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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西双版纳州综治中心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SBNZC2025-G3-00639-YNJS-0068
项目名称: 西双版纳州综治中心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西双版纳州综治中心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按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项目共涉及 7个业务系统及能力平台的新建和升级改造,建设数据深度应用能力及智慧化应用能力。分别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子系统升级改造、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应用子系统升级改造、智慧化应用子系统建设、地理信息应用子系统建设、基础支撑应用升级改造、安全加固及商用密码改造及配套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内容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6: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雨林.圣堤亚纳步行街9栋1/2/3号商铺景洪市场地(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雨林圣堤亚纳步行街9栋1/2/3号商铺
联系方式: 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海鹏、曾云、苏姝、黄健、闫永康、鲁惠莉
电 话: 18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西双版纳州综治中心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发布稿).docx
199.6K
西双版纳州综治中心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SBNZC2025-G3-00639-YNJS-0068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三、获取招标文件1
四、响应文件提交2
五、开启2
六、公告期限2
七、其他补充事宜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一、总则7
1.项目概况7
2.资金来源7
3.招标范围7
4.合格的投标人7
5.投标费用7
二、招标文件7
6.招标文件构成7
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8.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
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
10.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9
11.投标报价9
12.投标货币9
13.投标有效期9
14.投标保证金9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0
1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10
16.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0
17.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0
五、开标与评标10
18.开标10
19.资格审查11
20.评标11
21.评标过程的保密11
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2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2
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2
六、中标结果12
25.中标人的确定12
26.中标通知书12
27.签订合同13
28.履约保证金13
七、其他事项13
29.采购代理服务费13
30.解释权13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
32.质疑13
33.投诉14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6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9
一、开标一览表29
二、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30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0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0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0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0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三、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格式33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3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4
(三)投标函35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36
(五)技术文件37
(六)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40
(七)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
第五章采购需求46
第六章资格审查51
资格审查前附表51
1.资格审查51
2.资格审查标准51
3.资格审查程序51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2
评标办法前附表52
1.评标方法:55
2.评审标准55
3.评标程序56
4.政府采购政策57
第1章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西双版纳州综治中心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BNZC2025-G3-00639-YNJS-0068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综治中心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690
最高限价(万元):688.03
采购需求:按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项目共涉及7个业务系统及能力平台的新建和升级改造,建设数据深度应用能力及智慧化应用能力。分别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子系统升级改造、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应用子系统升级改造、智慧化应用子系统建设、地理信息应用子系统建设、基础支撑应用升级改造、安全加固及商用密码改造及配套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6: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雨林•圣堤亚纳步行街9栋1/2/3号商铺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西双版纳州综治中心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
其他:本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雨林•圣堤亚纳步行街9栋1/2/3号商铺
联系方式: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鹏、曾云、苏姝、黄健、闫永康、鲁惠莉、许晌达、肖蓝燕
电话:18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2 | 采购人 | 名 称: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联系人:凌老师联系方式:******** |
| 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雨林•圣堤亚纳步行街9栋1/2/3号商铺项目联系人:张海鹏、曾云、苏姝、黄健、闫永康、鲁惠莉、许晌达、肖蓝燕联系方式:182******** |
| 1.4 | 项目名称 | 西双版纳州综治中心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 |
| 2.1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2.2 |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3.1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 3.2 | 合同履行期限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3.3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4.1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②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存档。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④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 7.1 |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1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提交时间: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保山分行账 号:2841********0242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一)银行转账或电汇: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银行保函1.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 |
| 15.1 | 投标文件密封 | 登录“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1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16.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16.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18.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 28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合同价的5%乙方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该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保函有效期持续至合同项目质保期结束。自保函有效期届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甲方无需承担保函项下付款义务,该保函自动失效。 |
| 2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计算金额为中标金额)。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招标范围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合格的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资格审查
第七章评标办法
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
7.2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
7.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论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并重新备案,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7.4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
7.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
8.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9.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0.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1.投标报价
11.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1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含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但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
12.投标货币
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13.投标有效期
1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3.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14.投标保证金
14.1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递交,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4.2办理银行转账时,请务必注明该项保证金所对应采购项目的项目编号,以便核查。
14.3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托管银行统一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托管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进行密封并提交。
15.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16.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6.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7.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7.1在本章第16.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送达。
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18.2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介绍有关参会人员;
(3)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依次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由投标人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公布各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内容。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投标单位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开标会议异议询问。
(6)开标结束。
18.3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无效。
19.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0.评标
20.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20.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3评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七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七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1.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中标结果
25.中标人的确定
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5.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5.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中标通知书
26.1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6.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7.2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
28.履约保证金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其他事项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详见须知前附表。
30.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质疑
3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受理质疑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32.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2.4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具体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办法处理。
33.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 序号 | 内 容 | 要 求 |
| 1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内容。 |
| 2 | 服务质量要求 | 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 3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4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总价的5%乙方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该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保函有效期持续至合同项目质保期结束。自保函有效期届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甲方无需承担保函项下付款义务,该保函自动失效。 |
| 5 | 合同价款支付 | 预付款:合同签订且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1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用于供应商采购设备、开展前期开发工作。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及预付款申请函。进度款:项目完成系统开发及设备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阶段性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尾款:项目整体终验合格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决算审定价支付剩余尾款。供应商需提供决算审定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
| 6 | 项目验收要求 | 1.验收标准:按照本采购需求规定的项目内容、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所有功能模块需正常运行,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服务质量达到约定标准。2.验收流程:2.1阶段性验收:项目完成系统开发及设备安装调试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性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如系统测试报告、设备验收报告等),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阶段性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重新申请验收。2.2终验:项目全部完成且试运行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终验申请及相关材料(如终验报告、系统运行报告、售后服务记录等),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验收合格的,出具终验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重新申请验收,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合同编号:项目编号: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同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注:本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采购方和使用方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公开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一)服务标准:
(二)服务内容:
二、合同总价
。
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全部服务的一切费用。
三、项目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内容。
四、服务与技术支持
1.项目建设质量:
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所有功能模块需符合本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系统需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兼容性、易用性,满足西双版纳州各级综治中心业务使用需求。
2.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为3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包括系统bug修复、功能优化、数据维护、技术支持等,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3.技术支持服务
3.1响应时间:投标方需保证在售后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提供本单位固定电话、专属邮箱、传真、官方网站等联系方式,随时接受系统使用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接到问题咨询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如远程指导、现场处理等)。
3.2线上服务流程:投标方须提供详细的线上服务流程说明,线上报修需实现问题登记(记录问题描述、提交人、提交时间、所属模块等信息)、问题处理(分配技术人员、处理进度跟踪)、加急处理(针对紧急问题开通绿色通道,1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处理)、问题关闭与评价(问题解决后由提交人确认关闭并进行满意度评价)、常见问题案例库(定期更新,包含问题现象、解决方案、预防措施等)、消息通知(通过短信、系统消息告知问题处理进度、结果)等功能;需提供服务网站地址及各个模块的功能截图或功能演示视频。
3.3运营保障:在服务响应过程中,须有运营专员参与,全程跟踪服务过程,协调解决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如技术人员资源调配、复杂问题升级处理等);须在投标方案中详细说明运营保障内容,包括运营专员职责、服务协调机制、问题升级流程等,提供详细服务方案。
4.培训服务:
投标方需提供全面的培训服务,包括系统操作培训、技术维护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等,培训对象涵盖西双版纳州各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培训方式采用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线下培训需在西双版纳州内开展,培训次数不少于40次;提供相应培训教材,教材内容需详细介绍系统功能、操作步骤、常见问题处理等。
。
乙方技术支持联系人:电话:。
5、验收及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
按照本采购需求规定的项目内容、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所有功能模块需正常运行,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服务质量达到约定标准。
2.验收流程:
2.1阶段性验收:项目完成系统开发及设备安装调试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性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如系统测试报告、设备验收报告等),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阶段性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重新申请验收。
2.2终验:项目全部完成且试运行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终验申请及相关材料(如终验报告、系统运行报告、售后服务记录等),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验收合格的,出具终验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重新申请验收,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六、合同价款结算
预付款:合同签订且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用于供应商采购设备、开展前期开发工作。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及预付款申请函。
进度款:项目完成系统开发及设备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阶段性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尾款:项目整体终验合格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决算审定价支付剩余尾款。供应商需提供决算审定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五)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乙方保证所提供收款账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因乙方提供账户信息有误导致的无法收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重复支付的手续费,款项支付到第三人账户无法追回的损失,以及甲方为主张其权益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一切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履约保证金的交付和返还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该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保函有效期持续至合同项目质保期结束。自保函有效期届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甲方无需承担保函项下付款义务,该保函自动失效。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项目服务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
2.负责做好项目部署、调试的配合工作。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甲方项目,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组织乙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达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业务规范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严格遵守协商、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5.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6.乙方需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确保员工遵守意识形态、防控疫情、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及规定。
7.配合甲方共同进行项目验收。
八、违约责任
(一)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的服务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逾期提供服务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3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超过30个日历天交付或交付成果与合同标准不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因诉讼、维权而产生的立案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三)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服务范围以外的条件。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协调或处理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与执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一)中标人的投标件;
(二)中标通知书;
(三)附件:1.产品明细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 投标人: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 |||
二、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承诺(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对参与本项目做如下承诺(声明):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对参与本项目做如下承诺(声明):
①我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②我公司在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及后续合同履行中,已完全符合并将严格遵守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我公司不与其他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④我公司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三、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
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报价为准,合同履行期限:。
2.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若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等情况,采购人可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8.(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四)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序号 | 名称(功能项) | 品牌型号和规格/功能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生产商名称 | 生产商规模 | 生产商特殊属性 | 投标人所属地 | 产品属性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 | …… | |||||||||||
| 合 计 | ||||||||||||
注:1.生产商规模(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生产商特殊属性(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产品属性(节能节水环保其他),如无对应属性,填写‘无’。
2.报价包含且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的人工费、设备/材料费、机械费、综合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增值税、进出口税(如有)等)、运费(含国内、外运费)、辅助材料(含采购清单中未列明的项目建设过程预计使用辅助材料)、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系统联调、软件相关费用、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保障(包含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人员培训及维保服务、含竣工验收后维保期间的投标人驻场服务费、系统软件更新免费升级费、技术支持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整个项目建设、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服务地点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表格填写说明:
1、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电子签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电子签章。
2、表格中“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招标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
3、表格中“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
4、本表格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
5、填表示例:(有偏离情况的)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六)技术文件
1.系统设计方案
2.项目实施方案
3.保密承诺及保密措施
4.培训方案
5.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
6.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担任本项目的职务 | 工作年限 | 职称 | 相关证书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
| 2 | 技术负责人 | |||||||
| 3 | 技术架构师 | |||||||
| 4 | 数据工程师 | |||||||
| 5 | 测试工程师 | |||||||
| 6 | 运维工程师 | |||||||
| …… | …… | |||||||
| …… | …… |
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8.类似项目业绩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七)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投标人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
4.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6.不扰乱采购活动正常秩序。
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
如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2.保证金缴纳凭证
(格式自拟)
(八)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承诺书(按需提供)
致(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承诺,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本单位提供的(产品名称)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且产品认证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并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简要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治中心、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决策部署,牢牢锚定西双版纳州“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先行区”定位,以州级综治中心为“中枢”,以县、乡、村、网格四级综治中心为“触角”,以信息化、智能化、法治化为路径,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率先形成“政府+社会+群众”治理共同体。到2025年底,按照中央、省关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要求,以全面提升平台协同能力为目标,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数据深度应用、智慧化应用、地理信息应用、基础支撑应用及安全保障的全面提升,打造“一个平台管全域、一个二维码管全程、一个闭环管到底”的边疆特色社会治理新模式。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本项目需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GB/T8566-2007)
《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工程技术规范》(GB/T33453-2016)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
国家及云南省关于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的其他相关政策文件与技术标准
(三)服务内容:
一是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子系统。
多元化解体系通过“分流+协同”机制,推动矛盾“前端化解、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化解首次分流以原有流程为基础,按照《西双版纳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综治中心对首次登记受理的矛盾纠纷原则上要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界定是否属于矛盾纠纷,属于哪一类矛盾纠纷,并按照《西双版纳州矛盾纠纷和案(事)件分级分类办理流程规定》矛盾纠纷管理权限和类别将其分流到相关行业部门或调解组织或将事权不在本级管辖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上报到上级综治中心。如果该起矛盾纠纷不适用“调解”路径或者调解失败,启动“路线图”解纷途径化解。在尊重矛盾纠纷当事人个人意愿基础上,按照分流原则,进行二次或多次分流转办的过程。首先补充完善调解失败矛盾纠纷信息,征询“专家库”意见;其次询问征求矛盾纠纷当事人意愿;然后按照优先顺序,选择化解途径。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行政三级办理等解纷途径的受理主体及受理范围都有差别,分流时综治中心需充分了解纠纷信息后,再行分流。以上路径不能调解纠纷,纠纷信息通过系统导入到法院分中心进行研判,引导进入诉前调解流程,指导法官参与调解过程。调解成功,可以出具司法确认书;调解不成功,作为诉讼线索保存。
二是建设完善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子系统。
提升重点人员服务管理质效和行业部门重点人员管控协同能力,对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完成从“底数清、情况明”到“服务好、管得住”的升级,形成精准识别、分类干预、动态服务的工作模式。
三是建设完善数据应用子系统。
在已建成的数据仓库基础上,建设纵向联通省级信息平台,横向连接行业部门相关业务系统,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工作联动、问题联治、智能高效的数据应用平台,提升数据分析和汇总能力。
四是建设智慧化应用子系统。
随系统数据量持续增加,各部门数据汇聚逐渐成型,在此基础上探索人工智能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场景,构建支撑全业务流程的智能化应用体系。包括搭建智慧调解模型、重点人员精准识别模型、重点人员风险评估模型、重点人员个案帮扶模型、工作监督助手、法律咨询助手、基于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的社会态势分析、社会稳定和风险评估模型。
五是建设完善地理信息应用子系统。
依托地理信息可视化应用技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专题数据展示体系,提升对重点人员、矛盾纠纷、案(事)件、三类案件、外来人员及出租房等各类专题数据的汇总分析与展示能力,通过将复杂的数据与地理空间信息有机结合,能够直观呈现各类信息的分布特征、关联关系及发展态势,为决策提供精准、高效的信息支持,助力提升辖区管理中的智能化水平和应对能力。
六是基础支撑应用能力提升。
为满足系统用户业务工作需求,提升系统易用性、实用性和整体性能。按照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优化系统界面,针对不同层级、用户角色提供个性化的人机交互与操作逻辑系统应用界面设计。提升即时通讯实用性、易用性及安全性;新增PC端即时通讯功能,实现即时聊天、文件传输、通讯录管理及群组管理等相关功能。新增重点人员管理功能、远程法律咨询等提供支撑。升级矛盾纠纷“解纷码”功能,实现流程标准化、节点公开化、服务透明化、结果满意度评价等功能。依托平安版纳公众版APP,建设线上专家工作室,定期开展线上普法讲座,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在线法律咨询等服务。全面支持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等社会态势分析功能。按照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及宣传工作要求,完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及数据汇总分析模块,支撑各级综治中心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汇总分析工作。各行业部门可自定义生成调查问卷,辅助开展工作需要的调查工作,收集调查数据,统计调查结果。其次实现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数据与基层治理数据、警情、社保覆盖率、网络舆情等交叉,通过深度分析与应用转化,实现从“被动响应”到“主动预警”。
七是安全加固及商用密码改造。
为了提升系统数据交互能力,加强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在原有的双网双平台基础架构上,新购安全加固设备以及密码改造相关设备,完成应用系统改造,提升业务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人员组成:
项目实施和服务运营团队需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架构师、数据工程师、测试工程师、运维工程师等,各类人员均有明确分工,且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
(五)服务质量要求:
1.项目建设质量:
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所有功能模块需符合本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系统需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兼容性、易用性,满足西双版纳州各级综治中心业务使用需求。
2.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为3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包括系统bug修复、功能优化、数据维护、技术支持等,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3.技术支持服务
3.1响应时间:投标方需保证在售后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提供本单位固定电话、专属邮箱、传真、官方网站等联系方式,随时接受系统使用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接到问题咨询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如远程指导、现场处理等)。
3.2线上服务流程:投标方须提供详细的线上服务流程说明,线上报修需实现问题登记(记录问题描述、提交人、提交时间、所属模块等信息)、问题处理(分配技术人员、处理进度跟踪)、加急处理(针对紧急问题开通绿色通道,1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处理)、问题关闭与评价(问题解决后由提交人确认关闭并进行满意度评价)、常见问题案例库(定期更新,包含问题现象、解决方案、预防措施等)、消息通知(通过短信、系统消息告知问题处理进度、结果)等功能;需提供服务网站地址及各个模块的功能截图或功能演示视频。
3.3运营保障:在服务响应过程中,须有运营专员参与,全程跟踪服务过程,协调解决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如技术人员资源调配、复杂问题升级处理等);须在投标方案中详细说明运营保障内容,包括运营专员职责、服务协调机制、问题升级流程等,提供详细服务方案。
4.培训服务:
投标方需提供全面的培训服务,包括系统操作培训、技术维护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等,培训对象涵盖西双版纳州各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培训方式采用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线下培训需在西双版纳州内开展,培训次数不少于40次;提供相应培训教材,教材内容需详细介绍系统功能、操作步骤、常见问题处理等。
(六)项目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
按照本采购需求规定的项目内容、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所有功能模块需正常运行,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服务质量达到约定标准。
2.验收流程:
2.1阶段性验收:项目完成系统开发及设备安装调试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性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如系统测试报告、设备验收报告等),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阶段性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重新申请验收。
2.2终验:项目全部完成且试运行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终验申请及相关材料(如终验报告、系统运行报告、售后服务记录等),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验收合格的,出具终验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重新申请验收,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保密要求
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采购人相关保密规定,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取的西双版纳州综治中心相关数据、资料(如重点人员信息、矛盾纠纷数据、业务流程信息等)承担保密责任。
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自项目启动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后5年)、保密责任等内容;项目团队成员需签署个人保密承诺书,确保信息不泄露。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关联公司)泄露项目相关信息;不得将项目数据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若发生信息泄露事件,供应商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等)归采购人所有。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设备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法律费用等),并确保采购人免受损失。
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相关的技术文档(如源代码、设计文档、测试报告、操作手册等),确保采购人能够独立使用、维护系统。
(八)技术参数及功能描述
| 序号 | 功能 | 子功能 | 功能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子系统 |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 对不符合原有调解流程或者调解失败的矛盾纠纷,在尊重矛盾纠纷当事人个人意愿基础上,按照分流原则,进行二次或多次分流转办。首先补充完善调解失败矛盾纠纷信息,征询“专家库”意见;其次询问征求矛盾纠纷当事人意愿;然后按照优先顺序,选择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行政三级办理等解纷途径化解途径。以上路径不能调解纠纷,纠纷信息通过系统导入到法院分中心进行研判,引导进入诉前调解流程,指导法官参与调解过程。调解成功,可以出具司法确认书;调解不成功,作为诉讼线索保存。 | 1 | 项 | |
| 矛盾纠纷业务改造 | 完善基层治理与综治中心组织架构用户体系,新增用户职务,实现业务流程与实际职务绑定,严格限定单位及用户范围,明确分工,确保登记上报、分流转办的层级清晰,分流对象精准,通过权限动态调整、业务操作留痕等机制,解决“一人多岗”问题。 | 1 | 项 | |||
| 重大事件管理 | 在矛盾纠纷、案(事)件处置流程中,设置重大事件识别节点,对涉及社会稳定、重大民生等事项,自动触发分析研判程序,同步支撑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并跟踪记录后续批示传达、处置落实等环节,形成闭环管理。新增行业部门内部分流交办与办结反馈流程,优化行业部门内部业务协同机制,完善分流交办与办结反馈流程。在矛盾纠纷、案(事)件处置过程中,支持根据事件性质、管辖范围等要素,自动或手动分流至部门内部相关科室、岗位,并明确办理时限与标准;同时,建立办结反馈环节,办理单位及时反馈处置结果,且在上报上级部门前须经过内部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处置合规,全面支撑矛盾纠纷及案(事)件闭环处置。 | 1 | 项 | |||
| 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件管理 | 围绕违建拆迁、山林土地等容易引发行政争议的重点领域,新增重点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功能,根据案件类型提供录入模版,固化案件办理流程,同时为执法人员智能匹配合适的法律法规以及相似案例,提升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能力,减少因行政执法争议或过错引发的矛盾纠纷事件。 | 1 | 项 | |||
| 2 | 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子系统 | 帮扶人员精准服务管理 | 整合政务系统、社区网格、帮扶记录等多渠道数据资源,完善重点人员的家庭关系网络、不动产及流动资产状况、个人收入构成、个性化帮扶需求等多维度信息,形成覆盖生活、经济、需求等维度的完整数据档案,为精准服务提供数据基础。基于多源数据融合技术,构建动态全景式人物画像,实现从“静态台账”向“动态风控”转型。运用数据比对与碰撞分析技术,整合矛盾纠纷记录、案(事)件关联信息、三类案件涉事数据等内部信息,结合外部相关数据,构建风险识别模型。通过模型分析,主动识别潜在高风险人员,推动风险评估从“事后追溯”向“事前预警”转变,提升风险防控的前瞻性识别潜在高风险人员。新增重点人员风险等级智能化评估辅助功能,基于同类人员评估标准与历史数据,结合实时采集的各项动态信息,实现风险等级的自动评估与动态更新。同时,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当风险等级达到预警阈值时,自动触发预警提示,为分级分类管理提供精准依据做到自动风险等级评估、实时预警等,实现帮扶人员风险等级智能化评估。构建帮扶行为监测模型,通过分析帮扶记录中的照片使用频次、同一时间段帮扶人员数量、帮扶内容相似度等关键指标,智能识别同一张照片多处使用、一天内同时帮扶多人、帮扶内容空洞重复等虚假帮扶行为。对监测到的异常数据,自动发出提醒,强化帮扶过程监管,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虚假帮扶行为智能识别,异常数据自动化提醒等功能,提升重点人员服务管理能力。 | 1 | 项 | |
| 未成年人服务管理 | 整合民政、教育、社区等多渠道数据资源,将未成年人家庭基本情况(父母婚姻状况、实际抚养人情况等)、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有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经济状况等)、个人爱好及特长等信息纳入采集范围,构建涵盖家庭背景、生活保障、个人特质三大类20余项细分指标的信息采集体系,开发具备数据实时更新、智能分析、风险预警功能的重点未成年人物画像功能。基于人物画像结果建立“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模式,明确政法、教育、民政等部门的主责清单与协同流程,通过系统对方案执行进度、资源投入、服务效果进行全程跟踪督办,每季度开展成效评估并动态优化方案精准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落实部门主责,督促执行情况。依托信息系统实现家庭监护情况、学校教育动态、部门服务记录的实时共享,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课、家校共育座谈会,推动形成“发现—干预—巩固”全链条服务机制,促进家庭教育质量与学校教育水平双向提升。 | 1 | 项 | |||
| 前科人员识别和动态监测管理 | 针对重新犯罪率较高的情况,建立前科人员专题信息库,以其过往犯罪经历(是否为暴力犯罪、是否为重新犯罪高发类别等)、安置情况(户籍落户、工作安置情况等)、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有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纳入低保、医保等)、受教育情况(最高学历)、心理压力情况(是否因罪离异、亲属是否存在歧视现象、周边是否存在歧视现象等)、社会接触复杂程度(是否为无业人员、职业类别、是否经常出入复杂场所)为要素,搭建具备多因子关联分析能力的智能化模型。通过算法自动比对识别未纳入帮扶包保范围的前科人员,实现对重点对象的精准筛选与动态追踪,为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动态监测机制,针对模型判定的高风险人员,同步向责任单位发出风险评估任务单和预警提示函,函件包含风险等级、主要风险点及干预建议,推动责任单位快速响应,及时采取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干预措施,形成风险防控闭环,提升重点人员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提升重点人员管理能力。 | 1 | 项 | |||
| 重点人员协同服务管理 | 协同相关行业部门,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家庭多元协同共管格局。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个案管理、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强化对社区重点人员的帮扶及服务,开展社会保障、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服务内容,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 1 | 项 | |||
| 外籍人员管理 | 建立外籍人员管理体系,对外籍人员通过系统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实现对外籍人员全流程、动态化的高效管控与优质服务,加强对外籍人员信息登记管理、流入流出动态管理及定期评价评估,切实强化外籍人员服务管理质效。 | 1 | 项 | |||
| 3 | 数据应用子系统 | 纵向数据共享 | 建立“平安版纳”基层社会治理综合应用平台与云南省社会治理信息系统数据通道,完成与云南省社会治理信息系统的技术对接,明确对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对接方式选型、数据交换范围(含基础信息、业务数据等)、接口协议规范、安全加密规则,确保对接过程安全合规、稳定高效。建立标准化数据传输通道:一方面,按省级要求主动推送我州矛盾纠纷、案(事)件等核心数据至省信息系统,保障省级层面数据汇总的全面性;另一方面,精准拉取省系统中与我州相关的书面案件、口头案件等数据,实现上下级数据的实时同步。针对拉取的省级数据,制定统一的数据清洗规则,通过自动化工具与人工核验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数据去重、格式标准化、异常值修正等处理,确保数据质量达标后分类入库,做好数据清洗,并同步至业务系统供基层治理工作展示与调用。依托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信息“一次录入、多系统复用”。通过数据关联与流程打通,确保同一矛盾纠纷在“平安版纳”平台与省级系统中实现无缝流转,支持跨层级协同化解,减少重复录入工作,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提升治理效率。 | 1 | 项 | |
| 横向数据协同 | 破除行业部门数据壁垒,联通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信访、住建、人社等部门,搭建数据共享模块,高效、自动化对接入数据。同时通过专业的数据清洗流程,剔除冗余、错误信息,将分散的个案数据整合为结构化、体系化的数据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用性。社会治理服务更精细、高效,提升基层治理工作质效。充分实现各部门业务数据协同共享。 | 1 | 项 | |||
| 多维度数据统计分析及数据透视 | 对现有数据报表及数据概览功能进行全面迭代优化,构建更贴合业务需求的报表体系。一方面,强化多维度报表生成能力,支持用户根据实际业务场景,灵活选择时间、区域、业务类型、用户群体等不同维度组合,自动生成针对性的统计报表,满足从宏观到微观的多样化数据查看需求。另一方面,完善多层级数据下钻查询功能,实现从汇总数据到明细数据的逐层穿透。可通过下钻操作依次获取各具体业务点的详细数据,精准定位数据背后的业务细节,让数据呈现更具层次感和追溯性,大幅提升报表的实用价值。通过维度重组和指标聚合,将数据的不同属性(维度)作为行/列筛选条件,结合数值指标的计算,打造更灵活、更深入的查询分析机制。打破原始数据的线性结构,直观呈现数据背后的业务规律与潜在问题,透视数据价值,实现数据驱动的科学决策。 | 1 | 项 | |||
| 行业部门数据统计分析 | 搭建标准化的数据推送与汇总通道,实现各行业部门上下级单位数据的实时同步与无缝对接。支持行业部门内部不同层级的数据的查询、汇总、统计及分析,上级部门可通过系统,一键完成跨层级数据查询、多维度汇总及动态更新。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的业务督查、督办,提升行业部门内部数据统计汇总与态势分析能力。通过部门数据分析搭建智能化督查督办模块,实现对下级单位工作任务的全生命周期跟踪。通过预设任务节点与办理时限,可自动对超期未办事项触发提醒,并实时更新办理进度;针对未按计划开展的帮扶工作、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系统将生成未开展事项清单,推送至相关负责人,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依托部门数据资源,构建行业专属的统计分析模型,支持多维度、多层级的 数据挖掘 与趋势研判。通过整合部门内部业务数据,系统可自动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并以图表、热力图等可视化形式呈现行业运行态势。同时,支持自定义分析维度,满足不同业务场景下的深度分析需求,精准把握发展痛点、预判风险。 | 1 | 项 | |||
| 4 | 智慧化应用子系统 | 智慧调解模型 | 搭建具备自主学习能力的纠纷调解模型,通过整合历史调解案例、法律法规库、部门业务规范等多维度数据,构建动态更新的知识图谱。可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型、涉及主体、争议焦点等关键信息,智能生成多套针对性调解方案,方案中包含法律依据、调解话术建议,标注类似案例的调解要点与注意事项,为一线调解人员提供辅助,有效降低调解人员的经验门槛,指导其更专业、高效地开展现场调解工作。同时,模型将实时记录调解过程中的反馈数据,通过持续迭代优化方案生成的精准度,辅助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 1 | 项 | |
| 重点人员精准识别模型 | 整合多源数据(公安、司法、民政等),通过统计分析、特征挖掘和分类算法(如随机森林、神经网络),高效筛选需重点关注或干预的特定群体(如高风险犯罪人员、困境儿童等),避免漏识误识,同时结合实时数据(如行为轨迹、社会事件)对模型进行优化升级。 | 1 | 项 | |||
| 重点人员风险评估模型 | 针对高风险群体(如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涉毒人员等),通过多维度数据采集、量化分析与定性评估,挖掘风险因子与行为模式的相关性,识别其再犯风险、危害社会可能性或极端行为倾向,最终输出风险等级并匹配干预策略。 | 1 | 项 | |||
| 重点人员个案帮扶模型 | 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一人一策”的精准帮扶。首先,整合重点人员的基础信息、风险评估数据、帮扶需求反馈等多源数据,建立动态更新的个人档案。基于档案信息,模型将运用算法识别其潜在的帮扶需求,并结合辖区内的帮扶资源,自动生成个性化的帮扶方案,明确帮扶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及时间节点。帮扶责任人可通过系统实时更新帮扶进展,模型将根据实际效果动态调整方案内容,形成“评估-方案-实施-反馈-优化”的闭环帮扶机制,切实提升对重点人员帮扶服务的精准度与实效性 | 1 | 项 | |||
| 工作监督助手 | 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员包保等核心业务,开发功能完善的工作监督助手。支持根据不同业务类型的特性,自定义设置各环节的办理时限、责任主体、考核标准等参数,形成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模板。系统实时跟踪各项任务的进展状态,自动统计办理进度、完成率等关键指标,并通过可视化仪表盘直观展示,方便管理人员全局掌握工作动态。对于临近时限的任务,系统支持多元消息方式推送提醒信息,提前预警;对于超期未完成的任务,将自动关联责任人员信息,为工作督查提供明确指向,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 1 | 项 | |||
| 法律咨询助手 | 在矛盾纠纷调解的全流程中嵌入智能咨询模块,为调解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可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描述纠纷情况,系统将自动匹配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内容,精准推荐适配的法律服务,帮助其快速厘清纠纷的法律边界,提升调解的专业性与权威性。系统还将根据咨询内容的高频关键词,定期生成需求分析报告,为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数据支撑 | 1 | 项 | |||
| 基于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的社会态势分析 | 按照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及宣传工作要求,完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及数据汇总分析模块,支撑各级综治中心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汇总分析工作。实现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数据与基层治理数据、警情、社保覆盖率、网络舆情等交叉,引入统计模型(如结构方程模型、机器学习),识别关键影响因素,通过深度分析与应用转化,实现从“被动响应”到“主动预警” | 1 | 项 | |||
| 社会稳定和风险评估模型 | 以推动社会稳定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风险隐患排查化解、风险防控协同、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应急处置等“五项机制”落实为重点,在原有预警功能基础上,以矛盾纠纷、涉稳案(事)件、三类案件、重点人员、外来流动人员等为核心分析维度,细化每个维度的关键属性、涉及主体、化解进度;案(事)件的发生地点、影响范围、处置状态;重点人员的活动轨迹、风险等级、帮扶情况;外来人员的来源地、流动趋势、居住分布等。通过智能算法 对多维度数据进行关联分析、趋势预测和异常识别,定期生成动态更新的维稳态势报告,直观呈现区域内涉稳风险的分布特征、演变规律和潜在热点,为决策层提供“一图观全域、数据知风险”的可视化参考。基于动态维稳态势分析结果,建立风险事件智能推送机制。系统将根据事件的风险等级、影响范围、涉及领域,自动识别需要开展风险研判、风险评估或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的事件。推送过程采用“分级分类、精准到人”模式:高风险事件直接推送至属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中低风险事件推送至对应网格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并附事件基本信息、关联数据及初步处置建议,确保责任主体第一时间掌握风险线索,缩短响应时间,提升处置效率。将维稳预警提示函与智能分析系统深度融合,构建“数据触发—自动生成—流转处置—反馈闭环”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当系统识别到高风险隐患或趋势性风险时,自动触发预警提示函生成功能,函件内容包含风险描述、数据依据、建议处置措施及时限要求;通过系统实现提示函在相关部门间的电子化流转、审批和签收;同步跟踪处置进度,待处置完成后,将结果反馈至系统形成闭环记录,实现从风险发现到处置归档的全链条可追溯,确保预警提示函“发得出、收得到、办得实”,推动风险防控责任落到实处,提升涉稳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 | 1 | 项 | |||
| 5 | 地理信息应用子系统 | 重点人员专题 | 从人员基本信息、活动范围、风险等级、关联案件等维度信息对重点人员信息进行专题分析展示,直观呈现各类信息的分布特征、关联关系及发展态势 | 1 | 项 | |
| 矛盾纠纷专题 | 从矛盾纠纷发生地点、发生时间、纠纷类型、涉及人数、风险等级等多维度信息对矛盾纠纷案件进行专题分析展示,直观呈现各类信息的分布特征、关联关系及发展态势。 | 1 | 项 | |||
| 案(事)件专题 | 从案(事)件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案事件类别、涉及人数等多维度信息对案(事)件信息进行专题分析展示,直观呈现各类信息的分布特征、关联关系及发展态势。 | 1 | 项 | |||
| 三类案件专题 | 从案件地区、发案时间、案件类型等多维度信息对三类案件进行专题分析展示,直观呈现各类信息的分布特征、关联关系及发展态势。 | 1 | 项 | |||
| 外来人员专题 | 从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地区、入格时间、入格事由评估情况等多维度信息对外来人口进行专题分析展示,直观呈现各类信息的分布特征、关联关系及发展态势。 | 1 | 项 | |||
| 出租房专题 | 从出租房所属地区、租用情况、租户情况及评估情况等多维度信息对出租房进行专题分析展示,直观呈现各类信息的分布特征、关联关系及发展态势。 | 1 | 项 | |||
| 6 | 基础支撑应用 | 平台操作交互及性能 | 按照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优化系统界面,在界面设计层面,围绕“简洁高效、风格统一、科技感凸显”三大目标优化。色彩与布局重构,摒弃冗余视觉元素,采用以某浅色为基调、主色调点缀的配色方案,保证界面清爽通透,又通过功能区块的色彩区分强化操作引导;布局上遵循“核心功能优先展示”原则,将用户高频使用的模块置于视觉中心区域,减少操作路径长度。视觉风格标准化,统一全平台按钮样式、图标体系与字体层级,确保从登录页到各功能模块的视觉呈现高度一致,降低认知成本;同时融入动态交互元素,增强界面的科技感与交互趣味性。基于用户角色的差异化需求,构建“千人千面”的操作逻辑体系,实现业务流程的精准适配。业务人员操作逻辑以“高效处理待办”为核心,优化流程节点设计。首页优先展示待办任务列表,支持按紧急程度、截止时间排序,并内置一键处理、批量操作等快捷功能;操作路径上减少跳转层级,例如审批流程中可直接在待办页面完成意见填写与提交,同时通过智能提示功能降低操作失误率。管理人员操作逻辑聚焦“数据洞察与决策支持”,强化数据可视化与查询功能。首页定制化展示核心管理指标仪表盘,支持下钻查询明细数据;提供多维度筛选、组合查询功能,可按部门、时间、业务类型等条件快速定位所需信息,并支持查询结果的导出与共享,助力管理决策高效落地。响应式适配升级,针对不同终端的屏幕尺寸进行自适应优化,确保界面布局在各类设备上均能保持良好的可读性与操作便捷性。 | 1 | 项 | |
| 即时通讯融合业务功能 | 新增PC端即时通讯功能,实现即时聊天、文件传输、通讯录管理及群组管理等相关功能,为重点人员管理、远程法律咨询等提供支撑。实时共享重点人员动态信息;利用APP端消息推送功能,向工作人员发送任务提醒、风险预警,确保管理措施落地。远程法律咨询:依托聊天、语音功能,实现远程咨询服务;支持律师向咨询人实时传输法律文书模板,并通过已读回执功能确认咨询人是否查看关键信息,提升服务专业性与透明度。跨部门协同:通过通讯录分级管理与群组功能,打破部门壁垒,可快速创建临时协作群,实现信息实时同步、任务高效分配,缩短业务流转周期。 | 1 | 项 | |||
| 公众政法服务APP升级 | 升级矛盾纠纷“解纷码”功能,新增矛盾纠纷调解在线申请、纠纷化解进度及结果查询、化解结果满意度评价等功能,实现流程标准化、节点公开化、服务透明化。群众只需通过扫描“解纷码”进入平台,填写纠纷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据材料,即可完成调解申请的提交,无需现场排队,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让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完善进度与结果查询机制:平台将实时追踪纠纷化解的每一个环节,从申请受理、流转办理,到调解过程记录、最终处理结果等关键节点,均会同步更新至系统。群众可随时通过“解纷码”查询当前进度,清晰掌握纠纷处理动态,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焦虑与误解。引入满意度评价体系:纠纷化解完成后,群众可通过平台对调解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处理效率、结果公正性等进行星级评价及文字反馈。评价数据直接关联调解员绩效考核,形成“群众评价—问题改进—服务提升”的良性循环,倒逼调解服务质量持续优化。依托平安版纳公众版 APP 的现有用户基础与技术框架,进一步拓展服务边界,重点建设线上专家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线上法律服务,让法律知识触手可及、法律服务随时可得。线上专家工作室整合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骨干力量,组建涵盖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的专家团队,入驻APP线上工作室。群众可通过APP直接向专家发起咨询预约,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擅长领域的专家进行一对一沟通,解决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常见法律问题。优化在线法律咨询服务:除专家工作室的深度咨询外,APP还将开通7×12小时智能法律咨询机器人服务,为群众提供即时的法律问题解答;同时,设置“法律文书模板库”,提供离婚协议书、劳动合同、借条等常用文书模板,方便群众下载使用,降低法律事务处理成本。定期开展线上普法讲座:结合社会热点、高发纠纷类型及重要时间节点,举办线上普法讲座。讲座内容将采用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让群众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讲座视频将同步上传至 APP 知识库,供群众随时回看复习。 | 1 | 项 | |||
| 问卷调查功能改造 | 开发部分行业的标准化问卷模板,涵盖校园安全、小区物业、营商环境等专项主题;也支持定制问卷,提供编辑界面,支持用户自主添加单选题、多选题、量表题、开放式问题等题型,自定义逻辑跳转规则;同时具备数据对接能力,自定义问卷的采集数据可自动同步至汇总系统,辅助行业部门精准定位工作薄弱环节。各行业部门可自定义生成调查问卷,辅助开展工作需要的调查工作,收集调查数据,统计调查结果。 | 1 | 项 | |||
| 7 | 安全加固及商用密码改造 | 商用密码改造应用系统适配 | 1、对业务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改造,采用核心的密码技术手段,建设国密算法应用,构建以国产密码为基石的“平安版纳”基层治理综合应用平台密码应用体系;2、通过部署密码产品,包括:国密VPN网关、服务器密码机、身份认证网关、证书认证系统等密码应用产品,完成应用系统改造并实现密码应用,着重解决在身份识别、信息加密、完整性保护、抗抵赖性等方面的密码应用薄弱问题。其中身份鉴别使用基于密码技术的数字证书和生物特征加密比对等方式,进行用户和设备身份验证,确保只有通过身份验证的主体才能接入业务系统,防止非法接入。传输机密性采用对称加密算法(SM4)和非对称加密算法(SM2)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即使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截获,没有密钥也无法解密,保证数据传输的机密性。传输完整性使用消息认证码(MAC)或哈希算法(SM3)为传输数据生成校验值,接收端通过对比校验值,确保数据未被篡改。日志完整性利用数字签名技术对日志记录进行签名,保证日志内容在未授权的情况下无法修改,支持审计和追溯。远程管理通道通过加密的VPN通道,结合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技术,保障远程管理时数据传输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操作。资源保护使用数字水印或数字指纹标记重要信息资源,进行安全完整性保护,确保资源来源和状态的识别;1、3、对重要程序使用代码签名技术,防止恶意篡改;通过属性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确保设备和用户的合法接入。关联管理密钥管理系统采用分层架构,通过安全的密钥生成、存储、分发和更新机制保障密码系统的安全;同时,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密码应用的合规性。商用密码应用改造提升“平安版纳”基层治理综合应用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密码应用水平,增强网络安全防护和风险防控能力,满足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为平台的稳定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 1 | 套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8 | 安全代理网关 | 1、2U机架式设备,冗余电源,1TB硬盘,代理带宽:1G,并发代理人数:7000人,代理并发连接数:60万,代理新建连接数:3.5万,6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2、在不改造现有业务系统的情况下完成上线,通过代理能力提供对业务系统的隔离保护、协议的转换等功能。3、具备数据脱敏功能,对业务系统网站中的敏感信息,比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车牌号等,进行脱敏后展示。保护业务系统中的敏感信息不外泄。 4、对业务应用访问及下载文件进行审计及敏感信息检测。支持敏感信息自动识别,包含手机号、身份证号、护照号、地址、邮箱、银行卡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编号、组织机构代码、车牌号、车架号等常见的数十种敏感信息;对违规敏感信息的请求访问进行阻塞。5、支持SSL加解密功能,兼容RSA算法及SM2算法;支持国密算法SM2,SM3,SM4;支持SSL卸载,可以将客户端的HTTPS请求解密为HTTP明文请求发送给服务器,减轻服务器加解密压力。6、具备网络数据防泄漏功能,支持对多种数据外发途径,进行文件格式和文件内容检测,支持对外发内容进行敏感信息检测。7、具备API 管控功能,支持通过应用控制策略实现业务应用及 API 接口的访问控制,可以设定业务API访问的基本带宽/并发连接数/速率限制,保障业务可用性。8、支持针对主体、IP等条件分配业务系统的访问权限;可通过允许或拒绝及重定向的动作进行业务API系统访问权限控制。9、支持业务API审计原始日志记录。可以对检测结果进行报文内容追溯查看,包括匹配结果,请求体,请求体,响应头,响应体,传输文件等。10、提供不少于3年软件升级和硬件维保服务。 | 1 | 台 | |
| 9 | 国密VPN网关 | 1. 机架式设备,采用国产操作系统和芯片,内存≥8G,硬盘≥ 256G,支持RJ-4510/100/1000Mb≥4。2. 支持国密算法套件,并兼容国际算法套件。支持TLSv1.0/v1.1/v1.2/v1.3,同时支持国密标准SSL协议GMTLSv1.1。3. 支持国密标准国密IKEv1证书认证模式,支持主模式,支持IKE证书压缩,支持国密/国际IKE切换。4. 支持抗非法报文攻击:包括land 、Smurf、Ping of death、Winnuke、Teardrop等、支持通用非法报文、非法TCP报文、非法ICMP报文的检测、支持抗系统扫描(包括Syn半开扫描、FIN、ACK扫描、圣诞树扫描、NULL扫描、UDP扫描等)、支持抗洪泛攻击,包括SYNFLOOD、UDPFLOOD、PINGFLOOD、CC等。5. 支持路由和透明工作模式,支持静态路由,支持组播路由,支持动态路由(包括不限于RIP、OSPF、BGP),支持基于源/目的IP、源/目的端口、协议以及国家地域进行选路的策略路由选路功能,支持VLAN_TRUNK,支持DNS、DDNS,支持网桥功能,支持组播转发;支持IPV4/IPV6网络和IPv4/IPv6 NAT地址转换和访问控制。6. 支持在线用户强制离线操作,支持在线用户加入黑名单,支持用户最近登录时间、离线时间查看,支持离线超期检查并自动加入黑名单7. 产品支持SCEP协议,具有注册本机证书功能;支持 LDAP、SCEP协议在线获取、更新CRL,实时验证用户状态。8.支持设置安全基线,可设置上线准入策略;并支持配置允许服务隐身策略,以确保业务服务端口需要先敲门再访问,增强产品业务服务安全性。9.支持SSL隧道端口复用配置,支持认证数据传输隧道和业务数据传输隧道隔离、合并两种数据传输要求。10.所投产品具备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心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符合《 GM/T0023-2014 IPSec VPN网关产品规范》、《GM/T 0025-2014 SSL VPN网关产品规范》、GM/T 002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第二级要求。11.所投产品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12.设备质保至少包含三年。 | 1 | 台 | |
| 10 | 服务器密码机 | 1. 机架式软硬一体设备;采用国产操作系统和芯片;支持RJ-4510/100/1000Mb≥2个千兆电口,支持扩展,可提供1个PCI-E扩展槽位。2. SM4算法加解密≥850Mbps;SM2加密≥2500次/秒;SM2解密≥3400次/秒;SM2签名≥11000次/秒;SM2验签≥4000次/秒;SM3杂凑运算≥830Mbps3. 产品支持SM1、SM2、SM3、SM4国密算法;支持ECDSA,DSA国际算法,对称算法需支持ECB,CBC、CTR和GCM等算法模式。4. 采用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双硬件物理噪声源生成真正随机数,随机数质量高。5. 支持密钥备份与恢复管理功能,包括密钥备份、密钥恢复、定制keystore恢复功能。6. 支持密钥管理服务,采用“分层结构,逐层保护”的安全原则,提供管理密钥、用户密钥、会话密钥三层密钥体系,保证密钥的安全。7. 支持基于三五门限安全机制的密钥备份与恢复,且支持多版本备份恢复。8.支持双机热备、负载均衡等高可用部署模式,提高服务的可靠性。9. 国家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心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符合GM/T 002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第二级要求。10.设备质保至少包含三年。 | 1 | 台 | |
| 11 | 身份认证网关 | 1. 机架式设备,采用国产操作系统和芯片,CPU≥8核,内存≥32G,硬盘≥1T硬盘,配置冗余电源,标配≥4个千兆电口;新建连接速度≥2500次/秒.最大并发连接数≥8000.吞吐量≥600Mbps.每秒认证数(TPS)≥5000。2. 支持TLS1.0、TLS1.1、TLS1.2、SSL3.0协议;支持高安全性的TLS1.3协议;支持标准的国密SSL协议;3. 支持国际和国产双算法;国际算法包括:RSA、3DES等算法;支持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国密算法,包括:SM2、SM3、SM4;4. 支持预警功能:管理员可以设定预警条件和阈值,针对CPU状态、硬盘状态、内存状态、网络流量状态、业务日志、在线连接数、在线用户数进行预警策略配置,当某监控项达到阈值时可以自动给管理员发送邮件;6. 支持证书自适应功能:系统支持配置RSA和SM2两张站点证书并同时启用,根据客户端算法能力进行自适应;7. 支持通过图形界面方式动态实时监测系统CPU资源、存储空间、系统内存的使用情况以及各网络接口的网络流量监测;8.所投产品具备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心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符合GM/T 002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第二级要求;9.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试证书》;10.所投产品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11.设备质保至少包含三年。 | 1 | 台 | |
| 12 | 智能密码钥匙 | 1. 采用USB接口设计,标准USB 1.1设备,支持USB2.0接口;2. 采用“硬件 + PIN码”的双因子认证,保证数字证书和私钥的合法使用;3. 处理器采用32位智能卡芯片,存储空间≥128K(用户空间),数据存储年限:至少10年;4. 算法支持RSA、SM2、DES、3DES、SHA-1、SSF33、SM1;5. 基于公钥体系的数字证书和私钥的安全载体;6. 具备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心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7.硬件质保至少包含三年。 | 5 | 个 | |
| 13 | SSL站点证书 | 1、至少包含3年证书有效期;2、支持RSA2048/SM2算法3、证书签发机构具备电子认证服务资质。4、证书服务包含三年。 | 1 | 个 | |
| 14 | 证书认证系统 | 1、 机架式设备,标配至少2个千兆自适应电口;2、 支持CA/RA/LRA三层结构,并具备良好的LRA扩展能力;4、 CA模块支持用户证书、KM系统证书、OCSP系统证书的签发、下载、更新、注销、解冻、查询、归档、发布等全生命周期管理;5、 RA支持级联部署,上级RA和下级RA仅在部署结构上有上下级关系,它们的功能完全相同。其中:上级RA可为下级RA发放身份证书,并可对下级RA的发证量、可用模板进行管控。上级RA可对下级RA的证书申请进行自动或手动审核,对下级RA的发证量进行统计;6、 KM模块支持非对称密钥管理,包括密钥的产生、分发、更新、注销、归档、销毁、恢复和查询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功能和非对称密钥管理服务;7、 产品具有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心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8、设备质保至少包含三年。 | 1 | 套 | |
| 15 | 对接服务 | 提供本次商用密码改造对接服务承诺函,承诺完成甲方要求对接的应用系统的密码改造对接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备案等工作,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接口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 1 | 项 |
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第六章资格审查
| 序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2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①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②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存档。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④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资格审查前附表
1.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以及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资格审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程序
采购人依据本章第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投标无效。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作废标处理。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电子签章 | ||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款规定 | ||
| 服务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 款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款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在规定位置进行电子签章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在规定位置进行电子签章 | ||
| 其他无效情形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100分) | 投标人的投标总得分=F1+F2+F3 其中:F1、F2、F3 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3 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
| 投标报价 F1:满分10分。技术部分 F2:满分63分。商务部分 F3:满分27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2(1) | 投标报价F1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分(满分10分) |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报价)×10 即:F1=[C/(B1,B2,…,Bn)]×10注:C 为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 为第 n 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注:(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 2.2.2(2) | 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 | 系统设计方案评审(满分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情况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业务需求的理解;②整体设计方案;③详细设计方案;④部署规划方案;⑤实施重、难点分析。(每项满分6分,5项共计30分)第一档次:各评审内容均完整详尽、逻辑严密,完全契合项目核心需求且存在优化亮点。其中,业务需求理解精准,能全面拆解要点并预判潜在需求;整体设计架构清晰,技术路线可行且适配各服务对象/系统特性;详细设计包含技术参数、功能模块等核心细节,规范可落地;部署规划明确流程、时间节点等核心要素,风险防控到位;实施重、难点识别精准,分析深入且解决措施切实可行的,每项方案得6分。第二档次:各评审内容基本完整,核心信息无缺失但细节不足。业务需求能掌握核心要点,却缺乏细节或场景适配性分析;整体设计架构清晰、逻辑无漏洞,可满足基础需求但技术路线细节不明确;详细设计涵盖核心细节,部分模块描述不够细致,可操作性一般;部署规划明确核心要素与关键节点,资源配置或风险防控措施不够全面;实施重、难点能识别主要内容,分析基本合理但深度不足,解决措施针对性或可操作性欠佳,每项方案得4分。第三档次:各评审内容存在部分缺漏,未全面覆盖要求。业务需求仅能识别部分核心要点,拆解不完整且理解有偏差;整体设计架构有瑕疵,逻辑连贯性一般,部分需求未覆盖;详细设计仅提供基础框架,核心细节与流程节点缺失,可操作性不足;部署规划仅给出简单思路,核心要素缺失、时间节点模糊,无明确风险防控;实施重、难点仅识别部分内容,分析模糊,解决措施流于形式的,每项方案得2分。第四档次:各评审内容存在重大缺漏,核心逻辑缺失。业务需求理解存在重大偏差,表述混乱;整体设计架构混乱,技术路线不具备可行性;详细设计流于形式,无实质内容且逻辑矛盾;部署规划混乱,核心要素完全缺失,无实施指导意义;实施重、难点识别错误,分析偏差大,无有效解决措施,每项方案得1分。第五档次:每缺少一项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
| 现场功能演示评审(满分12分) | 由评标专家按照每个功能符合情况进行评分,每个功能满分为2分,共计6项,最高得12分。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演示内容:网格员报送矛盾纠纷→平安法治办化解→无法化解时上报县级→县级综治中心启动二次分流→进入诉前调解流程→法院分中心查看。2、重点人员个案帮扶模型演示内容: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录入帮扶人员→综治中心确认纳入帮扶→模型生成帮扶方案→查看帮扶方案。3、智能调解模型演示内容:网格员报送矛盾纠纷→模型生成调解方案→查看调解方案。4、外籍人员管理演示内容:添加外籍人员→补齐人员信息→核实是否在格→外籍人员评估→推送综治中心→综治中心查看。5、公众版APP 解纷码报送与流转演示内容:通过公众版APP解纷码报送矛盾纠纷→流转至基层治理平台→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受理、调解→公众通过APP查询进度、进行满意度评价→工作人员在平台查看评价结果。6、公众版APP 线上专家工作室演示内容:工作人员在基层治理平台新增线上专家→公众通过APP查看专家详情、发起咨询→专家通过APP回复咨询→专家与公众实现一对一交流。第一档次:严格按照指定演示流程完成全部操作,演示内容完整无遗漏。操作步骤流畅无卡顿,响应及时;界面设计简洁直观、布局合理,交互逻辑清晰;功能完全满足需求,各环节数据流转准确无误的,每项演示内容得2分。第二档次:基本按照演示流程完成核心操作,无关键环节缺失,但部分非核心步骤未完整呈现。操作整体顺畅,偶有轻微卡顿但不影响流程推进;界面设计及交互逻辑基本合理,无明显使用障碍;功能基本满足需求,核心数据流转正常的,每项演示内容得1分。第三档次:未提供现场演示或演示内容不符合功能需求,操作流畅度差、界面设计差的,每项演示内容得0分。注:1.自备演示设备及环境(包含但不限于电脑、手机、优盘、转接头等)。2.每项功能演示时间需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超时未完成的视为该功能演示不合格,按第三档次计分,已经完成的按正常演示分值计算。3.演示顺序将按系统开标序号进行。4.现场演示人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人与上传标书中一致,否则不接受现场演示。 | ||
| 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满分10分) | 第一档次:方案内容全面详尽、逻辑严密,完全契合项目采购核心需求及实施要求。符合科学规范与行业标准,技术路线、资源配置、进度安排等设计科学合理,可行性极强,能为项目落地提供全面、精准的指导的,得10分。第二档次:方案内容完整,无核心信息缺失,基本符合科学规范与项目采购需求。技术路线清晰、关键环节设计合理,具备基本可行性,但在细节完善度、优化性上有提升空间,可支撑项目正常实施的,得6分。第三档次:方案内容较为简单,仅覆盖部分核心需求,符合科学规范的条款较少。技术路线或关键环节设计存在瑕疵,合理性与可行性较差,仅能部分满足项目基础实施要求,需大幅调整完善的,得3分。第四档次:无实施方案不得分。 | ||
| 保密承诺及保密措施评审(满分5分) | 第一档次:保密承诺条款完整全面,明确涵盖保密范围、责任主体、保密期限、违约追责等核心要素,描述具体无歧义。保密措施针对性强,涵盖技术防护、人员管理、流程管控、应急处置等全环节,设计科学合理、可落地执行,完全契合项目实际保密需求,能有效防范各类泄密风险的,得5分;第二档次:保密承诺核心要素无缺失,描述基本具体,无重大歧义。保密措施覆盖主要保密环节,包含技术、人员、流程等基础管控内容,具备一定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项目常规保密需求,但在措施细化程度、针对性上有提升空间的,得3分;第三档次:保密承诺缺乏关键要素(如未明确保密期限或责任主体),描述模糊笼统。保密措施仅提及基础方向,未形成完整管控体系,合理性与可行性不足,仅能部分满足项目最低保密要求,存在明显漏洞的,得1分;第四档次:未提供说明的不得分。 | ||
| 培训方案评审(满分6分) | 第一档次:培训方案体系完善、内容具体详实,完全契合项目技术特性与实际应用场景。精准划分不同用户群体(如管理员、操作人员、运维人员等),针对性设计差异化培训内容与适配的培训方式(如线下实操、线上课程、手册指导、一对一答疑等)。明确承诺除上线初期集中培训外,提供长期持续的培训服务(如定期复训、新版本更新培训、应急咨询支持等),保障用户全周期熟练使用,可行性与实用性极强的,得6分。 第二档次:培训方案内容完整,核心培训环节无缺失,设计基本合理可行。已覆盖主要培训内容与基础培训方式,但未针对不同用户群体差异化设计,针对性不足。明确承诺除上线培训外,提供长期持续的培训服务,但持续服务的具体形式、频次等细节未明确,整体细化程度有待提升的,得4分。 第三档次:培训方案内容简单笼统,仅明确基础培训方向,缺乏具体执行细节,合理性与可行性较差。未区分用户群体,无针对性设计,且未承诺长期持续培训服务,仅提供上线初期一次性培训,难以保障用户后续使用需求的,得2分。第四档次:提供的培训方案与本项目不相符或者未提供技术培训方案不得分。 | ||
| 2.2.2(3) | 商务部分F3评分标准 | 项目人员配备评审(满分12分) | 1、项目负责人资质1人(2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国家软考)及软件设计师(国家软考)得2分,只具备其中一项得1分,不具备或不提供得0分。2、技术负责人资质1人(2分)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技术经理)同时具备信息系统分析师(国家软考)及系统架构设计师(国家软考)得2分,只具备其中一项得1分,不具备或不提供得0分。3、项目团队人员资质(5分)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国家软考)、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国家软考)、网络工程师证书(国家软考)、信息安全工程师(国家软考)、软件设计师(国家软考)。每提供1名持有上述任意1类及以上证书的团队成员,得1分(同一成员持有多项上述证书,仅按 1 人计分,不重复累计),满分5分。4、项目团队人员组织方案(3分)第一档次: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核心岗位(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实施人员等)齐全且专业匹配。团队成员具备与本项目同类项目的丰富实施经验,人员资质(如专业认证、从业年限等)可验证。组织架构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协作流程规范,完全契合采购需求及项目实施全流程要求,能高效保障项目落地的,得3分;第二档次:拟派项目团队核心岗位无缺失,人员配置基本合理,专业适配性一般。团队成员具备基础项目经验,组织架构和分工相对清晰,但在岗位互补性或协作流程细化上有提升空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及项目实施核心要求的,得2分;第三档次: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配置不够完善,部分关键岗位支撑不足。团队成员相关项目经验有限,组织架构不够清晰,分工不够明确,协作逻辑不顺畅,仅能部分满足项目基础实施要求,需进一步优化调整的,得1分;第四档次:未提供项目团队人员配置,不得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国家软考证书(如有)、经验证明材料(如有)以及*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 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评审 (满分10分) | 第一档次:承诺体系完整全面,涵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更换、不缺失承诺、保密承诺、廉政承诺及服务违约承诺,各项承诺描述具体无歧义。配套保障措施科学有力,针对性适配项目全流程风险点(如保密管理、廉政监督、人员稳定、服务质量管控等)。违约责任条款明确清晰,奖惩措施细化可落地(含具体奖惩标准、执行流程),完全满足项目合规及质量保障需求的,得10分。第二档次:核心承诺(项目负责人稳定、保密、廉政、服务违约)无缺失,描述基本具体。保障措施覆盖主要风险环节,具备可操作性,但在措施细化程度、针对性上有提升空间。违约责任承诺可行,明确了核心奖惩方向,虽未细化具体标准,但不影响执行,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7分。第三档次:承诺内容存在部分缺失或模糊表述(如未明确项目负责人更换的例外情形、保密范围不清晰等)。保障措施仅提及基础方向,未形成完整管控体系,可行性一般。违约责任承诺笼统,奖惩措施缺乏明确依据,仅能满足项目最低合规要求,得4分。第四档次:仅提供基础服务违约承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稳定、保密、廉政等关键承诺。保障措施粗糙流于形式,无实质管控逻辑。违约责任承诺模糊,未制定任何可执行的奖惩措施,难以保障项目服务质量,得1分。第五档次:无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不得分。 | ||
| 类似业绩(满分5分) |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分数加满为止。注: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符合性审查标准
符合性审查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无效。
3.2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1)按本章第2.2.2(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并计算投标报价评分分值;
(2)按本章第2.2.2(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
(3)按本章第2.2.2(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3;
(4)按本章第2.2.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
3.2.2技术部分(F2)及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
3.2.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原则: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5.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6核心产品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及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政府采购政策
4.1中小企业
4.1.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1.2请投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4.2监狱企业
4.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
4.5国家强制认证产品
采购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7号)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