二、技术规格要求

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招标响应

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

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三、合同范围

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

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

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

文件。

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

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

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

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四、合同文件和资料

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

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

围。

五、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

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

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

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

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

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

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

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六、保密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

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

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

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

质量、数量、品牌等;

(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

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

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七、质量保证

1、货物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

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

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

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

进或更换。

(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

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

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

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

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保

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

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

定除外。

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

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

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

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

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

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

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

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

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

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

运中损坏或变质。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

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

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九、价格

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

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

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

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

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3、检验费用

(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

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

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

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

承担。

十、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

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十一.检验和验收

1、开箱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

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

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

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

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

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中标货。

2、检验验收

(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

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

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

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

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

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

负担。

3、使用过程检验

(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

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

(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

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

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

应通过协商解决。

十二、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

定。

十三、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

约定的除外):

4、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5、支票或汇票。

6、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十四、索赔

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

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

有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

除外)。

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

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

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

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

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

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

格为准。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

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

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

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

差额部分。

十五、迟延交货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

合同。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

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十六、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十七、不可抗力

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

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

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八、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十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

决。

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

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海南州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

采购项目编号:南政采招竞磋(货物)*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项目名称: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

级中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

投标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1:磋商函

致: 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磋商函
我们收到 (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
地址: 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

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

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

(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关于贵方年月日南政采招竞磋(货物)*开通会员可解锁*号采购项目,本

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

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

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

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

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

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针对本项目,我方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

罚,我方完全接受。

7、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海南州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

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

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

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

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

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

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

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

(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

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

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3、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他资质条件的相关内容。

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材料(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有效),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投标担保函。

2.提供半年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指提

供近三个月中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应证明材料。

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可自定)。

附件9: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致: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我方为项目(项目编号:)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

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

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

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海南州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符合性审查部分)

采购项目编号:南政采招竞磋(货物)*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项目名称:州属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

学信息化设备及教育装备采购)(第六次)

投标单位:

年月日

附件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 交货期 备注
大写:
小写: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设备费、服务费、交通费、

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定制装修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

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交货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

4、除在投标文件中编制此表以外,投标人应在青海省政采云平台中进

行网上报价,网上报价应和此表报价一致,否则以网上报价为准,不接受者投标

无效。

5、投标总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查看开标结果并在报价一览表上进行

电子签署。若投标人不进行相关签署,将被视为其对报价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异

议。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或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及单位 单价 合计 备注
1
2
3
4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磋商总价 大写:小写:

注: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

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2:技术规格响应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偏离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指标及配置 名称 规格或型号 技术参数、指标及配置
1
2
3
4

注:1、本表应按照采购分项报价表中“产品名称”及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

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软件

测试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

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

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评标办法处理。

3、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

的指标需在“偏离”中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在“偏离”

中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

该项指标不响应。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认证、合格

证等材料,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相关认证和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

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

附件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质检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

验报告(测试报告),或提供能够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产品彩页(生产厂家公开发

布的资料参数)等相关资料。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