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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卫生学校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建设补充采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卫生学校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建设补充采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GB【2025】-055
项目名称: 塔城地区卫生学校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建设补充采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城地区卫生学校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建设补充采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建设(分娩机制虚拟仿真系统、气管切开术护理虚拟仿真系统、青霉素过敏反应的观察与处理虚拟仿真系统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交货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3、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塔城地区卫生学校
地 址: 新疆乌苏市南区汉江路61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古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宝能城9号34楼
联系方式: 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阳
电 话: 186********
附件信息:
11.9线上【竞争性谈判文件】 塔城地区卫生学校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建设补充采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项目(1).docx
216.3K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卫生学校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建设补充采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XJGB【2025】-055
采购人:塔城地区卫生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古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刘阳
联系电话:186********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
项目概况:-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三、获取采购文件-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
五、公告期限-2-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二、供应商须知-8-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34-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37-
一、评审方法-37-
二、评审程序-37-
三、评审其他要求-42-
四、评审标准-42-
第五章合同草案-49-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1-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6-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4-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65-
资格证明文件-66-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7-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8-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9-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记录-70-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1-
二、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72-
三、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74-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76-
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89-
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0-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90-
(二)信用查询结果-91-
报价文件-92-
一、报价一览表-93-
二、分项报价表-94-
商务技术文件-96-
一、响应函-9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99-
三、授权委托书-100-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01-
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本表须与第四章的一致】-102-
六、商务响应偏离表-103-
七、业绩证明文件-104-
八、拟派项目团队-105-
九、技术响应偏离表-106-
十、技术方案-107-
十一、其他文件-108-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 项目概况:塔城地区卫生学校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建设补充采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11 月14日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GB【2025】-055
2.项目名称:塔城地区卫生学校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建设补充采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87.9万元
5.采购需求: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建设(分娩机制虚拟仿真系统、气管切开术护理虚拟仿真系统、青霉素过敏反应的观察与处理虚拟仿真系统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交货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3、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塔城地区卫生学校
地址:乌苏市汉江路6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古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宝能城9号34楼
联系方式: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
电话:18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 2.5 | 核心产品 | 本项目第__包不适用。 本项目第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第 / 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核心产品为:分娩机制虚拟仿真系统。 |
| 2.6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 9.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 |
| 9.5 | 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 |
| 12.1 | 询问 | 1.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电话询问,联系人:刘阳,联系方式:186********。2.时间要求: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
| 15.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 |
| 17.1 | 谈判保证金 | 1.金额(人民币):8790元2.支付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3.收取单位:新疆古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收取账号:635553736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 22.1 | 实物样品 | 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递交时间:,递交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 6.其他要求(如有):。 |
| 23.1 | 演示 | □不进行☑进行,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按要求提供线上演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25.2 | 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 | 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注:除因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
| 29.1 | 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 | 谈判轮次:☑本项目共进行1轮谈判(不含最后报价)。□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轮次,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谈判顺序:线上发起。 |
| 29.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 推荐数量3家。 |
| 30.1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 33.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10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2.支付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3.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5 个日历日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 34.5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 |
| 35.1 | 质疑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接收部门:新疆古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宝能城9号34楼 |
| 38.1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和标准 | 1.收费对象:□采购人支付 ☑成交人支付 2.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
| 41.1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不接受□接受 |
| 42.2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 |
| 42.9 | 标的所属行业(参照后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所有标的所属行业:工业。请投标单位以此行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
| 43.5 | 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 所响应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响应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给予评审优惠。 |
| 48.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质量保证期:3年,采购需求中另有约定的按采购需求要求执行。2.付款方式: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2.1、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2.2、所有产品到货后,通过甲方初验,支付至合同的金额60%;2.3、①满足终验条件②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③乙方提供全部验收材料,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3、甲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交货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5.交货地点:最终按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 |
| 1. 除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日,则“近三年”是指*开通会员可解锁*14 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 ||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也称谈判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基本定义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2.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3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2.5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2.7.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2.7.2以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发布的方式依法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2.7.3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8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
3.资金来源
3.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即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4.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谈判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2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该协议书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2.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谈判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4.2.6联合体成交的,采购合同应由联合体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并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4.2.7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谈判的全部相关规定。
4.2.8对联合体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费用承担
5.1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6.保密
6.1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竞争性谈判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6.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竞争性谈判的有关人员披露。
6.4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7.语言文字
7.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计量单位
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
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9.3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9.6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未参加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谈判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10.电子标说明
10.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在政采云平台上注册供应商账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谈判或谈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新疆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登记”—“立即登记”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10.2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相关客户端,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10.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10.4供应商在谈判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及浏览器,谈判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如遇“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10.6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响应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可按照“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联系方式咨询相关人员。
10.7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谈判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政采云平台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谈判文件
11.谈判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草案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1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2.1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问方式和时间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2.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兵团政府采购云平台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2.3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5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12.6“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公告。
12.7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三)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的相关内容。
13.2供应商应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3.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响应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
14.谈判报价
14.1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谈判报价包括谈判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谈判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且均不得超过“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预算金额,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4.2供应商应按照本谈判文件所载明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谈判文件确定的格式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该报价应被视为已包含但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2.1谈判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4.2.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4.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谈判供应商的管理水平、谈判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谈判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谈判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谈判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谈判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4.5供应商对谈判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4.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谈判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4.7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4.8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5.响应文件有效期
15.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谈判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5.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谈判保证金。
15.3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15.4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但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可予以退还。
16.响应文件的编制
16.1响应文件应在“投标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可使用电子签章签署。
16.2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按照“投标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
1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16.4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写的部分,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5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谈判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16.6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6.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6.8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16.8.1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6.8.2电子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其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谈判保证金
17.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7.2交纳谈判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文件有效期。
17.3谈判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支付件扫描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一起上传。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17.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谈判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7.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7终止谈判的项目已经收取谈判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7.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7.8.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7.8.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8.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8.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9如开启时供应商对本单位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供应商应在开启结束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
17.10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缴纳谈判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供应商企业注意区分办理保函类型,并确认响应文件有效期。
18.响应文件的加密
18.1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8.2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
18.3供应商应保证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进行解密。
18.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网(***********)的”政采云登录入口”登录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
18.5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无法解密、传输错误等问题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无法正常开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8.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启方式,无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U盘。
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
19.1供应商应在“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19.2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19.3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投标文件上传)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
19.4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响应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
19.5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0.拒收
20.1超过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供应商在“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在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上随时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修改好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到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的指定位置。
22.实物样品
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22.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项目演示
23.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五)响应文件开启
24.响应文件开启
24.1供应商应按照“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要求参与开启。
25.开启时间和地点
25.1开启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投标客户端”,通过“投标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
(2)在“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的“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工作。
25.2响应文件开启: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响应文件开启工作。
25.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公开招标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可以为2家。
25.4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启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5.5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六)资格审查
26.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
26.1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6.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
26.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
26.4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
(七)项目评审
27.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
27.1评审方法: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27.2谈判准备: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提前准备好谈判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投标客户端”,通过“投标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谈判,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8.谈判小组
28.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8.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谈判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谈判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谈判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谈判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9.评审
29.1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2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成交候选人数量在评审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29.3开启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以及确定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9.4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审时对谈判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29.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29.5.1电子开启、评审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启的暂停开启。已在系统内开启、评审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9.5.2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均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启现场直接导入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启、评审。
29.6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9.6.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八)成交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31.成交结果公告
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31.2成交人为中小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32.成交通知书
32.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签订合同
33.履约保证金
3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4.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4.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成交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34.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4.7采购人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备案公示。
(十)质疑和投诉
35.质疑
35.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评审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5.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5.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投诉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5.7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并采用财政部门制定的范本。
36.质疑答复
3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6.2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谈判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包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36.3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7.投诉
3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7.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7.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7.4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并采用财政部门制定的范本。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38.收取方式和标准
38.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二)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
39.无效响应
39.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40.终止采购活动
4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0.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告知终止理由,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
4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1.2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41.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41.4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42.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需享受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谈判小组将依据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谈判公告中明确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资格要求文件,供应商参与谈判须按本谈判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作为资格证明文件。
42.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3.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42.3.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42.3.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2.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7.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42.7.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2.7.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7.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7.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2.7.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42.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10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如涉及)。
43.5供应商所报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响应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评审优惠,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创新产品范围的,按照“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优惠,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44.正版软件
4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45.1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45.2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的条款。
46.采购需求标准
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3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29号),本项目如涉及台式计算机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4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0号),本项目如涉及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5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1号),本项目如涉及一体式计算机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6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2号),本项目如涉及工作站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7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3号),本项目如涉及通用服务器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8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4号),本项目如涉及操作系统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9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提高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5号),本项目如涉及数据库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46.10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4〕113号),本项目如涉及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7.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五)其他
4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9.适用法律
4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49.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0.解释权
50.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一、产品质量要求:
1、资质证照合法、手续齐全;
2、产品实际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必须与投标书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
3、有足够的物资供应配送能力、较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和支持仪器性能校准验证能力;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销售记录和不规范销售行为记录;
5、具有合法的产品来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及产品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具备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且符合参投品种的经营范围;
7、提供产品图片资料及产品说明书;
8、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功能截图等,其产生的法律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对产品的核心功能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与响应文件响应情况相符。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其他要求
1、对于一些需要指导的新产品,供货商必须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2、响应文件应标明参投的用品的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等详细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3、供应商需对所投分包中所有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如果报价不符合要求则为无效投标,不得自行更改格式及文本信息。
三、商务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须包含本采购文件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货物金额、包装费、运输费及运输途中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代理服务费、税金及其它产生的相关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额中。
★2、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2)所有产品到货后,通过甲方初验,支付至合同的金额60%;(3)①满足终验条件②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③乙方提供全部验收材料,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甲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交货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4、交货地点:最终按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
★5、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6、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规定的程序及要求组织实施验收。
货物到达后,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并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共同签字确认。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退货,预缴押金的要全额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所供货物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确保所供产品必须是最新、最成熟、性能最完善的产品。
交货时,乙方必须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装箱单、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资料。
7、售后服务要求:应具有相应售后服务能力。
8、培训服务要求:对于一些需要指导的新产品,供应商必须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9、保修期及响应时间:
(1)质保期为3年,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按照采购需求执行。若厂家提供更优质的售后服务,则按厂家的标准售后服务执行。
(2)保修期内,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人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出现不能明确的故障时,中标人在2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有专人回复。若维修不能通过电话解决故障的,在接到电话要求后24小时内安排专人上门处理,每次维修最多不超过2个工作日完成,现场服务并提供维修时所用的消耗品;
(4)在保修期满后,按实收所更换备件的费用,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5)所有零配件价格均按原厂供应价格,不收取用户任何费用,保修期后只收取工时费。
四、技术要求一览表
| 序号 | 模式 | 名称 | 数量 | 参数 |
| 1 | 训练模式 | 分娩机制虚拟仿真系统 | 3 | 一、分娩机制虚拟仿真系统分娩机制虚拟仿真实训软件以枕先露左前位为例进行分娩机制的模拟教学,包括衔接、下降、俯屈、内旋转、仰伸、复位及外旋转、娩出等动作。1.软件包含教学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教学模式包含全程文本+语音讲解,考核模式对学生的操作进行评价,帮助学生实现自主学习和自主训练;2.三维立体场景,完整、清楚的展示真实分娩机制过程;3.通过三维动画,完整展示胎儿在分娩过程中的动态运动变化;4.完整、直观地高度还原胎儿在母体内、子宫内娩出的过程,母体、子宫、胎盘与胎儿的相互变化关系;5.清楚地分割分娩机制为七个独立步骤:衔接、下降、俯屈、内旋转、仰伸、复位及外旋转、娩出,也可单独查看胎儿运动完整过程;6.可从任意角度、不同视角对胎儿分娩时胎体转动情况进行观察;7.提供机理模式,清楚展示每个步骤胎头的各相应径线和骨盆入口平面、中骨盆平面及出口平面的相互关系,了解分娩机制7个阶段的形成机理;8.画中画模式同步直播实景画面与分娩机理画面;9.实景模式与分娩机制机理模式可任意切换,可随时全屏展示分娩机制机理;10.语音解说,通过视、听觉双重作用,更加深学员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11.通过理论题目与机理定位等方式对学生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12.考核结束后,软件从多个维度对学生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价。二、高仿真分娩助产训练模型1、高仿真分娩模型可以模拟常规分娩、胎位异常分娩、剖宫产等。适用于产科医师、助产士、护士、规培医生、实习学生等相关医护人员的知识与技能培训。2、产品概述:2.1.模型采用手动分娩方式,可以自主控制胎儿机转角度与速度。★2.2.模型尺寸符合真实成年女性下腹部大小,具有准确的解剖学标记,包括:骨盆、腰椎。其中骨盆结构包含髋骨、骶骨、尾骨、耻骨联合都清晰可见,腰椎结构包含L1-L5清晰可见。(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2.3.模型覆盖皮肤分为三部分,包括:外阴皮肤、模型表层皮肤、腹部可切割皮肤。三个部位的皮肤均由韧性弹性优良的软质硅胶材料制作,触感真实,不易损坏。每一部分皮肤都可独立拆卸,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并且易清洁、更换。(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2.4.皮肤完全拆除,可以直观的看到胎儿在骨盆内的机转,以及胎头径线与骨盆径线之间的关系。(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2.5.模型腹部皮肤可进行切割缝合训练,质地柔软,用于模拟剖宫产训练,可以多次使用,采用塑料铆钉安装,易于拆卸更换。此外,将此处皮肤取下,形成可视窗,便于学生观察机转情况。(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2.6.模型皮肤采用暗扣连接,无外露纽扣,因此外观更逼真,完整性更强。并且易拆卸安装。2.7.模型具有可替换的柔软硅胶材质的宫颈,可以完全拆卸进行清洗。2.8.模型包含完全衔接的全关节灵活的胎儿,关节使用弹性材质连接,可以模拟各种胎位,包括:头位、臀位、横位。在分娩过程中,能够完全顺应产道发生变化,包括:下降、俯屈、仰伸、内旋转和外旋转,以及复位。并且胎儿口微张,具备囟门、矢状缝。2.9.脐带和胎盘都使用螺旋扣与胎儿连接,脐带可以剪切,剪切后仍可重新连接。胎盘包含两块碎片,可以模拟胎盘残留,胎盘上具有魔术贴,粘贴在腹腔内,可以模拟胎盘滞留。★2.10.充气式子宫垫用于训练四步触诊法,根据触诊需要,使用挤压式气囊向内充气,调整高度。此外,充气式子宫带有外部海绵罩,模拟皮下脂肪组织,在触诊时增加手感真实性,在剖宫产切割时,增加训练难度。(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2.11.模型具有用于训练人工破膜的插件,并配有模拟羊水浓缩液,在分娩时做破膜操作会有模拟羊水流出。并且可以模拟进行引产操作。(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2.12.模型背面有防滑垫,两侧有用于固定的搭扣,使用配套的固定带,可以固定在产床或桌面上。3、可执行以下内容:3.1.模型可以模拟正常阴道分娩3.2.训练胎位和胎先露的触诊操作及评估3.3.训练正常和异常胎位以及正常和异常产程的预判能力3.4.模拟臀位分娩(包括单臀、完全臀、不完全臀)3.5.实施肩难产演示和纠正处理操作3.6.进行剖宫产训练3.7.脐带和胎盘的正常娩出3.8.模拟前置胎盘(完全性、部分性、边缘性)、胎盘滞留、胎盘残留3.9.脐带脱垂或绕颈3.10.脐带夹闭和剪切3.11.阴道指诊检查训练3.12.宫口扩张程度测量3.13.宫腔操作3.14.胎儿囟门触诊3.15.人工破膜(ARM或AROM,引产)3.16.婴儿口腔和鼻腔清理3.17.产钳及胎吸使用3.18.各种手法练习(包括:Leopold、Ritgen、Pinard、Mauriceu、Prague、Woods、Rubi)三、图形工作站1、CPU基础频率≥2.5GHz,2、单核最大睿频≥4.4GHz,3、全核睿频≥4.0GHz 4、缓存 L39MB二级缓存7.5MB,5、三级缓存18MB内存容量 ≥16GB 硬盘容量 ≥512G(固态) 6、独立显卡6GB7、D6流处理器2304核心代号2584核心频率1042MHZ 显存位宽96BIT DP+HDMI+DVI双风扇8、显示器≥24寸 |
| 2 | 训练模式 | 气管切开术护理虚拟仿真系统 | 2 | 一、气管切开术护理虚拟仿真系统气管切开术虚拟仿真软件将患者的诊疗护理流程分为术前评估与准备、术中操作实训、术后气道护理、并发症观察与处理等实训环节。1.软件包含训练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训练模式包含全程操作提示和智能纠错功能,考核模式全程无提示,训练与考核结束后均给予全面的操作评价,帮助学生实现自主训练和自主纠错。2.术前评估与准备环节可对虚拟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如判断喉梗阻程度、检查凝血功能)、器械清点(如确认气管切开包、呼吸机、吸引器等设备完整性)及体位摆放(协助患者取仰卧位、肩下垫枕、头后仰正中位),要求学生规范完成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符合手术安全标准。3.术中操作实训环节还原真实手术流程,包含手术区域消毒(颈前正中线区域碘伏消毒)、局部麻醉(利多卡因浸润麻醉至气管前筋膜)、组织分离(钝性分离皮下组织与颈阔肌、暴露甲状腺峡部及气管环)、气管切开与套管置入(在第 2-3 气管环间纵切、扩张气管后插入合适套管)、止血与固定(结扎出血点、固定气管套管)等步骤,要求学生按照手术规范完成每一步操作,精准把控操作力度与解剖位置。4.术后气道护理环节包含气管套管护理(检查固定带松紧度、更换套管周围无菌纱布)、气道湿化(用无菌生理盐水进行气道湿化操作)、吸痰操作(规范使用吸痰管清除气道分泌物,控制吸痰时间与负压),要求学生掌握术后气道护理的核心要点,预防气道堵塞与感染。5.并发症观察与处理环节可模拟术后常见并发症(如出血、皮下气肿、气管狭窄、肺部感染等),要求学生通过虚拟患者的症状(如颈部肿胀、呼吸困难、血氧下降)判断并发症类型,并采取对应处理措施(如压迫止血、调整套管位置、抗感染治疗),同时警惕危险信号(如突发窒息、大量咯血)。6.操作完成后,软件从训练和考核两个角度对学生的操作全程进行评价,主要包含各步骤得分详情、各步骤错误率对比和各步骤正确操作建议等内容。二、气管切开护理模型1、精细的解剖结构:咽、会厌、气管、食道及气管切开区、环状软骨、左右支气管树。2、气管切开护理练习。3、可经口腔吸引术练习。4、模拟练习气管套管的清洁和护理技术。三、图形工作站1、CPU基础频率≥2.5GHz,2、单核最大睿频≥4.4GHz,3、全核睿频≥4.0GHz 4、缓存 L39MB二级缓存7.5MB,5、三级缓存18MB内存容量 ≥16GB 硬盘容量 ≥512G(固态) 6、独立显卡6GB7、D6流处理器2304核心代号2584核心频率1042MHZ 显存位宽96BIT DP+HDMI+DVI双风扇8、显示器≥24寸 |
| 3 | 训练模式 | 青霉素过敏反应的观察与处理虚拟仿真系统 | 1 | 青霉素过敏反应的观察与处理虚拟仿真系统根据真实临床环境和临床工作流程,模拟青霉素过敏患者的临床处理流程。1.软件包含训练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训练模式包含全程操作提示和智能纠错功能,考核模式全程无提示,训练与考核结束后均给予全面的操作评价,帮助学生实现自主训练和自主纠错。2.软件基于真实青霉素过敏患者,包含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检查信息等内容。3.软件包含识别症状、评估程度、物品准备、后续处理等步骤。4.模拟患者真实过敏表现,可通过观察患者症状,询问用药史及过敏反应表现识别过敏反应,进行停药操作。5.软件可根据过敏反应严重程度给予抗过敏治疗或生命体征支持。6.可评估患者转诊需求安排转院,进行临床事件记录并报告管理部门。7.操作完成后,软件从训练和考核两个角度对学生的操作全程进行评价,主要包含各步骤得分详情、各步骤错误率对比和各步骤正确操作建议等内容。二、图形工作站1、CPU基础频率≥2.5GHz,2、单核最大睿频≥4.4GHz,3、全核睿频≥4.0GHz 4、缓存 L39MB二级缓存7.5MB,5、三级缓存18MB内存容量 ≥16GB 硬盘容量 ≥512G(固态) 6、独立显卡6GB7、D6流处理器2304核心代号2584核心频率1042MHZ 显存位宽96BIT DP+HDMI+DVI双风扇8、显示器≥24寸 |
| 4 | 训练模式 | 简易AED(机场等公共场所用的) | 10 | 1.主机物理规格/性能1.1 整机重量(含电池、电极片)≤1.9Kg1.2 设备具备便携把手,具备高便携性1.3 主机寿命≥10年1.4关机电流:≤10uA1.5 防水防尘等级:IP55具有优异的抗跌落性能;1.6设备六面可承受≥1.6米抗跌落冲击2.电极片2.1 支持成人/小儿通用电极片2.2 电极片上具有电极片粘贴方式示意图2.3 主机上有电极片粘贴位置动画提示2.4 电极片可重复使用、可更换,要求线缆不换,仅仅换电极片;3.电池3.1 主机电源采用充电电池供电; 4.屏幕/操作4.1 主机具有7寸彩色显示屏,支持动画指导用户执行急救操作4.2 最高支持 4 种语言配置,包含中英文,支持一键快速切换4.3 具有语言记忆功能,开机默认使用上一次操作的语言4.4 支持按键开机 4.5 具有状态显示栏,可模拟显示正常状态5.遥控器5.1 通过无线红外线方式与主机之间传输指令5.2 可通过遥控器的音量键,调节音量5.3 最大音量≥90dB5.4 按钮选择功能须具有模拟:电极片接好模式、电极片未接好模式、除颤模式、不除颤模式等功能;5.6 可遥控训练机播放/停止播放动画;5.7 可近距离遥控多台培训机;6.仿真内容6.1 培训机应仿制真正除颤仪(AED)主机,按键、显示屏及外型、尺寸与真机一致 6.2 培训机本身没有电流输出,但可模拟真正AED的各项操作6.3 内置6种情景模式,并可通过遥控器选择键切换6.4 可配置30:2和15:2CPR模式,并可通过遥控器切换键一键切换 |
| 5 | 训练模式 | 创伤患者急救流程演练3D虚拟仿真软件 | 3 | 一、创伤患者急救流程演练3D虚拟仿真软件参照临床技能教学标准,运用虚拟现实技术,将创伤止血包扎技术进行模拟还原,包括不同部位的止血和包扎操作。软件采用3D虚拟仿真模拟真实场景实现教学,生动形象的3D动画教学,增加创伤急救学习的趣味性。技能训练考核都以3D形式展现。(一):创伤止血技术开放性伤口的止血虚拟仿真实训软件参照临床技能教学标准,将手术分解成准备、指压止血、加压包扎止血、填塞止血、止血带止血和止血粉止血等实训步骤。1.软件包含训练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训练模式包含全程操作提示和智能纠错功能,考核模式全程无提示,训练与考核结束后均给予全面的操作评价,帮助学生实现自主训练和自主纠错;2.准备步骤主要包含患者准备、操作者准备、环境准备和物品准备,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3.系统设置多个出血点,要求学生根据出血点的不同选用不用的止血方法,并对操作结果进行考察;★4.止血操作包含指压止血、加压包扎止血、填塞止血、止血带止血、止血粉止血等止血方法,学生需根据出血点、出血状况等不同情况选取不同的止血方法;(提供软件截图证明)5.系统运用3d仿真动画形式模拟不同部位的止血操作过程;6.操作完成后,软件从训练和考核两个角度对学生的操作全程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各步骤得分详情、各步骤错误率对比和各步骤正确操作建议等内容。(二):开放性伤口的包扎虚拟仿真实训软件参照临床技能教学标准,将手术分解成准备、绷带包扎、三角巾包扎、特殊伤口的包扎和术后处理等实训步骤。1.软件包含训练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训练模式包含全程操作提示和智能纠错功能,考核模式全程无提示,训练与考核结束后均给予全面的操作评价,帮助学生实现自主训练和自主纠错;2.准备步骤主要包含患者准备、操作者准备、环境准备和物品准备,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3.系统设置多类型、多部位伤口,要求学生根据伤口类型及部位选用不同包扎方式;★4.系统可模拟多种包扎方法,包含绷带环形包扎法、绷带螺旋包扎法、绷带8字包扎法、三角巾头顶帽式包扎法、三角巾面具式包扎法等;(提供软件截图证明)5.操作完成后,软件从训练和考核两个角度对学生的操作全程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各步骤得分详情、各步骤错误率对比和各步骤正确操作建议等内容。(三):四肢骨折现场急救固定技术虚拟仿真实训软件参照临床技能教学标准,将手术分解成准备、放置夹板、绷带固定、三角巾固定等实训步骤。1.软件包含训练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训练模式包含全程操作提示和智能纠错功能,考核模式全程无提示,训练与考核结束后均给予全面的操作评价,帮助学生实现自主训练和自主纠错;2.准备步骤主要包含患者准备、操作者准备、环境准备和物品准备,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3.四肢骨折固定主要包含肱骨骨折、肘关节骨折、尺桡骨骨折、股骨骨折和胫腓骨骨折等骨折操作处理,可模拟不同类型骨折的固定过程;4.不同类型的骨折包含放置夹板、绷带固定、三角巾固定等实训步骤;5.操作完成后,软件从训练和考核两个角度对学生的操作全程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各步骤得分详情、各步骤错误率对比和各步骤正确操作建议等内容。四:搬运技术虚拟仿真实训软件参照临床技能教学标准,将操作分解成准备、脊柱损伤搬运等实训步骤。1.软件包含训练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训练模式包含全程操作提示和智能纠错功能,考核模式全程无提示,训练与考核结束后均给予全面的操作评价,帮助学生实现自主训练和自主纠错;2.准备步骤主要包含操作者准备和物品准备,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3.主要包含颈椎损伤和胸腰椎损伤等搬运操作处理。可模拟不同类型患者的搬运过程;(提供软件截图证明)4.搬运过程系统自动检测搬运时的搬运点、人体轴线固定方式等核心操作点;5.可根据患者的损伤情况选择徒手搬运或器械搬运方法;6.搬运过程中需密切观察患者呼吸、循环功能、瞳孔情况、受伤部位等情况;★7.操作完成后,软件从训练和考核两个角度对学生的操作全程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各步骤得分详情、各步骤错误率对比和各步骤正确操作建议等内容。(提供软件截图证明)二、四肢骨折急救外固定考核指导模型1、产品主要功能:该模型具有上肢前臂及下肢小腿骨折创伤。使学生了解骨折所具备的反常运动、成角畸形、活动后产生骨擦音,骨折上下肢需及时用夹板固定,防止反复活动造成骨折周围血管神经损伤。2、应用该模型训练使学生初步掌握骨折复位方法及骨折固定方法。该下肢骨折还可能用于骨牵引护理训练及皮牵引护理训练。3、下肢还可用于骨折外固定架的护理。三、图形工作站1、CPU基础频率≥2.5GHz,2、单核最大睿频≥4.4GHz,3、全核睿频≥4.0GHz 4、缓存 L39MB二级缓存7.5MB,5、三级缓存18MB内存容量 ≥16GB 硬盘容量 ≥512G(固态) 6、独立显卡6GB7、D6流处理器2304核心代号2584核心频率1042MHZ 显存位宽96BIT DP+HDMI+DVI双风扇8、显示器≥24寸 |
| 6 | 训练模式 | 压力性损伤护理的综合应用 | 2 | 一、压力性损伤护理的综合应用软件压力性损伤护理的综合应用参照临床技能教学标准,将一期压疮、二期压疮、三期压疮、四期压疮和不可分期压疮的操作的3d场景中进行还原。1.软件包含训练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训练模式包含全程操作引导和智能纠错,考核模式全程无提示,训练与考核结束后均给予全面的操作评价,帮助学生实现自主训练和自主纠错;2.软件包含一期压疮、二期压疮、三期压疮、四期压疮和不可分期压疮的压疮病例;3.学生可选择不同病例进行压疮护理操作训练,不同分期的压疮护理操作不同;4.操作全程包含病情观察、压疮鉴别、伤口清理、换药包扎和健康宣教等操作阶段;5.一期压疮包含病例诊断、压疮鉴别、操作准备、自身防护、皮肤保护和健康宣教等操作;6.二期压疮包含病例诊断、压疮鉴别、操作准备、自身防护、皮肤消毒、抽取疱液、挤压疱液、皮肤保护和健康宣教等操作;7.三期压疮包含病例诊断、压疮鉴别、操作准备、自身防护、伤口清洗、伤口敷料、皮肤保护和健康宣教等操作;8.四期压疮包含病例诊断、压疮鉴别、操作准备、自身防护、伤口清洗、伤口敷料、皮肤保护和健康宣教等操作;9.不可分期压疮包含病例诊断、压疮鉴别、操作准备、自身防护、焦痂清洗、焦痂清除、伤口清洗、伤口敷料、皮肤保护和健康宣教等操作;10.操作完成后,软件从训练和考核两个角度对学生的操作全程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各步骤得分详情、各步骤错误率对比和各步骤正确操作建议等内容。二、压疮(褥疮)护理模型1、由压力溃疡所组成的四个阶段的褥疮均有显示。2、显示错综复杂的褥疮类型;压疮炎症、疱疹、溃疡、窦道、瘘管、腐痂、腐肉、坏死、褥疮感染、骨头暴露、焦痂、缝合的伤口和念珠菌感染。3、学员可以在其上练习伤口的清洗,对伤口进行分类,并且对伤口的各个阶段进行评估,同时也可以对伤口的长度、深度进行测量。三、阶段褥疮护理模型1、该模型可穿在学员身上,进行褥疮护理的练习,方便更换不同阶段的压疮模块2、包含褥疮的4个不同阶段:第1期淤血红润期;第2期炎症侵润期;第3期浅度溃疡期;第4期坏死溃疡期。3、同时显示压疮的各种病理表现:压疮炎症、溃疡、窦道、腐肉、坏死、焦痂等。4、褥疮颜色鲜明,内部上色,外部加膜,所以即使使用消毒水涂抹也不会褪色。5、学员可以在其上练习伤口的清洗,对伤口进行分类,并且对伤口的各个阶段进行评估四、图形工作站1、CPU基础频率≥2.5GHz,2、单核最大睿频≥4.4GHz,3、全核睿频≥4.0GHz 4、缓存 L39MB二级缓存7.5MB,5、三级缓存18MB内存容量 ≥16GB 硬盘容量 ≥512G(固态) 6、独立显卡6GB7、D6流处理器2304核心代号2584核心频率1042MHZ 显存位宽96BIT DP+HDMI+DVI双风扇8、显示器≥24寸 |
| 7 | 训练模式 | 患者的人院护理虚拟仿真实验 | 3 | 一、患者的人院护理虚拟仿真实验患者的入院护理虚拟仿真实验根据真实临床环境和临床工作流程,模拟初收入院患者的临床护理处理流程。1.软件包含训练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训练模式包含全程操作提示和智能纠错功能,考核模式全程无提示,训练与考核结束后均给予全面的操作评价,帮助学生实现自主训练和自主纠错。2.软件基于真实临床病历患者,包含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检查信息等内容。3.软件包含入院前准备、患者登记、体格检查、入院宣教、治疗护理等步骤。4.入院前准备包含病房准备、用物准备、病历查看等操作。5.患者进行入院手续等登记,完成床头卡、腕带的填写等操作。6.体格检查包含患者身高体重、体温、心率、呼吸、血压等基本体征参数的测量填写。7.入院宣教包含向患者介绍科室位置、餐饮服务、作息时间、探视制度、陪护制度、病床等设备的使用方法等,并签署入院须知告知单。8.治疗护理包含根据医嘱给予病人相应的护理或检查操作等。9.操作完成后,软件从训练和考核两个角度对学生的操作全程进行评价,主要包含各步骤得分详情、各步骤错误率对比和各步骤正确操作建议等内容。病例:上消化道出血患者的护理技能训练和临床思维训练;软件采用3D虚拟仿真模拟真实场景实现教学,生动形象的3D动画教学,增加护理学习的趣味性。技能训练考核都以3D形式展现。1.在课前课后可以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自主学习、反复进行上消化道出血患者的护理技能训练和临床思维训练;2.按照真实手术病房场景1:1建模,最大程度还原真实手术场景,包括手术床、手术工具等;3.利用虚拟情景模拟病人入院评估、静脉输液护理等过程; 4.将抽象的上消化道出血患者的护理以虚拟仿真进行展示;5.软件利用选择题、判断题等进行临床评断思维训练;6.软件按照医学教学大纲,将整个手术过程分解成病史评估、身体评估、查看医嘱、查看辅助检查结果、医生诊断、护理注意事项和护理任务实施等步骤;7.护理任务包含静脉留置针开放静脉通路、遵医嘱实施抢救和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等实操任务;8.静脉留置针开放静脉通路:(1)操作全程护士与患者进行对话沟通;(2)可进行药物准备,系统自动检测所选用物品是否正确,并给出正确的用物列表;(3)可使用洗手液洗手,进行七步洗手法的标准动作演示;(4)可进行双人核对医嘱、检查药液质量、消毒输液袋、检查输液器等操作;(5)进行手背血管消毒的动画模拟;(6)提供穿刺标准动画演示,穿刺过程中提供剖面图效果;(7)穿刺过程中可于剖面图中看到针头刺入血管的状态;(8)穿刺前后可进行扎止血带、松止血带操作;(9)软件考察学生对静脉输液滴速的掌握情况,学生需要根据病人年龄、病情、药物性质等多方面情况正确调节输液滴速;9.遵医嘱实施抢救:(1)遵医嘱实施抢救主要包括静脉点滴加药、鼻导管吸氧、实施心电监护和静推生长素。(2)遵医嘱实施静脉点滴加药主要包括核对医嘱与执行单、核对药液、核对患者信息、更换输液药物等操作;(3)遵医嘱实施鼻导管吸氧主要包括核对患者信息、评估患者缺氧情况、安装氧气表等操作;(4)可在场景中进行氧气表氧流量的调节,进行鼻导管检查时,可在盛有生理盐水的治疗碗中看见气泡的溢出效果;(5)遵医嘱实施心电监护主要包括核对患者信息、清洁患者皮肤、连接心电监护仪等操作;10.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1)遵医嘱实施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主要包括用物准备、手电筒检查患者鼻腔、清洁鼻腔、检查三腔二囊管、润滑三腔二囊管、插管、嘱患者吞咽、打气、牵拉等操作;(2)学生需选择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所需的手术用物,用物选择完成后,系统进行选择结果的判定;(3)软件提供透视功能,打气时可以于透视状态下看到气囊在胃部及食道内的鼓起动画;(4)胃气囊打气后,可使用牵引绳将三腔二囊管牵引在牵引架上;(5)系统通过气囊内打气量及三腔二囊管压迫时间等多个方面对学生三腔二囊管操作的掌握情况进行考察;(6)压迫止血后,可将三腔二囊管拔出,拔出前可在软件中进行嘱患者服用石蜡油、抽出两个气囊内气体等操作;二、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操作模型1、透明胸壁,暴露胸腔内脏器,如胃和肺脏,检验操作是否正确。2、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训练法,开放式视窗,完整演示胃底压迫止血全过程3、可进行鼻饲、洗胃术、止血、胃镜检查操作,操作正确时,可抽出模拟胃液,操作完成后,消化道内液体可排出体外。4、可进行气管切开术后护理、口腔护理。三、图形工作站1、CPU基础频率≥2.5GHz,2、单核最大睿频≥4.4GHz,3、全核睿频≥4.0GHz 4、缓存 L39MB二级缓存7.5MB,5、三级缓存18MB内存容量 ≥16GB 硬盘容量 ≥512G(固态) 6、独立显卡6GB7、D6流处理器2304核心代号2584核心频率1042MHZ 显存位宽96BIT DP+HDMI+DVI双风扇8、显示器≥24寸 |
| 8 | 训练考核模式(带技能操作) | 养老照护虚拟仿真综合应用 | 2 | 一、养老照护虚拟仿真综合应用(一)、老年人能力评估实训系统运用虚拟仿真技术,搭建真实的养老院评估室场景和老年人不同等级的表现供学生进行能力评估,参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适用于养老服务管理、老年健康管理、老年社会工作等专业学生的教学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培训。1.系统包含训练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训练模式包含全程操作提示和智能纠错功能,且包含所有分级典型异常表现,考核模式全程无提示,训练与考核结束后均给予全面的操作评价; 2.系统以三维动画的形式表现家属与老人进入养老院前台的沟通过程,并填写老年人基本信息表。★3.系统包含评估区俯视三维模型,提供包含起居评估区、洗漱评估区、饮食评估区、认知能力评估区、运动能力评估区和体征数据测量评估区的标准评估室,各区域包括老年人进行评估所需的各项设施和辅具,学生可于模型中进行评估区域的配对。(提供软件截图证明)★4.系统包含自理能力评估、运动能力评估、精神状态评估、感知觉与社会参与四个主要评估模块的评估过程,每个模块评估结束后均有相应评估表的整合展现。(提供软件截图证明)★5.自理能力评估中以三维动画的形式展现老人、家属、评估员与评估助手的评估过程,包含进食、洗澡、修饰、穿/脱上衣、穿/脱裤子和鞋袜、大便控制和小便控制、如厕共8项能力的评估,包含老人吃饭、刷牙、穿衣穿鞋等动画过程,共不少于63种表现。(提供软件截图证明)6.运动能力评估中以三维动画的形式展现老人、家属、评估员与评估助手的评估过程,包含床上体位转移、床椅转移、平地行走、上下楼梯共4项能力的评估,包含老人翻身、从床上到轮椅、独立或使用辅具行走、上下楼梯等动画过程,共不少于21种表现。★7.精神状态评估中以三维动画的形式展现老人、家属、评估员与评估助手的评估过程,包含时间定向、空间定向、人物定向、记忆、理解、表达、攻击、抑郁、意识水平共9项能力的评估,包含老人接打电话、认字、认识人物等动画过程,共不少于32种表现。★(远程线上演示)★8.感知觉与社会参与评估中以三维动画的形式展现老人、家属、评估员与评估助手的评估过程,包含视力、听力、执行日常事务的能力、交通工具外出、社会交往能力共5项能力的评估,包含唤醒老人、依次认物体等动画过程,共不少于23种表现。★(远程线上演示)9.在共26项能力评估中,系统每项以动画的形式提供0~4分共5级中不定项的老人不同表现,其中包含多个同一得分的不同表现和对应知识点的学习,共包含至少130项不同的老人评估反馈。★10.训练模式中,学生可查看0~4分每一等级的老人表现,考核模式中,每一次进入系统将随机组合展现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老人表现,由学生判断得分。(提供软件截图证明)★11.在评估前后,系统分别提供“老年人基本信息表”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并对相应知识点进行考核,包含一级指标分级、初级等级得分、老年人能力初步等级、能力等级变更依据、老年人能力最终等级,模拟真实老年人入住养老院前的评估过程。(提供软件截图证明)★12.系统将对用户的各项操作进行得分判断,并给出全面的评价报告,包含29个得分项,列出每个具体的评分项,评分项设置合理且满足教学需求。(提供软件截图证明)(二)、安宁疗护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安宁疗护虚拟仿真实训系统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参考《老年护理学》《安宁疗护专科护理》,结合不同病例的安宁疗护内容,将安宁照护过程于虚拟场景中进行还原,包含与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沟通对话过程,适用于养老服务管理、老年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社会工作等老年及死亡照护相关专业的教学。1.软件包含训练模式和考核模式,训练模式提供全程操作引导和智能纠错功能,考核模式仅包含流程提示,无纠错功能;2.训练模式与考核模式均包含全面的操作评价;★3.系统进行安宁疗护病房环境模拟,安宁疗护病房包含客厅、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环境;(提供软件截图证明)★4.安宁疗护病房环境符合老年人居住环境标准,包括桌角圆滑处理、椅子扶手、沙发扶手、警报呼叫器、床围栏、卫生间防滑、马桶扶手、淋浴区扶手等安全防护装置;(提供软件截图证明)★5.软件包含生命回顾、死亡教育、葬礼安排、四道人生、临终笔记等安宁照护内容;(提供软件截图证明)6.系统以情景化形式将护工、临终老人、老人配偶、老人子女的相互沟通过程进行虚拟化还原;7.软件包含两个安宁疗护病例:濒临死亡的宫颈癌晚期患者、恶性肿瘤终末期维持治疗并伴随癌症痛苦的患者,可于虚拟场景中进行以上两个病例的安宁疗护过程模拟; ★8.宫颈癌晚期患者的安宁照护过程包含接待、告知病情、评估身心、生命回顾、道谢沟通、道歉沟通、道爱沟通、道别沟通、死亡教育、照护总结等内容;★(远程线上演示)★9.恶性肿瘤终末期维护治疗伴癌症痛苦的患者安宁照护过程包含接待、评估身心、了解患者需求、死亡教育、执行照护计划、健康宣教、临终笔记、葬礼安排等内容;★(远程线上演示)10.操作完成后,软件从训练和考核两个角度对学生的操作全程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各步骤得分详情、各步骤错误率对比和各步骤正确操作建议等内容。(三)养老机构适老化评定系统养老机构适老化评定系统运用虚拟仿真技术,搭建真实的养老院场景供学生进行适老化评估,参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等国家规范,适用于养老服务管理、老年健康管理、老年社会工作等专业学生的教学培训。1.系统包含训练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训练模式包含全程操作提示和智能纠错功能,且包含所有分级典型异常表现,考核模式全程无提示,训练与考核结束后均给予全面的操作评价,帮助学生实现自主训练和自主纠错;★2.系统主要包括建筑主要出入口、门厅、楼梯电梯和照料单元四个评估模块,共包括15个养老院常见场景,用户可在场景中进行漫游观察;★(远程线上演示)3.建筑主要出入口包括对出入口形式、出入口的门、出入口内外空间、出入口雨篷和出入口地面的评估过程;4.门厅包括对门厅基本配置、门厅服务台、门厅光环境、门厅声环境的评估过程;★5.楼梯电梯中包含楼梯间和电梯间两个场景,包括对楼梯的基本要求、楼梯的踏步形式、电梯的空间尺寸、电梯的轿厢配置等共至少10项指标的评估过程;★(远程线上演示)★6.照料单元中包含居室、居室卫生间、公共餐厅、走廊等11个场景,包括门的通过性、设施位置、设施尺寸、地面高差、热环境、使用面积、无障碍情况、私密性及安全性要求等共至少54项指标的评估过程;★(远程线上演示)7.每项指标的评估过程均包括评估知识点的说明,学生可采用多种方式,对该项指标进行打分;8.学生评估方式包括对场景的漫游观察、使用标尺对场景中的设施尺寸进行测量、使用温度计对环境温度进行测量;9.系统提供多项指标的其他养老院延伸案例,帮助学生进行多种实际场景情况的评估判断,并给出相应的环境安全风险提示;10.系统对用户进行的各项评分和延伸案例的考核给出全面评价,帮助学生进行实训考核。二、老年护理人(男性)1、洗头、洗脸、瞳孔观察,正常、散大、缩小直观对比、耳清洗滴药、助听器取出和插入、、口腔护理、假牙护理、口鼻气管插管时,支持听诊检测插管位置、气管切开护理、吸痰法、氧气吸入法、口鼻饲法、洗胃法、手臂静脉穿刺、注射、输液(血)、男性前列腺检查,有包皮,可行男性前列腺肿块对比检查,,判断前列腺两性和恶性之间去区别对比。左侧为前列腺肥大,右侧为前列腺癌2、四肢关节度逼真,模拟关节僵硬,躯干部可前倾,可坐轮椅 ﹡ 躯干-旋转,曲伸 ﹡ 颈部-旋转,曲伸,侧弯 ﹡ 肩部和臀部-内收,外展,旋转,曲伸 ﹡ 肘部-旋内,旋外膝部-旋内,旋外 ﹡ 腕部-旋内,曲伸,伸展,弯曲 ﹡ 踝部-内翻,外翻,内收,外展3、无创血压测量: ﹡ 收缩压和舒张压可单独设置,精确到1mmHg ﹡ 收缩压0-300mmHg,舒张压0-300mmHg ﹡ 科罗特科夫音量可从0-9进行调节。4、模型通过嵌入单片机所提供的边缘计算能力,并接入语音语义识别模型和医学大语言模型,为心肺听诊和腹部触诊模型提供智能问诊功能。可通过双向智能语音交互模块实现诊断学的医患对话,结合临床思维案例创造动态医患语言交流环境,实现临床思维与诊断技能的有机结合,为医学生、护理生、住院医师提供安全可控、沉浸智能的训练场景。最终实现基于临床思维的问诊+体格检查的全流程诊断学训练。5、通过模拟人内置的LLM(大语言模型)边缘计算模块,使模拟人自身具备智能问诊和AI医患问诊沟通功能。训练学员可直接和模拟人进行自然语言问诊交互,该智能语音交互模块自带扬声器和全向麦克风,并可外接蓝牙音箱进行外放。三、图形工作站1、CPU基础频率≥2.5GHz,2、单核最大睿频≥4.4GHz,3、全核睿频≥4.0GHz 4、缓存 L39MB二级缓存7.5MB,5、三级缓存18MB内存容量 ≥16GB 硬盘容量 ≥512G(固态) 6、独立显卡6GB7、D6流处理器2304核心代号2584核心频率1042MHZ 显存位宽96BIT DP+HDMI+DVI双风扇8、显示器≥24寸 |
| 9 | 训练考核模式(带打印、电子显示屏和除颤(最新)) | 心肺复苏虚拟仿真系统 | 2 | 一、模拟人可进行双人心肺复苏、电除颤、心电监护、吸氧、鼻饲法、静脉留置针输液、气管插管、12导联心电图检测、口腔护理、血压测量、导尿功能、灌肠、肌肉注射等操作,可在同一模拟人上完成。二、模拟人硬件:成年男性全身模拟人。可通过220V交流电源供电也可通过内部电池供电使用。使用内部电池供电时,工作时间不小于8小时。体表无除颤、AED贴片位置标志,四肢关节可自由活动。1、具备口腔、牙齿、舌头、会厌、食道、气道等解剖特征,可进行气管插管功能。2、具备喉结、乳头、剑突、肋骨、锁骨等骨性标志;口鼻部和呼吸气囊贴合;口腔内可放置异物;可实现仰头举颌。3、模拟人系统可监测用户取出口中异物、意识判断、脉搏评估、心电监护操作、除颤操作、AED操作、气管插管、12导联心电图操作以及CPR操作过程,CPR操作后系统可自动测定操作准确率并判断复苏是否成功,模拟人复苏成功后瞳孔由散大自动变为正常、瞳孔可体现对光反射,并出现呼吸音,颈动脉可触及搏动,心律转换为窦性心律。可连接配套模拟除颤监护仪,进行心电监护、模拟除颤和AED操作。可连接心电图模拟发生器,进行12导联心电图检测操作。4、模拟生命体征:4.1可体现瞳孔正常、散大、对光反射;呼吸音;颈动脉搏动;室颤、窦性心律;4.2颈动脉反应:按压时同步会产生动脉搏动;复苏成功后:模拟人可体现颈动脉搏动;4.3模型处于中位时,气道可自然关闭、正确的头后仰/压额抬下颌动作才可打开气管。4.4可进行人工呼吸和心外按压。5、模拟人可实时捕捉施救人员操作动作,包括:按压次数、频率、深度、按压位置;吹气次数、潮气量;气道开放;意识判断;取出口中异物;牙齿受压;气管插管深度;除颤位置、除颤能量选择、充放电动作;心电监护电极连接位置、连接次序;AED电极片放置位置、放电动作;脉搏评估动作及评估时间;12导联心电图肢体导联及胸导联连接位置、连接次序等。三、系统软件:1、系统软件分为两部分:系统训练考核端、系统管理端。2、系统训练考核端可进行考核模式、训练模式选择,成绩导出、操作设置等。3、系统内置AHA、ERC、SRFAC的CPR操作标准;在操作设置中,用户可根据自身要求,修改操作时间、循环次数、胸外按压深度、按压频率、按压中断时间、按压正确率、人工通气量、人工通气频率、脉搏评估时长等CPR基础操作参数。4、训练模式下,可根据语音引导进行操作流程训练,包括判断环境安全、拨打120电话、取出口中异物、脉搏评估、CPR操作要求、复苏效果测定等;可用曲线图或色柱图同步显示整个训练过程,包括按压、吹气、循环次数等并可同步显示学生的操作日志。错误提示包括按压中断时间、按压过大、按压过小、按压多次、按压少次、回弹不足,按压位置错误、吹气过快,吹气入胃,吹气多次、吹气少次等。训练结束后,系统自动给出训练数据统计及成绩单。5、考核模式下,系统可对整个操作流程进行监测评估,根据除颤前、除颤后,分别对CPR质量进行评估。实时量化显示操作统计,包括按压次数、按压过大、按压过小、按压深度正确次数、平均按压深度;按压多次、按压少次、按压频率错误、平均按压频率、平均按压时间;按压位置正确、按压位置错误、按压中断时间、回弹不足,吹气过快,吹气入胃,吹气多次、吹气少次等,并以图像形式显示整个操作流程,包括意识判断、取出口中异物、脉搏评估时间、气管插管、心电监护电极放置位置及次序评估判断,除颤位置、能量、模式判断,AED贴片位置评估判断、12导联心电图连接位置判断、CPR操作细节、CPR循环后复苏情况评估等,考核结束后,系统自动给出考核数据统计及成绩单。6、成绩管理:学员操作成绩自动保存到系统。成绩单内容包括:考核学员信息、除颤前CPR统计,除颤后CPR统计,统计内容包括:按压统计(按压次数、正确率、过大、过小、深度正确次数、平均按压深度、多次、少次、频率错误、平均按压频率、平均按压时间、位置正确次数、位置错误次数、回弹不足次数、按压中断数、深度正确率、位置正确率、回弹正确率,按压/回弹比)、吹气统计(吹气次数、正确率、过大、过小、平均通气量、过快、进胃、多次、少次、平均通气时间)、单次循环时间、按压时间在整个CPR过程中的比例(CCF);意识判断操作、检查脉搏(次数、时间不足、超时)、仰头操作、按压位置显示、气管插管(次数、正确次数、过深次数、插入食道、上牙损伤)、除颤/AED/心电监护操作及对错、按压深度曲线、吹气量曲线、按压频率波形等。考试成绩单可导出、打印。可通过局域网内打印机打印,也可通过系统自带的微型打印机在每个学员考核后立即打印出该学员的操作主要内容及对应成绩。7、系统具有AI助手智能分析成绩结果。8、成绩导出:学员成绩可单个导出,也可批量导出。在学员考核成绩数据很多的情况下,可通过筛选功能,快速搜索到学员的操作成绩。9、操作日志:学员考核时,系统自动记录学员的每一步操作并生成操作日志,操作日志和学员成绩绑定,可用于核对学员操作成绩。10、当模拟人连接配套的心电模拟器时,可检测肢体导联与胸导联的连接位置正确与否,并于软件端实时显示;未连接模拟器时也可进行心电图读图训练,训练模式下软件随机生成心电图,学员可进行读图答题训练;考核模式下考官可任意选择所需心电图,并可投屏或打印心电图使考生读图使用。系统内置47个心电波形可供使用。四、系统管理端:数据管理、wifi设置:1、数据管理:用户可通过系统管理端的数据管理平台实现考核学员的账号删除,教师可单独或是批量删除注册的学员账号信息。2、wifi管理端可实现wifi名称和密码的修改。 五、除颤仪交互功能:1、模拟人可与除颤仪交互训练使用,除颤仪开机后自动连接模拟人系统。2、当除颤手柄/AED贴片放置在模拟人正确除颤位置时,除颤仪显示除颤心律,在除颤操作过程中,系统自动记录除颤仪相关操作数据,包括除颤手柄或AED贴片放置位置、除颤模式及能量选择、充电、放电等,并和心肺复苏数据整合体现在操作日志、操作曲线和成绩单中。3、具有四导联心电监护功能,当导联线正确连接至模拟人时,除颤仪显示屏显示心电波形。六、心电图模拟器交互功能:1、模拟人可与心电模拟器交互使用,连接后可检测肢体导联与胸导联的连接位置正确与否并于软件端实时显示。2、可与真实心电图机连接,显示心电波形及生成心电图报告。3、模拟器内置47个心电波形供使用。七、基础护理功能:1、可进行静脉留置针穿刺,穿刺成功时可见 "回血" 。2、鼻饲与吸氧操作:模拟人内置可更换模拟胃袋、肺部气囊,支持鼻饲管操作。3、股外侧肌注射:注射模块可进行上百次注射,并易更换4、灌肠法:模拟人可摆放各种体位,肛门处可模拟灌肠,进行保留灌肠及不保留灌肠训练。5、可进行血压测量操作训练。6、可进行导尿功能训练。 |
| 10 | 四步触诊法虚拟仿真系统 | 3 | 一、四步触诊法虚拟仿真系统四步触诊虚拟仿真实训软件将四步触诊的过程分解为准备、核对评估、腹部视诊、测量、四步触诊、听诊胎心和整理记录等步骤;1.软件包含教学和考核两种操作模式,教学模式包含全程文本+语音讲解,考核模式对学生的操作进行评价,帮助学生实现自主学习和自主训练;2.使用3D技术1:1还原产科手术室场景,可在场景中旋转视角详细查看场景细节;3.软件提供透视与剖视功能,可分别于透视与剖视状态下查看胎儿与产妇的关系;4.准备工作包含环境准备和护士准备,可进行屏风遮挡、七步洗手法洗手等操作;5.测量步骤主要包含宫高测量、腹围测量和胎儿体重估计,考核模式主要从宫高与腹围的测量方法、胎儿体重预估方法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考察;6.软件对四步触诊进行拆分讲解,通过动画与讲解相配合的方式教授学生四步触诊的方法;7.考核模式主要从各步触诊时左右手的摆放位置及触诊内容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考察;8.可使用胎心监护仪模拟听诊胎心的过程;9.所有操作全部完成后可进行触诊与听诊胎心结果的记录;10.考核结束后,软件从多个角度对学生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价。二、四部触诊考核训练模型1、模型可进行四步触诊、胎儿心音的听诊、骨盆外部测量、乳房护理的练习和指导。2、通过外部皮球可给子宫内注入液体,随着充气的调节可使它成为最接近于人体状态。3、内部放置仿真的骨骼,可进行骨盆测量、腹部测量。4、利用电脑蕊片控制的声音合成器能听到真实的胎儿心音。5、胎儿心音的速度快慢及音量高低可随时调节。6、可用木听筒和听诊器来进行听取胎儿心音的练习。7、胎儿的心音也可从前板上的扬声器内听到。8、骨盆外部测量9、乳房护理三、图形工作站1、CPU基础频率≥2.5GHz,2、单核最大睿频≥4.4GHz,3、全核睿频≥4.0GHz 4、缓存 L39MB二级缓存7.5MB,5、三级缓存18MB内存容量 ≥16GB 硬盘容量 ≥512G(固态) 6、独立显卡6GB7、D6流处理器2304核心代号2584核心频率1042MHZ 显存位宽96BIT DP+HDMI+DVI双风扇8、显示器≥24寸 |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谈判,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2.同品牌检查:
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2.3有效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公开招标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可以为2家)。
(二)响应文件澄清
1.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后提交。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三)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应当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第一轮谈判
1.1谈判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并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将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5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谈判。
2.多轮谈判
2.1谈判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谈判,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3谈判程序同第一轮谈判。
2.4如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则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本项目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最后报价
3.1谈判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公开招标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可以为2家)。
3.2谈判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公开招标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可以为2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谈判。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可予以退还。
4.商务技术评审
4.1谈判小组根据本章的评审标准以及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按谈判文件要求对修正后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报价评审
5.1报价合理性说明: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无效响应处理。
5.1.1供应商应根据答疑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谈判小组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对此报价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可以佐证此报价的货物质量和具有诚信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
5.1.2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必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收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5.1.3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1.4供应商也可以有预见性地准备好上述要求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2价格扣除: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6)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6.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6.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商务技术评审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
6.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谈判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7.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7.1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最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排序。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8.评审报告
8.1谈判小组依据评审结果,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由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家(公开招标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8.2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自己的评审意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9.响应无效的情形
9.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响应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法律、法规、规章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9.2谈判小组应当审查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9.3供应商不得误导、干扰谈判小组的评审活动,否则其响应无效。
10.停止评审的情形
10.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0.2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谈判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评审其他要求
【可根据项目的情况增加上述内容中未包含的要求】
四、评审标准
(一)资格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
| 2 |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缴纳税收 | 提供的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5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
| 6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
| 7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或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放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
| 9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 |
| 10 | 信用查询结果(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1、“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11 |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 12 | 其他要求 |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
备注:
1.供应商须按上表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信用信息核查
2.1资格审查阶段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得进入下一项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项名称 | 审查内容 | 审查结果 | |
| 符合 | 不符合 | |||
| 1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 2 | 实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中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或指标)要求的,具体详见“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 ||
| 3 | 谈判响应性报价 | 供应商报价未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预算金额的 | ||
| 4 | 虚假材料 | 响应文件未提供虚假材料的 | ||
| 5 | 联合体 | 谈判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供应商提交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如允许联合体谈判的】 | ||
| 6 | 谈判保证金 | 谈判文件规定应当缴纳的,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 ||
| 7 |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 评审期间,供应商按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更正且澄清、说明、更正未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未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 8 | 供应商影响评审 |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未施加影响,无有碍公平、公正行为的 | ||
| 9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 10 | 其他无效情形 | 未出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谈判文件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 ||
符合性检查-附表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供应商须对本附表所有内容逐条响应且无负偏