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国标数字电视系统建设(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09
发布于
青海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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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地面国标数字电视系统建设(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格帆竞磋(货物)2025-053S

项目名称: 地面国标数字电视系统建设(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地面国标数字电视系统建设(第二次) 数量: 353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4号红星美凯龙综合馆6楼F803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柴旦融媒体中心

地 址: 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建设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4号红星美凯龙综合馆6楼F8037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

附件信息:

地面国标数字电视系统建设(第二次).pdf

3.4M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地面国标数字电视系统建设(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格帆竞磋(货物)2025-053S

采购人:大柴旦融媒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

一、说明11

1.适用范围11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11

3.磋商费用....11

二、磋商文件说明..11

4.磋商文件的构成.11

5.磋商文件的质疑.11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2

三、响应文件编制..12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

8.磋商报价及币种..13

9.磋商保证金13

10.磋商有效期…14

14

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5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5

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

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5

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15

五、磋商过程..16....

16.磋商过程16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6

17.磋商小组16

.....

18.磋商程序..17

19.评审办法和标准...19

.....

七、确定成交人22

20.推荐并确定成交人22

21.成交通知1....22

八、授予合同..23

22.签订合同23

九、磋商活动终止.23

23.终止情形23

十、处罚…..24

24.处罚情形.24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24

十二、其他…..25

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26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8

格式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38

格式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39

格式3:磋商函…40

格式4:首次报价表41

格式5:分项报价表

42

格式6:技术规格响应表…

.43

格式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4

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5

格式9:投标供应商承诺函

..46

格式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47

格式11:资格证明材料

48

格式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9

格式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0

格式14:磋商保证金证明........51

格式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52

格式16:磋商响应产品相关资料......53

格式17:投标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4

格式18.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55

格式18.2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56

格式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7

格式20:投标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58

格式21:最终磋商报价表格式

.59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60

1.项目要求….60

2.技术参数

..61

........

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柴旦融媒

体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采购项目名称:地面国标数字电视系统建

设(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格帆竞磋(货物)2025-053S)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地面国标数字电视系统建设(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格帆竞磋(货物)2025-053S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00(陆拾捌万伍仟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采购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公告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12:00,12:00-23:59,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 0元/份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提示:请潜在供应商获取文件前务必在青海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磋商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及磋商地点 政采云平台(***********)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磋商地点: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4号红星美凯龙综合馆6楼F8037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大柴旦融媒体中心联系人:文女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建设路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邮箱:********@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4号红星美凯龙综合馆6楼F8037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分行
收款人 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
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媒体:《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大柴旦行委财政局联系电话:********

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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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 地面国标数字电视系统建设(第二次)
2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格帆竞磋(货物)2025-053S
3 采购单位 大柴旦融媒体中心
4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00(陆拾捌万伍仟元整)
8 项目分包个数
9 采购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10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小写: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2.开户行:西宁农商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户名: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2********256备注: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号缴费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2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报价无效。
13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时间到后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成交供应商自中标结果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加盖公章)。
1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1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17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时间到后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18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线上答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递交上传的
18 答疑澄清方式 ,视同放弃答疑。
19 采购代服务费 收取对象:中标人收费金额:以合同总价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合同中约定执行。代理服务费: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
20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21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备案。
22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
23 其他事项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咨询电话: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

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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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

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条件”。

3.磋商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发生的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5)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

(6)工程量清单

(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

接受匿名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如有变

更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

修改或者澄清。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

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

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

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

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施工费、人工费、保险费、税金及不可预

见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后报价不

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

8.3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9.1投标人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预算额度的2%缴纳保证

金。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投标人未发生违规行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

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

9.2磋商保证金由投标人以现金或转款方式直接缴入指定银行帐户(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9.3磋商保证金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的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

汇(转)入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

9.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

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提交最终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④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成交人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如有);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

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11.1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5)分项报价表

(6)技术规格响应表

(7)供应商承诺函

(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9)资格证明材料

(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3)磋商保证金

(14)磋商产品相关资料

(15)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6)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8)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20)磋商最终报价表

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

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投标,采购文件要

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12.2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13.2投标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

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13.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

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

14.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4.1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

间之前上传至磋商地点。

14.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

允许投标人在提交最后磋商报价之前声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

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磋商过程

16.磋商过程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6.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

有关方面代表列席。

16.3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表”中的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

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其磋商将被拒绝。

16.4答疑: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

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答疑时间,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上进行答疑澄

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7.磋商小组

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

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

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人;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

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8.磋商程序

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

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

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

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的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2)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4)未按第11.1款(1)-(9)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6)投标人擅自改动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的;

(7)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计取的;

(8)工程量清单未由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和加盖资质专用章的;

(9)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1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2)不按磋商小组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3)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15)磋商专家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

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

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

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

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

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

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

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18.2.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

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

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

商结果。

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

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

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

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

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

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

后报价偏差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业绩、技术能力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18.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于中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6),其划型标准严

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8.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

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7),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

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

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于中

小企业承接的服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3),其划

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

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5),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

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

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分项 评分因素 满分分值 说明
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 3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技术水平 技术参数 25分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评分以生产厂商公开发布的技术资料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为依据)
技术水平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15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括:①设置项目管理机构②有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③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以上因素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所提供的每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内容),未提供不得分。
履约能力 供货、配送、设备安装及调 12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货物供货、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具体内容包含:①供货进度计划②配送方案③设备安装调试方案④设备安装调试措施及相关承诺。以上因素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所提供的每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内容),未提供不得分。
类似业绩 3分 提供自2022年至今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能力 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 15分 供应商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体内容包括:①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部件更换、维修服务的措施③故障维修响应机制④定期维护、软硬件升级计划措施⑤售后承诺。以上因素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所提供的每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内容),未提供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各供应商的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将上述涉及到的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在其中。

七、确定成交人

20.推荐并确定成交人

20.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并由采购人

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20.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

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

采购活动。

21.成交通知

21.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

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

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货物清单、项目管理及实施方

案、项目管理人员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审核备案。

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

额、货物清单、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2.3签订合同时,成交人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

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

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22.4成交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人,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

同。

22.5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

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

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九、磋商活动终止

23.终止情形

23.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十、处罚

24.处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人的成交结果无效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

24.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4.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4.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24.8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1、收取对象:中标人

2、收费金额: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

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

3、经与采购人协商,本次服务费一次性收取(10000.00)元。

十二、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货物类)

(此合同书模板仅供参考)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地面国标数字电视系统建设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格帆竞磋(货物)2025-053

采购合同编号:QHGF-2025-053

合同金额(人民币):采

购人(委托方):(盖章)供应

商(受托方):(盖章)磋商日

期:

25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XX月XX日地面国标数字电视系统建设(青海格帆竞磋(货物)

2025-053)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

包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本合

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

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磋商代理费、税金及不可

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

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

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

26

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

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中标方与甲方另行约定。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

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

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

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

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

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

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

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

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

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月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经办人:

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

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

履行合同。

1.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

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

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

、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

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

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

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

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

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

、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

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

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

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

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

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

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5.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

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

和经济赔偿。

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

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

关法律责任。

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

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

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

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

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

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

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

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

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

信息;

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

量、品牌等;

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

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

保密协议为准。

7.

7.1货物质量保证

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

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

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

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

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

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

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

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

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

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

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

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

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

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

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

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

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

,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

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

由乙方负责。

9.

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

、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

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

在合同价格中。

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

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检验费用

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

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

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10.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

。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

11.1开箱验收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

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

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

视为最终检验。

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

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

成交货。

11.2检验验收

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

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

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

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

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1.3使用过程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

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

同义务。

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

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

13.

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文件第二部分“八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

履约保证金。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文件中另有约定的

除外):

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3.2支票或汇票。

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

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4.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

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

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

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

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

双方协商处理。

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

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

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

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

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

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

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

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

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

35

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

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

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

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36

格式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第五部分石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公章)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7

(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

(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所在页

(3)磋商函…………………………………………………………………所在页

(4)磋商报价表……………………………………………………………所在页

(5)分项报价表……………………………………………………………所在页

(6)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

(9)投标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

(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

(11)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

(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

(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

(14)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所在

页码

(16)投标产品相关资料证明……………………………………………所在页

(17)投标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

(1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所在页

(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

(20)投标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

页码

(21)最终磋商报价表……………………………………………………所在页

格式3:磋商函

磋商函

致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

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日历日有效。如果在规定的

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

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

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0

格式4:首次报价表

首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供应商名称
磋商报价 大写:小写:
交货时间
优惠承诺及其他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

2.“磋商报价”为磋商响应总价,包含: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

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费以及不可预见的

其它一切费用。

3.“交货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

4.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1

格式5: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及单位 单价 合计 备注
1
2
3
4
投标总价 大写:小写:

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2

格式6:技术规格响应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磋商响应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备注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 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
1
2
·

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

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国家认可的质监

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彩

页等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提供的产品国家认

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

资料、彩页等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

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

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

“-”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

该项指标不响应。

投标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43

格式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并签字确认。

投标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44

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

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并签字确认。

投标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45

格式9:投标供应商承诺函

投标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25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本

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货物,并证实提交的

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

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

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并承担相应的

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过程中,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

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

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6

格式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

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

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

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

三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

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

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

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公章)

投标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7

格式11: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

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

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

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8

格式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

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

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

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9

格式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

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

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信用

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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