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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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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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本级 | 密码产品

项目概况

“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s://***********)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BMC-********G

项目名称: “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根据要求完成项目产品交付,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https://***********)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https://***********)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https://***********)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前成为注册供应商。 (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电子交易方式实施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 (3)投标人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标注并盖章后,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规定密封包装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财政局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立挺、何晟昊、江森杰、金生华、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NBMC-********G宁波市财政局“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定.docx

168.4K

NBMC-********G宁波市财政局“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定.docx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

项目名称:“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NBMC-********G

采购人:宁波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2

第二章采购需求....................5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8

一、总则....................19

二、招标文件....................2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3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4

五、开标与评标....................25

六、授予合同....................28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30

一、总则....................30

二、评标方法....................30

三、评审程序....................30

第五章合同文本....................3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G

项目名称:“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要求完成项目产品交付,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前成为注册供应商。

(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电子交易方式实施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

(3)投标人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标注并盖章后,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规定密封包装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人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立挺、何晟昊、江森杰、金生华、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为推进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建设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印发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此外,公安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等保制度和关基制度的指导意见》(公网安〔2020〕1960号),要求网络运营者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密码应用相关标准规范,第三级以上网络应正确、有效采用密码技术进行保护,并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密码产品和服务,第三级以上网络运营者应在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阶段,按照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在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中同步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以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密码安全防护要求。国家密码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请进一步加强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的函》(国密局函〔2020〕119号),对进一步加强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参考《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指南》开展工作。

根据国家、浙江省关于电子政务领域应用系统密码应用工作要求,按照宁波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商用密码应用工作的整体计划安排,为顺利推进宁波市财政局“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的密码应用升级改造工作,实现身份认证、数据完整性、数据机密性等保护,确保系统密码应用满足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要求,助推宁波市财政局“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建设符合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保障平台业务开展的安全性、合法性、合规性。

1.2建设目标

围绕《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关于政务信息系统在系统规划阶段的密码应用要求,综合考虑“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等层面的密码应用需求,设计合规、正确、有效的“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密码应用方案,满足《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中三级指标要求,并为通过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奠定基础。

1.3建设原则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的信息化建设规模及实际应用需要,本项目涉及对“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建设充分考虑长远发展需求。遵循原则如下:

(1)标准性原则:系统各项技术遵循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和相关规范,并且所有选用的技术和产品,遵循通用标准,各系统模块之间具有良好的兼容性。

(2)合规性原则:国产密码改造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国家密码管理局核准的密码产品,确保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合规性,降低系统安全风险。

(3)实用先进性原则:系统的实现参考国内标杆并结合现状,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确保系统的先进性和成熟性,选择当今市场上主流并领先的产品和技术。

(4)成熟性原则:采用的技术和产品都要求经过市场的考验,有在大型系统中应用的成功案例。主要功能模块采用自有知识产权的成熟产品,通过具体配置来实现本项目的需求。

(5)冗余性原则:要考虑容错能力,关键节点设备和核心设备有适当的冗余。采用灵活的机制实现负载均衡,防止“瓶颈”产生,必须避免单点故障导致系统整体或重要功能的丧失,最大限度减少停机时间。

(6)可扩展性原则:系统设计中为将来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性能扩充留有余地,具备灵活的可扩展性,满足业务近期、中期甚至长期时间范围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具备方便地适应业务需求的变化、迅速地支持新业务的能力。

(7)维护性和易用性原则:系统及产品具有良好的用户操作、管理界面,完备地帮助信息,系统参数的维护与管理可通过操作界面实现,维护人员可以轻松地完成对整个系统的配置、管理。

1.4规范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

GM/T0002-2012《SM4分组密码算法》;

GM/T0004-2012《SM3密码杂凑算法》;

GM/T0018-2012《密码设备应用接口规范》;

GM/T0026-2014《安全认证网关产品规范》;

GM/T0027-2014《智能密码钥匙技术规范》;

GM/T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

GM/T0029-2014《签名验签服务器技术规范》;

GM/T0030-2014《服务器密码机技术规范》;

GM/T0035-2014《射频识别系统密码应用技术要求》;

GM/T0036-2014《采用非接触卡的门禁系统密码应用技术指南》。

二、服务范围和要求

2.1商用密码应用改造内容

(1)为宁波市财政局“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提供商用密码应用整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密码应用技术措施实施、提供相关软件系统的密码应用指导服务、提供密码应用改造测试的场地和设备、提供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全程辅助对接服务、配合建立宁波市财政局密码管理体系。

(2)对宁波市财政局“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完成商用密码应用整改,经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测后,取得“符合或基本符合”的测评结论(即得分均达到60分,且不存在任意高风险项)。

(3)在遵循宁波市财政局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信息系统的现状和密码应用需求进行分析,依据国家标准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建设运行和应急处置及密钥管理等方面,设计系统密码应用的整改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和实施保障方案。

完成密码应用升级改造工作,部署通过检测认证的商用密码产品,确保系统密码应用满足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要求,并配合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测评报告。(以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内的测评机构出具的测评结果为依据)。

2.2服务质量保障

(1)中标人应保证投标项目在采购人条件成熟时应立即开展实施。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领导和协调,采购人有权裁决供应商的责任范围,中标人必须执行,在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时完成方案编制,采购人有权中止项目、索赔或拒付款项。

(3)中标人需根据自己的方案实施经验结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任务,作为项目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4)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进度要求、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管理规范和项目实施计划,对工程目标、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项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项目进度、质量控制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以确保方案编制按时保质的完成。

(5)项目验收完成后,要求提供为期一年的技术咨询服务,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2.3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国密电子门禁系统 国密CPU卡 30
国密读卡器 4
门禁控制器 2
密钥注入器 1
门禁发卡器 1
门禁管理系统 1
密钥管理系统 1
日志审计系统 1
2 国密视频监控系统 国密摄像机 8
国密网络硬盘录像机 1
硬盘 6
3 国密安全管理平台 1
4 ★密码服务平台 2
5 通用服务器 2
6 操作系统 2
7 中间件 2
8 密码卡 2
9 安全认证网关 2
10 国密浏览器 500

2.4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配置参数
1 国密电子门禁系统 通用要求 所投产品应包括系统部署所需的所有辅材(确保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国产化兼容性要求 1.具备麒麟、统信等国产操作系统产品兼容性认证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具备达梦、南大通用、人大金仓等国产数据库产品兼容性认证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国密CPU卡 1.国密算法:支持国密算法;2.密码应用:支持门禁用户身份鉴别;3.工作频率:13.56MH;4.读写距离:≤50mm;5.数据容量:≥256K;6.运行速度:≤848KBps;7.擦写次数:≥10万次;8.使用寿命:≥10年;9.具备国密局二级模块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国密读卡器 1.国密算法:支持国密算法;2.门禁用户身份鉴别:与国密CPU卡之间,采用基于SM1/SM4的对称加解密技术实现门禁用户身份鉴别;3.身份鉴别:支持卡、卡+密码、卡+人脸、卡+指纹等多种身份认证方式;4.与控制器通信方式:韦根26、韦根34;5.显示屏:≥5寸IPS彩屏;6.摄像头:红外+彩色双目摄像头;7.指纹采集器:光学指纹采集器;8.按键类型:触摸按键;9.PSAM卡插槽:内置PSAM卡插槽;10.硬件接口:12V电源接口:≥1路;网络接口:≥1路;韦根输入输出接口:≥1路;RS232接口:≥2路;门锁接口:≥1路;辅助输入接口:≥1路;报警接口:≥1路11.具备国密局二级模块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门禁控制器 1.门禁控制:支持反潜、互锁、联动、多卡开门、远程开关门等常见门禁控制功能;2.事件同步:支持实时/手动/自动三种事件同步方式;3.反潜:支持APB(防尾随)功能,支持双向与跨门点的区域APB;4.互锁:支持多门控制器任意组合的互锁功能;5.联动设置:支持硬件触发及事件触发,如门状态、卡状态、输入输出点和卡号的联动组合;6.与控制器通信方式:韦根26/韦根34;7.与主机通信方式:TCP/IP;8.可控制门数量:双门双向;9.锁控输出:≥2路;10.韦根读头:≥4路;11.辅助输入:≥2路;12.辅助输出:≥2路。
密钥注入器 1.密钥注入和发卡物理分离:密钥注入和发卡设备物理分离;2.密钥注入:支持通过与CPU卡以及PSAM卡的交互实现卡片密钥的注入;3.卡片类型:支持接触式和非接触式智能卡;4.通信协议:ISO7816/ISO14443;5.工作频率:13.56MHz;6.非接触式界面读写速度:≥848kbps;7.接触式界面读写速度:≥344kbps;8.与主机通信接口:USB;9.PSAM卡插槽:内置PSAM卡插槽。
门禁发卡器 1.密钥注入和发卡物理分离:密钥注入和发卡设备物理分离;2.非接触协议:支持ISO/IEC14443A、ISO/IEC14443B、ISO/IEC15693等通信协议;3.接触式协议:ISO/IEC7816;4.工作频率:125KHz/13.56MHz;5.与主机通讯接口:USB;6.PSAM卡插槽:内置PSAM卡插槽。
门禁管理系统 1.具有对门户出入控制、实时监控、保安防盗报警等多种功能;支持门禁发卡管理;支持门禁权限管理;支持区域管理;支持时间管理;支持考勤管理;支持中央监控;支持记录查询;支持报警提示;支持设备联动和多种应用场;2.门禁系统符合GB/T 37078-2018二级标准要求,具备产品检验报告(投标文件内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告须具备CMA或CNAS标识);3.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认证符合GM/T 0036-2014标准的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密钥管理系统 1.支持对读卡器和用户CPU卡用户信息绑定及密钥初始化;支持通过根密钥验证用户权限;支持密钥管理记录查询;支持多级密钥;支持密钥生成;支持密钥分发;支持密钥管理;支持密钥更新;2.密钥管理系统的密钥分散因子设置:支持密钥分散因子设置(投标文件内提供截图证明);3.密钥管理系统的根PIN 码校验:支持根PIN 码校验(投标文件内提供截图证明);4.密钥管理系统的国密算法配置:支持选择SM1或SM4国密算法实现密钥分散(投标文件内提供截图证明)。
日志审计系统 1.支持门禁进出记录数据完整性保护,支持PIN码和口令双重保护;支持日志采集;支持日志存储;支持日志检索;支持合规审计;支持实时监控;支持事件告警;2.门禁日志审计系统的日志记录篡改报警提示:支持日志记录篡改报警提示(投标文件内提供截图证明);3.门禁日志审计系统的双因子认证:系统登录时支持密码设备PIN码+口令双因子认证,未插入密码设备时系统闪退(投标文件内提供截图证明);4.包含国密局认证二级PCI-E密码卡一张。
生产一致性 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系统采用的国密二级智能IC卡、门禁专用国密二级 PSAM卡、读卡器二级密码模块、国密二级PCI-E密码卡、国密安全门禁系统均为同一厂家申请的国密密码管理局认证证书。
2 国密视频监控系统 国密摄像机 1.视频协议:支持ONVIF协议;2.国标:支持国标GB/T 28181;3.视频压缩标准:S+265/H.265/H.264;4.像素:≥200万;5.宽动态:≥100db;6.电子快门:1s~1/100000s;7.红外距离:20m~30m;8.供电:支持POE和12V DC两种供电模式。
国密网络硬盘录像机 1.视频协议:支持ONVIF协议;2.国标:支持国标GB/T 28181;3.编码方式:S+265/H.265/H.264;4.视频输入路数:≥40;5.网络带宽:接入≥400Mbps;转发≥200Mbps;6.视频输入最大分辨率:12MP;7.监控:支持视频预览、视频回放、视频录像、录像检索、磁盘阵列、报警联动等通用监控功能;8.硬件接口:VGA输出:≥2路;HDMI输出:≥2路;SATA接口:≥8路;网络接口:≥2路;USB接口:≥3路;报警输入:≥16路;报警输出:≥4路。
硬盘 ≥8T标准SATA硬盘。
3 国密安全管理平台 技术标准 1.监控管理:支持视频预览、视频回放、视频录像、联动设置、日志查询、设备管理、用户管理、事件管理等通用监控管理功能;2.音像记录数据完整性保护:配合PCI-E密码卡,采用基于SM3的HMAC技术实现对音像记录数据的完整性保护;3.音像记录篡改报警提示:音像记录被篡改时,输出报警提示,同时画面呈黑屏状态,锁定视频回放功能。
设备具备音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端以及客户端具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基于国密算法的安全视频加密系统软件的音像记录篡改报警提示:音像记录被篡改时,输出报警提示,同时画面呈黑屏状态,锁定视频回放功能(投标文件内提供截图证明)。
基于国密算法的安全视频加密系统软件的双因子认证:视频加密系统登录时,支持密码设备PIN 码和口令双因子验证(投标文件内提供截图证明)
基于国密算法的安全视频加密系统软件的未插卡检测:支持未插入PCI-E 密码卡时无法登录,系统无法使用(投标文件内提供截图证明)
生产一致性 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硬盘录像机采用的内置国密二级SATA 密码模块、PCI-E密码卡、摄像机视频系统服务端为同一厂家申请(所有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认证证书需满足二级要求)(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 密码服务平台 硬件要求 CPU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高度≥2U,≥2个千兆电口,内存≥8G,硬盘≥128G;
功能要求 支持SM2、SM3、SM4等国密算法;
可提供对称算法加解密、非对称算法加密、解密、签名、验证,消息鉴别码产生与验证等密码服务;
对称算法需支持ECB、CBC、CFB、OFB、CTR和GCM等算法模式;
支持密钥管理服务,采用“分层结构,逐层保护”的安全原则,提供管理密钥、用户密钥、会话密钥三层密钥体系,保证密钥的安全;
设备内可存储1024对SM2密钥、384对RSA密钥对及1024个对称密钥,密钥存储数量支持定制扩容;
支持密钥批处理功能,通过设置密钥号起止位置等信息,批量生成或删除密钥对;(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支持基于三五门限安全机制的密钥备份与恢复,可持选择备份版本,产生密钥备份文件,支持多版本备份恢复;(投标文件内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告须具备CMA或CNAS标识)
支持分级权限管理,管理人员身份凭证信息安全存储在智能密码钥匙中;
支持CS/WEB管理方式,并支持SSL协议确保通信的机密性;
支持国密SSH、国密FTP,保证整机运维安全;
支持日志等级设置,可设置为DEBUG、WARN、ERR0R、FATAL四个等级,且支持通过数字签名的方式实现日志数据完整性保护;(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支持双机热备,对外可提供高稳定、高性能的服务;支持多机并行、负载均衡功能,提供容错功能,当有密码机出现故障时不影响业务运算;(投标文件内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告须具备CMA或CNAS标识)
性能要求 SM2密钥加密≥13000次/秒,SM2密钥解密≥17000次/秒,SM2密钥签名≥60000次/秒,SM2密钥验签≥21000次/秒,SM3杂凑运算≥860Mbps,SM4算法加解密≥860Mbps
产品规范 产品具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产品具备《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试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 通用服务器 1.CPU:国产ARM架构技术路线CPU≥ 1颗,单颗核数≥ 64 核、主频 ≥2.1GHz;2.内存:配置内存≥128GB,支持8 通道 DDR4, RDIMM ECC,最大支持内存容量≥512GB;3.硬盘:系统盘:≥2*960G 企业级SSD硬盘;数据盘:≥3*4TB SATA,最大支持 12 个 3.5 寸硬盘或 26 个 2.5 寸硬盘;4.扩展槽:可支持≥ 5 个 PCIe 插槽;5.USB接口:≥6个USB 接口 (整机自带,非USB hub扩展);6.缓存RAID陈列卡,支持硬件 Raid 0/1/10/5/50/6/60 等模式;7.网口:≥2 个 10/100/1000M 以太网口,4千兆电口/双万兆光口;8.BMC:提供服务器厂商自研BMC固件,提供相应的软件著作权。提供软件著作权,支持 SNMP、 IPMI2.0、 KVM Over IP、虚拟媒体、远程控制、硬件监控等。
6 操作系统 产品资质 操作系统产品符合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系统内核版本不低于4.19,投标文件内提供测评公告链接和截图证明;
国产CPU支持 同源支持鲲鹏、飞腾、海光、兆芯、申威、龙芯的国产 CPU 平台;
基础环境 1.系统使用 UKUI 桌面环境,支持登录界面查看明文密码(投标文件内提供截图证明) 集成 Qt 等开发框架;支持 GCC 包含的 C、C++、Objective C、Objective C++ 和 Fortran 等相应支持库(libstdc++、libgcj、...等);2.支持 Python, Perl,Shell,Ruby,PHP 等脚本语言;3.支持 java 1.7 、1.8、11 等。
存储支持 内置支持快速块设备作为慢速块设备缓存以加速IO,支持swap压缩以减少IO并提高性能,支持FCoE、iSCSI,支持将Ceph块设备视为常规磁盘设备条目,挂载到某个目录并使用标准文件系统格式化,比如 XFS 或者 EXT4;
常用应用支持 默认提供 apache http、ftp、DNS、DHCP、MariaDB、PostgreSQL、NFS、Samba、LDAP 等应用;
高可用性 支持负载均衡;支持多种网卡 Bonding,提高可用性; 支持存储多路径并提供标准 multipath 驱动;
安全性 内置私有数据隔离保护技术,通过该技术包括管理员在内的任何其他用户都不能进行非授权访问;系统可支持强制访问控制,并可提供多种强制访问控制联合加载,包括SELINUX、APPARMOR等;支持内核和核外统一访问控制安全框架KYSEC(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生态兼容 1.兼容国内自主软件产品;2.数据库:人大金仓、达梦、神舟通用、南大通用等;3.中间件:东方通、金蝶、中创、华宇等;4.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奇安信可信浏览器等;5.兼容国内外主流的服务器、存储等硬件产品。
备份还原 操作系统提供图形化备份还原工具,提供高级系统备份、全盘系统还原、高级系统还原、数据备份、数据还原、操作日志等功能模块(投标文件内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7 中间件 具备中间件的基本功能,包括数据库连接服务、应用部署、虚拟主机、以第三方Web服务器连接、管理工具、日志审计等功能,拥有高性能,高并发的能力,具有可靠性、易恢复性、易监控性、易维护性的特点,为应用提供安全、高效、稳定的基础支撑环境,并针对容器云、微服务应用提供优化支持能力。
8 密码卡 国密局认证二级PCI-E密码卡。
9 安全认证网关 硬件要求 CPU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2U机架式设备,国产CPU,内存≥16G,硬盘≥256G SSD,≥6个千兆电口,可扩展≥2个万兆光口。
功能要求 支持SM2、SM3、SM4等国密算法
支持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审计管理员分权管理,并且管理员的身份凭证信息需要存储在智能密码钥匙中,通过数字证书认证确保管理员接入身份的真实性;
支持图表数据查看当前系统的资源情况,包括CPU、内存、IO读写、网络连接、网络流量等状态信息;
支持RSA、SM2、ECC多种格式的站点证书,支持无私钥证书文件、PFX格式证书、证书与密钥双文件、双证书、双证书-密钥不落地多种格式站点证书;支持证书认证,支持TLS1.1、TLS1.2、TL.S1.3、TLCP协议,可以根据客户端的情况自适应国密或者国际算法套件;支持正向代理和反向代理,支持基于SSL协议配套客户端软件;
支持基于SCEP协议对接CA的智能部署,实现站点证书在线签发和CA证书链在线同步;
支持双机热备部署,支持自负载部署,保障业务不断线;
支持系统自检,包括随机数自检、SM1/2/3/4/9算法自检、密钥完整性自检、配对一致性自检、软固件完整性检测、配置数据完整性检测;
支持基于用户名、用户组、证书黑白名单等信息对用户进行访问控制,防止发生越权访问的行为。支持基于时间、地点、IP、访问方式等多种属性对用户的访问行为进行访问控制。(投标文件内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告须具备CMA或CNAS标识)
支持配置和审计日志的完整性检查
支持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审计管理员分权管理,并且管理员的身份凭证信息需要存储在智能密码钥匙中,通过数字证书认证确保管理员接入身份的真实性
支持Web水印功能,通过对网关代理界面添加水印,实现截屏、录屏泄密可追溯(投标文件内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告须具备CMA或CNAS标识)
支持黑名单文件管理,支持黑名单自动更新,支持从 WEB 站点下载、从LDAP 服务器下载以及手工导入黑名单三种模式,支持超过100 万条目数的证书黑名单。(投标文件内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告须具备CMA或CNAS标识)
客户端支持设备绑定功能,支持用户与IP、MAC 进行绑定,确保用户在合规的设备上进行登录访问。(投标文件内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告须具备CMA或CNAS标识)
支持图表数据查看当前系统的资源情况,包括CPU、内存、IO读写、网络连接、网络流量等状态信息
性能要求 TLCP(SM2)单向新建握手 ≥ 2000;TLCP(SM2)双向新建握手 ≥ 1500;TLCP(SM2)并发连接数 ≥ 5万;TLCP(SM2)加密带宽 ≥ 1Gbps;TLCP(SM2) HTTP TPS ≥ 2万。
产品规范 产品具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M/T 0026《安全认证网关产品规范》和 GM/T 002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等级第二级要求。(投标文件内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具有《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0 国密浏览器 功能要求 支持页面解析、页面标签栏、页面地址栏、前进后退、页面刷新、网址收藏、证书集成、插件集成等浏览器功能。
支持国密证书导入功能,支持国密证书导出功能,支持国密证书删除功能。
支持对网址进行添加到书签,并且提供对书签进行增删改等入口,支持对书签数据进行导入和导出。
支持浏览器托盘(操作系统任务栏驻留托盘图标及功能实现)。(投标文件内提供证明材料)
支持根据配置的策略进行网页操作行为屏幕录制功能,支持视频的回放等查阅功能。(投标文件内提供证明材料)
DNS安全,支持与DNS服务器的安全通讯功能,支持安全浏览器客户端软件与DNS服务器间建立基于国密算法的加密数据传输安全通道,实现域名解析请求和返回的IP地址信息的加密传输。(投标文件内提供证明材料)
在SSL隧道下,吞吐率:≥104Mbps。单向SSL连接性能:≥260次/s。CBC解密模式下,SM4算法的性能可达到9Gb/s。(投标文件内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且安全等级满足第二级要求。(投标文件内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为明确评审计项,本表“配置参数”栏目内,以下内容均计为一项独立的技术要求:

①每一个以数字序号(如1、2、3…)开头的条款;②每一个以特定符号(如●)引导或单独成段、且明确表述一项独立功能、性能的要求。

2.5实施要求

项目服务人员的管理应按照采购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执行。中标人应按照项目工作特点为项目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工作设备在现场服务需要接入网络应遵守采购人的安全要求。中标人对参与运维的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服务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由中标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充分重视本项目实施工作,应成立专门的商用密码改造实施小组完成实施工作,实施小组应包含1名专职项目经理和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项目团队人员。

专职项目经理主要负责实施总体计划、人力资源调度、与相关单位的工程协调和工程调度等工作。参与本实施工作的实施小组人员应具备系统集成实施经验以及出色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撤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

项目团队应做好服务的计划与总结,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报告。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如发现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废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6网络安全与保密要求

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其项目服务人员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承诺书》

中标人因履行本合同获得或收到的采购人的一切形式(书面形式、电子形式等)的信息,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严格为采购人保守秘密。因中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后勤人员、及其所管理的其他员工以及其关联企业的所有员工等)未按要求落实网络安全责任,违反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导致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网络安全事件,造成安全影响的,采购人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未经审批检验,中标人及其人员不得携带外部设施进入采购人办公及延伸点区域。确需入场或接入采购人网络的外部计算机终端和存储介质及其他设施,须事先提交设备入场、入网申请材料,经严格执行审批和准入审验后方可入场或接入采购人各类网络。服务期满后,原入场或入网的外部设施需带离的,应事先提交设备离场、脱网申请材料,经审批、检验并作相关安全处置后方可带离。

▲三、商务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交付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且达到交付标准,并提交采购人验收。
2 交付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3 设备包装要求 确保所有设备均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交货现场。设备到货时,所有外包装箱箱体无严重破损或变形,封条应完整无缺,内包装应符合标准运输包装要求,拆箱后设备主体外表无任何磕碰、碎裂、划伤痕迹。运输途中设备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
4 设备及服务质量保证 1.投标人所供应的货物及其所有部件必须均是全新原装合格产品,在中国境内采购人拥有合法的产权和使用权。如发生交付设备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2.在设备交付时,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必备的相关资料。
5 产品保修期 (1)本次采购的产品质保期均为5年(含硬件质保和软件升级)。(2)保修期在双方签署项目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任何非因招标人原因造成的设备质量及使用问题均由中标人提供相关保修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维修或更换,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包含达到设备正常使用目标所需的零部件费用、技术人员费用、交通差旅费等,维修必须遵守制造商的技术及零部件使用标准。
6 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及服务要求。
7 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按照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所有验收必备资料。
8 签订合同时间 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9 合同款项支付条件及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整(含);(2)剩余合同款项在项目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注:合同款在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11 发票要求 (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支付费用前,依据相应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供足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款项。(2)本项目合同签署的中标人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必须一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中标人依法变更单位名称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符合规定要求除外),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2 其他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采购人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与采购人无涉,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先行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进行追偿。
13 知识产权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同时,在交付本项目合同成果中也不涉及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3.1 采购人 宁波市财政局
3.2 采购代理机构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3.4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10.2 本项目核心产品 以《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标记“★”的产品为核心产品
11.3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接收部门:综合办联系电话:********/139********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14.1 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 1.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收费费率下浮30%为取费标准。2.以中标总金额为计算基数,结合上述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费用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14.2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18.1 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为了解本项目可以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前请先联系采购人的项目联系人。□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1 22.1 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1 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或授权委托书及其附件;3.商务要求响应表;4.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表;5.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7.项目相关服务方案等与项目评审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
1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供)。
1 25.1 投标报价的组成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采购内容所发生的诸如设施设备的使用费、软硬件费用、交通食宿费、资料收集费、人员费用、技术支持费、资料费、培训费、质保维护费等与工作内容相关费用以及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
1 27.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 30.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1 32.2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开标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1 36.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产品采购。

2.定义

2.1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网上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2实质性条款:标注“▲”的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2.3重要指标条款:标注“”的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

2.4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行政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2.5“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2.6电子签章:为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电子公章。

2.7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投标邀请)第三条的约定实施,并最终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后台显示通过。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采购人/甲方: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人(供应商)/乙方: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中关于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8特别说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允许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5.投标委托

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应当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务的,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资料中签署姓名的,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授权代表委托书及其附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可以由其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其权利亦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8.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投标人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投标人采用自身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无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采购人均视为报价已包含投标人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原则

10.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并推荐;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0.2本项目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11.质疑和投诉

11.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2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11.3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信息详见招标公告。

1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12.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

12.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明确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14.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其他

15.1招标文件的标题和序号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影响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15.2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内容如出现某品牌、型号的内容是为了更好的描述产品的性能、规格、档次等要求,并无任何指定投标产品品牌、型号的意思表达。

15.3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资料,如该资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投标人能够当场提供账号、网址等进行查询、核实资料真伪及有关数据的,视同提供了原件。

15.4投标人应当及时维护政采云注册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

15.5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15.6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

15.7支持创新发展: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15.8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二、招标文件

1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7.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和修改

17.1询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潜在投标人的询问作出答复。

17.2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更正信息将以网上公告的方式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公开发布。政采云平台将发送短信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自行登陆上述网站并浏览更正内容,并按照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网上公告)后,认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要求澄清和回复的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日期。

(4)投标人应当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时所登记的项目联系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和准确,并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否则,因此导致未及时收到通知事项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现场考察及召开答疑会

18.1现场考察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如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现场考察,否则自行承担未及时参加造成的后果。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考察造成的自身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18.3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9.投标范围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标项的“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采购标的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项目中的部分采购标的内容,其对本项目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20.1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0.2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文字),但应当附中文译文,未提供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供,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20.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投标文件的形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形式,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种。

2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后缀名为【.jmbs】。

21.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标书,后缀名为【.bfbs】。

22.投标文件内容的构成

2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上述各项文件的组成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列入其中的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提供相关材料。

22.2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提交)证明材料而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被认定为对具体要求作出响应。提供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应当是完整无删减、无遮挡(盖)、页码连续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否则因证明材料缺少评审所需的关键或必要的信息或因中间页码缺失导致无法有效认定造成不予认可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文件,以及为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项目评审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定位,避免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

2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文件,按系统要求签章。

(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因未获取电子姓名签章无法直接在系统中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操作的,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相关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公章,可使用电子公章在线签章或线下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3)投标文件若有错、漏处等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5.投标报价要求

25.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文件中标明分项货物及服务的价格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5.3投标报价及结算货币均为人民币,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包含分项报价)只允许有一个,不接受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投标报价(包含分项报价)。

25.4投标报价(总价)不允许为0元(即赠送),采购人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2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27.投标有效期

27.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9.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的载体必须密封包装,密封包装应当清楚的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未按照规定密封、标注、盖章的备份投标文件。

30.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30.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3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3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对已经完成传输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需要补充或修改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的,可以重新提交补充或修改后的备份投标文件。

3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32.开标

32.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32.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2.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32.4投标人如未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5发生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形,如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异常端口处理,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仍无法成功或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2.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33.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33.1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33.2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成员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34.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34.1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4.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文件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4.4报价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与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确认,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5.投标无效

35.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5.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而影响投标文件法律效力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包括未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包括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的;

(4)对招标文件技术及服务要求响应扣分分值达到或超过该评分项满分分值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材料的;

(7)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

(8)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9)同一标项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使用同一标项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同一标项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⑤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属性显示作者为同一人的。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6.比较与评价

36.1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6.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采用分档描述式评分标准的评审因素,其评分遵循“分档固定赋分”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1)固定分值:各评审因素的每一得分档次均对应一个唯一的固定分值,不设分值区间。

(2)归档与赋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将其归入完全满足全部要求的最高得分档次,并直接赋予该档次对应的固定分值。

(3)就低原则:投标文件必须完全满足某一档次描述中的全部要求,方可赋予该档次分值。若未能完全满足某一档次的全部要求,则不得赋予该档次分值,应继续向下审议其是否完全满足下一档次的要求;若无法归入任一得分档次,则该项得0分。

(4)禁止插值:各档次之间禁止插值打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投标文件部分满足高一档次的要求而给予介于两个档次之间的中间分值。

(5)判定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是否完全满足”的认定,应依据投标文件中客观、明确、可验证的内容进行判断。对于评分标准中含有“科学”“合理”“充分”等主观评价用语的描述,应结合方案中提出的具体技术措施、实施计划、保障机制等内容进行综合认定。

3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门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规定予以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扣除办法详见第四章。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36.4采购标的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不参与节能产品加分评议,采购标的同时具有节能环保两个认证证书,可以分别计分。

37.废标的情形

在本项目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38.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

39.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本项目所有有效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40.编写评标报告

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六、授予合同

41.中标人的确定

41.1中标人确定主体为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1.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技术要求响应和技术服务人员配备两项合计总得分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2.中标结果公告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43.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43.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43.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4.签订合同

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人员应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根据评委打分表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范围,逐栏打分并汇总。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2.价格扣除(价格优惠)

(1)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小微企业),对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符合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清单,设备类标的属于工业行业;软件类标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三、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审查要求 要求说明
1 基本资质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 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机构登记证明,应完整清晰的体现出证明材料的全部内容。
3 信用情况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无需提供材料。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要求 要求说明
1 投标报价 格式、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内提供《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函 投标函格式、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内提供《投标函》
3 投标文件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盖章 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盖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采购需求要求响应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明确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内提供商务要求响应表、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表
5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不存在招标文件列明的拒绝投标、不允许存在的其他情形(含投标无效或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无明确要求的无需提供材料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3.详细审查和评分(评标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技术和商务(70分) 技术要求响应 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4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1.5分。标注“”为核心技术指标(条款、参数),负偏离(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低于招标内容及需求)每项扣1.9分;其余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指标,负偏离每项扣0.5分,本评分项扣减至0分及以下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注:技术指标中明示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作负偏离。按照最小序号计算项。 21.5
2 技术服务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限定1人)资质能力(4分)①具有信息技术(信息安全)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②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取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1.5分。③具有CISP信息系统安全专业认证证书的,得1分。2、项目组成员(项目经理除外)资质能力(6分)①具有CISP-PTE证书的得1.5分。②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取的系统分析师证书(高级)的得1.5分。③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取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高级)的得1.5分。④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取的网络工程师证书(中级)的得1.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对应证书复印件。同一人只计一个证书,每个证书只计一次。 10
3 项目理解与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设计 评审投标人对本项目政策背景、建设目标、合规要求及密码改造重点的整体把握,以及所提交密码应用整改方案在合规性、系统性、技术可行性与落地支撑能力方面的综合阐述情况。①对项目政策背景和密码应用核心要求理解准确;方案内容全面,技术路线合理,关键环节设计科学,整体具备较强的合规保障能力和评估达标可行性的得6分;②对项目需求有一定理解,方案框架基本完整,主要技术方向符合要求,但在部分环节的深度或针对性方面尚有提升空间的得4分;③对项目特点把握不足,方案内容较为笼统,缺乏与实际系统的有效结合,难以支撑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目标的实现的得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内容严重偏离项目基本要求的不得分。注:本项评审投标人方案的规划与设计能力。 6
4 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方案设计 评审投标人编制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方案在规范性、针对性、风险识别能力及整改指导性方面的综合情况。①评估方案整体规范,内容覆盖全面,流程清晰,能够结合项目实际识别关键风险,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具备良好的实施指导价值的得7分;②评估方案基本符合常规要求,主要环节有所体现,但对项目特有风险的分析或整改建议的适配性略显不足的得4.5分;③方案内容较为通用,缺乏对本项目系统特点和密码应用现状的针对性考量,难以有效支撑实际评估工作的得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明显不符合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基本规范的不得分。注:评审投标人对密评流程的理解、预评估分析及辅助通过测评的能力。 7
5 密码应用改造实施方案 评审投标人提出的实施路径在可执行性、系统兼容性、安全保障及业务连续性方面的综合安排。①实施方案整体安排合理,阶段划分清晰,工期计划可行,对系统兼容性、数据保护及风险应对等关键问题有充分考虑,具备较强的落地保障能力的得8分;②实施计划基本完善,主要工作内容有所体现,但在细节安排或风险控制措施方面尚不够具体的得5.5分;③仅列出大致工作步骤,缺乏必要的技术路径、资源保障或衔接安排,方案可操作性较弱的得3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明显不具备实施可行性的不得分。注:本项评审投标人方案落地与执行的计划能力。 8
6 项目保密及风险管理方案 评审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涉及的敏感信息和密码资产,所制定的保密管理与风险防控措施的系统性与实效性。①保密与风险管理措施体系较为健全,责任明确,覆盖项目关键环节,对典型风险有相应的防范和应对安排,整体具备较强的可执行性的得7分;②相关措施基本具备,主要管理要素有所体现,但尚有提升空间的得4.5分;③方案简略,缺乏针对密码项目特点的具体管控手段,难以有效保障敏感信息安全的得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明显不具备实施可行性的不得分。 7
7 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保障方案 评审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售后服务体系、技术支持响应机制、问题处置流程、服务团队配置及验收后运维保障措施的系统性、资源配置合理性与实际履约保障能力。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内容覆盖验收后的技术咨询与应急支持;服务承诺明确(如响应、到场、处置时限等),配备专职且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服务团队,故障分级处置流程规范,整体方案切实可行,服务能力与项目需求高度匹配的得7分;②具备基本的售后服务安排,主要服务内容有所覆盖,但在服务资源配置(如人员数量、技术能力)、响应机制设计或故障处置流程等关键方面存在局部不足,服务能力与项目匹配度有待提升的得4.5分;③仅作泛化承诺,未明确服务内容、响应机制或团队配置,缺乏服务保障措施,无法有效支撑项目长期稳定运行的得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明显不具备实施可行性的不得分。 7
8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服务)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
9 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商用密码应用类似业绩项目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进行评议,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提供的业绩不符合的不予计算 2
10 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25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2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0.5
11 价格(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30

评委签名:日期:

第五章合同文本

注:本合同文本为中标后签订合同的草案,有关条款和采购文件其他部分有冲突的,以其他部分约定为准,最终以投标响应情况签订。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份):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6)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甲方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如甲方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将对产品进行送检,检验合格的,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 住 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
第二节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
第二节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
第二节第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第二节第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货物在未通过验收交付甲方正式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二节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第二节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指定现场
第二节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
第二节第7.3款 保险要求 乙方自行承保相关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第二节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自设备(产品)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之日5年的免费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24小时内
第二节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
第二节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按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
第二节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第二节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
第二节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
第二节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
第二节第14.1(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二节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完成产品更换。
第二节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乙方发生延期交货或延期服务或延期退款的,每逾期一日按设备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仍不交货或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货退款,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之日起15日内将甲方已付货款返还至甲方
第二节第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以逾期未付款项为基准,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节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所供所有配件、材料应为原厂配件,保质保量,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质价不符。如因产品质量或乙方技术力量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除重新修理好或以合格产品替换以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赔偿额不限于合同总价的限制。乙方应确保设备在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乙方产品设备质量问题或乙方技术瑕疵等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二节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节第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合同项下甲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的费用、向第三人支付的赔付款以及为主张自身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检测费、差旅费等;2.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款,如不足以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有关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2.商务技术文件的有关格式

(1)投标函

致: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项目编号:NBMC-********G)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产品的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单位)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独自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7.如我方获得中标,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因我方违约致使采购代理机构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认证费、鉴定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

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2)授权委托书

致: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投标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表及其附件只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资料的情况下提交。

(3)评委打分索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文件或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区间 自评得分(由评委进行主观评审的不用填写自评得分)
1
2
3
4
5
...

注:按照评委打分表内容逐项填写,报价部分无需列入。

(4)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项目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注:

1.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表列明的所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可以不在本表填写相关内容)。

2.投标人应当与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所有商务要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如投标人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项并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所提出的商务要求并签署合同。若中标人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履行合同,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投标人必须响应《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所有商务要求,有不响应(满足)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4.投标人无论对《第二章采购需求》有无偏离(不满足或优于)都应当将本表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表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5)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项目 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注:

1.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列明的除商务要求以外的所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可以不在本表填写相关内容)。

2.投标人应当与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条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如投标人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项并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所提出的要求并签署合同。若中标人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履行合同,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投标人无论对《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技术或服务要求有无偏离(不满足或优于)都应当将本表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表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6)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本项目中的岗位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年龄 性别 职称
1 项目经理
2
3
4
5
...

注:

1.项目负责人等与评审因素相关的人员必须列入本表并明确,否则在评审中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仅限一名。

2.列入本表的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于违约行为。

3.学历、职称、执业(从业)资格等个人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后附(如有)。

4.项目实施人员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果有人员因入职时间少于一月未开始缴纳社保的,可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社保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可以是政务系统下载的复制件。

5.投标文件内提供评分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佐证能力等证书证件复印件的将不被认定。

(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金额(万元) 用户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1
2
3
4
5
...

注:根据评委打分表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有关格式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NBMC-********G
投标报价(元) 小写:大写: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内容。本表投标报价金额为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各表的汇总金额。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为此,请投标人在投标前提前充分测算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成本情况,评审现场给予提供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时间不超过35分钟,如投标人在评审现场以时间不足等各种理由推脱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的说明及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拒绝提交说明及材料而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2)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1 国密电子门禁系统 国密CPU卡 30
国密读卡器 4
门禁控制器 2
密钥注入器 1
门禁发卡器 1
门禁管理系统 1
密钥管理系统 1
日志审计系统 1
2 国密视频监控系统 国密摄像机 8
国密网络硬盘录像机 1
硬盘 6
3 国密安全管理平台 1
4 ★密码服务平台 2
5 通用服务器 2
6 操作系统 2
7 中间件 2
8 密码卡 2
9 安全认证网关 2
10 国密浏览器 500

注:本表所列为项目需求的全部采购内容,如有报价漏项或缺项,采购人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具体的分项金额投标人可以另附说明。

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财政局的“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密CPU卡,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国密读卡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门禁控制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密钥注入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5.门禁发卡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门禁管理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7.密钥管理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8.日志审计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9.国密摄像机,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0.国密网络硬盘录像机,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1.硬盘,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2.国密安全管理平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3.密码服务平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4.通用服务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5.操作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6.中间件,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7.密码卡,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8.安全认证网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9.国密浏览器,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填写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人应当谨慎填写并提供本表。

4.本项目设备类标的属于工业行业;软件类标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填采购人名称)单位的(填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且不应当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

项目名称:“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NBMC-********G

采购人:宁波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2

第二章采购需求....................5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8

一、总则....................19

二、招标文件....................2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3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4

五、开标与评标....................25

六、授予合同....................28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30

一、总则....................30

二、评标方法....................30

三、评审程序....................30

第五章合同文本....................3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G

项目名称:“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密码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要求完成项目产品交付,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前成为注册供应商。

(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电子交易方式实施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

(3)投标人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标注并盖章后,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规定密封包装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人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立挺、何晟昊、江森杰、金生华、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为推进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建设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印发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此外,公安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等保制度和关基制度的指导意见》(公网安〔2020〕1960号),要求网络运营者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密码应用相关标准规范,第三级以上网络应正确、有效采用密码技术进行保护,并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密码产品和服务,第三级以上网络运营者应在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阶段,按照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在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中同步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以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密码安全防护要求。国家密码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请进一步加强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的函》(国密局函〔2020〕119号),对进一步加强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参考《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指南》开展工作。

根据国家、浙江省关于电子政务领域应用系统密码应用工作要求,按照宁波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商用密码应用工作的整体计划安排,为顺利推进宁波市财政局“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的密码应用升级改造工作,实现身份认证、数据完整性、数据机密性等保护,确保系统密码应用满足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要求,助推宁波市财政局“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建设符合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保障平台业务开展的安全性、合法性、合规性。

1.2建设目标

围绕《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关于政务信息系统在系统规划阶段的密码应用要求,综合考虑“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等层面的密码应用需求,设计合规、正确、有效的“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密码应用方案,满足《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中三级指标要求,并为通过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奠定基础。

1.3建设原则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的信息化建设规模及实际应用需要,本项目涉及对“智慧财政”项目(二期)安全评测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建设充分考虑长远发展需求。遵循原则如下:

(1)标准性原则:系统各项技术遵循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和相关规范,并且所有选用的技术和产品,遵循通用标准,各系统模块之间具有良好的兼容性。

(2)合规性原则:国产密码改造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国家密码管理局核准的密码产品,确保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合规性,降低系统安全风险。

(3)实用先进性原则:系统的实现参考国内标杆并结合现状,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确保系统的先进性和成熟性,选择当今市场上主流并领先的产品和技术。

(4)成熟性原则:采用的技术和产品都要求经过市场的考验,有在大型系统中应用的成功案例。主要功能模块采用自有知识产权的成熟产品,通过具体配置来实现本项目的需求。

(5)冗余性原则:要考虑容错能力,关键节点设备和核心设备有适当的冗余。采用灵活的机制实现负载均衡,防止“瓶颈”产生,必须避免单点故障导致系统整体或重要功能的丧失,最大限度减少停机时间。

(6)可扩展性原则:系统设计中为将来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性能扩充留有余地,具备灵活的可扩展性,满足业务近期、中期甚至长期时间范围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具备方便地适应业务需求的变化、迅速地支持新业务的能力。

(7)维护性和易用性原则:系统及产品具有良好的用户操作、管理界面,完备地帮助信息,系统参数的维护与管理可通过操作界面实现,维护人员可以轻松地完成对整个系统的配置、管理。

1.4规范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

GM/T0002-2012《SM4分组密码算法》;

GM/T0004-2012《SM3密码杂凑算法》;

GM/T0018-2012《密码设备应用接口规范》;

GM/T0026-2014《安全认证网关产品规范》;

GM/T0027-2014《智能密码钥匙技术规范》;

GM/T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

GM/T0029-2014《签名验签服务器技术规范》;

GM/T0030-2014《服务器密码机技术规范》;

GM/T0035-2014《射频识别系统密码应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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