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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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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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10841

项目名称: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查看

本项目为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整体要求如下:

一、 数据资源梳理

二、 治理标准实施

三、 数据归集实施

四、 数据资源治理

五、数据治理平台

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24个月,验收完成后服务期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9200

最高限价(元):3092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监理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监理项目为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范围包括数据资源梳理、治理标准实施、数据归集实施、数据资源治理、数据治理平台五部分。 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监理单位承担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按照《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总则及各分册的要求,对各系统的质量、进度、投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进行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文档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实施的监理,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使项目建设按既定目标顺利进行。

2、实施阶段服务内容及要求

监理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委托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促使项目实施过程满足委托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监理单位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 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 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要求被委托单位落实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内容做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 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意见。

4) 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检查项目准备情况。项目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开始项目实施。

5) 监理单位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通过监理周报、月报、阶段性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跟踪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完成情况。

6) 监理单位应对项目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点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检查项目进度和质量,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对发现的可能影响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被委托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7) 监理单位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实施中有关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8) 监理单位织对被委托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在项目实施中应用。

9) 监理单位应按计划检查被委托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10) 监理单位应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出现项目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报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责令被委托单位整改。

11) 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必要时,监理机构应检查被委托单位重要项目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被委托单位不能进行与之相关的下一步骤的实施。

12) 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保证项目总体质量不受影响;监理机构应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投资的改变应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应在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导致的投资变化,并作工程备忘录。

13) 当出现项目事故时,监理单位应要求被委托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控制其影响范围,并及时签发停工令,报建设单位,并与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共同确认初步处理意见;监理单位应监督被委托单位采取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审核被委托单位提出的事故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提出监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签认;监理单位应审查被委托单位报送的事故报告及复工申请,条件具备时签发复工令。

14) 监理单位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被委托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监督被委托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的复工申请。

15) 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并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总体进度计划或实施总进度计划;审批实施总进度计划以及分年的年、季、月计划;跟踪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对实际进度进行对比、检查、分析,对出现的偏差采取应对措施;审查被委托单位的进度报告,并编报监理报告。

16) 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实际进度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实施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措施。当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单位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被委托单位相应调整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建设单位批准;

17) 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报建设单位签认。

18) 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并检查督促被委托单位按规程规范实施、文明安全实施,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

19) 监理单位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提交建设单位和被委托单位。

3、验收阶段服务内容及要求

监理单位应评审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委托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推动被委托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合同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验收的必备条件,并签署监理意见。

2) 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敦促被委托 单位根据验收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

3) 监理单位应督促被委托单位完成项目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4) 监理单位应敦促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5) 监理单位应编写各时段项目验收的监理工作报告,整理监 理单位应提交和提供的验收资料;负责整理记录归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出具监理文件。

6) 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将项目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免费运维服务期。

二、其他监理要求

1.每名项目参与人员配备通讯设施,保证24小时随时沟通。

2. 投标人配备完善的办公设施及交通工具,如计算机、打印机、车辆等。

3.制定完善的文明监理工作制度。

4.其它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设备由监理单位自行解决。

5.监理大纲

(1) 整体方案

(2) 专项监理方案

(3) 监理工作实施方案

(4) 设施、设备配备

(5) 现场协调组织措施

(6) 项目管理机构

三、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

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工作计划、项目周期性报告(周报、月报)、项目的专题报告(建议、评估意见)、监理通知、监理指令、工程支付签认单、项目备忘录、项目结束总结报告、其它(会议纪要、工作规范、说明文件)、软件的验收报告等资料电子版,以及对应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四、人员要求

监理单位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项目团队(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人员名单及岗位分工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 程师不少于2人。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8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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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一、服务内容

对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中的数据治理平台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二、服务要求

(一)等保测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标准要求,对系统进行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若首次测评后被测信息系统需要进行整改,在约定的整改期限内提供复测服务。同时在项目交付过程中应提供完善的网络安全紧急事件应急服务方案,并有能力对上述系统负责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意识以及网络安全技术的培训。

服务时间:5*8

服务方式:现场和远程

交付成果:测评报告。

(二)定级备案

协助采购人对测评范围内未定级、未备案的系统形成定级、备案相关材料,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完成定级备案等相关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5*8

服务方式:现场

交付成果:备案证明。

(三)测评服务范围

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十个层面开展测评工作。

(1)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内容:

物理位置的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

(2)安全通信网络测评内容:

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

(3)安全区域边界测评内容:

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

(4)安全计算环境测评内容:

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

(5)安全管理中心测评内容:

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

(6)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内容:

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评审和修订。

(7)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内容:

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沟通和合作、审核和检查。

(8)安全管理人员测评内容:

人员录用、人员离岗、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外部人员访问管理。

(9)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内容:

定级和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和使用、自行软件开发、外包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系统交付、等级测评、服务供应商选择。

(10)安全运维管理测评内容:

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配置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外包运维管理。

(四)项目使用工具

等级保护测评阶段,应使用安全扫描系统对服务器、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扫描,投标人须提供测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WEB漏洞扫描系统、数据库漏洞扫描工具、操作系统漏洞扫描工具等。

(五)人员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全部参与服务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单位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2)投标人拟派专业的项目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人,对项目的整体进行把控;其他人员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及文件编制。

(六)保密要求

投标单位承担被投标单位敏感信息的保密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需要复制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复制,并将数据内容记录成表,签字确认。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项目和涉及双方企业信息安全、技术成果的任何内容。

项目结束后,双方必须互相确认测评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资料,相互承担保密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2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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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按照GB∕T 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对本项目中涉及到的4个系统开展密评工作。

1.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内容

对本项目包含的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具体包括:商用密码总体要求测评、密码技术应用测评、密钥管理测评、安全管理测评。

具体测评系统清单如下:

序号 系统名称
1 数据效能评估应用
2 数据服务应用
3 数据分析应用
4 智能数据填报应用

2.具体服务要求

(1) 商用密码总体要求测评

1)密码算法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算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密码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

2)密码技术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技术是否遵循密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密码产品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产品与密码模块是否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核准。

4)密码服务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服务是否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许可。

(2)密码技术应用测评

从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4个层面对信息系统中应用的密码技术进行分析与评估。

物理和环境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物理和环境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重要场所的物理访问控制,监控设备的物理访问控制,以及物理访问记录、监控信息等敏感信息数据完整性。

网络和通信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网络和通信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安全认证连接到内部网络的设备,通信双方的身份认证过程,通信数据完整性,敏感信息数据字段机密性,网络边界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系统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安全设备、安全组件的集中管理方式和信息传输通道。

设备和计算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设备和计算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登录信息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的用户身份鉴别过程,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敏感标记完整性,重要程序或文件完整性,信息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的日志记录完整性。

应用和数据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不可否认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应用和数据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登录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的用户身份鉴别过程,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敏感标记完整性,重要数据传输过程的机密性、完整性,重要信息存储过程的机密性、完整性,重要程序的加载和卸载过程,信息系统应用相关实体行为不可否认性,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的日志记录完整性。

(3)密钥管理测评

对影响商用密码防护效能的密钥生命周期相关环节,以及相关环节管理和策略制定的全过程进行分析与评估。密钥生命周期相关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环节:密钥生成,密钥存储,密钥分发,密钥导入,密钥导出,密钥使用,密钥备份,密钥恢复,密钥归档,密钥销毁。

(4)安全管理测评

对影响商用密码防护效能的管理制度与措施进行分析与评估。管理制度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维度: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控,信息系统实施,应急预案。

1)安全管理制度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密码建设、运维、人员、设备、密钥管理内容,密码相关操作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论证与审定,安全管理制度的改进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布,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2)人员管控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了解并遵守密码相关法律法规和密码产品使用,关键岗位划分,相关人员职责与权限划分,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制约、监督机制,管理和使用账号,人员培训、人员选拔,人员考核、奖惩与调离,人员保密措施。

3)信息系统实施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信息系统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信息系统密码产品、服务选用,信息系统运行前与定期评估,信息系统整改。

4)应急预案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准备,应急情况与处置,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报告,同级密码主管部门应急报告。

(5)其他服务要求

1)测评服务过程中需要协助采购人进行备案工作支持;培训指导系统所属部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备案流程指导、备案材料编制指导等。

2)需按照密评规范标准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团队要求

为保障项目执行管理调度得当,过程管控高效,确保工作质量和成果,投标人应组建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人员名单及岗位分工) 。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均具备相应管理和沟通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76400

最高限价(元):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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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目标

本项目目标是通过第三方测试服务来提升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软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软件包含多个功能模块,需要经过全面的测试以确保其性能和安全。

2.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的测试服务包括:

(1)兼容性测试:共享相同的硬件或软件环境的条件下,产品、系统或组件能够与其他产品、系统或组件交换信息,和/或执行其所需的功能的程序。

(2)功能测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界面测试、业务逻辑测试、数据库测试、API测试、回归测试和验收测试。

(3)非功能测试服务:包括性能测试、负载测试、压力测试、稳定性测试和可用性测试。

(4)渗透测试服务:对软件的网络和系统安全进行全面的渗透测试,以识别潜在的安全漏洞。

(5)源代码审计服务:对软件的源代码进行详细的审计,以确保代码的质量和安全性。

3.服务依据

供应商应遵循以下标准和规范来执行测试服务:

(1)《软件安全开发标准》(ISO/IEC27034)

(2)《独立审计准则第20号-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

(3)GB/T16260.1-2006《软件工程产品质量第1部分:质量模型》

(4)GB/T25000.51-2010《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评价(SQuaRE)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5)采购人提供的软件需求说明书

4.服务要求

4.1供应商在提供测试服务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使用自动化测试工具进行一致性和效率测试的能力,全面覆盖所有用户故事和用例,包括边界条件和异常流程。应对用户界面元素进行全面测试,验证所有业务逻辑,对数据库操作进行数据一致性和完整性验证,以及对API接口进行准确性和安全性测试。此外,供应商还需执行回归测试以确保新代码的提交不会影响现有功能,并进行验收测试以验证软件是否满足用户需求。

(2)在非功能测试方面,供应商需要评估软件性能,包括响应时间和处理速度,并模拟不同用户负载进行压力测试以确定软件的最大承载能力。同时,还需测试软件的稳定性和可用性,确保软件长时间运行不会出现故障,并且易于使用且符合可访问性标准。

(3)对于渗透测试服务,供应商需要按照最新的OWASP标准进行渗透测试,识别和评估软件的潜在安全漏洞,并模拟各种攻击场景。供应商还需提供详细的漏洞报告,包括风险评估和修复建议。

(4)在源代码审计服务方面,供应商应使用静态代码分析工具检查代码质量和安全性,对源代码进行全面审计,并识别潜在的代码缺陷。同时,供应商还需提供代码优化建议,以提高软件的性能和可维护性。

4.2供应商需要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内部团队保持沟通和协作,提供全面测试覆盖,无遗漏测试场景。在测试过程中,所有数据和信息须得到妥善保护,防止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供应商还需确保测试活动的透明度,定期向采购人报告进度,并在发现问题时提供及时的反馈。此外,供应商应具备灵活应对变更请求的能力,并在项目范围内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4.3其他服务要求

(1)启动测试前,测试的覆盖范围和方案需经采购人确认。

(2)所有测试活动均在采购人指定的环境下执行。

(3)供应商承诺测试过程和结论的客观性。

5.验收标准

(1)在功能测试服务中,所有功能模块应通过测试,无严重或高优先级缺陷。测试报告应详细记录测试结果,包括通过和失败的用例。用户界面应符合设计规范,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业务逻辑错误和数据库错误应被修复,并通过再次测试。

(2)对于非功能测试服务,软件在最高负载下应保持预定的性能指标。压力测试中不应发现软件崩溃或数据丢失。稳定性测试应证明软件能够在长时间运行中保持正常工作。可用性测试结果应表明软件易于使用,并符合可访问性标准。

(3)在渗透测试服务中,所有已知的安全漏洞应被识别并在报告中详细记录。提供的漏洞报告应包含修复建议和风险缓解措施。所有高风险和严重漏洞应得到修复,并通过再次测试。

(4)源代码审计服务要求源代码中无严重的安全问题或质量问题。审计报告应详细记录所有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供应商应提供修复方案,并验证修复效果。

6.成果物要求

(1)测试前提供测试实施计划。

(2)针对系统的每轮次每类测试,都提供测试结论和明细报告。

7.团队要求

为保障项目执行管理调度得当,过程管控高效,确保工作质量和成果,投标人组建不少于3人的项目团队,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人员名单及岗位分工。其中,项目经理1人,具备规划测试方案、信息化综合能力,管理沟通能力。

8.保密要求

(1)中标人承担被测单位敏感信息的保密责任,在项目测试过程中,双方需要复制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复制,并将数据内容记录成表,签字确认。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项目和涉及双方企业信息安全、技术成果的任何内容。

(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同中标人测评人员签订《信息安全保密保证书》,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保密信息被滥用,保障信息安全。

(4)项目结束后,双方必须互相确认测试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资料,相互承担保密责任。

(5)在合同结束后三年内,中标人仍有保守采购人各项企业秘密的责任。

9.后续服务要求

中标人在项目完成后对采购人提供后续服务,服务期为一年。在此期间,提供5*8小时热线支持服务,并提供专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投标人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003包:投标人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004包:投标人具备《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

联系方式: 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卓

电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预算金额 ¥2804.09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卓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1********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 JH25-210100-10841-已审文件.doc

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类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JH25-210100-10841

编制单位: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目录

招标公告1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5

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0

第三章服务需求41

第四章评标方法145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66

1.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JH25-210100-10841)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10841

项目名称: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001包组人民币26,855,350.00元;

002包组人民币309,200.00元;

003包组人民币280,000.00元;

004包组人民币320,000.00元;

005包组人民币276,400.00元。

最高限价:001包组人民币26,855,350.00元;

002包组人民币309,200.00元;

003包组人民币280,000.00元;

004包组人民币320,000.00元;

005包组人民币276,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001包:建设期24个月,验收完成后服务期3年;包号包名称主要服务要求001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002工程监理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00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004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005第三方测试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包号包名称主要服务要求001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002工程监理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00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004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005第三方测试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002~005包组: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投标人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003包:投标人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004包:投标人具备《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解密时间和地点

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30至9:00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解密程序启动后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可以在集采机构现场解密,也可以在投标人认可的其他地点进行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质疑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

联系方式:李光远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卓

电话:********

4.通知书受理

地址:21世纪大厦B座8楼交易组织部

电话:********

5.合同咨询

项目联系人:付超

地址:21世纪大厦B座10楼档案合同部

电话:********

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2.1.一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1.1 采购人 名 称: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 联系人:李光远 电 话:131********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人: 黄卓 电 话: ********、********
1.3.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001包:投标人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003包:投标人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004包:投标人具备《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1.3.5 中小企业采购政策 一、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R否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是R否£1.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2.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R3.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4.框架协议采购项目;£5.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001~005包组标的均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中小企业优惠措施:资金支付期限 £有 R无 预付款比例 £有 R无
1.3.6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R否
1.4.8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2.2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001包组人民币26,855,350.00元;002包组人民币309,200.00元;003包组人民币280,000.00元;004包组人民币320,000.00元;005包组人民币276,400.00元。最高限价:001包组人民币26,855,350.00元;002包组人民币309,200.00元;003包组人民币280,000.00元;004包组人民币320,000.00元;005包组人民币276,400.00元。
4 计量单位 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11.3 样品或演示 R不需要提供样品 R不需要提供演示
12.1 投标报价货币及方式要求 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进行报价。R方式: 以金额方式报价
13.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16.1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1份。
18.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20.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2 人,评审专家 5 人组成,共 7 人。
25.1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27.2 评标办法 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每个包 3家
31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中标人数量: 每个包1家 R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35.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9.3 质疑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质疑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10楼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

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2.2.二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条。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条。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明确约定合同金额比例。

1.4.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计量单位

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6.1投标人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2.3.三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

第1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服务需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

2.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范围

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3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其中证书类、合同类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2.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包封。

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投标截止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须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并在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中均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致性承诺函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备份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备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6.六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启用的备份投标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并将备份投标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对于未启用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未启用的密封备份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并做好记录存档。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记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条。

★22.资格审查

22.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2采购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3.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样品及演示

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

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条。

★26.投标无效

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条、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招标文件服务清单中未带有★号标识,视为所有服务清单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7.比较与评价

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条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4%-6%。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28.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30.保密原则

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七确定中标

31.确定中标人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中标通知书

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履约保证金

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无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7.廉洁自律规定

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8.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9.质疑与接收

3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

40.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 内容 格式
1 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1
2 投标文件的封皮 2
3 投标文件的目录 3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资格证明材料 格式
1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5
3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6
4 信用记录(采购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5 001包组:投标人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003包组:投标人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004包组:投标人具备《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符合性证明材料 格式
1 投标函 9
2 开标一览表 10
3 服务价格明细表 11
4 服务需求响应表 12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13
6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14
7 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 15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其他材料 格式
1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7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
4 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
......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其他材料”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1.格式1

备份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备份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3.2.格式2

投标文件的封皮

投标文件

所投包号:第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3.3.格式3

目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4.格式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3.5.格式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电话:

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日期:

3.6.格式6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承诺: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7.格式7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8.格式8

联合体协议书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

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9.格式9

投标函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份及备份投标文件1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建设包组适用)。

(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其他事项:。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期:

3.10.格式10

开标一览表

包号:报价单位:元

服务名称 投标总价 履约期限 履约地点 备注
小写:大写:

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1.格式11

服务价格明细表

包号:报价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价 分项总价 备注
总价

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2.格式12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序号:服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按服务清单填写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4.“证明资料”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服务清单中的具体要求填写并提供。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3.格式1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001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履约期限:建设期24个月,验收完成后服务期3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完成并按合同出具相应比例发票,支付合同价款30%;项目建设完成,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履约验收后,乙方按合同出具相应比例、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支付合同价款30%;项目结算完成后,乙方按合同出具相应比例、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支付合同价款40%。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包号:002~005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履约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结算完成后,并出具发票,合同价款100%。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4.格式14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5.格式15

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郑重承诺,根据辽财采【2020】298号文件要求,我司提交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完全一致;如出现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情形,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中标无效。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6.格式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3.17.格式17

投标原件明细表

序号 文件名称 份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此表须粘贴在“投标原件”包封外显著位置。

3.18.格式18

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

投标顺序第号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移动电话备份投标文件份数所投包组()原件有()无()样品有()无()演示有()无()是否领取备份投标文件是()否()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投标顺序第号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移动电话备份投标文件份数所投包组()原件有()无()样品有()无()演示有()无()是否领取备份投标文件是()否()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

说明:

“投标顺序”和“递交时间”由交易中心开标工作人员填写,其余由投标人填写。

4.第三章服务需求

本项目共计5个包组,包号为001、002、003、004、005。允许兼投不得兼中,包组内不允许缺项。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履约期限:001包组:建设期24个月,验收完成后服务期3年。

002~005包组: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001包组: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合同签订完成并按合同出具相应比例发票 合同价款30%
项目建设完成,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履约验收后,乙方按合同出具相应比例、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 合同价款30%
项目结算完成后,乙方按合同出具相应比例、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 合同价款4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002-005包组: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项目结算完成后,并出具发票 合同价款10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服务清单

包号:001

包名称: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

本项目为沈阳市数据资源治理项目,整体要求如下:

1、数据资源梳理

1.数据资源梳理

1.1.数据资源探查

根据调研情况进行数据资源探查,梳理表结构、数据质量以及数据量等数据资源情况。

1.1.1.数据库资源探查

通过对于系统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探查,可以快速了解当前系统数据库使用情况,获取数据库中数据字典,了解每个数据库表的含义并记录。

数据库列表探查:探查当前共享交换与基础库、主题库需要对接的数据库列表信息。

数据库表信息探查:探查每个数据库中的数据表名称、注释、字段信息等元数据。

数据库数据量统计:统计每个数据库表的数据条数,评估数据库数据量级和数据库使用情况。

1.1.2.文件服务器资源探查

探查文件服务器中的文件数据可以统计文件服务器情况、从元数据视角进行数据资源梳理。

文件服务器目录结构获取:获取文件服务器的目录结构,了解文件分类存放情况。

文件属性获取:获取文件名称、大小、创建时间等文件属性信息。

文件发布部门获取:支持各部门用户进行文件数据源创建,文件资源挂载等操作。

重要文件确认:支持通过文件标签,进行重要文件的标识。

1.2.数据源识别及定义

对提供数据来源的数据源进行身份鉴别和记录。

1.2.1.接入定义

针对不同接入方式,设计对应的基础属性和高级属性。设定任务调度策略,按天或小时进行调度。

基础属性定义:为数据源接入数据定义名称、同步类型、备注等基础属性。

高级属性定义:定义数据源、目标源、数据转换算子等高级属性。

任务调度策略:按天、小时为不同数据源接入数据的数据流,定义调度策略,设置调度时间间隔。

1.2.2.探查定义

接入任务执行完成后,可以对接入后的数据进行探查,便于发现数据存在的问题,为后续数据标准和清洗规则配置提供参考。

数据结构发现:探查数据源的数据结构,包括字段名称、数据类型等。

数据值分布:通过数据抽样,探查表字段的值域及值分布情况。

重复数据判断:通过数据抽样,探查表字段中是否存在重复数据。

空值判断:通过数据抽样,探查表字段空值数据量。

数据变更判断:通过标识数据更新字段,判断数据表中的数据最近的变更时间。

1.2.3.标准定义

针对需要接入数据进行数据标准的定义,可以为各字段关联数据元或代码项,根据字段名称推荐数据元或代码项,并标注代码项推荐率。

元数据定义:为数据中的每个字段定义数据元,包括数据元名称、数据类型、长度等。

代码项定义:为分类数据字段定义代码集,包括代码项名称、代码值及其说明。

代码项推荐:根据字段名称和数据值自动推荐匹配的代码项。

1.2.4.治理定义

治理定义用于数据标准化处理、过滤异常数据。可以基于探查结果或实际清洗需求,为接入数据配置清洗规则。

清洗规则:为某些字段定义数据清洗规则,如去重、值域校验、大小写转换、自定义函数转换等。

校验规则:根据数据标准要求为某些字段定义数据校验规则,通过配置校验规则,对数据质量进行校验。

变更规则:定义数据表更新字段,通过更新字段标识数据表最新变更时间。

1.3.数据分级分类

采用规范的数据分类方案对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敏感程度划分等级,全面清晰地厘清数据资源、确定数据重要性以及敏感程度,对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管理,更好的完成对数据的维护和扩充。

1.3.1.数据分类

按数据资源属性维度将数据分为:基础信息类、主题信息类、专题信息类。

基础数据分类:将数据资源划分为基础信息类、主题信息类和专题信息类三大类。

分类细分:对三大类数据进行进一步细分,形成分类树结构。以主题信息类为例,可以细分为20个子类别,每个子类别还可以继续细分。

分类举例:给出每个数据分类的具体数据实例,方便用户理解及识别。

1.3.2.数据分级

按照数据资源的维度及其关联关系进行系统化、标准化分级,保证政务数据分级的准确性、客观性、可行性和实用性。根据数据的安全属性破坏后的影响对象、影响程度,将数据划分为四级。

数据敏感度判断:根据数据资源的性质、内容及使用场景,判断数据的敏感程度。

数据分级方案:提出一套标准的政务数据分级方案,将数据划分为非敏感级、低敏感级、敏感级和极敏感级四个级别。

分级举例:给出不同分级的数据实例,帮助用户理解分级方案及判断数据分级。

分级依据:说明每级数据划分依据及对各方面的影响,提供参考判断标准。

1.3.3.数据标识服务

数据标识方案:提出标准的政务数据标识方案,进行多维度的数据标签梳理。

标识生成:支持对于数据表,进行数据标签的打标操作,生成数据标识。

标识注册:支持数据标签的创建,用于注册统一对的数据标识。

1.4.数据资源目录

形成当前数据环境中数据资源情况目录。

1.4.1.目录生成

通过业务系统接入,元数据采集等方式采集部门数据资源信息。

信息采集:对采集信息进行分类、去重、修正等操作,形成目录清单。

信息整理:对采集信息进行分类、去重、修正等操作,形成信息整理报告。

目录编制:根据报告形成部门目录、基础目录和主题目录等数据资源目录。

1.4.2.目录整理

主题目录在编制过程以应用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信息资源范围一般跨越多个部门目录,可以实现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和跨部门业务协同,推进部门间的资源整合。

部门目录:部门目录是针对一个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资源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是一个部门业务和信息资源的总目录。

基础目录:基础目录是实现政务基础信息统一规范管理,保证政务基础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和共享共用的基础手段,应该根据应用需求进行动态变化与更新,并在政务基础信息共享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主题目录:主题目录在编制过程以应用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信息资源范围一般跨越多个部门目录,可以实现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和跨部门业务协同,推进部门间的资源整合。

目录应用提升:通过数据统计,监控部门目录与主题目录的应用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1.4.3.质量管理

根据标准规范对普查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进行核验、补充、完善,利用目录质量校验工具,辅助提升部门目录编制质量,完善整个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编制时的质量管控体系。

质量标准制定:制定数据质检规则。

质量检查:对数据质检规则进行手动或定时执行,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质量报告:输出数据质检报告。

质量提升:对于问题数据,进行数据整改,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1.4.4.目录发布与共享

目录发布:向社会发布部门目录、基础目录和主题目录等数据资源目录。

共享方式:提供库表资源、文件资源、接口资源等多种方式实现目录共享。

用户反馈:通过异议处理,收集用户对目录的意见与建议,推动目录不断改进。

1.5.数据可视化报告

生成当前数据资源的可视化报告,包括数据分级分类报告、数据质量报告、数据资源报告、数据标准报告等,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可视化报告,可以清晰地呈现出政务数据资源的整体情况。这有助于数据治理部门全面了解数据环境,明确治理重点与难点,也方便社会公众监督数据开放与应用情况。

可视化报告作为数据可视化的一种重要手段,应以数据真实反映为主,选择合适的视觉方式进行表达。政府数据治理部门需要加强报告的研制与发布,在促进数据透明的同时,引导社会对政务数据资源进行理性监督与评议。

1.5.1.数据分级分类报告

通过可视化报告形式体现目前数据分级分类情况,包括数据分级、数据分类等。

分级统计:统计各级别数据表数量及占比。

分类统计:统计各分类的数据量及其构成。

敏感数据统计:统计各级敏感数据量及所属分类。

分级映射:以树状图等形式映射数据分类与分级的对应关系。

1.5.2.数据质量报告

通过可视化报告形式体现整体数据质量情况,包括数据缺失占比、数据准确性比例等。

质量维度:根据数据完整度、准确度、一致性、时效性等多维度测评数据质量。

质量等级:将各维度的数据质量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等级评定。

质量统计:统计各维度各等级的数据集数量及占比。

质量映射:以雷达图等形式映射不同数据集在各维度的质量水平。

1.5.3.数据资源报告

通过可视化报告形式体现整体数据资源情况,包括数据量、数据对接方式、业务系统情况等。

数据量统计:统计总数据量及各类数据量,绘制数据量增长趋势图。

接入方式统计:统计各类数据的接入方式,如手工录入、接口接入、中心采集等。

系统统计:统计各单位的数据集数量及数量占比。

数据映射:统计不同数据来源、业务系统与数据量的对应关系。

1.5.4.数据标准报告

通过可视化报告形式体现数据标准情况,实现对国标、行标和地标等数据标准的相关统计分析。

标准统计:统计数据标准的总数。

标准类别:统计各类数据标准的总数。

标准比例:统计数据标准中,词典分布的比例。

标准映射:统计各数据标准的关联数据字段的频度。

2、治理标准实施

2治理标准实施

2.1数据标准化实施

数据标准化实施是开展数据治理工作的良好基础,有利于打通数据底层的互通性,提升数据的可用性。注重将业务术语、参考数据和主数据、数据元、指标数据在治理过程中实施应用。包含实施监控、发布/审批、映射/审批、文档管理、落标评估等。

2.1.1数据标准分类

2.1.1.1标准分类服务

数据标准按标准来源可分为国家级标准、行业级标准、地方级标准、部门级标准。其中,国家级标准是按照国家标准文件制定;行业级标准是按照行业标准文件制定;地方级标准是按照地方标准文件制定;部门级标准,是本部门参考标准文件,结合实际业务及数据情况,自行制定的数据标准。数据标准分类服务有利于加强标准管理,明确标准研制主体和使用范围,推动标准信息共享,实现标准协同。标准化机构和行业部门要加强沟通,推动上下级标准和行业标准衔接,构建标准体系,为数据交换和共享提供基础支撑。

(1)国家级标准服务:根据现有数据资源梳理国家级数据标准,为后续数据标准制定提供标准支撑。

(2)行业级标准服务:根据现有数据资源梳理行业级数据标准,为后续数据标准制定提供标准支撑。

(3)地方级标准服务:根据现有数据资源梳理地方级数据标准,为后续数据标准制定提供标准支撑。

(4)部门级标准服务:根据现有数据资源梳理部门级数据标准,为后续数据标准制定提供标准支撑。

2.1.2数据标准制定步骤

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标准化委员会等机构公布的标准、数据共享交换的标准等要求,结合原生产系统建设规范,采集数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成横向区域内和纵向行业内通用的数据元,并明确各数据元的标识定义、表示规范、管理属性,理清数据元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标准整合与分类

2.1.2.1采集标准文件

采集并汇总现行有效涉及数据标准的标准文件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其中,标准文件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国家标准可通过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直接进行查阅、下载,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可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标准的信息检索,但文件具体内容需向有关部门或团体获取

(1)国家标准采集:从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采集国家数据标准文件。

(2)行业标准采集:从行业主管部门获取行业数据标准文件。

(3)地方标准采集:从地方标准化委员会获取地方数据标准文件。

(4)团体标准采集:从行业协会和企业获取团体数据标准文件。

2.1.2.2采集信息系统构建库标准

采集各部门已建业务系统的建库标准和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包括数据库的详细设计说明书、代码及代码项清单等

(1)系统标准采集:了解业务系统和信息平台的应用标准,采集系统数据标准和关键数据信息。

(2)系统标准建立:从系统设计文档和数据库中提取数据标准、数据元、域值等信息。

(3)系统标准分析:分析不同系统中的数据标准,找到共性标准和系统特有标准。

2.1.2.3数据标准汇总

根据采集的标准文件及信息系统建库标准,整理出数据标准,包括数据元名称、定义、数据元类型、数据元长度、关联代码(含代码值、代码值名称)、值域范围等

(1)数据标准提取

从采集的标准文件和系统标准中提取数据元名称、定义、类型、长度、域值等信息。

(2)数据标准映射

对提取的标准信息进行映射,关联不同来源但实质相同的标准。

(3)数据标准合并

对映射后的标准信息进行合并,得到统一的数据标准条目。

2.1.2.4数据标准整合

对已采集的数据标准进行汇总,并对多个标准文件或系统涉及且实质相同的数据标准进行整合,进一步明确数据元的名称、定义、类型、长度等内容,并理清数据元与代码之间的关联关系。整合后的数据标准不可与国家强制实行的标准冲突,且可用性强

(1)数据标准比较

比较统一后的标准条目,判断是否存在标准命名、定义或类型不一致的情况。

(2)数据标准调整

对存在差异的标准条目进行调整,达成一致并删除重复标准。

(3)数据标准补充

根据系统标准补充统一标准中缺失的标准条目。

(4)数据标准验证

验证整合后的标准,确保标准准确完整。

2.1.2.5数据标准分类

结合各部门实际业务,参考市通用标准,制定部门的数据标准分类类目,并对已整理的数据标准进行分类,例如民政厅的数据标准分类包含: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区划地名等

(1)制定分类方案

制定数据标准分类方案,包括分类级别、分类编码和名称。

(2)标准分类实施

根据分类方案,将整合后的标准条目进行分类编码和归类。

2.1.2.6数据标准稽核

各部门组织各自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有关业务协同部门及地市、区县业务对口部门,并结合在用系统中的实际业务数据,对已整理的数据标准提出调整意见。标准工作组根据意见,进一步完善各部门的数据标准,以提高数据标准的实用性、完整性

(1)制定标准评审方案:制定部门标准评审方案,确定评审流程、组织机构和时间节点。

(2)标准稽核意见征集:邀请各业务系统和地方部门对标准提出调整意见。

(3)召集标准评审会议:组织专家评审会议,评审标准并讨论各方意见,形成评审意见报告。

(4)修订完成数据标准: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修订完善数据标准。

2.1.3数据标准实施服务

数据标准实施是推动标准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标准化机构要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组织管理和监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责任和进度,提供技术支持,并开展效果评估;收集标准实施问题,不断修订和优化标准。实施和及时反馈可以推动标准持续改进,发挥更好的支撑作用。各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实施方案执行,并反馈实施情况,共同推动标准实施工作。

2.1.3.1标准实施方案制定服务

(1)实施路径规划:根据标准发布类型和对象,规划标准实施路径,如强制实施还是推荐实施,全局实施还是分阶段实施。

(2)实施责任明确:明确标准实施主体,如国家层面、行业层面或地方层面。明确标准实施责任部门。

(3)实施时间节点:制定标准实施具体时间表,明确实施阶段。

(4)实施资源确定:根据实施路径和时间节点,确定标准实施所需资源,如专业人员、技术平台、培训资金等。

2.1.3.2标准实施监管服务

(1)实施情况调研:开展标准实施情况跟踪调研,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2)实施监督检查:对重点实施部门和地区开展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标准按时顺利实施。

(3)实施难点攻关:针对标准实施中的关键难点,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帮助解决实施难题。

(4)实施效果评估: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实施情况和效果,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2.1.3.3标准问题反馈服务

(1)实施问题收集:从各标准实施部门和地区收集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2)问题分析处理:对收集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

(3)标准修订:根据实施问题反馈,对数据标准进行必要修订,适时发布标准更新版本。

(4)反馈信息发布: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地区,促进标准持续改进。

2.2数据质量监控

数据质量监控通过质量规则和质检方案实现全面而灵活的数据质量管理。标准化机构要加强对数据质量监控体系的规划和服务,提供质量模型、规则和方案管理服务,数据质量监控服务,以及问题处理服务等。各业务部门要配合数据质量监控工作,参与规则定义、方案配置和问题修复,实现数据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2.2.1质量模型配置

数据质量分析的基本单元,一个质量模型由可以由一套实体表、一套规则以及多套质检方案组成,用户在定义质检方案时,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选择实体表和规则,方案与方案之间相互独立,互不干扰。通过执行模型下的质检方案,可以得到用户关心的数据质量分析结果,如问题数据明细信息、数据质量分析结果等

(1)实体表配置:配置业务领域中的关键实体表,为质量监控提供数据源。

(2)规则配置:配置数据质量规则,包括完整性规则、准确性规则、一致性规则等。

(3)方案配置:配置质检方案,选择实体表和规则,定义质检周期和内容。

(4)模型管理:管理各质量模型的配置信息,包括模型名称、创建时间、最近修改时间、创建者等。

2.2.2质量规则管理

数据质量规则是数据质量审核的逻辑校验标准,是数据质量监控管理的基础。通过多种规则类型,提供了全方位的视角来为用户解析数据质量。一套规则能在多套方案中复用,在保证多角度准确数据质量分析的前提下,大大减少了用户投入的精力与时间,为用户提供了一种灵活而全面的数据质量分析方式

(1)规则定义:定义数据质量规则,包括规则编码、规则名称、规则逻辑、规则类型等。

(2)规则编辑:编辑已有的数据质量规则,调整规则逻辑、规则名称或类型等。

(3)规则发布:发布数据质量规则,供质量模型方案配置和执行使用。

(4)规则查询:查询已定义的数据质量规则,支持规则编码、规则名称、规则类型等多种条件查询。

2.2.3方案管理服务

依据质量规则执行的实际治理需求,配置多种质检规则组成可执行方案,依据执行规则管控平台自动执行质量规则检查。质量规则执行触发方式支持按固定时间周期(如月、周、日)、事件触发等执行方式,并且在控制台可以查看质检方案执行历史

(1)方案定义:根据业务需求定义质量检查方案,选择实体表和规则,设置检查周期。

(3)方案配置:配置方案执行参数,如周期开始时间、结果通知对象等。

(3)方案调度:调度方案执行,将自动执行所选规则对实体表进行质量检查。

(4)方案查询:查询已定义的质量检查方案及执行信息。

2.2.4数据质量监控

对数据完整性、准确性、鲜活性、权威性的分析和管理,并对数据进行跟踪、处理和解决,实现对数据质量的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并分析数据质量问题,不断改善数据的使用质量,从而提升数据的可用性,挖掘数据更大的价值

(1)监控指标:定义数据质量监控指标,如完整率、准确率、一致率等。

(2)监控任务:配置数据质量监控任务,选择监控指标和数据源,设置监控频率。

(3)监控执行:执行数据质量监控任务,调用规则引擎对数据源执行质量检查,获取监控指标信息。

(4)监控报告:生成数据质量监控报告,报告监控结果、指标情况及质量问题。

2.2.5质量问题处理服务

基于质检方案执行过程,反馈每次质检产生的异常数据,根据问题数据所配置的规则提供问题详情、比对及整改重检的能力

(1)问题验证:对质检反馈的问题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是否为真实质量问题。

(2)问题分配:将验证后的问题数据分配至相应处理部门。

(3)问题修复:对问题数据进行修复或调整,解决数据质量问题。

(4)迭代反馈:将修复结果反馈至数据质量监控系统,用于质量提升分析。

2.2.6质量提升分析

针对数据质检形成的问题数据清单,提交数据问题处理申请,申请会自动流转大数据中心,大数据中心根据问题反馈类型以及数据源归属情况,转发到相应的处理部门,处理部门根据提交的问题描述对数据问题进行验证处理,如存在数据质量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数据质量修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数据问题反馈进行答复。

数据质量提升要以问题为导向,以修复和改进为目标,形成持续的质量提高过程。质量监控系统提供质量问题数据作为分析源信息,各业务部门要重视问题修复工作,并反馈修复结果。数据质量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质量改进评估,根据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效果提出更深入的治理措施,推动数据质量水平不断提高。这需要数据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广泛参与,共同提高对数据质量的重视。

(1)改进指标:定义数据质量改进评估指标,如质量问题修复率、质量问题新增率等。

(2)改进分析:分析各质量问题类型的修复情况、新增问题情况,评估质量改进效果。

(3)改进措施: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进一步改进数据质量的措施,如优化业务流程、加强采集管控等。

(4)改进报告:生成数据质量改进评估报告,报告改进成效和持续改进措施。

2.3元数据集成应用

基于元模型对元数据进行集成,形成对数据描述的统一视图,组织元数据进行分析应用,如血缘分析、影响分析、一致性分析、质量分析等。包含元数据监控、元数据采集、元数据管理、元数据分析、元数据质量评估。元数据服务可以整合异构数据源的元数据,实现元数据统一管理和质量管理。标准化机构要加强元数据监控和分析,提供元数据质量评估服务;业务部门要配合元数据采集工作,确保元数据信息完整准确。广泛应用元数据可以实现数据资源的全面管理和挖掘,为大数据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2.3.1元数据监控

通过对元数据的数据源连接状态、数据结构、表、视图、索引、存储过程、函数等数据对象存在状态进行扫描监控管理,提供异常错误类型的警告提醒,以及异常警告产生的日期时间进行记录统计

(1)连接监控:对数据源连接状态进行测试。

(2)结构监控:元数据数据结构,如表、字段等进行监测,并支持版本比对。

(3)脚本监控:对于任务及脚本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4)监控记录:支持监控报表和分析查看。

2.3.2元数据采集

通过新增或采集将需要纳管的元数据结构自动化分析收录,同时在管理功能中可以针对修改更新后的元数据结构进行数据库同步物化操作

(1)手动采集:提供界面手动录入元数据信息,包括表结构、字段、主键等。

(2)自动采集:使用元数据抽取工具自动采集数据库元数据信息,生成元数据目录。

(3)变更采集:定期采集元数据变更信息,同步至元数据目录。

(4)脱敏配置:支持元数据脱敏规则配置。

2.3.3元数据管理

对元数维表进行管理配置、同义词配置、反向创建数据模型、归档、销毁、溯源等操作;提供数仓目录的管理;提供元数据标签管理;提供数据预览、关系图谱、关系表设置等服务

(1)元数据编辑:编辑元数据目录中的元数据信息,如修改表结构、删除字段等。

(2)同义词配置:配置元数据词典,用于表名、字段名中英文转换。

(3)数据预览:提供元数据快速预览功能,查询表数据标准等信息。

(4)关系管理:管理元数据之间的来源关系。

(5)标签管理:管理元数据标签,方便元数据分类和检索。

2.3.4元数据分析

提供元数据的采集方式、数据量、数据总量、异常数据趋势等统计,直观展示数据资产的统计分布情况,形成全方位数据资产规模视图

(1)元数据统计:提供元数据总量、表数量等统计信息和报表。

(2)采集分析:分析元数据的采集方式、数据来源等信息。

(3)异常分析:分析元数据异常情况,发现元数据质量问题。

2.3.5元数据质量评估

对元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工作,通过元数据质量评估规则确定元数据质量,同时以数据地图的方式形象的展示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分布情况,实现对大数据中心数据资产的全方位展示以及数据的溯源和去向分析,服务于数据共享和数据应用

(1)评估标准:根据元数据特征定义,定义数据质量评估标准,如完整性、准确性等指标。

(2)评估方案:制定数据质量评估方案,选择评估标准和元数据对象,设定评估频率。

(3)评估执行:执行质量评估方案,调用质量规则引擎对数据进行评估分析。

(4)评估报告:生成元数据质量评估报告,报告质量分析结果。

(5)元数据溯源分析:元数据溯源分析可以实现对数据资源的全方位管理,是实施大数据管理的基石。广泛应用元数据,可以推动数据资源价值最大化,实现政务数据“一次采集,多次应用”。各部门要重视元数据建设,加强元数据管理和应用,发挥数据价值。标准化机构应进一步规划元数据应用体系,加快关键技术和服务落地,为元数据应用提供保障。

(6)数据溯源:根据元数据关系,溯源数据来源和流转轨迹。

(7)数据去向:根据元数据关系,解析数据的输出方向和使用系统。

(8)影响分析:当源数据发生变化时,分析变化对其他数据的影响规模和影响路径。

(9)一致性分析:通过数据标准关联,分析数据一致性。

3、数据归集实施

3数据归集实施

3.1离线归集实施

离线归集也称之为“批处理”,数据产生之后,在固定的周期进行处理,通过离线数据处理技术对库表、文件、接口中的数据进行归集,为数据治理做好了数据准备。

3.1.1归集管理

3.1.1.1数据源管理

对各类数据源进行管理,通过对数据源的连接用户、密码等信息的注册,将数据源信息按照模板导入注册表,能对数据源的库表进行查看和分类统计;并提供对数据源进行数据库的监听管理,支持oracle、mysql、mpp等数据源类型。

3.1.1.2文件源管理

实现对部门FTP上传通道管理,提供FTP地址、登录用户信息的新增和维护管理;同时提供部门文件资源上传功能。

(1)部门文件源管理:对管理部门文件源进行管理,包括地址、类型等信息。

(2)中心文件源管理:对部门SFTP地址、用户登录信息进行新增和维护。

3.1.2库表归集

3.1.2.1库表管理

对接入的数据源提供库表元数据的管理,从数据源中自动采集元数据,通过人工方式确认元数据是否纳入管理。对关系型数据库中的表、视图、存储过程、索引、函数的元数据采集。包括数据结构配置、脱敏规则配置、数据查看、查看变更记录、物化库表、导入导出元数据等。

3.1.2.2数据上传

数据上传为库表字段配置质检规则,同时可配置对应权限查看库表文件中的具体数据。

3.1.2.3数据桥接

可将生产库的数据以全量、增量的方式抽取到原始库中,抽取过程支持进行字段级的映射,将库表数据一对一地抽取到原始库。

3.1.2.4桥接监控

对所有桥接任务进行监控,可查看桥接任务的详细信息,包括桥接任务的执行时间、执行结果等。

3.1.2.5采集接口

通过库表元数据快速生成接口,可查看接口详情,并对接口进行授权。

3.1.3文件归集

3.1.3.1文件桥接

对文件资源进行文件桥接,选择文件源下的某个文件夹,再选择中心FTP下的某个文件夹,配置一对一映射关系,保存后完成部门文件夹下的文件资源快速桥接到中心FTP中。

3.1.3.2桥接监控

对所有文件桥接任务的监控。

3.1.3.3文件集管理

文件集管理用于维护文件集信息,支持手动新增文件集信息或根据中心FTP去采集文件集。即可在文件集下上传文件信息,也可选择FTP文件夹下的文件进行文件挂接,支持对挂接文件进行更新或取消。

3.1.3.4文件转库表

提供半结构化文件通过解析映射导入数据库的能力。

3.1.4接口归集

3.1.4.1接口管理

登记部门接口基本信息,包括:接口名称、所属部门、访问地址、接口类型、接口地址、请求参数、返回参数等。

3.1.4.1.1接口数据管理

(1)数据检查:接口提供业务数据检查功能,对非法的数据结构拒绝接收。

(2)数据去重:接口采集过程需要支持数据去重功能,以确保在数据传输和处理过程中避免重复数据的出现。该功能旨在提高数据处理效率,降低资源占用,并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业务管理:对接口所属业务进行管理,包括业务系统名称、属性、单位名称等,支持新增、修改、删除和多维度查询。

3.1.4.1.2接口安全管理

为保证系统平台的安全运行,各种集成的外部系统都应该保证其接入的安全性。

3.1.4.2API转库表

读取API接口数据映射导入数据库。

3.1.4.2.1任务配置

任务配置通过填写API地址、交请求方法、请求头、查询策略、同步规则、字段映射等内容,配置API转库表的任务,实现从API接口中读取数据写入库表。

3.1.4.2.2任务管理

主要提供对API接口转库表配置过程产生的各类任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模块通过列表方式展示各监控任务的任务名称、关联单位、任务创建时间、同步状态、任务运行情况等要素,方便用户了解当前任务运行情况。

3.2实时归集实施

实时归集主要是指数据延迟小,例如毫秒、秒、分钟级的延迟,通过消息通道实现低延迟数据的归集,满足对实时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场景对数据的要求。

3.2.1消息归集

3.2.1.1采集方式

3.2.1.1.1日志读取

通过读取数据库日志信息(如MySQL/Binlog、Oracle/Redolog等)并解析数据新增、新改、新删等数据操作内容实现数据实时采集。

3.2.1.1.2间隔轮询

在较多任务场景下,实时计算需要严格保证数据处理的顺序性,有些场景没有提供可实时采集的日志,针对这两种需求,平台提供间隔轮询实时采集模式,通过执行SQL的模式结合数据中的定义的增量标示(如ID、时间戳等)实时采集数据库新增数据,并支持通过轮询时间间隔控制SQL执行的频率。

3.2.1.2采集任务配置

实时采集模块在WEB端的配置非常便捷且灵活,类似离线数据同步任务,可支持向导和脚本2种配置模式。

3.2.1.2.1配置模式

(1)向导模式:通过向导模式完成同步任务的创建与配置,主要包括同步任务选择源库源表、目标源表、配置同步速度等。

(2)自定义模式:通过自定义脚本配置,实现自定义采集规则配置。

3.2.1.2.2采集起点

实时采集起点支持2种类型,从任务运行时开始采集和一次性全量+实时增量的模式进行采集。

3.2.1.2.3数据操作

支持采集三种操作类型日志:Insert、Update和Delete。支持将日志中这三种数据操作后的数据,采集到数据库中。

3.2.1.2.4脏数据处理

支持采集过程中,进行数据转换,将脏数据处理成正常数据进行采集。

3.2.1.2.5数据源支持

实时采集需要支持多种数据库类型,包括MySQL和Oracle等。该功能旨在实现实时捕获数据库变化,并将其反映到目标系统中,以确保数据同步和一致性。具体支持的数据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MySQL和Oracle,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3.2.1.3主题管理

用于配置消息队列下的主题及库表的映射,为后续数据接入提供基础。

3.2.1.4消息同步

消息同步实现部门业务系统数据的数据迁移到分布式消息通道。

3.2.1.5任务监控

通过列表展示消息同步产生的任务情况,包括任务名称、创建人、同步状态、创建时间等任务明细。

3.2.2消息备份

3.2.2.1消息备份

消息备份功能参考消息同步,消息同步是将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同步到分布式消息通道中,消息备份是用于防止数据丢失,将在消息通道中的数据,备份到数据库表中,防止因为消息通道异常而导致消息数据丢失。

3.2.2.2备份监控

备份监控类似消息归集中任务监控,主要用于监控消息备份模块中生成得到数据同步作业任务,通过列表展示消息同步产生的任务情况。

3.3数据对账服务

提供数据对账服务,确保需治理数据与源数据相同。

3.3.1归集工单管理

对数据归集工单配置相应的对账规则,通过条数对账模块将生产库中数据与数据中台映射表数据量按照一定规则进行比对,如存在数据量差异,对账任务将产生告警。

3.3.2工单统计

统计归集工单情。况,支持针对部门、工单状态、日期进行筛选。

3.3.3归集统计

3.3.3.1综合情况统计

综合情况总计通过归集分类统计、归集数量TOP10、数据总量TOP10、库表数据总量TOP10等统计维度对归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统计。

3.3.3.2文件归集统计

通过部门维度查看各个部门下已归集文件的归集情况,通过文件集名称、关联单位、文件数量、今日归集总量、上次更新时间等要素进行文件归集进行详细展示。

3.4异常数据处理

提供异常数据处理服务,出现的任何归集异常情况提供异常处理服务。

3.4.1日常告警

平台支持对任务异常状态进行告警管理,便于开发人员、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发现服务的异常。

3.4.2任务异常

当某个实例因异常原因导致时间运行过长时,可对任务配置失败跳过的策略。

3.4.3日志异常

支持异常任务日志的查看及导出。

3.4.4异常监控

支持异常任务的监控。

3.4.5异常记录

针对异常数据进行完整记录,用户可以在执行历史中进行查看。

3.4.6异常统计

为所有异常情况提供了详细的记录,用户可根据异常数据,对异常发生的原因进行详细的分析研判。

3.4.7异常分析

在出现异常情况时,用户可以查看日志,并分析其出错原因。

3.4.8任务续跑

在任务或环境出现异常导致任务失败、停止的情况下,支持任务进行补数据的操作。

3.4.9任务重跑

针对异常任务平台提供任务重跑选项,通过重跑功能可将任务快速的恢复至起始状态重新运行。

3.4.10校验任务

支持任务的手动执行。

3.4.11实时告警推送

当任务出现异常时,可触发告警条件,系统将及时通知接收人。

3.4.12服务守护异常

当任务执行失败时,支持配置重跑策略,支持配置任务重跑次数等。

3.4.13高可用异常

服务高可用处理,当某个主机服务实例异常时,可自动切换到另一台主机运行,保障大数据平台正常运行。

3.4.14采集异常

数据采集过程中,对于FTP中断、数据库无法连接等异常情况,数据采集层应能产生相应的告警,提示管理人员进行人工干预。

3.4.15非法IP异常

支持数据服务访问IP和IP段的黑名单管理,黑名单内的IP不允许访问服务,支持对非法IP的异常访问操作进行实时监测与预警。

3.4.16数据流转异常

支持各个环节的数据流转情况,用户从数据的流转情况,分析或者发现数据流的异常点,瓶颈点。

3.4.17标准化异常

对标后发现的异常数据通过清洗工具进行清洗。

3.4.18异常数据预处理

对数据进行预处理,去除重复、缺失或错误的数据,数据集和业务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满足不同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要求。

4、数据资源治理

4数据资源治理

4.1基础库治理

对人口基础库、法人基础库进行数据治理,并建设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专题库。

4.1.1数据建模和设计

通过需求分析、规范建模、ETL开发来实现快速查找和组织数据。

4.1.1.1数据建模

4.1.1.1.1人口数据模型设计

(1)人口基础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地、出生日期、民族等。

(2)人口拓展信息:扩展信息主要由民政、公安、人社、房管、卫健委、教育、编办、科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数据组成。

4.1.1.1.2法人数据模型设计

(1)法人基础信息:法人基础信息即各类法人的核心基础信息,来源于市场监管局、编办和民政局等单位。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

(2)法人拓展信息:扩展信息可以大体分为登记类信息、资质类信息、监管类信息三种,主要由税务、人社、市场监管、安监、公安、编办、民政、发改委、商务局等单位数据组成。

4.1.1.2基础库设计

4.1.1.2.1人口库设计

以人口基本信息作为和核心表单,以涉及人口各部门业务为扩展,设计人口库表和表间关系。

4.1.1.2.2法人库设计

以法人基本信息作为核心表单,以设计法人各部门业务为拓展,设计法人库表和标间关系。

4.1.2数据标准化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错误数据、缺失数据、冗余数据提供数据标准化及清洗加工治理服务。

4.1.2.1人口库标准化治理

4.1.2.1.1数据清洗

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4.1.2.1.2数据比对

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1.2.2法人库标准化治理

4.1.2.2.1数据清洗

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4.1.2.2.2数据比对

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1.3数据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的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的对数据资源进行治理。

4.1.3.1人口库全链路治理

4.1.3.1.1数据重复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重复场景下,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

4.1.3.1.2数据关联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关联性有需求的场景下,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

4.1.3.1.3数据准确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准确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

4.1.3.1.4数据一致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一致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

4.1.3.1.5数据完善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

4.1.3.1.6数据时效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时效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

4.1.3.2法人库全链路治理

4.1.3.2.1数据重复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重复场景下,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

4.1.3.2.2数据关联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关联性有需求的场景下,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

4.1.3.2.3数据准确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准确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

4.1.3.2.4数据一致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一致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

4.1.3.2.5数据完善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

4.1.3.2.6数据时效性治理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数据时效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

4.1.4数据安全治理

4.1.4.1数据脱敏脱密

根据数据共享的管理要求,部分敏感数据需要脱敏处理,将敏感数据进行变形、屏蔽、替换、随机化等处理工作。

4.1.4.1.1人口库数据脱敏脱密

(1)脱敏数据标识:为了有效开展数据脱敏工作,必须对组织所拥有的数据进行梳理和分类,建议将数据分为高度敏感数据、中度敏感数据和非敏感数据;同时首先分析建立完整的敏感数据位置和关系库,确保数据脱敏工作能够充分考虑到必须的业务范围、脱敏后数据对原数据业务特性的继承。

(2)脱敏方法制定:在对标识后的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前,应首先确定脱敏方法,可选的数据脱敏方案包括静态数据脱敏和动态数据脱敏。不同的数据脱敏方案对数据源的影响不同,脱敏的时效性也不一样。

(3)脱敏规则定义:针对综合人口信息资源库内已识别和标识出的敏感数据,需建立敏感数据在相关业务场景下的脱敏规则。在敏感数据生命周期识别的基础上,明确存在数据脱敏需求的业务场景,并结合行业法规的要求和业务场景的需求,制定相应业务场景下有效的数据脱敏规则。

(4)脱敏执行操作:根据已定义的数据脱敏规则、以及数据脱敏流程执行数据脱敏,可包括条数据脱敏和块数据脱敏。条数据脱敏是对单条数据根据脱敏规则实施脱敏,块数据脱敏是对聚合数据实施脱敏。

(5)脱敏效果评估:通过收集、整理数据脱敏工作执行的数据,例如相关监控数据、审计数据,对数据脱敏的展情况进行反馈。

4.1.4.1.2法人库数据脱敏脱密

(1)脱敏数据标识:为了有效开展数据脱敏工作,必须对组织所拥有的数据进行梳理和分类,建议将数据分为高度敏感数据、中度敏感数据和非敏感数据;同时首先分析建立完整的敏感数据位置和关系库,确保数据脱敏工作能够充分考虑到必须的业务范围、脱敏后数据对原数据业务特性的继承。

(2)脱敏方法制定:在对标识后的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前,应首先确定脱敏方法,可选的数据脱敏方案包括静态数据脱敏和动态数据脱敏。不同的数据脱敏方案对数据源的影响不同,脱敏的时效性也不一样。

(3)脱敏规则定义:针对综合法人信息资源库内已识别和标识出的敏感数据,需建立敏感数据在相关业务场景下的脱敏规则。在敏感数据生命周期识别的基础上,明确存在数据脱敏需求的业务场景,并结合行业法规的要求和业务场景的需求,制定相应业务场景下有效的数据脱敏规则。

(4)脱敏执行操作:根据已定义的数据脱敏规则、以及数据脱敏流程执行数据脱敏,可包括条数据脱敏和块数据脱敏。条数据脱敏是对单条数据根据脱敏规则实施脱敏,块数据脱敏是对聚合数据实施脱敏。

(5)脱敏效果评估:通过收集、整理数据脱敏工作执行的数据,例如相关监控数据、审计数据,对数据脱敏的展情况进行反馈。

4.1.5数据备份/归档

通过制定合理的数据备份/归档方案,将过期冗余数据进行备份/归档处理,可降低资源占用,有效的提高数据库性能。

4.1.5.1数据备份

运维操作员确保对核心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增量备份,每周做一次包括数据信息的全备份。业务系统将进行重大系统变更时,对核心业务数据进行数据信息的全备份。

4.1.5.1.1完全备份

它可以备份整个数据库,包含用户表、系统表、索引、视图和存储过程等所有数据库对象。但是,它也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空间。

4.1.5.1.2数据增量备份

备份是在某个特定备份集基础上,收集数据库新修改的数据页进行备份,可以有效减少备份集的空间占用、提高备份速度。这个特定的、已经存在的备份集称为增量备份的基备份。

4.1.5.1.3事务日志备份

事务日志备份内容是从还未被备份的事务日志开始,直到备份结尾的最后一个事务日志为止。

4.1.5.1.4差异性数据库备份

包括自从上一次完整性备份以来所有改变的数据页,以及备份结尾的部分活动事务日志。

4.1.5.2系统备份

一般情况下对服务器和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数据信息每月进行一次的备份,当进行配置修改、系统版本升级、补丁安装等操作前也要进行备份。

4.1.5.2.1全量备份

全量备份就是指对某一个时间点上的所有数据或应用进行一个完全拷贝。实际应用中就是用存储介质(如磁盘或其他方式)对整个系统进行全量备份,包括其中的系统和所有数据。

4.1.5.2.2增量备份

增量备份是指在一次全备份或上一次增量备份后,以后每次的备份只需备份与前一次相比增加和或者修改的文件。

4.1.5.2.3计划备份

可以制订计划,以便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自动执行备份工作,备份数据可以存储在本地磁盘、USB或外接式磁盘和网络共享文件夹等。

4.1.5.3备份记录

备份执行过程有详细的规划和记录,包括备份主体、备份时间、备份策略、备份路径、记录介质(类型)等。

4.1.5.4备份恢复

对于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造成的一般故障,需要恢复部分设备上的备份数据信息,遵循异常事件处理流程,由运维操作员负责恢复。尽可能地定期检查和测试备份介质和备份信息,保持其可用性和完整性,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系统。

4.1.5.4.1全量恢复

它可以对整个备份的数据进行恢复,包含用户表、系统表、索引、视图和存储过程等所有数据库对象。

4.1.5.4.2增量恢复

增量恢复是指在一次增量备份后,对该数据的恢复。

4.1.6质量评估报告

质量评估报告,从数据落标情况、数据治理全流程、质检及清洗异常等维度对平台数据治理情况展开分析,形成对应报告定期输出。

4.1.6.1人口库质量评估报告

基于质检方案及质检结果,对每次质检的检查数、问题数、整改数等进行统计,形成人口库质量评估报告,每月出具一版报告。

4.1.6.2法人库质量评估报告

基于质检方案及质检结果,对每次质检的检查数、问题数、整改数等进行统计,形成法人库质量评估报告,每月出具一版报告。

4.2主题库治理

对20个主题库进行数据治理。主题库包括:监督治理、城市大脑、营商环境、全民住房保障、全民社会保障、全民健康保障、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市场价格监管、金融监管、能源安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维稳保障、行政执法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审批、教育科技、旅游服务。

4.2.1数据建模和设计

通过需求分析、规范建模、ETL开发来实现快速查找和组织数据。

4.2.1.1数据建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数据建模,包括监督治理、城市大脑、营商环境、全民住房保障、全民社会保障、全民健康保障、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市场价格监管、金融监管、能源安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维稳保障、行政执法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审批、教育科技、旅游服务20个主题库。

4.2.1.1.1监督治理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2城市大脑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3营商环境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4全民住房保障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5全民社会保障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6全民健康保障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7药品安全监管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8安全生产监督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9市场价格监管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10金融监管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11能源安全保障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12信用体系建设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13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14应急维稳保障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15行政执法监督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16食品安全监管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17公共资源交易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18投资审批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19教育科技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1.20旅游服务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对主题库进行模型设计与建模。

4.2.1.2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一定加工或汇总的数据,主要以各类指标呈现为主,因此该层主要包括事实表、维度表、以及根据需求(性能考虑、常用考虑等)对数据进行轻度汇总表等。包括监督治理、城市大脑、营商环境、全民住房保障、全民社会保障、全民健康保障、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市场价格监管、金融监管、能源安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维稳保障、行政执法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审批、教育科技、旅游服务20个主题库。

4.2.1.2.1监督治理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2城市大脑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3营商环境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4全民住房保障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5全民社会保障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6全民健康保障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7药品安全监管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8安全生产监督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9市场价格监管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10金融监管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11能源安全保障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12信用体系建设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13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14应急维稳保障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15行政执法监督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16食品安全监管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17公共资源交易主题库模型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18投资审批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19教育科技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1.2.20旅游服务主题库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主题库设计。

4.2.2数据标准化及清洗加工

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对错误数据、缺失数据、冗余数据提供数据标准化及清洗加工治理服务。

4.2.2.1监督治理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2城市大脑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3营商环境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4全民住房保障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5全民社会保障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6全民健康保障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7药品安全监管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8安全生产监督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9市场价格监管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10金融监管主题库模型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11能源安全保障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12信用体系建设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13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14应急维稳保障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15行政执法监督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16食品安全监管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17公共资源交易主题库模型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18投资审批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19教育科技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2.20旅游服务主题库清洗加工

(1)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指对前端抽取过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包括数据过滤、数据剔重、类型转换、编码映射、文件拆分与合并、维度转换等。

(2)数据比对:数据比对过程对两个数据表中的数据按照规则进行比对,比如只在某一个表中存在的数据,或者通过字段之间的关系定义比对规则。

4.2.3数据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的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的对数据资源进行治理。

4.2.3.1监督治理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的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的对监督治理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1.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1.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1.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1.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1.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1.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2城市大脑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地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地对城市大脑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2.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2.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2.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2.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2.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2.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3营商环境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地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地对营商环境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3.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3.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3.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3.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3.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3.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4全民住房保障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地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地对全民住房保障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4.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4.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4.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4.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4.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4.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5全民社会保障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地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地对全民社会保障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5.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5.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5.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5.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5.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5.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6全民健康保障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地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地对全民健康保障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6.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6.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6.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6.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6.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6.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7药品安全监管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地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地药品安全监管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7.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7.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7.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7.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7.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7.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8安全生产监督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地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地安全生产监督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8.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8.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8.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8.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8.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8.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9市场价格监管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4.2.3.9.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9.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9.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9.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9.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9.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10金融监管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地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地对金融监管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10.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10.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10.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10.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10.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10.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11能源安全保障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4.2.3.11.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11.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11.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11.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11.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11.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12信用体系建设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4.2.3.12.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12.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12.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12.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12.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12.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13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地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地对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13.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13.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13.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13.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13.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13.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14应急维稳保障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地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地对应急维稳保障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14.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14.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可以作为数据关联的关键字段的数据问题。

4.2.3.14.3数据准确性治理

提供准确性治理服务,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地反映其描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不出现逻辑或常识性错误。

4.2.3.14.4数据一致性治理

提供多源数据一致性校验治理服务,发现并解决不同源的数据存在字典不一致、单位不一致、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4.2.3.14.5数据完善性治理

对数据完善性有高要求的场景下,提供完善性治理服务,解决数据空缺或不可用的问题,保障数据的价值密度。

4.2.3.14.6数据时效性治理

提供时效性治理服务,根据业务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更新时间、合法时效、更新频率等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理。

4.2.3.15行政执法监督主题库全链路治理

通过对数据的全链路分析,定位数据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效地评估变化带来的风险,高效准确地对行政执法监督主题库进行治理。

4.2.3.15.1数据重复性治理

提供数据重复治理服务,通过常见问题记录、问题数据检测评估、问题数据处理、问题数据反馈等步骤进行数据的重复性治理。

4.2.3.15.2数据关联性治理

提供关联性治理服务,找出并解决身份证号、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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